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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市政府:
近几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参合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但随着国家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我省新农合补偿政策的调整,以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和基层医改的深化,居民医疗需求和医疗服务市场也发生明显变化。今年以来,针对我市新农合管理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市、县卫生主管部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新农合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是筹资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额达到390元(个人缴纳7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比2009年(基层医改启动年)提高了290元。本年度新农合筹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5.26亿元,比2009年约增长了近5倍。
二是通过医保制度整合,达到应保尽保。我市从2010年开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试点,到2013年实现制度并轨县(市)“全覆盖”,近几年新农合参合率(含贫困人口参合)始终保持在100%。
三是参合居民受益水平大幅提高。参合居民的平均实际补偿比:门诊由2010年的24.16%提高到今年前三季度的35.82%;住院由2010年的43.29%提高到今年前三季度的59.36%。就诊人次:门诊由2010年的520人提高到今年前三季度的359.79万人;住院由2010年的22.74万人提高到今年前三季度的31.23万人。
四是全面建成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新农合补偿市(县)内外即时结报。我市已建成纵贯省、市、县、乡、村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部实行新农合门诊、住院刷卡看病,即时结报制度。目前正在推进使用二代身份证替换现行的IC卡“就诊卡”工作,同时各县(市)已建成新农合短信平台,可适时向参合居民发送每次补偿信息,并定时宣传新农合政策。
五是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我市自2010年开始省、市、县、乡级住院“按病种付费”补偿试点工作,参合患者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在临床路径指导下规范诊疗,不设“起付线”,药品、材料不受目录限制,费用按定额核算,净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80%。目前各级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合计达300余个(组)。自2013年8月起,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其中巢湖市参加全省试点,新农合切块资金由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其他县比照相同方案,由新农合经管机构办理。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后,个人自付的费用超过起付线(2万元)的合规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再补偿,分段报销比例为35%-80%。今年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工作已扩大到长丰、肥西、庐江县,本年度已办理了人的大病保险补偿。
六是扩大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规模。为合理配置并利用医疗资源,扩大群众就医需求范围,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国家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我局于2012-2014年启动了三轮扩大新农合定点医院资格审定工作。第一轮将定点医院扩大到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医院,第二轮、第三轮扩大到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已新增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43家,其中民营医院30家,对新增的定点医院探索按病种管理新模式。目前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1369家,其中省级定点医院13家,市级定点医院58家,县级定点医院12家,县内一级医院(含民营)及乡镇卫生院152家,村卫生室1134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住院实际补偿比低于全省平均值。虽然我市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比已接近60%,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原因一是农村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多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与市级以上医院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群众需求;二是省会**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如全省16个省级定点医院有13个位于我市),选择大医院就诊,实际报销比例远低于县乡医疗机构;三是近年来我市努力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大大激发了农村居民医疗需求,2013年平均住院率达到7.88%,这一趋势仍在发展,县外住院人次占总人次的43.92%,远高于全省平均29.63%的占比。各项因素叠加,限制了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的提升。
(二)新农合基金压力较大。由于近两年医疗费用上涨较快(住院和门诊医疗总费用涨幅均超过20%,超过基金的增长幅度);县外住院人次占总人次的比例居高不下,基金流向县外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68%左右;门诊就诊人次大量增加(就诊率由2010年的0.23提升到2013年的1.66);医改和大病保险要求基金加大支持力度;住院实际补偿比提升较快等因素叠加,致使基金支出数量大增,2013年出现我市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首次同时有三个县当年筹集基金使用超支,因此基金压力越来越大。
(三)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客观地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背后,存在利益导向下,有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以增收为目的,通过过度医疗,乱收病人,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仅损害患者权益,也导致医保资金额外支付。具体表现在,检查费、药品费、材料费、次均医药费不合理增长;某些辅助用药过度使用;将门诊病人转为住院治疗;小病大治;巧立名目收费等。今年以来财政部安徽专员办督查发现庐江县、肥西县少数乡镇卫生院违规诊疗收费并被查处,市卫生局查处安徽济民肿瘤医院过度医疗等案例均为明证。
(四)支付方式改革任重道远。目前正在推进的“住院按病种付费”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由于医疗行为本身过程复杂,个体差异较大等原因,费用定额的测算及病种的扩大尚有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做,因此该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规当事人
近几年,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提高参合居民待遇,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定期检查、通报、约谈等相关管理措施,基本保证了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平稳、安全、有效地运行。尤其是针对今年以来新农合制度面对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市卫生局在指导各县(市)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的同时,多次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监管,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印发**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督查考核管理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维护参合患者利益,提高补偿水平,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的保障效益为目标,落实住院次均费用同比涨幅、住院材料费用、药品费用同比涨幅、住院检查费用同比涨幅、住院预警药品费用的使用额度、不设起付线并享受政府医疗救助病人的收治人数占出院病人总数的比例、目录外药品比例、住院费用即时结报率、按病种付费病种规范结算率等八项考核指标,对各医院相关指标超过或未达到考核规定部分产生的医药费用,均视为违规费用,由各县(市)合管中心依据市卫生局下达的违规费用扣减通知单,从各医院即时结报结算款中全额扣除。对年度内经两次考核,医院八项考核指标每次均有两项以上超过规定标准的,列入V类医疗机构管理。列入V类医疗机构管理后,再次考核改观的,恢复原类别管理,如仍未改观的,暂停新农合定点资格三个月。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卫生局及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市卫生局等文件规定,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数据统计口径、统一处理违规行为的要求,加大执行力度,从严落实新农合政策规定。各县(市)卫生局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认真发挥新农合管理主体和新农合政策执行主体作用,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框架下,可结合本县(市)实际,推行各种控费办法和管理制度,明确基金支付方式,尤其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政策的医疗机构要从严处罚或扣减新农合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执行各项新农合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机构医疗费用和就诊病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收治住院病人和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政策规定。
