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建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论文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意义,方法
0.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施工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不仅妨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下面,就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1、安全管理的涵义
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在施工过程中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通过有效控制生产因素,消除或减少不安全行为或状态,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其指导、协调监督等功能构成了建筑企业管理的一个安全结构网络,在建设工程领域,安全就是企业经营的命脉,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做好安全管理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有利于业主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有利于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等的控制。
2、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很多,但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的麻痹、失误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老化、建材不达标)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由此看来,要有效减少和避免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平安建设,就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防控综合体系。
3、做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3.1、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是根本
建筑施工管理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急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并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施工管理者、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工人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并认真学习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警钟长鸣,从思想上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施工安全。
3.2、强化安全责任是关键
安全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是加强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施严格的安全绩效考核、考核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真正落实。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监督和指导施工企业健全完善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建筑安全生产秩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数量,积极发挥安全管理作用。
3.3、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是保障
3.3.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安全措施实施,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也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质量也就有了保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处罚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宣传培训制度,规范施工行为,遏制安全事故,同时做到早规划、早安排,每年年初下达安全工作控制目标,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体制,使各级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更加明确和具体。
3.3.2、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制度,从经济上保障安全措施顺利进行。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发包、监理部门、安监机构责权关系的不明确,造价管理部门动态考评机制的不健全,致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吝啬安全成本的投入,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不力等现象时有发生,要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得到有效落实,就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措施:首先,发包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认证,并签认计量认证单,从技术层面监管;其次,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标底时,按规定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费用,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合同约定的此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做到以科技兴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提供稳定而有力的经济保障,确保一方平安。
3.3.3、开展安全检查,推动落实安全防护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监督管理者和各级领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的规章制度和特点要求,对施工现场场所和员工生活、工作场所安全状况进行的清理检查手段。通过检查,使管理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强化管理,使施工企业提高认识,较好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同时要讲究方法,明确检点、检查手段、检查方法等,特别对高空施工机械吊装、临街施工、消防设施等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其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灾害及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并形成检查记录。
4.结束语
一、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物业部计划在二月份成立保安组、保洁组、维修组归口部门,在物业部的形式下,在公司副总经理管线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全盘安全工作。下设执行小组,物业部以物业经理为小组成员,保安、保洁主管、维修主管为组员。同时公司实行主管级以上人员夜间巡岗制度,使项目在夜间公司各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得以快速稳妥处理,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具体到每人晚上在项目住宿并负责夜班的巡查工作。
二、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培养保安精兵。(一)严把进人关,狠抓基本功。首先,在保安招聘过程中公司一直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安员招聘、培训和使用机制。对公开招聘和定点定向输送来的男青年从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严格把关,经严格检查后才能进入公司,在入职后试用期一个月,培训期间满后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上岗。从此使上岗队员能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进入工作状态。
(二)有为才有位,实行带班、队长竞争上岗制度。竞争上岗是一种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它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选人导向,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过去挑选班长,实行的是一种“伯乐相马”的用人方式,难免存在看关系、讲来头、凭交情、论亲疏的情况。而公开的竞争上岗是一种“赛场比马”的用人方式,它为广大保安员提供了一试身手,一比高低的平等机会,这有助于保安员勤奋工作创出成绩。今后只要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在公平竞争中就有获得留用或晋升的机会。采取科学用人的机制。同时物业部将根据公司的要求,适当拉开保安员、班长、队长的工资待遇,便宜层级管理,稳定员工。
(三)保安食宿训练一体化。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公司物业部将实行保安员统一住宿、统一就餐、统一训练,达到了公司半军事化管理的目标。内容具体化,要求每天定点、定时训练,适时有序。
三、细化内部管理,提升安全服务品质。(一)实施保安管理标准化。面对目前轻纺城与建材城严峻的治安形势,为了使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创建X一流保安队伍的管理目标。物业部将制定《员工手册》和《保安管理制度》等,其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包含了物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标准化;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化;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执行标准化;安全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标准化;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及奖惩标准化等。标准化的实施有效的推动了整体安全工作的提升,使公司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和细致。
