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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_________。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地点: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碓房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定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家反负责办理申请、定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家反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该贷款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一反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同志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同志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售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方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本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地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反让在验收时应仪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移交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施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谈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一反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达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工程的项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奖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负责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报送甲乙杀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仪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竣工结算的概念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经组织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条款和计价的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建设费增加或减少的具体情况,编制并经建设或委托的审计单位代表签认的,用以表达该项工程最终实际造价为主要内容,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方式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三种。
二.竣工结算的意义
竣工结算阶段作为建筑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最终确定建筑工程实际造价的阶段,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建设单位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决算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考验其投资效果的依据;是决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最终利润额的重中之重,这就决定了竣工结算工作的重要性。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关系到工程建设方和施工单位的直接利益。在新形势下,加强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对于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降低工程造价,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公平合理的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以后的开发项目积累和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原则
(1)以合同工程为单位的原则
竣工结算过程中一般以单项工程或合同约定的单位工程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若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若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2)公正调整原则
竣工结算过程中发现有漏算、多算或计算误差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3)结算项目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合的原则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
(4)与合同条款一致原则
竣工结算过程中注意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
(5)基于事实的原则
竣工结算过程中注意搜集签证齐全、有效的经济文件。
遵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
竣工结算执行合同约定计价原则、结算办法。
(7)结算内容完整的原则
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8)与物质财产对应的原则
工程完成后,竣工结算过程中必须对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质进行清理,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对内部分包的施工结算,根据施工合同、各原始预算、设计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并重新核定各单位工程和单位工程造价。当与业主的竣工结算及内部分包单位的施工结算完成审查定案后,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加强资金管理,减少企业占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进行成本分析,计算节约或超支的数额并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9)妥善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
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竣工结算的内容之一,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索赔的方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依据,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索赔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是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加强管理、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细致的、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计价规范,正确地确定工程结算价款,保证竣工结算书的质量,使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
编制竣工结算需要的技术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单;②经审批的原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标预算和施工合同或协议;③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变更洽商记录;④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地区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的工程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文件以及各项费用指标等资料;⑤工程竣工图和隐蔽工程记录;⑥现场签证记录、工作联系单、建设方及监理例会会议纪要;⑦甲、乙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⑧暂估专业分包、暂估材料设备价格签证及合同;⑨其他有关资料及现场记录(包括照片、录像)。
五.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1)工程量清单按照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据实计量结算;
(2)工程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3)发生工程索赔,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
(4)超出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5)暂估专业分包、暂估材料设备价款的调整办法;
(6)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9)各类奖惩办法发生的金额数量的支付与抵扣;
(10)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11)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12)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六.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及要点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历次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其具体增减调整内容和编制方法如下:
(1)收集完整的竣工结算依据资料:同上述第四条编制竣工结算需要的技术资料。
(2)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竣工结算是工程的最后计价阶段,其重要性和关键性庸无质疑,预算员要起到一个事后把关的作用。这样要求预算员必须认真、细心的编制结算文件,做到不丢项、漏项、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自己怎么套的项目、自己怎么算的工程量、自己的材料调差价格依据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思路。①工程量的量差的调整: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 ②材料价差的调整:根据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材料价格随市场行情调整进行调整,暂估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材料代换发生的价格差异。
(3)进行结算对审:结算对审工作是一项繁琐而又必须细致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工作,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行业中有一句俗话:干到好、不如算的好、算的好不如对的好,也是极其富有道理的,对于预算这项工作,它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综合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同一个项目,不同的预算员所结算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这就决定了结算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唯一性,企业的最终利润就此一锤定音,那么就决定了竣工结算工作的重中之重,怎么能达到这种效果,要求预算员必须了解实际施工工序及工艺,施工方案,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沟通能力,灵活应对,合理把控。
(4)要吃透图纸,对图纸的全面了解和重新回顾是很有必要的,进行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材料对图纸的重新比对是关键环节。
(5)重新审查招标文件、合同,吃透合同条款。对合同的关键条款要逐句逐字推敲,特别是针对竣工结算的条款要掌握于心,做到心中有底,有合同条款的根据才是保障。
