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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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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

第1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建筑业在获得了极好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不得不正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诸多问题,城市的快速发展促使对建筑业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工艺新技术的引入所带来的质量使用问题,以及广大群众对于房屋的要求也不再停留在已往的水平,这就要求建筑行业要重视起建筑的质量问题。传统的监督工作难以使应快所发展的形势和复杂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新的监督制度,提高对人员素质的培养,运用信息技术的产物,转变思想改革对于建筑的质量监督。

一、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施工工期过长

由于施工工期比较长这个特点,造成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出生,由于时间性较长,采用的材料批次就不尽相同,并且施工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使得工程出现的问题不再那么简单,并且可能出现反复发生的状况,而且解决较棘手。

由于受到建筑所在的地方气候,使用材料,施工设计,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时管理等环节的影响,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这些影响使得问题的判断难度提高,而且处理和解决的办法也变得更加复杂。较轻的质量问题会给工期的时间和资金的消耗带来影响,而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则会造成建筑的使用年限缩短并且危及住户的生命安全。

(二)市场不规范

由于市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一些缩短工期,偷工减料,监管不严,粗制滥造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市场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制度不全面,且招标方和竞标方地位差异以及监管不严等造成的。

(三)诚信体系缺乏发展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离不开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诚信体系的发展还没有适应目前市场的需要。对于那些质量有问题,诚信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应该给予通告批评和停业整顿,诚信体系没有被政府足够重视,执行和实行过程中也过去松散,应加强诚信体系的建立,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

二、加强质量监督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的相关制度

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要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备案,完善和建立良好和全面的投诉和处理机制以应对出现的问题。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竣工验收过程的把关工作,防止不合格的建筑进入市场,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建立企业的诚信信誉,促进企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的建立。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会导致业主的投诉增多,因此要做好良好的投诉处理工作,保证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制定好相关的处理方案,面对问题时有专人去处理,有专门的措施来应对。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保证前期对于建筑材料的选择,材料是一切的基础,材料选购时出现偷工减料将整体的降低建筑质量和使用时间,做好对材料的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点。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材料选择制度,保证材料通过国家的标准和要求,才能用于建筑的施工。

(二)规范各方职责

在工程开工时期,就要明确规范好各方的职责,确保在出现问题时,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其负责。开展相关会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职能,以及施工目标等。监督人员也要加强自己身素质修养的培养,学习监督制度中的条文,保证对各个部门的监督工作有效进行和执行。

(三)合理利用相关技术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计算机的使用领域逐渐广泛,同样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可以利用计算机来管理,从技术层面上促进质量管理的转型。使用计算机对质量信息进行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按照质量监督的参数标准严格把关。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的实时以及对工程工作的动态进行实时控制,促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快速发展。在进行工程质量测试时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工程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根据设计规划和建设程序,要先经由质量检测部门对质量安全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和审批,以此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

(四)加强政府转变观念

政府应转变管理理念,应用激励制度,奖优罚劣,对质量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和相应的扶持,对那些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和管理上出现问题的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并加强监督,帮助他们能够走上正轨。由于我国相关法令的出台,我国的建筑质量管理以由接受工程委托监督的相关单位变成政府机关监督,因此监督上的观念也要随之改变,对工程的监督从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变为对施工中主要负责的各方质量的监督,并且实施抽样调查工程质量的监督方式。

结束语

建筑业的发展和壮大,要求政府和建筑企业做好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降低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隐患,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到损失,保证建筑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收到各方的重视,因此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及时地反应出现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予以解决,保证损失降低到最小并且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的诚信机制和相关政策,使质量监督有章可循。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将为我国建设工程带来长远和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刘丽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改进措施[J].建筑设计管理,2009(6).

第2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党的十六大报告把政府职能明确地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尤其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体现了党的宗旨,反映了时代特色和人民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和重点。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权力所扮演的角色和应有的作用,是行政管理的基本问题,是职权产生、机构设置和人员定额的主要依据,是政府管理活动的起点。职能定位正确与否,是政府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深化,日益科学。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采取了全能型的职能模式,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三者合一的角色,弱化了为社会和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生产者角色逐步转变,政企、政资逐步分开;事业单位的自日益受到重视和保护,政事逐步分开;社会自我管理和调节的作用得以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与中介组织迅速分开。只有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才能有力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政府职能转变是在国际经济政治一体化、国内市场经济推动下由政府主动进行的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破旧立新、逐步演变的过程。它首先是一场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的运动,实质上是一个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和改革的过程。加强制度建设就是要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加强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及其部门内部的议事、决策、执行规则等一系列规则体系的建设。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规则体系,具备较强的规则性、普遍的遵守性、持久的稳定性等刚性特点,是一种硬性的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制度建设首先将反映时代特征和历史任务的认识、理想和目标等观念成果转化为明晰可行的行为规则;其次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机制保证规则合法制定和顺利实施;最后通过激励、责任机制,使制度的遵守者受到尊重和鼓励,使制度的违背者承受不利后果,从而促使人们按照制度办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表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须臾离不开制度。政府及其部门部门在制度建设上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之下制定、完善具体的办事规范。“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办事规则”是实现服务型政府基本要求,是制度建设的基本方面。

