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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动画片产业现已形成以动画卡通、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多媒体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并被视为21世纪创意经济中最有希望的朝阳产业。中国动画业正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动画业与世界动画大国之间的距离还非常大因此。因此,只有深刻了解中国动画产业目前的发展现状,才有利于中国动画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动画产业 产业链 产业发展
一、 动画片产业概述
动画片产业属于较高层次的服务业,属于内容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动画片产业的特点主要有:一是与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在宣传领域地位重要;二是与资金市场紧密相连,是一个高投入的产业;三是知识集中程度高,进入门槛也比较高[1]。
(一)动画片产业关联度打,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从产业经济学角度来说,延长某产业的价值链可以为该产业带来附加价值。动画片产业的发展对摄影、摄像、照明、音响等影视光电产业、胶片冲印产业及数字IT产业等技术支撑产业有较强的需求,能够拉动他们的发展。动画片产业能带动相关衍生品的开发与销售。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文具销售额为人民币600亿元,儿童食品销售额为350亿元,玩具销售额为200亿元,儿童服装销售额达900亿元以上,儿童音像制品和各类儿童出版物的销售额达100亿元。
(二)动画片产业投资大、投资回报高
目前,美国的动画大片投资一般都在2亿美元以上,比一般影视大片投资大。而动画片产品可以得到多次、多领域、主产品和衍生产品的综合性永久回报。动画片《米老鼠和唐老鸭》获得了长达80年的丰厚回报,今天仍然经久不衰。由于未能生产出具有市场价值的原创动漫形象,目前国产动画片产业整体上还远未到真正意义上的开发衍生产品的阶段。
(三)动画产业成长速度快,具有爆发性
一般产业要获得10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非常难,但动画片产业的发展类似于软件、网络游戏或互联网业,具有很强的爆发性。日本三大卡通偶像之一的皮卡丘,其衍生产品在国内为共有1100多家公司制作销售,短短四年的利润已超过70000亿日元。
(四)动画产业国际化程度高、出口创汇能力强
据了解,世界各国,尤其是美国和日本以及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动画片产业已经成为重要的自主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6%。动画片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具有国际化程度高、消费群体广、市场需求量大、产品周期长、高附加值等特点。发展国产动画片产业对于繁荣优秀民族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 动画片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产业政策环境
动画产业是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动画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扶持。2006年4月,为了推动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十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建立机制和强化政策入手,力争在5至10年内使我国动画产业创作开发和生产能力跻身世界动画大国和强国行列[3]。动画频道与动画教育、产业基地的设立都使中国动画片产业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
(二)投融资环境
动画产业是一条长长的产业链,需要产业间的协作与互动。国外影视动画片投资已形成良性循环,对电视动画片来说,一般频道播出收入占10%,衍生品收入占90%;对电影动画片来说,一般票房收入占30%,衍生品占70%。国内动画片市场增长率目前低于网络游戏产业增长率,而动漫和游戏在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早已形成了动画-漫画-游戏三位一体的循环产业链[2]。由于国产动画片投资的主要回收渠道―电视台的收购价格偏低,总的来说,我国动画片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盈利模式,投资者回收投资感到困难。但我国动画产业的不成熟也带来了很多暴利的机会,国产动画片存在着爆发的可能性,动画片的投资整体上属于风险投资范畴。
在融资方面,我国动画片产业起步较晚。由于市场的狭小和不规范,使国产动画片的投资回报率较低,政府的资助曾在国产动画片的生产中占到相当大的部分。政府应在版权抵押、国债发行、银行贷款、基金的使用以及税收优惠方面对动画片产业继续出台相应的扶植和优惠政策。2005年《中国电影投资发展报告》认为,目前,国内电影业的融资渠道有三大类,一是个人拿着剧本找投资人,二是影视公司和制片公司合作,三是地方政府向企业投资。另外,国际资本已通过与国内合作的方式进入了中国电影市场。
三、 动画片产业链的构建分析
产业链是一个中观层面上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是微观经济活动主体基于链条式的关联关系形成具有宏观性质的产业集群[2]。目前,我国动画产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因此,要想使中国动画产业能够快速的发展,产业链的构建是必须的。产业链的构建寻求的路径离不开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其最终形态也体现于宏观层面上的产业集群。据“深度推进”和“广度普及”两大理念提出动画产业链的构建。
(一)产业链的深度推进
“深度推进”是指微观经济活动主体所处的产业链环节的接通及延伸。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微观经济活动主体都是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环节的每一次延伸都意味着新的市场机遇和产品的出现[2]。借鉴国外产业集团的发展,他们的发展都是伴随着产业链的延伸而进行的资源整合,进而使他们的产品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使市场覆盖达到最大化。因此,我国动画产业链的构建也可以遵循世界动画巨头产业所采用的模式:一是横向推进,二是纵向延伸。
横向推进模式指的是产业集团在产业链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层面上进行的扩张这种横向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发挥范围经济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此外,横向深度推进模式不仅可以实现成本最小化,而且也符合市场的需求,有助于形成相对垄断的市场和对细分市场的开发。
纵向延伸是指动画产业集团按产业链后向扩张到原材料的供应(漫画出版、动画制作)或者前向扩展到最终产品(动画的各种衍生品)的用户,它涵盖了同一类型产品的不同阶段:制作、发行、播放和销售。这样集团就可以产业内部的交易来替代市场交易,从而可降低其交易成本,同时可以保证稳定的供求关系,防止经营活动手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二)产业链的广度普及
“广度普及”是指超出本产业范围,跨产业的产业链的普及。这种延伸方式通过战略性资产重组以及人、财、物等资源的在整合,进入投资回报率高的其他产业,同时生产两种以上的用途不同的产品或劳务,以降低营运风险,营造持续竞争的优势。它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通过进入其他行业规避了市场风险,是企业获得更加稳定的发展,二是能够使使企业抓住市场机遇,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企业战略性转移,为企业发展提供多点支撑,三是有利于发挥企业优势,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但由于广度普及属于非相关产业的延伸,这就意味着微观经济活动主体可能对新业务不了解或缺乏经验,加之资源的分散使用,企业难以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比较优势。因此,此模式有利亦有弊,在运用此模式前,须对战略风险有足够的认识,或做好充分准备,否则就会陷入“战略陷进”,进而阻碍企业的发展。
四、动画片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处于动画产业的探索与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制约动画产业发展的因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保证动画产业快速发展。
有人把国产动画片的现状总结成了“四个不平衡”:一曰企业多,盈利少;二曰动画片产量多,衍生品少;三曰三维多,传统技法少;四曰说教多,感动少。又有人说:有作品无产品,有行业无产业[1]。但上述现象都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他们正在悄悄地发生改变,正在朝好的方面发展。在此,提出几点发展的建议:
(一)理顺产业管理体制,完善相关产业政策
(1)建议国家成立一个“国家动漫产业监督委员会”简称“动监会”统一管理我国动漫产业。
(2)国产动画片可实行分级制度,使创作者能够有针对性的产生创意。
(3)应调动各方投资国产动画片的积极性,出台投资准入和放松管制政策,加大拨款、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应对国产动画产业有效倾斜,尤其是投融资政策[3]。
(4)要形成明确的盈利模式,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各路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入到国产动画片产业中来,国产动画产业才能做强。
(5)建议国家设立国产动画片制作风险投资基金,逐步采取国产动画片版权抵押政策,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二)使大城市成为国产动画片产业的“硅谷”
应充分利用大城市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创意等优势,进行多种资源的整合,实现国产动感画片产业的商品化、配套化和产业化。同时建立动画产业创新体系,大幅度提高创意能力,为形成动画片产品原创源头奠定基础。
(三)培育国产动画明星,强化规模与系列,大力培养专业人才
(四)国产动画片企业需自己进取
可以通过上市、并购、合资、联合等资本运作手段,形成以资本为主线的产业链,提升国产动画片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与国外动画片大鳄的抗衡能力,逐步走向国际市场。还要以市场为导向,跨行业、跨地区的整合国产动画片产业的各种资源,统筹兼顾,缩短国产动画片制作周期,减少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1]秦喜杰.中国动画片的产业经济学研究.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
[2] 戴晓林,王晓博.中国动画产业链构建路径研究.经济论坛.2008(2).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作用: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2)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三、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宏观经济调节——电子政务服务于传统的调节资源流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微观经济管理——信息网络手段被用于政府对经济行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实现政府的企业化管理;
产业结构调整——电子政务建设在创造对IT产业巨大需求的同时,也在促使整个经济产业结构向信息化转移,“以电子政务带动信息化”战略直接带动了软件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电子政务直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透明、诚信、高效的有利环境。下面即对电子政务的上述四项具体经济职能进行讨论。
一、宏观经济调节
在物理环境下,政府一般通过法律与经济政策,运用利率、汇率、税率、物价以及其他的宏观经济杠杆工具来调节整体经济走向,实现经济稳定发展。这些宏观经济杠杆能够有效地引导社会经济资源流向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行业,以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就电子政务的宏观经济调节功能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需求调节作用。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为国民经济增加了巨大的有效需求,直接拉动了国内IT产业的发展。当然,从长远来看,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这种需求拉动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与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落后状况密切相关。实际上,当前的信息化主要是硬件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是信息化建设投资的骨干部分,待这一轮热潮过去之后,政府信息化的投资将归于平缓。因此,电子政务的这方面经济职能不应过分强调。
其次是决策辅助作用。正确的经济决策有赖于全面准确地把握经济形势与发展趋势,而这就要求建立综合复杂的宏观经济数据库,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及物价、资金流动、需求变化等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这在以往的情况下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宏观经济信息的不完全、不充分而导致的“政策失灵”现象经常出现。而在信息网络时代,凭借电子政务系统,中央或省级政府通过整合各政府部门在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管理与服务(G2B、G2C)以及在进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收集到的经济信息,能够很快地应对市场信号的变化,随时对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实施引导和组织。在这里,有两点非常必要。一是宏观经济决策有赖于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如通过应用客户关系管理技术对重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管理与服务),并对来自不同经济领域的微观经济数据进行整理与系统分析,从而得出有价值的政策信息;二是对反映市场形势变化的经济指标能够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影响其变化的主要因素。而要获得这两方面的信息,必须确保以下两点:一是对中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信息能够进行整合,并能够及时地汇总各级地方政府的信息;二是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以及管理体制的协调。这就要求克服部门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的弊端,从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表现形式来看,这就相当于要求以“金字工程”为代表的垂直业务系统和各级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在业务协作与管理流程的一体化方面能够逐步“融合”。
