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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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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

第1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俗话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积千累万,不如养成良好习惯。教育家叶圣陶也指出:教育的真谛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学习习惯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质量,由此可见培养习惯的重要性。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教书就是教知识,教学习方法,育人,我认为除了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外,特别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古人云: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如能在培养学生学习习惯上下功夫,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也可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那么怎样才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呢?

一、培养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的习惯

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这势必影响他听课的效率,从而影响学习成绩,要想学生能全神贯注地听讲,教师主要应采取正面引导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形式的多样化与直观性,尽量利用教具、学具、课件、多媒体等现代化设备,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采取各种有趣的游戏方式进行讲解和练习,这样学生在课堂上就不容易“走神”,从而把注意力和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去。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上课认真听讲的好习惯。 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

独立思考是创新的基础;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和习惯,是实施创新教育的一条重要的途径。教会学生思考,这对学生来说,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新课程的教学目的也是让学生人人参与学习的全过程,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人人尝试成功的喜悦,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积极动脑,认真思考的习惯,如引导学生通过一题多解,一题多变,猜想,联想,发散思维,逆向思维,推理,亲手操作,实验,观察,讨论等各种方式,培养学生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他们思维的多向性和灵活性。

三、培养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习惯

完成作业是学生最基本、最经常的学习实践活动,也是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不少学生做事比较粗心、马虎,他们在做作业或是考试中出现的错误,除少数的是真正的不懂外,绝大部分是由于审题失误或者运算出错造成的,这不但大幅度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养成了学生做事不严格、不认真的坏习惯,针对上述现象,做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做作业时应认真审题,弄清题目的具体要求;其次做作业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再次在做作业的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一边做作业,一边玩,甚至吃零食,喝饮料;最后写完作业一定要进行检查,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纠正错误,拾遗补缺。

四、培养学生书写的习惯

书写潦草,格式混乱,粗心马虎,都是造成错题的原因。要保证作业的正确性,就要克服这些不良的习惯。培养学生书写规范,要从低年级抓起,包括作业的格式,纸张的干净,字体的工整美观等,要求学生一定要持之以恒,切忌一曝十寒,开始热闹一阵子,然后就偃旗息鼓了,教师应把它贯穿于整个教学之中。这既能培养学生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也能培养学生的耐心、细心、恒心和责任心。

五、培养学生认真预习和复习的习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习也是如此,学生在预习时会遇到一些难点和疑点,然后带着这些问题去听课就会使学习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同时教师在课堂上也不需要花过多的时间去逐字逐句地分析和讲解,只需通过提问就能检测学生的预习情况,针对学生存在的疑点难点作重点地讲解,教师只是起着主导作用,使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其中,发挥主体作用,调动主观能动性,既省力又省时,提高了课堂效率,又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尝试性地实施了素质教育。

第2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2017宿州市政府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也使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得到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使得人口出生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和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宿州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不断加剧。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2017年宿州市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市老龄人口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宿州市总人口为649.51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5万人,占总人口的15.9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72%;80岁老年人14.44万人,占总人口的2.22%;100岁老年人601人,占总人口的0.01%。

依据老龄化社会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7%),我市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行列。按照每年1%的增长速度测算,到2017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将增至110万。

二、全市养老机构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设施)747个,床位278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9.32张。其中,农村敬老院170家,床位15263张,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民办养老机构64家,床位7492张;城镇日间照料中心75家,日托床位870张;农村幸福院438所,床位4250张。全市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有9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71家(萧县20家、砀山县18家、灵璧县12家、埇桥区11家、泗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26家(包括埇桥区15家、砀山县4家、泗县3家、萧县2家、灵璧县1家、宿马园区1家)。全市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1家(泗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310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6家(泗县2家、埇桥区2家、萧县2家)。初步搭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三、老龄人口养老情况

从生活来源情况看,全市60岁以上人口中,约有40%的老人依靠自己劳动满足日常需求,52%的老人依靠子女和亲属供养,约5%的老人依靠保险救助,约3%的老人依靠退休金。

从居住情况看,约40%的老年人口与子女同住,52%的老人单独居住,少数老人在子女家轮流居住。

从老人健康情况看,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需要适度的护理和照料。据统计,有子女照料的老人仅占80%左右,无人照料的老人比例高达20%。

从医疗角度看,医疗费用的支出比较大,约20%的老人的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

从老人养老意愿看,居家养老符合大部分人员的愿望,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抱有期望。一是慢性病所带来的医疗需求催动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二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养老压力较大,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三是部分失独家庭,在没有子女照料的情况下,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

四、全市养老政策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XX-2020年)》、《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成立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管护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XX、2017年养老设施建设任务指导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落实老年福利,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市、县区财政从20XX年1月份起,对城镇户口80岁以上低保老人给予每月1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为786名老人发放补贴94.32万元。 2017年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全面铺开。

2.大幅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近几年来我市五保供养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10%幅度增长,20XX年发放五保供养经费7307.4万元。2017年,供养标准再次大幅提高,集中供养由20XX年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400元。

3.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凡户籍在宿州市辖区内的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宿州市从2013年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补助标准为:对80至89、90至99、10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元、300元、2400元高龄津贴。对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2017年,共计为全市13.1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662.6万元。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1.突出示范带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市2017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0所,建设床位1870张,计划投入资金2057万元,设计全部带有室内卫生间。目前,所有敬老院已完成勘探、选址、规划设计,即将进入招投标。埇桥区祁县敬老院、永安敬老院已开工。市政府投入建设的社会福利中心,即将采取公办民营方式投入使用,灵璧县、泗县、砀山县各建成了1所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萧县、埇桥区也将于今明两年建成。

2.落实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采取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标准为: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至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入住率达到50%的养老机构,每个床位每月给予200元运营补贴。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2017年,市县区财政拿出302万元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2017年养老机构补贴正在核查,待媒体公示后发放。

3.积极申请各级资金,不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各类养老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投入和申请上级拨款共5.3亿元用于各类养老设施建设,其中争取国家发改委3200万元用于养老项目建设;申请省级财政补贴22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3亿元用于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申请1005万中央福彩公益金建设335个农村幸福院;申请省级财政补贴500万元,并投入300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各类资金1.3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申请世行贷款1800万美金(地方政府按1:1配套,需配套1亿元)全部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届时,农村敬老院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

