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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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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

第2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有效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达到从严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的目标,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近期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景区道路、旅游码头、香蜡纸烛、消防通道、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等行业和领域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发〔〕8号)和《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旅办〔〕27号)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6月1日至7月28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县旅游局综合指导、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及信息报送等情况,认真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机器设备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将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提高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行业督查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督查。按照监管职责,旅游涉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督查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其他行业督查。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和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旅游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督查。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将检查督点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头上。通过安全自查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1.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于6月10日前制订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督查方案报县旅游局办公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督查工作既要督查隐患的排查,更要督查隐患的治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被督查的部门反馈督查意见,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同时要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旅游公共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要开展重点督查。

(三)畅通信息,营造氛围

第3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第4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认清形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力争不突破省、市下达的全年考核控制指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大地震和“奥运会”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继续好转。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437起、死亡1111人、受伤539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6%、15.5%、21.7%。其中,工矿商贸事故67起、死亡64人;火灾事故838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事故4525起、死亡1030人,占省下达指标的60.9%、61.9%和72.5%。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10起、死亡4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5%、22.6%。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占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92.7%。二是事故指标控制不理想,一些区、县已经突破市下达的全年考核指标。三是近期全国发生多起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务必要引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松懈麻痹。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9.19”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高度,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正确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压减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要以铁的手腕进一步压减道路交通、火灾和建筑施工事故,力争不突破省、市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创文”工作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车辆超速超载、带“病”上路、酒后驾车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推进“一畅两会”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筑施工方面:严格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把好企业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检查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控孔桩等高危施工环节,防止发生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大力加强对边坡、挡土墙、围墙、危旧房及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台风、雷击等极端气候引发次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今年还剩下1个多月时间,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建设“首善之区”、“平安*”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按照《*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计划,11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进入总结提高阶段。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该阶段各项工作,要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前一阶段隐患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扎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巩固“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二)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建设。去年5月,我市在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试点成立了全市首个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今年以来,各区、县级市认真学习借鉴草河村试点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建设。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239个村(居)挂牌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王德学副局长、国家安监协会张宝明会长等领导对我市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根据佟星副省长提出的全省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目标,2009年内我市80%以上的村(居)要率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要求,市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广泛听取了各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后确定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超过10家的村(居)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条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以点代面,推动全盘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市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手段和措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能动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力争2009年内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居)10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三)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是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点具体要求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七项具体工作任务而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拓发展,三年见成效”的指导思想,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第三年,也是初见成效的一年。年初,市里下达了工作任务,要求全市9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完成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达标工作。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大力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措施,通过抓关键、抓难点、抓典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的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务必确保9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厂长经理23125人,培训安全主任35101人,培训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人740人、安全管理人员933人,特种作业人员考证25438人、审证28621人,全员安全培训333609人。其中,越秀、海珠、白云、番禺和南沙已经提前完成全年安全主任培训任务。目前看来,我市厂长经理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同时部署、检查、落实、考核。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厂长经理教育培训,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五)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单位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重大危险源单位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我市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全市科学应急救援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据了解,今年全市计划编制63个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投入经费高达506万元。其中,荔湾区计划编制29个场外应急预案,位居全市之首,而且目前已经完成编制,投入经费达250万元;其次是花都区,已经完成7个场外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越秀区、海珠区、南沙区、番禺区和增城市也已经完成了3个以上场外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个别区、县的场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度偏慢,有的正在招投标,有的还没有正式编制。年底将近,希望还没有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的各区、县级市,落实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同时,各区、县级市要按照市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认真准备,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有利于各单位正确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利于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关于*年度对各区、县级市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拟定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以及20个与市政府签约的单位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这是年底前我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开展责任制考核工作。要及早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对照市安委会下发的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5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解决好物资配置问题,确保每个工程顺利施工

物资问题是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订购、运输、储备、供应等环节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控制,这是任何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物资,对于合理使用和节约物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利润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年来,我从如下方面不断优化物资配置问题:

1、根据设计部门的要求、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拟订详细的材料计划,经过上级审批。2、加强材料科与班组之间的协调工作,按时将所需材料送交班组;在材料到货时要严格检查质量,并做好相关记录。3、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计划流程:施工计划说明——总体施工计划——年内完成工作量——年内计划月完成产值——施工进度图——施工总结。4、要求厂家对设备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设备资料的完整。

二、牢记安全第一,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我一直坚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和电力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以人为本,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细节管理。我还大胆引进创新管理制度和科技,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科学制定和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责权到位、保障有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传递机制的落实。把各级安全生产问责制,真正落实到基层、班组和个人,从各个界面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稳定运行。通过自己及各位同志的努力,进一步推进了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了风险预测和预控能力。

三、重视施工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在制定施工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时,我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可利用量等情况下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并对合同的内容(数量、规格、名称、质量)精心详细对照,确保了合同在履行时无任何错误及遗落,保证了工程质量。为更好的完成施工合同及物资合同的工作,我自觉学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项目管理办法》,圆满处理了一些关于企业施工合同及物资合同的合同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利益。

四、注重办公室日常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第6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李怀清(副局长)

成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长)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工作人员)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7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决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好下列主要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低于2%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需要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员工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落实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监控和整治,认真整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9、及时组织处理、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10、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令。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实现“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它各个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乡(镇)长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命令、指令,组织制定、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办法、措施。

(2)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乡(镇)直部门、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逐级明确专人负责。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

(5)督促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6)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

2、乡(镇)分管领导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具体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命令、指令,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2)指挥、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督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随时牵头对乡(镇)直部门、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督办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抢救、事故现场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化解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7)按上级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场所,负责整治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乡(镇)其它分管领导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命令、指令在分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2)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安全生产的问题,制定安全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时,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协助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5)具体负责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的化解。

(6)负责督促整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组织打击分管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部门是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1、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命令、指示,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研究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根据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合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责任体系。

(4)组织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5)本系统内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程序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协助调查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2、分管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命令、指令在分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2)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3)负责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建立健全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上至企业法定代表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真正落到实处。

2、各乡(镇)人民政府、17个县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各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到每个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密集场所、渡口船舶、废弃井口、机动车辆、地质灾害点和危险路段等单位或部位,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以文件的形式于4月15日前上报到县安委会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一季度重点抽查和年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8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为切实抓好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根据浚县安全会议和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科室、班组,同时召开公司领导班子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消防设施方面:公司市场营销科原料场、各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

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地方严禁吸烟。

(二)设备安全方面:公司组织人员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管网管道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生产车间部分电源线外漏,未加任何防护,现已全部进行了改善。原料堆积场地电缆被来往车辆压坏或铲断,现已全部进行了更换并对其加固。对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要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公司办公室加强车辆管理方面;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配备好消防器材,防止自燃和火灾事故发生,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三、重大危险源确定及应急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通过对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公司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①.高处作业;②.管网爆裂;③.机械伤害;④.火灾、爆炸;⑤.洪水; ⑥.施工用电。公司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水解车间、原料堆积场、配电室、罐区和锅炉工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

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了火灾、防汛、管网爆裂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完善,预案间相互协调、衔接紧密。公司对各种预案进行了培训及演练,并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四、存在不足

(一)、公司部分供电线路老化,急需更换,以免夏季运行期用电负荷加重时发生火灾隐患。

第9篇: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