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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阳羡湖;旅游;特色旅游小镇;环湖绿道;服务
中图分类号:Q14 文章编码:
(一)小城镇特色生态景区规划的意义
1、对小城镇经济具有直接推力
小城镇旅游的发展,首先对特色景观旅游城镇产生游览需求,门票经济初步显现,旅游活动对地方经济产生了直接推动力。
2、带动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
旅游业由“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构成,六大要素涵盖面宽,内涵丰富。其产业系统由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和旅游管理四个子系统构成一个完整的生产建设体系,生产关系涉及面广,生产力关联带动作用很强。
小城镇旅游发展,游览过程相应伴生出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商品和旅游娱乐的多种消费需求。旅游小城镇内民俗接待、特色餐饮、工艺商品等产业将随之得到发展,使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走向繁荣。
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小城镇旅游吸引了大量旅游者,势必将产生大量资金消费,增加村镇的经济实力和农民的收入。
小城镇旅游有利于充分利用三农资源,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小城镇旅游把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和农民劳动生活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加工转化,形成旅游产品并推向市场,发挥农业本身具有但以前不被重视的观光旅游、文化传承等功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二)小城镇特色生态景区规划的指导思想
规划建设要找准优势,发挥特色。实现小城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首先要找准特色生态与文化的优势,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积淀、民俗风情、环境特色、田园风光等人文优势和自然条件优势,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加以整合包装和提升,大力营造独具地方个性特色,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人文大环境。旅游村镇的规划建设,要尊重自然、尊重地域历史文化、尊重小城镇和村落现有格局、尊重普通旅游者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长远利益。
宜兴“阳羡湖”的形成
阳羡湖位于湖滏镇境内,即油车水库,地理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该工程进一步提高湖滏 、丁蜀地区的防洪标准,并成为宜兴市的备用水源。
阳羡湖面积约8.5公顷,水库边上有大量的村庄,在2008年前后,村庄开始拆迁,水库下游开始建坝围湖。现在坝已建好,蓄水也完成,湖面面积达到27.7公顷。阳羡湖附近景点众多,如:张公洞、灵谷洞、玉女潭、陶祖圣境、慕蠡洞、竹海公园等,阳羡湖的形成,为周边旅游用地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更有力的条件,特别是紧邻大坝下游,将打造一个旅游小镇,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购物等一系列服务,湖的东边规划一处国宾馆等等,围着湖面周围规划了好几块建设用地。最近又在环阳羡湖规划了一条绿道(自行车道路),为游客提供跋山涉水的线路,使游客能够进一步亲近自然。
图1阳羡湖景区开发总体示意图
三、宜兴阳羡湖特色生态风景区的开发规划要点
(一)利用丘陵山区土地资源,规划阳羡湖特色旅游小镇
旅游用地的开发要进行特色创新,切忌雷同,要与周围环境相适应。阳羡湖景区独特的丘陵山区地貌和丰富的特色植被及景点为规划阳羡湖特色旅游小镇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1、区位环境
阳羡湖特色旅游小镇地处湖滏镇与阳羡湖生态旅游游区之间,北临灵庙公路,南临金沙大道,是宜兴至竹海的必经之地。旅游小镇位于宜兴南1 8 公里,东距太湖5公里,周边有丁(山)张(公)、汤(渡)省(庄)、张(公)灵(谷)、湖新公路,东岭公路等;东岭公路经悬脚岭直通浙江,汤省公路东端与宁杭高速公路衔接。
旅游小镇所处区域系丘陵山区,属天目山余脉,山峦环抱、连绵起伏,且周边景点集中,自然景观多样,人文景观丰富。有“华东第一竹海、太湖第一源头、苏南第一高峰”之称的竹海风景区、彰显陶朱公范蠡兴陶制业的陶祖圣境风景区、雕塑文化和溶洞茶州相结合的优美灵谷风景区等,还有张公洞、玉女潭、龙池山森林公园、澄光寺等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景区,都是华东旅游圈和太湖旅游风光带上的特色精品景区。
湖滏自然植被丰富。湖滏茶园依山就坡,一望无际。“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湖滏香茗历来与杭州龙井,苏州碧螺春其名,为历代贡品,当今更是名品迭出。湖滏还是著名的毛竹产区,竹林面积达6万亩,在起伏的群山中,挺拔茂密的翠竹连绵不断,山风吹过,竹影婆娑,好似大海波涛,气势十分壮观。此外,湖滏还出产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如山百合、吊瓜子、青梅、药材、竹笋、银杏、板栗、杨梅等等。
整体开发策略
(1)湖滏镇—阳羡湖风景区定位为依托湖滏镇的三个特色旅游区:阳羡湖风景区,矿址体育公园、与农林茶生态公园。
(2)体育公园应结合矿址建设,该地块既可依托旅游道路,又紧邻湖滏镇;现状茶园、竹林、耕地整合为农林茶生态园。
(3)重新规划自行车及其他旅游路线,将三个区域串联,分别体验矿址、生态、湖光、山色,和村庄。
图2阳羡湖特色旅游小镇整体开发策略
3、旅游用地的布局及功能划分
(1)功能分区
地块整体分为七个区——中心镇区、主入口服务区、拆迁安置小区、休闲餐饮区、休闲度假区、茶园度假区、桃花岛度假区。中心区位于地块南侧较为平坦的区域,集旅游配套与居住为一体,建筑较为密集。主入口服务区位于地块东北区域,主要为旅游道路(灵庙公路)以及东侧体育公园的旅游者提供综合服务。
拆迁安置区位于地块北侧,北侧旅游道路直接相接,吸引游客进入,带动居民参与旅游服务;区西南角预留一定的公共设施用地,为将来旅游区的开发提供管理与服务。结合矿坑景观与保留茶园规划休闲餐饮区,设置中大型特色餐饮设施,如散布于茶园中的茶馆、与服务区相邻的大型餐厅等。休闲度假区以大型度假中心为龙头项目,与矿坑景观结合设计为矿坑酒店;该区西侧设置青年营,为学生青年人提供度假休闲场所;矿坑底部设计多层次的景观步道。另外,利用基地西
侧大片保留茶园、东南角环岛分别设计茶园度假区与桃花岛度假区。
(2)用地平衡
旅游小镇总体用地以绿地为主,有61.07公顷,占总用地的一半;居住用地20.04公顷,占总用地的17%;公共设施用地13.68公顷,占总用地的12%。
表用地平衡表
(二)开发环山谷地旅游用地,规划阳羡湖环湖绿道
阳羡风景区三面环山,现状地形起伏多变,主要景点位于谷地。谷地相对较为平坦,植被以农田和茶林为主,风景区现状道路质量好,旅游资源丰富。同时借鉴东钱湖环湖自行车道和关山环镇自行车道的建设经验,规划建设阳羡湖环湖绿道。
1、阳羡湖景区规划环湖绿道的区位优势
阳羡湖景区拥有竹海风景区和陶祖圣境景区,两处国家4A级景区,以及张公洞、灵谷洞、西施洞和玉女潭等特色景群。阳羡湖建成后将成为整个阳羡湖景区的核心景观。其周边群山环绕,林木葱郁,风光旖旎。阳羡湖宛如一个巨大的聚宝盆,汇聚着周围山林的灵气。
阳羡湖风景区现状道路质量好,对外交通方便。现状有张灵慕线和汤省公路,分别连接着丁张公路、104国道,离高铁车站只有10分钟的路程,离宜兴市区也仅有15分钟的路程,所以交通快捷。
谷地相对平坦的地形可为环湖绿道的规划提供天然的优势,周围众多的景点又提升了环湖绿道的旅游价值。
阳羡湖环湖绿道的设计目标
以优良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山、湖、涧、竹、茶、田、果为特色,通过“骑行”方式整合沿线景区,串联“车行”、“舟行”、“步行”等多样交通方式,打造长三角地区骑行体验最为丰富的观光休闲自行车专用道。
线路的总体规划
整个阳羡湖景区内形成“一环四射,两特色线”的绿道主骨架。
(1)一环
即环湖绿道,环阳羡湖一周,串联灵谷洞、阳羡湖、篱笆园及西施洞等景点,线路相对顺直,坡度起伏不大,沿途经过茶园、水库大坝、果林、田园、竹林、溪涧及村庄等不同自然和人文景观。
(2)四射
即以阳羡湖为中心向周边放射的四条联系性绿道,一条经张公洞景区直通宜兴城区,一条通过阳岭隧道联系龙池山景区及龙池山绿道,一条沿伏西涧通往陶祖圣境和竹海景区,另一条通往太湖与环太湖绿道相接。
(3)两特色线
亲水线基本沿着湖边水中栈道而行,坡度不大,但弯道多,骑行其间饱览湖光山色的同时,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山环水绕、柳暗花明”的意境。
(4)亲山线基本在林荫中穿行,坡陡弯急,泥结碎石路面,适合自行车爱好者和专业骑行者,带来刺激的山区骑车体验。
图3阳羡湖环湖绿道的线路规划
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旅游用地价值
阳羡湖绿道配套服务设施分为三个等级:
(1)综合服务区
提供停车、零售、休息、淋浴、信息指引等游客服务,还结合周边酒店、村落提供餐饮、住宿、休闲等综合服务,功能齐全。
(2)中型服务区
提供租车、休息、零售、信息、停车、指引等游客服务。
(3)小型服务点
结合主要景观设置,提供休息、观景、信息指引等服务。
阳羡湖环湖绿道规划两处综合服务区,设置间距为15公里左右。一处设在蒋笠,是通往善卷风景区和阳羡风景区旅游道路的交叉口,也是宜南山区的入口,是城区及外来旅游人口的主要集散地,交通便捷,换乘方便。一处利用竹海风景区入口现有配套设施,便于换乘。另外结合沿途重要景点和了女友拂去用地规划2处中型服务站和12处小型服务点,设置间距分别为3~5公里和1~2公里。
规划旅游观光接待中心,提升用地价值
