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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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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第1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高新区”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版权所有×××防字[]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环保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版权所有,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月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园区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月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项治理重点:、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项工作措施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月日,园区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园区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2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分工

(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到人(附件一),各监督员要完全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制,全面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还需担负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对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行政管理相

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2、对公众聚焦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三)其它工作

1、根据本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严格对照消防法规中关于重点单位界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重点单位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找准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2、结合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工作。

3、根据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

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责任范围内一的重点单位全面检查应每季度不少于三次,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监督重点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重大节日和不同季节的消防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重点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镇重点单位工作开展。

(五)根据重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状况,抓好业务档案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照法律程序,对重点单位的相关审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七)定期对重点消防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员必须做到熟悉以下六种情况:

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监督员应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其频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组织监督抽查时,以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每周抽查的单位数量应不少于4家。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检查。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组织逐件查处。

(5)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监督员可以根据本责任范围内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针对性的专项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是促进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推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是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突击性和针对性,检查对象、范围、目标相对明确,时间、步骤、方法、标准相对统一社会知晓程度较高,督促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监督员可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火灾形势特点、公众活动安全需求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综合因素,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促使监督管理对象总体消防安全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或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是否有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是否对消防重点部位定点、定人、定措施;是否普及消防知识和加强重点工种的培训;是否有防火档案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能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2、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被检查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尽规定的单位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除应当检查其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4、申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内容

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定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员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采取以下方法:

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

3、抽查消防设施设备

五、重点单位应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1)每季度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召开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主要有:各单位汇报本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通报有关火情情况及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4)对例会中提出的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予以现场解答的应予以现场解答,无法予以现场解答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予以解答。

2、季度报告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建立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情况、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等。各单位要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

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要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核查填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3、教育培训制度

(1)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技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以创办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防火标语、上防火课、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以及消防控制中心、化危品管理、电焊、气焊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为2至5天,并由组织培训的公安消防机构发给培训证。对消控中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指导。

(4)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福州市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冬夏火灾多发季节,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季度抽查、公告制度

(1)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分行业或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但在半年内每次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监督抽查的时间量为每个在岗监督员每周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用于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时间量应占80%以上。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个在岗监督员1个工作日至少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个其他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2)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季度监督抽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每季度公布并报支队备案。

5、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一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与此同时,各单位应将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的文字或影像资料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各单位、各部门每名监督员每半年现场参与指导消防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握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资料收集、归档

镇安办都要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等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钓依据之一。

第3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按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消防工作制度,有关规范性检查意见书由消防部门统一。

第4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烟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烟草的存储过程相较于烟草的生产销售过程会埋下较多的安全隐患,一旦有火灾事故放生,就会导致整个烟草的生产与销售全过程陷入混乱,陷入停顿状态,并造成严重殃及生命与财产损失。可见,消防安全的防护工作是烟草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正如中国的俗话所说“水火无情”,一旦有火灾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并且诱发火灾发生的方式众多、并且范围交广,只有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才能有效的将火灾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所以,烟草企业应建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式为科学的安全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合理划分责权范围,通过群防群治的方式,形成力量均衡,措施得当的消防管理新格局,为企业营造出安全作业的环境,保证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与长足发展。

二、卷烟存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卷烟属于易燃物品,如果没有实时的遏制火灾发展,火势会迅速扩散,并释放出有毒的烟雾气体。及时对卷烟火灾及时采取了扑救行动,火势也及其容易复燃,救火难度较大,并且容易危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卷烟的仓储要重视防范于未然的预防工作;在卷烟仓储过程中,很难对外来火源进行把控,增加了卷烟仓储的安全隐患;卷烟的仓储环境具有特殊的性质,卷烟仓储空间面积较大,并且储藏烟卷的货架通道较为狭窄,有火灾苗情发生时,由于货架的遮挡作用,导致安全管理出现视觉盲区,不能及时的将火灾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并且由于火势会迅速?U散,炙烤货架,甚至引发仓储内部结构发生坍塌,会危机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卷烟中含有溶于水的成分,如果采取不恰当方式进行扑灭,只会进一步的触发火灾。

三、烟草仓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仓库电气设计不合理。电气设备进行敷设可以使仓库的存放工作更加便捷,但是一旦电气敷设存在疏漏,就会招致火灾的发生。因此,在电气的选择、敷设与使用过程中,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不能一味的节省材料与资金,对电气敷设工作偷工减料,埋下安全隐患苗头,还会给烟草企业带来严重的信誉影响。

(二)仓储周围存在安全隐患。仓储是防火重地,一定要保证仓储库区与周围的建筑维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周围亚建筑殃及仓储的安全。并且,要严格检查仓储周围过往的车辆,避免车辆携带火种,引燃仓储中的烟草。同时,要杜绝仓储周围私用火种、滥用火种的现象,保证仓储周围没有火源存在。

