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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决策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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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决策制度

第1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义概论

 

在环境保护上,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永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的核心在决策上,这是目的。如何实现决策,就是要科学,民主和依法,这是决策的与过程,其意义主要表现在:科学决策是政府环境保护与执法的合理之规。要求政府在环境保护决策上,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符合中国环境现实,重调查研究、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全方位权衡决策的利弊得失,以过去、现在与未来环境发展的高度,科学评估决策的成本与效益。科学决策本身要求要尊重客观规律,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地方政府决策的核心和内在要求是民主决策。其决策的核心和内在要求是建立在最大的民意之上,在内容上要反映人民的最大利益,在程序上真正广泛地征求意见,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决策理念。地方政府决策的前提和保障机制是法律规范。依法行政的前提是依法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地方政府的目标、程序、手段、后果都应纳入法律的规范之内,使决策人与决策集体都意识到决策必须依法规范的程序和机制进行。依法决策应符合公共权力的本性,应当保护私人权利。

 

二、我国现行地方政府决策与环境问题

 

(一)缺少科学、民主与依法决策的主体

 

在地方决策体制中,决策主体不明确,哪一类决策由哪个主体负责,是集体负责还是决策首长负责?在集体决策中的行政首长是否在集体决策之中,集体决策中,单个主体应当承当何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首先,集体决策与首长决策的主体范围不清、职责不明,缺少法律、制度的规制,由于集体决策体制长期影响,导致目前在中国地方政府决策程序中缺少明确的责任主体确定,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严重分离,决策失误后往往无人承担责任。决策一旦失误了,通常也不会对决策个体产生影响,决策者并不需要对自己的决策行为承担风险,违法决策、随意决策和不当决策不断产生。

 

(二)地方政府的决策程序存在问题

 

根据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程序要求看,地方政府决策程序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信息工作不到位。由于信息的不全面,不准确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失误。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信息工作不重视,对获取信息的方法不科学,专业信息机构不足职能错位等问题。同时,关于决策的论证制度不健全、民主参与中听证制和公示制落实不到位、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三、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路径

 

(一)明确科学、民主与易发的决策主体,以决策责任终身制推动地方政府决策现代化

 

(1)把公共投资领域的投资决策责任终身制作为突破口。决策责任终身制从当前决策领域中最薄弱环节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环节和治理现代化最关键的环节抓起,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国家在立法层面用法律形式刚性规定决策责任终身制,明确决策者的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决策追责范围,明确责任失误追责标准启动机制和追责程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2)地方政府决策主体要勇于担当,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在勇于担当上,需要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处理好集体领导和敢于负责的关系;在提升决策能力上,要先“策”后“决”,多“策”少“决”,“决”的工作由应当“决”下级、社会、市场去决。

 

(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程序

 

(1)强化地方政府决策过程的信息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信息机构建设,增加信息工作投入,改革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方法,强化决策者的信息意识。

 

(2)重视先进决策方法在拟定方案中的运用。拟定方案必须具备多样性、可行性、独立性,广开思维、精心设计、严密分析,对方案的后果进行对比评价,得出科学结论。

 

(3)建立健全论证工作配套制度。首先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强化政府决策过程的咨询工作。其次,地方政府应当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充分保障民主参与。第三,实行重大决策审批制度,预防实施决策的“先斩后奏”现象。第四,严格落实监督和责任机制,包括决策问责制度、完善政府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侵权救济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决策评估奖惩激励机制。

 

(三)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不论是首长决策还是集体决策,其单位主体是人,决策的核心问题是人在决策时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问题。地方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最核心的是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既是当今人类共同生活的生活方式,更是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表现为,第一是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要切实弄清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在关系。法治思维就是特定主体按照法治精神,运用法律规范,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思维模式。从国家治理层面上讲,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的过程。”

 

要切实区分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四个层次。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均是不可量化的概念,与“危险”、“好人”等俗语一样,具有模糊性。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无法通过具体的数值进行判别。不同主体或者同一主体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里呈现出四个不同层次,即守法、用法、思法、尚法。

第2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行业共同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为顺利实现烟草“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法律保障,全面提升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切实维护“两个至上”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推进“卷烟上水平”和建设法治烟草的新形势,适应全市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要求,适应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制宣传的需求,通过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与全市系统专卖管理和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健全和规范“三个依法”基础制度和运作机制,切实提高专卖执法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法制宣教规划,打造法治烟草

1、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落实《实施意见》

全系统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加强行业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决策水平;落实好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扎实推进依法管理监督;落实好完善依法办事能力保障机制,有效提高“三个依法”能力和水平。

