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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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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2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总体目标,以迎接世博为契机,坚持注重科学监管,不唯书,只唯实,不求形式,只求实效的方针,抓规范、抓培训、抓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应对热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督网。进一步健全各街镇(*工业区)食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考核、培训机制,使专管员队伍专业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并尽可能专职,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协调所在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关系,使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各街镇<*工业区>)

2、社会责任网。一是继续对成员单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保证履行职责;二是探索对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的考核。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

3、食品流通网。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食品销售店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管员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指导、培训和服务,为农民提供放心食品。

(责任单位: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供销社)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果,实现以点带面、区域带动整体、提高*区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2009年在*卫镇、*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活动,按照创建示范镇的指标要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农委、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卫镇、*镇)

(三)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

1、抓住源头,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一条龙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农业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对提供2010年*世博会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检测覆盖面和定量、定性检测率;加大对养殖户、种植户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实施联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用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对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做好指导、服务,对养殖企业自配饲料加强监管;继续关注牛奶、鸡蛋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口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及防控禽流感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农委)

2、抓住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的取证进度;进一步推进小作坊的转化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加强对滥用添加剂的整治。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监局)

3、创新监管措施,促进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流通环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工作,以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梳理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数据库;开展大型餐饮单位“六T”管理,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并充分发挥*区餐饮协会的作用,强化对餐饮单位的培训、行业指导和岗位练兵,以大中型餐饮单位规范达标管理带动小餐饮,使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管理上一个台阶;规范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消除餐饮业中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督,推广使用食品连续测温计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执行小食堂登记备案制度,在完善巩固中小学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幼托机构、民工子女学校等教育机构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工地、企事业单位、学军学农基地等食堂的监督指导,探索小单位配送午餐的调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的建立;针对熟食店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熟食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熟食店主的培训和指导,让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熟食来源的检查,减少和杜绝无证小作坊熟食流入市民餐桌;规范保健食品流通主渠道经营行为,根据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食杂店、保健食品连锁店(柜)等不同的经营情况加强管理。加强对流通市场宣传性保健功能食品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内销售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以防控肉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保证肉品安全。加强生猪和肉品运销户管理,推进运销户法人化进程,实施许可;建立运销户例会制度,加强教育和信息通报,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屠宰场(批发市场)安全责任意识。以规范违禁药物自检和运销户管理为重点,提高屠宰场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飞行抽检考核制度;探索推行猪肉及其内脏预包装;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区肉类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形成本区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按照完善“肉品安全实时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推动部门间肉品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集成。对生猪胴体标记等溯源措施开展试点,为进一步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提供可行性依据;建立监管责任制,严打违法行为,贯彻新修订的《*市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肉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肉品专管员制度,明确监管频率、监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经营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在查明源头、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采取停止经营、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移送司法部门等手段,震慑滥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经委、农委、工商分局、市场公司)

5、专项和常规监管结合,整治无证无照。加大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频率,突出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集中整治有固定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二是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三是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但具备经营其他商品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经营范围不包括前置许可的营业执照;四是对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且无法满足工商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五是继续整治无照市场,规范小型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对区内已领照小型农副产品市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防止已取缔的市场死灰复燃,防止出现新的无照市场,加强对廊下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城管大队、市场公司)

6、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扩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覆盖面,将两项制度向农村食杂店延伸;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货台帐落实情况,农副产品市场主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构建全方位消保维权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7、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进出货渠道规范。不定期地对各大卖场、大酒店的进口食品进行进货渠道,食品质量的抽查;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扶持的力度。在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正常运作下,减少抽样的批次,尽可能提供通关的便利,扩大出口,推动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结合迎世博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军营”活动,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宣传栏;推广食品安全宣传示范镇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街镇(*工业区)的宣传媒体,进行区域食品安全广覆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五)开展《*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为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以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为背景,年内组织2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故演练活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镇(*工业区)必须积极行动,相互配合,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任务重、难度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负其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食品安全监管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镇(*工业区)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支持和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第3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20__年,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履行大队职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各方面工作。现将20__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及时转变安全工作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20__年,执法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发〔20__〕123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履行新的职责。20__年是我局安全职能重大调整之年。年初,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时与区安委会、区节假日办、区食品安委会、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使商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尽快步入了正轨。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涉外企业,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新的职能职责奠定基础。对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加强生产出口产品期间的安全监管,做到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新的职能职责转变后,面对新的监管对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确保了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0__年,我局与6户外经贸企业、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执法大队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全区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起草并下发了《××区商务局20__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隆商务〔20__〕30号)、《××区商务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商务局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隆商务〔20__〕51号)。从创新和转变上探索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是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对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执法大队开展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维稳安全工作,督促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20__年,先后共组织了20次安全检查,出动检查车辆51车次,人员87人次,隐患整改17处。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20__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了预防和“0”指标的目的。

