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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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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

第1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专业设置和建设具有共同的一般规律。相同专业的学科、理论知识和课程等资源配置也大体相同,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但由于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类型及其侧重点的理解、设定不同,即使相同专业,其学科、课程、师资等资源配置也不尽相同,从而形成相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持久、稳定、系统、规律性的特点集合而成为特色,即相同专业的不同特色。

一、专业特色的形成条件

1.历史条件和因素

许多专业的产生和形成,都是应当时社会实践包括生产、管理、军事、政治等急需而设置的。以后的发展、延续和壮大往往都蕴含着起初的历史痕迹,并渐进凝结为特色。

2.环境资源因素

专业的成长、发展和演变是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完成的。一个地区、一所学校、一个院系的环境和资源禀赋,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和浸染专业的成长。久而久之,必然形成差别性的特点。

3.时间因素

专业特色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色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过程,需要酝酿、产生、更新、变异,经历无数大大小小的生生息息、重组再造、演化整合等,最后由每一代变异留存下来的富有生机的因素凝结为新的变异体并呈现特色。这里有两点:第一,特色是在特点上形成的,是由诸多特点有机组合而成;第二,特点与特色的不同,在于特点可能是暂时的、短期的,而特色是特点在不断地更新、变异、整合中最后形成系统、持续、稳定的状态,是特点之有序集合。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时间,特色是很难形成的,或很难称其为特色。

总之,专业特色应当在一定的历史延续中和特定的环境资源里,经过较长时间和几个阶段的发展,逐步融合而成。

二、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

1.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

以政府为管理主体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研究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过程,是行政管理研究的传统,相应地,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传统搭配方式形成了政治学背景和倾向的特点。然而,随着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科学化的扩展和推进,以及行政与法、行政与管理技术的日益融合,行政管理开始告别传统时代。同时,与政治相对分离的行政管理开始向各领域的分部门管理延伸和扩展,出现了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行政、军事行政等,行政管理衍生、推进至公共管理阶段,步入公共管理形态。经济行政正是在这种格局下独具形态、在理论及理论实践的发展中蔚为壮观。一方面是因为经济活动是人类尤其是当今时代的主体活动,管理经济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另一方面,在专业行政部门日益分化、发展的格局中,经济行政也成为独立的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壮大。何况任何领域无不包含和渗透经济活动而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使得经济行政不仅具有不断壮大、相对独立的领域,而且具有广泛的覆盖性。

2.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含义和支撑体系

经济行政是指以经济活动和领域为对象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动,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是指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在遵循传统、保持行政管理专业基本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加和突出经济及经济管理课程、师资、实验等资源配备,以培养懂经济、知法律、擅行政、会管理的经济行政管理专门人才。在实践中,经济行政与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人事行政、军事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医疗卫生行政、社会工作行政等并列存在、相互区别。

专业特色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时空因素,一个是时间维的历史传统因素,另一个是空间维的资源环境因素。这里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为例:

在历史渊源上,学校行政管理专业由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演变而来。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创建于1981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设立该专业的高校。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和有形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过程。既是政府行为,又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经济、行政、法律融合一体的经济行政管理,具有突出的经济性。

1998年,教育部组织调整高校专业目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不复独立存在,学校的相应专业转型、扩展为行政管理专业,设于公共管理系下。整个专业的转型经历了名义阶段、板块阶段、覆盖阶段,目前正向融合阶段发展。这个过程中,在探索和保持行政管理专业一般特征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由课程、师资、周边专业学科、相关社会资源支撑的经济行政特色保留了下来。

在环境资源上,学校以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见长,相应的师资、课程等资源丰富。学术氛围也以经济学、经济管理学为主调,同时,又有较为齐全的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和历史较长、特色鲜明的法学学科专业。这个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明显体现。学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与规范。分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和文法4类提出学科基础课课程设置方案,原则上统一执行。学校结合专业和历史等情况确定专业课设置。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此原则下融汇了历史传统和现实环境因素,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并反映了专业特色。例如,公共基础课中有“高等数学”课,学科基础课中有“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学”、“统计学”等经济管理课程,在专业课中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有“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同时,行政管理的核心课、基础课诸如“政治学”、“行政学”、“领导科学”、“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学”、“公共管理”等数量和理论知识比重充分,功能不减,既保证行政管理专业的本色,又具有经济行政特色。

