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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南水北调 大型泵站 淮安二站 改造工程 建设管理
江苏省淮安第二抽水站(淮安二站)位于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京杭大运河和苏北灌溉总渠的交汇处,是淮安水利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淮安二站于1975年1月动工兴建,1978年12月竣工,由于工程老化严重,2002年12月,淮安二站被鉴定为三类工程。淮安二站改造工程的设计规模为120m3/s,调水设计扬程为3.9m,装有2台套立式液压全调节轴流泵,叶轮直径4.5m,单机流量60m3/s,配套5000kW立式同步电机,额定电压6kV,额定转速93.8r/min。改造完成后,该站作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的第二级泵站之一,工程等别为Ⅱ等,泵站规模为大(Ⅰ)型,与淮安一站、淮安三站、淮安四站一起,共同抽引江都站和宝应站输送的长江水入苏北灌溉总渠,输送至淮阴站下,满足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第二、第三梯级抽水300m3/s的规划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1)更换2台主水泵;(2)更换2台主电机;(3)更换高低压开关柜、直流屏,维修励磁屏;(4)增设微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系统、视频监视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与调度运行管理系统;(5)更换动力电缆和控制信号电缆;(6)更新油、气、水等辅机系统;(7)桥式起重机进行大修加固;(8)更换检修门与拦污栅;(9)主厂房钢筋混凝土加固处理,更换行车梁,排架柱加固处理;(10)上、下游翼墙贯穿缝处理;(11)主付厂房及开关室改造,控制楼接长;(12)交通桥拆除重建;(13)厂房渗漏处理、门窗更换、墙体加固;(14)下游引河清淤、及护坡整修等。
一、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1、加固改造工程与新建工程不同,工程改造必须结合工程现状,受现有工程的制约,特点是分项工程量小,项目繁杂,同时进场的施工队伍多,工种工序交叉,作业点多而分散,这造成了施工困难,配合协调难,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复杂,加固改造工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必然引发设计变更增多,工程进度控制较为困难。
2、工程改造还必须兼工程度汛,淮安二站从2010年11月中旬开机运行,至2011年7月底停机,持续运行8个多月,累计抽水10多亿m3,为缓解淮北旱情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机组的持续运行,对改造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部分土建施工无法进行。
3、由于淮安二站安装的是叶轮直径4.5米的大型轴流泵,配套的是功率为5000kW同步电机,水泵、电机均尺寸较大,生产制造及安装周期较长,生产难度较大,而且还要保证一台能够运行,所以控制总工期,保证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就必须要抓好主机泵的生产制造及安装这一关键路径,确保主机泵生产制造及安装按计划进行。
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合理的分标方案和招标计划
按项目性质和专业进行分标,保证所分各标段之间易划清责任界线,既能合理控制总工期进度,又能保证质量;尽量把实施作业内容和技术相近的项目合在一个标中,减少施工设备重复购置,减少施工人员,确保投资效益。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划分为:工程建设监理标、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标、主水泵采购标、主电机采购标、电气设备采购标、电缆采购标、监控保护及视频监视系统采购安装标7个标段。根据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实施计划,工程招标计划分4批进行:第一批招标项目为:工程监理标、主水泵采购标和主电机采购标招标;第二批招标项目为: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标;第三批招标项目为:监控保护及视频监视系统采购安装标;第四批招标项目为:电气设备采购标和电缆采购标。
2、全方位、多措施的进度管理
建设处成立伊始,即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照施工项目的结构、进展的阶段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确定其进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方法。同时,做好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不断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况。如:淮安二站水泵、电机均尺寸较大,造成生产难度较大,尤其是水泵工期控制不严、生产进度更是滞后。建设处除召开专题设计联络会外,还多次赴生产厂家了解设计生产情况、邀请专家为其技术指导,同时,结合现有机组的运行管理情况对其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设,努力使设备在出厂前设计合理、质量合格。因开机抗旱,原计划2011年上半年实施的翼墙贯穿缝处理、下游引河清淤、上下游护坡整修、主副厂房加固等项目都未能完成,建设处积极协调各参建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在机组不停机的情况下,实施原控制楼接长部分、下游交通桥及工作便桥的拆除和主副厂房原粉刷层的铲除、新建接长控制楼主体及内外墙体粉刷、站上便桥桥面板浇筑、交通桥的浇筑和栏杆安装、上下游翼墙及上游便道栏杆安装、站下工作便桥桥墩接高和桥板预制、排泥场围堰填筑、翼墙后搅拌桩施工,完成检修闸门和拦污栅的制作及喷锌防腐等工程。
3、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加强施工管理,接受质量监督,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建设处成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质量责任书》,构建起一个建设单位负总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处主任、副主任、总工、总监、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各工种负责人组成质量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同时,根据国调办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建设管理条例和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细则》、《设计变更管理细则》、《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质量缺陷、事故处理制度》等等,建设处依据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处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决不放过,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备案,有力地促进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原材料采购由建设处、监理部、项目部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调研比较后确定供应商;进场前施工单位都按照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相关的送检、报验,建立台帐;监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平行检测,建设处还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检,各批次检测均为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以巡查、抽查和检查的形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建设处现场人员每天到工地巡查,建设处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不少于2次,确保质量形成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在水泵、电机制造期间,监理工程师驻厂监造,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厂家按设计图纸组织生产,主要生产工艺达到规范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原材料满足标书要求进行选购检测;深入车间巡查,对其设备、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旁站了车间设备组装和有关工厂试验,文件见证和旁站验证检测,使产品达到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从而确保产品满足设计要求并能按期交货。所有设备到工后,监理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开箱清点验货,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配套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文件逐一清点检查,并办理了验货手续。为了进一步调动现场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和挖掘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4、安全管理
建设处成立了以建设处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了专职安全员,监理处、项目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形成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组织网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建设处还制定了《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江苏水源公司印发的《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转发各参建单位,要求对照执行。针对淮安二站工程具体情况,建设处在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建设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 《淮安二站改造工程2011年度度汛预案》等安全生产制度,并签订了《南水北调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责任人汇总表》,对本工程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归类,制定对策及救援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印发各参建单位对照执行,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