(6)重视现场签证。收集好签证单也是结算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齐全的结算资料会对我们使我们的结算工作事半功倍。从而减少很多重新核算的烦恼。作为结算的签证材料要求做到真实有效,这样可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防洪保安能力和拦泥淤地效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黄土高原地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投资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其他投资渠道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淤地坝是指在沟道中以拦泥、淤地、缓洪、灌溉、发展生产为目的而修筑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
第三条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和《*省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为指导,坚持维修加固与新建并重的方针,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安排实施。
第四条淤地坝建设和管理坚持谁修建、谁受益、谁管护和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淤地坝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淤地坝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级水利部门作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淤地坝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要成立由县(市)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淤地坝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淤地坝建设协调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个户、联户、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加固与新建淤地坝,经营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使用年限内可依法继承、转让。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破坏淤地坝和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对在淤地坝建设、管护、防洪抢险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九条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前期工作实行合同管理,由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条全省淤地坝建设总体规划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全省淤地坝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淤地坝建设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淤地坝建设规划要与当地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防洪规划、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移民等工程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淤地坝建设一般以小流域为单元编制坝系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上报黄河水利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意见,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单项工程初步设计。
对未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项工程建设,可直接进行单项工程初步设计,但设计必须考虑其与上下游坝的关系。
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淤地坝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必须执行国家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上一阶段的批复文件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
前期工作经费根据有关定额标准,列入淤地坝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费用在淤地坝建设经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设计未经批准的淤地坝工程不得开工建设。设计已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经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需提供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出具的受益区群众投劳承诺书和当地县政府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益区群众投劳承诺书,同时由县政府出具对地方自筹资金的承诺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落实工程建成后管护责任的文件。
第三章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淤地坝工程年度建议计划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规模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议计划进行审查后,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
第十七条工程优先安排地方资金落实、前期工作完善、建设质量好、建后管护单位明确、管护责任到位及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
第十八条申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淤地坝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单项建设工程的批复文件;
2、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地方配套资金、群众投劳承诺文件,以及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文件;
4、具备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
第十九条淤地坝工程由中央、地方、群众共同投资或投工建设。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设资金应统一在各项目地区水利部门实行报帐制。
工程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经审批下达后,一般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第二十一条淤地坝建设引起的土地占用、搬迁及淹没损失,其补(赔)偿由工程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淤地坝工程要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淤地坝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大型淤地坝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
淤地坝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淤地坝工程建设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工程实施前和工程竣工自验后,对工程概况和工程竣工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淤地坝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应选择典型淤地坝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有相应的监测资质。
第二十六条淤地坝工程要做好各阶段的建档立卡工作。
施工中要积极推进淤地坝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机具、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科技含量。
第二十七条淤地坝建设防汛工作应纳入当地县级防汛管理体系,服从县级及以上防汛指挥部门的指挥调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汛期施工的,建设单位要做好防洪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第二十八条淤地坝建设实行季报和年报逐级报送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季度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2月上旬报送本年度工程建设情况及工作总结。
第五章工程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省淤地坝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与落实、“三项制度”的落实、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档案管理等。
第三十条淤地坝工程竣工后,按照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由原审查、批准初步设计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要在建设单位自验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十一条淤地坝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批复文件一致。
第三十二条淤地坝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1、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3、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4、工程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自验报告及工程档案资料齐全;
5、工程产权归属、运行利用方式、大型维修资金、日常管理和维护等责任落实。
6、工程建设中实行建设公示制度,管护责任主体落实。
第三十三条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后及时将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备案。
第六章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项目县(市)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结合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订并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
第三十五条工程建成后,由县政府落实管护责任。骨干坝的运行管理原则上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中、小型淤地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淤地坝运行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服从县级及以上防汛指挥部门的指挥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防洪抢险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行管护责任主体作好淤地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对病险淤地坝可能危及下游村镇、厂矿和重要建筑物安全的,要逐一制定“防、抢、撤”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七条淤地坝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包括大坝、配套建筑物及其周边100米的范围,库区及其周边20米的范围。
第三十八条在淤地坝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坝体安全的活动。
2、超越坝顶通行能力,行驶机动车辆。
3、在坝坡、坝顶和坝肩开垦种植或修建其它建筑物。
第七章附则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
2.
