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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关键词】应急预案,编制步骤,编制内容
供电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担负着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力服务的重任,因此电力应急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一般有如下几方面:
一、成立编制小组
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供电企业各个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参与,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如安全、生产、设备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还要请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代表,以保证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效衔接。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搜集各项资料
搜集各项资料主要任务是为供电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需要搜集的资料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急管理信息。国内外、企业内外的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同类或类似事故应急救援的成功案例,应急经验和教训等。企业各方面应急资源收集、其中包括人力、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如专职和兼职的应急消防供水系统、个人防护设备、毒物检测设备、医疗救生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等。还包括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周边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可动用的社会应急资源。资料的搜集应尽可能全面具体。
三、危险源与应急能力分析
危险源分析是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一般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其结果为供电企业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体系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为划分应急响应级别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由于每个供电企业的地理位置、生产规模、管理模式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后果也大不同。因此,各供电企业应在充分开展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编制相关应急预案。
应急能力分析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地应急策略。
四、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是电力应急管理、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预案编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编制的应急预案普遍要素不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预案之间相互不衔接,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在设计应急预案编制格式时则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测》具体要求,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4大类,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特点列举典型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目录来编制。2)要体现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体现应对突发事件各环节的工作,这不仅要求预案内容完整,而且更讲求可操作性。每个预案应当明确体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环节工作,一目了然。编制预案就是要实际管用,这是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编制预案在文字要求应内容详实、表达准确、文字简练。3)连续性、一致性,保证应急预案各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避免内容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4)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和作用不同。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和依据。因此,编制时只能做出原则规定,不可能提出处置的具体办法;专项应急预案是部门为应对具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编制时,必须对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专门应急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而不能含糊笼统。现场处置方案更是针对具体场所和装置、岗位来制定的。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体现在“预防措施”上。在编制时,要认真分析重大活动基本情况及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做出安排,防患于未然。
五、预案评审和
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指导、监督工作。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编制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前,由预案编制部门填写《应急预案评审申请表》经批准后,提交相应资料,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预案评审会。
应急预案评审通常采取会议评审形式。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和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专家参加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应急预案的工作由该预案的评审组织部门负责。总体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专项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印发。现场处置方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编制部门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六、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自之日起一般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应急管理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单位、电力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工作,报备应急预案时,应提交相关报备材料:即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应急预案文本目录、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遥
参考文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还看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2.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2017版
关键词: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一、引言
“预案即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1詹承豫, 顾林生:《转危为安:应急预案的作用逻辑》,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 05期 ,第89页。]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危机处理的基础和桥梁,是增强企业危机应对能力的关键。有利于降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对企业的侵袭,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化应急管理为常态管理,实现企业的转危为机。
目前,尽管我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作了一些要求,但是我国至今未出台具体的指导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框架指南,造成了各企业预案编制大多流于形式,缺乏实际的内涵,更难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研究的概况
通过查阅国内相关学者对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研究的文献资料,笔者发现,我国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案编制的内容
1.从应急预案包含的内容角度
吴宗之(2002)2等认为预案编制的基本内容应取决于它的类型,因此,预案编制的内容包括预案概况、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特殊危险应急程序、恢复程序。王文俊(2006)等3 在分析国内外200多套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得出预案主要包含:预案的适用范围;组织结构;资源;工作流模板;预案的其它内容(如预案目标、预案原则等说明)。
2.从应急预案操作的流程角度
刑娟娟(2004)等认为,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准备、响应和恢复、预案评审和改进这六个内容,其中,每一项内容下面又包括有若干项二级要素4。
3.从预案文件体系的角度
钟开斌、张佳等认为,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管理流程、保障措施、附则、附录。5此外,不同的预案根据事故的等级、预案类别的不同而在详略程度方面存在不同,但大致而言,预案的文件体系主要包括预案、操作程序、说明书和记录四级文件体系。