建设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传贯彻国调办和水源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研究制订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安全生产活动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淮安二站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在淮安二站改造工程的施工高峰期,施工队伍工种多、作业面广、交叉作业点多,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处要求参建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并加大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及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着重检查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安全网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用电安全及防火措施,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等。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及时做好复核确认工作,保证整改效果,整改过程记录完整、闭合。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危险源的登记、辩别、监控和动态管理,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5、投资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建设处根据水源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在建设处成立之初就制定了《江苏省南水北调淮安二站改造工程建设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科工作职责》、《总帐会计岗位职责》、《现金会计岗位职责》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开设了银行帐户,专户核算,按照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建立帐套并进行日常财务核算。按要求编报项目管理预算,项目建设各项费用开支合理,无违规现象。同时,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按要求编报资金需求计划,编制质量符合规定。
一、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
水利工程与一般建筑工程不同,在施工中施工存在更多、更大的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往往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往往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2)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单项管理形式多变,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触炸药雷管,具有爆破安全问题;有的涉及洪水期间的季节施工,必须保证洪水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有的关于基坑开挖处理(如大型闸室基础)时基坑边坡的安全支撑;大型机械设施和运输车辆的使用,更应保证架设及使用期间的安全;有引水发电隧洞,施工导流隧洞施工时洞室施工开挖衬砌、封堵的安全问题。
3)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水利工地招用的部分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分配工种的多变,使其安全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5)现代水利施工,机械设备多,且越来越向自动化、大型化、复杂化方向发展,现场施工速度快,一个中大型的水利枢纽工程往往只需要4~5年就竣工了。在有限的场地条件下,现场的快速施工,使有效控制安全的难度大。
6)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多在野外,自然环境差,施工单位多居住在临时建筑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而且各种生活条件,比如饮食、通风、御寒和卫生等条件差;安全设施,比如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在野外环境下,自救能力有限,一旦发生问题,都会危及到职工的生命安全, 不可小视。
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首先要以人为本,抓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
在工程招投标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成立项目部的同时,就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等,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在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实行安全与效益挂钩,使其能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于特种作业人员, 危险作业岗位,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二)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而抓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的安全教育工作是关键中的关键。首先要使各管理层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才能使安全教育工作不成为一句空话。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终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终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激发领导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施行安全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出不放过,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职工的思想从“你要我安全”转变为“我需要安全”,在思想上建立忧患意识,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三)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
水利施工安全工作也是一门科学,是有规律可循的,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用制度管人,才能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科学性、延续性。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既要有一般要求、一般情况下的安全施工制度,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安全施工预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层层制订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做到标准统一,符合实际。笔者单位多年来一直采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就施工安全问题向建设单位负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多年来在施工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效果十分显著。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
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当中,既要统筹兼顾,不遗死角,又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间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它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
(一)控制两个关键,保证安全生产
施工安全管理应抓住两个“关键”, 即关键施工对象和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对象包括:危险施工部位)如高空悬挑部位施工、大坝围堰筑堤施工、导流洞引水洞衬砌封堵施工、土石方爆破开挖施工、深基坑开挖支护施工等。关键施工工序包括:大体积砼浇筑、大型构件吊装作业、钢筋焊接加工、构配件吊装运输、材料、脚手架工程等。对以上两个“关键”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及专人安全盯岗制度, 真正做到制度落实、检查落实、责任落实。
(二)坚持标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控制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执行标准化,规范化施工是安全生产最强有力的保证。项目施工中应将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要求和规定,使作本文转自dylw.net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
(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是安全管理最终落实点,也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最终发生的地点,必须严格把握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施工。
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安全用电制;机具、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等。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
严禁各类无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种;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维修电器电路;严禁闭杂人员进入高空悬垂、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品堆场堆库,应尽量远离人员密集区,避免发生各类意外伤害。
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应包括安全交接的工作内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总之,怎样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的问题,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本文主要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结合实际论述了安全管理预防,现场控制及系统的方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要点
Abstract: often hearing and see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safety accidents happened, often a deep sadness in the heart, I put in the work of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methods to summarized, and colleagues exchange.