利用阳羡湖核心区的废弃宕扣,规划建设阳羡湖旅游观光接待中心,基地三面环水,景观绝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宿、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湖景酒店、中心景观广场、游船码头、绿道驿站。山顶观景平台及停车设施。
规划用地面积约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改旅游观光接待中心的建设,将大大提升旅游用地的价值,促进当地的旅游增收。
结语
综上,规划小城镇特色生态景区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通过经济规划、环境规划与景观规划设计的结合,区域开发、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衔接与配合,生产建设与生态建设相适应,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三者的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廖燕芳,刘宝干.旅游用地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法研究[J].科技信息,2008.29.
一、建立垃圾处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一名副科级领导具体负责实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工程建设及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
通过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工作,让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民齐心协力创省级生态乡镇的积极向上风气。
三、配备卫生保洁设施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以来,投资30万元在村3社建立了一小型垃圾处理场一座,购置垃圾桶100个,垃圾车1台,新建垃圾池5个,在8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垃圾收集点16个。
四、聘请卫生保洁员,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
聘用了5个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保洁员聘用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所用的工具由乡政府组织购买。近年来我乡卫生保洁工作达到了以下要求:(1)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定时沿街收集住户、商户、单位垃圾;垃圾池(箱)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积留;(2)生活垃圾经收集由保洁员分类,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地点,严禁运输途中随地抛洒、乱倒乱放;(3)督促沿线各户做好自家附近区域的卫生清洁及保持工作;(4)负责收取集镇内住户、商户、单位的垃圾清运费用;(5)协助保洁员清理集镇内的下水通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的畅通和维修。
通过以上工作,现在我乡集镇达到了“街容整洁、环境优美、人居和谐”建设目标,提升了城镇形象。经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4月对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检测的结果表明,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0%。
五、规划设计了再建一座中型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工作
2012年冬,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规划设计了在村三社曹湾处(离街道2公里处)再高标准建设一座中型垃圾处理场。该项目由县环保局设计,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计划总投资640万元,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时间1年(2013年),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主体工程共分四大部分,一是道路硬化1000米,二是垃圾填埋场,三是堆肥场,四是渗滤处理场。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土地征用工作、场地规划,开挖整理场地等工作。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省级生态县、生态乡创建活动具体内容的宣传力度,继续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使群众真正了解到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按照实施方案继续加强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第二条生态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农村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生态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700万元,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和“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每年安排一次。
第四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范围
1、生态镇村建设:包括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建设,各级生态村建设等;
2、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与建设:包括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等;
3、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集镇污水湿地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输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管网收集系统建设等;
4、“绿色”单位创建:包括“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和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等;
5、工业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
6、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7、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建设;
8、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项目。
第五条生态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态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投资主体,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生态市建设规划;
3、申报项目必须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实施的项目;
4、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5、申请单位在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6、项目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建设周期超过一年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必须超过60%。
第六条生态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
1、符合生态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投资者提出申请。
2、申请生态专项资金,须同时报送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批文、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经济和社会生态效益(绩效)分析、项目已建成或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有关文件、资料。
3、申请生态专项资金截止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二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审批
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生态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和原则,结合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重点及实际情况,由市生态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标准
