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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种植业规模经营和畜牧业规模经营的概念区分开,放手发展畜牧业规模化生产
缓解或破除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约束,最直接的选择就是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减少大型加工企业与分散的农户之间的落差。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又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的职能,因此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方面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国家仅强调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畜牧业显然属于农业的范畴,与种植业相比,畜牧业占地相对较少,对土地的依赖性相对较低,大规模生产、经营不会对农村社会稳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应区分农业规模经营和畜牧业规模经营的概念,在继续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放手发展畜牧业的规模化经营。就河南的情况来看,农户单户分散养殖的格局已经有了明显改变,规模化程度已经很高。但是,相对于类似双汇这样的每年需要屠宰几千万头生猪的大型加工企业而言,这种低水平规模化经营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近年来,由于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是单一的,是与农畜产品的种植方式和养殖方式密切相关的,只有加快建设大型现代化养殖企业,着力于解决大型加工企业与小规模养殖户的不均衡问题,才能从源头上对食品质量进行控制。
要着眼于长远,致力于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长期制度建设
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少,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将要长期存在的实际情况,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间接合同制有可能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模式,即加工企业不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而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利用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一体化关系,引导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满足企业的原料需求。但是,这种产业化生产模式的普及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率先发展为前提。实际上,为了解决原料的标准化生产和批量供应问题,双汇进行了长期探索,最初,企业与农户之间是简单的买卖关系,从2000年开始,双汇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开始尝试“公司+农户”的合同制方式,然而由于交易成本太高以失败告终。之后,企业开始实行签约经纪人制度,即在交易过程中逐步认定信誉较好的经纪人,与相对固定的经纪人签订质量保证书,形成了“公司+经纪人+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原料来源。但是,经纪人就其性质而言很难担负起有效组织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任务,每年双汇因原料不合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经济损失就超过5000万元。双汇之所以选择缺陷明显的“公司+经纪人+农户”产业发展模式,实际上是农民合作社发展不足的条件下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但是,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由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需要长期制度建设,很难立竿见影,所以往往不受重视。实际上,在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将长期存在的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担当着农业微观主体再造的功能,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间的矛盾,这种制度基础一旦形成,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会长期受益。
要顺应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垂直一体化经营的内在要求,培育全产业链企业
垂直一体化是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沿着产业链向上游或下游延伸,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的若干环节,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内,形成一个农工商综合体。企业若选择向上游农产品生产领域延伸,就能从根本上保障加工环节所需原料的质量、数量和供货时间要求。在我国,由于在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中养殖业的环节过于薄弱,在城市消费市场日趋成熟,对食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条件下,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为了确保原料供应,只要有投资能力,就会选择向养殖业延伸,以期一揽子解决原料问题。实际上,由于以经纪人为纽带的产业化模式存在明显缺陷,双汇之前已经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探索,目前初步确立了以垂直一体化为趋向的“公司+由公司控股的规模化养殖场+农户”的模式,即规模化养殖场由公司控股,养殖户通过“打捆”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具有重大决策的决定权;公司按照加工要求,对原料生产实行规模化经营,同时对引种、育种、育肥、管理、防疫、卫生、环保、销售等所有环节进行控制。这样,就一揽子解决了企业原料批量生产和标准化供应问题。同时,分散养殖户的参与,体现了对传统养殖业的改造。目前,双汇正在加紧筹备和实施该类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的养殖场完工后企业原料自给率可达到30%。这次“瘦肉精”事件无疑会加快双汇垂直一体化经营的步伐。但实行垂直一体化经营需要大量投资,承担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在土地用途管理条件下企业还面临着用地问题,如果政府能在这些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助推,就会加快这一进程。
要重视农业公共服务严重短缺的现实,适时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早在2002年,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使用于养殖业,然而这个餐桌上的“毒瘤”多年来未被根除。频繁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令人们再添食品安全之忧:“瘦肉精”的源头究竟在何处?明令禁止的化学药品为何流入了生猪养殖渠道?是谁为“瘦肉精”的流通打开窗口?
“瘦肉精”源头之谜
最新信息显示,河南省在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抽检的同时,开始将排查范围扩大至年出栏50头生猪以下的散养户。
随着“瘦肉精”事件调查的深入,人们不断产生这样的疑问:“瘦肉精”从何而来?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最先将一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入饲料,以提高牲畜的瘦肉率。但发现人吃了这种猪肉后,易出现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症状。此后香港、广东等地也发生了因食用猪肺汤而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瘦肉精”问题开始浮出了水面。
“瘦肉精”在我国早就被明确禁止使用,然而,虽然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瘦肉精”却“根”难除――
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9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涉案饲料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该市9个区300多人。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
……
笔者调查了解到,“瘦肉精”贩子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叫卖,而是称为“肥猪宝”。“瘦肉精”的交易极为隐蔽,商贩往往将其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由负责调猪的经纪人卖给养殖户。
在2008年查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从印度买来“瘦肉精”“变种”沙丁胺醇,再以深圳为中转,通过下线秘密销往全国各地。
河南一名生猪经纪人透露,“瘦肉精”的“黑市”价格为每千克5000元至万元不等,经纪人掺和饲料粉后以每包3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农户,收购时优先收购此类猪。此次赴河南调查的农业部门专家向笔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瘦肉精”,估计大多来自地下制售黑窝点。然而遗憾的是,自2002年以来,鲜有被查出或捣毁的窝点。
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陈瑶生教授说:“‘瘦肉精’对中国生猪产业而言,好比,有高额利润诱惑,就有人铤而走险。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案例明确告知‘瘦肉精’源头是哪里;源头失控,饲料安全就难以保障!”
“瘦肉精”的利益链有多大?