Keywords: supervision engineer; Safety supervision; points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工作应该“科学、公正、守法、诚信”。工程监理单位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采取对策,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二、监理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1、项目监理安全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因此总监是整个监理机构监理安全责任的首位责任人;
2、负责“监理规划”中监理安全措施的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及监理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3、在监理工作交底时应进行监理安全工作交底,从安全方面对施工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4、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5、在工程开工前及各施工阶段,总监应及时组织安全工作评估;
6、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以及安保体系的到位并发挥作用,及时审签施工企业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7、定期组织安全施工检查,并分析安全形势,确定应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和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场所,并指定监理人员给予重点监控;
8、加强对现场安全的巡检,发现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现重大隐患应按规定及时签发暂停令,同时向业主和上级报告,必要时要求施工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消除该严重隐患;
9、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强制性条文等,做好安全教育,对监理人员做好监理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
10、参与对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因素
建筑产品千差万别,形态各不相同,所处地理位置和在建时间不同,造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难度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包括:人、机、物、环境和在建工程本身条件,特别是人的因素。
当前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手工操作,重体力劳动,而施工工人缺乏基本技术技能和安全生产操作知识;施工工人的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薄弱,侥幸心理成分过重。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企业改制,多种经济成份建筑企业出现,部分建筑企业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作为一句空话,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更有部分不法建筑承包商减少安全生产成本投入。
以上各方面因素,造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具大隐患。
四、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担
面对严峻形势,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应当明确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制定措施,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尽心尽责。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及防范
1、垂直坠落打击伤亡事故
表现为高空作业人员坠落和高空落物打击造成的伤亡事故,是安全生产防范的重点,要利用安全“三件宝”的作用,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
2、坍塌伤亡事故
表现为地下土方工程、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的坍塌;这类事故往往造成群体伤亡,后果特别严重,是安全生产控制的重点;必须对材料、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强化控制,杜绝事故发生。
3、倒塌伤亡事故
表现为拆除工程、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吊装等的倒塌;必须检查设备进场、安装、验收,检查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不留后患。
4、电击伤亡事故
表现为作业区的高压电网,和施工用电造成的伤亡;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加强高压电网的防护措施管理和施工用电、带电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
5、机械伤害事故
表现为机械作业和维修时造成的伤亡;必须检查进场机械的安全性能,根据机械的安全技术作业,维修保养时切断电源,设立警示标志。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工作内容,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人。监理单位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工程监理组,监理组应在监理规划中明确监理安全管理的分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安全工作措施和方法,进行监理安全工作交底。
项目监理组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工程施工中的落实情况,发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施工中的作用;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安保体系的组织机构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安保组织机构的人员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有针对性的对每一进场工人指出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中注意事项;检查施工企业进场的施工机械和安全生产材料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备案管理,达到要求方可投入使用;检查特殊工种证件的有效性,做到人证相符,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企业的重大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方案的备案和专家审查及安全方案在施工中落实情况;从源头上堵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漏洞。
2、监理的日常安全工作重点是加强巡视检查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 后期施工 安全管理
当建筑工程的主体施工完成以后,就步入了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阶段,后期施工的主要特点有:人员复杂、工种较多、场地紧张、各种交叉作业,此时管理维护各种机械设备、通电设备以及作好安全防护设施上相对困难。以上各种特点直接决定给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在建筑施工工程中这也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时期。
1、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安全管理上现存的主要问题
怎样针对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安全管理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后期安全管理工作来说是重中之重,那么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可能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呢?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工作总结如下:
(1)防护措施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很多安装单位经常会自行拆除脚手架连墙件和内档防护设施以及室外的幕墙等各种装饰设施,造成了安全管理问题。因为拆除脚手架连墙件对脚手架的全面稳定性势必影响巨大;而拆除内档防护会让脚手架和建筑物两者之间形成一个超过十几米甚至超过几十米的“空洞”,对于各类高空坠落事故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此外,在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对脚手架杆件进行随意拆除、将脚手板撤走,或者超载使用脚手架等各类现象屡禁不止,势必严重影响到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2)用电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通过几家施工单位都在使用同一个配电箱,如此必然导致超负荷以及线路负载不均衡等问题。并且用电使用时,为了方便,经常有人不使用插头就将电线直接塞入插孔的现象;还有人将花线和护套线当作行线进行使用以及任意乱拖电缆线等;很多单位根本对于“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以及“一机一闸一漏保护”等各类明文规定视而不见据不执行,通常都是通常分配电箱直接给用电设备进行接电;还有的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严重高于规范规定的电流,以上种种现象都给用电安全问题留下了严重隐患。
(3)用火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施工现场的电焊、气割等各类明火作业的使用大都是在毫无遮挡的状况随意进行的,更有甚者居然在明火作业区内任意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4)现场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施工现象通常会某一作业区域内同时有多家施工单位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复杂、工种较多、场地紧张以及各种交叉作业都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
总之,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得施工工程的后期安全存在着较多隐患。怎样通过加强后期的安全管理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施工工程后期管理人员不得不面对和加以解决的重要内容。下面本文作者就导致建筑施工工程后期各种安全隐患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2、导致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安全隐患的影响因素
导致建筑施工工程后期各种安全隐患的因素有多种,综合包括以下几点:
(1)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对设备安装和工程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实行了分包制,由多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导致了土建施工单位对于它们因不具备管理职责而束手无策;此外,对于很多建设单位而言,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是其工作重点内容,而对施工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或管理水平较差。
