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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四级责任控制体系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下发安全总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就是在各生产单位设立专职安全总监,由精通安全生产业务、具备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总监在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第三条 公司机关本级设置专职安全总监一名,同总经理助理级别待遇执行(其相应管理办法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和考核);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总监1-2人(具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为项目副职领导,项目班子成员。
第二章 职责与权力
第四条 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项目安全总监在上级主管领导和公司安质环保部的指导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本单位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组织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持制定修改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安排、检查、指导、考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监督执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认可。
5、负责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通报会、分析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审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生产情况报告;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按时间独立书面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馈安全监察情况,如有重大信息及时汇报。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7、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督促进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等符合要求,进行审核、督促有关部门建立设备档案,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督促本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等安全。
第五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的权力。项目部安全总监在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
1、全面监督项目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加项目领导班子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要求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在决策环节中的贯彻落实。
2、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部位、设备、设施和作业;对项目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重大事项、对不按有关安全方案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
具有督促整改的权力、越级上报的权力和下令停工的权力,对于拒不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施工队的验工计价有否决权。
3、对预算范围内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具有审核支配权、监督权,对工程安全性、安全投入的部分有计价签字和审批权。
4、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其所管理的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安全部门及相关安全员、领工员)、队、班组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岗位调整;对安全违规违章事件或人员进行处理;对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否决权。涉及项目部或其班子成员时,具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第三章 安全总监任职条件
第六条 安全总监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符合任用标准,同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至少在一个以上(含一个)项目主管(或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或与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相关)的工作,业绩突出;
3、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政策知识水平。
5、通过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第四章 项目安全总监的管理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其交纳金额和奖罚办法按项目副职相应条款。
第八条 实行项目安全总监制度,是为了进一步监督项目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替代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的管理、考核、任免等程序、方式和途径上,与其所在项目的项目领导班子一同对待。
第十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要正确使用权力、履行职责,要正确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履行其安全生产监督权力时,直接对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在其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力;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应做出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对项目部安全总监进行全面的履职考核和评价,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项目部安全总监开展工作。对无所作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对违规操作、滥用权力或工作失职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安全总监应当固定设置,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也不得指派其兼任其他职务影响安全总监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五章 附 则
2018年的夏天,我非常荣幸地加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广大基层建设者中的一员。下班组结束后,我正式被公司分配为安全员一职。虽然在学校的时候早已对项目部和工地生活充满敬畏和期待,但是当我怀着一颗忐忑的心来到项目上时,发现还是跟预想中有些不同,本以为严肃的项目班子私下里也是风趣幽默,项目部三十号人,仿佛是个热闹的大家庭,大家相互扶持、学习成长,就在这样轻松愉快的氛围里我开始了我的安全员生涯。
虽然我是安全专业的学生,但是一开始我还是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概念非常模糊,一切都是未知的“伪安全员”。在学校里学习时听到的最多的就是“安全为主”“安全先行”“安全责任重于天”之类的话,但是在没做这一行之前,感觉这些话好真实却又好遥远,就像海市蜃楼,看的到却摸不着。反观现在的我,目前我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现场安全,来了项目8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安全”这个词并不是空喊口号,而是真真实实存在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状态。那么,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安全员,我想说说我的想法:
自我学习
初来工地的时候,面对细节处的安全隐患,我是发现不了的,于是项目上的前辈们便带着我看规范,同时去现场对照实际情况挨个说明。在这样的过程中,我才慢慢了解到“看似平和的施工场地实际处处充满安全隐患”,许多工友容易忽视大意的小细节往往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安全管理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职业,需要我们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不过硬,知识不够广泛和全面是没办法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的。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地加强各类安全学习和培训来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文化和技术水平,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还要熟悉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要会检查和排除隐患,要懂得如何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
自觉转变为“我要安全”,从根本上根治住习惯性违章行为。“要我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单凭个人努力是做不好的。我们日常进行的安全宣传教育,主要目的是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管理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只有工友们从内心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时,安全教育才是真真正正扎根进了大家心里,才能形成互帮互助,共同参与做好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我认为安全教育绝不可为了追求数量而放弃质量,工人入场需要先做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搞形式上的安全,追求内容上的真实。在跟现场工人沟通交流时,要讲究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工人的思想真正从
加强检查
海因里希法则说明: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非常可能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这正是要求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坐在办公室里纸上谈兵,是做不出安全业绩来的,坚持深入班组、参加每次作业的班前早会、对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提出正确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操作现象,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且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深入现场,真正做到管理和监督同时到位,无法处理的能够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到防微杜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第一
