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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计划。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业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于2月份组织各所分管法制所长和法制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各所自行组织干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在6月份,由局法制股牵头,运管所配合,到局属各运政执法二级机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更换工作。对去年新进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异动的,及时发放和更换执法证件。
(三)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3、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加强队伍行为规范建设。贯彻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规划》,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拟在6月份和12月份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进行一次评查。评查情况纳入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于2014年2月20日至21日以两天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3年12月1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了《女车主不堪超载罚款服毒自杀》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路“乱罚款”问题再次被抛到舆论浪尖,给路政执法人员再度敲响警钟。导致这样极端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路政管理执法体制问题、交警与路政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等等。
无论外部环境和因素如何,规范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每一个路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必然要求。当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路政执法乱罚款,规范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再次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路政乱罚款案件层出不穷
2012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通报两起执法乱收费案件,了《关于河南叶县河北邢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违规执法乱收费案件的通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引以为戒,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
此通报之后,同年12月22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了《交通部门为养队伍纵容上路罚款》的四个案件,在节目中当事人指出“特别运政、路政,橡皮式的罚你,他可以罚到你十万,可以罚到你2千,可以罚到你200,这个尺度很大的”。
2013年12月1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了超载罚款案件,在2013年11月14日,一名货车司机在河南永城境内被当地运政利路政执法人员拦下,司机在出示了给运政部门缴纳的3000元年票和给路政部门缴纳的3000元月票后,两部门仍坚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农药自杀,现已抢救脱险。当地执法人员受访时声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目前涉案人员6人被停职或免职。
近一年的时间,央视同一栏节目两度报道运政、路政乱罚款问题,此类事件似乎层出不穷,不得不引起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深刻反思。
罚款年票制、罚款月票制、橡皮式罚款、违规执法乱收费等问题,都是公路路政执法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路政行政处罚中罚款是使用最多的处罚种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犹如一把双刃剑,运用好了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但符被滥用,会极大地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交通运输行政部门的形象。
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行使的表现形式
在公路路政执法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由”的范围广、幅度大、存在环节多,容易被滥用,往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责不同罚。即对同样责任的两个相对人采取轻重不同的处罚方法或幅度,如同样是超载,有的罚,有的不罚,执法不一致。一些超载车是“关系车”、“人情车”,路政人员不予拦截罚款,甚至在遇到上级检查时为这些车通风报信。有些地方治超对“熟人”办理“月票制”、“年票制”,给予关照以规避处罚。执法过程中同责不同罚,违反了平等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丧失了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容易引发行政相对人的不满。
2.畸轻畸重。即在同一案件中重者轻罚或轻者重罚。无一定标准,处罚幅度任意性大,高低悬殊,即所谓“橡皮式”罚款。行政处罚畸轻就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畸重就有可能产生对社会的报复心理,最终都无法达到法律所求的目的,不可能起到防止、纠正违法行为的作用。
3.考虑不当。一方面,执法人员没有考虑相关的因素。即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故意、过失、目的、造成的危害后果、违法行为的次数、是否主动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等事实和法律因素。再如没有考虑被处罚者的实际承受能力,罚款罚到违法行为人无法承担的程度,使其无法生活下去,不但无法达到处罚效果,而且也难以使其认识和纠正错误,有可能导致其作出新的违法行为,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不正确考虑相关的因素。不相关的因素包括相对人的身份、地位、性别、政治信仰等;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关系,包括亲属关系、同学关系、上下级关系等。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有的为获得不正当收入加重处罚,甚至讨价还价。
总的来看,这些不规范行使的行为违反了过罚相当、平等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基本原则,违背了立法本意,对路政执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些行为往往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行政执法,会导致行政违法行为增多,社会秩序不稳定,如发生喝农药抗拒执法的极端现象;同时会助长特权思想,办理罚款“月票制”,滋生腐败,造成恶劣影响,
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行使的因素分析
1.现有执法体制下执法模式的影响
目前,公路路政执法体制不顺,容易出现在一条路上交通运输部门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处罚标准不统一等现象。同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性质不统一,执法编制不足,导致许多基层执法机构大量聘用临时工、借用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另外,执法经费不足,没有财政预算的保障,容易导致“罚款养人”、“趋利执法”的恶性怪圈。执法一线中的一些编外人员因待遇无法与正式执法人员同工同酬,出现靠罚款谋生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执法质量,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2.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不齐的影响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否被规范行使,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业务水平是决定性因素。法国著名法学家马布里说过:“道德犹如哨兵,它保卫着法律。”同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影响执法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目前路政执法人员从专业结构看,法律和交通专业执法人员比例较低;从年龄结构看,整体年龄仍然偏大;趋于老化;从来源结构看,毕业分配和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的比例偏低。有的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养较差,漠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的执法人员专业不过硬,工作中造成裁量不公问题;还有的执法人员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加上利欲驱使,主观上进行权力寻租。
3.交通运输行政立法的局限性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事务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多变性,社会性、渗透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具体执法权力难以详细、具体的列明,必然要求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原则性规定。模糊性规定给行政处罚带来了弹性空间,在实施时,不得不过多地依赖执法人员个体的主观判断、经验判断,致使既容易发生超裁量范围的违法行为,又容易出现在法定权限内裁量不当、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橡皮式”罚款现象的出现。
4.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监督制约机制对保障执法水平、预防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但在路政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上,还存在对路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外部监督领域,作为权力监督的主要群体——行政相对人往往不敢申请复议或出于其他心理不愿行使监督权;而司法监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在有争议时才审查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且对于具体执法行为究竟是否适当即合理性较少审查,当然更难以发挥对裁量权的监督作用。