(2)由于施工工程后期土建施工单位已基本完成了主体工程,只有少量后期工作需要处理,管理人员均已相继离开,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较差。
(3)施工单位没有明确安全责任,仅是单纯地使用来自土建单位的脚手架、升降机、井架、电箱等设备设施,并不负责维护和管理。
(4)由于施工现场缺少整体协调导致了各施工单位往往各行其是,现场管理混乱,虽然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无力排除处理。
3、预防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安全隐患的对策与措施
本文作者结合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对预防建筑施工工程后期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与措施。
3.1 进一步加强整体协调力度
(1)设立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做到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协调好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区域,明确设备设施的责任与管理等。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明文规定确定各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工程如果实行总承包制,总承包单位就要负责施工现场总体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设立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组成人员由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组成。如果施工工程并非总承包,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例如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制度、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3)加强日常的协调管理工作。比如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等。其中,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十分关键,能够解决很多问题,具体包括:对整体施工进度做好统筹规划,防止立体交叉作业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发生;对施工平面做好管理工作,防止工作人员在禁火区域作业,以及预防明火作业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对用电做好科学规划工作,防止电箱发生超负荷以及线路负载不平衡等问题,也可有效解决多家施工单位共用同一电箱的管理混乱的现象。此外,对用电科学规划可以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维护等做好管理,确保安全使用;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等。
3.2 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管理
3.2.1 做好临边防护工作
工程施工后期工种繁杂、人员众多、安全管理跟不上,需要加强临边以及“四口”的防护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大检查力度,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2.2 加强用电和设备设施管理
工程施工后期的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均已经过长时间运转,出现了零配件损坏等各种问题,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检查和保养工作,以免触电、机械伤害等类事故发生。此外,还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活动。
3.2.3 注意外架和高空作业安全
工程施工后期的外架安全网、拉结杆件以及脚手板等设施均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发生,因此更换和维护必须及时到位,以够造成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设备有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3.2.4 控制物料提升机使用
工程施工后期的物料提升机因长期运行,超高限位和停靠等装置以及防护门等相关配置很可能已无法正确运行,因此维修人员必须及时检查维修,避免事故发生。
3.3 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分工
首先,作为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各分包施工单位事先签订明确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双方责、权、利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联系人等,明确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在完成交接、管理、使用、维护等环节的各自工作职责。其次,作为各分包单位的具体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联系人,必须时刻保证在岗,充分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能,并且按照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组织的安排进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协调会议的精神,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和处理各种安全生产问题,将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现场安全协调组织,以便及时做好处理,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巡查工作,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给予制止,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再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需要让施工人员明确自己所从事的作业内容、工作条件和环境等,让他们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发生危险情况,要懂得自救措施以及及时报警等。
3.4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控职能
作为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及分包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明确各自职责所在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监督、检查、控制施工现场的目的,从而使安全生产协调会议的精神落实到位,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给予制止,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条件较好的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系统进行远程监控,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几点建议
(1)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言,建议加大力度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对于部分建设单位随意发包工程等问题必须严查严处,为施工安全管理提供理想的前提条件。
(2)建议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部分建设单位随意发包工程等问题要提出治理办法。就当前来看,正是因为《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中只规定了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却没有规定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才直接导致了施工现场在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给施工安全带来一系列难题。
(3)如果建设单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存在困难,那么可以考虑将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进行落实。作为政府部门,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谁分包谁负责”的协调原则,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促使建筑施工工程的后期生产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Abstract: With the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he increasing of safety awareness of construction workers, the sate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has been concerned increasingly. Based on years of experience i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he author makes a discussion on how to manage satety production in construction, and a conclu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xperie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afe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中图分类号:F7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 言
安全作为企业生产水平和人员素质的一种间接反映,是企业形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好坏、水平的高低将影响企业的形象管理。我们建筑企业从事安全工作,不仅是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而且还要将安全管理与其它各主体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做出质量可靠的工程奠定基础,安全对企业的内部管理也同样重要。在企业形象管理中,提高企业内在的素质是根本。那么如何有效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本人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的意义