3.
4.
六、有关补充合同:
1.
2.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在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日照分公司日照港西港区填土工程项目部与淮北华大道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土方承包合同》中,乙方签约人为个人,且合同书并未加盖乙方公章。类似的情况亦出现在我公司山东水院项目部与日照街道花岗石材厂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书》中。
(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哪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在山东水院冯家沟地界内道路管沟爆破及挖运工程《分包合同书》、我公司山东水院项目部与日照街道花岗石材厂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书》以及山东路桥日照分公司岚山海安路硬化工程第一合同段与岚山市政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都未明确约定工期。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未约定质量验收条款,未明确验收标准。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在我们的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未明确拨付进度款的具体程序及需要提交何种文件,为增强可操作性,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X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五)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或仅明确各方代表名单而没有规定具体权限,或名单和权限都没有规定。极易因约定不明而给各方带来损失。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对“不可抗力条款”均无明确具体的规定。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八)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关键词】机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
1.前言:工程实施及验收方案编制前提
目前,我市运行的16座35kV变电站均为单电源供电,不能达到N—1的标准,因而造成运行方式单一,负荷调控、转带能力差;部分35kV变电站建站时间较长,目前有三座变电站二次保护仍为常规电磁式继电器保护,7座变电站10kV高压开关柜为运行年限较长的GG1A柜;为适应负荷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设备急需加快更新换代的步伐。此外16座变电站目前没有加装视频安防和门禁系统等,不具备“遥视”功能,还达不到现代化无人值班变电站条件,需要进一步改造。
本文以东新庄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验收方案为例,通过结合具体项目及竣工验收管理的特点,阐述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程序、依据,供同行参考指正。
2.单项工程名称
东新庄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
3.单项工程编号
ZD2011-B-JGDX-04、ZD2011-B-JGDX-05
4.工程概况
改造前:东新庄35kV变电站投运于1987年,该站主变两台,历经几次增容改造后,目前主变为12500kVA+8000kVA,总容量20500kVA;35KV进线1回,35KV母线1段,10kV母线不分段,共有10KV高压开关柜13面,开关柜型号为GG1A,包括10KV进线柜2面,PT柜1面,所变柜1面,电容柜2面,出线柜7面,电容总容量为1770kvar。二次保护为常规电磁式继电器保护,包括主变保护屏、信号屏、控制屏、整流屏共四面,10kV出线为架空出线。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在主控室第一排北侧,共两面机柜。
改造后:该站主变两台,主变容量不变,总容量仍为20500kVA;35kV进线1回,35kV母线1段,10kV母线两段,使用KYN28A型手车柜16面,其中10KV进线柜2面,PT柜2面,所变柜1面,电容柜2面,出线柜7面,联络柜1面,隔离柜1面,改造后10kV出线为双电缆(YJLV22-3*240)出线。二次保护改为综和自动化保护,设5面控制保护屏:1#、2#主变保护屏、交流屏、直流屏、蓄电池屏。淘汰原块状电容器组,在设备区内增加两套自动调压调容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分别为4000kvar,总容量为8000kvar。通信光端机根据综合自动化屏位置变化移至第二排北侧第二面,接线基本无变化。将原光端机(600*300*2000机柜)与综合数据网机柜进行了整合。将原光端机、PCM设备全部安装至新机柜,并利用此次机会完成了综合数据网设备、光配线架、网络配线架的安装。由于设备的移位,光缆进线有所改变,对原光缆进线进行了切改,接续4头32芯。接续后对光缆线路进行了测试,接续损耗满足要求,对光接收信号进行了测试-22DB,满足通信需求(>-27DB)。总投资341万元。
5.运行方式情况
东新庄变电站原10KV开关柜运行方式为单母线不分段运行,改造后为双母线分段运行;原PT为单PT运行,改造后为双PT并列运行。
6.交接试验内容
一次试验内容:真空断路器接触电阻、真空度、10kV所变高低压各分接头直流电阻、PT一次、二次线圈直流电阻、电容器容量测试、放电线圈直流电阻、自藕调压变压器高低压线圈直流电阻、10kV电缆泄露电流及核相、10kV母线及高压开关柜整体耐压、电容器、电抗器及自藕调压器整体耐压试验,上述试验数据全部合格。
二次试验内容:CT伏安特性、极性及变比、二次回路直流电阻、绝缘电阻、主变差动保护、过流保护、过负荷保护、出线过流保护、速断保护定值校验、PT互投试验、主变非电量保护校验、电容器非电量保护校验、10kV接地保护等,上述试验数据全部合格。
7.10KV出线调度名称及CT变比变化情况
原512工业区改为513工业区,CT变比400/5不变;原514东新庄改为512东新庄,CT变比由200/5变为400/5,原515骆各庄改为511骆各庄,CT变比由300/5变为400/5,原516金马改为521金马,CT变比800/5不变;原517轧钢厂改为522轧钢厂,CT变比300/5不变;原518王各庄改为523王各庄,CT变比由150/5变为400/5;原519备用改为524备用,CT变比由300/5变为400/5,新增581、591电容柜CT变比为400/5。
8.设计单位
遵化市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9.电气安装施工单位
东新庄供电所、修试所
10.土建施工单位
宏扬劳动服务队
11.建设单位
遵化市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12.运行单位
东新庄供电所
13.参加验收人员基本情况:(略)
14.验收时间和内容
14.1 验收时间:2012年3月10日
14.2 验收依据:现行设计规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
14.3 验收方法:由局领导和生产技术部、用电营销部、安全监察部、施工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运行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针对东新庄35kV变电站的施工图纸设计、建筑施工质量、电气安装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对照现行设计规程、施工标准,并结合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及现场交接试验报告,进行验收和等级评定,对发现的问题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意见交换,下发《35kV变电站验收存在问题及缺陷登记表》,并限期进行整改。