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心很关键,麻痹、侥幸心理是万万要不得的。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为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尽职尽责,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好。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管模式;施工单位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质量与安全问题作为建设工程的关键所在也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福建省也建立了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模式。将围绕省厅中心工作,以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三年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创新监管思路,完善“三网系统”和诚信约束机制,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和监管力度,开展量化考核和差异化层级指导,落实“双随机”监督机制和监督工作标准,加强动态监管和监管执法,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高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从而推动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模式。
1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
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施工单位作为一个中心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就从施工单位角度出发探讨施工方是如何通过自身监管把控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的。施工单位在实体质量安全的监控、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一般施工单位选取的违规记分对象是直接从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和总监。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可知,违规记分运作途径由监管人员编制《违规事实确认单》,主要是记录一些项目经理、总监自身没有按规定到岗履职,或者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作为或乱作为以及相关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职责的情况,然后经过相关人签字确认,通知责任人,接收登记。如果责任人有异议,可3天内提出申诉。以上的违规记分处理是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
2施工单位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举措
本文以上所说的违规记分制就属于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所采取的一项举措。记分制是按不合格工程项目进行累计相加,当达到一定累计值时就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还会采取行政处罚,从而更好的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除了记分制和行政处罚这两项强硬的措施,施工单位还应该从自身出发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本文结合福建省《2016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报告,根据该报告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施工单位就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应该采取的一些举措。
2.1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四化”
所谓“四化”即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福建省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双随机”监督机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个施工单位不仅要积极配合,同时也要求施工单位对各个过程都要严格实施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紧紧结合违规记分的相关规则,努力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监管模式,以信息化建设助推监管效能,施工单位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推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规范动态监管与信用评价行为使所有的监管都公开化。
2.2加强施工单位自身监管的建设
加强施工单位自身监管建设,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要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建立了规范高效的工程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从而使监督有效性和威慑力得到提高;二是要实行差别化监督,监督针对性得到增强,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对于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除此以外针对监督过程实施差别化监督,突出对质量安全重要因素、关键环节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运用较多部位的监管;三是对责任人员到岗履职进行监管,能促进人员到位率提高,履职认真率改善;四是违规记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单个季度内记分累计值达50分的项目责任人,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分批组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监理部总监和总监代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教育培训后不减记责任人周期记分值;责任单位年度周期记分值达30分及其以上的,省质安总站应分批组织责任单位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及其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所属工程项目历任责任人周期记分值累计达100分及以上的,项目监管部门应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约谈责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当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到场的,应做出书面说明并委托单位分管质量安全的公司领导接受约谈;项目责任人周期记分值累计达150分及以上,涉及违法立案查处的,应予以从重处理。
2.3施工单位要落实通报和公示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要求施工单位做到赏罚分明,赏是指对于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从而推动整体施工单位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推广和应用,对于工程质量类奖项、安全文明施工类奖项、科技进步类奖项、通报表扬的相关人员要加以褒扬;罚是指对于个别部门检测结论失实、工作上存在严重偏差,工程使用不合格的钢筋和水泥,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检验不合格相关人员要严厉批评,必要时立案查处。
2.4施工单位要落实监管的具体措施
强化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将提出的所有具体的措施落实到实际建设工程中,贯彻落实动态监管办法和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和“项目监管系统”的统计数据对未履行监管责任的机构以及个人作出严厉惩罚。还要落实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和黑名单限制性措施,施工单位只要落实这些制度和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自觉性、主动性,对项目部问责,对责任部门责任人问责,定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将问责落实到具体整改中,才能真正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3小结
在福建省建委以规范建筑业健康发展为契机的环境下,施工单位要正视服务主体和对象,积极探索并找到了解决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矛盾的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模式,施工单位实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模式的尝试实施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积极响应福建省建委的号召,实施违规记分和行政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以来,包括明确违规记分的对象、运作流程、记分内容,极大的提高了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认真程度;也实现了政府监督与施工管理互动的良好氛围,极大的降低了工程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这种动态监管模式对于福建省各个施工单位而言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施工单位自身也还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总结,努力创新监管模式,从而更加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
作者:林淑桢 单位: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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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项目: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监督对象: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以及在投资决策、资金管理、征迁安置、建设管理等环节涉及到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
二、监管原则
1.监督与协调相结合的原则。既加强监督,实现全过程跟踪和无缝隙监管,又重视协调,帮助建设单位破解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难题。各监管小组对于牵头工作,要责无旁贷地抓好落实;对业务部门职责内的工作,要做到推动不代替、统揽不包办、协调不越位,体现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
2.严格要求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区别对待。
三、监管的主要内容