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和不出事故。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就是不使职工发生伤亡和职业病,不使设备和财产遭受损坏。管理即计划、组织、指挥、实施、协调、监控和处置。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是在施工中采取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为防止危险、事故和损失,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所有作业及人员。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全过程、全方位、全体人员的管理。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说,追求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是每一个施工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追求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必须建立在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基础之上。国内外施工企业的许多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只有保证生产安全,企业经济效益才有保障;施工企业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施工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存在重生产、抢工期、赶进度、轻安全现象,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进度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敷衍了事态度,安全意识不高。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
由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不重视,导致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有的企业和项目部根本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另外,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
(3)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监管不到位
部分企业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队伍把关不严、安全培训教育不重视、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疏于管理,导致分包队伍承建工程安全隐患突出。
(4)安全管理手段落后,安全责任不落实
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都编制得很齐全,写在纸上,挂到墙上,但是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施工企业对“三违”多以罚代管、安全管理手段单一,忽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有些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不是用来管理,而是用来应付检查,谈不上管理和责任落实。
(5)施工现场管理不严,隐患整改不力
部分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管理其础差,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管理、自检自查要求不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执行力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
(6)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缺乏保障
个别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投入未必会出事,节省下来的就是利润”,舍不得资金投入,导致现场安全防护设备不到位,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欠账多,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频繁发生。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部分企业忽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导致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盲目操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事故频频发生。
三、其它行为主体和当前社会因素对安全管理的影响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很少承担安全责任
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建设单位(或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和拥有者,对项目目标实现起主导作用,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一些业主对施工项目过分拆分,工程标价过低,不合理压缩工期现象突出。项目每分包、转包一级,安全生产工作被削弱一些。每分、转包一级,安全生产工作就更为边缘化一些,分包、转包链条最末端的施工队伍甚至可能没有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出了事故也无法追究责任。
(2)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
首先,政府执法财政和人力资源有限。根据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安全监督站进行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国有接近75%的安全监督站没有任何财政拨款,而是依靠自收自支或质量监督费开展安全监管,经费来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紧缺,也直接影响了安全监督任务的完成。据统计,平均一个安全监管人员要监督超过10多万平方米的工程量。可以说,现有力量远远不足以完成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其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不够严格。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的安全执法人员大部分不是专业安全人员,导致无法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察。另一方面是有些执法人员缺乏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且人情关系错综复杂,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想法,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一问题在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表现明显。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所以,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建筑施工行业因其作业难度大、劳动强度高、伤亡事故多而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具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建筑行业的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矿等行业,而其中因管理松懈、违章作业引发的伤亡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引起建设者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随着《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继颁布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本上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随着国家近年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拉动内需的举措,基础大建设局面的全面开展,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也就势在必行。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的少,对安全生产制度仅仅是挂在口头上、写在纸上,而没有具体落实在行动上,有的甚至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没有掌握清楚,建筑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低下、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有得是仅仅靠经验或存在侥幸心理等,所以他们对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纪律松散,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无疑给建筑安全施工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1.2安全管理不规范,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施工企业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于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规范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有些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事故隐患消除存在随意性、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这些安全管理的不规范,确实给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带来的巨大的安全隐患。
1.3施工中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投入一定比例的安全防护专项费用。然而在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在选择施工单位时不能很好按照企业管理规范去考察施工企业的业绩情况和管理水平,仅以低价中标作为首要标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不惜恶意压价。中标后,施工企业为了最大获利,竭力压缩安全防护专用费用。不按相关规定购买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等,使许多危险源无法控制,为施工现场埋下安全隐患。
1.4监理单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或监而不管,听之任之
部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态度消极,不能主动积极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和进行整改后的验证。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没有精密结合工程实际或没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不能起到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2.1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作为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不仅仅是表现在口头上,文件上等等,而且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如建立逐级安全责任制、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等方式来提高本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在本企业员工中深深建立“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