1、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奖励30万元;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村的,奖励15万元。
2、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的,奖励20万元;创建为省级生态村的,奖励10万元。
3、创建为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奖励10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生态村的,奖励5万元。
4、创建为上虞市级生态村的,奖励1万元。
5、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社区的,奖励5万元;省级“绿色”社区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社区的,奖励1万元。
6、创建为省级“绿色”医院的,奖励3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医院的,奖励1万元。
7、创建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奖励5万元;省级“绿色”学校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的,奖励1万元。
8、创建为省级“绿色”饭店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饭店的,奖励1万元。
9、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奖励2万元。
10、创建为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每个奖励15万元(对创建合格水源保护区投资较大的,按照投资总额的50%予以奖励)。已完成创建的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按《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基本标准》进行年度考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每个奖励5万元。
11、创建为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的,奖励8万元;
12、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首次认证的,奖励2万元;工业企业通过环境标志产品首次认证的,奖励2万元。
13、乡镇(街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每家奖励50万元,集镇生活污水湿地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每个奖励20万元。
14、其他项目奖励的具体额度根据投资规模、生态社会效益等确定。
第九条生态专项资金的拨付
市生态办、市财政局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项目和额度。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生态专项资金有节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生态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2、项目投资主体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生态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向市生态办、市财政局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生态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生态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收回生态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我县狠抓生态县建设、生态细胞创建、饮用水源保护及农村污染源整治,实现了生态创建保质提速、污染整治深化提高,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机构,领导重视政策有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生态县建设及创建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攻坚工作方案》、《县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暂行办法》和《县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并及时召开生态环保创建工作会,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攻坚工作,全面推动生态环保建设。
(二)抓载体,生态创建保质提速。2013年,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中7项基本条件全面完成,35项指标中25项达到或优于省级生态县标准,规划中的75个项目已完成60个。一是抓整治,促减排,生态环境稳步好转。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17个,对全县17家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二是抓项目,促发展,生态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年内新增和恢复有效灌面1.28万亩、节水灌面1.28万亩、天保公益林5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8316万亩,营造小流域生态林1.3万亩,新增城镇公共绿地690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4160口,实现农村生活清洁用能10万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82.37万亩,回收残膜1510吨,主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59.8万亩。三是抓落实,保创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8个乡镇进入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阶段,5个乡镇编制完成省级生态乡镇环境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命名表彰了县级生态村87个、生态家园14789户、生态小区1个、绿色学校2所、绿色社区1个,建成市级生态村85个、生态小区1个、绿色学校1所、绿色社区1个。四是越溪河县级自然保护区、赵溪河省级风景名胜区、石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落实,植被恢复良好,无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
(三)强治理,污染整治全面推进。一是投入300万元对全县5个城(集)镇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启动观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转移资金43万元,并自筹109.63万元建成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态示范工程,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限期治理。三是镇投入135万元完成村环境综合整治,、白花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并获得批复,乡集中连片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5月通过成效评估和省环保厅检查。四是县城垃圾处理厂运行正常,其余25个乡镇垃圾堆放场进一步规范。
(四)保民生,饮用水源监管到位。一是投入3007万元对全县15个乡镇实施了集中供水改造,切实解决5万余人的饮水问题。二是加大全县101座水库治理力度,实施了“清水工程”,严禁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三是积极倡导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大力推进植被恢复工程,提高水源地涵养能力。四是加大了水源地监测频率,严格水源地环境监管,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4.2%。