五、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为了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市政府自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33处医院已经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市残联院内的二级康复医院、灵璧县的三级康复医院正在申请以老年人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一)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情况

总投资2亿元的民营安杰医养结合养生苑一期于2017年投入使用。安杰养生苑总设计6000个床位,环境优美、条件优越,已与宿州市立医院实行医联体深度合作,加快其二级医院资质建设,努力创建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养老与医疗的高度融合。

(二)33处医院医养结合情况

目前,33处医院取得市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设置了养老床位,实现了单一医疗机构向以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护型养老机构的转变。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情况

2017年,我市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纳入医养结合扶助范围,主要实施4444保障工程,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的养老问题:一是明确四个联系人:分别为亲邻照护联系人、签约医生联系人、党政领导联系人、村级干部联系人;二是签订四个协议书:分别是养老机构与本人协议书、亲邻与本人协议书、签约医生与本人协议书、乡镇与亲邻协议书;三是确立四个政府兜底:养老兜底,医疗兜底,大病兜底,临终关怀兜底;四是落实四个保险:即按最高标准代缴养老保险、代缴医疗保险、办理大病救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六、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第3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一、 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1、发展中医事业的需要

由于受科学主义思潮的冲击.近百年来中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改造与肢解。[1] 前几年社会上风行一时取消中医的风波与思潮,最直接的说明中医药文化被现代科学用自己的科学标准定义为非科学。所以我们有必要研究发扬中医文化,保护中国传统文化。

“现在的中医院基本上全是中西医‘结合’医院,从看病诊断、处方用药、住院治疗到疗效检验,都是以西医为主。”很多中医药专家都感到很无奈。很多中医的特色科室收人占医院收人的比率越来越少,十足中医的氛围很难找到,一些中医院中医科室与西医院没有什么区别。透视、化验、B超、CT、核磁共振等现代医学检查手段几乎成了所有中医院的“法宝”。有专家指出,目前有的中医院无论是从中医特色科室的设立、中医疗法的应用,还是中草药的使用上,都还远远不够。全国等级中医医院的药品收人中,中药只占40%,西药则占60%,甚至是三七开。“能用三个手指头看病的中医大夫越来越少了”。 [2]中医药文化面临的这样现状,不得不让我们把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升到保护民族文化的高度。

2.弘扬中医文化的人文精神,保持和发扬中医学传统本色和优势的需要

中医人文精神,遵循“医乃仁术”的宗旨,但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经济杠杆的巨大作用撬起了医院的经济模式,也撬翻了中医济世救人的仁爱之心,在行医诊疗中违背了中医精神。在当前国家重视中医重归卫生事业公益性,医疗为民的时刻,我们应该保持和发扬中医人的治病救人,以人为本的思想,将中医发扬光大,造福于人民,服务于社会。弘扬中医人文精神,仍是中医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然的话,中医学将失足于根本,丧失民族精华。

二、 建设中医院中医药文化的实践内容

面对源远流长、内涵丰富的传统中医药文化,只有在感悟、理解、传承中弘扬发展好,才能使之永葆生机和活力。中医院文化建设要结合国情、院情根据自己的经济基础,实践创新,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的文化建设活动,使传统中医文化在现代文化中得以传承与提升.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设具有中医药文化氛围的医院环境

医院环境影响患者的心情,有效利用医院建筑结构,环境,主要做好建筑风格,内装修、绿化等到方面的工作,使患者一走进医院就充分感受到中医文化的熏陶。

1.1中医院建筑应具有中国传统风格,如大门可以设计为中国传统的门楼形式,还可以陪衬上能够体现中医特色的对联,使对联文化和中医药文化相结合。院内可以设置李时珍、扁鹊等名医的塑像,院外绿化建成藤式走廊、周围种植宜赏宜药的药材花木,如女贞子、杜仲、芍药等,同时要配石碑做简单介绍,使患者在休息之余能了解中药。

1.2内装修要充分体现中医文化氛围,

首先在文字、图形、颜色、材料的使用上赋予传统的韵律,对整体辅之以一定的编排设计,多使用具有较高文化品味内涵及高度美感的传统文化素材及有关的传统可视艺术图形。[3]其次,利用中医院的资源优势,内部装饰成为传播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的场所,在候药区建立中草药标本展示橱窗;在针炙推拿康复区和理疗室周围张贴经络示意图、穴位挂图和有关针炙推拿的古典论述;在医院门诊大厅地面制作阴阳八卦图形。通过文化墙、文化窗、图板等,展示名医肖像、警句、格言,宣传介绍中医知识与养生保健的方法,介绍医院特色、科室特色以及专家特长,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2.加强员工素质掊养及医院制度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软环境建设

在文化建设中,医院发展的诸多要素中职工的素质起决定性作用。职工素质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思想道德素质。二是技术文化素质,两者缺一不可,通过给职工进行中医文化教育、宣传使职工了解中医“博爱为怀、和谐为美”、“以文化人、以德载物”、“天人合一、德艺双馨”的文化内涵。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通过提高医术水平,吸引病人。另一方面,医院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政策,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工作氛围,给人以工作、学习和发展的平台和机会.使员工自觉满意地为医院建设服务。通过确立科学务实的引才思路、坚持传统师承的教育模式、创新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建立中医人才的培养基地.形成了中西医结合的人才优势。[4]

3.建设中医特色治疗科室

根据医院病源实际情况和社会医疗卫生的需要,开设具有中医特色的科室。加强专病研究,研究治疗专病中药,充分发挥中药在治疗慢性病上的优势,使医院专病有专科,专科有专医,专医有专药,改变中医用西药的现象。

也可以探索按西方“学科群”的管理模式,将相关学科的科室组合在一起成立医疗中心,如将针炙科、按摩科、心脑血科等安排在一起,成立心脑血管治疗中心,发挥中医疗法的综合治疗作用,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4.培养年轻中医药师的中医药文化修养