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明确服务型政府所需要的制度建设理念。在制度建设中,首先要将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贯穿始终。行政管理所涉及的根本问题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行政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制度建设中,必须将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精神蕴含其中,通过一系列规则体系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其次,制度建设必须坚持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在法治国家,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评价标准,法律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最可靠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制度建设中坚持法律至上,必须保持各项规章制度不与法律法规抵触,并且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的科学论断,并态度明确、立场坚定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使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使法律手段成为执政行政的根本性手段”。在制度建设中坚持法律至上,就要做到政府及其部门以制度之严弥补法律法规之疏,以制度之细彰显地方与部门特色,以制度之准促法律法规在本地本部门的充分实现,使政府及其部门的全部行政行为有章可循,全部行政行为都依规则和程序进行。

再次,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高效便民、简化手续的程序优化理念。高效便民,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人力、最低的成本耗费,为公民和社会办尽可能多的事,为公民和社会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服务,从而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效能、落实执政为民的根本手段。在制度建设中,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廉政、高效的前提下,必须坚持优化简化程序的原则,实现制度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民接受行政管理的成本,最大限度地促进公民权益的彻底实现,提高行政效率和公民的满意度。

最后,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协调统一、操作性强的科学理念。制度建设的质量是制度生命力的根本,制度结构协调、操作性强是制度质量的重要标志。制度的协调统一表现在各项制度之间要界 限明确、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各项制度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前后左右不重复、不矛盾、不冲突,形成行政为民的合力。制度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建章立制中做到民主和科学相结合、总结借鉴和科学预见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客观条件与主管条件相结合、法律规定与政府日常工作相结合等,使制度规则既合法合理,又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政府服务职能的可实现性。

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措施,是政府履行服务职能的可靠保证。在制度建设理念指导下,政府及其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应当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尽快适应加快发展的新要求、和谐稳定的新挑战、改革攻坚的新任务、对外开放的新形势。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首先要继续解放思想。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体会议上全面深刻地论证了思想解放的哲学内涵,他指出,解放思想既是不断认识未知事物、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各种既有的已经不合时宜的认识中摆脱出来的过程。解放思想关键是要通过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创新,敢于突破思维定势,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使认识得到飞跃。继续解放思想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紧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是时代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回顾自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政府职能转变,到20__年党的十七大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其间我国政府共经历了四次大的行政机构改革和四个政府职能转变阶段。每个阶段的政府职能转变过程都是解放思想先行,都贯穿着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加快实现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特别要重视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制度建设。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四项政府职能进行。服务型政府要求其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在经济调节方面,通过制度建设完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分开,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制度建设赋予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自主地位和各种权利;在市场监管方面,制度建设要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政府实现“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提供制度保障;在社会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保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种权利的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协调、社会纠纷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各种机制和制度,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必须理顺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能和权限。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能划分是政府行政行为合法、合理、有序、高效的前提,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和权限制度化至关重要。行政职能和权限划分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实现又要维护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行政机关“三定”规定、政府内部权限冲突裁决机制。制度建设要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等问题,确保“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顺利实现和制度化。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强化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有公开透明看得见、人们行为合乎规范并保持连续性、行为结果可预测、排除外部干扰等特点,因此,行政程序的价值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被提升到很高的地位。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行政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决策过程中的随意、专断、不科学现象,必须建立行政决策公示制、专家论证制、合法性论证制、社情民意反映制、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体系,健全权责一致的决策体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行政执行行为具有复杂多样性,无论多么严密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法规都不可能对其一网尽揽,因此,行政执行的自由裁量权普遍存在,而行政自由裁量的空间较之司法自由裁量的空间既大又多,政府及其部门必须着力建设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才能确保行政执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决策的要求。行政程序设计是经过吸纳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计算各种成本,并根据社会发展规律理性创制的一种规则,它兼具效率、公平价值。依据行政程序办事,做到同类事务同等对待,既能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处理结果感到满意,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又能使行政效率得以提高和保持。因此,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行政程序方面的制度建设首当其冲。

第3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一、基本情况

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校党委就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根据省活动办要求,学校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瞄准问题,明晰了六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同时,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从8个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其中修订完善的制度13项,新建制度11项。主要涉及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决策、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加强校园稳定,规范运行质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系统办学,其州、县电大均隶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省电大进行教学指导。除省校(总部)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外,各州、县电大根据省活动办安排部署,均随各地进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因此,学校根据省活动办《通知》中有关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学校自身工作开展了认真自查。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从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师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节约、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我校按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在全校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整顿工作纪律等系列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督,严肃了工作纪律,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教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工作干劲。

二是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以规范会议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各类会议管理办法》,精简会议规模和数量、规范会议管理,精简全省性电大系统工作会议2个;以公文管理为切入点,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公文规范管理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材料的规定》,学校党政文件得到有效精简,今年校内全面启用了电子公文系统,发件印制数量大幅减少。

三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修订完善了《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校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提高部门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通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增强了内驱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同时,校组织人事处加大了工作时间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

四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学校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加强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2013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压缩15.85万元。同时,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等问题,校领导班子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新建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调研工作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探索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新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职责和运作范围,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修订《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为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存在不足和后续整改思路

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党支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重视不够,存在思想松懈的现象;二是个别整改任务没有完全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需要抓紧整改。

反对,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我校将按照省活动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进一步巩固在理论上、实践上已取得的成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我校后续整改工作思路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要求,以反对,正风肃纪为核心,以落实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逐项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电大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继续聚焦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师生。

第4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一、基本情况:

1. 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和行为管理,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效能意识,提高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改善了服务水平。从抽查的情况看,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办、站、所紧盯重点工作不放松,领导带头,全员努力奋战,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按序时顺利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计划生育、长浏高速征拆、新农村合作医疗、冬种油菜、党政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