在时间因素方面,学校有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办学历史并赢得较高声誉;行政管理专业也有了11年

的办学历史,并于2000年建立了北京市属院校第一个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2007年成为北京市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第一个重点建设学科。经济行政特色在历史延续和探索中日趋成熟、稳定。

在社会资源方面,学校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学会、研究机构保持长期的合作与交往,包括会议、调研、课题研究、咨询培训等方式。近年来,与北京市发改委、市政管委、城市科学学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行政的社会根基,进一步扩展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管理空间。

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建设比较交流方面,有可供分享的成果和可资借鉴的经验。经济行政的研究著作有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蒋云根教授编著的《经济行政管理概论》。学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领域,自80年代后期,陆续出版了《企业行为规范》丛书、《工商行政管理》系列教材以及多部单本著作;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以及国家部委有关经济行政方面的科研项目。近10年来,各高校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依托所在院校的资源、历史等,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以其历史和经验获得独特优势。

三、行政管理专业的价值评估

1.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公共经济与市场经济比肩在我国呈后发之势。公共管理在后市场经济时代是维护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北京作为首都和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对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强烈。作为北京市重点大学和人才培养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资源,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属院校处于前列,应当发挥学科优势,为北京市培养经济、行政、法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专业在学校的地位

公共管理学科与工商管理学和经济学并驾齐驱有益于丰富学校学科类型,完善学科结构,有利于人才培养。学校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实力较强,公共管理学相对较弱,但具有良好基础并在北京市属院校居于前列,搭建了学科结构有力、专业齐全完整的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平台。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的母学科,历史长、特色显、有优势,应当成为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增长极。

3.学院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后盾和平台

行政管理专业依托的城市学院,是为专门和更好地服务于首都而建立的。学院依托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设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以及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这种专业学科环境既具有复合型、交融性,又不失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宗旨,有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学科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塑造和体现;同时,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筋”,对相关专业的发展具有粘合、伸张的作用。

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路径

1.在既有体系中巩固特色

一是丰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从课程上体现特色。保证专业通行的基础课程。“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必备的学科基础课不缺门;通过课程建设,增强课程针对性,力求精要;通过沟通研讨,达到课程之间相互了解、互补和融汇。保证体现特色的经济学课程。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外,还应坚持开设“政治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通过考试与考查、必修与选修的制度设计,优化经济行政效果。开设“法学原理”、“行政法”、“经济法”课程,满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功能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为核心的政府监管和经济监管课程板块,实现理论、政策与实践的贯穿,经济、行政与法律的融合,凝结和强化监管功能的专业设计。

二是在教学方法上体现特色。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将理论知识讲解、案例政策分析、参观考察相结合;选聘校外、政府、企业的专家,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或储备,在专职教师组织下,穿插搭配兼职教师的专题和讲座;通过“数字城市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条件,加强软硬件功能开发和综合利用。同时,适当增加实验课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控制教师选聘结构,充分调配现有资源,形成学术型、讲授型、实操型师资的有机搭配。

2.将特色的基础拓宽,触角延长

拓宽与之交往的经济行政部门范围,由工商行政部门扩展到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进而扩展到发展改革委员会、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建立制度性联系;在上述政府部门和系统建立实习基地,形成持续联系,延伸触角;通过科研和教师纽带,与上述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增强教师对实践的了解,增加学生直接、间接的实践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聘任、聘请兼职教师、指导教师或吸收为团队成员,增加互动通道。

3.在学院复合学科环境中,吸取营养,谋求新生

学校的城市学院是系、所合并的学院,学科专业较为宽泛,教师的专业领域更加复杂。学校规划城市学院建设发展两大学科——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院、系、所,学科、专业、方向相互交织,对学院的组织管理和业务规划提出挑战,同时也提供机遇。处理不好,各种要素混杂交错,内耗互扰;处理得当,相互倚重,相互交融,相映成辉,相得益彰。实际上,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两个学科具有新兴和开放的共同特点,又有在区域和公共方面的融汇之处。两大学科的交融为各自学科及其之下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富营养的土壤。行政管理应当借助公共管理寻求应用空间,借助区域经济管理增强经济行政特色。