五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为切实提高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在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月10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6人参加了全区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和谐氛围。8月5日—7日,我局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区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商场超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以及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班。在培训会上,区商务局副局长杨海东同志分析了当前全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并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杨副局长从猪肉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知识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使与会者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提高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意识,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__年,执法大队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全区非法屠宰、“注水肉”、“白皮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杜绝。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制定了《××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督促了21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天顺、百大超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了城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自20__年12月10日至20__年4月10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接到举报投诉为0起,案件查处为0起。

三是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加强猪肉食品市场的监管和检疫检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20__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认真做本文好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工作。按照每厂(场)“一证一牌”的要求,认真初审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出的换证申请,全面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确认资格并换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换证,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经审核,报上级批准,全区2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18家符合资格条件,并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3家不符合资格条件,责令限期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分别到城区、河图、板桥、汉庄、辛街、瓦渡等乡镇为取得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颁发了证书和标志牌。

五是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第4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为全面了解年上半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定于月上旬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全面督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今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及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宣传教育等情况,“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瘦肉精”清查、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查处等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与实地查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听取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二)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台帐。(三)随机抽查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及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等。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从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分别推荐1-2个备查单位,由督导组随机抽查,检点是中小型企业和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集体食堂、农家乐以及企业食品添加剂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等。(四)对各单位督导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行通报。

三、督导时间及人员安排

各单位自查于前完成,督导检查从开始至结束,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当前,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面是好的,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比较多,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第5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为加强夏季高温天气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根据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苏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及苏州市__区食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制订检查方案如下:

通过对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夏季高温季节监督检查,提高食堂、餐饮单位等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将餐饮单位自制的凉菜、熟肉制品、饮料、食用冰、火锅底料、调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饮具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目,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消除集体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全镇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监督检点内容

1.许可证、健康证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2.食品原料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肉品、豆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的采购。

3.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集体食堂有无使用“亚硝酸盐”情况。

4.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膳食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是否落实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等食物中毒防控措施,餐具是否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等。

5.农村自办家宴管理。举办宴席场所的选址卫生管理要求、应具备的各类功能设施及卫生管理要求、食品采购及储存的卫生管理要求、操作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食物中毒常识及防治措施等。

6.小区会所家宴管理。小区会所硬件功能设施是否完善,会所家宴的登记和指导工作及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签署情况。

7.企业食堂管理。围绕食堂卫生基础设施、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8月15日)

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属于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整治对象,结合整治要求,迅速行动,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在检查范围内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单位要各负其责,对本村(社区)、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责。镇食安办将组织检查组深入各村(社区)、单位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

第6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严格把关”的原则,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以自查结果数字化、自纠过程痕迹化、监督管理智慧化为目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

三、主体责任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

(二)食品流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流通单位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换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且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量化等级标识。建立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索证索票齐全,按照食品外包装标识要求规范贮存,无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要求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开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年行动是国家总局在食品监管方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负面清单,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2份,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本单位留存,1份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网格化监管,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结合实际,制定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核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核查工作。同时,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对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增加核查检查频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三)落实措施,确保自查到位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学习负面清单的内容,并签订承诺书。自查的要求和自查自纠制度,做到二个确保:一是确保自查结果数字化。严格按照要求,在自查结果数据栏中如实填写自查结果数据,数据真实有效,动态反映生产经营实际。二是确保自纠过程痕迹化。经营者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自纠工作,使自纠过程痕迹可查。