中国早在1986年即开始建立国家经济信息系统(SEIS),开设了7个业务应用系统:宏观经济预测系统、企业和产品信息系统、价格和市场信息系统、世界经济信息系统、经济法规系统、国外贷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而从实际效果来看,SEIS所发挥的作用其实很有限,除了因为原先的服务计划经济的目的外,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与信息化的要求结合不够紧密、内部运作机制不畅等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按照上述要求对国家经济信息系统进行调整与改革,通过体制改革、业务整合以使国家的宏观经济能够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挑战,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与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微观经济管理
从管理体制上讲,在物理环境下中国对微观经济的管理事实上存在着“条”与“块”分别管理的现象。从业务来看,“条”的管理主要包括税收(国税)、工商管理、检验检疫、海关等。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职能管理有日益收缩与集中的趋势,例如,从2004年开始,有关土地管理的权限又上交一级,实行省级直管。在“条”的管理中,又分“全垂直”与“半垂直”两种,“全垂直”是指有关的业务、人事与预算完全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最典型的如海关、国税等;“半垂直”管理是指有关的业务、人事与预算等由地方和中央共同管理,像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块”的管理主要包括内外贸易、统计、人事、劳动保障等,在这些职能中,对经济主体及其经济事务的管理职能相对较少,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职能却比较多,如文化、教育、卫生、交通、水利等职能。
从实施情况来看,上述物理环境下的经济管理格局基本上被搬到了网络环境下的电子政务领域。实际上,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事务繁杂琐碎、费时费力,因此借助于信息网络技术代替人力从事相关的事务性管理,在电子政务发展初期,确实能发挥提高基层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防止腐败的作用。在这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电子政务最能体现这种作用,其业务类型包括有关的表格下载、网上企业申请登记、网上年检、资质鉴定、业务申请登记、商标管理以及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等。其中每一类业务又都包含了不少的工作,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就包括“申请人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人申请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申请人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坐商)及申请名称的个体(摊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这样三类工作,每类工作都必须交纳不同的手续材料。由于“条”的政府部门其工作职能相对比较专业,业务内容比较单纯,对其他业务整合的要求不是很高,因此,这些部门在电子政务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阻力相对较少,也容易取得成效。同时,根据2002年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即17号文件)的规定,“条”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化(以“金字工程”为代表的垂直系统)的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建设资金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因而这些职能部门的微观经济监管事务的信息化能够快速建成并取得实效。
而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及其相应的电子政务互动业务来说就没那么好办了。除了因为网络建设资金的缘故外,更多的则是因为难以真正地开展网络互动业务。其实,就“条”与“块”在为企业提供方便的积极性方面,地方政府比“条”的职能部门更甚,因为企业对地方政府的利益影响更大,而对“条”的职能部门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因此,地方政府在通过门户网站为企业提供互动的“一条龙”服务方面有着很强烈的愿望。现实中也是如此,那些希望实现信息共享的通常总是作为“块”的各级地方政府。然而,对微观经济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要害环节都已被各“条”的职能部门所分割了,如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海关等,地方政府要真正开展“一网式”服务,就得跟每个“条”的职能部门协商,而其效果却总是难以让人满意。因此,传统的物理环境下的一些制度安排开始与电子政务应用产生了冲突,而且原来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到网络环境下变得更为严重了,如因职能或业务的明细分工而导致的“信息孤岛”现象。这也就是当前政府门户网站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的根源。所以,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展开,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有必要进行迁移。除了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之外,电子商务则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又一项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交易过程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手段难以应付。电子商务的最大特点是对其他交易环节的配套条件要求更高,如必须具备征信管理体系、网上支付、物流配送体系等做支撑。这就要求对原来的“条、块”分离体制进行调整,从政府管理职能上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从政策上讲,政府职能要从物理环境向网络环境转换,其关键是要处理好“条”“块”之间对微观经济管理事务的日常管理关系。这可以有两条路径,一是“条”“块”之间共享业务信息,二是“条”的业务权限向“块”的转移。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来看,第二条路径是不容易走通的,因为这会影响中央对地方经济的控制权,从而进一步影响中央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利益关系方面可能存在冲突,如果地方管理权限过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就往往得不到地方的配合,政策效果也就会大打折扣。虽然也可将部分职能由“全垂直”向“半垂直”转换,但是就中国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来看,只会有更多的经济管理职能由地方政府向上级甚至是中央转移,而不会发生相反的变化。从职能转变的可操作性来看,第一条路径倒是比较可行的,因为这并没有涉及业务处理过程及其实际管理权限的转移,实施起来阻力会相对较小。
其实施过程可以采取如下形式:在一级政府建立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但最好是在地市级;对直辖市而言,只建立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即可),将本地区的相关政府信息集中存放;同时,与本辖区内的各相关的“条”的职能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库建立逻辑联系,本级政府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获取各类业务所需的数据。这样,该级政府即可自如地根据互动业务的需要而建立网上业务流程。实际上,就电子政务的业务流程重组来讲,“条”的各职能部门仅仅是为企业服务的业务流程上的一“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这些“段”经过排列组合而连接成系统完整的业务流程。从技术和理论上讲,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与信息交换体系,并据此实现信息的完全共享,那么,即使是按照第一条途径也可建立跨行政级别的业务流程,下级政府门户网站也可以依据上级“条”的职能部门所建立的数据库而整合完整的电子政务业务流程。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真正要做到这一点还很难。这里有个误区,也就是这些“条”的职能部门总是将自己所握有的数据信息看作是体现自身权力的代表和象征,不愿意让其他部门共享自己的数据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从国务院的角度颁布与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共享的行政法规,对有关资源共享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促进地方电子政务的发展,从而提高地方政府管理与服务微观经济的能力。
三、产业结构调整
电子政务对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子政务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所具有的投资效应。这一点已在电子政务的“宏观经济调节”一节中谈及,这里要强调的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在发挥需求调节作用的同时,亦在促进IT产业的发展,直接促进整个产业结构向信息化转型。与此同时,除了电子政务的硬件基础设施能够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动力外,电子政务的日常运营、管理与维护等也为IT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市场机遇。实际上,硬件建设只在电子政务发展的初期具有重要的投资拉动作用,随着电子政务的日益成熟,以外包为业务形式的电子政务IT服务将为IT产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市场动力。
二是电子政务的业务拉动作用。也就是说,企业和公民为享受到政府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管理与服务,必须首先具备能够连接到互联网的终端设备。虽然就某个企业来说,这种要求不会对产业结构产生多大的影响,但是一旦企业应用规模达到一定水平,这种购买力将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市场。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会由此而对信息化的应用效果获得巨大的认同,对企业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也会相应地产生需求,如CAD、MIS、ERP等系统的应用。当然,这种影响是比较缓慢的,它只有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相应的配套条件都已具备的情况下,企业信息化的应用效果才能显现出来。同样,一般公民也可能受电子政务的影响而搭上信息化的快车。可以认为,政府部门的信息化本身会对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产生重要的拉动作用。因此,2002年提出的“以电子政务带动信息化”的主张有着合理的依据,多年来的发展事实也证明其效果是明显的。
三是政府信息资源对现代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根据有关学者的看法,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现在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在农业社会,土地是最丰富的资源,也是最重要的资源;在工业社会,资本是最丰富也是最重要的资源;而在信息时代,信息则是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资源。从产业结构的分类来看,信息资源服务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整个服务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从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分布来看,政府信息资源占其中的70%以上,对整个信息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信息资源服务市场来看,政府信息资源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是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等信息资源增值服务行业的基础,因此政府信息资源政策将能够有力地促进信息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国家对信息资源服务业的发展非常重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34号文将信息资源划分为政务信息资源、公益性信息资源以及商业性信息资源三类,并对每类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了专门的政策意见。不过,就实施来说,34号文仍然显得过于原则性,对一些具体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的实施政策。如对17号文件中的人口、企业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等四个基础信息资源库的性质问题则未做界定,也未对其建设、运营、应用与管理问题做具体的安排,这不能不说是该文件的一大缺陷。此外,该文件在讨论信息资源类型的划分时,用的是“政务信息资源”而非“政府信息资源”,从外延上讲,前者是后者的子集,因此这实际上也限制了政府在促进信息资源服务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职能作用。