(二)预案编制的步骤
1.系统论
邢娟娟从系统论的角度探讨预案编制的步骤,认为,预案编制可以包括需求分析、框架设计、分工编制、系统集成、综合审核、批准和这六个基本过程。
2.程序论
从程序论的角度探讨预案编制的步骤,陆立德等给出的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包括识别问题、搜寻、整理、分析 、预测有关灾害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掌握典型个案、建立范本,并通过全面论证和认真权衡,对预案进行合法性论证6,但是没有给出编制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周慧娟认为编制过程可分为下面5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应急预案的实施。7
3.基于响应绩效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
基于响应绩效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以过程论的应急管理思想为指导,将预案编制分为现状与需求分析、程序与组织制定、预案保障计划制定等三个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以来,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和08年南方冰冻雪灾的影响,预案编制与管理越来越受到了各行各业的青睐,各部门和单位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如公共场所火灾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等。但是,通过比较研究,发现预案编制的步骤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2)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现有预案的回顾;
(3)风险分析及组织应急能力的评估;
(4)预案编制;
(5)预案的评估;
(6)应急预案的修改与更新。
(三)预案的管理
1.将预案管理分为事前、事后以及故障诊断系统。
国内有学者将预案管理系统共分为事前预防系统、事后处理系统、故障诊断系统。这三个子系统是互相联系的, 其中,第二、三子系统输出的信息一般都会反馈回第一子系统,并且将此作为下一阶段事前预防系统的信息,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8
2.将预案管理视为通过对信息的分析,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识别可能带来的威胁,并对这些情况制定相应的预备性处置方案,一旦预测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按照预订的方案行动;同时,根据具体的事态发展及时调整行动方案,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9
3.将预案管理视为动态的管理过程,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的编制、演练、修订和更新等。有学者认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包括:1、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应对处置工作,2、按照程序调整预案规范的处置措施,3、适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4、对预案进行实践检验,5、实行对应急预案双重保管。10
三、我国企业预案编制的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实用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污染事故,对于环境保护以及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要做到严格把关,督促企业开展评估和备案工作。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应急预案相关管理要求,我市已逐步开展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及备案工作,本文着重分析我市企业应急预案评估及管理工作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1 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不专业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公布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规定,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预防与预警分级、分级响应、现场处置、后期处置、保障与管理[1]。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参加人员的基本要求、预案编制的7 个基本工作程序、以及预案批准后的工作要求[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环保、安全、医疗、消防等各方面专业人员以及专家的密切配合和协作。由于目前多数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以及重视不够等因素,未构建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所编制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基本要素不齐全、体系不完整。
2 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企业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主要委托技术评估机构组织,由于我市经济不发达,应急预案评估起步晚,存在以下问题:(1)评估机构未建立完善专家库,也很少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专家库人数有限,无法做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并且存在未严格按程序申请和推荐专家库人员;(3)未严格执行专家库的入选条件,表现为部分专家所从事工作与所评估行业不相关,或者工作经验较少,大部分只有中级职称;(4)专家所从事行业侧重于环保方面,也未与行业协会合作,缺少相关行业的专家。
3 专家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3]。
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文件,在评审工作中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文件的要求,要做到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相结合,重点从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以及衔接性七方面进行评审。
我市现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表不够详细,未区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综合预案评审和专项预案评审,并且评审表中的项目内容过于笼统和简化,未明确列出编制要求对各项目的详细规定以及预案要达到的标准,导致部分专家不能有针对性的审核预案各指标,评估不全面。另外,目前评审只是进行预案文本评审,不进行操作演练验证,形式单一,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检验。
4 应急预案修改完善不及时
经过专家评估的应急预案,企业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于部分企业对评估、备案工作程序存在误解,认为专家评估之后就完成了,没有及时对应急预案修改完善,造成多数企业应急预案迟迟不能完成备案工作,给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5 管理机构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市应急管理机构由于专业人员有限,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仅促使企业完成备案程序,很少做到长期跟踪和监督,因此,不能全面把握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实施,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及时修订更新等情况。
此外,对于企业的应急演练工作较少参与,不能及时为企业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指导,使企业不能有效的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利于企业应急预案的完善。同时,也较少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活动,企业往往缺少获取应急方面的实时动态信息的渠道,也无法保证自身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协调性和衔接性。
6 结论与建议
针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我市需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管理水平。建议如下:(1)对于没能力完成应急预案编制的企业,要积极推荐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并对编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2)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举办应急预案方面的培训和座谈会,加强我市行业间交流活动,建设国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事件案例库和应急培训中心,增强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3)加强与省级评估机构的联系,邀请省级专家指导和培训,提升我市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水平;(4)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推荐和吸收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充实应急预案专家库,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5)提升我市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过程中药积极协助,提供热情优质服务,促进企业顺利完成相关程序;(6)修订现行的应急预案评估表,按照相关指南和要求,区分形式评估和要素评估,制定详细的评估内容和标准;(7)管理部门要做好企业日常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有计划的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活动,核查企业是否根据生产工艺变化、规模变化以及人员变更等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和 备案。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保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0]113号.
