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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多合一”建筑火灾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康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整治对象
所有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开发区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二、组织机构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兼)
成员:*、
*、
*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建筑“多合一”现象,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8日—5月30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分析开发区“多合一”建筑的安全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排摸检查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列出重点,建立台帐。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对象、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30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多合一”建筑,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逐项逐条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四)巩固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对照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30日—11月13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平安园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管委会各办、局,各科室要统一认识,相互配合,互通信息。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文广新(旅游、体育)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工作范围
县文广新局各直属单位,各文化市场、体育、旅游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全县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印刷企业、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
三、工作重点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是否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3.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设置在聚氨酯夹心彩钢板建筑内。
4.单位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公共文化场所合用。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
四、检查分工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局直属各单位和出租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旅游科负责全县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旅行社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体育科负责全县体育场馆、体育健身会所的消防检查工作。
县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业余体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文物所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各镇文化站负责本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属地文物保护单位、农家乐宾馆、旅游景点、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场地的消防检查工作。
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县文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镇文化站(旅游办)、二级机构、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5日)。各单位要紧紧依托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检查人员对照相关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较大隐患被检查发现的,将从重查处。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全面普查火灾隐患,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局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股,联系电话:*。
三、普查整治重点
1、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到位。
2、消防工作的制度、职责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逗硬兑现。
3、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有效。
4、生产设施、宿舍的消防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企业(改制企业由清算组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县局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五、时间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
各企业要制订实施方案,召开本企业从业人员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此次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到本次整治工作中来,并把整治工作的时间和步骤作好安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12月至20*年3月)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要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涉及多部门和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告当地政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依法督促、落实防范及整改措施,确保普查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
3、总结阶段(20*年4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企业要书面将此次工作情况报告县局,并将工作中好的防范措施和长效机制加以总结,以便今后工作中参考。
六、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好工作的落实,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普查整治工作,法人代表要亲自抓,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火灾隐患的全面整治。
一.
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消委字〔2018〕10号)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深刻吸取“8.25”黑龙江哈尔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余公消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
通过对全县文化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场所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影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游艺、游乐场所;
(四)革命纪念馆(文物局)、图书馆、文化馆、将军园、山歌保护中心、电影公司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自查。各责任部门要立即摸排辖区内所有文化场所的火灾隐患底数,组织本行业系统专项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加强同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对火灾隐患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依法整改到位。
(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制度不完善的业主,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其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文化场所流动人员多等特点,指导相关场所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开展文化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开展一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掌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掌握兴莲乡官田村、梅窖镇三僚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建筑(旧址旧居)的底数和火灾隐患状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改变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是否正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要依法取缔。
(四)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督促文化场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8月20日前,各单位及营业场所将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名单报送文广局(安全办),积极参加市消防支队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8月下旬县消防大队举行ktv疏散逃生演练,9月上旬在网吧举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根据市局[2014]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要联合县消防大队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文化场所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2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上报市文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25日至8月30日)。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上一阶段的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汇总情况并报县文广局及县消防大队备案待查。
(五)回头看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5日)。县文广局和县消防大队将对上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履行好职责,组织力量排查隐患,如发现黑网吧、黑舞厅等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必须及时转交当地工商部门予以取缔,落实隐患治理。
一、组织领导
统一协调、督导、检查此次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消防支队许为乐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从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抽调,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
专项整治要达到五个一”标准:排查一遍辖区内整治范围的单位和场所;处理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曝光一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向公众开放的以下五类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的演出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牵头分工负责落实的单位是第1类场所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第25类场所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第3类场所由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第4类场所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其它各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的需要积极派出本单位的人员协助牵头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否开展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否存在擅自扩大营业面积的现象。
6营业期间是否存在超员的现象。
7营业期间是否使用过烟花爆竹的现象。
四、专项整治的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且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并函告文化、工商、治安等部门,文化、工商、治安等部门要依法取缔其相应的行政许可执照。对已经批准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实行重新核查消防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执照。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和外露的可燃易燃隔音、吸音、保温等功能性材料的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函告文化、工商、治安等部门,文化、工商、治安等部门要及时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对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内装修材料和阻燃材料一律实行重新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必须实行整改。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
六)对有发生火灾事故隐患且拒不改正的公众聚集场所。采取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的紧急措施,对据不执行者,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七)政府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并追究失职责任。
五、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根据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将方案于月日前上报市整治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据《方案》中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统计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一登记造册,各部门统计表和登记表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公安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错时”工作制,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或者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四)检查验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各部门总结请于月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市整治办公室。以迎接省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专项整治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年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畏难和厌烦情绪,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五类场所排查不严、不细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火灾的五类单位,依法追究负责牵头组织检查的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为认真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
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我院立即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组,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重点排查范围
医院综合楼、发热门诊、户外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单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二)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
(五)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六)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七)放射科(室)、化检验室、药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四、发现隐患
序号隐患位置投入资金处理措施责任人整改 时限实际整改情况复查人
1一楼天棚材料不达标10000上报农场1月未完成
2病房发现违规使用电暖气0立即制止立即整改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检查范围
1、文广新系统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
2、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阶段(8月6日-8月12日)。各单位对工作区域内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阶段(8月13日-8月23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文化经营场所限期内未整改到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4日-8月31日)。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场所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重点检查内部电线线路,消防通道等;博物馆文物展出安全问题;着力加大网吧、歌舞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规模大、面积大、平时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重点检查场所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