(二)强化技防系统运用,将人防、技防有机结合。在做好人防管理的同时,物业部将运用各类技防系统做到操作规范、及时报修。对物业部的技防系统实行了统一管理,由姚主管主抓,建立各小区技防设施档案,对规范操作、问题报修、维修养护等,使技防设施的有效利用率得到充分提高。同时为了使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要不定期组织进行各类综合演练,通过演练与培训增强保安员的实战能力,保障了宿舍楼与办公楼与在管区域内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三)加强消防管理,减少火灾隐患。在消防管理过程中,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首先从物业服务的特点出发,在宿舍、办公楼与房屋装修巡检等日常性工作中,始终把消防问题作为一个主要标准进行控制,确保防范在先。其次建立完善的公司保安管理档案,落实目前租户的紧急联络方式和联络人,使租户在消防管理要有认识,在第一时间能与物业服务人员,特别是保安的联系。第三,制定适应九园工业园区实际、实效性强的火灾应急处理方案,使整个项目的灭火救灾工作处于有序的运行状态。第四由保安主管负责制订消防月检查的制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维修及更换、更新,使消防系统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四)成立专职巡逻监督岗。为了加强保安岗位人员监督和夜间外围巡查,物业部将根据公司进度成立巡逻监督岗。白天负责检查保安员的岗位形象和值勤纪律,夜间负责各小区外围巡查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巡逻监督岗的成立,一方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保安员岗容风纪和值勤状况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纪人员给予教育批评,严重者报公司给予处分,从而严整队伍作风,有效提高值勤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巡逻监督岗良好的机动性使夜间项目的外围安全得到了保障,保证了夜间突发事件及时调度、及时处理,使区域防范工作得到深化和加强。
明晰安全责任是安全工作的前提,是实现全员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幼儿园要按《校园安全管理手册》六十条的责任分工,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安全工作,每学期亲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各两次以上。校长与中层干部(正职)、中层干部与每一个教职员工都要在开学前签订安全责任书(也可签一学年),必须让每一个人知道自己肩上的安全责任,特别要防止非班主任教师安全责任有所弱化。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的责任书也要将双方责任细化。区教育局将加大问责力度,对严重失职的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开展个人卫生、交通安全、禁毒、反、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拐骗、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多项生命安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懂得安全知识的学习者、执行安全防范的实践者、普及安全法规的宣传者。要引导学生自愿购买正规安全教育读本,增强安全教育的系统性。积极探索编写安全教育校本教材。邀请法制副校(园)长到校集中上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坚持每学期演练一次(一年中必须有一次全校性疏散演练),要按新版市教育局试行的六个应急预案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适时组织防暴力示范演练活动。督促开展校车突发事件演练。
三、保持安全经费投入
一是继续添置灭火器、应急灯、强光手电、急救箱(校车用)等物防设施,加强学校幼儿园应急准备。二是建设8-10所中小学幼儿园电子监控系统,努力做到校园学习生活主要场所全覆盖;做好电信探头到期后的运行模式转接工作,逐步建立起既保留少量与外网连接又可以单独运行的技防建设新模式;在食堂操作间、备餐间安装探头。三是清退超龄门卫,培训保卫人员,更换校园保安服装。四是建设一批池塘、教学楼后窗护栏、体育看台护栏。五是督促学校幼儿园保持安全投入,限时整改隐患。
四、重视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优化学生校车管理方式.学校要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选派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跟车管理,组织跟车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局修订后的《跟车人员职责》,探索建立跟车人员评比奖励制度。联合扬子公司强化驾驶员管理。校长及安管干部每月坐车检查不少于一次,校车日志记录齐全,下午不乘坐校车学生必须有书面手续。二是重视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按《市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与相关教师签订责任书,对教师机动车行车时间、路线、停放位置均做出规定安排。严格控制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对上放学时校内车流、人流合理疏导,确保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三是加强上放学门前值勤工作,教育局将牵头其他执法部门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要积极予以配合,按去年六月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门口安全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真正把学校大门建设成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城区学校幼儿园要按文明城市相关要求加强常态建设。
五、全面完成平安校园创建
自2009年开始,省教育厅启动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区已有89所学校幼儿园创建为市以上平安校园,其中31所单位创建为省平安校园,2013年是本轮平安校园创建收关之年,基础好的学校已成功创建,剩下的学校幼儿园硬件基础差,与平安校园验收标准差距相对较大,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帮促力度,确保余下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全部参加平安校园创建,全面完成平安校园创建任务。4月份启动创建工作,5-6月各创建单位做好准备工作,9-10月区教育局联合公安、综治部门初查,11月创建学校要以良好的安全管理实况和完整的安全台帐迎接省市平安校园考核验收。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水平,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传达学习,抓好工作部署。
1.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全面梳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全力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对辖区内路段及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台帐,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要进行检查验收。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完成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5.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和标志牌。已通行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分步设置中心隔离设施。在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将中心隔离等安全设施一并纳入建设内容。(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全面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6.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勤务考评办法,定期考核通报,制定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7.严格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和道路客运车辆停车检查、登记程序,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认真落实“六必查”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8.加强对城市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9.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警务协作,全面分析、研判跨市、县(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实行联勤联动,通过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警务协作,实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流出地”“流入地”管控的“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0.加强预警研判,要通过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会商事故预防对策、通报事故预防情况,明确不同时期、不同地段的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和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1.借助农村乡、镇交管办平台,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2.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任务,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3.充分发挥市驾驶人安全驾驶协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驾协、各区县驾协、各乡镇驾协分会和各村学习小组的社会管理职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驾协)