工程经空载验收合格之后,清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之后,实施试运行。
验收重点内容:查验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是否已经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查验工程资料档案是否齐全(主要包括立项审批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合同及重要设备物资采购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设计变更和施工中各类种养管理记录、与施工有关的重要的各种会议纪要和报表、竣工图等);查验施工采用的材料、设备进场报告及试验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关人员印鉴盖章;土建工程是否有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使用说明和保修证明等。
配电柜检查验收要求:
1)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
2)盘、柜内所装固定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可靠。
3)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4)手车或抽屉式开关柜在推入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照明装置齐全。
5)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
6)盘柜内即电缆管道安装完毕后做好封堵。
15.改造后效益分析
东新庄变电站经上述改造后,提高了设备运行稳定性,大大增加了电器元件载流量,增强了过载能力,无功补偿容量由原来的8.6%增加到目前的39%,大大改善了东新庄地区电压质量,提高了功率因数,达到了节能降损。
16.验收结论
项目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第一条经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商业、住宅)工程,按本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批后规划跟踪监督管理,其内容包括:规划验线、跟踪督查、规划竣工验收以及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批准的用地范围、建设位置、建设性质、平面布局、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绿地指标、色彩造型、建筑间距等规划限定条件及核准指标进行规划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时,应对照原审批文件和图纸,并作出核查记录。
第四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放、验线管理,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房地产单项工程基础建设至±0.00标高时,业主单位应向放样单位申请验线,验线记录单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继续建设。业主单位在申请竣工规划验收时,应附已进行工程验线的记录单。
第五条房地产项目涉及建筑密度指标调整的,按照《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调整管理暂行规定》及《区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房地产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定原则上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内容为单元组织。对未完成整体建设但要求部分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实行分期核定。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分期实施方案,同时提供竣工施工图、竣工总平面图、报建项目明细表等,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但分期认可方案和分期认可结果应当公示。
第七条建筑面积误差核算按照《市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房地产项目竣工时实测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但在累计合理误差范围内,不突破容积率指标的房地产项目,由业主单位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补缴相关规费后予以规划验收;在累计合理误差范围内,超容积率指标的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方案获批准后,业主单位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决定书”,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后,再予以办理规划验收。
房地产项目竣工时实测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且其建筑面积累计误差超过合理误差范围,不突破容积率指标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行政处罚,由业主单位缴纳相关规费后予以规划验收;超容积率指标的,原则上不予以验收。确需组织验收的,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初审同意并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后,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容积率调整相关手续,业主单位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决定书”,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并经行政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再予以规划验收。
第八条房地产项目申请竣工规划验收时应附由市政园林部门出具的关于该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验收的审查意见。绿化面积原则上要求按照绿化景观专项设计方案实施,确实达不到要求的,由业主单位申请,经区政府审查批准后,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或按相关补偿标准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后,再予以规划验收。
第九条停车泊位建设需满足日常使用要求。房地产项目不宜设置地面机械式停车位。已规划配建机械式停车位,且小区车位需求不突出的,由业主单位申请,经审查同意,可暂缓建设,但需缴纳相应的建设资金。地面按3万/每个有效机械式停车位,地下按5.5万/每个有效机械式停车位缴纳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应缴入专户。待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全额划转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专项用于停车位建设。