1.对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及工程设计进行监督。主要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办理了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手续;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是否符合土地使用要求及城市规划,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2.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设备采购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招标是否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库中随机抽取;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应该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和串通投标、明招暗定等行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经过相关会议研究或专家审定;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是否经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投诉的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公平、公正。
3.对合同进行监督。监督合同的制定及履约情况,是否出现“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工期、质量及违约处罚约定情况;工程款支付和质保金约定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同步签订《廉政合同》。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合同。
4.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是否廉洁高效、认真履行职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重大问题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等;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有无擅自违法分包行为;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位,有无履行职责;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认真履职,监理日记内容是否与工程进度、日常监理、质量测试及安全问题相一致;大型机械到位情况;工期是否按序时进度进行,合同及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对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工程款是否打入中标企业基本账户,是否严格按项目的进度、合同的约定和我市政府性投资工程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准确、及时、清晰反映工程建设的财务状况,相关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工程竣工后,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全面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及时编制竣工结算、及时送审,有无擅自支付工程建设尾款等情况。
6.对勘察、设计、质检、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是否依法行使监理签字权,是否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单位是否切实执行试验标准,并按试验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是否更改试验数据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编造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出具试验(检测)报告;项目业主单位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
7.对建筑档案建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将项目的审批手续、设计、勘探、工程招标、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建立档案,质检、监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建好工程档案。
8.对其他需要的事项进行监督。
四、监督方式
1.听取工程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情况汇报;
2.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招投标等重要活动;
3.查阅、复制与监管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4.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5.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了解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6.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报送与监管事项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
7.受理、调查群众举报和投诉;
8.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信息,收集情况,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理决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五、监管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在工程建设期间,各监管小组要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督查3—4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填写好《市2012年重点工程监管登记表》,于每周重点工程投资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例会时书面报告当月监督情况,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责成建设单位迅速整改。
第二条对需进行在建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金额县城200万元以上、乡镇8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河堤、桥梁、道路、医院和学校等公共安全项目)实行指纹机日常考勤签到制度。
第三条在投标文件中要有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指纹)。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之前,在行政监察机关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建设单位核对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的身份后,现场提取他们的手印(或指纹)资料,并交由行业监管部门保管。
第四条实行日常考勤情况公示制。
须进行在建公示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一周内在施工工地树立公示牌,将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每日在岗情况、工作内容、上月现场工作时间及考核扣分情况进行公示。每日在岗情况、工作内容必须当天及时更新,上月现场工作时间及考核扣分情况必须每月更新一次。公示牌所公示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出勤考核情况由建设(业主)单位派驻工地的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分管该项目的领导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在施工阶段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在施工现场,不得请假,其余时间不在施工现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但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请假。“五大员”的请假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审批,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的请假须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业主单位审批。书面请假手续留存项目部备查的同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在监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例行检查时,项目部须当场出具请假条,否则不予认定为请假。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出现事先可预料情况可能导致停工的,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提出停工申请(需要明确停工具体时间),行业监管部门认定后可不记考勤;如出现无法预料、或不可抗因素导致停工的,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建设(业主)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作缺勤处理。
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至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施工、监理单位可向建设(业主)单位提出对部分管理人员暂停日常考勤的书面申请,建设(业主)单位报请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暂停日常考勤,同时向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七条建设工期在半年以内的项目,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变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与“五大员”、“监理人员”;工期在半年以上的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上述人员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由变更单位向建设(业主)单位申请,建设(业主)单位与相关监管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同意变更的报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办理变更手续后,报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同时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将变更情况在施工现场公布,抄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第八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满分为22分的扣分管理监督机制。
建设(业主)单位要对施工、监理人员的每日到岗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并建立台账。要委派专人负责指纹打卡机签到的日常管理和考勤。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均达到规定要求后当月记满勤、不扣分;在规定考勤时间内出现缺勤的,由建设(业主)单位在月底按缺勤天数最长的人员计算施工(监理)单位当月扣分情况,每缺勤一天扣0.5分。
行业监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不在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
行政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不在岗,每发现一次扣3分。
第九条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中实施扣分时,要以书面形式将扣分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抄送建设(业主)单位和行政监察机关(行业监管部门)。