2. 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各办、站、所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严肃责任追究,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如农业办在去向牌上填写了工作人员去向,方便了办事对象。从督查情况看,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的情况明显减少。

3. 机关环境进一步美化。各办、站、所都按要求对卫生责任区进行了打扫,改善了办公条件,美化了工作环境。办公室干净了,窗户明亮了,整体环境明显改善。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 工作松散的情况还存在。少数干部职工八点半还在食堂吃早餐,群众办事要等到八点半后才能找着人,少数机关干部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仍然存在;

2. 内部管理不严。部分办、站、所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的去向不明。

根据督查的情况,奖罚兑现如下:

1. 3人上班迟到。处理意见:各扣除奖金100元。

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各奖励100元。

三、工作建议

要着重增强三种意识:

1. 增强责任意识,从考勤制度入手,以克服该干干不好、会干不思干、能干不愿干的“懒”字为重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

2. 增强制度意识,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5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地方国库制度;探索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地方国库制度建设面临的压力分析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总行制度的重新整编及业务人员对地方国库制度和国库业务操作的熟悉程度越来越高,制度内容与制度执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对制度建设产生了需要继续完善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上位制度协调一致的压力。2011年底,总行对现行国库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先后颁布了多个基本规定、管理办法及指导意见。新制度根据当前的国库业务环境进行整编,在内容上有所修订,且更偏重原则性规范。为了切实执行总行国库制度,更好地履行国库职能,当前各地方国库制度必须随着总行基本制度的重编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与完善,使之与总行新国库制度保持一致,且内容更加明晰、更具操作性。

(二)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压力。目前,部分国库业务人员在部分业务处理中存在“习惯化”以及“表面形式化”的操作,制度执行力表现不高。首先,部分支库业务人员在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中习惯按照相关业务的旧制度规定来处理各类国库业务,致使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与当前适用的相关制度内容不一致。其次,在处理一些国库收、支、退等业务时,部分业务人员只满足于在纸制凭证上的鉴章,但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实际进行监督或执行内部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程序,未能实际履行国库职能和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只是在表面上执行了相关制度内容。

(三)业务制度内容规范到位的压力。当前制度对部分业务处理的规范内容只是做了“原则性”的阐述,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也重视不足,显现出规范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随着国库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制度的编写人员对新环境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在某些业务规范内容方面大多采取“原则性”或“方向性”的制度规范用语,对业务操作程序的规范阐述不是很到位,导致国库业务人员在实际的制度执行中容易产生误判。其次,由于对国库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部分国库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缺失,比如:“在退库业务中,发生退库的收入预算科目在收入报表中的本年累计余额不可以为负数”等风险点。

(四)部分旧业务的制度内容继续完善的压力。随着各种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前存在部分制度内容与业务不适应的情况,相关制度对业务处理行为规范作用不强。首先,在TCBS系统上线初期,为了确保国库业务人员从原有系统业务角色尽快向TCBS系统业务角色转变,在考虑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制度内容尽量避免对原有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产生太大的改变,少量业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规范依然保留原有做法。其次,TCBS系统的不断升级改变了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优化了国库业务环境,导致某些制度规范内容过时。

(五)新业务的制度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压力。随着TCBS系统运用的不断深入,各地国库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地方社会保险金纳入国库管理等多项国库创新业务,开创了地方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预算外收支管理的先例。但由于创新业务是在相关制度出台后开展的,相关国库预算外收支业务处理办法及管理制度只是另行出台并使用,未能在基本制度内容中得到反映。为保证制度内容的完整性,需对该部分业务制度内容进行整编。

二、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建议

为了满足新形势国库业务需要,解决全国各地分、支国库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国库职能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得到更好的履行,本文结合各地国库业务处理中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提出各地分、支国库机构应采取执行有效的方案加强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完善海南省地方国库制度体系内容、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实施效果等的建议。

(一)明确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地方国库制度应建成什么样的体系?制度内容应以什么尺度作为衡量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应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这些问题在确定制度建设意图过程中应加以明确。一般情况下,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应体现为制度的一致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等方面。

(二)健全地方国库制度的制定机制。国库制度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为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应在总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总结过去本地国库部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泛征求各地及各部门对制度建设的意见与需求,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并采取不同的优化方案,不断完善国库制度内容,据此形成一个相对健全的地方制度制定机制。

1、学习与研究总行新制度。地方国库制度内容必须与总行上位制度保持一致。在国库制度建设前,地方国库应对总行基本制度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掌握总行基本制度内容的变化情况,了解变化内容对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总行的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国库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总行各基本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制度条款,并将相关内容细化成地方制度实施细则与操作规范。

2、总结旧制度建设的问题。制度建设不是从开始就十全十美的,建设情况需要在实际业务中不断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制度执行后,“制度内容不到位,无法执行”、“制度内容不符合业务规范”、“制度内容与上位制度相冲”以及其他在制度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为了促使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需要对过去制定的制度内容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制度内容不断优化,对制度执行不断加强。

3、广泛征求意见。国库制度是各级国库部门业务行为的规范依据,对国库履行监督职能行为、业务回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行为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对账行为都会产生规范作用,从而也会对财税等相关外部单位产生影响。然而,基于不同的现实需要,各级国库部门和各外部单位对某些国库业务可能会存在不同需求。为强化国库制度的执行力,在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前,应事先征求各支库及各外部单位的意见,在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各支库或相关业务外部单位对国库业务的现实需求。