为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对现代服务业的促进作用,应该考虑以下的途径: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明确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及职责、收费原则。
二是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与网络化。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于政府信息的物理保有方式,对数字化保存不太热心,这种心理作用严重地阻碍了政府信息资源的价值实现进程。为此,必须从组织、资金和人才保障方面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工作,并将其看作是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三是通过上述四大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共建共享,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府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进程。这也是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市场价值的重要途径。分散割裂的政府信息不仅不利于电子政务的开展,也减低了政府信息的市场价值,因此,必须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规划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四是增加政府对市场信息资源的需求。政府不仅充当信息资源的供给者,也是信息资源的需求者。以往政府在做相关决策的时候,通常凭借过去的经验或是有关的文件,而这对本地经济发展来说政策的效果并不一定好。为此,中央政府一直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注意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对现实经济的研究。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该转变观念,充分发挥信息咨询与市场调研公司的作用,培育信息资源服务业中介市场,以促进整个信息资源服务业的发展。
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就电子政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而言,可以从经济发展的一般状况和电子商务两个层面来分析。
就经济发展的一般层面而言,电子政务的职能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以及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电子政务既为本地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发展环境,也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二是电子政务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新的更为有效的运行环境。在传统的技术条件下,社会诚信除了有赖于历史人文因素外,也需要政府或行业的强制手段或措施,而这样做的成本相对会很高、时间也相对较长久,因而社会与市场诚信一直难以建立起来。如果政府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或个人的诚信记录,那么只须较少的社会成本就能很快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有效规范各类经济行为的诚信网络,为合同执行与其他各类经济交易提供安全保障。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金融、财税、工商、质监等诸多政府部门应通力合作、共享有关市场交易信息,为全社会共同构筑一道严实的诚信安全网络。例如,就个人征信信息系统而言,除了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外,还包括商业银行的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法院民事判决、完税情况等信息,这就要求共享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商业银行等诸多部门的有关业务信息。实际上,如果这样的征信系统能够建立起来并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应用,那么就能够轻易地控制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各类炒房行为,为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有力的政策手段。
就网络交易特别是电子商务而言,它所需要的发展条件相对较多,总的来看,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有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因为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过程、交易形式等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必须就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而这属于电子政务的法治职能。
二是必须具备良好的网络信用环境。根据国际发展经验,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是电子签名技术。虽然中国李广乾?论电子政务的经济职能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以及《电子认证管理办法》为电子签名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该法律真正要实施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它尚不能完全地应用于电子政务领域。为此,今后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尽快完善电子政务领域电子签名的有关规定,通过电子政务领域的应用来带动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三是网络支付体系的完善,即网上银行的普及。
所谓公平,即正义、平等、公正性、正当性,这些都在一个价值体系当中。公平是所有法律的精神和灵魂,是法律价值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永恒追求。公平是经济法的基础,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和出发点。经济法视野中的公平追求的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社会公平,即它提供给每个社会成员均等的机会和条件,以及他们应当享有的福利待遇。经济法中的公平适用于经济生活领域,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经济活动的起点
无论是近代还是现代,在市场竞争活动中,不同的人由于智商、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程度、掌握的机能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市场主体在占有社会财富的份额上,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这些差别可能是经济活动主体自身的差别,也可能是客观条件的限制,由此造成他们在经济能力以及发展起点等方面的差别。由此可见,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总是存在不平等的现象,经济公平也很难由市场自发实现。但是换一个角度来说,虽然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不相等,而由于公约和权利的保证,他们人人都是平等的①,而且先天的差异可以通过具体制度进行弥补。比如,对弱者给予关心和帮助;确保信息的公平;坚持诚信原则;国家干预;禁止私人垄断等。此外,也可以加强非权力的行政指导。更为重要的是,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即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要想冲破习俗的冰霜或挣脱权威的锁链,必须激发人们的热情,但是热情本身是盲目的,它的天地是混乱的。要收到效果,人们必须一致行动,而要一致行动的话,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目的②。因此,为了营造共同的、良好的经营环境,竞争者主体共同遵循市场经营活动守则,也可以使经济活动的起点有最起码的公平。
2.经济活动的过程
从经济活动的过程看,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面效应,同时也是缺点。这是因为,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正常规律,但也会出现不正当外力、不正当手段等不公平竞争的行为。这就需要经济法的保障,即通过《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社会保障法》等,给予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上的公平。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法还注重分配公平,要兼顾各种具体情况,同时,也要防止垄断的状态,才能使经济活动的过程公平。更为重要的是,经济法中的公平常常提倡大多数个体和团体之间要公平,但并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之间都绝对公平,这是因为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下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因此,经济法的公平是相对的。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连续性,有时这次经济活动的结果就是下一次活动的起点。结果均等与机会均等并不是没有联系的两极,结果均等有时可以促进机会均等。由此看来,经济法的公平又是变动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静止的公平意味着停滞和落后。
3.经济活动的结果
经济法在追求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同时,还要兼顾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经济法公平价值的归宿,是经济法实质公平的最终目标。经济法的结果公平不同于平均主义,而是承认社会合理差距前提之下的公平。国家采取合理的宏观政策,即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所得,又防止市场主体间差距过大,矫正利益失衡,达到利益分配结果的公平,如经济法确立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和财税法律制度等,都是确保结果公平的体现。然而,经济法关于结果公平的法律制度仍存在诸多缺陷,如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经济法通过保障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结果公平,追求给予地位不利的人以补偿,体现在税法和社会保障法当中。经济活动的结果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结果均等。属于形式公平,但实质上不公平;结果有差别。如果是不应该、不合理的状况,比如不正当竞争、诈骗、漏税等,均属于形式不公平,实质也不公平,是法律应制止的。如果是得其应得的,则属于形式不公平,实质公平,有助于促进效率,是应该提倡的。由此观之,现代经济法的公平是与效率对应的概念,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社会为本位,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基本目标,在承认现实人的不平等基础之上,建立了自身的公平体系,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应该意识到公平、正义是有成本的。总之,经济法追求社会公平、实质公平。经济法的公平观念应是蕴含效率的公平,即追求起点和机会的公平,追求过程的公正,追求结果的实质公平,最终实现经济法的价值。
二、效率———经济法的目标
效率,即效益、利益的最大化,是指最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求。在当今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物质不断丰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社会中,“效率”一词不仅仅简单地运用在物理学上,而是被广泛地运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工作效率、生产效率、机械效率、经济效率,等等。就一项经济活动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最有效地利用最有限的资源,所以我们不得不面对“效率”这个关键性的概念。经济法中所提及的效率,同公平一样,也是经济法的重要价值之一,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公平、自由、正义、有序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高效的社会,没有效率的社会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经济法视野中的效率,指的是经济效率或者经济效益,包括生产效率、比较效率和整体效率。
(一)生产效率
这一概念来自于微观经济学,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率,即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对于同一生产活动,如果产出大于投入,则表明生产效率较高;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活动来说,假设投入相同,产出较多的一方的生产效率高。不难看出,产出意味着财富。反之,则为负效率。生产效率包括速度,但没有效益,即有速度无效益的负效率。但是,用生产率来评价总体效率也是很不够的;增长率和资本积累率本身都不是对一种体系的效率的令人满意的衡量方法,除非我们把效率概念与福利概念完全分开。
(二)比较效率
经济法中的比较效率通常是在比较中寻求最优。正如帕累托最优所示,当且仅当该体系没有一种可行的可供选择的状态能够令至少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令别人的境况变坏。简言之,比较效率追求的是一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状态。