(三)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在消防检查工作上,没有建立完善的检查力度,导致卷烟的安全检查制度不能契合当下的卷烟存储状况,没有根据具体岗位特点划分明确的责权范围,导致管理人员之间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不能及时对卷烟仓储安全进行实时检查,或者表面文章对付上级的检查工作,没有树立科学的安全检查流程,重点不突出,检查不细致,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烟草仓储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与力度。烟草行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消防安全建设。想要有效的提高烟草仓储的安全性,需要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完善的监管制度,并完善消防安全需要设计的消防设施,明确划分各部分工作人员的责权范围,保证人人参与的防火消防安全[2]。同时,要定期对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消防管理人员对防火的重视程度,督促管理人员对烟草存储过程中的全部细节进行检查,保证火灾隐患可以在第一时间被发现与解决,做好消防安全的防护工作。在烟草生产与销售的高峰期,切实加强消防检查工作。

(二)制定控制火苗得措施。火源的监控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想要提高仓储的火源控制,需要及时将仓储周围容易发生火灾的物品进行清理。并对仓储周围过往的车辆与人员进行排查。管理人员也需要对仓储内部的管线敷设状况进行检查,保证内部的设备、线路、开关等符合相关要求,并定期对线路老化以及私拉电路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马上进行解决。

(三)仓储建筑的防火要求。在进行烟草仓储的设计与建筑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有关明文规定进行规划。想要保证烟草存储的安全,就要保证建筑设施具有一定的防火能力。在建筑材料与内部装饰的选择上尽量挑选具有防火功能的材料。

第5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安全管理

一、煤化工企业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煤化工企业的原材料库区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而造成库区火灾威胁主要是来自于人为的因素,比较常见的有槽罐清洗、抢修动火等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另一方面,忽视操作规范,没有按照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操作也是十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煤库区和生产区域也不会太远,彼此之间一旦哪个区域发生火灾,也会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煤化企业的生产区域也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作业流程的不规范,生产操作不当等也会引发火灾。

二、加强煤化工企业消防工作的措施

(1)加强煤化企业防火防爆技术处理。防火防爆是煤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有效的控制助燃物以及可燃物和点火源是防止火灾和爆炸发生的主要措施。煤化企业要按照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原料性质采取相关的防火防爆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更新。另一方面也要根据火灾发生所具备的条件进行防火处理,减少易燃物的暴露和摩擦,在厂区禁止明火,禁止员工将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厂区。最后要采取一定的阻火技术减少火灾发生时候火势的蔓延,在进行厂区建设时,要注意采取阻火材料的使用,库存和厂区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2)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化工企业要保障自身的安全发展,就必须要加大对消防安全投入。一方面是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起消防应急的专业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设备的投入,从根本上提升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从制度上来讲,要建立起严格的化工企业的责任机制,将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将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门班组个人的责任化,从而最大限度的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后是要建立起预防消防安全的应急机制,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必要的的灭火救援设施和装备,从而建立起科学合理实用的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增强煤化企业的应急处理能力。(3)注重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很多火灾都可以通过检查提早发现,提早预防。化工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安全检测,组建一支专业素质强的安全检查队伍,并不断的提升安全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要有目的的进行,对危险物品储罐以及电气装置、锅炉及压力容器等这些关键装置要进行重点检查。(4)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然消防安全事故。火灾的发生具有很大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在事故不可避免的时候应该建立起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这是化工企业有效控制灾害的蔓延,抵御事故风险,降低消防事故风险的重要手段。应急救援的重点应该是对火灾的迅速扑灭,危害人员的快速营救,事态的快速控制。应急体系中应该包含消防、后勤以及医疗等多个部门。在每个部门设置专门的负责人,定时负责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去锻炼救援人员的应急反应速度,提升心理素质,包括对各类消防器材的熟悉,提升身体素质。树立起忧患意识,应对在特殊情况下出现迅速迎战的能力。

三、小结

煤化企业的原料库区以及生产区大多属于易燃易爆场所,做好安全防火的意义重大,企业要通过建立符合自身情况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培训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同时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同时建立起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注重安全检查,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将危险降低到最低状态,减少事故的损失。

参 考 文 献

[1]编辑部.医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顽疾的良药——《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颁布实施[J].吉林劳动保

护.2010(5)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J].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10(12)

第6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各种发、送、变、配、用电设备及线路在带电运行状态下,由于非正常的原因,在电能转化为热能的过程中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的火灾。还包括静电和雷电引起的火灾。除违章操作等偶然性原因外,相当一部分电气火灾是由于电气系统存在隐患并长期未被发现,特别是各种不同原因造成的局部过热或火花放电,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导致周围可燃物被点燃,蔓延成灾。因此,需要定期对电气系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不安全隐患。

