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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__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__*
副组长:____
组员:__*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__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__*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20__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__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
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
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四)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监督考评机制
每年12月份,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思明区社区消防工作考评标准
》(见附件)组织对各社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5日前,报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思明区社区消防工作考评标准》,组织对各街道落实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区政府将组织对各街道的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和当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街道,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115号)对有关领导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要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综治办、安监站、辖区民警、综治协管员、安监员、保安的作用,实现“一岗多责”。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各类项目建设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
(三)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
各街道要根据街道、社区的(文秘站:)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把阶段性任务和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现将街办7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迎接国务院消防安全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街道安委办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动员会,各村、社区、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活动,要求各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村社区在广播中进行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月17日,分管副区长续卫东和区消防队陪同国务院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鑫佳源建材市场整改情况,督察组对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表示满意。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高温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街道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科学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夏季高温、高热、强对流天气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雨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毒、防坠落等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活动中,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共布置专题版面22个。同时还组织人员向村、社区、企业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悬挂标语、QQ群、微信群,下发文件、开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本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温期间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以及进入受限空间内等危险性较高作业,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专人监护;安监办对辖区两个加油站,一个油库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油料加强了监管,城建办加强了对燃气储罐、管道燃气的监管,要求各企业每日定时采取降温、喷淋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管道等破裂而引发事故。
(四)加强对山区极端天气下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监管。近期高温高热、强对流天气频发,城建办、林业办、各村、社区联合加强对山区极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强对流天气发生时,加强巡逻,入山口严禁人员、车辆进山,避免了发生人员、财物损失。
二、 存在的问题
电动车充电问题屡禁不止,居民对身边安全隐患仍存侥幸心理。
三、下月计划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街道实际,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与派出所、消防大队的联合执法力度,将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安全意识。
2018年7月
街道8月份安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现将街办8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迎接市督察组来我街道视察工作
8月9日,市督查组来我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督查工作。区安监局局长董文生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黎氏阁北中环店、锦绣欧亚建材城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黎氏阁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示满意,在对锦绣欧亚建材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虚设,公司无直接分管副总,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行业主管单位商粮局和我街道一同对该企业进行约谈,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一周后复查时锦绣已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同时我街道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辖区企业展开排查,要求进一步做好问题隐患整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把柴村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细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覆盖,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警示大会精神
为认真传达贯彻落实8月10日区安全生产警示大会精神,我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我区的几起高空坠落事故,和其中存在安全意识不足、无珍对性培训、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和未批先建等乱象,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行政执法队对街道辖区内14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落实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查看了施工场所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设备部位安全防护、消防安全、高温高热户外作业等安全情况。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在高温天气下制定高温酷暑天气安全施工方案,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有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加强配备防暑降温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给施工人员发放一些防暑降温的生活用品。各工地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危险源头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时间,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明确工商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覆盖,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文件及覆盖监管主业的延伸或相近产业和各单位“三定”方案为依据,共对危化、冶金工贸、教育、建筑、餐饮等多行业进行摸排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台账,将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全部按要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持续推动各部门分责、认责、履责,实现行业监管无盲区。
二、 存在的问题
摸排中发现,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工人侥幸心理严重。
三、下月计划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街道实际,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与派出所、消防大队、质监局、安监局、行政执法队的联合执法力度,将建筑安全大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2010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多业主公共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不含住宅楼)。整治从2012年5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总体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实高层公共建筑业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的消防设施专项维保资金保证机制;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规范高层消防设施管理委托行为,落实物业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隐患治理制度,形成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街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组长、街道调研员赵玉璧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李凤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并汇总各社区开展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牵头部署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牵头落实整改治理措施,确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按期除隐患;负责无物业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未向物业移交的高层公共建筑整治的具体监管;协同区住建局、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底前)
各社区要通过在高层公共建筑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12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
各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单位等)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自查项目表进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设施及管理已移交物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无物业或未移交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设施未正常年检的,要在2012月12月底前落实年检工作,并保证每年依法年检。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项目原因和计划、消防设施年检落实情况或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需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对各高层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督查落实(2012年6月-2015年8月)
各社区要定期牵头督促辖区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及时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街道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消防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构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消防设施还较薄弱、消防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还需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机制,切实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年底前,县城*区、*镇、*镇要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20*年底前,*镇、*镇、*镇、*镇、*镇要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常规消防车或消防泵,并达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2010年底前,37个中心村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泵,并达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有条件的行政村要根据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到2010年,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和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城乡消防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编制完善消防专项规划。