4、拟订方案,完善制度。首先,将总行基本制度的每个条款进行细化并汇总,编制每个总行基本制度的地方实施细则;其次,将各地方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内容按国库业务种类进行归类与划分,使规范每种业务操作的实施细则能按每种国库业务处理的过程进行整编并按顺序排列,汇编成地方国库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

(三)完善地方国库制度的内容框架。对于每种国库业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分别从业务要求与风险、业务凭证与监督、业务操作与账务处理及凭证整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1、规范业务要求与风险内容。国库业务处理的业务要求与风险是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应首先明确的内容,具体是指总行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每种国库业务处理应达到的目标、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总行对地方国库业务的年度考核点以及相关财税政策对国库业务的要求。业务要求与风险的内容一般可以根据总行国库基本制度内容及相关财税政策进行细化。

2、规范业务凭证与监督行为。国库业务的发生都需要各相关凭证作为依据。为规范国库业务处理的标准,实施细则应对国库业务发生时的必要凭证,以及凭证要素的必要项做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还需明确国库业务人员应如何根据凭证要素内容和各凭证间的勾稽关系进行对外监督。

3、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与国库会计账务处理。TCBS系统上线后,国库业务基本上依靠各种国库系统进行处理。为保证国库业务的系统操作有法可依,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对系统业务操作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各业务岗位在国库系统中的操作内容,并确保该规范内容与各国库系统操作手册保持有效的衔接;其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还应详细阐述国库业务经国库系统处理后所产生的业务处理信息、国库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登记的会计账簿种类以及汇总的会计报表,以便国库业务人员据此对国库业务处理结果及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理解与掌握。在此基础上,实施细则还应对国库业务处理信息以及国库会计核算信息的查询方法及操作行为进行规范。

4、规范凭证整理行为。国库业务在国库信息系统中处理完后,相关凭证资料如何进行处理等业务行为也需要在实施细则中得到明确的规范。其内容主要应包括对国库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资料、相关部门的国库业务凭证回单、会计凭证及相关报表的清分、签章及整理等行为的规范。

(四)强化地方国库制度的执行机制。国库制度建设不仅仅是指健全制度体系与完善制度内容,还包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强化国库制度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制度执行力。

1、加强制度学习与培训。深刻理解并全面掌握国库制度内容是制度得以执行的前提条件。各级国库部门应通过组织培训班、网络视频培训、录制光盘、编写制度汇编、组织大分区国库知识培训以及其他创新培训方式与手段,积极组织国库业务人员开展新国库制度和财税政策学习及研究,着力增强制度培训效果,确保各国库业务人员对制度内容及国库业务相关政策理解到位。

2、强化制度监督与检查。为确保各项国库制度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得到切实的执行,各级国库部门应重视对辖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工作。根据条件不同,国库部门可以灵活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行为及相关检查业务操作程序符合制度与相关政策的内容,对发生的各种制度不执行情况予以及时纠正;保证各种业务凭证合法、完整,业务处理结果真实、准确,业务资料整理符合制度规定等。

第6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科技计划 廉政风险 构建要素 实施途径

中图分类号:F22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076-02

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因素存在于科研规划、科研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之中。目前,科研工作者、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科技工作者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保障科技计划管理中的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国内文献简述

近年来,国内相关研究渐渐增多。葛平(2010)分析认为,项目审批是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存在着人员风险、程序风险以及体制机制风险,应该从排查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进制度创新、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加以防控。张臻(2011)认为,虽然系统内部评估对于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有积极意义,但是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不够,难以达到外部监督的效果。王江(2012)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时间节点风险、项目过程管理风险、经费的预算和管理风险等四个方面,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管理中的风险类型进行了分析。张东(2013)提出,要加强科技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实行科技计划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模式。逐步加强中期检查,从执行质量、进度、财务支出等方面跟踪控制,尽可能地降低财政风险。孔庆深(2013)提出,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管理制度建设。以提升抗风险能力为基础,强化廉政思想教育的制度;以甄别廉政风险等级为重点,强化廉政风险区域的制度;以规范风险监控为关键,强化从严从实的制度;以考核修正廉政风险等级为手段,强化等级转化的制度。

二、国外经验借鉴

1.健全的制度和法规保障。美国从科技计划的管理程序到相关机构,都有法律法规或制度约束,保证了科技计划实施管理的规范性。科技预算、科技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评估、知识产权管理都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德国政府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项目审批制度,由政府提出研究框架,经过申报、审查、评估等环节,政府组织专家委员会研究审批,期间大量的工作由中介组织负责。

2.美国重视科技评估工作。美国科技评估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会科技评估机构,二是州政府科技评估机构,三是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评估机构。在美国的科技评估工作中,对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都很受重视,但不同评估机构的职能不同、评估的对象不同,侧重点也不同。评估结果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评估的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承担人的评价结果不好将影响所在单位日后申报项目的机会。

3.欧盟注重监控、评估与审计。欧盟从1984年开始实行科技框架计划,从项目立项生效开始,项目委员会就启动对项目的监控,整个监控覆盖了项目团队的分工、变更到项目进程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善的监控机制。欧盟已形成较完善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评估机制,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予以规范化。欧盟主要是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科技计划的审计管理工作,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受到法律约束,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4.发达国家重视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政府如果是资助或出资者,则不直接组织验收工作,一般由社会咨询评估机构(独立的中介机构)来实施。在验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研究内容,其评价目的及方法有所不同,均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使得结题评价科学、严谨、可靠。