第十条扣分情况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登记和汇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业主)单位在每月月末统计好当月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日常考勤扣分情况,及当月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所扣分情况,经建设(业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在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业主)单位要将整个工期的扣分汇总情况书面报告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十一条扣分值(累计扣分值,下同)达6分时,由建设(业主)单位向行业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行业监管部门在收到书面报告3天内向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下发《预警通知书》;扣分值达10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1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向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扣分值达16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3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等处理;扣分值达20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6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扣分值达22分后,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行业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在两年内取消其进入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资格,建设单位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将处理情况抄送行政监察机关,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应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在扣分值达到没收起始点之日起7个作日内未落实的,由行业监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未改正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可采取相应措施落实。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按扣分比例没收后,执收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收没收部分至初始金额。合同履约保证金执收单位因工作失职,致使应扣交、没收保证金而没有扣的,或应补收保证金没有按时补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施工(监理)合同没有明确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工程款或监理费的10%计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处理。
第十二条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的落实,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管理考勤。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应实行双公示制的建设项目的扣分管理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根据扣分情况及时对施工、监理单位采取监管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报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需实施双公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金额县城200万元以上、乡镇8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河堤、桥梁、道路、医院和学校等公共安全项目),要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竣工验收前)在工程主置设立永久性竣工后公示牌。未建立竣工后公示牌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满勤的施工单位按照《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及对施工、监理单位实行日常考勤扣分管理的相关内容要写进招标文件(承诺书)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和承诺。
第十六条建设(业主)单位没有执行双公示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在建公示、竣工后公示和在建过程中没有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日常考勤管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建设(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在建公示、竣工后公示,或者在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日常考勤管理过程中,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日常考勤扣分情况的、疏于管理的,由行业监管部门向建设(业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建设(业主)单位驻工地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责任;建设(业主)单位人员在日常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伙同或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篡改数据、欺上瞒下等行为的,将对相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建设(业主)单位执行双公示制管理和对施工、监理单位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进行监督,对应实行双公示制的建设项目的扣分管理情况不进行台账管理,或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问题不采取监管处理措施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与建设(业主)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对相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涉及公共安全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基层各单位:
在本质安全四大要素中,人是最为关键的核心要素。推行安全自主管理,创建安全诚信企业,是提升职工个体安全素质、打造本质安全职工的重要途径。为早日把徐矿建成为国内一流的本质安全型企业,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深化安全自主管理、推进安全诚信建设,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安全自主管理,推进安全诚信建设,对于提升人的本质安全程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日益提高,安全业绩不断取得历史性新突破,但是与本质安全目标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职工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在思想上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安全诚信观念不牢,安全作风不实、安全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人无信不存,企无信不兴。诚信,一直是维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是为人处事的根本准则;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信誉之源,是健康发展、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安全诚信既是对安全工作的承诺,也是对安全应尽的道德义务,是以个人信用对自身安全行为的约束。要把徐矿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本质安全型企业,必须大力推行安全自主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诚信建设。
安全自主管理,就是通过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和保证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单位和广大职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目标的自觉性、主动性,在重视他律的同时,更加重视自律,更加注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从而实现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形势稳定发展,更好更快地实现本质安全目标。
安全诚信,是从道德范畴把诚信融入到安全工作中去,通过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和奖惩机制,引导职工对待安全工作的态度和行为向良性方向发展,促使职工在趋利避害的选择中不断提升安全道德水准,做到安全言行一致。具体来说,诚,就是要求贯彻国家安全政策法规、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指令要诚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忠实,做到精准执行、不搞变通;履行安全职责要忠诚,做到尽心尽力、不推诿扯皮;在安全工作上要正派正直,处事公正坦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信,就是要求在安全工作中,遵守誓约和诺言,做到守信不失信;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做到诺信不失信;珍惜安全信誉,表里如一,做到有信不失信;自觉学习安全技能,做到自信不失信。安全诚信的核心是责任意识,即要求所有职工都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企业负责,而不逃避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推行安全自主管理,加强安全诚信建设,既是提升人的本质安全程度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举措,也是创建本安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快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步伐,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深化安全自主管理、推进安全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人的本质安全程度为根本,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大力推行安全自主管理,全面加强安全诚信建设,引领广大职工追求自主保安、做到“我要安全”,讲安全诚信、提升安全道德,争创安全工作业绩好、社会安全信誉高的国内一流本质安全型企业。
工作目标:一是安全方针落实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得到精准执行。各级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广大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得到严格落实。二是安全工作业绩好。企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工伤率、职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率逐年下降,本质安全程度不断取得新的提高。三是社会安全信誉高。企业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安全信誉,具有良好的安全信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行安全自主管理