(三)整体效率
整体效率中,通常在不讲多少、不讲速度的前提下来比较谁更好。现代社会追求绿色、环保、生态、可持续的整体效率,人尽其才,货尽其用,避免浪费。经济法追求整体效率和整体利益。如果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则整体效率较高,反之,是对资源的浪费和闲置,是无效率的表现。但是,总体效率不能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唯一标准,其主要理由在于,它没有恰当地把资源、生产,以及它所产生的利益联系起来。追求整体效率最终服务于人类,在资源法、环境法、劳动法中都有所体现,在此不一一列举。效率对个人来说,可以增加个人分配份额,提高个人福质;对国家来说,可以提升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家经济竞争力,提升民族形象,增强世界话语权。上述三个效率,有联系,并且相互转化,经济法追求的上述三种效率,应是有助于实现经济增长,有利于经济资源充分合理利用,且在当前人类可以选择的范围内是最好的制度安排。实现效率的途径有许多,比如,发展科技,加强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安全教育,企业培训,职业培训等。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各个单位对分配制度的设计,这是可望且可及的;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对专业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也是尤为重要的。经济法是高效率的法律制度,但现状却是不够理想的,完善和健全我国经济法律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公平与效率———经济法应追求“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承担者。不仅一国国民财富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依赖于企业活力的增强,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主要是彼此之间企业的竞争,特别是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等日益成为世界舞台上的主角。拥有一批大型的、先进的、在国内具有支柱地位、在世界市场上占有稳定份额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性大企业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而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微观主体——企业的参与,而且需要政府作用和功能的有效发挥。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协调和服务者,致力于解决微观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和市场机制所不能合理解决的问题。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各产业的合理发展,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协调发展就是一项重要的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主体的行为上,通过企业行为传导其政策措施,来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我们应将以上两项经济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大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良性互动,增强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一、大企业自身优势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表明,在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为主要内涵的经济发展阶段,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大企业具有融资、技术开发和资本经营等综合,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有其他企业和政府所不具有的优势。不仅是一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体现者,而且可能并且应该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首先,大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优势,资金、技术实力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够承担起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资金数额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的项目的建设。这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所无法企及。
其次,大企业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高级化,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在于技术进步。大企业又是产业内技术进步的策源地,拥有大量技术人员,科研开发能力强,是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主体。大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不断创造出新的产业群,把产业结构日益推向更高层次。
第三,大型企业集团内形成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共生关系可以将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产业链传递到中小企业,从而带动大批企业乃至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因此,大企业具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
第四,大企业能有效地执行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目前的大型企业一般以企业集团为其组织形式,集团内以大企业为骨干,集合众多的中小企业。众多中小企业的经济行为依托于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大企业在政府产业政策和众多微观经济主体之间起着政策传导作用,能够协助产业政策的调整,提高结构调整的有效性,保证政策效果。
最后,大企业在其经济行为中不断进行的兼并收购活动是结构调整的巨大推动力。频繁的并购活动可以及时有效地调整和校正产业结构的扭曲现象,保证其按正常的轨道发展,而且其兼并收购活动造成的资产转移本身就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中发挥大企业主导作用的必要性
产业间形成合理的具有动态发展能力的结构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滞后。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开始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从满足需要向选择性消费转变,但产品的供给结构却不能与之适应。同时,产业结构也滞后于生产需求的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品仍然大量依赖进口。根据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显示,我国达到买方市场状态的工业品已占93%以上,绝大部分产品都处于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的状态。整个经济呈现出过剩经济的特征。但这种生产能力过剩与装备、工艺水平低,达不到规模经济并存,与人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受到抑制并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供给能力的相对过剩是在人民的消费和生产需求得不到更高层次的满足的情况下出现的。产业结构相对于需求结构来说显得过于滞后和低级,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障碍。
(二)产业的内在素质差。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技术结构水平低,装备落后。从总量上看我国一次性能源、水泥、钢铁、粮食、棉花、油料、肉类产品等生产量都居世界前列,但国内生产总值只有近一万亿美元,我们用同样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出的价值量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4甚至是1/6。产业技术落后,使对产业质量、性能以及生产过程影响较大的技术设备进口不断增加。据调查,在我国15个行业中,关键技术的掌握与应用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水平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5—10年,个别行业则落后20—30年。产业技术水平的低下造成了产品和服务的档次水平低以及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不断透支着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只能依靠劳动密集型产品获取很小的份额,而对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又表现出巨大的需求。但是随着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其他
发展中国家的崛起,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优势也将逐渐被侵蚀。
(三)各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不仅包括三大产业间的关系,而且包括各产业内部的结构构成状况。从农业的情况来看,我们一直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国现有农业生产方式,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各自所占的比例远未达到现代化大农业的要求。贸工农一体化程度不高,大量的农民依然进行着维持基本生活的粮食生产,农产品深加工程度不够。从工业来看,如前所述,结构严重失衡,低水平过剩与高技术层次产品的短缺并存。进出口结构的不合理源于工业内部结构的不合理,反过来又加剧了这种不合理状况。第三产业内部发展也不平稳。第三产业中的传统产业居于主要地位,新兴产业和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特别是教育、金融创新和交通运输制约更为突出。
(四)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状况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93.5%,西部与中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97.3%,分别比1981年增加了13.8%和6.9%。对全国30个省(市、区)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汇总统计后发现,各地所选的支柱产业大多集中在汽车、电子、石化、机械等工业上,而且产业内重点发展的行业和产品也极为相似。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地区均衡化的发展战略,各地区在产业发展布局上,追求本地完整的产业结构体系。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由于市场约束机制、风险机制不健全,投资主体权责利不对称,以致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一再出现,加剧了地区结构的趋同。同时,各地方政府由于原有财政体制和国有经济的原因,也成为经济利益主体,同时也作为“政治人”追求政绩,这种双重身份导致其行为的非理性,一味追求产值和速度,加剧了产业结构的趋同现象,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破坏了地区间、企业间合理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无法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使社会资源配置处于低效或无效状态,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布局和经济持续发展。
(五)产业政策与其他政策缺乏配套。我国以往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拉平补齐的适应性调整,这种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仅具有滞后性、低水平的特征,而且在其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措施不能很好地配套,从而消解了一部分政策效果。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与劳动就业、城市化的关系问题。在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中,城市化的步伐相对滞后,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同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使原有企业不断积累相对富余的职工,这使就业压力不断增加。而就业问题的压力又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目标与其发生冲突,从而阻滞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的刚性固化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增加了社会负担,又减少了用于改进产业结构的资源。因此,政策不配套,使产业结构的政策效果偏离了目标。
另外,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现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重要产业都是大企业唱主角,不少经济学家说我们正处在以大企业为轴心的经济时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些关键产业的集中度都非常高,例如美国在1979年汽车、平板玻璃、汽轮机与汽轮发动机、家用冰箱与冷柜、电视显像管几个行业最大五家企业的集中率分别为99%、92%、90%、85%和83%。但是,我国企业普遍竞争力不强,特别是缺少足以在国际上立足的大公司、企业集团。进入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数与我国国民经济的规模不相适应。而且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应有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