加强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的建议
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的问题,从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到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再到2010年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2013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及《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都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作出了规定,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规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当前,规范路政执法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成为依法治路的重中之重。
1.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争取使路政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机关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序列,杜绝企业执法的现象,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2)清退路政执法部门临时工,转变路政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对编制外的临时人员、借用人员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建立科学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核定依据和标准;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结构。
(3)确保路政执法经费来源,彻底根除“以罚代管”模式。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要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列支。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的管理方式,坚决杜绝执法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现象,彻底改变“以罚养人”的做法。
2.严把入门关,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上岗要求严把入门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地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凡执法机构进入必须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考,坚决杜绝随意进人,从源头上确保执法人员素质。
(2)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实施执法队伍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使之全面熟悉、掌握业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通过专题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和基本要求,既懂得如何依法行政,又能明晰执法的权限边界和法律对自身的约束。
(3)探索建立执法信息交流制度
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执法信息交流,有利于执法人员在自由裁量权的尺度把握上保持一致,对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能起到积极作用,必要时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讨会,特别是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处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使执法人员加深对条文的理解,避免由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理解不同而出现裁量差异过大的情况。
3.制定行政处罚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
(1)制定裁量基准,细化路政法规
裁最基准,就是在上位法的范围内,根据立法原意和各地实际,对现行法律法规在情节、幅度、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制定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为规范行使自由裁最权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使自由裁量权的细化与合理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增强路政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助于路政管理机构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汇编典型案例,指导裁量实务
由于规范和控制路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和标准的抽象}生,造成了不同执法人员对其理解有出入,可能导致相同相似的法律情形得到不同的裁量。根据判例法的基本精神,建议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选编典型案例,建立路政执法经典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分类评比,将其中判断准确、裁量合理的案卷进行汇编,作为今后处理同类违法行为的参考。还可以建立指导性案例电子库,及时补充更新,提升指导性案例的针对性和使用价值。
4.依托科技手段加强处罚监督制约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从评议考核的情况看,多数被考核的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比较重视,工作机制相对健全,执法程序日益规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意识逐步增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一)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大部分被评议考核单位都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如县公安局先后出台了《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行政案件个案考评积分办法》等相关制度,实行一案一审、一季一评、一年一奖,极大提高了执法质量,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县民政局大力推行服务标准化、执法阳光化,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执法考核等十余项制度和“双线串珠、上下互动”行政执法全程监控机制,实现了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严格根据法定职责,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实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县国税局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县国土资源局将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等执法任务予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三)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对外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办理时限和办事程序,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公正处理,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每周五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案件集中会审,提出合法合理的处理意见。县地税局严格落实大集中执法系统,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打分考核,杜绝了违法违规办案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各执法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举办的执法知识考试中获得第一名。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新成立的乡镇执法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保证执法质量。县公安局、湖管理局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班,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较大提升。
(五)案卷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多数单位对法律文书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并在执法中统一使用,使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材料基本齐全,并按一案一卷的要求整理归档。县交通运输局、地税局等执法部门案卷管理水平较高,有些案卷被省市评为优秀案卷。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执法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没有明确专人抓、专人管,法制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落实到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相对薄弱。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还不到位。少数单位没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追究、案卷评查等制度;部分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只停留在书面上,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熟练,少数人员对基本的执法程序规定不熟悉,如对告知当事人申请救济的渠道、申请时限等基本常识不清楚,对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不能正确表述,等等;极少数部门对本单位的执法权限不清楚,将行政执法工作仅理解为行政处罚,片面的认为自己没有执法权限。