在双汇“瘦肉精”案件中,河南省已控制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抓捕归案29人,正式立案8起,分布于养殖户、生猪经纪人、采购员等各环节。随着猫腻被层层揭开,一条串联着饲养、收购、加工等环节的利益链条也逐渐清晰。
纵观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剂事件,大都逃脱不出一个套路:商户企图用最低成本的投入收获高利润的回报,权衡机会成本后选择铤而走险。
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添加“瘦肉精”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千克贵0.4元左右,以每头猪出栏时100千克计算,一头猪能够多卖四五十元。一般一个小养殖户养百来头,能多卖4000来元。
采访中,河南一位养猪户谈起“瘦肉精”有些无奈。他反映,近年来粮价、水电价格和物流价格等成本提升已将养猪的利润大幅挤压,遇到市场波动跌价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抱着侥幸心理,部分养殖户宁愿冒险渔利。
剖析整个利益链条不难发现,养殖户看似承担着使用“瘦肉精”最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际上,其背后无数只隐形的“推手”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笔者几经辗转找到一位经纪人。他称,现在大家吃肉都“挑瘦减肥”,普通猪吃了“瘦肉精”,往往半个多月,便可成为瘦肉型猪,成本也就七八元钱,但净利能有个十来元。数量再多些,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挣个几千元。
在检查环节,也同样存在着“验猪等同于收费”的现象。
早在2002年,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的稿件《8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头猪?》中提到,一个集贸市场如下的“安全检查程序”:检疫部门按每头猪15元的标准用“目测法”检疫盖章,工商部门也照此法复检并收取4元的摊位费,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
如今,个别地方唯利是图、敷衍了事的做法却没有根本改变。最近有媒体记者在深圳某屠宰场采访时发现,屠宰场宰杀被禁生猪牟利,只用交40元的屠宰费和20元的屠宰出厂单,便可让“瘦肉精”污染的猪肉顺利过关……
监管链“断”在哪里?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表示,全国每年出栏生猪6亿头,“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正暴露了整个监管链条上存在的缺陷。
管好一头猪究竟需要多少个部门?据调查,除了生猪生产环节和企业自律环节出现的问题以外,恰恰是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力,抽查率过低,最终导致了有害猪畅通无阻。
近几年来,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在饲料中滥用促生长激素、化学合成药物。但时下,有的饲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仍将违禁药品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有的养猪企业或专业户直接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原药自行配制的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对中国生猪产业现状而言,目前许多养殖户为中小户散养,这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许多批次的猪肉放在一起,抽检结果可能不具有可参考性。“太散的时候难管理,哪家出了问题也难找。”广州市一位农场场长坦言。
一些小型肉联厂不愿负担或购买不起检验设备,或在检验环节敷衍行事,也给“问题猪肉”开了绿灯。河南一家肉联厂管理人员就透露,该厂生产线每天要加工2000到6000头生猪,如果按照4.5‰的检验率,每头猪检验费时30分钟计算,20元一份的尿样检测试纸和几百万元的检测设备,对于众多中小型肉联厂而言,提高抽检比例势必耗时耗财力。
值得注意的是,为躲避排查,不法分子在“瘦肉精”销售和使用环节是“煞费苦心”。从最先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到现在的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已出现多个“变种”。与之相比,检查手段相对滞后,也“成全”了一批漏网之鱼。
与此同时,部分“瘦肉精”案件被查处后,处罚力度不够,尤其制售源头未被查处,很容易转移“战场”。专家认为,政府需要建立信息档案,如用“公司+农户”的形式将散户组织起来登记,建立信用约束体系,也方便日后追溯。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生命健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加强“瘦肉精”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是全国首家食品名城,又是生猪养殖、调出调入大市,加强生猪及猪肉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现一点疏忽。“瘦肉精”问题事关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到产业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一定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无动于衷、麻痹大意。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瘦肉精”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瘦肉精”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确保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畜禽养殖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全过程监管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作用,对行政区域内畜禽重点是生猪养殖场户特别是散养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到户。严禁养殖企业(户)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和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及假劣投入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生产档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对用药、用料等各项记录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指导监督养殖场户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对供京、供沪生猪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人员实行“一对一”驻场监管。广泛发放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猪养殖场户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范生产行为,严防在生猪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确保生猪生产安全。
(二)加大监测检验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和科学评估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生猪检疫监管要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养殖企业在生猪出栏前要进行“瘦肉精”自检或委托检验,检测的比例不少于2%,严防有问题生猪出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企业自检或委托检验结果进行抽检,收购前对每户、每批出栏的生猪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5%,对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不出具检疫证明。要严格生猪屠宰场屠宰同步检疫,严禁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积极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检测比例不少于2%,要有规范的档案记录。动物检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至少每月抽检一次,抽检比例不少于2%,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猪肉流入消费市场。
(三)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处违法案件作为监管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监管整治机制。对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部门要依法立案侦查,严查严办,快速处置。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瘦肉精”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坚决、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和监管整治“瘦肉精”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监管整治“瘦肉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要正确引导舆论,规范信息管理,防止不实信息扩散流传。要加强对生猪经纪人、屠宰企业、养殖场户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各级政府要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督导检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严防“瘦肉精”中毒等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的合力。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要加强对生产、经营“瘦肉精”等兴奋剂类药物和添加剂的监管,严防“瘦肉精”被不法分子利用,流入生猪养殖环节,定期不定期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严防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成品进入消费环节。
畜牧部门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投入品-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检查检测工作,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宰前检疫,依法查处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的不法行为。对经营饲料、兽药的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准入制度。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监管和生猪经纪人的执照管理,严厉打击收购、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对猪肉及其制成品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加强检测力度,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公安机关加强对涉嫌“瘦肉精”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侦破工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又称氨哮素、克喘素,化学名称为羟甲叔丁肾上腺素,用于治疗哮喘。20世纪80年代初,有人意外发现盐酸克伦特罗进入动物体内后能够改变养分的代谢途径,促进动物肌肉,特别是骨骼肌中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和积累,使生长速度加快,瘦肉相对增加10%以上,所以,称它为瘦肉精。
自发现瘦肉精育猪取得“效益”后,使得瘦肉精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已“风靡世界”,由于利益的驱动,许多不法商贩和企业已将违禁饲料添加剂的交易转入了地下。有的饲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将违禁药品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里卖给“可靠”的人,让养殖企业或专业户直接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原药,再加入饲料或饮水中喂养动物。这样更易因剂量掌握不好或搅拌不匀造成饲料中局部违禁药品浓度过高,甚至导致所饲养的动物中毒。据说,这些养殖户从不吃自己喂养的猪的肉。
如果人食用了这些残留兴奋剂的动物内脏后,就会发生中毒。中毒表现为:心跳加速、心悸胸闷、四肢肌肉颤动(不自主地颤动)、双脚站立不稳、头晕乏力等中枢神经失控现象。严重者如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
专家提醒:
(1)市民在买猪肉时,除了查看猪肉检验检疫证明之外,可采用一些常规方法辨别,如一般含瘦肉精的猪肉肉色异常鲜艳;切成两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板;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瘦肉颜色鲜亮,后臀较大。
(2)近期应避免食用猪肝。据了解,近期发生的“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大多由猪肝等猪内脏引发。
【关键词】盐酸克伦特罗;检测方法;食品安全
【Abstract】The methods detecting 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including chemistry analysis, chromatography technique, 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immunoassay and biosensors were summarized in the article,to prohibit the use of clenbuterol, and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food safety.