14.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杜绝农村短途客车超员、非法运营、“病车”上路、面包车粘贴深色窗膜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等现象。严厉查处农村道路上非法运送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超员载人车辆(包括专用校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机局)
(五)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的管理。
15.对国省道等主要干线道路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路段全面排查,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对安全隐患路段采取设置醒目警示标牌、增加减速震荡线、加固增高中央隔离带等方式予以治理。(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6.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信为支撑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主要干线道路超速抓拍、卡口监控拦截等系统的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大力整治主要干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粘贴反光膜、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违法停车等现象严格治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8.强化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要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动态。建立完善重点客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三级重点监控制度。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伤2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上报列为省级重点监控对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伤1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列为市级重点监控对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19.建立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转递机制。由公安部门确定专人定期通过交通违法信息平台,清理本辖区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落实交警与相关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双处罚制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0.加快所有旅游包车、校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或GPRS)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安装范围扩大至所有客运车辆和校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质监局)
21.督促客运场站落实进出站例检、登记制度,加强“三品”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全面整治客运场站特别是乡镇场站周边交通秩序,查处站外揽客的违法客车并彻底清理违法揽客乘车站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22.定期检查校车和城区及城郊结合部运送学生的公交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清理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落实“护卫天使行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3.对营运车辆注册要严格登记、严格查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对驾驶人要严把考试关。(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4.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新闻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推进,定期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公益信息。(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25.推行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制度,发挥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平台作用,及时警示、宣传、服务信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货运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6.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宣传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设立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推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思想法制教育课程,对学生日常道路交通行为进行操行评定。(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7.大力倡导和规范使用安全带,评选一批安全运营、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爱岗敬业、文明安全的模范营运驾驶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八)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28.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
29.建立完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范,制定案件协查、信息、举报奖励、目标考核、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制度。提高案件侦破率,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不低于90%。(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0.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事故涉及营运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等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实行问责。(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31.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
3.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4.完善工作台帐。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5.严把进货关卡。严禁学校采购土豆、四季豆等因操作不当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学校制售凉菜、卤菜等。学校食堂食用猪油必须自炼,不得采购成品桶装猪油,严禁采购“地沟油”和三无食品,严禁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等违禁食品。
6.规范工作流程。采购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食品的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使用方法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食品,才能交付加工或入库保管,并进行登记。冰柜、冰箱应当定期化霜清洗消毒,冷冻食品应当自然解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大米等食品应分池清洗,粗加工用具、操作台荤素必须分开,食品应当分区加工,分类存放。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热。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操作结束后,调料应当加盖,应当对加工场所、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学校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7.保持卫生整洁。学生食堂应当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具每餐用后要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用具摆放应当整齐。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戴口罩、穿工作服。
三、严格准入,确保资质合法
8.严格经营资质。学校商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9.严格从业管理。学校食堂和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办理健康证,按时参加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时进行锅炉检测,司炉工必须办理锅炉工证,按时参加由县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10.严格准入制度。对为学校提供食品、饮用水和进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的食品经营者要实行准入制度,采用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步审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向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经营者颁发准入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校园宣传或洽谈业务的,学校应当拒绝。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颁发准入证的生产经营者,学校应当予以优先准入。鼓励学校建立食品供方评价体系,选择诚信、合法的供货方。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开办的食堂、商店(含与学生食品有关的项目)严禁对外承包。