(五)提意识,有效拓宽环境宣教。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抓起,切实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一是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全面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征订发行《中国环境报》,制作led宣传标语在啤酒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二是组织全县34个单位7524人参加由省人大环资委和省环保厅联合举办的环保知识有奖竞赛,其中,县环保局获优秀组织奖,16名参赛者获个人奖。三是通过开展生态细胞创建,让环保知识进农村、学校、企业、社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生态环保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保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在乡镇设立了环保机构,但由于县域面积广,5个片区环保所20人承担26个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工作压力较大。二是环保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监督管理职能分散等问题。三是环保基础设施投入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城(集)镇化进程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滞后。
一、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是我镇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投入,采取措施克服目标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创造优美的环境,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副主任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1 ~ 2人组成,负责跟进本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各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3~4人。
三、任务分工
为明确职责,顺利开展创建工作,设立宣传、考核指标落实、资料收集与编制以及资金经费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组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请示及申报表、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任务说明:根据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后加盖__镇人民政府公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整理创建生态镇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等形成工作报告。
2.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将我镇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归总,形成技术报告。
3.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材料
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各单位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见附件1)。
4.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影视宣传片、图片集
责任单位:宣传文体办公室
任务说明:制作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影视宣传片,时间长度约30分钟,充分展示我镇生态文明形象,同时制作相关画册。
(二)宣传组
组长:__
成员:__
1. 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2. 及时报道创建进度和先进事迹,定期播放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公益广告,并向省、市、区级报刊和电视台上送宣传报道资料。
(三)环境整治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进行环境监察,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禽畜 养殖业的监
督整治,确保工业“三废”和禽畜养殖场废水的达标排放。
(四)农业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向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
(五)污水处理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推进我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进行,保证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全面达标。
(六)市政环卫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整顿市政环境卫生,确保城乡居民垃圾、医疗垃圾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执法监管组
组长:__
组员:__
负责为各个工作组的整治、整顿工作提供行政执法力量的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为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组对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的考核检查,创建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1. 准备阶段:20__年12月 ~ 20__年1月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措施,解决薄弱环节。
2.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2月
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全镇宣传发动工作。全镇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活动主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
3. 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上报阶段:20__年3月
对照申报指标,完成申报所需各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支撑材料的编制、收集与整理,于3月底前并同申请表一起报送至上级部门。
4. 攻坚落实阶段:20__年3月至6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紧密配合,对照生态镇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完成任务的计划,开展各项专项活动,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巩固整改成果,保证达到国家级生态镇的要求。
5. 小结阶段:20__年6月至7月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对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的各项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漏。
6. 迎检阶段:20__年8月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迎接国家考核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对镇内污染行业要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河涌整治工作,镇内主河涌要进行清淤整治;进一步加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我镇的总体环境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执法和专项行动;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污染物或“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1、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会,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一是细化相关考核实施方案。成立全市生态创建组织机构,编制生态创建实施意见和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二是推进生态市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开展生态市规划修编,目前初稿已完成省级评估。