采用中医“拜师学艺”的方法,发挥名医传帮带的作用,是年轻人能够更快的改变“中学西”的做法,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使中医药文化能够传承,鼓励年轻中医药师搞科研,把中医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第4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体制。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民生工程项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优化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全市40%的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10年底,全市60%的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11年底,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基本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乡镇卫生院通过院办院管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设置、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一)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行政区划调整,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建设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站;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县、区卫生局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

(二)统一房屋建设。村卫生室应按《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皖卫农〔2007〕9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100—180平方米;房屋设置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以上六室要分开设置,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适当配套建设供水设施、卫生厕所、宣传栏等,保证卫生室业务工作区的相对独立性。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三)统一人员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其中有1名女医生、1名中医或中西结合的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医生配置。在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下,乡村医生的选配由乡镇卫生院从全乡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并由所在村卫生室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执业承诺保证书。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录用人员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乡村医生可在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直系亲属和有姻亲关系的人员应避免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

(四)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预防保健、医疗、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统一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县、区卫生局要求,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县、区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工作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应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五)统一药械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其规范用药,加强规范性药房建设。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在相关补偿政策保障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的统一招标药品及其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政府配备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村卫生室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保证医疗器械正常运行。

(六)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村卫生室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县、区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村卫生室经营人员承担。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定期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账,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

(八)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村卫生室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县、区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要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应与民生工程项目村卫生室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农合门诊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结合起来,抓住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发动,确保顺利推进。凡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村卫生室,应同步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应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

(三)完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乡镇卫生院统一所辖村卫生室分配运行机制。村卫生室人员实行按劳分配、按绩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工作绩效的考核应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展村卫生室人员养老保障试点,逐步将村卫生室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其老有所养,稳定村级卫生队伍。

第5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医院成立于1958年社会主义建设年代,其发展烙印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时代作风。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经几代人的浇灌,如今的北医三院在医教研各方面均已枝繁叶茂、硕果累累:20多个学科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拥有国内最强的脊柱外科和中国大陆成立最早、亚洲规模最大的生殖医学中心之一,中国大陆的首例试管婴儿诞生在这里;2014年,医院完成了世界首例3D打印人工枢椎植入手术……

强劲的科研实力、出色的医疗技术托起北医三院作为全国医疗的高地。繁重的诊疗、科研任务下,这家医院设立远大的发展目标“力争上游”,并“鼓足干劲”――合理组织生产力、有效使用人力资源,确保质量、提高效率、控制成本、增加产出,实现“多快好省”。

“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以建设世界一流附属医院、疑难疾病诊疗中心、医学新技术研发中心和一流医学人才培训中心为目标,以‘医者仁心’为源动力,创新学科建设、精益医院管理,积极响应新医改政策,顺势发展与突破。”这是乔杰总结的医院发展之道。

外部拓展:顺医改大势

乔杰在阐述医院文化时特别强调,“身处北京,环抱于大学,我们更容易理解并善于落实各项政策。”结合最新的医改政策,她深度阐述了当前北医三院在优势医疗资源扩散、医院外部拓展方面的动向。

“运营数据显示,我院门诊量与出院量、手术量的对比强烈,对于一家定位为疑难重症诊疗中心的医院来说,是严重失调的。”乔杰坦承地介绍,尽管医院以有限资源、精细化的管理确保了总体医疗质量,“各项工作井井有条,让国外的专家都直呼神奇,但我们仍然希望通过医改的工作使得无序就医、重复门诊、医疗资源浪费的情况有所改变,切实改善患者体验”。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38号),其中关于“构建各类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的改革内容更加坚定了医院的相关发展方向。“医院通过预约挂号,调整门诊就诊结构,指导患者常见病、小病去社区而大病到医院,同时连锁了数十家社区医院,以畅通双向转诊,在一定区域内改善就医秩序。”

2013年底,北医三院正式托管临近的海淀医院,主导在区域内构建起三级医疗体系,引导规范起合理的就医秩序,促进资源在各级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十三五”期间,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如何使得公立医院在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优质资源进一步扩散,缓解我国医疗资源总体短缺、分布不均的困境,成为重要命题。

基于帮扶传统和新的京津冀一体化政策指引,北医三院自2014年起陆续与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延庆县人民医院构建起紧密合作关系。与北医三院构建定点帮扶关系长达10余年的延庆县人民医院当前已挂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院区”,纳入北医三院的统一管理,实行总院长负责制下一体化管理。双方以服务2022年冬奥会、2019年世园会为目标,共同组建理事会管理模式,达成紧密合作。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区域医疗均质化,2014年4月,北医三院与承德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合作协议,构筑起人才培养、专科指导、管理培训等一整套合作机制。

针对与社会资本合作,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出台了“特许经营”等鼓励性措施,当前,已有试水先例。“在确保医院有合理补偿,国有资产能保值和增值的前提下”,乔杰透露,“医院即将与某投资公司启动合作在京郊顺义建设北医三院分院,打造以‘康复、医养及精准医疗’为业务特色的医疗机构。”

内部提升:精益管理工具应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如乔杰所言,诞生于解放后的北医三院更“崇尚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解决医院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问题”。

“空间受限、诊疗任务繁重,医院长期有对医疗服务效率的不懈追求。”党委书记金昌晓介绍,北医三院自1996年就在内科系统启动了压缩平均住院日的试点工作。不考虑数目庞大的日间手术量,截至今年8月,6.18天的平均住院日,北医三院在同级医院中做到了极致。20年,这是一个持续提升,同时与医院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过程。

“平均住院日这项指标工具的应用中,医院经历了参考标杆选择、调整的过程,经历了医院内、外科系统比对并对下降困难科室如何有效鼓励的过程,也考虑了进步快的科室如何更上层楼,以及如何确保医院作为疑难重症医疗中心定位与之不相冲突等现实问题。”金昌晓告知,最终医院选择了多指标参照系统,囊括一项澳大利亚提出的国际公认指标,以及北京市病组、科室最好的指标。同时,医院于2009年将疾病疑难系数(CMI)全面引入科室考核,确保评估的科学性。

正是出于对成本控制、医疗服务效率这些具有预见性管理目标的追求,使得北医三院在之后的临床路径、疾病诊断相关组(DRG)等一脉相承的管理工具应用方面更为得心应手,并享誉业界: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通报全市二级以上医院DRG评价结果,北医三院位居综合排名榜首。