要抓紧完善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县城消防专项规划,争取在20*年底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要根据城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充实和细化消防专项规划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和计划性,确保在20*年底完成。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还要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在20*年底前完成村级消防规划内容编制。
(二)加强城乡消防设施建设。
对县城已建成区块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县城新开发区块,要保障消防设施与建设项目的同步推进,按标准设置市政消火栓。*镇、*镇、*镇、*镇、*镇、*镇、旧县街道要在20*年底前完成城镇规划区的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设,*镇、*乡、*乡、*乡、*乡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农办要把消防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将乡村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力量和消防设施等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步实施,并作为“十百工程”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要形成以县消防部门——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村治保组织为骨干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会同公安派出所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和对农民的安全教育,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农村消防安全。县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适时进行演练、训练,切实承担起农村火灾的扑救任务,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着力整治火灾隐患。
县消防部门要结合消防重点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对符合《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日常监管;要结合实际,对重大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纳入监管体系;要对“出租房”、“多合一”、“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业、场所以及火灾隐患严重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落实消防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对人员密集且容易造成疏散通道堵塞的场所,要落实单位责任人,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审批后实行挂牌督办,建立收取督办责任金制度,明确整改期限和督办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并组织督查和验收;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形成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实行有奖举报。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对公众聚集单位(场所),必须取得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时,必须出具施工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和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县消防部门要会同新闻单位每年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开展消防历史、消防知识、火灾逃生等系列宣传教育;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门的消防宣传阵地,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在每年11月9日的消防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实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各相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依法维护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权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橱窗、专栏,设立消防警示、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标识,建立专兼职消防宣传组织,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
(六)严格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区域消防站及装备建设、公安消防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及各项消防工作财政经费投入等内容的考评细则,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考评。对考评达不到目标考核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目标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从重处理。
县监察部门要依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法实施审批、核准、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拒绝执行消防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火灾隐患单位,应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对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并根据工作量每年给予10万元左右的日常工作经费补助;县财政对建立义务消防队的困难乡镇和经济薄弱中心村给予一定的补助。
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将消防官兵的高危补贴、勤务补贴、伙食补助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其火灾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提高专职消防队聘用制消防人员各项待遇,落实工伤保险。
四、落实责任
(一)落实乡镇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健全组织网络体系,统筹安排消防事业发展。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业绩考核体系当中。
5月10日至5月14日
二、督察分组:
第一组:组长:副区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各一名
检查单位:派出所
第二组: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各一名
检查单位:派出所
第三组:组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各一名
检查单位:派出所
三、督察内容:
(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
总体情况:查看各单位全面动员部署、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查阅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任务目标完成落实情况等相关台账资料:
(1)查看会议部署“防火墙”工作情况;
(2)查看制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任务目标分解情况(是否制定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
1、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①各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将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综合目标管理体系;②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③在重大节假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④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街(镇)要加大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的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旧城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屋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区消防安全环境。
(3)落实检查考评责任。①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②各乡镇、街道与所属村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由街镇与所属社区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③各街(乡镇)要对所属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2、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1)查看各派出所动员部署会、召开现场会等有关会议情况,公安派出所是否对所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组织达标考评,查阅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台账及相关资料。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要达到60%以上考评达标;
(2)检查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①社会单位要100%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并依法备案或者登记;
②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巡查队伍建设情况;
③社会单位是否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
④是否制定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岗位自查细则;
⑤是否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是否设置单位内部检查用文书,是否设置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程序。
(3)检查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①“两支力量”建设情况,即第一灭火力量和第二灭火力量建设;
②查看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③查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基本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应急处置程序);
(4)检查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①查看单位疏散引导员岗位设置情况;
②处置火灾信息告知方式;
③组织疏散的方式、方法是否正确;
④实地假设火场查验社会单位处置程序(以上①②③)落实情况。
(5)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①单位是否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接受消防专业培训;
②是否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计划、编发教材、开展考核;
③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④单位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消防宣传;
⑤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即消防设施类标识、提示性标识、警示性标识。
3、农村、城市社区“四个基础”建设情况
(1)查看有关会议情况,查阅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台账及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②所有的行政村、社区要全部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①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与村(居)民制定并签订《防火公约》,全面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设立兼职防火巡视员,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查看防火安全组织建立情况;
②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检,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的农户;
③每个城镇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④是否制作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组织网络图;
⑤查看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情况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消防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①查看村民委员会编制简易消防规划台账资料;
②消火栓建设情况;