2、以突出规范为手段,清理行业规范性文件

全系统将组织对1995年以前国家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各县局分公司要按照统一部署同步清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限期修订,年底前完成全部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今后要全面开展行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以完善工作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级专卖部门要依法依规切实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和程序以及具体执行的各类合同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凡是违反国家法规及国家局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

4、以落实规划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后三年工作重点是落实重点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有效提升“三个依法”素质能力要求,分级组织好法律知识培训,培训重点内容要突出行业“六五”普法规划规定的法律法规,包括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培训要严格考核,确保学习实效。

(二)提升“三个依法”水平,打造和谐烟草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将法律专题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任前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等长效机制,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法律专题讲座,市局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三个依法”专题研讨班。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全市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要把“三个依法”落实和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市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

2、切实加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

引导和组织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宪法、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市局人事科、法规科、专卖科要统筹培训资源,合理规划专卖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其中专卖科侧重专卖上岗资格证和申领检查证的培训活动,法规科侧重申领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培训活动,人事科安计划组织相关人员素质提升等培训活动,要努力实现这三类培训与日常法制教育、业务基础培训和行为规范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以专卖科为主,专卖科、法规科、人事科齐抓共管、互为补充的全市系统专卖法制教育培训新格局。要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围绕不同岗位专卖人员的工作职责确定培训内容,突出培训与日常业务指导的相互衔接,突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务必将考试结果纳入对专卖人员的日常考评之中。特别是在各类执法资格考试中,要坚决杜绝走过场,凡考试不合格并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严禁从事专卖执法工作,调离专卖管理岗位。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专卖执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规范全市系统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3、切实加强全市系统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

要结合全市系统构建现代化流通企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要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同“六五”普法期间开展“全市系统依法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和“全市系统依法管理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把对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纳入到全市系统培训规划之中,进一步完善全市系统经营管理人员统一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把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4、进一步深化面向社会开展的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坚持执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青少年、卷烟零售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烟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国家对烟草依法实行专卖专营管理,全市系统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建立健全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通有效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切实提高宣传对象对于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转变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利用更加丰富、有效的方式进行普法。

(三)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打造规范烟草

烟草系统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或实施涉及烟草员工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对可能引发影响烟草及社会稳定的群众集体上访、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进行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包括:发展规划编制、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调整;烟草管理体制改革及网点布局调整;用工体制改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岗位调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定政策改革调整;单位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调整等;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调整。

1、完善决策程序,确保规范有序

要严格执行行业各级单位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和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预算、薪酬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行业和本单位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烟草行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体系,按照科学化、合法化、法制化要求,把职工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行业各单位都要制订和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凡未经上述程序的重大决策不得付诸实施。

2、建立评估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烟草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设,重点是解决好评估什么,谁去评估,怎样评估和哪个环节评估四个问题。要紧紧围绕有关落实“三个依法”的重要决策评估法律和政策风险,评估所做的决策是否符合烟草专卖法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是否同烟草行业其他政策协调一致,有无抵触,是否符合行业科学发展和战略方针任务,是否符合预期设计的目标和效果。具体评估工作由决策机关的政策法规体改部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协调共同实施。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重视听取有关业务部门和基层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关键和疑难问题,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具体评估意见,提交决策机关审议。对于哪个环节评估,突出落实好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评估。

3、健全审查制度,确保阳光透明

烟草行业的重大决策必须设置合法性审查程序。各级法规体改部门是合法性审查的责任主体。合法性审查工作要贯穿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重要程序和环节。决策机关在集体讨论前要将审议草案交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集体讨论中,法规部门要提出是否合法的审查意见并记录在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能作出决策,有关规范性文件领导不得签发。

第3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规则,保障决策质量(责任单位:政府办)。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决策程序制度,尽快出台《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征收征用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政府办)。

3、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跟踪反馈、客观评估,根据反馈评估信息,及时完善决策,纠正偏差,减少失误和损失。凡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未经集体讨论作出重大决策或决策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统一、有效

4、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

5、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审查。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时限和规定格式文件以及有关要求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履行备案审查职责(责任单位:法制办)。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单位:法制办)。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隔两年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废止或重新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同时,积极探索设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启动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程序(责任单位: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8、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切实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全面落实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积极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9、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互通与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责任单位:政府办)。