第7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转基因食品强制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7-0152-03

一、我国食品安全及相关责任保险的现状

(一)食品安全的严峻现实

1.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企业作为从事商事活动的主体,营利性是其首要特征。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为了300%的利润,资本家们敢于冒上绞刑架的危险”,追逐利益的最大化使得一些企业生产者不惜铤而走险。为了更多的瘦肉而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为了增加蛋白质的检测指数而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频繁发生。这些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仅三鹿毒奶粉事件就造成6人死亡,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4万人[1]。

2.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只重经济效益,漠视食品安全;有的怀有侥幸心理,甚至铤而走险。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是由于行政监管体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双汇瘦肉精事件中,收购的猪肉未经检测就直接加盖合格印章。三鹿事件发生后,对国产奶粉进行全面检查,22家奶制品企业生产的奶粉均添加了三聚氰胺[2],这说明质监部门疏于检测,给生产者留下了可乘之机。二是由于法律法规制裁的力度不够,没有足够的威慑力。

3.政府承受高昂的赔偿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若企业无力赔偿,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政府便成为最终的埋单者。我国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7)》中规定,无论哪一级事故发生,相应的善后工作主要由各级政府部门承担。2004年安徽的劣质奶粉事件中,受害儿童的治疗费用全部由阜阳市政府提供,并承担了每个死亡婴儿家庭人民币10 000元的救济金支付责任[3]。另据媒体报道,政府已拨付约9.2亿元经费用于解决三鹿奶粉事件[4]。笔者认为,政府在事故处理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待转换。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对食品安全的源头、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形成预警机制从而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善后工作的重心在于惩罚致害人,协助受害人获赔,而非承担赔偿责任。

4.消费者获赔难

首先,公司资本往往不足以承担高额赔偿,而有限责任制阻碍了消费者向股东求偿。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法律特征之一,在这种制度下,企业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得企业仅以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承担企业债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往往无力支付赔款,加上大多数企业未参加相关保险,消费者的损失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其次,消费者无权向保险公司直接请求赔偿。即使企业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仅保险公司有权选择赔偿对象,受害第三人并未被赋予无条件的直接请求权,无法向保险公司直接请求赔偿。再次,消费者难以举证,诉讼困难。事故发生后,由于食品包装袋、销售发票等证据保存不全,客观上对消费者求偿造成了阻碍。最后,政府给予的补偿有限。尽管一些情况下会有政府善后,但由于人数众多,政府往往是“一刀切”地定个统一的补偿额,且这样的补偿只是象征性的。

(二)现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不足

2008年7月,江苏省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市广陵区30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5],此举标志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正式兴起。然而,就该保险本身而言,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

1.保险标的与相关立法存在冲突

我国并没有法律单独规定食品安全责任,其归责应以产品责任为依据,有关产品责任的归责问题主要规定在《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条亦有类似规定。依此规定,生产者对其生产的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而现有普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则为“过错责任”。如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中第4条规定:“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上述条款,大大限缩了保险赔付的范围,不能充分体现责任保险的应有功能。

2.除外责任的设计欠合理

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将故意、重大过失和违法行为所引发的赔偿责任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如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第6条第六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为保险人责任免除情形。其第7条第五款规定,“被保险人使用劣质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或国家明令禁用的食品原料或非食用性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或包装材料等来生产、销售或提供食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排除故意、重大过失和违法行为是为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即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足额投保后变得比原来更加不谨慎小心,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较未投保时更高[6]。但责任保险不仅仅是为了分担责任人的风险,其主要功能还在于对事故中的受害人给予积极的保护。且纵观所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大多数都在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之列。如此保险,对消费者受害人和投保人而言有何意义?并且,“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判断保险人是否就受害人的损害承担保险给付责任,取决于被保险人对此种情形下的受害人损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7] 166故保险公司不能一概地将故意、重大过失、违法行为列为除外责任。

