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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药监局、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1年5月上旬至7月底,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立足长效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实现四个“进一步”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贮藏保存、食品添加剂管理、烹饪加工制作和食品留样行为;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从各环节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
1.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校(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否对食堂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是否上墙,是否与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资料。
2.食堂合法经营资质情况。认真核查食堂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申请改扩建的问题,是否存在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问题。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办理许可,对场所布局不合理、面积不达标、设施设备不完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堂环境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加工场所是否均设在室内,备餐间是否单独设置;认真核查食堂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是否有区分标识,分开存放,库房食品原料、调味料、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识;认真核查食堂地面、墙壁、天花板装潢是否符合规范,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足够的采光、通风和排烟装置;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5.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在2年以上,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食堂清洗消毒保洁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设置和数量是否科学合理,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认真核查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消毒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能有效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7.食堂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蔬菜在使用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运输通道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直接外购熟食品和剩饭、剩菜,备餐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温控等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8日~5月31日)。各学校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将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
(三)督查评估阶段(7月1日~7月2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教育局将组织对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的高风险场所,必须要从严监管。通过整治,要全方位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自律机制,完善现有条件下有效监管的防范机制,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建立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评估方案,认真组织检查和评估。严格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治各项工作全覆盖并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学校食堂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重点品种抽样检验。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局将针对学校食堂餐用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学校要认真整改。
四是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局共同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对盟市、高校学校安全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健全地方ZF的领导责任、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2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二)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法规文件纳入各级教育部门、高校党w(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有关要求,不断师生提升安全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w、学校安全管理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三)推进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地方ZF落实安全投入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制定出台学校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行为。加强高校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以学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和连接公安部门的应急报警系统,实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责任处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消账闭环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综合治理,形成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五)推进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
全面修订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学生与思想政治工作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重点,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严管严控食品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四D”、“六T”厨房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覆盖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以上。(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体育与卫生艺术教育处)
(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为重点,*年,集中解决一批校舍消防验收问题,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重点部位微型消防站全覆盖,中小学全面启动消防操活动;*年,城市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市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中小学消防操活动全面开展;
*年,全区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年完成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城市校园“护学岗”“四个*%”的基础上,*年,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达到*%;*年,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实现“三个*%”。
以建立和完善学校联席会议机制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整治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化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责任,形成从购买、储存、使用、监督到废弃物处理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体系。*年,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现状,摸清底数,建立危险源电子台账、分布图,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机制,改善重大危险源储存管理条件;
*年,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建立,日常管理职责明晰,运行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关管理人员、科研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周)制度常态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机制。(责任处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
(五)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继续推动各级ZF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推动校车制度实施。协调配合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持续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加强对驾驶人和随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年*月-*月)。
制定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部署和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年*月至*年*月)。
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集中攻坚(*年全年)。
在全面排查、建立“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要对梳理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细化责任和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经食药监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辖区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年2月19日至2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餐饮服务许可证》申领、换况;
4、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5、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情况;
6、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情况;
7、重点检查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盐、发芽土豆、四季豆、野蘑菇、黄花菜、甘蔗、肉、蛋、奶、豆浆等高危食品;
8、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
9、炊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和食堂卫生制度落实情况;
10、检查中发现有过期及无索证索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予以封存。
三、检查方式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点
1、取缔无证经营企业,并依法处罚;
2、硬件设施不到位、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者一律取缔经营资格;
3、无索证、索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幼托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长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合同,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为保证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成教函【2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围绕防控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健康,积极开展了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监督频次,加大督查力度,保障了全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概况
**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个,其中大学食堂2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2个,高中食堂7个,初级中学食堂***个,九年制学校食堂***个,小学食堂***个,幼儿园食堂***个。
二、具体做法
(一)高度重视 提早安排
1、在暑假期间、开学前与教育局协商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布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杨胜余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易勇、稽查大队大队长王培虎为副组长的秋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对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人员、检查的内容等作了详细安排。