“将临床路径应用与DRG试点结合起来,是医院这些工作成功的关键。”金昌晓表示,“通过DRG试点,我们发现许多疾病尽管诊断不一样,但是可适用于同一个路径管理。举例来说,跟胆囊有关系的一些诊断,都可以通过一个路径实行管理,如此既可以减少管理成本投入,还有利于费用分析。例如对胆囊切除术的分析发现,手术日前后一两天的医疗费用是最高的,如何控制好术前住院时间、术后感染成为重点工作。这对于医院整体效益改善十分重要。”

经过2010-2012年的第一阶段临床路径试点,2012-2014年,北医三院推进了相关二期优化项目――“临床路径界面优化”,将路径界面与医嘱、电子病历关联,集诊疗、管理、信息统计于一体,并关联标准化手术名称(ICD-10-PCS),实现了由单纯提示到实质性引导工作的质飞越。

截至2015年8月底,医院实施临床路径467个(原卫生部下发病种207个,自创路径260个),临床路径病例154 192例,入径率85.97%,入组完成率87.11%;院本部完成DRG付费结算病例35 962例,其中25 130例纳入临床路径,入径率69.88%。

实际管理应用中,除信息系统的强力支持外,2012年,北医三院财务处结合DRG试点结算工作,提出全面成本控制建议。这项工作基于对临床医疗操作行为、临床路径进行调查与整理,制定出一套可操作、可推广的病种计算方法,并分别对外科病组、内科病组进行计算与分析,找出诊疗环节的成本控制关键点。相关研究成果《公立医院DRGs-PPS支付标准研究》等已在核心期刊发表。

安全保质 高效医疗

截至2015年8月,北医三院以1700张床位、2900名医护人员,提供着一年400万人次的门诊服务和9万次的住院服务。如何确保在高效运转环境下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在主管医疗的副院长王健全看来,工作量与效率管理、诊疗规范管理、医疗环节监控、绩效考评、学科建设管理、管理工具应用共同构成了医疗质控架构,这六大环节均有相关的考核系统。以“工作量与效率管理”为例,出院及手术人次、术前及术后平均住院日、CMI值、病床使用率、医技量化考核指标等构成完整的考核系统。

他还从安全质量、运营效率两方面解读“手术室管理”环节。“在医院手术室安全运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严格的核查制度确保了手术室运营安全;贯彻临床路径,80%的疾病入组率确保了手术的医疗质量。”在安全、质量有保障的基础上,如何提升效率?王健全进一步解释,为更理想地协调手术室、麻醉科之间的互动,医院在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基础上增加护士与麻醉医生的人力配置,同时设立了有专职管理人员的手术部,“这样就避免了手术室护理和麻醉医生互相独立情况下,某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困难,使得各系统互相之间配合更好、效率更佳,也在手术室分散、数量相对紧张的基础上提升了使用效率”。

临床多学科整合也是北医三院的医疗特色与亮点。“各家医院都在发展自己的强势专科,但专科挖得越深,往往意味着盲点越多。”医院最高管理层历来重视多学科整合(MDT)的发展与应用,围绕优势学科产科,北医三院通过MDT不仅使重点学科更为精尖,还带动了一般学科的发展。“共同进步,才会没有短板,才会有医疗安全。”王健全表示,通过长期磨合,医院已形成一整套涉及产科、重症监护室、泌尿外科、内科团队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机制。

一些疑难的肿瘤疾病也是MDT的重点突破。“继肿瘤化疗科、肿瘤放疗科牵头开展多学科合作后,2009年,结肠癌、胃癌开始诊治合作。2012年,直肠癌、肺癌启动诊治合作,之后覆盖到呼吸内科、胸外科、普通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放射科、病理科、核医学科、药剂科等辅助科室,形成了较完善的多学科合作诊治流程规范。”

医疗风险管控方面,北医三院创立了高风险手术“提前介入模式”,要求对高风险手术患者,医务处提前介入,采取“科室-患者-医院”三方谈话形式,对治疗目的、风险替代方案、费用等予以充分告知。“这样既有效地保护了医患双方,也大大增强了医患双方尤其是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王健全介绍,“2014年,142例经过‘术前谈话’的高风险、疑难手术未出现医疗纠纷和投诉。”

为保护医生攻坚克难积极性,医院还对高风险手术、新技术等设立了风险基金,医生申请后由医疗管理委员会对风险进行判定,报医院办公会批准。

科研建设 系统推进

2014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颁布的“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综合排行”榜单上,北医三院成绩抢眼:在846家参评医院中,北医三院综合排名第14位;榜单考评的20个学科中,北医三院全部“榜上有名”,居北京地区科研综合实力前三强。

成绩的背后是长期不懈的努力。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刘晓光强调,医院一直将科研当成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抓,“只有让每位科研人员、临床人员都树立医研结合的意识,以至于形成一种职业素质,医院的学科建设才能长足发展”。

设置覆盖医院、科室、个人三个层级的专项科研绩效考核,科研绩效奖金占个人奖金构成的15%,这套体系无疑在全院营造起重视科研的氛围。“兼顾历史数据定基本指标,超出基本指标有奖励。”在具备传统科研氛围的北医三院,“这方面的绩效考评以奖励为主,但激励的力度是很大的”。

为更加营造科研氛围,医院近年特设了每年1千万元的临床重点项目科研扶植基金,给未拿到国家级项目的学科以支持,作为院内项目培育与孵化之用;为加大中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医院设立了“种子基金”“中青年骨干基金”“优秀人员回国启动基金”等;2014年,医院启动了“青年科学家工作站”计划,聘请包括院士在内的知名专家对遴选的临床科研复合型人才进行全方位指导。

在北医三院这家医教研一体的综合医院,“提高医院解决临床科学难题的能力”仍然是医院科研、临床人员科研工作的重点目标。“SCI论文等传统指标自然是衡量标准之一,但医院也绝不偏重于此,而是强调科研为解决临床疑难问题、患者实际问题的功能。”刘晓光肯定地说。