3.投保率低,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发挥

分散风险、补偿损失是保险的重要功能。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8] 17,从而实现保险的功能。将一部分人面临的危险分摊给广大投保人,从整体上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的前提就是“团体共济”。这是因为,“保险是建立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这种具体法律关系不能孤立地存在,而是作为一个庞大群体中的一分子而存在”,“只有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结成共同团体,才能积聚足够的资金,确保少数人的意外损失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补偿。”[8] 9产品责任保险虽然早已在市场上推出,但投保率却很低。目前中国市场上,企业投保产产品责任险的比例仅为4%[9],其后推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也不足10%。投保率低,事故发生后企业又无力赔偿,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保险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4.赔偿限额低,保障不足

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赔偿限额一般数额较小,保险公司只在此限额内赔付。如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规定,一年内保险公司的累计赔偿限额为5万元。但随着食品领域企业市场的不断扩大,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亦不断增大,低数额的保险赔偿无法弥补损失,一旦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保险所具有的分散风险功能难以实现。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的保险关系。强制保险通常是针对危险范围较广、影响公众利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保险标的,以颁布法律、法规的形式实施[8] 187。

商业保险要实行强制投保,一般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保险缺失会对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其次,市场缺失商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不能满足投保人需求;第三,虽然存在商业保险,但由于各种原因,保险有效需求不足或者实际供给不足[10]。

如前文所述,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现有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能实现有效的供给,造成食品安全行业企业发展运营风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质疑,政府承受着赔偿负担,对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下,设立强制保险十分必要,其意义体现为:

(一)强化保险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

构建食品安全强制保险,一能促进生产者在事故发生后的恢复生产经营。一般情况下,生产者的赔偿责任能够有效地通过保险公司分散给广大投保人。二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通常会主动对生产者进行监督管理,引导被保险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而使风险得到减小。同时,保险公司具备监督管理的能力。其拥有的一批经验丰富的法律责任风险管理专家团队,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防损服务。

(二)强化对受害人的责任保障

突出对第三人的保护是强制保险的重要特征,也是设立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之一。设立食品安全强制保险能够赋予受害人以直接求偿权,在方式上更为便捷,解决了受害人求偿无门的问题;在资金上更有保障,避免了有权却得不到赔偿的问题,让受害第三人更好地维权。

(三)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投保人对风险认识不足,而保险人对于开拓此类责任保险也往往缺乏保障机制,对于一些原本应由市场消化的市场风险,往往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埋单’。”[11] 137设立强制保险能够将风险社会化,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三、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益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的食品责任强制保险

我国台湾地区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强制保险,而是以强制食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的方式实施的。

台湾地区的《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1条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指定一种类规模之食品业者,应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卫生署于2007 年5 月2 日了卫署食字0960400307 号令,规定了保险的范围是:“食品产业发生被保险产品未达合理的安全期待,具有瑕疵、缺点、不可预料之伤害或毒害性质等缺陷,致第三人遭受身体伤害、残废、死亡者,被保险人依法应负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补偿。”并规定了保险的赔偿限额是:“每一个人身体伤害最高理赔为新台币100 万元;每次事故最高理赔为新台币400 万元(不论每一意外事故为几个人受伤害);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理赔金额为新台币1 000 万元(不论保险期间内发生几次意外事故)。”(100台币约合人民币21.5元)。

(二)德国的转基因食品强制保险

在德国,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对转基因食品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其法规定:不论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其都须对转基因食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其生产、销售转基因食品须以投保责任保险为前提[11] 101。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食品业的保险直接归入产品责任保险进行承保,并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险在具体设计方面是灵活和复杂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适用严格责任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当强制保险,完全取决于该国的经济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影响。”[11] 82笔者认为,我国虽已开设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基于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与一般的产品责任存在差异,为突出其重要性,十分必要将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开设。依前文所述,域外食品业的保险归责原则主要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分配给保险公司较大的责任,同时规定的赔偿限额数额较大,有利于应对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这些特征我国在设计食品安全强制保险时可以借鉴。

(三)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强制保险中制度设计较为完善的一个险种,其制度设计对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立法有重要借鉴意义。