3、8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市延秀小学总部召开了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 各学校食堂负责人***人参加会议会议培训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如何预防食物中毒,通报了上学期学校食堂监管工作现状,并对秋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各学校负责人要牢记“食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各学校立即行动,作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并对与会的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学校对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和《**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考核评分表》开展自查。
(二)集中精力 监管到位
9月1日-9月5日,**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人次,车辆50台次,集中精力,对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儿所食堂、食品小卖部及学校周边200米以北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突出“三个抓住”。
抓住重点内容,一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二是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三是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四是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五是禁止使用高风险食品及隔餐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六是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七是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八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九是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十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抓住重点环节,一是食品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环节,半成品、成品食物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二是餐用具的消毒管理。餐用具、设备必须定期消毒;
三是售卖环节;
四是食品储备环节以及食品交接环节。
抓住重点对象,即C级食堂和开学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
(三)加强宣传 强化意识
1、宣传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针对性培训及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的方式开展宣传。
2、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通知》、《预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要点》、《防范夏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书》。
三、取得成效
一是各学校树立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各学校认真开展了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三是绝大多数学校食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配备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均制定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采购、储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五是绝大部分学校食堂流程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行。达到食品安全基本条件;
六是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出售皮蛋、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和凉拌菜的行为;
七是截止目前,我市学校食堂未发生一起食源性疾病。
四、存在问题
(一)校园周边有部分餐饮店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二)部分学校食堂采购大米时索证索票不规范,只有委托检验的检测报告。
(三)4个学校食堂未定期清洗、校验、及时清理清洗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2018年春学期末,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我校进行食堂常规工作检查,分别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流程、食品留样及库存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本符合要求,食品留样也十分规范,而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还有所欠缺,台账建立不完善。为此,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公布了检测结果并要求我校食堂进行整改。 对于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的情况我校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自查情况如下:
1、在购买食品原材料时,有些自认为不需要索证、索票的食品原料就没有进行索证索票。
2、由于后勤管理出现漏洞,导致台账建立不完善。
(二)整改情况如下:
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此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改通知,认真学习,并召开食堂工作会议,排查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整改方案,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个关口(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食品安全关等),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针对此次事件,我校食堂针对食品采购关、食品储存关及常规工作整改如下:
1、食品采购:
(1)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一定做到知根知源,一物一证。
(2)对没有证的农产品,一定要问清来源,记清购买的时间及卖主是谁。
(3)没有索证、索票或进行登记的物品一律不准进入学校食堂。
2、食品储存:
(1)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一定要进行分类离地上架存放。
(2)库房安排在通风透气性良好的地方。
(3)库房要做到随时消毒,并且随时检查是否有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当废弃物处理。
3、常规工作:
(1)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责任到人,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食药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一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饮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整顿力度,杜绝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饮品的违法行为,完善饮品生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饮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生产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三、整治的范围及区域
整治的重点是产品的微生物超标、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的范围是全县区域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品生产企业,包括瓶(桶)装饮用水、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等。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市场主体。切实加强饮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严格遵守“先证后照”原则,加大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饮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样送检,对微生物超标、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三)严格执法办案。全面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饮品的行为,做到不留情、零容忍,对任何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一经发现一律立案查处。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对饮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饮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要求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层层把关,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组成员焦小军负责食品生产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扩大整治效果。整治期间,既要突出饮品的整治重点,又要结合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在整治工作中可与饮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食品安全抽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整治效果。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材料。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如遇有重大事项、重大信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强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我县的药械质量安全,药械使用单位不发生药害事故,切实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局机关安全管理,重点是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汛、防盗、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23日至5月27日)自查阶段。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交我局,我局派相关股室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局机关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重点是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防止触电、被盗等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5月28日至6月10日)为整改巩固阶段。各相关股室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指出的问题仍然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进行严肃处理,甚至停业整顿直至达到标准要求,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巩固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并形成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行工作总结,按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排查摸底。各股室办、稽查大队要迅速行动,坚持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要对照质量安全管理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重点环点、重点岗位、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各股室办、稽查大队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责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进一步抓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扩散,确保全市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指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预防各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教育部门,积极有效的开展整顿工作;
(二)以规范教育为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考试期间饮食安全;
(三)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职责
(一)通过相关媒体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发出食品安全警示,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全饮食,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
要求校园周边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经营业户一律禁止营业。
(三)对城区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职责。
(四)对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进行派驻执法人员,要求提前介入,对食堂进货查验、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进行监督指导。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监管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使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食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考试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信心。
(二)严格清理无证经营行为。