首先,产业结构调整大多是以政府为主体来进行的,政府不仅制定产业政策,而且亲自参与到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大量干预不仅使信息在部门和层级之间的传递发生扭曲,而且存在地方政府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实际效果明显低于对政策效果的预期。
其次,大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差距明显,难以较好地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以R&D投入一项来看,世界500强的R&D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大都在5%—10%,有的甚至更高。而我国2000年2655家企业集团中,R&D投入只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超过5%的很少。大企业技术竞争力的落后阻碍了其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能力。
再次,很多大企业所进行的兼并收购等资本经营活动单纯为“做大”而进行,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很多资本经营活动脱离其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把企业做成了“胖子”,却不能增强其内在素质,对产业内行业的发展和产业间关系的调整作用甚微。
三、积极发展大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对策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两个重要特征一个是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另一个是政府对经济运行所实行的宏观政策,而前者是后者产生效果的基础。因此,我们有必要把以上两项经济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以大企业的发展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一)明确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利益为导向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应承担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任。大企业、企业集团的产权多元化有助于企业家的职业化,使多元投资主体有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选择优秀的经营者。而市场优胜劣汰的压力会使企业家真正做到行为长期化,狠抓技术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带动技术体系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企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不仅能够带动产业升级,而且能对产业结构的布局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要改变以往产业结构调整以政府为主体的不规范现象,使产业结构的调整真正依赖于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来进行。
(二)通过大企业技术创新,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是产业关联的本源要因,技术体系的变动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动,技术体系的升级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R&D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而R&D投入低、技术人员少—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市场占有率低—低利润—R&D投入水平低、高素质人员缺乏,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产业结构的升级没有依靠。因此,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大企业、企业集团的关键。而大企业由于其本身的实力雄厚,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相对于小企业来说都占有优势。因此,在技术创新上也占有相对的优势,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一个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形成竞争协作的关系,大企业的技术进步势必形成技术扩散,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
(三)以大企业的发展,推动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发展有很多途径,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外部扩张的方式,其中又以以资产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为主要方式。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要以完善的资本市场为依托,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也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企业的资产重组是产权转移的过程,而产权转移又涉及生产诸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通过优势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生产诸要素的重组,逐步实现生产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来调整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结构,将生产资源进行再优化配置。同时,按市场经济原则组建企业集团,加强企业多种形式的联合、兼并、控股等活动,通过企业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的大型公司和企业集团,能够打破地区、部门分割,修正地方政府对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使各地区和部门原来分散的矛盾和利益变为集中和统一的利益,促使地区和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真正向间接管理转化。为解决地区产业结构趋同问题提供途径。
【关键词】环境污染 责任保险 强制
一、外部性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污染企业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污染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决策时,往往只从自身成本收益角度考虑,而并未把其经济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等社会成本考虑在内,使得污染企业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其生产经营具有外部不经济性。在存在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高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在任意责任保险的情况下,若没有外在约束,污染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一般不会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由于我国环境权、环境侵权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尤其缺少污染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并未成为污染企业的风险,不能刺激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致使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人承保的外部经济性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环境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以及展业、承保、定损、理赔的难度大,导致环境责任保险的经营成本较高,收益较小。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用很小的代价就可获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带来的好处。商业保险公司生产环境责任保险时,承担了应由社会负担的成本,保险生产私人边际成本高于社会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收益却小于社会边际收益,保险人承保具有外部经济性。在存在外部经济性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低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在任意责任保险的情况下,若没有外在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一般会减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供给,导致有效供给不足。由于目前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偷排超排的现象十分普遍,环境污染事故经常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高风险产品,很多保险公司对此持谨慎态度。
二、信息不对称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逆向选择、柠檬市场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足
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和污染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污染企业对其自身的环境风险状况拥有的信息多于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细分市场,就无法制定出真实反映投保人风险状况的费率,市场就会缺乏效率。
逆向选择最终导致柠檬市场的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细分市场和差别定价能力不足等原因,保险公司采取平均定价法,导致环境污染风险低或者风险控制有效的企业退出保险市场,而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则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致使保险市场失败。
由于逆向选择和柠檬市场问题破坏了保险风险分担和大数法则的运用,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不愿承保柠檬市场中的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
(二)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与污染企业投保意愿不足
西蒙(1947)认为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因此不能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是有限理性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突发性和影响的渐进性,污染企业有时并不能充分意识到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经济和社会影响。污染企业不能完全意识到环境风险管理的必要性,降低了其投保意愿。
投机性和逐利性使得机会主义盛行,降低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境污染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成为一种额外的成本,出于逐利本性,企业很少自愿投保。
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一)责任保险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
市场机制本身不具备实现社会目标的功能,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效应时会造成市场的失灵,使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和保护等特定领域难以发挥作用,导致保险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定为强制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干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维护社会公平
除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外,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另外一个重要出发点是它能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且能在污染事故发生时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了这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保障。
(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政府出于自身经济职能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政府权力予以强制,一方面,采取监管方式是针对责任保险市场失灵情况下基于公平角度的必要干预手段;另一方面,采取保险的方式是继续发挥市场“无形之手”有效率一面的重要手段。在涉及社会公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政府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科学监管理念。
参考文献
[1]张磊.中国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2]王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需不足成因及解决策略[J].保险研究,2009(05).
