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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高新区”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版权所有×××防字[]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环保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版权所有,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月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园区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月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项治理重点:、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项工作措施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月日,园区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园区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交通工具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但由于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漏洞,使得国内公共交通工具火灾事故频发(见表1)。公共交通工具火灾事故给无数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工作成为当今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2公共交通工具存在的火灾隐患
2.1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汽车、货车、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等。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由于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而且这类公共交通工具的经济效益较好,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消防设施配备较为齐全,但是也存在着消防设施老化、维修保养不当等隐患。长途汽车、货车、公交车,特别是公交车、货车由于受到经济效益差等因素的制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内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有很多交通工具内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锤等必备的消防设备。
2.2司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公共交通工具司机和乘客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是相对淡薄,他们缺少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知道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如何消除火灾隐患,没有掌握必备的火场疏散逃生技能。消防监督人员检查时,提出发现的一些火灾隐患之后,他们寻找众多借口和理由拒绝整改火灾隐患,使得隐患突出、久拖不改。
2.3公共交通工具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
近年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易燃易爆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而公共交通工具容易被忽视,存在着失控漏管的现象,特别是公交车、长途汽车的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区,有很多公交车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当地消防监督部门也没有定期对此类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工作缓慢,极易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2.4部分公共交通工具安检措施不健全
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的安全检查措施最健全,乘客在上车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而且乘客一旦上车后,不允许再走出车外,不会将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内;安全检查措施次之的是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站内,乘客在进站前基本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但是乘客上车后,还会再次下车购买饮料、食品等物品,而且,这些物品不会再次经过安全检查,司机和汽车售票员也不会对此类行为严格管理,因此,就有可能再次将一些汽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内;安全检查措施最不规范的是公交车,国内除了类似厦门BRT公交车实施了乘车前的安全检查外,大部分公交车都没有实施乘车前的安全检查,原因是公交车停靠站点多,加上很多城市经济不发达,无法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从而使得近年来国内公交车火灾事故频发,人员伤亡严重。
3做好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3.1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公共交通工具内应该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该放置在醒目的位置,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司乘人员能够迅速取用灭火。地铁、轮船、火车、公交车、长途汽车窗户应配齐安全锤,安全锤应该悬挂在窗户附近便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是地铁、火车、飞机、轮船等大体积、大面积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配备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司乘人员能够迅速疏散逃生。公共交通工具还应该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广播,及时地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司乘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逃生。
3.2加强消防宣传和疏散逃生演练
公交车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地铁公司、火车站、飞机场应该经常组织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在宣传培训过程中,教育员工掌握四个能力,并定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在公交车、汽车、火车、地铁车箱内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宣传图片,以及在地铁站台、通道、火车站候车室、汽车站候车室、飞机场候车室等公共区域张贴消防宣传图画和消防宣传标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交车、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该通过消防应急广播教育群众上车后,首先要查看车上的消防安全锤,确保一里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击碎车窗逃生。公交车司机、售票员,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的管理人员在行使途中,还应该经常口头提醒乘客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该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迅速逃生。
3.3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监管力度
应该将公共交通工具列入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单位,城市地铁应该设立轨道交通消防支队,飞机场、火车站、轮渡码头应该设立专门的消防监管机构,强化对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应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公共交通工具单位内部还要定期开展自查。在对公交车、货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此类场所的安检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健全、用电用火是否符合要求、火源管理是否规范、车内是否遗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等内容。
3.4做好乘客上车前的安全检查
近期,我镇连续发生两起企业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镇政府、各单位、各行政村(社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防火安全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除监管的盲区和死角,杜绝漏查失管现象的发生。
(二)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机制,确定具体的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设备管理、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设施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
二、消除隐患,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时,要重点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各类灭火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各类电气线路有无老化、安装是否规范、用电是否超负荷、保险装置是否匹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旅游景区(点)、农家乐等场所、农村危旧房、出租房屋、易燃易爆设备、企业重点生产环节的检查力度。
各有关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及工作分工认真加以落实,避免各类事故发生。镇政府将于3月底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注重宣传,加大消防安全防治和投入力度。
(一)经费保障。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加大消防投入,及时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加强宣传。通过宣传窗、横幅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出租房、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邬志坚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张良君书记和工业主任张建仁任副组长,成员由武装部长葛东、派出所所长任斌、工贸办主任蒋雨龙、综治办主任谢福庚、安监所所长王自力、一社区书记毛彭年、二社区书记樊志其和三社区书记何葵飞组成,负责督促和指导全街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王自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检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至4月30日)。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1至5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边组织检查边督促对象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立即处罚。
(三)验收总结阶段(5月21至5月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考评。各责任部门将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对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散措施。