根据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分解任务表,高阳所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了消防安全整治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重点排查了4家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企业、3家电动车销售店、26家餐饮服务店(酒店4家)、农庄3家,检查中对消防设施设备、警示标语、安全通道、线路等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个别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等各类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研调度,并创新性的提出了智慧监管、科技支撑和社会共治等一系列工作举措。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一)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针对上级文件下发的《栾川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院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处理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本院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五、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六、加强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时间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医院的满意。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二)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管理: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 职责管理: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管理: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5.药库管理: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
以上即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的现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三)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0**】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药品、器械安全档案,严格管理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四、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根据《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攻坚战方案》通知要求,现将我大队开展队伍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1. 学习《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广西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广西公安机关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等文件精神。
2. 谈话了解全体民警辅警当前的学习状况、思想状况、队伍建设状况,严格要求全体民警辅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队伍不出事。
二、排查情况
经过排查,大队民警8人,警务辅助人员8人,政治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苗头性问题。
三、建议或者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体民警、辅警要加强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市特点,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有效遏制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加。逐步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基本框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形成“诚信经营销售,放心消费食品”的食品安全新局面,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日常监管
一是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认真抓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猪、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二是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全面实行酒类许可证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0余次,检查生产经营户400余户。
(三)加强放心店后期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组织方法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加强我市放心店后期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积极推进“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有效办法,完善落实市场巡查监督和监测制度。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宣传主题及打造宣传活动平台的原则,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进板房、进社区、进广场、进市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食品放心消费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长效监督机制建设
注重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打假责任制,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业监督制度,营造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严格目标考核
建立食品安全考核机制,认真落实督察督办制度,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保证件件有着落、有回复。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26号,以下简称《标准》),决定对*年资质到期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复审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检查目的及原则
通过复审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健全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培训网络基地,促进培训机构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复审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复审考核和监督检查,做到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选树示范与鞭策落后相结合。
二、复审检查范围
*年资质到期的91家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
三、复审检查内容
1.复审考核主要内容。培训机构设置、注册资金或开办费、管理人员及办公场所、教师、教学及生活设施等必备条件情况,以及培训师资队伍、教学研究、组织实施、业绩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
2.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安全培训有关规定、培训收费、资质管理、合作办班以及公务员在培训机构兼职等情况。
四、复审检查安排
1.培训机构自查阶段(7月1日至20日)。培训机构按照《标准》进行自查,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摆问题与差距,形成自查报告和现场复审检查备查材料(见附件2)。
2.现场复审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2名)会同机构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复审检查。
3.评审结果确定阶段。现场复审检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由培训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评审专家组组长及其他有关专家参加的综合评审会议,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社会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延期换发相应资质证书。
五、复审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评审专家组要全面听取复审机构自查情况汇报和当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组织召开由复审机构主管策划、管理、财务、后勤等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培训学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现场评审专家组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既要核查培训设施、培训场地、后勤保证等硬件,又要核查文件资料、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软件,多渠道了解培训情况。
3.反馈意见,整改提高。现场复审检查结束后,专家组要向复审机构通报现场复审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复审机构要按照专家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复审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各单位在安全培训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总结推广。
六、复审检查工作要求