10、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之间搞好工作衔接,合理下移执法重心,努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确认、公布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在审核、确认执法人员资格基础上,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自收自支单位执法现象(责任单位:法制办、人事局、财政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行业执法特点,对执法环节、步骤、时限、文书使用等执法流程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影响大、情况复杂的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倾向,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开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4、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审查把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依法对行政处罚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细化量化标准以区政府名义公布施行(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工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足额给予保障。切实解决因经费不足,设施短缺导致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6、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细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法制监督。区政府法制机构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对政府所属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使法制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结合实际建立监督联席会议,案件转送等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法制办)。

1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加强案卷管理,认真落实好《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纠正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考核规则和标准,细化量化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法制办)。

19、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和文书格式将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能,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制定完善备案办法和具体工作程序,通过备案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0、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认真落实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局、政府办、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21、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施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纠纷止争。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倡和鼓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2、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切实健全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复议工作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2人以上承办案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资格认定制度,提高复议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局、法制办)。

七、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及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任期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适时向考核或任命机关提交拟任行政领导干部在前一个任职单位依法行政实绩的评价报告。拟提拔的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命;不参加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的,不予提拔使用。领导班子配备要考虑有法律工作实践或法律教育学历的领导干部(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人事局)。

2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抓实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辽宁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对持证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不予年审注册,本人不得再上岗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5、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和职责。区人民政府成立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办,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区长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6、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分解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各部门也要相应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职责。二是稳步推进。在各个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推进依法行政总协调、总调度作用,把握各部门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信息交流统计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7、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考核制度。区人民政府应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责任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8、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执法单位等不同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新的工作方式,积累和推行成功经验(责任单位:法制办)。

九、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第4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强化法制宣传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制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组(党委)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

(二)加强执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分层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公职人员。以行政强制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交通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我区推进“七个突破”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制法制宣传资料,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有条件的执法站点设立法制宣传栏,利用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牌、出租车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的社会法制宣传。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宣传教育,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纵向发展。

二、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要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法律理论工作者、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法律顾问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

(三)落实完善党务公开及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之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均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严格执行《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强备案审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强化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落实各单位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要求,切实做到对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督实时到位。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权责核准公告、重大行政强制备案规定等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

(六)依法治理秩序。完善大调解工作衔接制度机制,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述求。建立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

(七)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强化依法治理保障

(一)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全区交通系统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建立法治档案。

第5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一)依法确定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合理界定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提高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保障能力,提高财政对依法行政保障能力。

(二)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

(三)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在统一税收法律制度前提下,恰当运用中央赋予的税政管理权,努力推进城乡税制统一。

(四)建立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计算方法,逐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均衡地区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区域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一)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健全三大经济区域经济增长的内生机制,通过财税政策和手段,加强全市经济发展的宏观导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为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奠定基础。

(二)加强全市财政经济景气预测分析,建立全市财政运行分析系统,通过财政经济预测和财政政策模拟分析及其相关指标体系,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一步完善年度预算和五年规划编制体系,试编滚动预算,提高我市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地方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根据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合理运用税收、预算、政府采购、收入分配、贴息、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和手段,并综合配套运用经济、法律和适当的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提高我市财政宏观调控的效果。

(四)建立财政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形成的财政收支风险、政府债务风险和其他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的因素。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赤字;实行债务预算管理,统筹运用内债、外债,努力探索规避外债汇率风险方法,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完善政府举债、消债领导责任制,健全借、用、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完备的债务监管机制,从源头控制财政风险的发生,提高财政风险防范能力。

(五)完善财政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评价体系和反应机制,适当增加预备费,重点建立健全与我市自然灾害(旱、涝、地质灾害等)、公共卫生(动物疫情、人类传染病等)、公共安全(恐怖活动等)等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反应、控制相适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机制,提高财政对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一)建立健全与我市宏观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政府预算决策机制。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建立健全标准预算程序,在财政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

(三)积极配合中央进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改革,推动符合公共财政体制、充分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和收支全貌的收支分类体系的建立。

(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五)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六)规范预算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国债资金、彩票公益金、各种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七)逐步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对预算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价,使执行效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四、完善国库及债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国家金库体系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

(三)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还款准备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还款准备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积极配合中央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

认真贯彻中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促进对外贸易良性增长。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禁止违法收费,逐步将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的听证、公示、评价和监管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行为,严格依法征收。

(三)完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源开发利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监缴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五)推动完善国家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规范国家特许经营权收入征收与使用管理。

(六)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制度,加强罚没收入管理。

(七)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在全市进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保证行政事业性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国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为编制和审核部门预算提供客观依据。

(二)建立健全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探索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三)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中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八、完善财政对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

(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对农民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机制。