2、加强对“三合一”企业的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家庭成员除外)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且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工贸办)。要加强对生产储存塑胶制品、竹木制品、印刷制品及服装针织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保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同事,掌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加强出租房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综治办)。对辖区内的所有外来人口租住的房屋、拾荒人员自建简易住所等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出租房内电路、电器安全情况和老化损坏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履行好相关职责,切实抓出实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1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增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夏季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放假时,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落实了专人负责整改。建立假期安全工作专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门卫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暑期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学校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夏季容易出现的电路火灾进行了重点宣传教育,给全体师生印发了夏季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对学校门卫、消防小组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师生提高了消防安全认识,义务消防队员提高了消防救护能力。
三、坚持不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1、学校针对实际,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特别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的配电房线路隐患进行重点整改,对微机室线路进行了维修改造。共用去资金五千余元。
2、加强监控,切实推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暑假期间学校落实了专人护校值班,并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随时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3、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XXX“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市XXXX局《转发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XXXX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XX根据职责中涉及水运行业的内容,认真执行消防工作行业抓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客运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工作作为行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现将“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为认真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我处结合航区实际,针对重大节假日的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运输船舶、码头渡口等处于良好的运营安全状态。
二、我处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全市各水路客运企业、港口码头、渡口渡口渡船、施工场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港口堆场材料的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力争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消除但有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要求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对各旅游船舶和渡口渡船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失效和消防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的现象、疏散通道、防火隔烟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等,要求各游船要加强消防、救生、应急设备维护,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船舶航行过程中要加强巡查,防止游客在船舱内吸烟,杜绝火源,防止火灾,旅游客船和渡船要加强“三品”的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及整改时间
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四、职责划分
(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对建筑材料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进行检查;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方法
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2011年8月21日—2011年8月28日)
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区的物业规范管理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2.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8月24日—2011年9月24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深入检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2011年9月25日—2011年10月31日)
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收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2011年10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此次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市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环保局、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委,由石化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城乡建委石化军同志任组长、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由质监局冉小磊同志任组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曾荣同志任组长、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按职责划分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检查工作动态。专项检查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汇总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各专项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高层建筑安全教育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专栏,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开展高层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镇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对“三合一”企业和建筑电气的安全检查。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三合一”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并加强源头控制,改善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消除“三合一”企业和建筑电气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公复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各办、派出所、工商所、消防队、供电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人流密集的商场、超市、影剧院、歌舞厅、宾馆、出租私房、饭店、学校、车站、菜市场、网吧、副食品市场、公园、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正常,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同时必须加强对群众集聚性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各类商业庆典演出活动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企业、建筑施工及矿山的安全检查。安监中队要做好对烟花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工作,防止擅自生产和违规经营而酿成事故;对经营不规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易燃易爆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该关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切实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村镇办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开展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镇安监中队及各管理区、各村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在上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登记在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着重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作。交警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落实路段交通管理责任,确保道路畅通;要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搭乘客运交通工具,严格执行车辆出站前的门检制度,保证节日客、货运输一路平安。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土制锅炉要坚决予以解体,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尤其要加强对年末各做糕场所的监控和检查力度。要切实做好风景旅游点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企管站和供电所对自备发电机组使用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且要督促自备机组安全使用。
(七)各所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元旦春节长假期间,强调注意长假期间的交通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商所、卫生监督所、食品站主要对食品的市场销售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做好森林防火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巡查及落实值班制度。
二、检查方式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地毯式安全检查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分片负责。镇政府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派出所、交通、工商、消防、土管、电力、食品等部门要对所属行业拿出专项检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各管理区、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组织、督查、落实,企业自查工作也要同时进行。
三、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时间定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各办公室、管理区、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三个责任主体”,即政府的领导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扎实工作,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这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采取强硬措施,根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安祥快乐的节日。
(二)各企业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