安全自主管理,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以生产矿井(厂处)、区队(车间)、班组为单元分级进行,在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上一级不干涉下一级的工作流程,使其自主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到位。第二个层次,以职工个体为单元进行,要求广大职工按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的要求,自觉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对不安全问题做到班前预想、班中控制和班后总结,职工之间互相监督、互相防护,做到安全自律。
(一)以区队和班组为重点,深化安全自主管理
安全自主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基层区队和班组。以有利于规范职工岗位行为、有利于控制各类事故、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有利于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为标准,鼓励基层区队在不安全行为治理、质量标准化建设、本质安全实用技术等方面积极创新安全管理。
1、逐级创造安全自主管理条件。从集团公司到基层单位,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组织中,要减少召开大型会议的次数。在今后每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便于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集团公司除召开安全专业会议外,其他专业会议一律停止召开;除元月份外,基层单位在其他月份也要设立1~2个“无会周”。各类安全活动要围绕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展开,减少与安全生产关联度不大的活动。减少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各类安全检查,均由集团公司或矿井两级安监部门统一布置,统一安排,让基层区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思考、安排和落实安全工作。
2、深化“三基”建设。按照安全、高效、实用的原则,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追求内在过硬的工程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生产现场安全可靠程度。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要严格标准,减少大规模检查,减少检查频率,减少与质量标准化建设无关的挂钩考核,真实反映现场动态达标水平。加强班组管理,推行师徒合同、安全对子、安全伙伴、安全联保等群众性的安全互保活动。
3、鼓励创建无“三违”区队、班组。加大“三违”治理正向激励力度,积极开展无“三违”区队、班组创建活动。明确政策,对无“三违”区队、无“三违”班组,适当上浮安全结构工资和季度效益奖,调动基层区队和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
为促进基层区队(班组)作好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
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1、推行安全监理制度。由安全监理人员对安全工作实行动态监理。工程施工前审查安全资质、规程措施和开工条件;施工中监督每一个工序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并签字确认;施工后检验施工质量,对现场出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施工过程安全。
2、推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在生产矿井、厂处全面推行生产、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鼓励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年薪中安全收入所占比例,加大考核力度,真正做到安全好则收入高。
(二)引导职工开展安全自主管理,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职工是实施安全自主管理的主体。职工素质和操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自主管理的效果。只有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操作行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各项规程措施和岗位职责落实到位,确保自主管理实际成效。
1、推行职工安全自我评价。引导职工进行安全自我教育、自我预防、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在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逐步全面推行职工安全自我评价。加强职工安全信息化管理,要求职工进行班前安全预想、班中控制、班后评价,做到每天一评价,每周一检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每季一表彰。
2、持续深入开展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继续大力推行班前十分钟、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课、“手指口述”操作、准军事化管理、必知必会安全知识学习、警示教育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职工真学真用,提升职工岗位操作规范化水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力。
为促进职工个人做好安全自主管理,必须加强外部监管:
1、加强职工不安全行为治理。认真执行《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严格查处各类不安全行为。对低风险和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人进行帮助教育、扣分罚款,鼓励区队、班组开展自查自纠。对具有中等以上风险的不安全行为,要严格过“八关”程序,如职工家在外地,亲属签字关可以通过电话帮教方式进行。对特别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要公开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2、深入开展管理干部安全不履职行为治理。认真执行《关于管理人员安全不履职行为标准》,每半年对基层单位副总以上的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进行一次检查,履职情况直接与安全风险收入挂钩。基层各单位每月要对副总以下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考核结果与月度安全工资挂钩。对严重不履职或月度内两次安全不履职的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的领导干部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组织停班学习,其他人员由单位组织停班学习过“八关”。
3、明确招工、管理干部任用安全素质标准,严把准入关。各单位招收派遣工,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并提前将有关情况告知集团公司教培部、安监部、生产部。新招职工上岗前,职教培训部门要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经安监部门签字认可,并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各工种职工调换新的岗位,必须进行转岗培训,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不得上岗。提拔任用班长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用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否则不得任用。认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基层单位每年要举行一次安全技术比武活动,集团公司每两年举办一次技能竞赛活动。
四、全面推进安全诚信建设,着力提升职工安全道德水准,引导职工切实加强安全自律
创建安全诚信企业,每一个单位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外运销售,每一个部门从方案的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都要讲安全诚信,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有所遗漏。当安全诚信职工,每一名职工都有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对待安全工作,广大职工要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坚决摒弃说一套做一套、不求实不落实、工作浮躁的不实作风。具体要开展好以下活动:
1、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承诺活动,引领全员牢固树立安全诚信观念。要建立个人对班组、班组对区队、区队对矿井、矿井对集团公司的层层安全承诺机制。各生产矿井每月要举行一次集体安全宣誓活动,从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承诺“安全从我做起,安全从我抓起,安全向我看齐”。安全承诺书要分层公示,让“我的安全承诺我履行,我的安全誓言我遵守,我的安全行为我负责”成为基层区队和广大职工的响亮口号,让安全诚信成为共识,我要安全成为自觉行动。地面生产厂处、医院、公司、中介机构以及机关部室,要结合业务实际、部门工作,开展相应的安全承诺。
2、建立安全诚信考评机制。要建立完善安全诚信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和诚信度等级划分,对区队、班组和职工个人安全诚信度进行等级评定。对基层区队、班组的安全诚信考核,要突出安全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安全行为治理、隐患排查整改、事故上报等重点,按照矿井、区队、班组逐级对下考核方式进行。对职工个人的安全诚信考核,要突出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技能、岗位规范等重点,确定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以基层区队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各类考核,都要建立完整的档案。其中,职工个人诚信档案,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每月安全诚信得分,每人一档。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诚信
信息管理,及时把区队、职工安全诚信考核结果录入电子档案。依据考评结果,对安全诚信度较高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使守信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不讲安全诚信、失信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提高其失信成本,切实提高广大职工诚信作业、争做诚信人的积极性。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区队、班组和职工,要进行跟踪监管,促其整改。
3、鼓励申报安全质量免检单位。对提交质量标准化免检报告并经集团公司同意的单位,除集团公司每月调度值班检查1~2次或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控制重点进行跟踪督察外,不再组织其他检查。季度内,集团公司根据申报单位的要求,对免检单位的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一次技术分析,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或安全关键。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对免检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评估检查。安全质量免检期间,根据工作绩效,集团公司对基层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或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基层单位也要鼓励基层区队开展质量免检申报工作。