(四)执法不规范和违法执法现象仍然存在。通过查阅案卷资料时发现,一些部门办案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突出表现在执法程序方面,如有的单位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均没有经过单位领导审批;有的对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案件,却适用了简易程序;少数单位没有告知当事人申辩、陈述、听证等权利;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等等。同时,在调查取证、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等方面也有的比较欠缺,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五)法定职权履行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以人员少、工作不好开展为借口,没有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有执法不严或不作为的现象,造成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六)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单位执法案卷没有做到一案一卷,有的单位案卷内材料排列杂乱,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杂乱无章,甚至有的单位所有案卷材料没有装订成册,随意摆放。
三、2012年法制工作重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201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县法制办要借助2012年大面积审验执法证件的时机,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特点,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围绕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健全完善科学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行政执法程序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执法行为。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认真领会普法工作精神,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社会意义,根据普法工作要点和港口发展新的需求,切实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自觉性,提高港口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港口法制建设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四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为规范。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建设管理、港口招投标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港口规费征收管理、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能效。
(二)切实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文书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规范执法记录,提高案卷质量。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梳理工作,完善执法流程,细化职权分解,并确保及时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局所有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一)积极推动开展“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2013年,我局将把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计划》作为工作重点,开展统一执法、严格执法、阳光执法、智能执法、文明执法等五项执法行动,积极组织文明执法大讨论,先进执法经验征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等活动。通过统一执法行动,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全面履职、综合管理的意识能力;通过严格执法行动,严正执法作风,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合理的社会形象;通过文明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文化建设,培树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形象统一、文明廉政的内在素质,使得港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文明。
(二)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分散与集中,书本与网上,讲座与论坛”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督查考核。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全年我局公务员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领证关,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台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注销、备案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四)组建专业化的港口执法队伍。积极争取设立港口执法支队,做好交通运输部新式IC执法证推广工作,统一执法标识、车辆、制服,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
(一)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行细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讨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及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编制港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我局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主要收编了2007年以前港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部分法律法规已经重新修改,同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纳入汇编,我局将在2013年开展相关汇编工作。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塑造港口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履行县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超限车辆治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程序的审查,组织疑难案件、重大案件的研究会审,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舆情信息、、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和答复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办理执行案件。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定全县道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做好省市县下达的各项道路运输重点工作任务的分解。负责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推动综合道路运输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机制创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道路运输行业各类资源。
(六)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运力保障。落实全县道路运输战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战备运输力量的动态管理、平时演练和应急动员,组织对道路运输战备设施的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宣传、档案、机要、执法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材料、信息等工作 ;负责做好各类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执法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
1.执法一队职责:
(1)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依法查处违反路政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本县辖区国、省、县、乡道公路巡查工作,落实《省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办法》----“五四”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5天,每天巡查不少于4小时)。
(4)负责在建公路的路政管理,严格落实《省公路养护施工占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辖区养护路段作业时间,密切配合,及时、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疏导交通维持秩序,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畅通。做好养护部门秋冬储备料的配合工作。
(5)负责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取缔违法建筑设施,负责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清理非公路标志牌等工作;依法查处本县辖区内损害公路的行为;做好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查处设置棚屋、维修、洗车、加水、加油场点和电杆、变压器及其他非公路设施和障碍;清理违规设置、悬挂各种广告牌等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查处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小型桥梁周围50米,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伐木及其他类似行为;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查处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易漏和有毒物品的管道及其他妨碍、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
(6)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管线设施,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违法行为。落实部门联合勘验评审和后续监管验收工作,及时公开信息,提供咨询服务。接到网上大件运输指示工作,组织人员赶赴车辆停放场所,根据当事人网上提交的申请内容,对货运车辆信息等内容进行详实的勘验和核对,提交上网,保证大件超限运输网上许可工作的高效便民。
(7)负责监督管理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和超过载重质量的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超限超载)及公路状况;依法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检测,查处各类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超限车辆的卸载。