四、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11.及时维护维修。各学校必须筹措经费对食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卫生用餐所需。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再使用,超过服役期经检测不能使用的有压锅炉必须淘汰,鼓励学校使用环保、节能炉灶。
12.加大改建力度。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当经过县卫生监督部门审批,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所有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应当在当年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3.严格硬件配备。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县学校食堂硬件配备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配齐基本硬件设备,力争达到“星级食堂”硬件配备标准。
14.完善饮水设施。饮水困难的学校应当争取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发掘水源,保证师生用水需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加强水源防护,安排专人专锁管理,每学期末必须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应当对水质进行1次检测,确保饮用水健康安全。使用直饮水的学校,必须严格直饮水设备管理,每期不少于2次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使用桶装水的学校,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准入的桶装水。
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16.科学处置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上报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停止食堂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保留造成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同时要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严格奖惩,落实责任追究
17.加大示范奖励。我县学校食堂开展“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评选活动,当年被评为“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的学校将授牌,目标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18.强化督查考核。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凡在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学校,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未落实的学校,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予以扣分。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结合春季雨水天气较多、道路湿滑及气候干燥极易诱发各种灾害的季节特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开展以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火、防电、防冻、防灾害天气、防意外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学校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学生心里,使师生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常识,自觉远离各种危险。要建立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措施落实
1各学校、幼儿园立即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辅导站要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
2对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3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4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春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5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取暖安全和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要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学校春季安全和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6切实保障学校食堂的食品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寄宿制学校食堂粮食、副食品和蔬菜供应。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同时要做好学校厕所粪便和垃圾处理工作,特别是垃圾堆的处理工作,防止污染学校饮用水及其他生活设施,导致肠道传染病流行。各校要认真落实食品、食品原料查验环节。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验收台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7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春季作息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或延后离校;不允许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外公路上跑步或组织运动会,遇有下雪天气,要及时清扫道路积雪,防止学生摔伤和发生不安全事故。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领会省、市、区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严格遵循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继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安全网络建设,着力抓好常规管理工作,以学校为主阵地广泛开展“认清安全形势,加大治理力度,实现长治久安”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推动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全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增强校园内外安全稳定;确保无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和校内外发生;确保学生伤害事故起数和意外伤亡人数平稳下降;确保校方责任事故和涉校师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明显下降。
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核心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学校校长或安办主任参加国家、省、市安全管理培训一次以上,各校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到常态化。
(四)积极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警示月”、“百日安全无事故”、“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防溺水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安全专项活动。
(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提升生命安全意识,不定期加强对安全课的抽查。
(六)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尤其要加强与住校生及特殊家庭子女监护人联系,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七)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八)抓实食品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食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备并有效;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学校配备食品营养师,为师生提供营养配餐。
(九)落实好保险工作,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力争达到95%以上,校方责任险达到100%,中职学校学生实习保险率达100%。
(十)强化疾病防控和疫苗接种查验工作,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流行蔓延。
(十一)进一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二)健全安全工作台帐,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
(十三)加强校园护卫的管理与培训,加强校园监控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构筑完善的治安联防网络,定时召开联席会议,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