4、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每年年初,从基层区队班组长到单位主要领导,要层层与上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职责,并将责任状落实情况与收入挂钩考核。
5、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每年年初,上至集团公司领导下至一般职工,都要根据岗位、工种、工作性质及与安全生产的关联程度,确定抵押标准,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增强全员安全风险意识。生产矿井要提高基层区队管理干部、瓦斯员和班组长岗位安全风险收入的比重,提高重点和要害岗位干部职工安全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6、推行安全监察区域包保制度。将监察区域的安全状况、质量达标、隐患排查、“三违”治理与包保安监人员的收入直接挂钩。全面推行安全督察大队检查模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7、严格事故报告制度。集团公司本部单位如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以及二级和二级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部汇报。异地矿井(公司)、煤炭生产建设项目部除按本部矿井要求汇报各类工伤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外,当发生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时,还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如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可在月底一并汇报。
8、加强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教育和培训机制,塑造安全诚信理念,引导职工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上信下诚”为核心理念,丰富安全诚信文化内涵,采取意识灌输、技能培育、系统教育、层次培训等手段,强化渗透,用强大的文化影响力激励和引领职工规范个人安全行为。在安全诚信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力求安全文化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形象性,以便职工学习、理解和记忆,真正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源和应急管理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六项制度”,即: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隐患定期抽查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使基层区队、班组及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危险源如何辨识,隐患如何排查、消除和报告,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2、落实隐患排查责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层层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把治理大隐患、抓大系统、防大事故作为控制重点,每月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对采掘、机运、通防、基建、非煤等专业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闭合管理;对较大隐患采取可靠的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对危及人身、矿井安全的重大隐患实施停产、停业整顿,集团公司安监部、生产部挂牌督办。坚持班组班前查、区队每日查、部门每周查、专业每旬查的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空挡,问题处理不留死角,排查整改率达100%。对因排查不细致使事故隐患漏查或者虽已排查但没有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而造成事故的,或者未按治理标准和时限进行整改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加大重大隐患治理力度。坚持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抓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严防瓦斯、火灾、顶板、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发生。每年要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国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投入的实际效果,提高矿井防灾抗灾水平。
现将效能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各部门效能监察自查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相关领导按照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技术室、质检室、实验室、机材室、测量组、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项目领导班子及各个部门负责人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以下为领导及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
1、项目经理:在这个项目开工至今一直对公司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工程项目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负责向项目部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贯彻执行分公司的管理方针,确保了项目部目标、指标的制定;核准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力资源,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项目部的内外接口工作,保证了项目对外关系的紧密联系。
2、项目总工:分管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质检和试验等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室、质检部及试验室的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在开工初期进行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分管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至今项目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组织精心编制《**大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
3、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了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了工程机械设备、设施的使用,控制了施工用电;分管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审查合格供方,控制了项目材料成本;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的建设上一直按照施工规范严格施工,施工队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现场桥涵结构物合格率100%。
4、技术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精心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技术交底报告;负责施工图的复核审查、发送、保管和整理,组织技术交底会议;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辅助设施等的设计;撰写各类工程技术报告,参加工程验收和技术鉴定会议;负责项目变更意向申报工作;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建立收集本地区天气、水文情况和相关气象资料,并进行整理与归档;组织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及时的完成了项目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合约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了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和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控制;及时的收集顾客意见,并与顾客沟通,使合同能够及时签订,材料进场时间及时、不拖延;负责HCS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好本部门记录管理。
6、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了本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实施;归口管理整合型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工作;组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化工作,并参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组织编制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并对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监视测量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绩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
7、质检部:开工至今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法规结合项目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全面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配合上级主管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并跟踪处理有关质量问题,及时完成检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建立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实行工地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加强内业资料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自检、评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定期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评定情况,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对工程质量的客观评定;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和状态的标识,负责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