2.2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
由于施工主体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工程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少,施工企业要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得以生存的基本保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尤其像架子工、电焊工、塔吊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从而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
2.3抓好安全基础建设,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的投入
就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大部分事故不是因为装备不好、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而是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大量的违章操作所导致的。因此,我们必须注重源头管理,实现本质安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意识及安全技能和行为规范。在企业内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重安全、时时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弥补一些管理装备上的不足。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有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安全生产管理投入的资金不足,还有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的关系,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的将工程安全管理所需资金落到实处。稳定可靠的安全环境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必要途径。作为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措施专项经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确实保证安全费用主要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上,使安全施工条件得以真正落实。
2.4作为监理单位,要按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要求进行现场的安全监理
一、深刻认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建筑业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特别是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数量和规模剧增,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监管责任重大。目前,全市建筑安全基础仍较薄弱,安全责任体制有待完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建设、非法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设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当前已进入汛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对今年特别是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层层落实责任。要狠下铁的决心、明确铁的纪律、落实铁的措施,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建设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严格履行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消防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基本制度,严禁建设项目边勘察、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的行为。各级发改、规划、国土、消防、住建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严格把关,不得擅自增减法定审批程序。凡建设手续不齐全、施工条件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强行开工的工程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夯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建设单位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要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勘察单位要保证勘察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设计单位要保证设计参数可靠,计算准确,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监理企业要配备足够且具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对重点工序和易发事故环节要实行旁站监理,制止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查到底,督促整改到位,对该停工整顿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规范经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2〕10号)精神,结合当地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非法转包、违法建设等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工程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及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的行为;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工程、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不按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偷工减料的行为;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不落实、项目经理、监理总监不在施工现场的行为。要公开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引导工程建设单位选用信誉好、能力强、安全生产状况好的企业,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四)切实加强安全事故预防。事故预防是安全生产的主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要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针对不同季节、气候状况及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措施,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治理,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要着力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施工、脚手架搭设、塔吊安装使用、施工用电、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及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为迅速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结合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要求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含公共建筑、开发小区、保障住房及校舍工程等)、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检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对毗邻建筑物影响情况、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事故易发环节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县区政府组织检查阶段;市上将组织发改、监察、安监、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结果将予通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视其情况,进行相应的曝光、停产整顿、吊销执照、关闭处理。
三、积极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和综合整治,带头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安全管理机制,严格事故问责。要根据本地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积极探索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建筑安全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督措施;住建(建设)部门要抓好市政公用及保障住房工程的安全生产,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0引言
当前,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成为了监理行业所热议的话题。目前,包括政府监督部门的建设单位大多都对监理的服务性质以及监理的权利与义务都缺乏全面的了解,甚至还有部分政府部门认为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推行了相关的处罚条例。但,如此做法是否合理?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或是应当承担哪部分责任?很多时候这些问题连相关的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并不是十分清楚。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探讨。