三、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作者认为,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是由防控主体、防控运行体系、防控机制建设、防控结点四大要素构成的(见下表)。

1.防控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为代表的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等。政府是资金下达和监管部门,涉及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和科技管理人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是科研最重要的主体,涉及到直接参与研究的科研人员、间接为科研服务的管理人员、监督和管理科研经费的财务、监查人员等;中介机构是指由中介组织进行的科技计划的立项、监管、评估的科技中介机构。

2.防控运行体系。即五个子体系:第一,查找识别体系是防控腐败风险的前提和基础,是对科技管理人员发生腐败行为的各种可能性的一种分析和推理。第二,分权防范体系是防控腐败风险的关键,建立分权制权的监督约束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规范、安全运行。第三,监督控制体系是防控腐败风险的重要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制衡。第四,预警处置体系是防控腐败风险的重点环节,通过对腐败迹象的及时提醒、严肃处置,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五,保护激励体系是防控腐败风险的重要工作。是保护和激励科研及管理人员勤政廉政,规范权力行使,树立正确导向。

3.防控机制建设。即加强与完善五个机制建设:包括监督管理机制、考核评估机制、纠错整改机制、责任追究机制、预防教育机制。这五个机制与五个运行体系相互作用与配合,以其达到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最终目的。

4.防控结点,即建立“三道防线”:前期制定预防措施、中期加强监督管理、后期处置风险等。采用阶段性的防控理念及思路,将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四、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实施途径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制度建设在科技计划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科技腐败风险的查找、防范和预警处置等都要通过制度来实现和促进,离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就不可能建立起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包括对科技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系列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如科研人员和单位信誉制度,科学家信誉制度等。在建立制度时要注意:一是要增强制度的完备性,使各项规定形成完整的体系,使之无隙可乘,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二是要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设计时要对可能出现的违背制度的现象进行全面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约束办法;三是要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令不止的,及时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权威。

2.健全网络平台,规范工作流程。通过网络平台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运用网络平台技术、规范操作。具体包括:一是严格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管理。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把关、行风监督员和纪检组双重监督的管理机制。二是严格项目立项管理。除了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外,还需要签订项目廉政合同书。三是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利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对所有在研项目的进展进行跟踪、查询和全程监控。四是严格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科技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行进展评估;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由高校院所的专家,以及科技、财政、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组,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组织验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

3.开展诚信教育,严守职业操守。加强对科研人员的道德教育和信誉管理,在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的同时,也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措施督促他们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对于那些不遵守科研伦理道德、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人员,通过严格的惩处措施和舆论监督,使其难以在学术界立足。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无论是科研人员、科技管理者,还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诚信教育,严守职业操守。

4.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积累经验。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没有以往经验可循、没有固定模式可依,这就要求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所以,必须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来破解难题。一是在工作载体上创新。在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和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工作载体,形成各自特色。二是在方式方法上创新。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控腐败风险,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实现网络监督、快速预警、流程监控、刚性约束。三是在落实措施上创新。按照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事前防范与预警处置、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科研主体统一管理与部门垂直管理、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的要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综上所述,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因素存在各个科研主体和科研环节之中。需要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于系统角度从制度、技术、方法等多层面加强防控运行体系、防控机制建设,建立“三道防线”,有效遏制科技计划管理中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而提高科技工作者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本文为2014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2014年沈阳市事业经费项目“沈阳市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葛平.项目审批环节廉政风险分析及治理[J].中国监察,2010(4):44-45

[2] 张臻.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1

[3] 王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J].中国基础科学,2012(01):33-36

[4] 张东.辽宁省科技计划管理创新思路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3(7):34

[5] 孔庆深.浅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建设的途径与方法[J].改革与开放,2013(4):40

[6] 潘慧.部分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广东科技,2011(11):91-93

[7] 黄宝中,李莲靖等.发达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验及其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8(8):136-138

[8] 陈启杰,吴治富.欧盟重大科技项目的监控机制及其启示[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5):78-80

第7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一、制约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设置的盲目性。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度制定者没有认真研究反腐倡廉的形势和趋势,对反腐倡廉工作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制度研究不够,对制度的供求现状缺乏必要的了解,只是十分笼统、模糊地提出制度建设要求,这是制度建设盲目性的表现。制度建设本身是一门学问,需要科学的态度、审慎的作风、务实的精神。制定什么制度,制定到什么程度,必须基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充分把握、基于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评估、基于对反腐倡廉制度供求关系的深入研究。

二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就是规矩。既然是规矩,就要有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实质性要求。但是,现有的一些制度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笼统、难于操作的问题。制度建设在内容上的空洞化,使制度看似健全,实质无从执行,从而使制度的权威受到藐视,尊严受到挑战,公信受到怀疑。

三是制度内容的标准不确定性。“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一种好的制度会使坏人做好事”。所谓的“好制度”与“坏制度”,实际上就需要有一个评价标准。实践证明,“好的制度”就是实用、可用和管用的制度。随着“惩防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节奏也在不断加快。但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制度供给过剩,条条框框到处都是,另一方面有效制度供给不足,还要呼吁制定新的制度。因此,迫切需要对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让那些好看但不管用的制度被及时淘汰,让那些大而空、实践中无从操作的“摆设”性制度不得出台和施行。另外,还要通过评价标准,建立起一种导向机制,防止只管制定和出台制度,不管内容是否切合实际、不管是否符合立法意图、不管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倾向。