【Key words】Clenbuterol;Detecting methods;Food safety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更加重视。20世纪60年代,大家只是要求吃肥肉,到了九十年代要求吃瘦肉,现在人们更多的关心是吃安全健康的肉。然而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追求经济利益的不法企业和商人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毫无社会公德,在饲料中或在生猪饲养过程中添加使用禁用药品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这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1997 年以来,我国已发生多起由盐酸克伦特罗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就在2001年我国就发生瘦肉精引起人中毒的特大恶性事件4起,特别是在广东河源市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中,11月7日,中毒的人数多达484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各有关部门及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打击监管力度,从各方面对瘦肉精开展清查监管力度,坚决把瘦肉精赶出市场,让民众吃上放心安全的肉制品。
1 瘦肉精的定义
盐酸克伦特罗的化学名称为α-(叔丁氨基)甲基〕-4-氨基-3,5 二氯苯甲醇盐酸盐,又名瘦肉精、双氯胺、氯哮素、克喘素等。商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微苦。瘦肉精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加热到172℃才分解。它在动物体内能够有效激活动物体内的β-肾上腺素受体。其化学结构与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比较相似,都是β-兴奋剂。
2 瘦肉精的危害性
瘦肉精在动物的血管系统中可以使其气管扩张,并严重影响动物的肌肉蛋白质代谢、脂肪代谢和肝脏内的糖代谢等,直接影响动物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有研究发现在老鼠、猪和牛的实验中发现添加瘦肉精之后,使动物损失热量,及其心脏容量减少,动物的皮变薄,进而影响到器官的发生轻度萎缩,导致肝和肺的萎缩等。此外瘦肉精对糖的代谢也有一定的影响,可以使肌肉中糖酵解的作用不能进行,导致pH值过高,使猪肉的品质降低。如果瘦肉精在畜产品中残留,其毒性会使食用者产生综合性的食物中毒,瘦肉精进入人体后,刺激人的心脏,会产生心慌、心悸;也会对神经系统造成刺激,产生头晕、恶心、乏力、呕吐和肌肉颤动、严重的手抖甚至不能正常站立等现象;如患者原本有心律失常、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更容易发生室性早搏、心动过速,其心电图示S―T段压低与T波倒置等现象;瘦肉精与糖皮质激素同时食用,会引起患者低血钾,从而导致心律失常,如果长期食用瘦肉精还会导致染色体发生畸变,发生恶性肿瘤,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
3 瘦肉精的检测方法
目前,对瘦肉精的检测方法主要有:(电)化学检验法、感官检验法、免疫学检验法、仪器分析法、生物效应检验法等。
3.1 化学分析法
目前的化学分析法有酸碱度法和分光光度计法。正常的新鲜肉用pH试纸测试其酸碱度多呈中性或弱碱性,宰后1h其pH值为6.2-6.3左右,自然条件冷却6h以上,其pH值变为5.6-6.0左右,而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则偏酸性,pH值明显低于正常范围。
3.2 感官检验法
在屠宰前,可以从体态和外观上判断是否摄入了添加瘦肉精的饲料。外观:猪的皮肤光洁,白里泛红,背毛少而且松软,其臀部结实上翘,腹部比较匀称,没有下坠感,且背部体表经驱打后易见到驱打伤痕,该猪就有摄入瘦肉精的嫌疑。体态:猪经常卧地不起,或行走不灵活,容易发生跛行,或在运输中前后肢易发生开叉,蹄部易受伤并发生感染,剧烈运动后易造成死亡,便可怀疑摄入瘦肉精饲料。
在屠宰后,可以从猪肉的品质和颜色来判断是否含有盐酸克伦特罗。 如果猪肉色泽鲜红、后臀肌饱满突出、松软、脂肪层非常薄、胴体两侧腹股沟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密集,甚至有充血,可怀疑含有盐酸克伦特罗[7]。
3.3 色谱技术
目前的色谱技术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傅立叶红外联用法(GC-FTIR)及薄层色谱法(TLC)等。在这些色谱技术检测技术中,应用最多的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其他几种方法在国内应用较少。
3.3.1 高效液相色谱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快速的分离分析技术。根据所连检测器的不同, 又为、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法(HPLC-UV)、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法(HPLC-FLU) 、液相-质谱联用法(HPLC-MS)等。由于高效液相色谱法比较适合测定强极性和热不稳定的β-兴奋剂及其代谢产物,因此,近年来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瘦肉精的报道比较多[4]。
3.3.2 气相色谱-质谱(GC-MS)法
质谱是带电原子、分子或分子碎片按质荷比(或质量)的大小顺序排列的图谱。质谱仪是一类能使物质粒子高化成离子并通过适当的电场、磁场将它们按空间位置、时间先后或者轨道稳定与否实现质荷比分离,并检测强度后再进行物质分析的仪器。质谱仪主要由分析系统、电学系统和真空系统组成。通过质谱分析,可以获得分析样品的分子量、分子式、分子中同位素构成和分子结构等多方面的信息。
3.4 毛细管区带电泳法
Gausephol和Blaschke[9]应用毛细管区带电泳法检测人尿中瘦肉精的残留量, 其最低检测限达到0.5μg/L,而且准确度、精确度均符合生物样品中残留物的检测要求。
3.5 免疫分析技术
目前,用于瘦肉精的免疫分析技术主要有、放射免疫分析技术、滴金免疫技术及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等,其中使用最广泛的为酶免疫分析技术。 其检测限可达到0.5μg/kg以下,而且样品前处理简单或不需要前处理、成本低、一次可以检测数百份样品。目前欧盟及美国等国家已将酶免疫分析技术作为“筛选法”用于瘦肉精的宰前尿检、血检及屠宰场的检疫等。
3.5.1 放射免疫分析技术(下转第210页)
(上接第212页)目前,国外已有用放射免疫分析技术测定瘦肉精的试剂盒产品,还建立了类似放射免疫分析技术的放射受体分析法,这种方法是用受体代替抗体结合瘦肉精,检测限可达到2.4μg/kg[5]。
3.5.2 酶免疫分析技术
现在,检测瘦肉精的较高效的免疫分析技术是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LISA),这种方法检测的下限为1.0μg/L(尿样)、0.5μg/kg(组织)。该法的基本原理是:将抗原(或抗体)吸附在固相载体上,酶标记抗体(或抗原)与相应的抗原( 或抗体)反应,结合在免疫复合物上的酶在遇到相应底物时, 可以催化底物水解、氧化或还原并产生有色物质,颜色的深浅与相应的抗体(或抗原)量成正比,故可以借助成色反应的程度来定性或定量抗体(或抗原)。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的关键在于利用抗原(或抗体)的特异性吸附,在固相载体上逐步叠加,最后必须是酶标记物。
3.5.3 滴金免疫技术