4.在国际交往中检验调整,发展壮大

第2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区别与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属于管理学学科范围内,具有管理学的共同特征,能够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了解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体与客体错位问题。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与转变,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平等。公共管理的产生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发展管理等,是现代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过对政策、经济、法律等方法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绩和服务品质,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能够推进社会公共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调节和控制公共资源来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责,建立公共管理体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临创新的迫切任务。[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企业内部行为。工商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门。工商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对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的运用,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实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制定,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顺利发展。作为管理学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稳定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标。工商管理涉及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对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2]

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的领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对公共领域负责,涉及的内容是公共问题。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领域,是以企业为基础,具有竞争性的工商企业。公共领域主要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中公共问题就是指社会成员在工作中广泛受到公共性影响,且具有不可分性,又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公共问题一般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包括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问题造成的影响较大,不仅仅是影响单一个体,更多是对团队或大多数人的影响。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领域则与公共领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对盈利性组织的管理,也就是企业管理,其基本性质存在差别。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处理,目的是获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想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以公共资源控制为基础,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享有资源的合法资格进行管理。公共权力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归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具有权威性强、强直性强,不受任何约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控制。政府财力是公共财产,是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最后,自然资源。各种自然资源也属于政府资源,包括国土、矿山等。工商管理的主体是非公共资源,其具有的权力是私权利,也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力量。企业是一个能够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其私权利包括约束力和产权。企业的私权由私人享有,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工商管理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来源与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资汇报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临市场竞争,更注重企业生存和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目标不同

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好坏,其评价标准也以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为指标。公共管理更看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其目标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化分配,促进社会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组织的管理,其目标是追求私人领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体是经纪人,以市场规则为基本准则,被市场规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为基础,实现私人利益的扩大化。虽然工商企业也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但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过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众事务的管理,其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其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权力和条款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划分责任,力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第二,法制监督。公共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下进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虽然市场经济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这种规范只是外在的,市场经济规律还存在隐性约束,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控制、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等手段实现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虽然管理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遇到的问题基本相同,例如组织问题、监督问题、执行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间的共性问题,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范畴内,二者在管理本质、管理领域、资源配置、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区别,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问题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与重要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女士访谈录[J].中国行政管理,2013(11).

第3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管制;规制;监管;干预;调控;市场监管法;市场规制法 

1管制、规制与监管

管制、规制与监管都是英文“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对于日本学者的著述倾向于将它译为规制,如金泽良雄在《经济法概论》一书中第一编第四章所谈及的问题就是“经济法中的规制”,植草益的《微观规制经济学》等。对于英美学者的著述则更倾向于使用管制,如丹尼尔•史普博的著作是《管制与市场》,施蒂格勒的《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等。而在国内的经济学著述中,管制与规制的运用也无统一的规范,如王俊豪所著《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马昕等所著《管制经济学》,谢地所著《政府规制经济学》,王雅莉所著《公共规制经济学》,张维迎的《管制与信誉》等。在经济法学著述中,结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学者们大多数使用的是市场规制,如漆多俊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第十章所述内容即是“市场规制法原理与制度体系”,监管在经济学领域很少见,但是在法学领域,有的学者将市场监管法和市场规制法并列为微观经济法范畴,是干预市场微观领域的不同手段。如卢炯星认为,市场监管法与市场行为规制法同属于微观经济法范畴,但两者却各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在与法律密切联系的层面上,管制、规制与监管并无本质区别,既包括与此相关的政策,也包括为实施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有学者认为:管制原意是指有系统地进行管理和节制,并含有规则、法律和命令的基本含义,通常理解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限制,要比监管的范围大的多,监管只是管制的一种,是从维护安全,降低风险角度进行的管制。管制与规制并无不同,只是“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而已,无论管制更多的适用于政策性讨论也好,规制侧重于管制法律表现形式也好,这些区别对于实质性研究并无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重点不应该是刻意追求到底是该用规制还是用管制,而是应当着眼于经济运行的整体来掌握适用的范围以及与其他经济管理方法的区别。

1.1管制(规制)的性质

丹尼尔•耶金在他的一书《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中》写到的管制(规制)在战前与战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内容有非常大的差别,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前的管制(规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场的各个微观领域,因此它指的是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凯恩斯主义则将政府从微观拉向宏观,主张管理总体经济而不是具体的市场运作。因此,凯恩斯主义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名称“政府干预”,用与区分政府管制(规制)。丹尼尔•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者特殊行为。金泽良雄认为规制可以理解为是对于一定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经济法规制的对象就是经济生活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循环的全部过程,并包括与此有关的金融、运输等。维斯卡西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学者王俊豪则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管制(规制)的性质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和主体的干预。