(十五)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十六)加强师生法制教育,防止师生出现违法犯罪事件。
(十七)进一步深化开展“平安度假”和“平安回家”活动,探索学生自主安全教育模式和自主安全管理机制。
(十八)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并力争在国家、省、市、区网站或报刊上登载。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奖惩制度
各学校校长(园长)是本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对师生生命财产和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神圣职责,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抓实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所开展的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形成安全责任人人担,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确保安全工作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职责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构建齐抓共管网络体系。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各类安全常识。结合安全课程内容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以“讲一个安全故事、提一条安全建议、查一起安全隐患、写一条安全标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调动师生关心、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1.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课程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设《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做到“四个结合”,即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与行为养成教育相结合、与安全实践活动相结合;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2.认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今年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重点仍然突出六个专题: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疾病、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各校要结合时令特点,将六项专题教育贯穿于学校学期教学活动中。各项专题教育要采取发放《致家长的公开信》、召开家长会、开展主题班会、办讲座、进课堂、阵地宣传、资料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活动开展要有较详尽的过程记录。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百日安全整治”、“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警示月”、“百日安全无事故”、“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安全知识竞赛等专项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切实加强学生上学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各校要坚持与学生及监护人分别签订《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协议书》,强化学生自律行为,督促监护人教育与监管职责;二是在放长假前,可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短信平台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向子女普及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自然灾害、疾病防控等安全知识和防范知识;三是建立特殊家庭学生(单亲、离异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生活特困学生)家校联系制度,并通过电话或家访的方式,随时了解学生动态,督促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及时履行职责,确保学生平安回家,平安度假。
5.强化学生“热爱生命、珍惜生命”教育。各校要将生命安全意识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可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形式,教育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历程,预防学生采取极端方式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各校要以“警校共育”为基地,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联系,落实校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交通、禁毒、防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教育,提高学生应对社会安全事故和预防不法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1.加强校园设施安全建设。各校(园)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有关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严禁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穿越校区。各学校全面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力度,加强“三防”建设,按照标准加强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保养、维修等,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开展“四个一”项目建设,即每所学校配备1名专职保安;50%的学校建成一个与教育部门视频联网调度中心联网的监控系统;40%的学校建成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系统;30%的学校建设一个卫生保健室。
(四)大力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1.各校要制订安全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安全工作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区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区学校教育教学事故等级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校园护卫管理与培训。校园护卫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其文化层次、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工作能力等方面良莠不齐。各校必须加强校园护卫的管理与经常性培训。一是要求护卫参加学校必要的工作会议、集体学习,提高其对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文件精神、职业道德等认识;二是要求其自觉学习《校园安全知识守则》《校园护卫工作守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性质、职责、工作技巧等;三是要求其熟练掌握监控设施、警用器械的使用与管理等,实行查看监控视频登记制度;四是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定期对护卫工作进行测评,促使护卫遵纪守法、明确职责、敬业爱岗,热情服务。
(五)注重过程,强化细节,着力抓好日常管理
1.切实加强留守学生的日常管理。各校要继续结合“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开展,加强与其监护人联系,签订留守学生监护责任书。学校应加强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密切联系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加强“留守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在家因监护人监管不力发生安全事故。
2.切实加强校园门卫与治安管理。坚持来人来访询查登记,随时加强巡逻,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可疑人员或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没有围墙或围墙不结实,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巡查;各校要认真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专项活动,积极排查和化解校园治安隐患。