滴金免疫技术(DIGFA)又称滴金免疫渗滤法[6], 是20世纪80年代末在斑点酶免疫渗滤试验(DIGFA)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快速斑点免疫结合试验,是继免疫酶、免疫荧光和放射免疫三大标记技术之后发展起来的以胶体金为标记物的新技术。
3.5.4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TRFIA)是一种新型的超微量的非放射性标记免疫分析技术,它以镧系元素,如铕、铽、钐、铌等为标记物,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集酶标记免疫分析和放射免疫分析等优点于一体,且克服了酶标记物的不稳定性、化学发光仅能一次发光,且易受环境干扰和电化学发光的非直接标记等缺点,降低了非特异性信号达到了极高的信噪比,大大地超过了放射性同位素所能检测到的灵敏度, 且还具有标记物储存时间长、制备方便、无放射性污染、操作流程短、检测重复性好、标准曲线范围宽、不受样品自然荧光干扰、应用范围广泛等优点,因此,该法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3.6 生物传感器技术
生物传感器(BS)[3]是一门由多种学科互相渗透成长起来的新兴学科,它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其原理为待测物与分子识别元件特异性地结合后,所产生的复合物通过信号转换器转变为可以输出的电信号、光信号等,从而达到分析检测的目的。 目前生物传感器的种类很多,包括:酶传感器、免疫传感器、酶免疫传感器、DNA生物传感器等。生物传感技术检测瘦肉精的检测限为:血清样品:1.0μg/L,尿样:2.5μg/L。
检测是制定畜产品及其食源性产品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手段。在不断提高检测手和段检测能力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农业部已开始在全国饲料生产企业及大型畜牧养殖企业推行欧盟、美国等在畜产品生产和食品工业上实施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等成功的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国饲料业和畜牧业生产的现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运行模式和生产标准体系。积极做到预防为主,防堵结合,这样从源头上保证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农畜产品安全卫生。随着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各级监测体系的不断加强,瘦肉精等危害人们健康的违禁药品一定会在产品中消失,给人们一个安全、健康、可信的食品市场环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我们食品人应有的一份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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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南京市农业部门的检疫人员不对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理由是根据相关文件,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农业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与是否含有瘦肉精无关。
然而,南京市商务局有关人员则称,日常的瘦肉精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以后的一些相关文件的规定,目前是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南京市41个定点屠宰场,都是农业部动物检疫部门进行驻场开展工作。
管理部门的这些解释真应了一句老话:你不说我还明白,你愈说我愈糊涂。检测瘦肉精到底该农业部还是商务部负责,似乎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监管部门的相互推诿其实正中那些奸商和无良养殖者的下怀。你们不检测,正好让瘦肉精大摇大摆进入市场,受毒害的是公众,赚昧心钱的则是经营“健美猪”的整个产业链。
要说谁来监管瘦肉精原本应当不是问题。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规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分别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给予处罚;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给予处罚。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照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美国猪肉检出瘦肉精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不合格进口猪肉食品名单,青岛多家进口食品企业“榜上有名”。其中青岛联合友和食品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冷冻猪后脚、冷冻猪肾和猪肚因莱克多巴胺超标被销毁。“莱克多巴胺”即“瘦肉精”的一种,在我国被严禁使用。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的陈老师介绍,目前国际上尚未有通行的瘦肉精标准,中国、俄罗斯和欧盟均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美国、加拿大则仅规定了残留量,并未禁止使用,所以从美国进口的猪肉会被检出。
福喜6 高管被批捕 最高可被判15 年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事件”涉案公司高管胡骏等6 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福喜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会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 月22 日立案侦查。8 月3 日,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宣布,已有6 名福喜高管被刑拘。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次被批捕的胡俊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厂长。北京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刘宏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侵犯了我国对产品质量的监管秩序、管理制度,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将对涉及单位判处罚金,而根据涉案的具体金额及造成危害后果,相关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能获得15 年有期徒刑。
2011年3月15日,央视3・15特别行动节目曝光了河南双汇公司在其食品生产过程中,明知所收购生猪含有瘦肉精,却一路绿灯通行,最终使“健美猪”流入市场。
这是继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之后,又一种走入我们视线、走上我们餐桌的添加剂。瘦肉精的危害到底有多大?为什么养猪户都热衷于这种添加剂呢?