(8)负责开展公路清障、应急救援、疏堵保畅、融雪除冰等工作,为广大群众和各类车辆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2.执法二队职责:
(1)宣传、贯彻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客运企业、客运站站场及客运车辆日常客运管理。包括(客运驾驶员、客运车辆、客运班线、旅游客车、包车、定制客运线路、公交车的管理,客运车辆GPS的监控、客运车辆年检初审等)。查处各类客运车辆的违章及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对各类客运车辆的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监督落实“村村通”政策的实施。做好班线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客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3)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出租车企业、出租车辆及出租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出租车台帐及出租车驾驶员的备案,出租车辆GPS的监控,督促各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对城区出租车“黑车”的查处,做好出租车“黑车”扣车时的证据收集。查处出租车的各类违章,做好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做好出租车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出租车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4)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对维修企业的各类资料上报,加强对维修企业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督促维修企业各类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做好维修企业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维修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维修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5)负责指导和监督驾校、检测站的日常监管。负责对驾校、检测站的各类资料上报,加强对检测站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好各类检测、驾校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驾校、检测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驾校、检测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6)负责指导和监督货运企业、货运站场及货运车辆的日常货运管理。做好货运驾驶员的管理、集装箱车辆的管理、大件运输车辆管理、冷藏车管理、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信息配载、装卸、仓储物流的管理、货运车辆GPS的监控、不达标柴油车的整治。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的违章。加强对维修企业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好货运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货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7)负责做好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日常工作。落实好每月上报交通部“一套表”报表、每月上报全县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报表、每年上报全县道路运输综合统计年报和其它各类道路运输报表数据的汇总上报。
(8)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放管服”工作。负责做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和业务信息的对接,做好企业、车辆的证件办理、年度审验、营运性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
(9)负责开展全县公路运输行政执法,组织行业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年鉴、行业统计、信息和发展预测工作。
(10)负责开展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并适时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执法三队职责:
(1)负责协助执法一、二队做好相关工作。
【关键词】: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治理体系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行政机关建设服务型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公道、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视有力的行政治理体制”的必然要求。
一、检验检疫工作是一种重要的涉外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国境口岸,依法对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职员、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检验检疫的部分。检验检疫机构运用职权,监视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管行政相对人涉及检验检疫范畴的活动和行为,制止、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检验检疫工作属于典型的涉外行政执法。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主要目标,一是防止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经过口岸传进传出;二是监管进出口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年来,检验检疫机构忠于职守、严把国门,有效处置了“非典”、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苏丹红、孔雀石绿等重大突发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成功应对了日本、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的技术贸易壁垒;出色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可以说,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外贸发展和经济安全,更是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公共利益乃至健康安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货物进出口、职员出进境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07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1738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3.5%.其中,出口12180亿美元,增长25.7%;进口9558亿美元,增长20.8%.2007年全国口岸出进境职员3.45亿人次,比2006年增长8.38%;出进境交通运输工具2215.54万辆(架、列、艘)次,比2006年增长5.3%,其中,机动车辆2114.31万辆次、飞机42.74万架次、火车6.09万列次、船舶52.39万艘次,分别比2006年增长5.12%、16.16%、7.74%和3.96%.随着国际贸易和职员交流的不断扩大,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也承受着工作量持续增长的压力。
除了工作量不断增长外,近年来,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一是国际上的疫病疫情,如禽流感、艾滋病、疯牛病、马尔堡病毒等呈现高发态势;同时,过往未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二恶英、“苏丹红”等逐渐演变成新的安全危害。随着国际间职员与物资往来的日益扩大,这些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正以惊人的速度通过职员、货物和运输工具传播、蔓延。以艾滋病为例,1981年在美国洛杉矶发现第一例艾滋病后,病毒迅速在全球传播。截至2007年底,全球大约有3300万(3000—3600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其中2007年一年就有270万(160—390万)人感染,有200万(180—230万)人因罹患艾滋病死亡。中国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据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测算:至2007年底,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55~8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8.5万(8~9万人);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4~6万人),当年因艾滋病死亡2万(1.5~2.5万人)。二是随着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量日益加重,对华国际贸易争端明显增多。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球反倾销仅立案49起,较2006年同期减少43起,下降约47%.然而,国外对华反倾销新立案数目却未下降,我国已连续13年景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至2006年,中国累计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536起,占全球反倾销案例总数的17.6%.此外,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题目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新特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题目更是由于一些政治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国际化、政治化的新趋势。例如,2007年,一些国家和境外媒体就曾针对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炒作,“中国制造”一度遭遇信誉危机。据测算,最近11年来,中国因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技术性壁垒等贸易摩擦,减少出口400亿至500亿美元。这些情况说明,中国已进进贸易摩擦多发期。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所承担的责任,所面临的压力与挑战,说明了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说明检验检疫机构必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视。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进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履行好为国家和人民把关的职责。