市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均在按计划进行;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制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生态创建和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全力推动县区生态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市89个涉农乡镇中有22个乡镇、街道建成污水处理厂,10个乡镇街道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64个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四县均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市开发区已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赣榆县青口镇获得国家命名,另有9个乡镇和4个村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考核待命名,建成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33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力度空前。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成立市级工作机构,各县区也积极组建相应机构和队伍,筑起层层“防火墙”。二是制定政策措施。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印发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出台落实秸秆初加工执行农用电价文件。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召开全市动员会,开设专题网站,编印工作手册,开展人员培训,推动农户签定禁烧承诺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市里成立7个巡查组,县区、乡镇成立109个督查、巡查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全方位网格化监控。今年秋季,我市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在苏中、苏北几市保持唯一。
3、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年初我市制订详细地减排计划,与各县区、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对县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到目前为止,列入年度计划的36个工业生活类减排项目完成32项,其中16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全部完成。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有16个按时形成减排能力;未能按计划形成减排能力的有4个项目,我市安排9个应急减排项目将视情况弥补未完成的减排量。省政府要求的107个农业减排项目基本完成,淘汰黄标车1302辆,还需淘汰1069辆。
4、积极做好环保审批服务。今年我局共承担26个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任务,目前4个责任主体项目中宝通镍业项目已顺利通过省厅审批;环球铜业一期年产20万吨再生铜项目环评已审批,二期项目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待项目立项后上报审批;LNG项目、精品钢基地项目审批权限在环保部,目前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环评尚未开展。22个配合服务类项目中15个项目环评已批复,盐河组团开发、赣榆港区、徐圩港区、花果山大道(开发区段)城市主轴功能带建设等4个项目的半数以上分项目环评获得批复,其它3个项目因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未编制环评报告,尚未完成环评手续。在做好重大事项服务的同时,我局也认真做好日常环评审批服务,2012年我局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评单位备案登记率100%、“三同时”项目验收合格率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15个,总投资额度约500亿,并否决15个重污染项目。
5、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密水质监测。蔷薇河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水质状况,汛期对海州水厂、茅口水厂等4个主要断面进行日测日报,每周对市区4个主要断面和蔷薇河上游5个重要断面水质状况进行监测。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督查。今年先后关闭了7家污染严重的石英砂酸洗企业,取缔了近10家作坊式石英砂酸洗企业,同时定期对26家重点涉氟企业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2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7家违法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争取20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污染防治资金用于东海县白塔埠镇、平明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同时利用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全额补贴东海县尾水通道市区段运行电费。
6、持续深入突出问题整改。今年初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县区继续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开发园区环境专项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专项督查、环境监察专项督查等行动,加快推进去年遗留的17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10个,还有7个正在加快推进(主要是卫生防护距离、管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梳理、排查出各县区32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市政府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根据环保部督查化工区反馈问题,我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将以市政府整改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给各相关县区,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加大监管督查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7、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召开全市淮河流域暨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有序推进流域治理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我市列入全省年度实施方案中的6项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编制“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出台《市“蓝天工程”五年行动方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整个市区建成区,加快开展PM2.5监测,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蓝天工程目标任务并于12月率先在全国规范性;积极开展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印发《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噪声污染自动监控系统,提高噪声污染监管能力;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行动,全市共审批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178件,处置利用危险废物8133.86吨。重点推进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认真做好田湾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参加“淮海—9号”核应急救援行动实兵演练。积极向国家、省环保部门争取各项污染防治资金,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1440万元,补助新海城区污水管网四期工程等项目,争取中央淮河资金补助3510万元用于徐圩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亿元,同时做好市级防治资金的分配,全市安排资金607万元,共补助21个项目。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污染减排压力较大。上半年我市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列中等,其中二氧化硫完成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未完成任务,氮氧化物不降反升。受我市排污总量基数较小,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基础设施滞后等因素影响,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难度较大。二是秸秆禁烧工作存有隐患。今年我市秸秆禁烧力度空前,特别是秋季禁烧效果显著,但综合利用有待加强。