据相关报道,这种瘦肉精的名字叫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其本身是一种治疗气管疾病的药物,属于β-肾上腺素兴奋剂。在猪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可以帮助猪长瘦肉、减脂肪。还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
央视新闻频道记者暗访报道,河南温县、孟州、沁阳等地一些养猪场为了增加猪肉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降低成本,都在使用这种“瘦肉精”喂猪,而这些使用了“瘦肉精”的生猪大部分被河南当地知名企业双汇食品公司收购。
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常见的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可能导致染色体基变,诱发恶性肿瘤。至于究竟摄入多大量,如何导致恶性肿瘤,有关病例研究国内外尚无定论,但是近几年各地瘦肉精致人生病或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业内人士指出,“瘦肉精”就相当于养猪行业的三聚氰胺。早在2002年,国家监管部门就曾明令,严格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因为考虑对人体会产生副作用,各国对“瘦肉精”使用的标准不一。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而在台湾,由于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瘦肉精,几乎挑起一场政治争端。
3月31日,处在“瘦肉精”危机中的双汇集团在河南漯河召开 “万人职工大会”。大会上,集团董事长万隆承认“瘦肉精”事件对双汇影响巨大。至今双汇因“瘦肉精”事件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已经超过121亿元,间接损失难以估算。
看来,“瘦肉精”事件已经让这个庞大的企业,进入了危机时刻。“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双汇事件再次给中国企业敲响警钟。
而双汇猪肉“瘦肉精”事件还未彻底平息,河北羊肉“瘦肉精”又“风云再起”。2011年3月31日晚22时,河北省食品整治办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一批“瘦肉精”羊运至沧州青县戴庄子村尹中路屠宰点,拟于当日晚间或次日早晨屠宰。接到举报后,省食品整治办立即组织人员连夜赶赴青县,并紧急致函省农业厅、沧州市政府。4月1日凌晨3时,省食品整治办人员与沧州市、青县有关部门共同对尹中路屠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检查,此屠宰点现场共有待宰羊198只,均是畜主山东庆云县渤海路西石官堂村刘玉国3月31日19时从山东运送来的,准备在此宰杀。检查人员现场抽取了两个尿样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疑似“瘦肉精”羊。4月1日上午10时,省食品整治办、省农业厅将阳性尿样送至省兽药监察所进行实验室确认,并进一步采样检验。目前,青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刘玉国采取了强制措施。
人们不禁惊呼:“瘦肉精”真成“精”了!
人们不禁要问:一头猪从生长到宰杀,最后流向人们的餐桌,要经历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几大环节,目前,这几大环节都有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把关,但问题为何还会屡屡出现?
一天中你会吃掉多少种食品添加剂
当色、香、味俱佳成为人们在饮食上追求的终极目标后,您是否知道,那些赏心悦目、香气扑鼻、爽口滑嫩的佳肴,都额外地被添加了许多食品添加剂。
■一块面包里有近40种添加剂
先说说时尚早餐,许多家庭目前以面包、牛奶、黄油等西餐为主。可您知道吗?一块普通的面包,从最初的面粉到最后烤制成功,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竟有近40种。制作面包用的面包粉中,有面粉增白剂、强筋剂、面包改良剂,而单单一个面包改良剂就包含20多种添加剂。它可以使面包外形挺立饱满,增大成品体积20%~50%,并使面包筋道、香甜。
此外,使用色素可以使面包色泽诱人,乳化剂有助于面团软和,膨松剂则令面包松软可口,溴酸钾可增加面团的韧性和弹性。虽然溴酸钾这种添加剂因发现可致癌,国家已禁止使用,不过市场上并未销声匿迹。
■一袋低盐小咸菜的“丰富配方”
再说说传统早餐:一碗稀饭,一个煮鸡蛋,一包小咸菜。
因为盐吃多了不好,于是大家就会去选择低盐咸菜。但传统的咸菜是用盐腌渍成的,要减少盐分的话,就必须用添加剂来维持口味。某品牌低盐咸菜包装上显示:配料为酒精、调味料(氨基酸等)、PH调整剂、甜菊糖、糖精、抗氧化剂、山梨酸钾、着色剂、酸味剂、磷酸盐、增稠多糖类、甘草……数量之多令人吃惊。
要知道,这些小咸菜所含的多种化学合成色素属于偶氮化合物,广泛使用于饮料、果酱、果冻、蜜饯、奶茶、葡萄酒等食品中,具有致癌性,吃多了对人体的危害很大。
■做肉丸子的师傅从不吃肉丸
很多上班族和学生的午餐会选择超市或是菜场卖的各种口味的肉丸子,以及火腿肠。而南京市玄武区一家菜场的肉丸子加工点的老王师傅却说:“我们家里从来不吃肉丸子、火腿肠,因为我太清楚那肉丸子、火腿肠是怎么一回事了。”
据介绍,肉丸子的肉都是从牛骨头或猪骨头上剔下来的肉碎,根本没法吃,黏糊糊的,水分又多,无法做成肉馅,肉味也很淡。制作肉丸的第一步,就是在这些肉里,加进价格非常便宜的鸡肉。接着,加入大豆蛋白,产生柔软的口感。同时,为了增味增色,又加了大量化学调味料。整个过程使用了二三十种添加剂,这哪里叫肉丸子,分明是“丸子形状的添加剂”!
■干红葡萄酒成了“恐怖食品”?
晚餐时,喝一杯干红葡萄酒,既能缓解一天的疲惫,又能营造家庭气氛。但您喝的酒真的是葡萄酿成的吗?
真正的干红葡萄酒,是不添加任何水、香料、酒精等添加剂,直接用纯葡萄汁酿造的。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干红葡萄酒,绝大多数都是用“染料”勾兑出来的,根本就没有“红葡萄”。为了达到鲜艳的葡萄红色泽,添加了一种化学合成的偶氮化合物――苋菜红,这是一种合成色素,已被证实有致癌作用。
■“浓汤宝”的“奥妙”
能熬出香喷喷肉汤味的“浓汤宝”,里面没有任何肉的成分,它的主要成分是:大骨抽提物、酶解肉粉、氨基酸、糖、盐、鲜味剂、香辛料。
■孩子们的零食更是“食品添加剂大户”
孩子喜欢五颜六色,就有人往糖果里加色素;孩子们爱吃薯片,而且是越爽脆的越好,膨化剂当然要用足。许多孩子“零食不离手”,但却不知,很多零食都是通过“有科技含量”的手段制造出来的。
比如某品牌的一瓶奶饮品,就有28种让人犯晕的配料,除水、白砂糖、蜂蜜等常见配料外,还有双乙酰、单双甘油酯、抗坏血酸钠、乳化硅油等专用名词。这些陌生名词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添加剂,对身体是否有害,消费者一概不知。
再到蛋糕店看看,几乎所有蛋糕店都在使用蛋糕改良剂,添加剂多达20多种,光香精就有几十种。“制作一个生日蛋糕,从头到尾,估计得用50多种添加剂。”有业内人士说。
鸡腿、香肠、可乐、汉堡、饼干、糖果、薯片、巧克力、冷饮等都是孩子们经常食用的零食,而这些零食中添加色素的品种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草莓夹心饼干中压根就没有草莓,而是用食用红色素染出来的;蓝莓蛋糕中当然也没有蓝莓,是亮蓝或靛蓝色素染成的。
尽管每一种食品专用添加剂都经过了国家质检部门的检验,但复合摄取的结果究竟如何,却是未知的。每天都“泡”在食品添加剂里的我们,究竟该如何跟他们和平共处呢?