1.保费的厘定

我国的交强险的保费分为基础保费和浮动保费。对基准保费的确定采取从车原则,即根据一定的标准,将被保险机动车分为若干类,每类适用不同的基准费率(详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条规定了浮动保费,“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基础保费区别对待,是因为不同类别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致损程度一般不同,依类别设定费率合乎实践需要。浮动保费的设计,有利于发挥保费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使被保险人安全驾驶。

2.追偿权

追偿权是减少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一般的责任保险免责事由,特定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损失,本不应由保险人承保,但为了保障受害人利益得以救济,法律强制性规定了保险人对受害人的优先赔偿义务。”[7] 175但由此一则增加了保险人的经营风险,二则增加了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追偿权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规定保险人在法定情形下的追偿权,有助于实现保险人、被保险人与受害人间的利益平衡。

3.社会救助基金

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定位为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辅助制度,其宗旨是“弥补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障阙如,周全受害人利益救济保险制度,保障特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救济”。

《条例》第25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4)救助基金孳息;(5)其他资金。

四、结语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一方面,政府取消了食品免检,设立了添加剂明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制度;另一方面,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但是,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才能解决重大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强化对受害人的责任保障,在中国目前状况下更具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2名死亡或重症患儿家长不接受主动赔偿[EB/OL].新华网,2009-01-23.

[2] 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结果公布[EB/OL].新华网,2008-09-17.

[3] 何永鹏.阜阳:劣质奶粉留下锥心的痛[N].中国消费者报,2004-04-23.

[4] 三鹿集团破产带来三悬念 谁来接盘充满变数[EB/OL].中国新闻网,2008-12-25.

[5] 杨曼.食品业应引入第三者责任险[EB/OL].人民网—市场报,2008-10-24.

[6] 邹海林.责任保险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50.

[7] 李青武.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66.

[8] 温世扬.保险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7.

[9] 付希业.食品安全法:应该加入产品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2009-11-17.

第8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每位员工都应该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公司对2009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对第二季度的安全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有条不紊的开展安全工作:

通过这些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作业警示帽佩戴不整齐。

2、高位清洁(如:二层以上玻璃的擦拭未能完全系安全带作业)。

3、有时存在安全带固定点不牢固现象。

4、高空作业时所用的梯子中间有未用绳索或铁丝拉住固定的现象。

5、登高清洁作业时存在梯子两侧都站人的现象。

6、存在登高清洁作业时所用的梯子无专人看护的现象。

7、承接外墙清洗时的施工方未能落实系安全带措施。

8、处罚制度没有进一步落实。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

开展了建设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根据街道拆迁工地点多面广,建筑工地性质不一的特点,今年以来,街道安委会对建设行业的安全进行了分类管理,具体做法一是对商品房工地采取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的方法,依托市级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监管;二是对安居房工地采取接受上级职能部门指导,依托总公司开发部分管人员进行不定时安全检查,加强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对拆迁工地采取依托自身力量,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的持证使用、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和预案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不失控。

(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强调佩戴作业警示服、帽的重要意义,增强安全意识,要求保洁员在道路上作业时必须佩戴整齐。

2、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将安全带有效牢系并设专人看护配合作业。

3、高空作业时所用的梯子中间用绳索或铁丝固定,增加梯子的安全系数。

4、登高清洁作业时梯上只站一人,并有专人扶梯看护配合作业。

不断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基础,参加消防灭火演练,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共同参与从点滴做起,防范做去,自身做起。

5、承接外墙清洗时要求施工方必须全部落实系安全带措施。

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安全制度的现象,对当事人及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7、通过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每名保洁员安全作业水平、严格考核违者必罚。

二、2014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制度的落实:

1、每周二下午召开安全例会:

(1)每周二下午进行安全工作例会,就上周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避免措施。

(2)与会人员签到存档。

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每周进行安全培训:

针对企业、乡镇、道路、开荒工程等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如道路保洁员主要进行道路安全方面的培训。企业保洁员主要针对设施设备及工具物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有点有面,点面结合,全面覆盖。