四是制度主体缺位。制度设置作为一门科学,其主体不仅仅是制度的执行者,还必须包括制度的制定者、制度的监督者和制度的评价者。特别是从制度的监督角度看,制度设计如果忽略了制度的供给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参与,往往会给制度设计带来很大的疏漏。一个制度出台后能否有效施行、能否体现出其应有的效果,制度的制定者、监督者和评价者,都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而当前几乎所有的制度,都只有制度的执行者成为制度建设的唯一责任者,而其它各方都不能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这是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很重要方面。

五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责任的追究不到位,现行的很多制度的内容只是重在提醒和警告,对违反者的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对与制度有关系的制度制定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连坐责任追究更是无从谈起,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制度的生命力不能不受到怀疑。

二、提高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需要强化的几个方面:

1、狠抓教育这一基础环节,增强制度执行的能动性。

一是教育要分清层次,有重点。在制度执行上,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而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目前正面临着很尴尬的局面:在涉及的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却占据很大比例,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受教育的面不大,而参与教育的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的效果不明显,甚至很多教育别人的领导干部在腐败的路上走得更远。因此,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领导干部受教育的效果,应该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教育要着眼于当前,立足长远。要着眼于当前,开展及时有效的典型性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看守所、参与刑事庭审等现场活动,把近在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在干部职工思想上产生震憾,心灵得到净化。此外,还要通过经常性的常规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是教育要轻形式、重效果。任何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形式都是好形式。效果决定一切。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一些地方本末倒置,为了所谓的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各种台账、资料齐全,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般,甚至在一些树为典型的单位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所以,没有实际效果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创新,那只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是害死人的形式主义。

2、加强制度的规范性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1)从制度本身着手,努力完善制度。

一是制度的制定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反腐倡廉工作也会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在制度的内容上要满足这一要求:比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总有不同的反映形式,需要有制度规定及时跟进;行业和部门新出现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有制度规定及时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的新表现形式,更需要有规章制度及时惩戒。这就要求制度建设要不断探索规律、掌握规律、遵循规律,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需求,推出符合实际的制度。

二是制度建设既要有针对性,又要具备延展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延展性是相辅相成的,针对性提高了制度的效用,而延展性则拓宽了制度的涵盖范围,使制度本身更加严密。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重要的是在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特别是要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来深化反腐倡廉工作,而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制度是源头防腐的治本之策。改革创新需要针对源头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在制度制定中,注意关注制度约束的延展性,防止制度漏洞的出现,杜绝执行者打制度的“球”的现象,

三是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制度建设重在防范,既然要防范,制度设计就要有一定的提前量。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与不断完善,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制度来规范的情况也在不断增多。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中可以看到,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给事后的纠正带来了很大的工作被动,特别是对一些风气性的问题,如果不能早发现、早制止、早规范,不但纠风的成本高,而且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也更大。因此,作为制度的设计者,要洞悉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灵敏反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信息,及时提出制度建设预案,既不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陷于无制度规则的犹豫徘徊中,又不让他们因为无制度规则的约束盲动蛮干而承担过错。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首先要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制度建设有大局观,从系统的角度审视制度建设,既要纵横交错,又要泾渭分明,织严制度网络。所谓“严”,是指缺一个不行,增一个多余。让制度之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应该是制度建设系统性的最佳体现,也是制度建设的较高层次。与此同时,要为制度建设卸载减负,该交给法律的,由法律来调整,该由部门规章来规范的,由部门规章来规范,该由内部制度来约束的,由内部制度来约束。制度不能追求大而全。其次提高制度的效用性。制度建设应该着眼于以下几点。一是“实用”。“实用”就是“需要”,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党员干部遵守的规矩,不追求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管用”。“管用”就是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如全国环保系统的“六条禁令”,令行禁止,有实效,有权威,这就叫“管用”。三是“好用”。“好用”就是简单、明了,易记易行,不繁琐,好监督。四是“可用”,“可用”就是“可行”,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可操作,可执行。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3)提高制度的信任感。信任感就是对制度执行与否的后果预期,也就是每个人在这样的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坏境下,自己觉得不会吃亏的一种肯定。而最令人不安的现状是,制度对人的作用力因为制度环境的不佳而消解,在这消解的过程中,又引发了人们对制度的不信任感和藐视:谁都不知道,除了自己,还有谁在遵守执行制度。一边是制度建设的热情,一边是制度成效的认知困惑,这种对制度执行的不良预期,大大降低了人们对制度信任感。因此,我们需要改变人们对制度执行的心理预期,而这种改变,一方面需要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育人们的制度意识,改变漠视制度的现状,另一方面,需要有强硬的措施,也就是执行制度要坚决。制度的执行,一旦形成习惯,那制度的威信也就体现出来了。

(4)重视执行效果上的提高。制度建设的内涵既包括制度设计,还包括制度的执行,因此,提高制度执行力,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执行力,其实就是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力度,就是能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当前要纠正在制度建设的认识上,把制度落实不断忽略的片面认识。还要纠正存在的另一种倾向:只管制度制定,不管或是很少顾及制度执行的效果,导致制度执行力日渐衰落。可以这样说,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完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制度权威性的重要保证。制度执行力的提高,一要靠教育引导,唤起干部群众对制度的信任感和执行制度的责任感。二要靠追究督导,对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追究,督促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三要靠评价指导,要建立起执行力评价体系,评价制度的优劣、评价制度建设的效力。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要进行修正,是人为原因造成制度不能落实的,要提出纠偏措施,对成熟的制度,要尽快赋予法律的地位,以收到优胜劣败之效。