1监理责任概述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法规、章制度,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以及相关的建设规范、标准与相应的政府规章制度。如若其存在违规行为,则必须为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建设工期、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可能发生以下违约行为。①失职。如该审批的文件不认真审核就随意批准或直接不审批;该检查验收的项目,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检查验收的;该在限定时间内发出的指令并没有按时完成或发送错误的指令;该旁站的未旁站;该巡视的未巡视等等一系列不恰当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②越权。不在监理委托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监理行为,均有可能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工程发生变更时,由业主单方面授权监理进行工程变更,而监理在未得到图纸设计方的认可时就擅自指令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变更,这无疑超越了监理的权利范围,实际上属于一种越权行为。③未尽职。监理工程师的尽职与否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优劣,监理工程师的不尽职虽未必会给业主带来损失,但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监理安全责任分析
“工程安全事故”指的是与工程建设或工程生产相关的生产设备或临时设施的损毁、人员伤亡,工程实体没有达到相关安全标准,或在交付使用后由于自身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倒塌。正确了解“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有利于监理安全责任的明确。而通常情况下,“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与“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是工程安全事故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笔者将从这两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分析与探讨。
2.1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指的是具有专业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工作建设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其监理内容主要有:协助被监理单位对工程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协助其选出最优设计方案;控制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审查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实施情况等。《建筑法》中规定“监理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与承包合同等,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与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与监控。”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工程工期、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进行把控,然而,其职责并未包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所以监理本不需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筑法》是以建设工程中的管理与协作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判定应遵循《建筑法》中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界定监理应不应该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对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责以及相应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能部分也并未提及有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内容。依据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可知:“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尽可能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的发生率”、“建筑施工单位的法人须对其工程安全生产负责”。由此可知,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该是施工单位承担。虽然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与监理并无直接法律上的责任,但却不代表监理可以将施工安全的管理与监督抛于脑后,出现失职与不尽职等违约行为。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有诸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需要完成。如:重视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间的矛盾,督促施工单位在遵循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把握好工程进度;落实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工艺与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近几年来,我国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呼吁建设工程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的声音越来越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管理混乱脱不了关系,所以,如果说监理不需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任何责任,是多数人无法接受的。监理公司有责任对施工方案、施工设计以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保其得以落实到位。然而,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有具体的规定指出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一味追究监理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当前的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内容与措施都纳入监理的工作范畴内,明确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极大程度提升了监理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但笔者认为,在强调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相应增加一些监理的权益与利益,会更显公平。
2.2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明确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是分析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的重要前提。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①审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其中的隐患与问题,尤其是违背工程建设原则以及法律标准等内容,应责令改正。②审批开工条件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确保施工单位符合开工条件后才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③审批工程设备与材料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抽检工程设备、工程材料以及构配件等,可采取见证取样的检验方式或平行检验的方式来进行抽检,确保其达到质量要求与使用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④审查施工测量成果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检查施工测量成果,确保数据无误,达到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⑤验收分部以及分项工程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验收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确保其达到验收标准时予以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⑥督促、检查、责令整改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采用平行检验、见证旁站以及巡视的方式来检查被监理单位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应立即责令整改。⑦对工程安全问题与质量隐患进行签发停工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问题、工程质量隐患或其他需要进行停工整改的问题,应严重遵循相关程序对应签发停工令,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⑧参加竣工验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的责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工作,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签字确认,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此外由监理工程师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⑨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责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虽无法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安全、质量隐患,或改变其中的重大违规行为,但有责任也有义务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上述分析可知,安全管理属于质量控制的范畴,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验。在监理过程中,如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实体中存在着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并没有对其进行签字确认与接受,则被监理方应当立即补救或整改,直至工程实体符合验收标准。在监理工程师已切实履行其自身的义务前提下,如若工程实体出现质量问题、垮塌或人员伤亡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未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验,或检验错误,并对工程实体进行签字接收时,就构成了一种不尽职或失职的行为。如果工程实体在建设期间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垮塌或导致人员伤亡,则监理也理应与被监理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负责工程安全的关键内容。明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不但能有效提升工程监理的效率与质量,而且能有效维护工程监理的合法权利。虽然当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但监理工程师仍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章程,尽力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提高工程安全生产力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在强调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应积极明确监理单位的权利与利益,以有效调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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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建设;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关于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理论分析