也因此,借助骨科、运动医学、生殖医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带动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等学科发展;以临床需求为突破点、以项目带动学科发展,成为北医三院院内科研发展的重点取向。

为引进基础学科的研究成果,明确更为前瞻的科研方向,2009年,北医三院启动了交叉学科建设,并设立了交叉信息数据库。医院还与北大理工科院系、中科院12个所、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起沟通网络,迄今已举办52场交叉沙龙活动,做到“互提需求,互明方向”。

交叉学科建设成效喜人,截至2015年,医院已有30多个学科,200多名临床、科研人员通过交流、合作,取得了80多项科研成果,并累计争取到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市经费、院内支持经费达3000多万元。

后勤管理 契合临床

“一流医院必会有一流的后勤保障!”分管后勤、医疗保障工作的副院长李树强阐述,重视制度建设以及与临床沟通是北医三院后勤工作的总体思路。据介绍,除总务处、保卫处、基建处编制的工作规范和重点规章制度外,医院还编制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标准操作程序》等规范。而且,2012年6月,保卫处、基建处和总务处联合创立了《后勤简报》,每个月一期,通报后勤部门的主要工作、宣传后勤文化,帮助临床科室了解后勤工作。

第6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长期护理;需求评估 ;等级评定;日本; 比较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0060

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1]提出将在我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并提出将积极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长期护理服务产业发展作为配套措施。《意见》中确定了首批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15个试点城市,各地根据《意见》要求开始了积极的探索。与已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且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将要建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都应坚持“保基本”的原则,将制度的保障能力定位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首先覆盖最基本的护理服务和失能程度最为严重的人群,待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逐步提高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标准。在此背景下,资源的高效分配是值得优先考虑的重要问题。

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具有多层次的需求,其失能程度决定着护理服务的强度、时间和定价收费、报销比例等,长期护理服务应按照服务对象失能的程度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分级机制,科学确定长期护理准入资格以及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享受护理的等级,是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的前提与客观要求。《意见》中把护理需求评估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的建设作为试点的任务目标之一,但是目前国家尚未明确统一的标准体系,各试点地区的情况并不一致。因青岛市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国内起步最早,实践时间最长,本文将其作为国内实践的代表,对其需求评估和护理等级划分情况进行探讨,并将之与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达的国家――日本的情况进行对比,以发现差距,为相关制度的完善思考建议。

1青岛市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和等级评定现状

早在2012年7月1日,青岛市就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2]通过医保统筹的方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体系和完整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名称在长期护理中加入“医疗”二字,其保险基金(分为职工护理保险资金和居民护理保险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定期划转,并不具有独立的筹资模式。由于基金规模较小,只能支付与医疗直接相关的护理费用,从而决定了其服务主w和支付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青岛市最初确定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其中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向定点护理机构申请不同形式的医疗护理,经评估鉴定后符合条件的,自核准之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可享受的护理保险待遇依据其病情和自理情况确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根据申请人参与医保类型按一定比例报销(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为90%,一档医保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80%,二档医保缴费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40%)。参保人可获得的医疗护理形式包括:医疗专护,指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护理院医疗护理,指医养结合的护理服务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居家医疗护理,指护理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职工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巡护,指护理服务机构(含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家中提供巡诊服务。不同形式的医疗护理有不同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只有满足特定的申请条件,且在定点护理机构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对其进行的初评中得分低于60分,才可享受相应的长期医疗护理待遇。[3]具体的需求评估过程如下(见图1)。

有长期护理需求的参保人首先需向定点护理机构(凡经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服务机构,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老年护理机构,或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均可申请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提出申请,定点护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按规定安排医保执业医师对申请人的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使用《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对申请人的失能情况进行初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进食、洗澡、梳洗修饰、穿衣、如厕、行走、上下楼梯等。[4]此量表满分为100分,评定结果分为三级:得分≥60分表示有轻度功能障碍,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需要一定的帮助;41~59分表示有中度功能障碍,需要极大的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0分表示有重度功能障碍,多数日常生活活动不能完成或需人照料。只有评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符合特定医疗护理形式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定点医疗机构才可按规定及时为其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其病情和生活能力评定情况等信息传送至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系统。高于60分(含60分),以及低于60分但没有慢性疾病明确诊断的,不得进行网上申报。定点护理机构提报的网上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申请人能否获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人获得准入定点护理机构后,由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医生、护士再对其进行综合性的评估,综合评估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估(如性别、年龄、过敏史、家族史等)、生活状况评估(如饮食、睡眠、排泄、嗜好等)、生命体征评估(如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心理社会评估(如情绪、思维、与亲友关系等)、跌倒风险评估(如自理能力、肢体活动、跌倒史等)、体格检查(如皮肤黏膜、呼吸系统、生殖系统等)、置管与治疗情况(如胃管、尿管、造瘘管等)七个方面。[5]通过综合评估明确失能患者主要的健康问题和医疗护理需求,并以此为参考制订个性化的服务计划,最终按照计划提供服务。

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将失智老人纳入了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6]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针对失智老人的精准护理保障制度。初评由经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失智诊断评估机构特约专家进行,使用的评估工具为《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智老人失智状况评估量表》(为国际通用的《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量表)》)等有关检查量表。评分低于60分的申请人的可申请支持临床诊断和病情判断,病情为重度的失智人员可按规定申办长期护理保险待遇。[7]

2日本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方式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内容全面,除医疗护理外还覆盖了日常生活方面的照料,除病后护理还包括了防止进入护理状态的预防服务。其早期的护理形式分为居家护理与机构护理两种,两种护理类型又划分为7个不同程度的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要支援”1、2级,“要护理”1~5级,不同护理等级给付的服务项目和时间不同,护理等级越高服务给付越多同时产生的护理费用越高。[8]2005年日本的长期护理体系中增加了社区依托型护理。[9]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人群是40岁以上的全体国民,其中65岁及以上的国民为第一号保险者,40~ 64岁的医保参保人员为第二号保险者。[10]根据日本《长期护理保险法》的规定,第一号保险者一旦有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保险权利就自然产生;第二号被保险人只有在患上帕金森病、老年前期痴呆或者中风等15 种疾病时,才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按照国家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的原则筹资,65 岁以上人口的保险费从退休金中直接扣除或与国民健康保险费一起征收,仍在职的40岁到64岁人口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则与医疗保险费一起缴纳。[11]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以及服务费用的限额等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老年人要获得长期护理服务,首先需要经过严格的需求评估和资格认定,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见图2)。