第8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制度建设;高校;行政管理

高校在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工作尤其重要,它不仅影响高校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直接关系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但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行政管理效率低、机构繁杂、官本位意识强、管理制度不健全、观念滞后等问题。现阶段,为了促进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便使高校各方面的发展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从制度建设的教育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促进高校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制度建设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指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制度、依靠一些管理机构、采取一定的措施,带领教师和学生对高校各个方面工作进行的管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在教育制度不断改革发展的当今环境下只有将制度建设融入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才能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1.制度建设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前提保障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要依靠一定的制度和机构,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发挥行政职能,通过计划、组织等手段对高校的人财物进行管理,保障学校发展目标的完成。而制度建设是保障高校各项管理工作良好进展的前提,好的制度能够有效遏制高校不法分子的不轨行为,而坏的制度会制约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所以制度建设对于高校管理具有长期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根本性特点,制度建设是高校管理工作开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方面来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在完善的规章制度下才能有效的进行。

2.制度建设能够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高校管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是一项系统性管理工程,必须有严密的管理组织对其进行制度约束才能更好的发挥其管理作用。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人治”现象,导致依法治校的理念不能够完全在高校内部执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事难办、门难进、办事程序复杂、行政机构膨胀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通过制度保障对高校行政管理程序进行有效的制约,规范高校各个行政部门管理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机构,能够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是高校行政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

近几年,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教育办学环境良好,高等院校获得较好的发展,各个高校的办学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给高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新的发展形势下,高校很多原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发展,必须适时加以创新,将原有的不适应高校发展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高校管理质量,促进高校办学效益的提高。所以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加强高校制度建设,从而有效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不断改革与发展,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地改革与创新。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严重制约高校进一步发展。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重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加强高校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1.高校行政管理机构繁杂、层次多,管理方式滞后

很多高校在行政管理方面仍然使用传统管理理念和方法,仍然有很多人认为高校属于行政机构,校长和书记首先是官员,并且在行政待遇方面一些重点高校为副部级、本科院校为正厅级等,这种理念严重滞后。而且在领导方式方面有些人认为学校校长领导院长、院长领导系主任、系主任领导教研主任等,这种观念完全套用政府机关行政级别。高校管理机构比较多,层次复杂,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出现多头领导,不仅降低行政管理效率,而且不利于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另外,这种现象还容易导致很多行政管理人员不积极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而是更多的考虑个人级别的升迁问题,有些部门比较热衷于校内机构的升格事宜,这样不利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管理中官本位意识严重

有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思想定位不正确,在工作中将其程序划定为:需求、请示、报告、批示,这种程序认为领导是一切内行。在工作过程中不是从广大学生和教职工角度出发,而是从自身方便角度出发。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比较差,官本位思想突出,在办事过程中形成“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降低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些能够立刻解决的事项也会一拖再拖,能够一次接清楚的工作非要跑个两三次,这种工作拖延、承接性差的工作模式严重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比如有些人将个人发展、升迁问题放到首位,而将学生论文、职称评级,以及师生、二级单位等事项放在脑后。另外,我国高校的权力结构延袭行政权力模式,在过去的确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这种方式已经不应是现代高校的发展,可能会削弱学术权威的发挥,同时可能会遏制基层创造性的发挥,制约高校基本功能的实现。这种理念还可能导致高校各种群体利益难易实现,致使高校各种政策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实施。高校行政管理权力泛滥最终会打击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使高校教学目标难以实现,制约高校的进步和发展。

3.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

高校建设在国家经济、社会及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高校的教学、科研等职能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充,各类服务机构不断增多,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层出不穷,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跟上时展的步伐,导致很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制约高校全面发展。首先高校规章制度缺乏宏观指导,比如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其章程、议事规则以及对二级委员会、职能部门的职责规定,另外还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没有宏观调控性。其次高校在行政管理方面对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真正具体地去落实,也没有制定出详实的实施方案和和细则,导致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再次高校制度管理方面缺少工作指南性文件的指导,很多具体工作的做法没有文字描述,一般是老人传新人,容易导致规章制度比严格等问题。而且对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的处理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处理上,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剖析,导致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另外,规章制度重复和交叉现象比较多,出现很多补充性质的规章制度,也严重制约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4.高校规章制度缺乏稳定性和维护

高校管理制度严重缺乏稳定性,往往是朝令夕改,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形成规范和引导作用。规章制度从本质方面来说其具有共同的信息,在接受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能够减少个人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所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另外,高校制度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高校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对规章制度进行统筹规划,甚至同一件事会一年一个政策,导致规章制度没有预见性,影响高校整体规章制度连续性、稳定性发展,同时也影响高校规章制度整体效率的提高。高校在管理活动中拥有一份完整的制度不仅需要进行科学的制定,而且需要高校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不断的修整,以便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需求。但是在实际发展中高校的规章制度制定者常常会忽略这一问题,往往一个规章制度使用很长时间,导致有些规章制度不适应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比如某大学1996年制定的导师指导研究生政策为一年只能选定2-3名研究生,而这一制度在高校扩招以后明显不适用,因为研究生的数量大幅度上升,一名导师必须指导7-8名研究生才能完成当年的限定标准。而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年轻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的聘任,原来的招生数量又没有大的调整,学校出现了有的导师带不到学生的问题,可见,原先的规章制度明显不能适用于现在实际工作,必须进行修订才能切合实际需要。