1.电力工程的特点
首先,电力工程具有流动性。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电力工程的流动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力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另一个是电力施工环境的流动比较频繁。其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复杂性。电力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因素就使得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变得非常复杂。再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多变性。随着输送线路的走线变化伴随着作业环境的不断变化,这就使得电力工程的多变性要远远大于其它工程建设项目。
2.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现状
近几年,由于电力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政策调整,有些电力项目建设监理出现了脱节现象,很多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无人问津。许多私营企业和非电力系统企业也加大了对电力建设的投资,他们对电力工程安全建设的程序和方法都缺乏了解,不能够充分认识到质量安全涉及到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
3.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首先,通过实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能够通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从而促使电力企业能够提高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作业的基本条件,从而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
其次,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控制和安全监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电力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紧密联系的,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会导致安全事故,进而造成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
再次,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单位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实施管理的,其职责就是对工程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把关”控制,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意义
1.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目标系统的顺利实现
电力建设工程的目标是经济、高效、安全,而一旦建设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便会直接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等进行管理,以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2.促进电力建设施工行业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部分电力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极易引发工程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可以对施工过程及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3.确保电力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安全、质量、成本、进度为电力建设工程的四大管理目标,其中质量、成本、进度这三大目标的实现与安全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发生安全事故,引起停工或返工,会拖延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的施工成本,所以要实现建设工程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安全监理。
三、当前我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现状
1、随着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从原来的只管工程量进度和质量到现在的设计管理和施工阶段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全部由监理负责,真正是所谓“大监理、小业主”。
2、现代化精神文明的发展,使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单位不愿意投入过多的费用,监理人员绞尽脑汁却无计可施。
3、市场秩序不规范,相关法律不健全,使得监理市场的门槛比较低,加上企业资质管理不严谨,资质挂靠、转包、出卖资质等现象层出不穷。
4、监理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高素质人才短缺仍是当前的矛盾。目前监理人数还不能满足当前监理市场工作的需要。
四、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1.电力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规章制度是单位规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的总称,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许多电力施工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他们虽然在招标的时候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缺少有效的实施。如果监管单位监管不严,这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就成了一种摆设。
2.电力企业员工缺少安全教育培训
首先,施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低。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缺乏;其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意花钱去培养他们,造成了自身素质的缺乏;再次,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高。
3.电力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施工现场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目前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
五、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分析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建立监理安全监督体系,安排相应地安全生产责任人,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使各层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定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对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与否,并提出监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其开展施工安全教育活动。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个工序和各个环节进行仔细研究,找出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序或部位,将易发事故源、薄弱环节、重要工序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采取安全旁站、巡视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施工后期的安全监理要点
监理工程师在电力工程施工的后期应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做到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
六、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策略
1.理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程序
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想要把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工作做好,就需要按照正确的途径来进行。第一,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指标和安全目标;第二,认真分析监理对象的危险源及其诱发的因素,制定出相应解决方案;第三,要积极组织员工的上岗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第四,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与指导,对危险作业、危险场所加强管理与控制。
2.明确电力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首先,加强电力监理工程师的巡视职责。在施工的过程中电力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其次,加强电力监理工程师的督查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施工计划,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再次,电力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理,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一些重要的危险源,都要监理工程师亲临现场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