二、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势在必行
法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法治不是法律法规、部分规章的简单堆砌,而是要求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对行政执法机关而言,法治建设不仅仅是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权力,以监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符正当律规定;更重要的是给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现阶段,不少地方、部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都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理顺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明晰了行政责任,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依法打架”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了规范行政执法的若干制度,改善了行政执法,进步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探索了行政机关之间的监视机制。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机关自身建设的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题目:第一,行政执法机关内设部分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当前我国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已经基本理顺,但是行政执法机关内设部分的职责还不够明确。由于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活动,内容庞杂,范围广泛,职责不明,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就会出现“见利益就上,遇责任就退,发生题目害怕承担责任、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第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规章或者制度中,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职员的违法责任都有规定,但是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过错或者执法差错的责任规定往往不够具体,只是提到要承担责任,至于由谁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则不够明确,使责任制度的内容不够完整。第三,行政执法监视检查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大量的、多样的执法监视检*。查活动,但是从形式上看,往往重视突击性的监视检查,忽视经常性的监视检查;从内容上看,往往重视事后监视,忽视事前预防和事中监视。
作为重要的涉外行政执法机关,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着严把国门、严防疫情疫病传进传出,促进国家对外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治理体系。但是,检验检疫机构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自我规范和监视,促使内设部分及执法职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进步依法行政水平。
三、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思路
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广泛鉴戒国内外经验,明确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思路。
从理论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现代治理学的科学系统理论为指导。也就是用科学化、标准化的治理方法代替经验治理,建立规范一致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各项执法工作也能够像产业生产一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同时,还要将行政执法目标分解成若干层级的子目标,并为每个目标确定公道的目标值与测评制度。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信息论、控制论、运筹学等方法,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系统、科学的治理。
从理念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理念。对外,要以行政相对人作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焦点,围绕进步执法有效性和行政相对人的满足度,履行好检验检疫机构的执法职责。对内,要全面关注行政执法职员的全面发展,建立规范与指导工作的制度机制、有效监视的责任机制和促进素质进步的能力机制,实现检验检疫机构的规范治理。
从方式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就是要建立决策、执行、监视、反馈的闭环治理模式。通过制定制度、贯彻实施、监视检查、整改进步,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题目,并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措施固化为制度。这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环环相扣的方式,可以促使检验检疫机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基于这样的思路,北京出进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北京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内着名治理学专家的指导参与下,采用质量治理、绩效治理、能级治理等方法,构建起“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治理体系,并依托该体系完善了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
概括起来说,“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治理体系就是分别建立起一套符合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的质量治理体系、一套可以客观公正评定工作职员实际业绩的绩效治理体系、一套能够激励工作职员不断进步自身能力的能级治理体系,并建设一个能运用各方面信息资源,快速存储汇总、统计分析、查询报告等功能的计算机信息化治理平台,以实现整个体系正确、高效、可靠地运行。所谓“三位一体”,就是把质量治理、绩效治理和能级治理相整合,使三者取长补短,发挥出治理协力,形成整体上风。
在该体系中,质量治理是基础,解决的是“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题目;绩效治理是核心,解决的是“做得如何”和“做好做坏怎么办”的题目;能级治理是落脚点,解决的是“如何做得更好”和“防止做不好”的题目。形象地说,“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治理体系比如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治理体系,质量治理比如是交通法规,不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就会陷进混乱、瘫痪,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绩效治理就是交通***,司机开车是不是遵章守纪,出了事故该谁负责,都由他裁决;能级治理就像是驾校,司机要学交规,进步驾驶水平,就要科学培训。
四、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做法
北京检验检疫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是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治理体系,以质量治理定规范、以绩效治理促落实、以能级治理抓素质,在梳理执法依据的条件下,将执法职责层层分解,把权力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内设部分和具体执法职员身上,通过考核和培训,并进行相应的奖罚。
1.完善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梳理清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是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职员权责的条件。因此,进一步完善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便成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梳理执法依据方面,北京检验检疫局几年前就已经系统地整理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订、废止了一些不适宜的规定。终极,根据执法依据种类、法律效力等级、出台时间以及执法行为种别,形成了北京地区检验检疫执法依据清单。在此基础上,按照质量治理体系运行要求,建立起实时更新的执法依据清单维护机制,使梳理执法依据不再是一次性的或者间歇性的工作,而是常态化、常规性的工作,以确保执法职员所用到的执法依据都是有效的、最新的。具体而言,在维护执法依据清单方面,采取了“自上而下为原则,自下而上为补充,主动维护更新为主,社会监视为辅”的办法。即,主要由局机关法制部分或者业务主管部分随时关注收集最新的信息,根据执法依据的补充、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地更新调整执法依据清单;同时,基层执法部分和执法职员可以将其在执法实践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和执法依据需求,及时上报给局机关法制部分或者业务主管部分,由后者确认是否需要更新执法依据清单。此外,还随时将梳理后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部分规章、公告及有关政策等内容以互联网、办公现场电子显示屏、布告栏等多种方式,同步向社会公示,并接受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依据的质询和意见。例如,对网上执法依据咨询的处理,就提出了“5个工作日,100%答复”的时限承诺,使咨询人的每一个题目都能得到及时详尽的回复。