关键词:区域经济;交通运输;吸收;辐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仍然呈现滞后状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征表现得日益显著,交通运输发展问题开始成为区域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受我国综合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交通运输自身发展等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目前仍只能按地区、有重点、分阶段地逐步推进。如何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有效的交通运输发展策略,则有赖于对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准确把握,进而促使两者互动发展。
一、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认知
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常复杂。从当前理论界的研究来看,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存在三种认识,这三种认识也构成了大部分地区制定当前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一种认识主要认为交通运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引致需求,交通运输的发展就是要满足区域经济活动引发的交通运输需求;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良好的交通设施必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区域优势的发挥,同时吸引大量投资。
第二种认识则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强调并突出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是伴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即区域经济发展引致交通运输的发展,交通运输能力是为了符合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第三种认识是对前两种认识的综合,认为交通运输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果。认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能力的提高,反过来亦为交通运输的发展所带动。
应该讲,上述三种认识都部分地反映了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但由于这些认识基本上都停留在定性判断的认识上,因此更多地是对经验的总结和归纳,缺乏在实践中的验证。
二、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吸收与辐射模式图形解释
在笔者看来,交通运输与区域的经济关系可以与城市与腹地经济的关系相类比,把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关系区分为吸收和辐射两种模式。由于受到区域经济的发展阶段、交通运输条件以及产业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区域经济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或者以辐射为主,或者以吸收为主。一般而言,区域经济规模较小时以吸收交通运输资源为主,在区域经济规模较大时以辐射为主。交通运输资源之所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内是因为在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内可以得到更大的收益。当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依托其雄厚的势力对周围形成辐射时,交通资源即使不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中也可以获得相应甚至更大的收益,交通资源就不再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
如图1所示,假设区域经济圈C,除了C外还有很多不同层次的交通运输资源B1、B2、B3、B4,这些资源随距离C的距离不同层次逐渐降低,区域经济圈C与交通运输资源B1、B2、B3、B4之间的关系最初表现为吸收过程大于辐射过程,所以区域经济圈C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C在成长进程中以超经济影响的方式对其周围的交通运输资源施加影响,使得周围的交通运输资源发生变化,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C以辐射方式的影响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两者互动发展了。(图1)
当前理论界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三种认识与笔者概括的吸收和辐射两种模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笔者认为区域经济是应该先发展起来的,正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起来后才能更好地对交通运输产生影响,这点恰好符合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先于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为了促使两者互动发展,我们应该正确引导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
三、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建议
通过上述对两者关系的思考,提出解决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
(一)制定区域交通运输战略。区域交通运输战略,即交通运输发展的区域性差别战略,指的是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的制定要按照宏观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在充分了解并掌握各地区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基础上,通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差别发展,使交通运输的发展能够实现与区域经济活动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区域经济运行的正面效应,最终促成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
转贴于
交通运输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使得当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提供往往由技术决定,方式的选择、线路的安排等相对纯粹的技术因素对整体网络的构成和完善影响非常大,从而造成部分地区交通运输的提供并没有充分反映区域经济的客观要求。可以断定,交通运输的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是有相应条件约束的,只有在交通运输发展的规划和战略中充分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别性特征,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交通运输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在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点强调区域交通运输的战略。
(二)推行区域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规划。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规划就是指要实现交通运输规划与区域经济规划从实质到内容上的一体化。规划的基础要充分反映规划区域内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拟合程度。这个拟合程度既包括交通运输总量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也包括交通运输结构与区域经济活动特点的适应性,同时还包括交通运输的空间布局与区域经济活动、区域空间结构的合理配置。
目前,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仍然局限在范围相对狭小的行业规划中,这就限制了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在规划上的充分协调。只有做到了相对准确地把握区域内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行组织状况,才有可能实现区域交通运输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优配置,充分吸收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形成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地方政府分权体制为基础的,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导致经济组织间经济活动横向协调的成本过高,以致分工协作费用明显地高于组织费用,外部横向协调费用超过内部纵向协调费用,直接导致区域分工的割裂式发展、雷同化发展。
从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分工来看,假设现有区域经济圈C1、C2,区域经济圈C1内交通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区域经济圈C2就可以选择分工,区域经济圈C1内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经济联系,重建交通基础设施,这个决策过程中的主体为地方政府。选择分工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收益,表现为未来地方政府税收的增加;而不选择分工,收益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直接投资和转移支付的增加、短期内就业的增加以及官员个人效用的增加。这种关系就是上面所描述的辐射与吸收关系。因此,要想形成真正的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就必须要按照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各级政府在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清晰的辨别,在充分保证区域各方整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以达成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建立良性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