第十条不计入容积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作为人防、设备用房或车库使用。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凡违反规划、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认定其验收合格。其中,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依法及时查处,建设单位接受处理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拆除。
第十二条房地产工程规划审批核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认可工作,对于、、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测绘单位弄虚作假、伪造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测绘准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基础测绘条例》、《省测绘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工程管理;重要性
Abstract: the landscape engineering material is a reflec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the final results engineering entity files, it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method is quite in the date, has a very important role. And landscape project archives management and establishment is gradually becoming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industry technical personnel important business skills, be more and more landscape 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 atten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n, landscape engineering archives material of importance.
Keywords: landscape engineering materi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 TL37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关于园林绿化工程资料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是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工程信息记录,并按一定原则分类、组卷,最后移交业主单位归档的整个过程的历史纪录。它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形成的文件资料、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过程形成的监理资料、园林绿化工程物资资料、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图纸资料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2对园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性
2.1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资料档案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按照规范的要求积累而成的完整、真实、具体的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资料档案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质量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紧密结合在一起,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没有合格的工程资料就不可能顺利地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更不可能交付使用。
2.2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连贯性,它贯穿于工程的始终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是贯穿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征地清表实验标志着工程的开始,挖填表明工程的过程,竣工报告、检验证明书表明工程的顺利完成。工程施工的每一步都牵涉到工程资料的产生,所以必须要及时地收集才能有效地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园林绿化工程可分成三大部分: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开工前需要现场踏勘,校对地形,核实土方量,申请开工,建造临时设施。对于园林绿化工程资料来说现场踏勘将会产生测量记录,校对核实有可能产生设计变更,开工报告是合法必备的手续也是资料中必不可少的材料。施工中所做的工作更为繁多,因此需要的工程资料也就更多。从土方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亮化设施、控制设备、施工、养护,每一个步骤都牵涉到相关的记录。工程资料应对的是:土方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亮化设施、控制设备隐蔽工程验收单(土壤土质)、施工记录表等一系列记录,一方面这些记录描述于工程进度情况,另一方面它们又是对工程质量的书面监督,根据这些材料和现场进行对比,可以很好地了解施工队伍的负责程度,因而可以使施工队伍更谨慎地完成施工任务。最后的环节也最为重要,现场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这也是工程被建设单位所承认的关键的一步。从外观面貌到内在质量,这些都是接受检验的内容,同时应提交的是工程相对应的工程资料,也就是书面的施工记录,工程资料将成为现场情况的一种佐证。根据现行的档案编制规定,工程资料中还必须包括影像资料――即通常所说的照片。这些照片应包括反映开工前的地形地貌、施工中的隐蔽工作、各部分的接点工作以及竣工时和移交时的绿化现场面貌,它们将提供一个直观的施工情况记录,是工程文字资料的有效补充。
2.3工程资料可以对现场施工起到监督作用
工程施工中每一个施工工序都能从资料上反映出它的时间、数量、人员、规格等特性,在这里能够很明显地看出工程是否含有缺陷,诸如缺少报告、标高高低、数量误差等等,都可以从中得出。如设计和质量现场交底,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检查,检查的情况和结果就记录在土方填筑检验单上,施工单位由此可以对自己的施工质量状况和尚未注意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于项目负责人来说,就可以较清楚地知道问题的所在。
2.4工程资料为工程信息查询提供依据