3.切实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强化宿舍管理员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水平。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坚持就寝前点名、查夜和陪寝制度,做好学生宿舍管理记载,做好学生夜间突发疾病的防治工作。学校要重视学生宿舍清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消防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4.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校(园)要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学习活动,并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校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好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师生疏散的能力。完善校内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建设,配齐常用灭火器材,落实好防火教育,决不允许在校内乱拉乱接电线和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学生在野外活动中使用明火,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5.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校要在校园内及校门口道路危险路段设立相关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继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师生不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其它非客运车车辆,发现违规车辆载客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农村寄宿制学校放归宿假时,要主动联系交管部门,加大载运学生车辆(船)查处力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拥有校车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校车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坚决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6.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各校在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题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一是要以家长会、家长学校和给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提醒防溺水安全注意事项,督促家长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护;二是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河流等地段进行安全检查并设立防溺水警示牌,争取当地政府、村(社)加强巡河(塘)力度;三是要建立学生上学、放学路队制度和教师巡逻制度,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7.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遭受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犯犯罪的认识。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犯,遭遇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同配合,努力构建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六位一体的保护中小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8.切实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课间休息、集体活动、集中放学以及紧急疏散时的楼道安全问题,完善楼道安全设施和标识,并加强巡视,开展好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防止发生拥挤踩蹋事件。
9.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各校要以“改善学校生活卫生设施”为抓手,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饮水管网化、厕所卫生化、厨房功能规范化、学生生活行为文明化。
(1)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管理,完善并落实好饮食卫生安全制度、饮食服务岗位职责、集中配送制度、食品检验制度等,建立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重点把好五关:原料检验关、食品储存关、生产加工关、保质供给关、从业人员准入关。要坚持开展好试尝和规范留样制度,坚决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聘请营养师,为师生提供营养配餐。
(2)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二是进一步修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有症状的学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建立健全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了解学生的病情及其变化情况,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发病学生延缓或失去治疗时机,不让一名学生在学校交叉感染。三是做好学生体检和疫苗接种查验工作。
10.切实加强校园课间安全巡视管理制度建设。各校要按照《关于建立校园课间安全巡视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校园课间安全巡视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发生校园课间安全事件。
(六)切实加强警校共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各校要按照“警校共育”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学校“警校共育办公室”建设完成率要达100%;100%的学校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落实好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和学校的内保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各校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文化、卫生、国土、工商、建设、食药等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积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地质灾害监控和防范,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消防、建筑、小摊小贩等安全隐患整治,构筑完善的治安联防网络。城区学校要主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推进“三见警”行动,坚持路队制放学,缓解学生上放学高峰期校门周边拥堵压力。
(七)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形成良好安全氛围
一是构建校园安全物质文化,二是创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三是规范校园安全行为文化。通过开展“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力争在学校形成“学安全法规、讲安全常识、防安全事故,创和谐校园”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让教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明确的安全理念、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较强的辨别是非能力,并通过他们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促进“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社会风尚的形成。
(八)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效率
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方位督查和整治。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和整治。重点放在门卫管理、楼道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教学设施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周边环境治理以及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各校要经常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坚持安全隐患日查制度,建好安全隐患台帐,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三个重点”的督查指导。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涉及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进行督查,并提出具体工作指导意见。重点时段:学期开学、学期结束、课间休息、清明节、五一节、六一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以及高温高热、低温冰冻季节等;重点区域:门卫、食堂、宿舍、厕所、楼道、校园周边、家校途中等;重点人员:保安、门卫、水电工、宿舍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锅炉工等。
3.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学校因管理不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以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区教育局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问责。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教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农机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和高发期,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确保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是农机部门的重要工作。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具有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纠正违章、杜绝事故,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了农机生产的安全有序进行。农机监理也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农机监理人员以执法者的身份,通过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得以发展生产,在与机手相处的过程中,良好的服务又使得农机监理人员成为农机手生产的参谋、顾问,使机手在掌握专业技术的同时,加快了致富步伐,为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对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农机手普遍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较差,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理在认识上比较模糊,存在“农机监理只是收钱”的概念,不愿意积极配合,忽视安全检查,逃避管理,给农机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阻力。重经济利益,轻学习技术,开英雄车、疲劳车、违章载人等现象成为常态,埋下事故安全隐患。