(四)充分利用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是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等经常出现空间冲突的重要内容,各方对交通运输资源的争夺往往会导致交通运输空间布局的不合理和低效率。在既有的行业规划难以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时,就有必要充分利用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将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与区域内交通运输资源相结合,这就需要在有关部门和机构中建立一致的交通运输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和治理框架,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的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
这种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可以用于支持不同类型的合作方式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当然,这一协调发展的框架是一种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约束的合作体,在框架内,城市与城市、地区与地区之间不是以传统的上下级关系进行协调、合作,且这种合作中参加的各行政单位不应当受大小的限制,如果将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简单地理解为某个区域经济圈的附属联系网络,那么这种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就很难发挥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彼得·尼茨坎普.区域和城市经济学手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刘秉镰.现代经济增长与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关键词】突发事件;心理预期;股价
一、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作为社会的经济主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也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加之媒体的密集式宣传,使与企业有关的话题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在这些话题中最能引起轰动的是企业各种突发的负面消息。从2001年的美国“安然事件”到中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等,每一次都把企业推到了舆论批评的风口浪尖之上,使企业成为众矢之的。在全面信息化的21世纪这种负面效应会几乎没有滞后的反应到股票市场中,使相关企业的股价在一夜之间就跌到最低点,但这种低谷并不会持续,相反低谷过后大多数相关企业的股价都会经历一个快速的增长期,甚至会超过突发事件之前的股价。如果你在“毒奶粉事件”期间买进了伊利股份,并一直持有到现在,那么这一定是你做的最正确的投资之一,因为它的价格从2008年10月31日的最低6.45元到2010年11月30日一路飙升到46.10元。这种低谷后的上升现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大众的心理预期在这一过程中又发挥了哪些作用呢?这正是本研究所关心的问题,本文试图用心理预期来解释突然事件过后相关企业的股价从低谷快速上升这一现象,希望本研究的结论能够对企业经营者和股票市场的投资者有所启发,能帮助他们更好的应对类似事件。
二、文献综述
1.突发事件与企业。突发事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关于企业突发事件的研究层出不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在突发事件情境下如何与媒体沟通,利用媒体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2)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如何应对以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如企业财务部门和企业供应链。(3)突发事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试图找出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4)企业各利益相关者行为对有效处理企业突发事件的作用,如员工行为和领导者行为等。从以上论述中可以发现虽然关于企业突发事件的研究有很多,但大都是侧重于研究突发事件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和如何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而缺乏对突发事件究竟如何通过何种机制影响企业绩效的研究。本文试图用心理预期来解释突发事件的作用途径,希望对有关方面的研究有所帮助。
2.心理预期。预期这一心理学命题与经济学的结合由来已久,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出预期理论,之后预期理论在经济领域中的得到了快速发展。1941年美国经济学家梅茨勒提出了外推性预期理论,1956年卡根提出了适应性预期理论,1961年穆思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理性预期理论之后,人们对预期理论的研究更多的体现在对其应用方面。本文试图用预期来解释企业突发事件之后,股价由低谷迅速回升这一现象,是对预期理论的应用,不会对预期理论本身做过多的探讨。
三、理论基础及理论框架
1.突发事件。对于企业突发事件学术界各学者也给出了各自的定义,如袁辛奋等认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形成危机的事件,是指超越常规,突然的、首次发生,无章可循,关系企业或组织安危,必须马上处理的事件。本研究将企业突发事件界定为由本企业或同行业其他企业内部原因所导致的,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恶性事件。
2.心理预期。心理预期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为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与经济决策有关不确定因素进行的主观预测。即个体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以过去的知识、经验、习惯为基础,对将来的经济形势、发展速度、物价状况、经济政策等直接影响和制约个体经济行为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的一种估计、推测和判断,并对其经济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3.心理预期与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指投资者投入资金购买股票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在股票投资的过程中,当投资者认为某种股票的预期收益较高时,就会采取购买行动,从而增加需求,当供给保持不变需求的增加会导致价格的上升,而股票价格的上升又会进一步加强人们对高收益的预期,如此循环会造成股价的不断上升。因此只要有某种因素让投资者对某种股票的未来产生高预期,就会使这种股票的价格在一段时间内产生上涨。从以上论述中我们知道,当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时,短期内投资者会对其股票产生不利预期,使股价在短期内迅速下降,但一段时间后人们会客观的判断突发事件对于企业的影响并对企业的未来进行预期,一旦人们认为企业有能力度过危机,而此时企业股价又处于低谷时期,就会对未来的股价有一个高预期,这种预期形成后就会进入需求的增加,价格的上升,预期的进一步提高这一螺旋式的循环过程。根据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当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后,人们会对该企业形成积极的预期,从而会使该企业的股价在突发事件后产生迅速上升的现象。并初步提出了初步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框架
四、研究方法
本文选择单案例研究方法,主要因为单案例研究能够保证案例研究的深度并能更好地了解案例的背景,能够帮我们更好的解释和验证心理预期在企业突发事件之后股价回升中的作用。同时单案例研究相对更容易控制,可以为以后的多案例研究奠定基础。我们需要用单案例研究来解释和验证所提出的理论。
关键词:营销危机;战略;经济环境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161-03
一、营销危机的概念界定
源于古代希腊的“危机”最初侧重于决定,即破坏性事件发生后,如何制定有效的策略和行动对于已知危机进行处理,将其危害性尽量降至最低限。而现实社会中,对于危机过度的使用,使其更多成为一个贬义词。在当今经济社会中,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活动主体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面临着诸多不可控的潜在因素的威胁。对其任一因素的不得当处理不仅会使企业自身陷入被动的困境之中,而且还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作为企业发展的“先锋军”,市场营销所面临的营销危机首当其冲,日益成为企业发展议程的重要课题。
营销危机与营销风险和营销威胁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三者之间仍存在差异。所谓营销风险是指,“在企业营销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是企业营销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有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性。”[1]从以上定义我们不难发现,营销风险在突出其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同时也强调为企业带来正面营销的机率。成功的营销之所以为企业带来不尽的好处,是由于其充分将企业对环境的“趋利避害”的功能进行了演绎。而与之相对的失败则引出了另一重要概念――营销威胁,它更多的是突出其自身给企业带来的破坏性,所以可以将其界定为对企业正常营销产生负面营销作用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
对于营销危机的界定,学术界基本形成大体一致的观点。巴顿认为其是“引起潜在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事件,而事件的结果是对组织、成员、产品、服务、资产或甚于产生损害”;同样杰夫里・R・卡波尼格罗将之定义为“能够给企业声誉或信用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或活动,该类型事件在组织控制范围之外或即将失去控制权”[2];国内魏加宁认为营销危机是事关组织生死村万的突变[3];而笔者认为营销危机是指企业对市场因素处理不当产生营销威胁情境下所处的“战备状态”。它强调危机的处理过程及解决情境,一旦对营销威胁处理不当会使企业滑入不可为继的处境中,因此对于营销危机的预防成为营销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通过概念的界定可以准确把握营销危机预防的关键在于防止营销危胁或事故的发生,及对处于扩散状态的威胁的及时、准备的纠正和制止。