1.2监管及市场监管法

监管,有学者将其解释为监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监督和管理的内涵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国内也有学者认为:监管就是由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卢炯星给监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和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就是监管主体制定各类市场的行为规则,并通过执行这些行为规则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监管法作为经济法需要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逐渐进入法学家们的研究视野中。目前学界关于此方面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场监管法在微观经济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调整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市场监管法不仅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营的准则,也是市场监管主体依法监督、持续审慎监管、有效监管的依据,对于保障市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市场监管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属于经济法,而且应当是经济法的独立组成部分。它与市场规制法虽然都是调节微观经济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领域却各不相同。经济法学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体现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宏观调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微观市场规制法,对于市场监管法很少提及,这在各个法学著述中可以发现大多学者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如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学》,邱本的《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等。有的则用市场规制法包含了市场监管法,但是对于两种微观领域的调控措施又没能很好的协调两者的差异。在研究微观经济立法时,没有必要区别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因为微观经济活动的配置应该交给市场,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时的一个次优选择,所以微观经济领域的立法就应该本着少管,间接管理的原则。当需要管理一项经济事务时,根本不用区别是规制范畴还是监管范畴,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是什么时候管以及如何管的问题。

第4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论文摘要]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民法之间不仅存在差异、分界点,经济法干预与民法干预也有所区别。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差异

(一)起源差异

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从事交易的人们渐渐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流通,于是,商品交换的习惯产生,进而习惯发展为法。这就是民法的起源。民法既然以保护交易利益为主要内容,因而必须适应商品交换的要求,即人格之独立性——能以自己独立意志从事交易,所有权之确定性和订立契约的自由。

经济法则是商品经济高级阶段的产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生产社会化与个人垄断产生矛盾。此时无论是采用民法的平等手段或者行政法的强制手段都难以解决矛盾,必须以市场之手与国家之手的结合来解决。因此经济法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产生。它是社会化生产与社会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经济管理的社会化与现代国家介入经济生活的必然产物,是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的协调产物,是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平衡结合的产物,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必然产物,也是法律、法学包括经济法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可以说,经济法的产生改变了社会利益的配置模式,它从极为宏观的角度维护着社会经济利益。

(二)本质功能差异

保护利益的不同,必然导致法律本质功能的差异。民法维护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要求平等和自由,要求交换者以自己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因此,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派”,也是权利法。其功能主要是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商法的本质功能基本与此相同。经济法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重心,为解决民法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是平衡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

(三)调整方式差异

民法是私法,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其调整方式相应地采取意志自治原则,即由当事人自己意志设定其权利和义务,国家并不予以过多干涉。

经济法是公私兼顾的法,既强调市场之手,也强调国家之手。因而,其调整方式既有意志自治的因素,也有强制性因素。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基于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显示了与传统法律大不相同的机制功能。例如在《产品质量法》中,不但包含对传统产品责任的规定,而且还包含大量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甚至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包括管理责任。这也正反映出经济法的特色。

二、经济法干预与民法干预的区别

初次干预导致了民法的产生,而再次干预导致了经济法的创制。民法和经济法都是公权的干预载体,通过这些载体国家发挥其职能,以民法为载体的干预与以经济法为载体的干预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一)干预对象不同。公权的干预缘于干预需求,这种需求则缘于某种关系或机制出现危机而不能自行克服。不同的基础性关系或机制的干预需求导致公权不同的干预供给。以民法为载体的干预是公权对自然状态的介入,它是决定财产归属的主要力量。以经济法为载体的干预则是公权对权利的干预,是对已有法律状态的一种干预。从这个角度说,民法是一种制度创造,而经济法则是一种制度替代。

(二)干预目的不同。在制度经济学者的视野中,私法、公法和经济法都是由公权制定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功能在于或减少冲突,或促进合作,或提升效率,或提供安全,或保障公平等。这些功能都是这些法律所共有的。就总体的干预目的而言,民法形式的干预主要在于确认私权,并向社会民众提供一种形式上的公平,从而提升效率,它是经济法干预的前提之一;而经济法形式的干预则主要在于限制、保障及服务私权,从而提升效率、提供安全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平。但在公平、效率和安全的提供上,民法和经济法的侧重点是有差异的,对效率、公平与安全的理解也是有差异的。