(二)建立我市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探索与学校质量和效益相联系的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三)建立健全我市财政对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机制,对卫生的投入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增量重点用于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购建和谐社会,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四)完善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调整财政支出机构,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20%,建立健全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推动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建立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九、完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国家公务员待遇

(一)完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差旅费支出标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控制会议费等行政经费支出,提高政权建设保障能力。

(二)改革国家公务员工资和津贴制度,依法建立健全财政对地区间收入差异的调控机制。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机关相同职级公务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十、完善会计管理

(一)推行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电算化管理,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强会计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惩戒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制,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推进会计诚信建设。

十一、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一)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体制,推动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二)规范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行业执业准则,完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行业违法行为责任制度。

(三)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完善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和内部运行机制,健全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

(四)完善行业执业风险基金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完善财政决策机制。积极研究,合理界定市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的决策范围,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财政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财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规范财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财政决策及专业性决策的事前调研工作,从政策背景、财经数据、执行情况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认真搜集和分析论据,组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听取法制机构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对重大的或技术性强的项目预算,应采取有效形式进行评审。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区县(自治县、市)的,应事先征求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主动向社会公示,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实施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确定机构和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反馈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十三、强化财政监督

(一)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依法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

(二)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逐步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机制。

(三)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责任追究意识,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

(四)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处理违法事件与追究违法责任人相结合的制度。

十四、积极探索新的财政管理方式

(一)积极探索新的财政管理方式,运用直接与间接管理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事前监控、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等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财政规划、财政指导等方式的作用,加大财政对社会经济事务的调控力度。

(二)积极开展效绩评价,完善预算听证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和运用,加强财政信息综合查询系统建设。建立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探索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办法。

(三)建立健全财政信息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提高财政透明度。

十五、建立健全财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财政管理活动由财政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财政执法主体资格必须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财政部门的合法委托。各级财政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责要明确,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财政执法文书审核制度、财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财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财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探索财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

(三)依法加强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建立财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听证、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审批程序。

十六、自觉接受各方面对财政部门监督,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财政部门实施的专门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层级监督。

十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建立行政补偿制度

(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研究建立行政补偿制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三)完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赔偿费用拨付。完善国家赔偿费用追偿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个人依法予以追偿。

十八、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做好财政普法规划制定工作。按照普法规划组织各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效果。

(二)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制度。研究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完善财政部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考核制度。

十九、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行政首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机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党委)要经常研究本部门财政法制建设情况,分析本部门财政法制建设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部署财政法制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情况。

二十、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对本部门财政执法、财政执法监督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的奖惩办法和措施,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上级财政部门要对下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探索将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绩效评估与财政转移支付适当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十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财政法制机构是财政部门专司法制工作的机构,财政法制队伍是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县(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要设立与财政法制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与经费保障要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6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启动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按照市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的要求,借鉴全市四个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县的经验,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工作,选择1—2项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程序调整审批项目。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布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行政权力项目,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

(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范性文件公布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选择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构建规范性文件查询、监督和有效期预警体系。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制定《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从轻、从重、加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一)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依法受理和办法行政复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围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都要依法受理和办理。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完善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加大行政复议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水平。

(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加强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一)推进基层自治。扩大基层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基层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对社会组织和监督机制。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规章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工作。

八、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向局办公室报告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7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一 依法履行党委当家理财职责

1.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党委依法理财能力

党委当家、依法理财是部队财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各级党委必须不断强化依法理财、管财和议财意识,按照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财经行为,确保部队财经活动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并结合基层部队理财实践,制定具体的党委理财制度、措施,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质量和水平。第一,建立重大开支集体决策制度。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财经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增强财经决策的科学性。对于超过一定数量的重大项目开支,必须坚持党委集体决策,认真听取财务部门、事业部门和基层部队的意见,将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化,做到量财立项、周密论证、慎重审批,防止个人拍板和短视行为。第二,建立党委当家理财公示制度。财经活动是部队经费投向投量的集中反映。各级党委对预算执行结果、党委机动费审批、预算外经费收支、工程建设投资、重大经费支出和家底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广大官兵切身利益、领导形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都要在适当范围公开,提高党委当家理财的透明度。第三,建立党委当家理财集中统管制度。通过集中统管,确保经费投入的方向性、层次性和财力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做到事业经费办事业、机动财力保重点、家底经费作后备,实现财力资源合理配置。