2.完善执法权责的规范工作。规范执法工作的权责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北京检验检疫局通过建立质量治理体系,首先明确了内设部分之间的执法业务分工,其次确定了部分中不同岗位的权责及任职条件,最后再细化各个岗位所承担工作事项的流程、规范要求和实施标准。这就使规范执法权责的工作更加科学公道,既避免了平行的内设部分和执法岗位之间的权责,相互交叉、重复,又使不同层级的内设部分和执法岗位之间的权责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在规范执法权责时,北京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流程图、岗位职责说明书等质量治理文件。质量手册界定了全局执法工作的种别,明确了责任部分;程序文件规定了每类执法工作的程序和实施要求;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职责说明书规范了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环节的操纵标准。这样就为不同层级的执法职员分别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使执法工作要求能逐级分解,逐一落实到相关执法部分和执法职员。例如,对于每名行政执法职员而言,统筹其执法权责要求的载体,就是岗位职责说明书。岗位职责说明书主要包括岗位基本信息、岗位目的、岗位关键责任、工作权限、最低任职资格以及工作关系六大要素,分别确定了每个行政执法岗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能力清单、执法依据清单、岗位关联清单(包括与行政相对人的关联关系,以及与内设部分和相关执法岗位的关联关系)。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了执法岗位的价值和目标,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行使多大权力就要具备多高的能力。每个执法岗位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使执法职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能够了解自己的职责范围,把握执法要求和完成标准,并不断弥补个人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差异。
3.完善执法责任的落实工作。一切治理思路、规章、制度,都必须依靠有效实施才能产生效益。缺少监视检查机制,或者监视检查结果不与激励机制挂钩,终极会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甚至根本不执行。因此,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除了要完善执法权责的规范工作,还应该完善执法责任的落实工作。要通过系统地监视、丈量各内设部分、各级执法职员的工作效果,及时发现其执法行为与制度要求的差异,并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北京检验检疫局在实践中探索了一些方法。
一是建立了过错追究制度。把“擅自跨辖区执法”、“以收取检验费代替行政处罚”等34种行为定为行政执法过错,明确了过错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和标准,明确了追究过错责任人的方式和程序,同时,也明确了执法职员在违法行政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过错追究的重点是关注执法工作中的用“权”过错,及时处置不规范行政的个案,如失职不作为、违规乱作为等情况。
二是以绩效考核来丈量执法责任的落实情况。即对权责规范后确定的执法责任,进行动态量化考核与定期阶段量化考核。具体而言,建立了以执法目标督查、质量体系审核、基础工作检查、上级评定和同级评价等五项内容为主干的绩效指标体系,将责任要求量化成具体的指标和分值,分解到各部分和各级执法职员,并采取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对各部分和各执法职员的执法绩效进行评价。
在实施绩效考核时,考虑到检验检疫执法的覆盖面广,业务量大,涉及到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出进境职员及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等各类执法行为,同时又涉及到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要求,具备不同特点。因此,结合工作实际,以执法风险较高或者不规范执法行为出现频率较高的工作环节为切进点,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考核的内容涉及到了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行为权限的正当性、适用执法依据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正当性、执法决定的适当性、执法案卷质量情况等各个方面。
三是以外部评议促进执法责任的落实。为了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检验检疫执法状况和效果,北京检验检疫局通过多种渠道,包括投诉举报、满足度测评、行风监视、上级及其他部分信息反馈、聘请社会监视员等方式,启动了社会评议,主动接受外部监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北京检验检疫局法制环境、各内设部分以及各级执法职员执法工作的评价。对于外部执法监视情况,既将其作为过错追究的重要信息源之一,也将其纳进到绩效考核结果中,使之发挥了促进执法责任落实的作用。
在落实执法责任时,将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按照其严重程度划分为执法过错及执法差错两大类。执法过错是指检验检疫执法职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执法、不当执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国家或者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执法差错是指检验检疫执法职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一般过失,违反操纵规程,情节稍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差错行为多发生于业务繁忙、工作强度大时,工作职员因口误、眼误、手误等技术性原因而产生不规范行为。
按照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种别,采取了不同的标准与程序,予以纠正和处理。对于差错行为,按绩效指标直接量化成分值,并扣除出现题目部分和职员相应的绩效分数;对于过错行为,除量化考核并实施绩效扣分外,还会根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过错责任人给予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警告、记过、降级、革职、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形式的处理。每年年底,各级执法部分通过绩效分数比对,评选先进单位;各级执法职员通过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比对,评选先进个人。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主要源自绩效分数。对于各级执法部分负责人而言,其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有70%来自本部分的执法绩效分数,对一般执法职员,其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有50%来自本人的执法绩效分数。
4.完善执法职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检验检疫执法队伍,完备的教育培训工作必不可少。北京检验检疫局对执法职员开展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转动式教育培训。
一是以质量治理体系梳理的执法依据和工作文件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梳理执法依据,既可以明晰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又可以利用梳理后的执法依据,开展法制普及宣传和培训教育,提升基层执法职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只有“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控、滥权必追究”及“法无授权不得行”等执法理念逐渐深进人心,滥用权力和随意执法等现象才能从源头得到控制。
二是以质量治理体系文件为主要内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针对性教育。检验检疫是技术性执法部分,要求检验检疫职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和技能。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是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基础,以此对检验检疫执法职员进行针对性、专业性技术培训,以保证其胜任专业性执法工作。
三是以能级治理教材为主要内容,开展继续教育。所谓能级治理就是以人的能力为核心,在专业性、系统性能力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考试和考核,综合评价职员能力的治理制度。能力培训的重点是检验检疫职员知识与技能的持续扩展、更新和补缺。通过能力培训可以系统地组织检验检疫职员不断学习新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巩固已有知识和技能,因此,能力培训是持续再教育。
四是以岗位职责说明书为主要内容,开展针对性教育。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清单、执法依据清单逐一对应,执法职员很快就可熟练把握本岗位具体要求,使制度要求由“厚”变“薄”,由“抽象”变“具体”。因此针对性培训使执法职员了解本岗位的职责、工作规范和要求,进步执法能力和素质。
5.建立执法责任制信息化平台。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采用科技手段,为此北京检验检疫局整合已有软件的数据,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执法岗位信息、执法职员治理信息、监管对象信息、监管工作数据的互通互连,为执法治理提供便捷、正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通过信息化平台,治理者不仅能够迅速把握所辖部分、岗位的总体执法情况,还能够全面了解所辖各级职员分管工作的具体情况。比如,对出口产品监管方面的执法工作,只需简单的操纵,各级治理者就能查询到某一时段其下级部分和执法职员的执法业绩、执法差错,以及某一执法职员所分管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情况,这些企业出口产品的分歧格情况,这些企业对执法职员的反馈意见等。而这些信息又都会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折算为部分执法绩效分数,及各级执法职员的个人年度考核成绩。
五、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获成效
北京检验检疫局通过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整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从决策到执行,从执行到监视,从监视到反馈的闭环治理。具体来说,通过完善执法依据的梳理、执法权责的规范,可以实现对检验检疫执法的决策治理;执法职员是否遵从规定用权、履职,可以通过过错追究、绩效考核、外部监视等执法责任落实途径进行监视检查,从而实现对检验检疫执法的执行治理和监视治理;对于监视检查中发现的题目,通过分析原因、整改纠正,并采
*。取教育培训等措施巩固整改效果,能够持续改进执法工作,不断进步执法职员素质,也就可以实现对检验检疫执法的反馈治理。
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活动的闭环治理,能及时发现检验检疫执法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及时、正确地加以纠正、弥补;同时促使检验检疫执法工作在不断进步水平的基础上进进下一个治理循环,实现检验检疫执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北京检验检疫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成效明显。
1.进步了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后,检验检疫证单差错率大幅下降,执法工作时限符合对外承诺要求。出境、进境检验检疫执法工作时限符合率分别为100%、98.6%,较完善执法责任制前分别进步0.03%和7.5%.内部出境、进境检验检疫证单差错率分别为0.2%、1.5%,远低于完善执法责任制前的内部证单差错率;对外出进境检验检疫执法证单差错率均为0.