2.2农机手忽视农机保养。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农机监理部门没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节拍,致使农机手尽缴费的义务多、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为得到较高的收益,实现利益最大化,大部分机手不注重机车日常保养、维护和检修车辆,车辆超年限使用、超载行驶、私自改装“三无”车辆现象普遍存在,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3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理装备是保障农机安全检查的物质基础,由于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的不重视,致使对农机监理农机监理装备设施投入不够,如下乡进村入户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教学,检测仪、电子桩考仪、酒精测试仪等专用设备配备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作用不明显,也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发展。
3.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3.1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监理与服务的关系。要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必须处理好农机安全监理与为民服务两者的关系,各级政府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把农机安全监理作为加强管理的一个突破口,实现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在服务农民中加强与农民的联系,规范农机安全生产,在规范管理中加强管理工作,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从而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3.2正确处理安全教育与违规处罚的关系。安全教育是农机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执法检查是减少农机事故隐患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机监理的宗旨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农机监理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违章者实施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强制力表现,但监理人员在纠违处罚的过程中由于方式和方法不得当,易引起群众误解,因此,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应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如印制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图片资料等,使广大机手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到宣传在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避免暴力执法和激化矛盾
3.3强化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农机驾驶人员整体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农机教育培训力度和规模,以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基础。根据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特点和实际客观需求,协调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校,研制实用的培训计划,从学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到农业机械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和驾驶技能,不断提高农机手整体素质,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和正确引导,从源头促上进监理工作更好的开展。
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年9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
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现就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责任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要逐级、逐库签定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
(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年度检查、除险加固等,对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技术责任人。
(五)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六)小(1)型水库和对村镇、交通干线、军事设施、工矿校区等人口集中区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小(2)型水库,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小(1)型水库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重点小(2)型水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小(2)型水库可根据实际需要,或建立管理单位,或指派专职管理人员。
(七)采取措施筹措小型水库管理经费。逐步核定小型水库的供水成本,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减少水费征收环节,杜绝搭车收费现象,探索有效的水费收取方式,努力为水价及水费征收足额到位创造条件。国家所有的水库,水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经费需要的,同级财政应足额拨付;农村集体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库,可通过财政补助、受益者集资,推行租赁、承包等管理方式,拓宽管理经费渠道。
三、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理
(八)积极推行小型水库安全年度检查制度。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小型水库逐库进行年度安全检查,提出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要限期处理,将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九)坚持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制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86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具体规定,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组织做好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要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水管[*]290号)的要求做好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通过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集中建立、健全辖区内小型水库的技术档案。
(十)加强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参照《水库工程管理通则》(*)和《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的规定对工程设施等做好现场巡查、观测和维修养护工作。小型水库应当具备基本的观测、监测设施。
(十一)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运行管理。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的《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办河[*]26号)组织编制防洪预案,并严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和监督实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在未除险加固之前,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根据水库病险情况,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严禁带病、带险按原标准运行。
四、搞好前期工作,加快除险加固
(十二)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对本地区小型病险水库分类排队,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大地方水利资金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小型病险水库,乡镇政府或水库所有者(业主)要多渠道筹集除险加固资金,加快除险加固进度。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十三)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小型水库的专职管理人员须取得《全国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十四)按照水利部颁发的《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暂行办法》(水管[*]15号)的规定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