据悉,一名在质检部门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发觉自己家中的一袋榨菜过了一周后居然还没有变味,从此“基本不吃榨菜了”。这位高级工程师是一个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尚且是通过“以身试剂”后才发觉了食品添加剂的可怕之处,那普通百姓呢?
“添加剂商店”给食品安全添了多少乱
广州有条一德路,以卖海味干货闻名多年。但除了食品工业的专业人士外,鲜为人知的是,这条著名的路上还藏身着二三十家专门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商铺。另有不少店铺在销售海味的同时,专门在店内开辟出一席之地,售卖各种各样的食品添加剂。
而那些食品添加剂的专营店居然有超过1 000种的添加剂出售,有瓶瓶罐罐的,也有用塑胶袋包装的,色彩丰富鲜艳,防腐剂、增味剂、膨松剂、保鲜剂、增稠剂等应有尽有,看上去更像是一家化学用品店。
有一款叫“肉味精膏”的罐装食品添加剂,其包装上印有的主要成分有“肉类提取物”、“反应香精”,后面还打上一句:“用特殊加工方法从鲜肉提取精炼而成”。大部分添加剂上并没有写明用法与用量,就算有注明建议用量的,后面又加上了一句“可参照需要量酌情使用”,究竟用多少才叫适量,让人一头雾水。
卖家的说法是:“具体用量多少,顾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添加,做料时想放多少就用多少,哪有规定那么严格的。”这些食品添加剂大部分来源于浙江、江苏等省份,但具体厂家联系方式的标识很模糊,既没有厂家详细地址,也没有厂家电话。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价格都十分便宜,包装多为500克左右,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另外,像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茶多酚等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就更便宜,只需两三元钱就能买到一大包。
据了解,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在全世界范围内,现有大约10 000多种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及化学合成两大类,按功能可分为香精、香料、色素、防腐剂、抗氧化剂、杀菌剂、增香剂、漂白剂、乳化剂和营养强化剂等种类。
有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都是由人工合成的,如果使用不当会产生一定副作用,长期过量摄入绝对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如摄入过多的防腐剂,轻则会引起流口水、腹泻、腹痛、心跳加快等症状;重则会对胃、肝脏、肾脏造成严重危害,更会增加患癌症的概率。
据了解,在内地的石家庄市,也有一处食品添加剂销售集中点。在这里,沿街有大大小小十多个经营食品添加剂的门店,1罐杏仁露的液体原料价在这里不到0.1元。
在一家临街门店,一个身穿蓝大褂的业务员正在照看生意。
当被问到:“你们这儿卖杏仁浆吗?做杏仁露用的。”
对方答:“做杏仁露用的都是杏仁香精,谁用杏仁浆啊。你知道杏仁浆多少钱一千克吗?用杏仁浆成本太高。我们的杏仁香精1千克装的有60元、80元、90元等多个价位,添加1滴的效果就相当于10滴甚至更多的杏仁浆。”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饮料厂的配方都由企业根据自己对于生产成本的承受度来决定。小企业大多选择最便宜的添加剂,大企业出于产品升级换代的考虑,会逐渐添些好东西,比如天然的杏仁浆、核桃粉等。但不管怎样,各种名目繁多的香精都是必不可少要添加的。
“配方中纯果汁含量只要能达到5%,包装上就能标注果汁饮料了。”一家小品牌果汁生产企业负责人说。
记者调查中发现,目前,饮料行业中,企业配方的随意性很强,难免出现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由于食品添加剂监管涉及到卫生、质检、工商、食药、农业、商务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另外,基层很多地方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只能检测几种常见食品添加剂,大量非食用物质的监测还无法开展。
2011年2月,美国公众科学中心研究报告指出,某两种碳酸饮料中所含的两种焦糖色素可能引发癌症风险,应被禁用。焦糖色素,这种应用在食物中再普遍不过的食品添加剂,突然就处在了风口浪尖,又一次引来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无数“遐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营养门诊营养研究员车千红说:“我们身边许多食品都有焦糖色素的影子,像酱油、食醋、 料酒、酱卤、腌制品 、烘制食品、糖果、药品、碳酸饮料及非碳酸饮料等,都有焦糖色素。有了这种添加剂,能增加色香味,延长保质期。”
另外,一些褐色食物中,很可能也会有焦糖色素存在,像褐色面包、蛋糕及某些带颜色的碳酸饮料等。
有人说,食品中的添加剂都在允许范围内,是不会影响健康的。但车千红纠正说,这个观念不正确。虽然我们单种食品添加剂都没有超标,可是一旦每一种累计起来,这个数量就值得我们关注了。因为过多摄入含有添加剂的食品,都会在肝肾进行代谢,可是一旦数量过多,就会给肝肾造成负担。
尤其对于那些熟食、小食品、饮料(包括奶饮料)等,专家指出,都“富含”添加剂,所以远离添加剂,应该从远离这些食物做起。
很多家长苦恼于培育出“小胖孩”,就是因为这些孩子沉迷于小食品、熟食、饮料等。因为这些食物糖分高、热量大,特别容易让人有饱腹感。很多孩子因此出现注意力不集中、不爱吃饭、越吃越胖等不良反应。
五月一日,中国面粉增白剂终结的日子
白馒头,“黑”馒头,你会选择哪个?作为消费者,希望买到白一点的面粉,因为白一点就感觉质量好一点、看起来也好看一点,显然增白剂“粉饰”后的面粉很白很受欢迎。