要认真核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发现问题企业立即关停。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一经发现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一律禁止营业。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严查从业人员。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餐饮店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3、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4、检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情况。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
5、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6、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店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格食品经营许可。
依法严格对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
(五)开展食品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大检查。
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坚决取缔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经营条件,依法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六)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
严格检查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解决食品进货渠道不规范、来源不清,进货查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并依法处理。
(七)开展“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大清查。
要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上架销售及库存食品,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以及召回、下架的退市食品;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及库存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细则
(一)此次检点是学校周边的餐饮店、超市、食杂店。
检查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并签署责任书,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试营业”活动的餐饮单位,一律按无证经营依法处理。
(二)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要摸清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意见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各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四)为了此次考试期间专项整治方案顺利进行特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和应急工作组。
应急组设在局餐饮科由张xx负责应急协调工作。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
(一)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工作。
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认真组织好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六)继续推进农村食品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社区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集体宴席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和质量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单位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整顿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食安办与街道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____市____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调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综治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迅速成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校园安全应急工作分从维稳工作、学生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房屋出租、食品卫生等方面落到实处,同时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签订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任务分工到人,事故责任追究到人,确保了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为做好应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流程管理,完善预案体系。先后组织修订完善了《____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____县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____县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___县教育局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应急预案》和《____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并制定下发了《____县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____县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制订了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校园应急纳入政府应急管理考核体系。
(一)加强“三防”建设,打造素质精良的安全应急工作队伍。投入资金,为全县学校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392名,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定人定岗在校园内外执勤巡逻,定期定点进行演练与培训,与学校一起构筑起校园安保工作的坚实屏障;安装视频监控器97套、摄像头533个、红外线报警装置68套,技防覆盖面达到98%;配备各类安保器械1731件套,完善校园人防、技防、物防体系。此外,要求各校通过教师巡防、家长护卫等形式,构筑起警、民、校合作联防的校园安全保护网络,对学校安全管理、周边秩序维持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师生自护能力。利用全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5.12全国防震减灾日”、“11.9全国消防宣传日”等契机,该县应急办积极组织公安、卫生、教育、气象、武警、消防、科技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校园安全巡回讲训团,对全县各级师生进行了有关食品安全、气象灾害、人身伤害及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防震、防踩踏等方面的知识讲训,近8万名师生接受了教育和培训,各校又通过主题班队会、课堂渗透、黑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避震防火逃生、防踩踏、防暴力侵害等各类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共计120多场次,参加演练师生6万余人次。同时,将“开学一周内演练”工作常态化,有效提高了师生安全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重点防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针对全国部分省市发生多起学生溺亡的安全惨剧,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及股室负责人召开安全会议,做好预防溺水的各项措施,提出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家校联系全覆盖,安全巡查全覆盖”。暑期,组织专班对存在危险水域的中小学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对各校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签订家校安全责任书和周边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二是加强学生乘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定下发了《____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常态化整治方案》,成立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督察专班和各镇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日常监管整治专班,实行“一校一交警、一镇一专班、一日一督查”的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学生乘车安全。
(四)推进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对灾害应变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突发事件时紧急安置灾民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主要内容。该县通过调研下发了《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该县城区12所学校操场作为主要应急避难场所,并都设立了明显的应急避难场所标示,切实增强了各校防护功能,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截至目前,该县城区12所学校避难场所面积近4万平米,可容纳近3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对全县各镇中小学校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建设,力争按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县所有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达到标准。(五)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建立了学校自查和教育局普查和随机抽查制度,通过自查、普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现存的各类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逐一立项,并跟踪予以解决和改进,使各种安全隐患得以化解。今年上半年,该县政府应急办组织两个专班多次不定期对城区12所学校从安全值守等6个方面进行了夜间安全突击检查。分两次对各镇各校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查安全隐患45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收回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单37份,已整改销号43处。关停了孙桥镇和雁门口镇4所违规办园园所。今年下半年,利用开学工作检查对全县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摸排,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6份,已整改销号25份,这些安全隐患的及时化解,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当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既要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法律内容,又要对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培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重点学习生产经营许可、索票索证、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三)举办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于5月26日-6月1日县、乡同步举办主题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的全县《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讲授《食品安全法》,培训基层宣传力量,通过农村广播、会议、集中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与科普知识教育下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选择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社区,组织开展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互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展览名优(伪劣)食品等综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科学知识、食品标识规范、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知识。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各监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有效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职工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规范生产、依法经营。
(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报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首次通过立法形式强化了“责任治理”理念,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要按照县府办印发的《*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卫生、农业、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以前,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止出现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