(三)干预手段不同。确权性干预与限权性干预构成了民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经济法提升效率着重于公权直接介入私权内部,这与公权对私权的确认只涉及到私权表层形成鲜明的对比。就权利界而言,民法界定私权边界的主要方式是权利确认,因为公权的权威性和合法的强制性;经济法界定私权的主要方式是对私权的限制和剥夺。两者在提升效率这一点上的路径和方式也是不同的。民法提升私权效率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明晰界定和归属确认而实现的,经济法提升私权效率则是通过对私权的减损、保障及服务等方式实现的。

(四)有效干预的前提不同。民法干预主要是对自发演进秩序的确认,民法制度主要是演化而不是设计的,因此干预的客观性较强;而经济法是一种典型的设计规范,经济法干预更侧重于设计,因此干预的主观性较强。简言之,民法是一种演进的制度,而经济法则是一种设计的制度。这种有关制度演进和设计上的区别使民法和经济法在有效性的前提上产生重大差异。

三、经济法与民法的分界点

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经济条件所追求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要求,经济法与民法也不例外。但不同的部门法又因为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正义观。民法法系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矫正正义中发展了形式正义。形式正义从根本上说是和法律普遍性联系的,它要求对同等的人给予同等的对待。在民法中,形式正义表现在:第一,法律规范本身的逻辑体系形式的追求,试图构建欧几里德式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类科学”的法律制度。第二,在具体实施中强调同等的对待所有情况相类似的人,以契约为代表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其典型表现。从根本上说形式正义是追求理念化的概念体系的结果,这种思维方式使法律思维中忽略了社会运动和现实生活中各种情况的具体性和复杂性。形式正义引起社会实质不公正,导致了新的正义观及相应法律规范的出现,经济法正是其中一种,它所要实现的法的价值首先在于实质正义。

实质正义是相对于形式正义而言的,强调对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法律调整。经济法所调整的是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既不同于民法所调整的市民社会中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私法自治性质的社会关系,又区别于公法所调整的政治国家领域中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隶属性质的社会关系。首先,因为经济不仅是市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现代政治国家所关注的主要领域,国家在协调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跨越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大领域。这种社会关系打破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分别由私法和公法来调整的相对独立的二元社会结构,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通过对经济的调整联系、交织在一起。其次,国家对协调经济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引导性、间接性和促进性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于经济的协调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有适合经济发展的调控政策和方式,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促进。这表明,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建立在人们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理性的认识基础上的,有利于经济利益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利益的整体提高。再次,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整体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并不应是功利意义所倡导的社会利益总体数量的最大化,而应当是平等意义上的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普遍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可以说,平等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利益并不要求个体利益为社会利益作出牺牲,它强调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上体现出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选择。相比而言,民事关系“私法自治”的品格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基础的平等性和互换性两个基本判断上的,构建于“个体是其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个人本位之上的。如在经济法的经济责任制当中,一方面和传统部门体系一样,行为人违反义务要引起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它体现为一种积极的角色责任,强调特定的身份职务所具有的权利(力)、职责,这是对经济法追求实质正义的一个很好诠释。

实质正义体现法律调整手段的多样化。实质的法律调整手段多样化更体现在经济法为纠正社会不公而采取的种种积极措施或手段上。民法中的形式正义只要实现平等对待就足够了,经济法的实质正义则不同。形式正义的平等对待和针对各种主体设定的标准可能违背其要求,因而它可能采取对特定主体而言在形式上、表面上不公正但求结果和实质公正的措施。

这种措施既可以是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同主体有所倾斜,或者规定模糊,或只作原则性规定,并要求执法者根据实质正义在适用具体或不具体法律规范时进行自由裁量。民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是相辅相成的,民法中“诚实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等条款是经济法与民法的分界与连接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方之间、卖方之间和买方与卖方之间就商品、服务、价格、质量及其他条件进行的较量由民商法调整,而当这些竞争不利于经济发展时,经济法就会承担起维护竞争及公众利益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应飞虎.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一种经济法的认知模式[J].中国法学, 2001(2).