今天,旷日持久的面粉增白剂是否禁用之争终于尘埃落定。2011年3月1日,卫生部等6部门公告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这意味着,纯天然的馒头包子不再可能是纯白的。馒头、包子稍稍显黄才是真正健康安全的。
白馒头来自哪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过氧化苯甲酰被引入中国。过氧化苯甲酰,即增白剂,具有强氧化作用,通过氧化面粉中的叶黄素、胡萝卜素,使其从略带黄色变为雪白,达到增白效果,还能改善面粉的筋力,加快面粉的后熟,具有一定的杀菌防虫效果,有利于面粉的保管和储存。
在我国,面粉生产行业使用增白剂似已成为行业规则。据了解,面粉中增白剂超标事件时有发生。而长期食用含有超量增白剂的面粉,过氧化苯甲酰的分解物为苯甲酸,对人的肝脏功能会有严重危害,还会引起记忆力下降、神经衰弱、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头晕乏力等。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增白剂对于面粉而言,仅仅是增加了面粉的观感,对于健康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添加增白剂后,由于增白剂会氧化面粉中的一些维生素A、胡萝卜素乃至少量的维生素E和部分B族维生素等成分,这样就破坏了面粉中的这些营养素,而这些维生素正是我们平时饮食中容易缺乏的维生素,所以从营养学的角度讲,面粉中不应该添加增白剂。
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我国面粉加工行业的65家大企业曾联名向有关部门呼吁禁用增白剂;2004年始,国家粮食局先后四次向卫生部提议禁止在小麦粉中添加增白剂;2008年10月29日,100家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再次向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呼吁,要求禁止在小麦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等任何化学增白剂。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视线,也越来越多的代表民生民意。一个新的命题出现在我们身边,也对市场经济开始了一场严峻考验。有人说:“从商家道德角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显然是‘隔靴搔痒’、远水解不了近渴,”有人形象地指出:商家身上缺乏“道德的血液”。
越来越多的人感到,食品添加剂是个问题,但又说不出问题在哪里?按照专业的说法,食品添加剂并不全是洪水猛兽,只有“非法添加剂”才是对人体有害的。国家也意识到了食品添加剂的“问题”,颁行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清楚所含的添加剂种类,这让我们看到了含有16种食品添加剂的饮料。
但专家也指出,如果不超标,食品添加剂是没有问题的,但当连续摄入添加剂后,累计起来,难免不超标。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以前我们吃五谷杂粮,也没这么多添加剂,为何如今这么多工业化生产出的食品中,几乎样样都含有食品添加剂呢?莫非没有这些添加剂,食品就没法生产了?
商家无利不起早,若不是有一些可谋的利润,商家也不会争先恐后生产“含剂食品”的,现在知道的食品添加剂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那么没有添加剂的,在这一点上就失去了竞争优势。
曾经的“合法”添加剂三聚氰胺,大家都添,而且越添越多,结果呢?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有专家为我们列出了最危害健康的九种食品添加剂,都有什么呢?
1.钠:比萨饼、外卖汤、番茄汁和熟肉等食物中含有大量钠,过量食用会导致脑中风和心脑血管疾病。专家建议,普通成年人每天钠的摄入量不应超过2 300毫克。
2.反式脂肪:汉堡包、薯条和外卖爆米花中含有大量反式脂肪,会导致胆固醇增高及冠心病。
3.高果糖玉米糖浆:在汽水、麦片和调味品中都能发现这种甜味剂和防腐剂,过量食用会导致肥胖症和糖尿病。
4.食用色素:红色40、黄色5和黄色6等食用色素常见于水果制品和运动饮料中,会导致儿童多动症。动物实验表明,过量食用还有致癌性。
5.安赛蜜:这种不含卡路里的人工甜味剂会用于糖块、口香糖和薄荷糖的加工。动物实验表明,有致癌性。
6.氢化植物油:一种保鲜剂和提味剂,常代替黄油和脂肪用于沙拉酱、人造黄油和焙烤食物的加工。它会导致肥胖症、高胆固醇和心脏病等。
7.阿斯巴甜和糖精:这些不含卡路里的蔗糖替代物常用于制作餐桌甜味剂和节食饮料。研究显示,他们可能会致癌。
一、地沟油事件
2011年9月13日,我国警方破获特大“地沟油”制售案,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6个制售地沟油的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查获食用地沟油100吨。至此,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于一体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终于浮出水面。此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有媒体报道称,我国居民每年约消耗3000万吨的食用油,其中包括约300万吨的“地沟油”。也就是说,我国居民所吃的每10盘菜中,就可能有一盘菜是用“地沟油”做的。据了解,有关方面依据现有的食用油检查标准对反复处理的“地沟油”,进行检测后,却检测不出地沟油存在的问题。2011年,我国卫生部曾多次征集地沟油的检测办法,结果一无所获。很多人都感到奇怪:“我们能让天宫一号上天,为何却检测不出地沟油的问题呢?”