(1)由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每周三下午进行,全体员工准时参加。旨在于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周四至周五,由各项目主管对保洁员进行安全培训,全力传达公司安全培训的学习内容,使每名员工都能提高安全意识,有效的避免因麻痹大意、意识不足等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实绩与各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评估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3)项目经理针对主管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4)由书报中,新闻中精选案例,组织学习借鉴并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各项目特点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工作。

3、规范签字程序及会议记录:

(1)安排专人对会议及培训进行记录并整理成文字材料存档(责任人:XXXX)。

(2)每周安全会及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签字手续,以此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重视程度。

4、签订安全责任书:

(1)公司内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组长及保洁员逐级实施。所有人员全部签订安全责任书。

(2)施工前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其对下属人员就本次工程进行安全培训并签字留存,同时安排专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5、执行定期检查制度:

(1)由安全员对各服务项目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拒不整改及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对当事人经济处罚100元/次,主管连带处罚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直接辞退。

(2)各项目主管每天在巡视检查的过程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置首位,随时提醒,及时纠正。

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而从麻痹和认识不到所引发的,疏忽而忽视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大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做到位,做到彻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维,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隐患,确实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3)每周各项目经理对辖内的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于次日晨会上通报。

(4)凡主管及安全员未能检查出安全隐患,对其进行经济处罚200元/次。

6、不定期抽查:

部门经理牵头,组织项目经理级人员不定期的对各服务项目进行安全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于次日晨会上通报。凡主管、安全员、项目经理未能检查出安全隐患,对主管、安全员进行经济处罚200元/次,项目经理处罚500元/次。

7、责任到人:

(1)公司安全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各项目实行谁的保洁区域谁负责,谁的主管项目谁负责,谁的下属项目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全员参与,层层落实。

8、进一步落实处罚制度:

(1)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和工程要求当事人和相应主管现场整改。如有一定难度的责令限期整改,没有整改到位的按制度落实,处罚当事人及主管各50元,项目经理连带处罚100元,决不姑息。

(2)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除对当事人和主管进行处罚外,对项目经理实行连带责任制度,罚款300元/次。

(3)因安全工作不到位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主管和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这次培训活动,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每周对所有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如下安全制度执行。凡违反安全规定者,除现场整改外并进行经济处罚:

1、企业服务项目:

2、其他服务项目:

3、大型开荒、外墙清洗、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

4、垃圾清运:

5、设备使用:

6、工具使用:

7、药剂使用:

8、车辆交通安全:

9、库房管理:

10、特殊天气:

11、办公室日常用电安全:

12、从人员思想上,不断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

“人生没有彩排,生命只有一次”,只要每位同志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哪怕是一点一滴,就能够保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为了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每名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理念,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安全培训总结二

为了更好地迎接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到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我单位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紧扣宣传周主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深入反映监管工作和体制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宣贯《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阐述未来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演讲稿之家落实责任;着力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建立更为有力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和道德底线。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我校认真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精神,“提高自我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对家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此,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遇到火情及时采取边报警,边扑救,采取“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争取在短时间内灭火成效。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社会协同共治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促进国家职能转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公共服务分散不均、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和微观环境复杂多变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演讲稿之家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6月24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我局门口组织了一次宣传咨询活动,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月25日下午,我局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工作,召集辖区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近100人举办了一场“餐饮安全在行动”的座谈会,演讲稿之家进一步传达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决心和增强打击力度,强调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接着,听取了基层监管人员和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开展好下步监管工作找准了重点和方向。

此外,我局在各镇街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由各镇监管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以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各街道办事处也在部分社区悬挂了宣传横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第9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确保奥运期间全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相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兽)药等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产地产品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食品的安全;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做好奥运定点供应(备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发证程序、严格证后管理、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切实抓好“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着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巩固食品安全“四网”建设,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帐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主要旅游景区(点)、车站、主要街道、城郊结合部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推进“五常法”管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生肉制品、劣质使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验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和欺诈聚众促销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

(八)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的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是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一次检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迅速行动起来,扎实认真地做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牵头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奥运期间,市食安委办要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