8、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的调配;配合分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岗位能力的识别工作;对项目部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控制;配合公司/分公司做好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人员职业病的体检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项目部汽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负责项目部的综合治安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归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9、试验室:负责校准、检测试验仪器;抽检或检验原材料、半成品和构件;负责试验记录的控制及分析统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分析试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统计技术,不断提高检测和实验水平。负责试验设备的管理;负责试验方面的内外接口与协调。
10、机材室: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建立本项目设备台帐、填报机械使用报表、动态表、保养计划表。
11、测量组:负责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对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保养;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12、安全部: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负责职业康健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安全管理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做好用工管理
有鉴于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对现场施工人员中的并非公司内部员工的人员,数量大,来源复杂,且出现工伤等劳动风险的几率较大,必须特别审慎对待,在与分包单位签署施工合同时一一做相应的协议予以明确,防范非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大量的施工劳动力,项目部尽量通过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者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接受分公司对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的监督。
对于本公司的办公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区分其不同性质: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的形式。对于保洁、保安等辅岗位人员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属项目施工管理、试验、测量、材料仓管、财务、司机、档案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对于拒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不与录用。此外,对于愿意长期在企业发展,也属于企业需要长期留任的其他人才,企业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以选择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证基本发展。
不管是本公司职工还是临时用工,项目部通过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制定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抓好项目材料管理
本项目的工程材料管理人员都是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项目所购买的材料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优质优廉的。
项目部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工程管理人员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行为,一律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项目财务管理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施工队工程款、材料费、临时设施费、及项目管理费用。
施工队工程款每个月由合约部按时并经双方签认后进行结算,并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
进行材料费包括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
1、外购材料费。各种材料的购买均应先做好采购计划,做出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对于工程建设材料的购买,均应与厂家订立合同后购买,购买时填写材料资金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公司审批后发货。
2、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工程部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工资、效益工资、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项目补贴按公司规定的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项目经理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项目经理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公司核批,方可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相关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并在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体现。
4、临时办公住所费。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
5、通讯费用。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对外对外交流所发生的通信费用(手机、固话、上网费用),由各项目经理核批后,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部门人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批后,以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种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六、制度管理
项目部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五统一”管理。并使管理体系有效的运作,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通过落实管理机构的职责,达到机构落实、职责分明、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的管理格局,使项目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项目部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开工至今,项目部所有员工都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制度的情况。
七、总结
**项目是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艰巨,因此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显得尤其关键,这次的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一定能使新中三标项目的效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和提高。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二)
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财政局党组和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XX县财政中心工作,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2、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完成了县政府及局领导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了县财政安排春节期间维稳解困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对检查出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终端项目监管等建议。二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情况调查。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写出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得到县领导的肯定。三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乡镇七站八所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的调查,摸清掌握了乡镇七站八所财务收支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剖析了站所工作运行资金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组织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是认真组织进行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行为,提升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组织财政各业务部门开展了分管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促进了财政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使财政管理绩效得到了较大提高。三是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财政监督检查股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
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工作效能逐年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领导的要求,对比服务对象的要求,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指导作用仍需加强;二是程序文书和处理处罚尺度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共享还有待提高;四是促进财政各业务股室监督职能发挥还有空间;五是财政监督公示公告面不够。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更好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大力抓好监督力量整合,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积极探索,勤奋工作,不断推财政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和财政局党组的要求,在干部作风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局机关“三个三”的规定,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三个用心”,即用心履职、用心办事、用心待人;二是“三个增强”,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三是“三个完善”,即完善学习制度、完善督办制度、完善考评制度。从建立股室岗位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言行入手,努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大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自身建设,维护和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1、强化干部作风。以教育为手段,用制度促管理,对部分同志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敷衍马虎、得过且过,心气浮燥、不思进取的现象,狠抓思想教育,明确目标要求,严格制度管人,加强督促管理,努力使干部在思想上有触动,在态度上有转变,在行动上有改进。