2.明确理财责任,全面推行党委理财责任制

权责一致是财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党委当家理财过程中,为使各级领导切实担负起财经管理责任,在依法确定各级领导相应财权的同时,应全面推行党委成员理财责任制。一方面,合理划分财权。按照有关制度和党委理财职能要求,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财权范围,将全部财力集中于本级党委,并由党委集体行使年度预算审定权、重大开支决策权、党委机动费支配权、违反财经纪律处置权等。在坚持党委对财经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分管首长按照职责分工,在党委授权范围内行使财权,并向党委集体负责。另一方面,强化理财责任。在分配财权的同时,应当明确必须承担的责任,使理财主体按照责任目标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委总揽、主官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总队级以下单位每年应逐级签订“领导干部理财责任书”,把财经管理目标与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二要强化决策责任。坚持按标准、按制度、按程序、按职责办事,对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质量。三要强化实施责任。党委、主官和分管领导在理财职能上,应区分层次,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分管领导向主官负责,主官向党委负责。

3.注重绩效考评,建立党委理财奖惩激励机制

为提高基层部队理财工作质量,上级党委应根据部队实际制定具体的理财目标,坚持每年与下级党委签订《理财目标责任书》,上级党委在考评下级党委班子和党委成员工作业绩时,要把理财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明确考评结果的效用,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具体而言,对于能够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纪律并且成绩突出的,应当在职务晋升、立功受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违反财经法规、纪律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奖优罚劣,切实将理财质量高低作为评判各单位工作成绩、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以增强各级部队抓好财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 依法规范部队财经管理行为

1.完善财务法规制度体系

财务法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部队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依法理财的前提条件。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构建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系统配套的边防部队财务法规体系,是新时期部队财务理论与实践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从宏观层次看,要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边防部队财经工作实际,注重解决财务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和系统性问题,修改和完善不适应财务改革、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的财经法规,建立起适应边防后勤建设要求的财务法规体系,不断提高财务供应与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从微观层次看,一方面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军队和上级的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并针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以提高管理实效;另一方面要围绕解决带普遍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大胆改革,勇于实践,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并充分吸收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和充实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以适应部队财务改革发展要求,提高部队财务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水平。

2.依法规范、约束理财行为

由于受市场经济条件的影响以及人们价值取向的变化,当前在经费管理使用上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例如,有的单位不能将各项经费全部纳入年度预算,习惯于搞体外循环,导致经费失控、失管;有的单位把事业费当成“招待费”、“万能费”,致使有限的事业经费并未全部用于事业建设;有的单位挪用预算经费,调整变更上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有的单位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违规处置资产,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坚持用法规制度约束财经管理行为,积极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努力营造一个依法决策、依法管财、依法用财、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维持良好的财经工作秩序。

第8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1.抓好《纲要》和《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测试制度,加强对全系统干警特别是执法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要求。

3.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重点内容,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测试、规范性文件抽查等日常考核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等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做好系统内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时报送依法行政情况年度报告。

二、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1.完善执法案卷内部运行机制和行政执法程序。做好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书材料完整、入档材料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制作水平。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强文件起草机构与法制工作机构的协调配合,严格制定权限和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法制统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执行专项检查,对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的追踪分析、定期评价,及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

3.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审查制度,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行政工作秩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投诉查处、、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重大事项决策特别是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决策,要做到在决策前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需要听证的要组织听证;决策中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决策后认真落实评估制度,注意督促检查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并注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后评估。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扎实推进执法责任制。围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执法、服务、管理和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绩效评估考核、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2.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法律服务管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的检查,履行好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把关职能,避免违法行政、越权行政、、情形的发生,促进全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

3.抓好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案件评查,督促搞好自查整改,适时对执法案卷建设情况组织检查,探索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

4.完善“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完善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不断创新形式,完备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执法业绩)档案”的实效。

5.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员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评议监督活动,不断提高系统内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第9篇:依法决策制度范文

今天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全市三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刚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廖南萍对我市三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办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只有严格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才能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摆正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使政府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工作的能力,特别是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把握今年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常抓不懈。市政府制定并了《*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洪府发[*]9号),对*年至2008年的工作作了总体安排。今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管理和监督。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操作水平、执行水平。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抓好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和部门的决策规则,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后的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高效快捷、迅速果断的执行机制,增强操作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作出的决策及时、全面得到贯彻执行。

(三)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要做好行政争议的预防工作,在重大决策实施前,要对可能出现的行政争议作出分析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要完善综合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走依法办理事项的程序。

(四)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公布,明年5月1日起施行。要认真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快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清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健全政府信息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各部门今年务必按要求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强行政责任追究。

(六)认真开展规章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行政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提高监督实效。

(八)积极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省政府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文件,我们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三、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