③100%以上的社区要分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并确定维护、看管责任人员,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每年组织2次演练,提高灭火疏散能力
④查看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
(二)“五大”行动贯彻落实情况
各乡镇、街道是否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辖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查看会议部署情况,确定本地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
2、查看各类排查整治的相关基础台帐,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档案;
3、查看各类排查整治的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的跟踪整改机制;
4、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公布举报火灾隐患电话。
5、网格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大宣传大培训情况
(1)各乡镇、街道是否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2)是否组织本地负责消防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并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内容;
(3)是否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结合重点时期和火灾多发季节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活动;督促本地区所有学校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发放“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4)社区或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各个小区的每栋住宅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在社区主要街道和居民楼出入口张贴《防火公约》和宣传标语、宣传画;
(5)是否完成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总量的3%,确定消防志愿者试点社区、学校、企业不少于1个。
(三)“三合一”整治工作情况
各乡镇(街道)是否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政办[]32号),全面贯彻部署“三合一”整治工作。
1、查看部署情况,是否成立“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
2、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以“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检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三合一”情况,掌握本区域内建筑物的使用情况,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并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数据;
3、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是否依法督促整改,建立“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督改机制,把区域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一抓到底,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4、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在5月15日以前,是否完成对“三合一”场所进行一次回访,坚决防止回潮。
(四)宾馆(旅社)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1、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是否贯彻传达贯彻“4.25”北京大兴区旧官镇一四层楼房及“5.1”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胜利路如家快捷酒店等重大火灾事故通报,及时部署区政府《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查看会议记录;
2、迅速组织专人对辖区宾馆(旅社)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台帐有检查记录。
四、督察方法
(一)查阅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二)采取以暗访督查为主、明查为辅和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等方法,重点对派出所所辖的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暗访督查,举一反三,认真督办整改;
(三)原则上要抽查每个乡镇(街道)辖下的1个社区(村),实地随机抽查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单位1家,宾馆(旅社)1家,回访“三合一”场所1家。
五、工作要求
1、督察组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认真开展督察,做到既摸清情况,找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2、督察组要通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工作记录等方式检查基层工作落实情况。
3、督导工作要以各类工作部署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提出问题的准确性,确保督察效果真实、客观,并对督察结果负责。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安监工作重在预防,尤其是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安监办组织与辖区近1000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在去年完成6家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街道内部,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街道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带队检查与值班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职责,实行安监办人员包保网格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全街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安全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监办人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每天巡查,每周跑一片,每月跑一遍的方法,对辖区实施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坚持现场督察、问题现场解决,保持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下半年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多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并多次开展辖区内二次装修、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2处,收缴烟花爆竹5余万发;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近1456家,排查出隐患46处,已当场整改35处,已限期完成整改11处,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
3、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深化安全重点工作
安监办在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外,紧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做好重大隐患排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除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我们注意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强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借助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以及辖区公安、工商、城管的力量,重点对绿都商城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对市委大院D级危房、地铁2号线及花园宾馆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保障。此外,我们还专门邀请专家,对辖区21家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训,虽然推进难度很大,但我们仍然在大力推进中,目前已完成4家任务。
4、拓宽安全宣传思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我街道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体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克服以往安全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缺点,特别是安全月期间,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除在辖区主要路口和小区悬挂了横幅,利用辖区单位户外大屏幕播放安全警示标语及警示片,6个社区分别在社区画廊及辖区单位宣传园地中出了宣传专栏,并积极组织筹备了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外,通过与企业联办,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6月9日,街道还在鼓楼门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真正将安全知识送进辖区、传到个人。截至目前,安监办已完成外宣稿件34篇,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2014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14年将消防工作纳入街道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综治考评、文明创建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落实奖惩;实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和解决制约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装备器材进行更新升级。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综治办、城管办、规划办、长效办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督促社会单位、物业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检查、巡查、宣传报告以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等职责制度。
(四)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每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全部整改销案。
(五)提高宣传培训成效。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规定》,发挥行业、部门主导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底统一考评。主流媒体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火灾易发高发期提醒提示消防安全。实施“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指导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部署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年内“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到2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消防宣传橱窗建设。强化消防知识宣讲普及,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六)严格火灾责任追究。按照《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亡人火灾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起较大亡人火灾,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发生两起以上较大亡人火灾(含2起),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消防工作不达标。
二、推进消防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一)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强化建筑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施工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合区消防、质监、工商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推进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建设,完善消防产品及灭火器维修企业监管平台,实施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打假行动。
(二)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督促单位落实11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年内街道80%以上的重点单位达标。推动社会单位建立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每天提示、每月考核,季度演练制度,规范消防标识化管理。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活动,推行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责任卡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按照不少于8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年内80%的消防控制室达标。规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年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检测率不低于90%。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一)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各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管理办公室,确定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推行消防专管员制度,各行政村、社区配齐消防专管员;健全网格化分包联系制度,逐一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村组)分包人员,定期开展蹲点指导。完善落实街道办每月,村(居)民委员会每周,网格人员每天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出租房屋和居民楼院等全面检查一遍。开展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培训,年内全部培训一遍。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架构不断夯实社区民防工的基础