由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属向所居住的市町村护理保险机构或护理保险代办处提出申请,护理保险机构接到申请后,派护理管理者对申请人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进行入户初次评估并填写一份统一的调查表,评估项目包括老年人的视力、步行能力、能否自己翻身等85项内容。护理管理者必须是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如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物理治疗师等)或有10年以上护理服务经验的非专业人士(如居家护理服务工作者),他们需通过地区级的从业资格考试,且之后接受32小时的强化从业训练,才能获得护理管理者资格证书。[8]护理管理者完成调查表之后,将表中的数据输入到计算机,再用一套特定软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从而推算出申请者需要的护理时间。初步评估完成之后,护理管理者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市町村的一个专家委员会或称之为“护理认定审查会”(由5名左右专家组成,成员应当具有保健、医疗和福利三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由该委员会根据初次评估的结果,并参考申请人主治医生的意见书及访问调查时的记录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审查,并做出“符合”或“不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最终决定。[10]若审查结果为“不符合”,申请人则被认定为具备自立生活能力,而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所提供的服务;如果申请人“符合”接受L期护理服务的条件,“护理认定审查会”则会进一步对其接受护理服务的程度做出如上文所述7个等级的区分。[11]确定了护理等级之后,护理支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要护理”或“要支援”的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共同协商制订与其相适应的“护理服务使用计划”和“护理预防计划”。

3青岛市与日本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现状的比较

青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的保障范围和支付能力与日本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目前其给付范围限定在医疗领域,而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项目则扩展到了日常生活照料领域,且日本不仅注重事后保险,还将进入护理前的预防措施纳入保障范围。就两者的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而言,通过上文的分析发现二者之间最为突出的区别是,相较日本将长期护理服务按照护理需求程度高低划分为7个不同的等级,目前青岛市尚未出台服务分级给付与管理的具体措施,不仅没有细化老年护理的具体需求,而且也没有对护理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科学分层。[12]因缺少对其制度运行现状的调查,本文无法将二者的资源分配状况进行对比,但在我国护理资源有限的国情下,服务等级与认定方式的划分是服务提供和待遇给付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度可持续发展与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必须将其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两者的其他区别体现在护理服务准入前的需求评估环节,虽然两者的需求评估都包括初评和二次评估两个阶段,并且都由第二次评估结果最终决定申请人能否获得保险待遇,但是需求评估的主体、工具、内容和结果等都存在较大差距。本文认为其中较为突出的几点包括:

第一,需求评估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申请,需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地区的护理保险机构,由该机构组织评估判定其失能程度,再以此为依据安排适当级别的护理机构与服务,这一评估过程主要决定的是“能否获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只要被认定“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即可享受保险给付,需求评估的最终结果作为分配不同等级护理服务和制订个性化服务计划的依据。而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申请,实际上是一种“定向申请”,即申请直接提交给定点护理机构,申请获得的也是该机构提供的特定类型的服务,评估的目的是确认申请人是否满足获得享受该机构服务的条件,因此这一评估过程主要决定的是“能否获得某种特定的护理服务”,评估结果不用做分配护理资源和制订服务计划的依据。或者说日本是根据评估结果分配不同的资源,而青岛则是先申请某种资源,再评估是否具有享受该资源的条件,缺乏一个上级部门在机构间对资源进行整合与分配。因此两者从源头上便存在实质性的差别。

第二,需求评估的标准和内容不同。青岛市的初评所使用的评估工具为《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估内容主要为病情和自理情况,即身体失能程度的评估,初评结果为重度失能才能进入第二个阶段的评估。而日本的初评内容除身体状况,还加入了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评估,评估内容更加全面,而且日本初次评估的结果有计算机分析软件的提供的技术支持,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具体,初评结果只是得出申请者需要护理的时间,并不做决策性的评定。就二次评估而言,青岛市的评估内容是提前限定的享受特定护理服务的条件;日本则是除了评估是否失能,还将申请者划入到某一服务等级中。青岛市在初评阶段只依据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即身体状况评估将轻度和中度失能的申请人排除在了制度之外,而日本则是在第二次评估才做出是否获得准入的决定,且被排除在外的只是生活能够自理的人。

第三,需求评估的机构和人员不同。青岛市初评机构为定点护理机构,执行者是医保职业医师,即医保医师,主要考察的是医疗保险的专业知识,对医学、护理、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知识并无要求,青岛市的相关文件中也没有对医保职业医师的资格进行说明,且缺乏其他类型专业人员的参与。而日本的初评机构为护理保险机构或代办处,评估者则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物理治疗师等护理管理员。两者的评估实施者的学科背景和专业水平存在差距,日本的护理管理者除了要求具备社会福利学科知识,还要求具备有医学、护理、社会工作等学科基础,并要求有充足的工作经验,这更加有利于做出科学全面的评估。就二次评估而言,青岛市的评估主体是社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没有要求一个多学科背景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而日本的二次评估引入了多学科专家小组,相较青岛市而言日本的需求评估主体更为专业。

4思考

青岛市的长期医疗护理制度探索虽然在全国范围内走在了前列,但与日本的制度相比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需求评估是确定服务资格、制度服务计划、提供护理服务的重要前提和依据,青岛市在制度的下一步标准化建设中有待强化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等体系的顶层设计。放眼全国状况,由于国家尚未明确统一的标准体系,各地对失能程度的认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而且我国不仅是在长期照护领域,连最基础的居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都没有一套合理的需求评估工具,极大地制约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影响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建议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统一的护理需求分级制度和评估标准,可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开发一套全国统一适用的需求评估工具,使之有利于整合各个不同部门的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更具针对性的供给。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应的机构可承担专业的护理需求评估职能,多学科人才队伍的培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思路。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6〕80号[Z].2016-06-27

[2]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青政办字〔2012〕91号[Z].2012-06-19