若不能很好解决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不仅会造成使明年的禁烧工作面临反弹,同时将给地表水污染带来更大隐患,并再次出现大面积污染环境现象。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强。重点是相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三、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总要求,继续遵循“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瓶颈,全力助推沿海崛起,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好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绿色之美,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山绿的美丽港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环保综合决策,逐步打造美丽港城。一是推进机制创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节约优先、环保优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不断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二是优化发展方式。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强规划环评,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审批联动机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扎实推动绿色增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环保倒逼作用,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形成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港城,打造美好家园,实现永续发展,需要从全社会层面争取广泛参与。我们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
一、正视问题,抓好整改
当前,雾霾、污水、重金属三大污染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我县虽然地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拥有良好的生态基础,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力整治。
(一)工业企业上。我县目前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户,其中铁合金5户、工业硅4户、稀土2户、水泥1户、活性炭1户、碳化硅3户、电石2户,另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已建成使用多年,超过其使用期限,致使环保设施处理效率低下,不能正常处理污染物。二是个别企业未按照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维护,环保设施“带病”工作,导致其使用寿命缩短,影响功效;个别企业环保设施管理维护人员对环保设施的了解不足,易损零部件配备不齐,出现故障时无法及时修复。三是企业对回收尘灰未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而是自选场地进行堆放,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措施,造成二次污染。四是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层损坏和坝体渗漏等问题长期未处理,用于回喷渗滤液的水泵等设备长期闲置;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滞后,中控参数配置不齐,运行维护能力薄弱,无应急池和备用电源等应急措施。
(二)矿产品加工企业上。全县矿产品加工企业共25户,钾长石加工企业17户(其中水洗企业10户、酸洗企业5户、磨干粉企业2户),磷矿浮选企业2户,铜矿浮选企业1户,玄武岩加工企业5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钾长石加工企业废水沉淀池容积过小,不能起到应有的沉淀作用,废水不能完全做到循环使用,外排水不能达标排放。二是钾长石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厂房占地面积过小,不能有效安排生产和环保设施用地,厂区显得很凌乱。钾长石磨粉企业粉尘处理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导致粉尘超标排放。三是磷矿、铜矿浮选企业尾渣堆放场未按要求进行地质勘察,未做到充分的防渗处理,事故性排放时有发生。四是玄武岩加工企业的矿石冲洗废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沉淀,导致污染物色度和悬浮物超标排放。
(三)农业源污染治理上。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调查统计,我县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3家。在污染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未按照要求进行场内雨污分流,存在雨水污水混排现象;干湿分离不彻底,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进行分离就进入治理设施;收集管网布设落后,还存在畜禽养殖废弃物明渠收集情况;治理设施未按照设计规模进行建设,处理能力均偏小。
(四)医疗废物处置上。根据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全县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单位22家,年产生量约为21吨。目前,除4家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委托市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置外,其余1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均为自行处置。2013年,对照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要求,我县医疗废物处置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置不规范。自2010年起,除县级医院的医疗废物委托市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外,均为自行焚烧处置。二是各医疗单位医疗废水均未单独处置,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置。三是医疗废物堆放场地选址不合理。
(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按照《自治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县2013—2014年要完成毛坪镇、大堡镇、黑竹沟镇和五渡镇等4个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目前只完成了工程方案设计,必须加快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成绩应当肯定,问题不容回避。党的十作出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正是题中之义。我们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有力整改,努力建设生态、美丽,还群众一个天蓝地净、山青水秀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尽快完善环保设施。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贡献。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工业企业要争做生态文明的引领者、美丽发展的建设者。各工业企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重视并加强环保工作,特别是要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针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整改,在最短的时间内自觉加以解决。要大力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配齐备足零部件和易损件,确保企业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限期整改,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拒不配合的,环保部门要一律顶格严厉处罚。