关键词:危险废物 预案 编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0(c)-0098-0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共有危险废物46大类别479种,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和感染性等特性。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加,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突发性事故频繁发生,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二次污染事故,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
1.1 企业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原则
(1)根据中国所颁发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律法规的分析,企业在编制废物应急预案的时候,必须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首先,遵循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的预案编制原则,在意外事故发生的时候可以有效解决。其次,遵循备案原则,就是将应急预案送至上级管理部门备案。最后,遵循严格检查原则,就是配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2)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第八项: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2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1.2.1 以人为本,减少伤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重点关注各类危险源的监督、控制等,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保证可以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并且及时发现预防制度中的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弥补不足。同时,还要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突发事件对企业的长远影响,最大程度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
1.2.2 依法应急,规范处置
企业要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保证可以依法执行应急工作,同时,还要履行自身法律职责,完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策略。
1.2.3 统一领导,协调一致
企业的应急活动必须要在相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执行,在协调企业内外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指挥体系,在提高应急灵敏性的基础上,增强应急效果。
1.2.4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企业在执行环境应急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全面了解环境事件的特点,根据环境事件类型制定原地管理制度,在分级与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增强事故责任单位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优势,减少对社会的影响与危害。
1.2.5 专家指导,科学处置
强化应急专家在指挥决策中的地位,重点关注应急专家队伍的专业素质,在提高其专业素质的基础上,增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效果,提升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再次出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3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的步骤
1.3.1 收集资料和信息
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是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其中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可以提高预案编制实用性。其次,企业要做好安全记录与环保记录,并且详细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再次,重点搜索国内与国外类似环境污染事件资料与应对方案,然后将其融入企业的应急预案中。最后,在政府部门中搜索一些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资料。
1.3.2 现场调研踏勘
现场调研踏勘是保证预案编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步骤,其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周边生态、人文环境;(2)现场地理环境;(3)现场设施布局;(4)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5)危险废物产生、收集、暂存以及转移流程;(6)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暂存设施等。
1.3.3 分析评估
对企业整体以及相关资源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其中的热葜饕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污染事故。第二,要预测出突发事件后果。第三,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第四,要借鉴其他突发事件的经验。第五,要评估出突发事件的影响区域。第六,要明确应急预案的模式。第七,明确报警方式。第八,要有可靠的通信设备。第九,要提高自身应急能力。第十,必须掌握可用的外部援助资源。
1.4 相关企业必须要明确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规定
(1)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符合当地各个部门的突发事件解决要求。
(3)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在前面分析环境敏感点之后,预测出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然后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
(4)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责任。
(5)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有具体的应用程序,并且实际操作性符合相关规定。
(6)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明确应急保障措施的条目,满足当地各个企业应急需求。
(7)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达到附件信息准确性的要求。
(8)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要与相关的应急预案有可衔接项目。
2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管理
2.1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评估
(1)企业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预案评估专家组对编制的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2)评估方式:可采用形式审查、分析论证,演习检验等方式,也可进行现场查看,对预案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证,找出预案中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从而使预案更具操作性。
(3)预案评估的重点内容:必须要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实用、可操作原则;针对原则;保障措施优化原则;保证基本要素准确性原则;提高内容合适规范性原则;方法措施和科学性原则;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
(4)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订。
2.2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培训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1)本企业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各类污染物的危害性。
(2)环境污染事故现象的辨认及识别。
(3)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4)自救与互救、消毒的基本知识。
(5)防止污染物扩散,处理、处置各类污染事故的基本方法。
(6)主要消防器材、防护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7)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
(8)逃生避难及撤离路线。
2.3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演练
(1)演练的目的。
提高应急队伍和公众素质,所有演练要以安全为核心目标,要强调针对性,要追求实效性和情景逼真性。
①熟悉和操作应急预案,求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②锻炼不同应急救援组织在环境应急过程中的协调性。
③集结和拉动环境应急队伍,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技术。
④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培养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判断、决策和指挥、控制能力。
(2)演练的形式。
桌面演练:室内推演、理论研究、想定作业。
功能演练: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活动举行的预案演练活动。
综合演练:综合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响应能力的演练活动。
演习:大规模、展示性的演练,对于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3)演练的成果。
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预案修正提供实践资料。
2.4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变更
(1)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变更时间:①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②重大因素变化要实时修订。
(2)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变更条件:①在应急预案实际演练期间,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对其进行变更处理。②在处置危险废物的时候,要利用设计与建设等方式,达到维护变更的目的。③在产生危险废物之后,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暂存位置的变更。④企业废物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发生变化或是应急部门指挥体系有调整的时候,就要变更废物应急预案。⑤在危险废物环境或是环境敏感点出现变化的时候,就要变更危险废物应急预案。⑥在危险废物应急法律法规变化的时候,就要变更应急预案。⑦在相关环保部门与企业出现变化的时候,就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变更处理。
2.5 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登记备案
(1)备案时间节点: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②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2)报送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①《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③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审查: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进行备案登记。
(4)备案登记。