完善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落实执法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外地流向货物(即自其它口岸进境、目的地是北京的货物)的报检落实率为例,北京检验检疫局研发了口岸内地联合执法信息化系统,将落实异地检验的执法责任逐级进行分解。这一措施使北京地区的外地流向货物报检落实率由2004年的59%进步到了2007年底的98%,几年来共为国家挽回可能逃漏的法检规费4700余万元,同时也促进了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协同执法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也为北京检验检疫局优化办事环境、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创造了条件。社会和公众对北京检验检疫局行政把关和服务的满足度明显提升。经调查,目前受理检验检疫业务窗口的顾客满足度为99.5%,相关企业的顾客满足度为99.7%,顾客投诉处理情况满足度为100%.2005年,在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对当年工商注册年审企业的无记名问卷调查中,北京检验检疫局的企业满足度位居北京地区局级行政机关满足度的第6名,较之2000年的第13名有了大幅度提升。
2.进步了执法效能。完善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规范了北京检验检疫局的行政处罚工作。按照完善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北京检验检疫局制定了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开发了全局同一操纵的信息化平台,有效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一方面有助于维护相关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按规定惩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从2005年至2007年底,北京检验检疫局均匀每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240起左右,罚款270万元左右。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后,为有效约束一线执法职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的随意性,北京检验检疫局成立了审查中心。该中心调集各类专业职员组成专职审查队伍,并开发了“检验检疫集中审查治理系统”,对所有进出境货物报检数据实行集中审核,在计算机信息比对的基础上,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货物实施重点检验检疫。这样就使确定检验检疫项目、规则的权力,由一线执法职员自由裁量,变成信息化系统和“专家组”集中行使。
3.进步了执法职员的积极性。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后,由于责权清楚,又有能力引导,激发了执法职员的工作热情。截至目前,北京检验检疫局共主持和参与涉及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国家级科研课题39项、质检系统科研课题84项,主持制定修订涉及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国家标准23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35项。2007年底,检测能力达到740项,其中通过CNAS认可的613项,比2005年翻了一番。近年来,北京检验检疫局还自主研发了多个信息化应用软件,用于提升检验检疫执法能力,包括集中审查治理系统、出口企业ERP数据监管系统、出口企业质量治理综合评价系统、报检企业与报检员治理系统、生产企业信息治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系统、航空器电子申报系统等。
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北京检验检疫局内设部分和各级执法职员还热情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执法服务。例如,积极向辖区企业通报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动态,帮助企业及时把握国外检验检疫标准的变化情况。近年来,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北京地区所受影响却呈下降态势,占有关部分统计,与上年相比,北京地区2006年受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外贸直接损失额下降5.6亿美元,降幅为15.18%,受影响的企业比例更是降低了45.84%.
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义
通过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制度、明晰责任、进步能力、持续改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公道、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视有力的行政治理体制的重要途径。
北京检验检疫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做法,从执法事项治理角度讲,是将以往“事后追究”的模式,转变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视”的全过程治理模式。事前防范是从执法依据的梳理、质量治理文件的建立、职员的教育培训等方面进手,发挥执法治理的预防功能;事中控制是通过实施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发挥执法治理的控制功能;事后监视是通过对绩效治理中发现的差错行为及时纠正,和对执法过错行为的有效问责,发挥执法治理的矫治功能。从执法职员治理角度讲,是将以往“分授权责”的模式,转变为“权、责、能”统筹治理的模式。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权责的着眼点在于规范事项,规定职权范围,重点在“权”;落实执法责任的着眼点在于对事项的评价和违法行政的惩处,重点在“责”;执法职员教育培训的着眼点在于进步事项的效能和职员的素质,重点在“能”。三者彼此联系,相互依托,使管权、问责、促能有机同一在一起。
实践表明,北京检验检疫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做法,有效地实现了执法要求到岗,执法责任到人、执法权力受控、执法责任可追溯,促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了实处。
注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5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心人民政府网站,/zwgk/2005—09/08/content-30280.htm.***:《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
马怀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66页。
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网站,/tjgb/ndtjgb/qgndtjgb/t20080228402464933.htm.公安部出进境治理局:《2007年我国对外开放口岸出进境职员突破3.4亿人次》,2008年4月17日,公安部出进境治理局网站,.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全球艾滋病疫情报告》,2007年12月,联合国艾滋病组织网站,/en/KnowledgeCentre/HIVData/GlobalReport/2008/2008_Global_report.asp.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2007年12月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n435777/n443716/6399.html.朱小娟:《2007年贸易救济情况及2008年展看》,载《中国经贸导刊》2008年第7期。
朱小娟:《2007年贸易救济情况及2008年展看》,载《中国经贸导刊》2008年第7期。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
2009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统筹推进交通建设、公路养护、运输管理等项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振兴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主要预期目标:交通发展投入400亿元,比上年增加59.6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0亿元,比上年增加4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公路建设投入218亿元,建设公路里程10528公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9亿元,建设三级以上客运站6个,农村客运站60个。内河航道建设投入0.1亿元,继续实施鸭绿江航道整治工程。
主要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把握国家重点投资方向,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是交通运输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明确的支持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县(市)通高速”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到2015年,完成投入1930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4800公里,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省内路段,实现省会至市州政府所在地全部通高速公路,县(市)基本通高速公路的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到2015年,国道及50%以上的省道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10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关系全局的综合通枢纽及衔接配套的运输场站,调整运输结构,推动现代物流发展,建立完善全省城际快速客货运输网络,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内河水运发展规划,争取尽快实现第二松花江、松花江四级以上航道畅通,鸭绿江通航条件较大改善,港口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基本适应水运发展需要。
(二)紧紧抓住宏观政策调整机遇,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全年计划投资145亿元,长春至辽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启动四平至长春段八车道改造,开工建设营城子经东丰至梅河口高速公路,加快营城子至松江河、长春至松原、松原至双辽等8个高速公路续建项目建设。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争取在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创新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高速公路实行省地共建,交通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向积极性高的地方倾斜。三是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要集中精力,日夜兼程,采取平行推进、交叉进行的办法,抓紧完成工可、设计、环评、土地预审等项工作;对已经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争取年底前完成审批。四是加大筹融资工作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不断探索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新方式。通过发行债券、合资合作、BT、BOT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三)坚持统筹兼顾,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发挥路网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坚持“有保有压”,加快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全年计划投入25亿元,建设环长白山二级旅游公路等10个项目,建设规模491.7公里,竣工208公里。认真做好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备料等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完成年度计划。