三、从加强制度建设的角度看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方法

高校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型工作,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且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这项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针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要想进一步提高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个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需要有一套完整并且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以便保证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部门责任管理。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高效、精简的原则确定高校各级部门,减少繁杂机构设置;同时公开各级部门工作职责,划分清晰各级部门的办事程序;不断完善决策监督机制,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强化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整改,有效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如果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在运行过程中没有明确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规定,缺乏对管理主体形成过错的解决措施,发生问题时只是一味的对管理对象进行惩戒,这样是很难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目标。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问题,有效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2.改进管理并强化服务责任制

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重视服务管理职能的提高,积极推行首接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实首先要接受询问和受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必须积极主动的将询问事件解释清楚,并引导询问人高效完成工作。尽量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事项和所需要的材料。有关工作的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事件内完成事务的处理,否则追究责任人。而且工作中的相关行政人员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负责,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导致国家或学校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按照危害后果追求其行政、经济等责任。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责任人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在工作的过程中以方便师生为作为工作原则。要结合高校实际工作情况,从行政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并将内容向广大师生公开,接受师生的监督,以便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3.实施定岗定编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要积极完善岗位编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每个岗位上的固定工作职责,保证每个岗位均有对应的承办者。每个科室、部门的行政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都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另外,积极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将考勤考核、职称评定、奖励优评等具体办事程序进行明确划分,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纠纷事件的发生。将工作过程中的办事制度、时间限制等岗位要求等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4.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高校实现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必须积极拓展部门沟通渠道,部门决策制定过程中要广泛接纳各方意见,与师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以便更好的为师生服务。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学校领导的助手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情况,以便为领导提供而更加贴切实际的工作资料。加强高校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保障校内信息的畅通无阻,提高高校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各项工作都要在具体的时间限制内完成,做好工作不拖延、不推诿;对于上级的指示、基层单位的请示、师生的报告以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要做到及时上报和反馈,并做到有始有终。从基层工作抓起,有序协调开展各项事务,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处于一个高效、便捷、规范的运行状态下,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有效提高。

5.严格考核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绩效考核体系,以便对行政管理人员实施的有效的考核管理,并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和执行;同时要加强行政管理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校园内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工作,以便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保证高效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通过以上我们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问题的综合分析,发现从制度建设方面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涉及的行政管理工作比较多,不管是从学术权利、行政权力、专业人员、骨干教师还是基层学生等方面进行管理都要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并加强监督和执行,将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切实落实到实际管理中,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高校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动高校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薛永斌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MBA学院

参考文献:

[1]徐柏.论制度建设与高校行政管理[J].统计与管理,2014(5):161-162,163

[2]刘敏姬.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思考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7(7):127-130

[3]姜高月.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规章制度建设[J].魅力中国,2011(13):208-209

[4]王干.高校行政管理与和谐新理念浅探[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9(6):65-66

[5]王娜娜.浅析高校行政管理党支部如何在建设和谐校园中发挥作用[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94-96

[6]赵宏斌,周伟.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问题、思路与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274-276

第9篇:加强制度建设的措施范文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安全观念,充分认识抓好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人事考试的考风考纪,事关人事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事关参考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政风建设,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人事考试一旦出事,就会给党和国家造成影响和损失,有些损失甚至难以弥补。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反复强调考风考纪是人事考试生命线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我们制定了许多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和措施,可是,由于利益的驱动,仍会有人不惜铤而走险,违纪作弊。因此,严肃考风考纪仍然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人事考试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强化安全观念,不断提高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契机,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考场腐败”,坚决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事考试的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程序管理,落实责任制,形成长效机制,是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管理水平的根本之策。首先,要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人事考试部门必须将考试工作特别是考风考纪工作的任务、要求、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人事考试安全负有领导责任,人事部门主管考试工作的领导和考试中心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我们要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部署,严格督促检查,真正负起责任。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人事考试部门要认真分析考试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要制订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规范。第三,要健全监督机制。人事考试部门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考场的巡视和巡查力度,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重点考试和重点地区,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防范措施,坚决制止有组织、群体性、影响恶劣的考场违纪事件的发生。第四,要健全应急处理机制。要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一旦发生了突发事件,一定要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并保证信息准确、通畅,使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及时处理。

三要加强基础工作,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基础工作非常重要。基础工作在机关与事业单位有区别,要结合人事考试业务来落实“三基一化”建设。人事考试部门要确保历年考试数据、试题分析等基础资料的齐全、准确;要注重基本制度建设,做到岗位职责清晰,工作程序明确,标准要求具体,工作运转有序;要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熟悉人事考试政策,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同时,还应特别重视考点考场建设、考试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基地建设、人事考试网络及信息化建设、保密场所建设等等。只有切实加强了基础工作,才会使整个考试管理,包括内部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要加强大局意识,配合中心工作,促进人事考试健康有序发展。人事考试事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人事人才中心工作,立足于人事部门的职能。人事考试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主动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等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围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与人才资源开发做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大家只有结成一个整体,攥成一个拳头,才能形成合力,人事考试事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现在社会上“考试太乱、证书太滥”,国务院领导对清理规范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是一项工作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矛盾比较多的工作。考试部门要有大局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