对准予备案登记的,环保部门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并出具《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企业自行纠正后重新笏捅赴浮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受理备案的环保部门和送审单位分别存档,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申请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完成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3 结语
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属于特定专项应急预案,它是针对危险废物特定的紧急情况的应急而制定的。由于危险废物发生突然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的施救难度大,后果难以控制,因此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必须在企业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危险源的特性,对应急形式、组织机构、应急处理程序等进行科学研判,确保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依法规范对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管理,是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进一步完善和升级,是确保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有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黄正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措施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8):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程序,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制定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力争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在册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办法》的有效实施,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指导协调贯彻实施重点督导区县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管理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指导、支持重点督导单位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经验,带动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安全监管局将对黄浦区和奉贤区安全监管局以及*化学工业区、华谊集团、宝钢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进行重点督导。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相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培训
组织对区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相关部门预案管理人员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掌握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和使用方法,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预案管理数据库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与国家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应急预案动态化管理,实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变化情况,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开展预案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分级分类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及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2009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市直接监管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其他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分类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报备工作。
(五)抓好预案衔接工作
指导重点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应急预案衔接,实现应急预案常态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全员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所有应急预案经过演练和论证,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预案有用、管用。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企业发展情况,对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在年底前将修订后的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五、应急预案备案流程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编制应急预案,经区县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编制的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应抄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中旬)
1.各重点督导单位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深入推进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落实相关工作。
2.参加国家组织召开的应急预案重点督导工作会议。
3.做好贯彻实施的其他准备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2.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
3.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检查完善阶段(2009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1.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完成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2.形成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组织指导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请于*月底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根据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结合*的实际,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动员、研讨、检查、典型引路等工作,保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2020年上半年应急中心的主要工作
应急中心主要职责是按照局领导要求完成全县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包括指导应备案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编制、修订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协调工作;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设备的维护管理等。
1、2020年上半年共备案《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6份,其中一家为较大风险,其余均为一般风险等级。所有备案的《应急预案》均已在县政府网进行了公开。
2、检点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储备不足和演练中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整改。
3、按照局领导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4、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督促帮助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网上备案工作,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将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与企业风险事故日常监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指导企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指导企业完成《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同时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2、完善我县应急物资库信息的录入。按照2019年国家应急物资库的建立和填报手册,继续完善我县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种类、调用、存放期限等重要信息的统计和录入,补充完善已录入信息的变更、修改和增删内容。
根据省、市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和部署,我区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各镇(街)、工业园区针对本地本辖区实际,牵头组织各相关企业相继开展了各类应急预案演练。但一些单位至今尚未组织开展演练。为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扎实推动应急预案演练,现就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认识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是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有效手段。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和区政府安办关于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区政府安委会根据我区实际,将各单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列入本年度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必定考核的项目进行考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责任人负责抓应急预案演练各项工作,推动应急预案演练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推动应急预案演练的顺利开展
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要早谋划、早安排,根据本地本辖区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认真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各镇(街)、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从第三季度起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有质量、有实效的综合应急演练。演练要突出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牵头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演练,在增强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的同时,积极推动政企联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协调联动,提高协调救援作战能力。各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安办报告演练的准备、开展和评估工作。区安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到现场观摩、指导演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