[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3号[Z].2014-12-30

[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52号[Z].2012-08-10

[5]青u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医疗护理服务实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81号[Z].2016-06-12

[6]人民网 青岛将重度失智老人试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 开设“失智专区[EB/OL].(201-01-04)http://sdpeoplecomcn/n2/2017/0104/c166192-29552609html

[7]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3号[Z].2014-12-30

[8]陶秀彬,匡霞 国外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体系及启示[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8):1967-1970

[9]吕学静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启示[J].中国社会保障,2014(4):74-75

[10]戴卫东解析德国、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差异[J].东北亚论坛,2007,69(1):39-44

[11]张拓红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J].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1999(4)

第7篇: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

一、不忘初心,坚定方向

22年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已然垂老、举步维艰:一方面,企业与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山大”、难以维系,职工医疗费用积压严重、报销困难;另一方面,以药易物、一人公费全家享用等现象泛滥成灾,医疗消费没有节制,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医疗费用以年均34%的幅度急剧攀升。“黑云压城”,必须破旧立新。镇江人敢为人先、勇立潮头、同舟共济,按照国家八部委《医保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率先在全国举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大旗,开启破解“世界难题”的艰辛探索。

——医保改革的初心:

1.保基本。坚持保障基本医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统筹兼顾财政、企业、个人等方面经济负担,平衡医患双方利益,努力用相对有限的基金,相对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社会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彻底破除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费、劳保医疗“单位化”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化”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减轻企事业负担,服务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3.重共济。依据“大数法则、统筹共济”原则,坚持“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制度,融合个人账户储蓄积累制与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的互补优势。在鼓励和引导人们在年轻、少病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社会统筹对医疗费用的互助共济功能。

4.促公平。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社会保险“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突出重大疾病、慢性病的互济与保障,努力减轻低收入人员的缴费和医疗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控浪费。强化医保“第三方”控制,坚持引导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遏制医疗浪费。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医疗医药行为监管,助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努力把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高温”降下来。

——医保改革的成效:

(一)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民。率先在全国建立以“两基本一救助多补充”为框架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市城乡医保制度的全覆盖。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由1995年的45.51万人发展到88.51万人,参保率达99%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9.9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无缝全覆盖。“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成为医保改革取得的最重要成果。

(二)费用分担机制提高了运行效率。形成合理的医保分担机制。一是筹资分担,单位与个人按一定比例缴费,既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也体现个人对等的保险义务;二是医疗费用分担,个人与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分担医疗费用,既有利于增强个人费用意识,遏制过度医疗需求,也有利于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8%以上,2015年共筹集医保基金25.93亿元,全市医保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0.19%,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参保人员制度内医疗费用人均自付率12%,低于省内平均水平,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较为适中。

(三)统筹共济机制保障了基本医疗。完善社会统筹制度,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相互衔接机制,强化医保对重大疾病患者和低收入人员的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可及性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滚存积累27.4亿元,医保统筹基金结余6.28亿元,其中提取医保风险调节金5981万元,风险金备付水平达12个月;近十年来,财政用于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年均增幅11.84%,较好地改善了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四)医保制约机制节约了医疗费用。积极推动医疗保险“第三方”支付与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改善监管制度与环境,不断改革完善支付方式,努力遏制医疗浪费,争取将有限的医保基金更合理、更节约地用于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据测算,我市医保改革22年来,财政用于卫生发展的基金年均增长10%,医保改革前后财政和企业用于职工医疗费用的支出降幅年均23.8%。相对1995年以前,医保制度的实施极大减轻了企业和财政的经济负担。

(五)“三医”联动机制促进了医改深化。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推动作用,逐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医保政策倾斜,促进分级诊疗的实施,积极将社会保障卡搭载居民健康卡功能,使医疗保障与全民保健有机结合。医保改革较好地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服务资源不断扩大,近三年来全市投入10多亿元用于市一人医等机构建设;医疗效率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平均医疗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近2.3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发展,核增乡镇卫生院编制458个,公开招聘执业医师58名,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下转社区康复病人946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5年以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博士7名、硕士236名,6个项目入选省六大人才高峰选拔培养计划,获得资助20万元;医务人员收入稳步提高,市直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人均增长20%左右,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位于各行业第三位,为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

二、反思初心,品味得失

反思医保走过的22个春秋,深切感到:必须始终坚持医保的基本原则、基本属性和根本目标,不断沿着正确的改革方向前进,医保才能科学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改革永远在路上”,“走稳步、不停步”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完善,积小进为大进,医保才能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共济共担原则,合理平衡参保人员、用人单位、政府财政、医药机构的利益与负担,医保才能均衡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第三方”控制,正确协调处理医、患、保三方关系,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监管机制,医保才能平稳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发挥医保在推动和促进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医保才能高效发展。

虽然医保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发展、供给侧改革深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建设等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以及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正面临许多深层次的复杂问题。

(一)医保供养比下降,统筹基金支出比例上升。市区职工医保在职退休比为2.1∶1,低于全省3.1∶1的平均水平,每百名参保人员中的退休人数比全省平均水平多7.13人。2015年市区职工医保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占60.49%,划入统筹基金占39.51%;而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占47.76%,统筹基金支出占52.24%。与七年前相比,统账基金支出比例由49∶51上升到52∶48。

(二)费用控制不力,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支付与控制,2015年,市区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20.36亿元,是2008年的21.13倍,年均增长率19.26%;与医保基金相比,医疗费用平均增幅高于基金收入平均增幅9.07个百分点,高于统筹基金支出平均增幅5.43个百分点,给基金支付带来巨大压力。

(三)不合理费用增多,群众额外医疗负担加重。不合理医疗费用转嫁问题突出:一是门诊费用转嫁到住院。2015年市区参保人员门诊费用10.41亿元,占51%,住院费用9.95亿元,占49%;与2008年相比,门诊与住院费用比从58∶42下降到51∶49,存在医生诱导住院、患者小病大养问题。二是医疗机构向患者转嫁自费。近年来,参保人员医保制度外的自费医疗负担明显加重,2015年参保人员医疗自费率达20.19%,群众普遍感到“看病贵,主要贵在医生开自费”。