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主要依靠人的直接感官(手、眼、耳、鼻)来判断电气系统的外在表征和环境特征,辅以常用的电工仪表,测量系统的电压、电流、接地电阻等值。但是,电气系统的局部过热的火花放电往往由于处于十分隐蔽的部位,往往不容易被传统的检查所发现。

借助于红外探测设备(如红外点温仪、红外热电视、红外热像仪)、超声探测设备(如超声探测仪)等现代技术检则手,能够在电气系统正常运行的状态下,实施非接触式检测,快捷地发现过热和火花放电部位。十多年来。北京地区许多专家和技术人员经过不懈的努力,将这些现代检测技术与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更为系统化、规范化的现场检测方法,并通过对检测纪录的数据处理和图像分析,正确判断电气系统不同部位所存在火灾隐患的性质、原因及危险程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对一些特殊场所(大型文艺演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展览展出场所、建材家居商贸市场、施工现场、桑拿浴室等)一些典型隐患和重要数值(过热型隐患、放电型隐患、谐波、中性线过载电流、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的标准化检测方法,大大提高了检查的质量与效果。

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初期阶段(1991-1997年)。市电气工程协会和北京消防协会组织一批专家率先为建立预防性安全检测手段开展调查研究。经市技术监督局批准,1992编制了《北京市小型服务行业电气安全技术要求》,作为对这些单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电工安全培训的基本依据。1996年编制了《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技术导则》,首次把红外测温、热成像和超声波探测等现代检测技术设备,移植来对过热型、电火花型电气火险隐患的检测。

1997年5月,《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宣布成立,为社团法人,由市科委归口管理,接受市消防局的业务监督与指导。电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

二是成型阶段(1998-2001年)。1998年,根据国家关于社团组织整顿的有关精神,《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实现改制,演变成四家从事“电检”服务的企业,检测业务的市场化有了新的发展。与此同时,北京消防协会受市消防局的委托,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2000年6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2000年11月,市物价局批准了《电气防火检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至此,电检已成为城市中一种有章可循的社会性安全技术服务行业。

三是发展阶段(2002年-现在)。随着市消防局取消电检企业资格审批制度,本市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电检企业。据统计,截止2004年初,北京市电检企业已达36家,从业人员65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66名,工程师119名,助理工程师35名,组成了首都地区预防电气火灾的一支生力军。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也已进一步被社会所接受,一些单位开始主动与电检企业签订定期服务协议。有些外资企业原本就按习惯每年从国外请来专门机构做例行性安全检查,现在已改请北京的电检企业来做了。据2003年6月的统计,六年来,全市电检企业共检测了25594个用电单位,及时发现消防不安全问题543000多件,其中较大的问题28654件,为用户提供检测报告28675份。我市在电气设备大量增多、用电量年增长15%的情况下,电气火灾数量保持了平稳态势。这与加强对电气火灾的专项防治力度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各次重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的保卫工作中,电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技术保驾作用。

如上所说,十多年来,电检工作在两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检测(查)技术方法与标准;二是初步形成了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专业队伍。

基于历史和法规条件的原因,我国消防安全服务性企业的发育相对滞后,而中介性电气防火检测专业服务正是该领域的一个典型代表。它是消防安全工作顺应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而出现的一项新事物,是消防安全工作科学化和社会化的一种体现。它如何得以正确实施,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需要一个艰苦曲折的摸索的过程。

从国家目前的法规依据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检服务的社会化行模式是沿着以下思路形成的:

(1)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六)款,“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2)上述要求的“记录资料”应是指各单位依据现行的国家与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的安全自查“记录资料”。在北京,应依据《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安全自查。

(3)鉴于仪器设备和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不足,许多用电单位并不具自行对电气设备进行规范化统查的条件。他们可以委托电检企业进行有偿检测服务,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4)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企业属社会技术服务性质。它受用电单位委托,微利服务,协议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工商、物价、税务、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依法监督。

电检工作既然是一项有利于减少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好事,消防监督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正是从上术宾认识出发,北京市消防局明确委托消防协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负责对电检企业开展行业指导工作。几年来,协会工作的主要着眼点是吸引电检企业自愿加入协会,共同制定各种有关的行业规范,促使本行业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规,不断端正行风。具体可归纳为“五个统一”:

(1)统一编制检测技术标准。

(2)统一制定企的人员与设备配备标准。

(3)统一进行业务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统一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行为准则。