1.有关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2.现场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出发前要签署《现场复审检查公正、廉洁、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3.现场评审专家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中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打分,不得泄露复审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复审分数。
4.现场评审专家与复审机构之间存在关联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复审机构发现本单位与现场复审检查人员存在关联的,有权提请其回避,对复审检查工作存在疑义的,可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提出质询,必要时,将组织专家重新复审。
应急管理办公室:
目前,我区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加之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祖等野外用火的增多,森林火患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森防办及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区森防办要求各有林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畏难情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四长”责任制,把这一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头和地块,把相关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森林防火检查站、了望台、微波监控中心在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切实加强检查了望,重点防火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非重点防火检查站要延长值班时间,确保每晚10:00点前在岗值班备勤。各防火巡逻队伍、社区专职护林员坚持全天野外巡查,统一着服装,一旦发现火情,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加强对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管理,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要集中地点燃放。对林区内上坟烧纸人员安排专人加强监控管理,落实好防范措施。严格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人、中小学生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严禁其携带火种外出玩火,坚决杜绝其进山入林;各旅游景区加大火种寄存力度,游道、景点分段划片包干到人,坚持全天候不间断巡查,随时制止景区内吸烟等用火行为。
三、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各办事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及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在节日期间全部备勤到位,严阵以待,时刻处于高度戒备状态,熟悉掌握扑火和安全避险常识,对各种防火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维修,确保机具运作正常,做好扑救火灾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迅速出动,快速扑灭。加强科学扑救指挥,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扑灭后,组织足够的人员认真清理和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加强值班调度,严格火灾报告制度
各防火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森林火情,会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节日期间不定期对各办事处森林防火情况加强督导核查,及时掌握全区防火工作动态,对出现空岗、脱岗等现象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严肃处理。节日期间,区森防办要求各防火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上报制度,春节期间(1月22日至28日)实行森林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于每日16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火情况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五、去年和今年春节期间均未发生森林火灾。
根据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乡开展“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收到湘农发〖2019〗4号文件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支部书记召开了推进会,传达文件精神,推进我乡“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排查工作
按照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依据湖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 。结合我乡实际工作,从以下方面工作抓好落实:
1、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对相关政策吃透把准,进行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
2、对照文件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逐一开展排查。经过认真排查,全乡排查38个农业设施,面积293.9平米。对于文件要求清理整治的三类问题在我乡均没有发现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设施相关要求执行,2019年4月至今无新建的农业设施。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以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业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农地农用,继续开展设施大棚调查摸底,对建档立卡且正常从事生产的大棚进行定期督查、跟踪监督;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大棚,督促建设业主按照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为。
(一)2009年度工作总结:
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74项,建筑面积290.5万平方米。总造价33.5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944.3万元;
2、监督竣工验收103项,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总造价8.2亿元,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24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4、1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以及汇报工作;
5、2月份,全面启动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6、4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安全年”活动;
7、5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8、6月份,开展抗震排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9、8月份,派员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查工作。
10、9月份,积极做好xx工作;
11、11月份,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1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全面加大“创卫”检查工作力度;
13、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4、12月份,派员参加了由省厅办公室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15、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部、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2、为了迎接省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监督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我站切实贯彻执行“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简化了办事手续,实行了一次性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站内部实施了四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2)一次性告知制;(3)服务承诺制(4)限时办结制。
(四)、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全年有15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五)、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省厅出台了《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和深化。以下是存在的问题: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
2、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极少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
(七)、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促进建设和谐xx。
1、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安全工作研讨学习,开展各类质量安全讲评活动,提高全员素质;
2、大力开展日常抽查和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执法效能;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5、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
6、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