(二)加快省级生态县创建进程。年,我县大力开展乡镇场镇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治理。全县组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4个,分别为大堡镇、五渡镇、金岩乡、新场乡;组织申报市级生态村43个,通过验收命名30个村;创建县级生态家园户9283户、绿色学校15所、绿色社区1个。2013年是打好省级生态县建设总体战的关键一年,所有生态村、生态家园、生态社区等生态县建设细胞工程要全部创建完成;乡要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资料申报工作;《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省级生态乡镇环境规划》重点项目要全面启动;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10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要开工建设。因此,今年的生态县创建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希望各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主流媒体联动,开展广泛宣传
为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治区环保厅率先针对“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项目进行了统一的标识设计并制作成醒目的标识牌,第一时间分发安置在全区各县(区)项目站点上。
为进一步发动农村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农村环境试点示范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及各市、县政府联合全区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杂志等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宁夏电视台开辟了每周一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在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专题网页。先后在《宁夏日报》《宁夏画报》上开辟专版、专刊,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除此之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及时编印刊发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简报信息;在农村开展了“四个一”环保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踊跃关注农村环保,积极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经过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及环保、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农村普遍存在的污水出门泼、垃圾就近倒及乱放、乱堆、乱埋、乱烧等不良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村民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全区各县(区)乡镇争创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整合各方资源,破解资金难题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仅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而且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式的整治常花钱、难见效。因此,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减轻市、县(区)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不增加农民负担,自治区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比国家要求的配套资金高出2500万元,包括国家支持的6.5亿元在内,项目总投资达到了10亿元,按工程进度予以下达,从根本上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进度。
在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市、县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政策,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使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发挥资金的辐射作用,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一些财力较好的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投入,在普遍明确将本级环保专项资金20%用于示范项目建设外,平罗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300万元配套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吴忠市要求统筹各类涉农惠农资金,使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GDP的0.3%;由于示范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宏观引导作用,调动了各类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聚集,提高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另外,自治区政府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上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除地方财政部门投入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以及适当探索物业收费等方式来解决运行维护经费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利用综合部门资金管理的优势,使示范项目建设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农民新居等建设规划相衔接、相协调。通过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按照“建设新农村庄点像打造城市社区一样”的要求和思路来统筹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从而使得示范效应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放大,真正带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奖代补”措施,激发工作热情
2010年,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厅局牵头抓好落实,每年都对宁夏5个市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健全奖罚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不断探索研究,进一步健全“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奖罚机制。按照“以奖代补”政策,对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示范区域项目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停止安排并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而激励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维护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从而使其长期发挥良好效益。
在各种激励机制的鼓动和鞭策下,自2007~2012年,宁夏全区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80个。
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支撑
宁夏作为一个地处偏远的内陆省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缺乏实用成熟技术支撑。
为改变我区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的局面,自治区政府围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多次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环保部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科学化水平,提高项目效益,宁夏聘请中国环科院、沈阳环科院、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研指导,并共同组建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4个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编制宁夏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年度总体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示范项目技术评估等工作,从技术上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