(5)统一检测文书规格(合同、检测报告及用电单位回执等)。

市消防局还要求所属各消防监督构负起支持和监督电检服务正常开展的法定职权,向社会各单位宣传定期规范化安全检测的必要性,同时依法对各电检企业的检测质量和真实性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还明文规定:消防监督构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好处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带领电检企业到单位强制检测;不得干预单位对电检企业的选择;不得参与电检企业的经营活动。

针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电检企业共同制定了《电检企业服务质量自律管理暂行规定》,对电检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各项要素(人员、设备、流程、文本、制度等)提出详要求,并依此在全行业持续开展了质量自律考评创优活动,使电检行业从总体上保持了健康成长的良好势头。

应当看到,电检作业一种社会中介性技术服务,目前仍然处于发育不成熟的时期。从北京目前的状况来看,仍存在企业总量过多、规模不大、综合技术能力不强等问题,行业管理也还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改进。

从根本上说,电检的社会化运行仍有待于国家制订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使其更加有法可依。电检企业作为一种负有特殊责任的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纳入国家的资质管理范围,确保其公正与权威性。

预防电气火灾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在今年以及今后若干年,应该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继续提高电检工作的科技水平

——及时修改和补充《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对电气火灾的具体原因和电气系统常见患的判定标准进行深入的分类研究。

——对各种常用电气产品的防火安全性能进行跟踪分析。

——对一些关键性或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如谐波效应、线路绝缘性的带电检测方法、对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各种电致发热体的温控标准及安全间距等)开展专题研究。

二是继续促进电检行业的健康成长

——完善行业自律和制约机制。

——强化消防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鼓励有实力的电检企业向多功能消防安全服务企业发展。

三展探索与电检工作配套、减少电气火灾的更多有效举措

——各种常见性电气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整改措施。

——电气工程验收、定期安全检测与隐患整改一条龙服务。

第7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8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首先我代表XXXXXXX限公司全体员工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公司成立于XXXXX年,是XXXX和XXXX的指定维修单位和销售公司,职工近200余人。

我公司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非常重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平时也对职工做了一些消防宣传教育。我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更是责无旁贷,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就不是小问题,都可能涉及到用户及公司员工的生命。我们领导班子必须提高意识,为了用户、为了员工、为了企业发展,要努力创建一个大兴区绿色企业,所谓的绿色就是要营造一个安全的、和谐的工作气氛,那么,这首先就是安全。俗话说,火灾无情,警钟长鸣,火灾猛于虎,必须杜绝火灾隐患。银根再紧,也要上消防设备,人再缺,也要专人管消防,人人都要懂消防,平时防火患,关键时会消防、逃生。同时,公司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做法我们归纳为消防三到位:一、硬件到位;二、制度责任到位;三、平时工作到位。具体做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消防设施安装到位

公司车间及办公楼在整个建设过程中,都将消防安全考虑其中,一切设计严格按照区消防局意见书要求施工。消防系统包括卷帘门、消火栓、灭火器、安全防火通道。并且,每年都将灭火设备进行检验和更新,确保硬件设施使用正常。

(二) 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完善、责任到位

公司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层层负责,分工把守,建立健全了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每项制度落实到人。公司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哪里的工作出现了事故,就追究谁的责任。制度、责任落实了,工作就好开展了。我公司还特别重视员工防火教育和监督工作,定期的举办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演练。同时还设立了安全检查员,建立安全检查员工作职责,每天两班倒,不间断检查,对用火、用电情况严格检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 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到位

1) 利用公司媒体室,每月播放有关消防教育方面内容的录像,并每周进行一次全体《消防安全教育课》,将每周社会发生的安全消防事故进行通报和讲解,使大家提高认识,重视防火。

2) 将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张贴在车间,让用户和员工能够熟识这些知识,做到发生事故时准确判断,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第9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你对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了解多少呢?而对消防演练安全知识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消防演练安全知识总结”,欢迎阅读与借鉴!

学生消防安全常识

(一)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不随身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吸烟、不玩火,尤其是在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3、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打火把、燃烧农作物秸秆、草坡。

(二)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①生火时不要用汽油、柴油和酒精等引火;

②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接触可燃物,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安全。

2、按照操作规范正确安全地使用液化天燃气。

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用毕切记关阀门,且不可随意玩弄开关。

3、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正确掌握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不可随意玩耍家用电器。

(三)遇有火险时,用下列方法处置:

(1)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准确的地点、火灾种类、火势情况,并派人员在路口等候消防车。

(2)初起的小火,可正确使用灭火器、水、沙土、干土、浸湿的毛巾、床单、棉被等覆盖灭火。

(3)最主要的是尽快离开现场,脱离危险,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并包好头部冲出房间,安全脱离火灾现场。

(4)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未成年学生不得参与火灾的扑救。

消防生产必须安全

为期不多的安全培训即将结束,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首先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还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能力;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