有了工程资料的跟踪,项目负责人不用再凭着零星的材料和自己的记忆来对整个工程的节点进行控制。在及时搜集的情况下,有关工程的各工序相关细节就都存在于工程资料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如数量不符、质量差异)就可以凭借资料记录追查到其中的原因,也方便了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的管理。尤其在工程发生分包情况下,在项目结算方面更见工程资料的功效。
2.5工程资料可以作为今后工程施工的一种借鉴
工程资料对以往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发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反馈结果,在以后工程的施工中可以吸取经验,少走弯路。在工程资料中包含着的“竣工报告”、“施工小结”等自我总结的部分,这些文件往往有的项目负责人不大在意,其实在这些文件中除了有关的工程数据外,对施工过程的总结占了相当大的部分,优点、缺点尽在其中,学习和借鉴这些文件对今后的工程管理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园林生产建设和园林科研设计活动要想“多、快、好、省”地进行研究设计,必须吸取借鉴已有的科技成果,而园林工程资料就是不可缺少的凭证和参数。结合档案资料所提供的经验和教训,在绿化植物保护工作中,依据档案做到有的放矢、游刃有余的开展工作,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
3.1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不高,达不到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完整性的要求
工程档案的完整,要求工程档案资料要全,一方面,就单项工程形成的工程档案而言,应包含该单项工程全历程中形成的所有具备生存价值、切合实际性的文件资料;另一方面,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按系统科学归档,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档案从个别到整体的构成相互依存,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不可分离性和相互证明的结果。
3.2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不够
工程档案的精确,要求工程档案必需是真正的实际情况记载,使其档案为今后研究和实际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凭据。
3.3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较差
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较差。体现在连结工程档案之间的资料不能有机接洽,肆意肢解与组合园林绿化工程资料,造成资料不能相互印证的后果。
3.2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保存不安全
工程档案的安全就是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实体的安全,由于建设单位重视不够,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制度不健全,造成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得不到可靠保障。
3.5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性差
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性差体现在:
3.5.1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而在档案资料中看到的往往是复印件;
3.5.2工程文件的实质内容及深度不能满足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定、规范要求,造成档案资料随心所欲、各自为政结果;
3.5.3工程档案文件书写用材不规范,造成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不长的结果;
5.5.4工程文件应笔迹、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具名、盖章手续完整,而往往竣工资料缺项很多,给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造成法律性不强的结果;
3.5.5图纸应是蓝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不能使用计算机出图的拷贝件等,参建单位不注意、无要求,造成竣工图纸资料白图较多;
3.5.6立卷千变万化,没有统一的标准,园林工程资料归档使用的表格各自为政、大小不一,造成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杂乱无章的结果。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1.基坑锚杆_________条,包括现场已浇注_________条锚杆的张拉及锁定,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2.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钻孔;②锚杆设置及灌浆;③锚杆张拉与锁定。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案工期为准。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设计要求。
2.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为止。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锚杆按_________元/米计价。
具体工期要求为:在_____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锚杆的钻孔、灌浆,并且张拉完毕至少一半锚杆。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统一解决安排。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两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办事处,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再付百分之 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备料款。
2.乙方完成进度达5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乙方完成进度达9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其余款项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治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电。
4.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市有关规定,从结算款中扣除。
5.基坑开挖时,挡土桩间如有流砂或挡土桩位移超过规范偏差及漏水等影响地下室施工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措施费按_________元包死,如无上述情况,甲方照付上述措施费给乙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