长期以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社区民防工放在街道体工一盘棋中通盘考虑聚力量体推进。将社区民防工列入社区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听取民防工汇报部署阶段性工任务实行季度例会、半年考核和年底总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城管主任、人武部领导和党工委副书记为副总指挥相关科所长和专干为成员的街道民事防护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疏散掩蔽防护、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物质保障、车辆运输、维护治安和动员支前7个指挥组每个指挥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战时平时指挥程序、战时人口疏散、战时人员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平时防灾等都得到具体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对民防工给予了大力支持街道、社区由专人负责各支队伍人员大多由机关干部组成并在组训时间上予以保证每年用于民防工的经费都达到万元以上。去年年初街道又投入1。3万元为应急抢险队和消防队装备了服装、各种工具等。街道还为指挥室配置了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器材为通信情报室配置了计算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和报警器材等。6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综治干部任队长、物业职工和社区居民任成员的社区民防志愿队伍分抢险、巡防、医疗、消防四个工组具体承担应急预警、抢险、医疗救护、消防等应急任务包括以城管和行政后勤人员为主组成近13人的抢险抢修队伍以司法、片警和物业保安为主组成的26人的治安消防队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组成的14人的医疗救护队伍从而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社区民防组织及应急队伍体系。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广泛稳定的人员队伍为社区民防工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制拟制应急预案规范完善社区民防工的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民防预案是民防工规范运的基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街道民事防护预案》、《××街道民事防护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区民防志愿活动制度、值班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防演练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防建设工机制。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社区实际抓好预案细化实现可行性、操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比如我们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灾消防等13项具体应急预案。我们还建立起灾害信息的、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主管部门联系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为居民提供灾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灾工。各社区能够根据上级预警预报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做出灾情预警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民的需求。各项制度和工预案的建立保证了个灾情处流程的有条不紊提高了社区民防工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区民防工的氛围
社区民防工应以不断满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励市民追求安全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因此我们注意寻找社区民防生活和工的结合点注重发动群众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社区民防工的普及性。一是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艺术团、秧歌队、锣鼓队等体活动队伍组织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向市民宣传民防知识。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书画展、分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出简报等形式对社区民防工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增强社区和居民群众对民防宣传工的认同、向心力。每年在 《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一周内街道民防办都要对市民开展民防知识宣传活动每年夏季街道民防办都举办一次以民防内容为主题的大型乘凉晚会通过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提高市民对民防工的认识和对减灾救灾的重视。多年以来××电视台、电台、大报和晚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街道民防工的报道达到近20件次。二是拓宽渠道深化教育。坚持民防教育社会化将防灾教育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坚持政、校、企、社四结合实施全方位的减灾教育宣传。在望海社区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教育计划和教育制度坚持做到每周组织一次社区干部学习民防知识、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学习活动并对辖区内的望海小学的学生经常性地开展民防知识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培训。对社区干部、民防志愿队伍开展防灾减灾组织指挥知识培训确保社区指挥员懂组织能指挥;通过民防教育基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构建家庭防灾减灾单元;区防办也不定期地委派各类专业人员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宾馆根据不同对象举办了培训班大力宣传民防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和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民防意识和安全自救保护意识受到了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欢迎。
四、设计载体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社区民防工的实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成立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勇军
副组长:桂滨、徐起金、吴军
成 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由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林君、上官翔飞、康凌峰、刘小伟、李龙军、季凯、刘国华。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消防大队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消防控制室及其从业人员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单位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达到95%。二是开展基础排查。对辖区内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进行排摸,分类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维保单位、联络方式等信息。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各单位在全国“两会”前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线路检测、一次消防演练、一次全员培训。
(二)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全市10人以上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明年全国“两会”前,全市3人以上10人以下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二是明确整治重点。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2017〕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联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底前,完成电气线路改造(套管)20万米;90%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完成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5%的农村家庭、100%老旧小区完成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部门联合检查。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三是整治老旧小区。加强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安装火灾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技防措施,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四是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国“两会”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要全部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二是实施综合治理。相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联合推动居民小区、自建房和出租房聚集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和智能充电装置,并配备消防设施,落实专人巡查看护。
(五)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要针对存在隐患的高层建筑,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做到“除患必尽”。全国两会前,解决消防设施瘫痪、消控室无人值班等问题。二是推进“楼长”制度。要深入推进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和高层住宅“楼长”制度,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专职经理人、楼长开展全员培训,督促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每幢建筑有人管、会管理。
(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排摸。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评估工作。要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危害评估工作,修订易燃易爆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值班备勤、等级响应、紧急联络等内容。安监、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依法督促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加速公共消防设施及基础建设。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落实维护保养、排查测试,确保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50%以上队员持证上岗,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足额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八)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明年3月底前,8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工作标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在已经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三是健全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指导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是加强信息采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逐步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九)全面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消防常识宣传。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二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消防宣传进活动场所,进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区等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明显增加。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带队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综治办、安监站、消防工作站、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