点评:媒体认为,“地沟油”制售大案的完结,终于证实了“地沟油”流向我国居民餐桌的传闻。目前,我国的废物回收处理机制仍然很不完善,随意性很大。这是使地沟油进入食品行业的主要原因。如果能设立一个专门收购、加工处理地沟油的废物回收处理机构,这种油完全可以成为一种有益于社会的产品。在荷兰,人们大量地将地沟油加工成航空或汽车用油来使用,可谓一举两得。在我国,地沟油也需要一个“安全出口”,否则它必然危害社会。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
我国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将瘦肉精用于生猪养殖。在2011年的3・15晚会上,中央电视台披露了双汇集团济源公司连续多年收购用瘦肉精喂养的生猪的事件,并尖锐地指出,该企业宣称的“十八道检验程序”形同虚设。双汇瘦肉精事件一经爆出,举国哗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对此事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进行打击。双汇瘦肉精事件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又多了几分的忧虑。
点评:媒体认为,瘦肉精是一种叫做盐酸克伦特罗(克喘素)的平喘药。此药属于肾上腺β-2受体兴奋剂。人们经常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会导致此成分在体内的大量蓄积,从而发生慢性中毒。我国的法律严禁将瘦肉精用于生猪养殖的过程中。出现此事件后,双汇集团济源公司不可以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也不能将责任推给养殖户。
三、西瓜爆炸事件
随着江苏镇江丹阳某瓜农种植的几十亩西瓜发生离奇“爆炸”,西瓜膨大剂事件一时间轰动了全国。调查发现,瓜农使用膨大剂种植西瓜,是导致西瓜“爆炸”的主要原因。2011年7月5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相关负责人对“西瓜炸裂事件”作出了正式回应,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毒性和残留量非常低,只要按照批准使用的方法使用,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点评:媒体认为,西瓜爆炸事件让植物激素在全国老百姓面前亮了相,更让老百姓对食品的安全性又增加了一层不信任。膨大剂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植物体内营养物质的合成、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的作用。与化肥相比,植物激素的增产作用更为显著。因此,现代农业已经离不开膨大剂等植物生长调节剂。但是,很多媒体都认为,连西瓜都承受不了的化学物质,难道对人体健康就没有一点危害吗?面对“爆炸西瓜”,相关部门不能无动于衷,要尽快弄清此类物质的药理作用及其对农作物和人体的影响。
四、水饺中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事件
2011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爆出:思念牌水饺被查出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属于“不得检出物质”。随后,三全、海霸王等名牌速冻食品也被检出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一种最常见的病原菌,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导致肺炎、伪膜性肠炎、心包炎等感染性疾病,甚至会引起败血症、脓毒症等危重感染。
点评:媒体认为,在水饺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暴露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不善和自律性低下等诸多问题。可以说,现在已经到了进行食品安全整治刻不容缓的时期,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格制定食品卫生标准,严厉打击黑心食品生产企业。
五、骨汤门事件
2011年8月,媒体爆料称,自称用猪骨熬制的味千拉面汤底其实是用价格低廉的汤粉、浓缩汁调制出来的。一直以来,味千拉面留给消费者的印象都是营养、健康的。味千拉面的官网上有这样一句话:“一碗(味千拉面)汤的容量是360毫升,含钙量高达1600毫克”。在味千中国总部给媒体发送的一份盖着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公章的《营养成分评价报告》中,也确有“含钙量为485毫克/100克,含钙量是牛奶的4倍、普通肉类的数十倍”等字样。但是,此报告检测的样品是“骨泥浓缩汤料”,而不是消费者喝到的被水稀释的面汤。按一公斤“骨泥浓缩汤料”可以“还原”成100碗汤换算,一碗味千拉面汤的含钙量应该只有48.5毫克,而并非味千官网上显示的1600毫克。
点评:媒体认为,一碗面,无法承受那么多的营养重担。普通人不懂营养学,总期待吃碗面、喝点所谓的“骨汤”便能补钙强身。于是商家迎合这一思想,趁机推出骨汤拉面。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欺诈,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公众科学素养低下的情况。
六、丙肝聚集性感染事件
从2011年11月17日开始,河南、安徽连续发生丙肝人群聚集性感染,两省先后共有百余人感染丙肝。经调查,此次聚集性感染中发现的丙肝患者,均在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一个个体诊所接受过静脉推注治疗,初步推测他们发生的丙肝感染很可能是由于不安全注射引起的。有患者称,该诊所的村医在给患者注射时“从不更换针头”。河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奔赴永城对丙肝事件进行调查,但在该诊所没有发现不洁针具。对此,人们并不认同,认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保护”该诊所,以掩盖其监管不严的事实。结果不出所料,2012年1月10,日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通过中央电视台告诉国人,此事件的责任就在那个个体诊所。
点评:媒体认为,感染了丙肝的人都曾在这个诊所接受过治疗,对这个诊所必须严加整治。可以说,这些频频发生的医疗事故,正是人们越来越不信任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务工作者的主要原因。
七、八毛钱宝宝事件
8月19日,陈先生刚出生6天的宝宝出现了排便不通的症状,随即被深圳儿童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巨结肠”病。该院的医生建议对患儿进行手术治疗,并让陈先生缴纳10万元的手术费。陈先生不同意这种疗法,于是将患儿转到广州市儿童医院就诊。该院的医生将8毛钱的石蜡油挤入患儿的后,患儿排便不通的症状很快得到了缓解。患儿的症状缓解后,陈先生对深圳儿童医院的手术建议提出质疑,并要求该医院撤销患儿所属科室主任的职务,退还3900元住院费,并赔偿10万元相关费用。不过,没多久,陈先生的孩子病情加重,最终在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了外科手术治疗,花了2.4万元的治疗费用。此后,陈先生公开向深圳儿童医院道了歉。
点评:媒体认为,八毛钱宝宝事件的整个过程跌宕起伏,其背后潜藏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的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很多患者都不信任医生,经常会错怪医生。但是,深圳儿童医院向陈先生提出的10万元手术费,与其在武汉同济医院所花的2.4万元手术费相比,相差了7万多元。如此大的收费差距,深圳儿童医院又如何解释呢?
八、奶业标准降低事件
2011年4月,我国牛奶新国标正式开始实施,但这个新国标却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每100克制作奶制品的原料奶中所含蛋白质的最低量为2.8克(原标准为2.95克),远低于发达国家每100克原料奶含3.0克以上蛋白质的标准。而每毫升原料奶中菌落总数的标准却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200万,比美国、欧盟每毫升原料奶中菌落总数10万的标准高出了20倍。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指出:“这是全球最差的牛奶标准,是世界乳业之耻!按这种标准制作的牛奶仅含有很少的蛋白质,却含有大量的细菌,喝这种奶还不如喝白开水。消费者花了钱,却得不到应有的营养回报,而且还会损害健康。”
点评:媒体认为,对于奶业标准降低事件,专家的言论十分激烈,消费者更是怨声载道。实际上,很多人都忽略了此事件中使用的“原料奶”这个名词。原料奶是指奶企收购散户的牛奶,而不是加工过的上市牛奶。所谓“每毫升细菌总数多达200万个”指的是奶农卖给奶厂的生乳,而不是供消费者喝的牛奶。消费者喝的牛奶都已经过消毒、灭菌,其所含细菌的数量可大为减少,甚至完全没有。降低原料奶的菌落总数标准,也许更符合我国以散户经营为主的奶业实际情况。
九、乔布斯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