围绕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全年计划投资48亿元,建成水泥(沥青)路8220公里。新增通水泥(沥青)路的乡镇2个,乡镇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99.3%;新增通水泥(沥青)路的行政村872个,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90%,提前一年完成部省协议目标。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督促协调和技术指导,严格建设标准,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机制和办法,搞好工程验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交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敢于打破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交通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积极探索,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尤其是取消养路费等六项规费后,公路建设的融资、养护管理的资金拨付等都出现了新变化,要认真研究解决好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加快建立完善新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机制。要把交通运输工作重点转移到改进管理、加强公共服务上来。二是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交通运输业,提高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效能。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征费系统职能调整和改革涉及人员安置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人员安置方案。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准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债务审计和还贷协议签订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进行。在未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前,各地要加强收费站管理,保证收费工作正常进行。四是围绕交通运输发展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季节性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重点实验室,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高行业科技水平,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主动适应交通职能调整的新变化,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交通运输厅,并赋予了新的工作职能。要以这次交通职能调整为契机,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一要抓紧研究制定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统筹运输方式的衔接与协调,优化配置运输资源。二要加强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搞好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场站布局规划研究,加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枢纽场站。三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的指导,搞好工作移交和衔接,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抓紧研究解决出租车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各项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有效衔接的旅客运输网络。四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物流市场,鼓励传统货运企业拓展货物受理、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业转型。整合各种运输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五要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为管理决策、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六要推进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发展,确保市场健康有序。
(六)坚持建养并重,突出抓好公路养护管理。牢固树立建养并重理念,在抓好建设的同时,切实抓好养护管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养护管理年活动。今年是开展养护管理年活动的最后一年,要在总结前两年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目标管理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保障体系和奖惩措施,重点解决好养护资金、养护体制机制、养护组织管理和养护质量等问题。二是加大养护投入。认真搞好路况调查,科学制定养护规划,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做好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和专项养护,提高道路通行质量。全年计划投入16.5亿元,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达到92,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7.9%。三是继续深化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改革方向,认真研究解决改革遗留问题,推进养护市场化进程。四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多种形式的养护运行机制,加大养护资金投入,确保实现“有路必养、常年养护”的目标。
(七)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努力维护交通行业安全稳定。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提请省人大和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公路条例》、《*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修订)和《*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加快水上交通管理立法步伐。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搞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危(险)桥改造,全年计划改造危(险)桥346座,加固167座。深入做好渡口、渡船改造和渡改桥工作。这项工作关系民生,涉及到24个县、154个乡镇、210余万群众(其中8万学生)的出行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搞好调研,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切实改善渡运条件,确保安全。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保证体系作用,创新质量监管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搞好信用登记与考核,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养护市场、运输市场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五是加强资金监管。要科学安排调度资金,严格造价审查,有效控制成本。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八)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交通队伍和行业文明建设。一是继续解放思想。以宽阔的视野观察和判断形势,跳出行业看行业,敢于承认差距和不足,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敢干事、会干事、真干事。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谋划交通运输发展,用新理念、新举措推进交通运输工作,使各项工作都有新成效,各个方面都有新突破。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选拔和使用人才,最大程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一经部署,就要落实责任,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督促,实行绩效考核。要按照建设服务型行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交通文化建设,发挥交通报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弘扬交通运输发展主旋律。加强政行风建设,着重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纠风工作不力,民主评议中排在末位的,在交通建设目标责任制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显著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二、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结推广自由裁量权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4、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行政指导适用范围、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5、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落实对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3年6月起,到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启动实施阶段(6月底7月初)。
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网络,研究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具体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排查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本部门涉及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群众关注的行政执法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要积极创新规范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大力培育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建立并展示本单位的亮点特色。
2、监督检查阶段(7—8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组织开展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集中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听取行政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全面检查系统内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举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深化规范执法专项行动。
3、总结提升阶段(9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对各执法单位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执法单位汇报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亮点特色工作培育情况以及本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同时汇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4、迎检巩固阶段(10—12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牵头总结系统内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接受省、市、县综合检查考核。
各执法单位针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网络。各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的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责任科室科长为联络人。
2、科学组织实施。坚持正面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坚持监察、法制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法人代表负责制的两个责任主体,通过坚持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督促企业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二)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自用车辆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二是深入开展矿山提升系统和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强化尾矿库安全监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章违规开采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三是重点抓好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化工企业的危化品登记及复核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及换证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管。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四是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实行“零报告”和“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五是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六是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实建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区、公路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切实加强对农村建设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和建房安全监管。七是继续抓好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食品生产、中小学校、成品油库和加油站、民爆物品、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形成县、乡(镇)、村(社)、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控网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内容,抓好抓实隐患的整改工作;在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推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抓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以“安全发展、平安××”为主题,立足基层,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逐步建立和完善县、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企业应急自救能力。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