二、营销危机的特征
营销危机处理的最有效方式是针对营销危机进行深入解析后制定落实的,在对营销危机的进行剖析时对营销危机的机理特征的分析尤为重要。
1.紧急性。营销危机的潜伏、爆发、扩张三者之间间隔时间短,爆发性突然,营销恶劣所以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要求企业对于危机处理决策制定速度迅速、执行力强。如不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扩大化的负面影响将需要企业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
2.先兆性。虽然营销危机具有较强的紧急性,但任何危机的爆发都存在一定的潜伏期。在此期间内,其会通过营销过程的不同环节中的某项或多项预先展现出来。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营销危机的预警其实就是对危机先兆的管理。
3.危害性。营销危机相较于营销风险、营销威胁的最大的特征在于其自身对于企业发展的危害性程度更深、涉及面更广、挽回损失的难度更大。因为相较于前者,后者两项仅仅代表其产生危害的一种概率,并不一定代表产生实际损失;而营销危机对企业生产现实的经济利益的损失。
4.可预见性。可预见性更多地表现为在同行业中采用类似决策将会产生结果的预见能力。虽然成功企业的案例激励更多在位企业为之模仿和跟随,但营销失败的案例同样屡见不鲜。对于失败案例的分析,发现其营销的全过程,对于在位企业如何规避危机起到预见和指示作用。
三、营销危机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一)营销危机的原因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不断地与外部环境进行着信息、资源的互动。
1.战略因素。企业战略是企业发展的“航向标”,企业战略制定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营销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而且营销战略是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分解,是对具体营销活动的指挥。企业决策层如果不能正确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企业发展状况形成全面、系统性的认识颁布实施错误的企业战略或营销战略将使企业在活动最初走上“歧途”。
2.经济因素。经济环境根据涉及范围、作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在宏观经济环境中,国家经济发展政策、货币政策都考验企业自身的营销活动的匹配度。在经济增长阶段,企业获得政府支持、资金贷款的可能性更大,营销危机发生机率降低;反之,营销危机增大。在微观环境中,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产品需求呈正比,反之产品需求降低。不能及时敏感把握微观环境的变动,企业活动更会陷入被动局面。
3.行业因素。行业发展阶段对于企业营销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如处于朝阳产业,企业产品异质性鲜明,目标市场明确,营销危机随之降低;反之,处于夕阳产业的企业,企业产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衰退期,对于外界因素敏感度增强,发生错误的几率增高。在注重行业发展特质的同时,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潜在竞争对手的分析同样不容置疑。在行业的不同地位,决定企业营销无论是制订领先策略还是跟随策略,都要去对于竞争对手进行详细了解,做到“知己知彼”。
4.顾客因素。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系中,顾客的消费需求直接营销到企业营销的成败。顾客消费倾向的变动,要求企业及时对自身产品、营销做出快速敏捷的反应。在买方市场中,市场的竞争更加偏重于对销售后期的服务的构架和完善。对于顾客的维护不利,顾客投诉率高、补救措施不利都将降低顾客的“忠诚度”,对企业营销产生危害。
5.管理因素。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公布,在接受调查的近千家企业中,八层以上的亏损企业是由于自身内部经营问题而造成的恶劣结果。这其中既涵盖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人浮于事;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信贷风险控制不合理而造成的财务风险。由此可见,完善企业内部机构建设,提升管理科学水平不仅对企业营销存在关联作用,也涉及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高效的管理水平,是将企业内部资源(人、财、物)协调配置,最大限度发挥自身的功效。
(二)营销危机的种类
对于营销危机的划分,学者们“仁者见仁”。王肖竹(2009)按4PS理论进行划分,2006年曾昊从营销危机的形成原因分类。通过对前人工作进行归纳总结,笔者认为,总体可将营销危机分为以下几类。
1.营销环境危机。通过对于营销危机概念的界定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外部环境对于企业营销的成败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PEST分析模型的框架,我们将对于营销产生影响作用的外部环境归入营销环境危机。其包括经济环境、政策制度环境、市场环境、科学技术环境的变动等方面。经济环境要素是环境危机中最为复杂的要素,也是对企业营销影响最大的外部要素,为了维护和提升企业的营销安全性探究有哪些经济环境要素会影响企业营销活动就显得十分重要的。
2.营销决策危机。我国对企业营销活动的研究迟滞于西方学术界,直接导致我国对于专业人员的培养也比较晚,最终在企业管理层中熟谙营销管理的人员比重相对较低。目前,许多企业的营销管理者不仅营销的理论与知识所知甚少而且也没有接收过系统的营销培训,这为营销管理者决策失误买下了隐患。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营销决策分为宏观的战略决策危机和微观的策略决策危机。前者包括目标市场的抉择、市场定位决策两个方面。因为战略定位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是目标市场,而市场定位是依据管理学的“木桶原理”即产品定位于顾客需求的一致性。微观的决策危机则多注重品牌危机、产品策略危机、价格策略危机、分销策略危机和促销策略危机。
3.营销管理危机。唯物主义辩证法强调,事物内部因素对于事物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市场活动单元的企业同样符合该定律。营销管理的不善导致事件恶化、扩散的事例多不枚举。在管理中,营销危机包括组织危机和控制危机两个方面。组织危机的产生多是由于营销组织的结构设置不合理,不能根据市场变动展开布局;加之,组织功能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逐渐削弱组织制度,有效地使营销人员“用脚投票”。管理五要素中“控制”发挥着基础的作用,针对营销危机管理,预先控制、同步控制、反馈控制的某一环节的不利是控制危机产生的原因。成功的营销、有效的控制可以保证实际工作与战略计划要求的一致性。
四、营销危机的研究方法及应对策略
(一)营销危机的研究方法
1.理论分析法。根据市场营销的理论和企业营销危机的理论对企业营销危机进行研究,构建模型,如建立预警指标体系。PatriekJ.DesouZa(2000)认为,预警对营销全过程监控;GranvilleKin构建了预警指标体系的结构,胡树华针对产品开发指标建立了涵盖市场环境、新产品特征、产品活动效率、产品商业化条件、产品开发信息的6个方面77个指标[4];在评价模型的研究中,胡永宏,贺思辉发展了多目标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AHP)也逐渐引入到营销危机研究中,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多级模糊综合评价在营销危机管理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此,国内莫少颖在2004年发表了《营销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综合评价方法》;罗帆、佘廉细化提出了《企业组织管理预警系统评价指标的权重及综合评价》。
2.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是选择一批在营销上成功和失败的企业进行相互对照,通过逐项分析、对比研究,发现成功、失败的原因,并基于实证结果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案。成功企业国内多推崇海尔集团的公关危机处理方法;“三株”集团的轰然倒闭为研究提供了反面教材。国外针对耶鲁大学研究小组提出的疑问,中美史克应对“PPA”的策略建立了自身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
3.调查分析法。借助灵活的调查方法来寻找具体的指标,这些调查包括专家调查、营销管理人员调查和市场调查等。专家调查时通过营销专家团队利用德尔菲法对潜在分析项进行归纳汇总;营销管理人员调查是由研究者通过与企业CEO及营销团队的经理进行深度访谈,确认公司在营销战略制定、营销方案执行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营销危机进行界定。因为调查分析法更偏向主观因素,如何剔除主观干扰致使该方法为人们质疑和“诟病”。
(二)营销危机的应对策略
1.建立营销危机预警机制。借助于企业营销危机预警指标系统,可以对企业营销状况进行诊断、监测、管理、预警,便于采取及时的危机预警管理措施,避免企业重大营销危
机和营销事故的发生。因为预警系统可以收集外部经济环境信息、内部管理信息,并按照预警指标对相关信息逐层分级,当相关指标超过临界值第一时间提醒管理层。尤其在宏观经济下行的时候,预警机制能及时发现顾客消费倾向的变动、竞争对手策略的变化并在已有数据基础上做出预测。实践证明,营销危机的预防远比危机处理更有效。
2.再造品牌策略。当营销危机进一步恶化,使消费者丧失对原有品牌的信任,管理层可通过企业重组再造产品品牌。采取再造品牌战略,可以规避已有营销活动的缺陷,而且增强了管理层及公司全员的营销风险意识,更好地针对目标市场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但是,该策略的采用同样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有时甚至超出初创时期的资本和人力。而将产品用途转移在规避以上策略缺点的同时,开发新功效更适合企业自身的转型。
3.建立危机公关部门,培养全员危机防范意识。专职部门的建立,人员岗位职责决定了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专业人员可根据危机爆发周期的不同阶段,制订快速反应、时效性强的应急预案。危机处理小组从媒体报道、企业技术处理、法律支援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现代竞争激烈程度的白热化,要求企业全员都拥有危机意识,从市场实际出发,不断为战略创新贡献力量或发挥自身特长进行技术创新、产品改进。
在市场环境中,对企业营销工作的影响因素具有广泛性、多边形性,并呈现日趋复杂的特点,使得营销危机管理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本论文借鉴国内外有关危机管理、企业预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并逐一进行梳理,希望为企业营销活动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云起.营销风险预警与防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3.
[2] 杰弗里 R 卡波尼格罗危机顾问[M]..杭建评,译.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