2、规范监督行为。以规范化、程序化监督为形式,用科学、民主、依法监督上水平,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对要求不严、把关不紧、原则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认真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规则程序,加大约束控制,严格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主动服务,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维护好县域经济秩序。
3、提升工作效能。以工作效能为目标,用工作责任提效能,对于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岗位问责考核制度,在财政监督质量考核上,以每个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财政监督检查组组长,每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的规定。突出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提升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
4、拓宽监督范围。为使财政监督运行更高效、措施更有力,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由以往只重阶段性、集中性、突击性的检查,转变为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全过程同步监督检查。二是由以往只重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检查,转变为对预算编制、执行、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控。三是实施合力监督。建立财监局和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监督机制,同时协调好与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关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由以往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只重经济处罚,转变为处罚整改并重,突出财政监督长期效应,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5、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效能提高的保证。为此,我们将狠抓了财政监督机度建设: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XX县财政局关于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工作实施办法》、《XX县财政监督检查岗位职责》、《XX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问责考核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纪律》等办法和制度。二是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制定《XX县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四个方面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和规范。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三)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和杜绝清欠并重,强调政府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交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认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统拖欠公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量和原因,经过积极协调和多方争取,至20**年春节前,共清偿兑现公路工程款2766.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355.96万元。
通过清欠工作,我们认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中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的改革,在体制机制的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特别是针对拖欠问题,研究建立科学的交通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
四、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法》反映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等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交通上的行政许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部门确定的时间表,我们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三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整个清理过程中,都按时、按量和按质填报好各类表格,报市法制局审核。经过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类行政主体,市运政处、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规授权的二类行政主体。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三十五项(市交通局六项、市运政处二十二项、市地方海事局七项)。
五、结合制度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对策 文章编号:2095―4085(2017)04―0177―02
建筑工程,需要具备所谓的结构性能,包含稳定性、强度、刚度、地基基础的牢固等等,同时满足使用的功能。耐久性方面,建筑工程需要满足使用年限要求,这样就必须保证质量,只有质量得到保障,才能满足使用年限,不然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质量事故,这些都是惨痛的教训,所以我们要切实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生产出合格产品,保证在使用年限内,不出现安全事故。
1建筑工程存在诸多问题
在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质量方面的问题,在这里一一说明。其一,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之一就是材料的质量保证。建筑工程受材料的影响较大。对于材料需要建立专门的材料检测制度。对于主材钢筋混凝土,需要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比如钢筋,在进场时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使用过程中要抽检,必须服从严格的检测制度,对于混凝土,原材料的检测更为重要。同时对拌制而成的混凝土需要每盘留取试样,现场同步养护。建立严格的混凝土强度检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混凝土不出现质量问题。在主材之外,还有其他材料的质量,比如预应力用的波纹管、钢筋连接套筒等,这些都需要进行检测,凡是参与主体工程的材料都要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施工材料的安全性;其二,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意识薄弱。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恶性的市场竞争,同时业主的压缩工期,导致人们的质量控制意识越来越差,人们只为追求利润,只为追求进度,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质量,忘记了质量才是施工企业的根本,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则会失去建筑市场。凤凰桥的垮塌导致湖南路桥企业跌入深谷,基本无法接到建筑工程;其三,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及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一重大漏洞,就是工程质量责任制,虽然国家法律已经有施工质量终身责任制,但是那仅仅只是对于领导班子和负主要工程职责的人员,而对于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没有约束。那么作为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就要完善这个方面,建立责任制,也就是负责制。对于分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需要自始至终负责,不因为个人的离开,而不存在责任,这种做法需要制止。分项、单项工程也要责任制,需要自始至终负责任,出现问题,绝不姑息;其四,质量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现场质量管理也是一个关键环节,这一环节保证了质量管理的实现。在现场我们配备了多位质量管理人员,那么这些质量管理人员就要发挥作用,为建成高质量的产品发挥自己的职能;其五,监理人员的不履职。在建筑工程施工^程中,监理人员职责是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严禁出现不合格的产品。监理人员是全过程参与者,对于监理内容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但是现实中,一部分监理人员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存在,导致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作为施工企业,需要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那么就需要认识到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然后对症下药,制定质量管控措施。首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要在全公司上下贯穿一种思想,那就是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只有赢得质量才能赢得市场,才能获得有效利润,才能获得企业形象,所以企业自身要树立质量管理意识,质量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在提升人们的质量意识方面,需要建立质量终身责任制,正如上面所提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也要负质量责任,而不是离开单位就可以不负质量责任了。所以在全公司宣传这种质量管理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使全体员工在根本上重视质量管理;其二,现场质量管理。现场质量管理是多方面的,包含物资试验部门对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材料,建立材料检测制度,对于主材钢筋混凝土,建立检测制度,进场时检测、使用过程检测,检测频率要作为一项制度落实下来。对于材料的过程管理,比如混凝土需要时时刻刻加强质量管理,每一环节都需要控制,因此建立材料检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对于工序的质量控制。对于工序质量,项目部需要制定专门的自检制度,施工管理人员在这时要发挥自己巨大的作用,认真检测工序质量,同时做好奖罚机制。对于现场管理工作突出者予以表彰,对于者,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所以现场质量管理尤为重要,是实现高质量产品的关键。对于监理人员,要增加作为监理人员的正义感,合法监督,对于不合格工序坚决予以返工,及时上报业主政府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