(四)监管体制不畅,违规行为有禁不止。“拉人头”、空刷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呈泛滥态势。医保“亮剑”行动调查信息显示,2015年市区发生的0-10元门诊单次异常医疗费用99.3万人次、15.07万人,涉及28个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市区门急诊人次700.81万人次,住院人次9.08万人次,分别比七年前增长19倍和6倍多,不合理医疗服务量虚高,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某参保人员三年内共发生门诊费用72万多元,其中95%为药费,平均每年24万元,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嫌疑。

(五)管理碎片化明显,“两个统筹”推进困难。一是市级统筹推进难。镇江医保试点起步早,市与各辖市(丹徒区)政策、体制、机制存在差异,医保管理体制上下不能对口衔接。全市医疗保险有5个统筹区、14个经办服务机构,职能交叉重叠,资源不集约、协调难度大、效率不够高,给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二是城乡统筹推进难。全市医保存在城乡分割,目前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实现整合,扬中城乡居民医保也已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体运行,丹阳和句容城乡居民医保还未完全整合到位。城乡割裂以及各地政策和管理运行差异,致使医保统筹城乡、一体运行迟迟未能实施。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人口老龄化造成基金结构发生变化。老龄化率攀升,退休人员养老金持续增长、个人账户划入比偏高等因素,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比下降、支出比上升。二是体制不畅增加了“第三方”监管难度。医保管理运行体制历史上几经变化,医保行政部门管收不管支,医、保双方博弈环境复杂,“第三方”支付控制乏力,监管介入不畅,造成不合理费用增长缺乏有效遏制、违规行为过多、“两个统筹”困难。目前,各辖市医保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市直医保经办机构仍然分散。三是“三医”联动改革仍需深化,资源配置有待优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不够,医疗收费改革尚未促使医疗费用合理变化,取消药品加成,虽然药占比小幅下降,但检查、诊疗等费用大幅增长。医保费用呈现“两头大”:一方面,一些大中型医疗机构持续扩张,为获取最大利润,在医疗服务成本与利润边际效应的影响下,医疗机构必然每年用完、用足、用超医保预算,“超总控”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加大,但总体人才和能力缺乏,服务存在短板,群众信任度不高,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形成合理分流,医疗服务资源大医院“吃不饱”、小医院“吃不了”。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拉人头”、空刷卡,人为增加服务量,造成基金流失,医保“守门员”严重缺位,影响了医保运行效率,增加了医保基金和个人负担。

三、坚守初心,破浪前行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守医保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深化改革。

(一)新形势

1.建设“健康中国”,赋予医保新的使命。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面小康,离不开全民健康。广大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医疗保险需要从保障全民医疗向保障全民健康发展,将保障的关口由保治病向保防病、保健康前移。

2.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医保肩负新重任。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新医改)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更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厘清医保与医改的关系,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助推作用,不断优化医保运行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效率和保障能力,更好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推动公共医疗卫生质量、水平与效率提升,引导医疗机构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3.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对医保发展提出新要求。当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一样,已进入深水区。复杂的经济形势对医保参保、筹资和运行带来深刻影响;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迫切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区域同城化、城市圈建设,拉近了城市间距离,异地同城化趋势明显,对扩大医保统筹范围,推进异地医保政策衔接和就医结算提出更高要求;“银潮”来袭,未来十年人口老龄化率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未富先老,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支付压力;等等。

(二)新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由“全民医保”逐步向“全民健保”发展。具体表现为:基金保障范围将由“保治病”逐步向“保防病”拓展,从基金使用效费比看,“花大钱治病”不如“花小钱防病”;群众保障需求将由对医疗费用的保障逐步向健康费用的保障延伸,即由“保病灾”向“保健康”转变;管理运行方式将由事后介入向事前管理转变,管理重点从对医疗费用控制向个人健康管理前移;第三方购买的重点将由购买参保人群的医药消费向购买医药和健康消费扩大,医保集团购买的范围更广。

(三)新举措

1.建立全民医疗与健康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与健康保障制度体系。加大保健防病机制建设,形成社会医疗健康保障制度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补充的保障体系。在筹资方面,建立以个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商业保险保健理财筹资为辅助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在基金使用方面,突出个人账户资金的疾病预防和保健功能,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在管理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家庭医生和社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将社会保障卡搭载居民健康卡功能,加快两卡信息的有机融合与共享,实现对居民全过程的健康管理和医疗管理。

2.优化个人账户管理与使用。研究制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使用办法》,明确个人账户的基本属性、管理使用原则、保障范围,规范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继承、存储、结算等规程,强化个人账户积累功能,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和健康基金。实施个人账户分级分类管理与使用机制,明确二级账户和个人缴费部分账户的属性,强化个人账户保健康、防疾病,让账户更多行使疾病预防与保健功能,拓展二级个人账户在个人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家庭共济等方面的使用空间。

3.完善医保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健全医疗保险运行方式和管理机制,统筹平衡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财政、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等各方面的利益和经济负担。一是突出“第三方”控制原则,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现代法人治理机制改革,明确经办机构收、支、管和确保基金平稳、安全、健康运行的责任,强化医保行政管理与监督,优化“第三方”支付和管理控制机制。二是突出统筹共济原则,不断优化各项政策的指标、系数、标准和界限,优化医保统账结构和医疗费用结构,优化完善医保运行方式方法。三是突出维护公平原则,强化医保制度的医疗可及性,提升医保对低收入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能力。四是突出费用分担原则,合理确定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均衡个人和基金负担,形成小病低费用个人适当多分担、大病高费用基金多分担的合理保障机制,努力将个人医疗负担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减轻个人经济负担,促进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探索“集团分级预算+点值法”为主体的医保复合式支付方式,引导医疗集团实质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医保协议、谈判与监管机制,强化协议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支付标准,建立集团购买谈判为主的医保谈判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费用补偿机制。建立智能化、常态化、社会化医药健康行为监管机制,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控制参保人员医保制度外医疗负担,努力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费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5.大力推进“两个统筹”。全力推进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经办方式、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管理。全面推进医保城乡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理顺医保管理运行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政策、管理、运行体系。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城市和区域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