[2] 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60.

[3] 陈乃新.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配法——对经济法本质的另一种理解[ J].法商研究,2000(2).

第5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经管专业统计学;跨学科;教学能力

统计学是一门关于数据的收集、整理、显示和分析的科学。当今大数据时代,无论是社会、自然或实验,凡有大量数据的出现,都要用到统计学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在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和经济管理中,统计理论和统计方法的应用日益广泛。因此,统计学是高校经管专业的基础必修课,也是教育部规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因此提高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课程任教教师的教学能力,对提高统计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来自教学第一线、一直从事《统计学》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作者长期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教学研究比较感兴趣。另外,作者长期学生评教成绩位于学院前10%,教学改革工作一直得到学生的欢迎和支持。出版过《统计学》理论教材,编写完成《统计学实验指导书》,在该课程体系的内容设置上具有较多的心得体会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本文基于作者多年来对经管类专业统计学的教学过程和感受,着重对目前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任课教师教学能力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升其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思考。

1关于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教师教学能力的常见问题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指其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然而,我国高校经管类专业统计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对于较好实现教学目标有所欠缺,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师资队伍导致经管专业统计学教师教学能力先天不足

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统计和数理统计两个方面。因此其课程特点决定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以上两个方面的理论知识。教学方法宜采用案例教学法,结合经济管理实践中的案例进行教学,以帮助学生理解统计学方法并培养其正确的统计学思维。在教学过程中,应把企业对经济情况或实际问题真实调查得到的数据,以及企业最后采用的相关优化方案或最终决策作为案例素材。因此,就要求任教教师在课前要准备,与教学目标相吻合的,与经济管理统计决策相关的案例。显然,就要求教师熟悉并深刻理解案例中有关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各个知识要点。这就要求经管专业统计学教师具有多学科交叉的学科背景。而往往很多高校的经管专业负责人,没有意识到该课程鲜明的跨学科性。经管专业统计学课程往往由数学学院统计学专业的教师来承担。这样的经管专业统计学课程师资队伍,因为只有单一学科背景导致教学能力先天不足。

1.2任课教师对统计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认识不足

大量的教研教改文献强调,经管类涉及的统计学问题应主要是社会经济统计问题。教学内容应强调其鲜明的专业应用特征,应涉及信息管理、市场研究、质量控制、财务管理、风险投资、预测分析、数据挖掘、科学研究、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等诸多方面。[1]而因为任课教师大多为数学系统计学教师的原因,经管理统计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往往对统计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认识不足。教学内容主要以数理统计为主,教学过程以统计学公式的推导、统计方法的推理为主,教学中没有着重于统计学理论和方法对于经济和管理的应用。

1.3指导学生实验、实践环节的能力不足

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的学习目标是把统计学知识和方法应用到解决经济管理现象中的实际问题中去,而不仅仅只是理解和掌握统计学原理和统计学方法。教学过程应恰当使用统计分析软件,增强学生对统计方法及理论的理解,提高自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开设配套的统计学实验及实践课时是十分必要的,这也要求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教师应能很好地指导学生应用各种软件解决经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而数学学院统计学专业的老师相关能力有如下两方面不足:1)不能正确选择适合于经管学院学生易学能懂的统计软件。一种情况就是把统计专业软件如SPSS或SAS应用于经管学院的实验室,甚至做与数学学院统计学专业学生同样的实验内容。经管学院的学生因为数学基础有限,而难以达到实验要求,也导致学生逐渐丧失统计学学习积极性。另一种情况是认为经管学院的学生,因为数学基础差而无法理解专业统计软件的应用,从而无法开展专业的统计学实验,造成实验环节的缺失。2)除了实验,实践环节更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环节中要求学生自行分组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有关课题,完成问卷设计、统计调查、数据整理、分析,锻炼综合运用统计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是十分必要的[2]。而数学学院的统计学教师对于经管类的实际问题并不熟悉更不敏感。即便是有意识地开展了统计学实践活动,但很有可能因为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在实践过程指导中显得力不从心。

1.4缺乏因材施教

由于各个学校在培养目标、教学观念、教学计划和实验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在统计学的具体课程内容设置上实际存在很大不同。在研究型大学里,比较强调统计学概念和方法模型,对具体的应用技术除用于举例以外,不做专门介绍,而基本概念、数学模型和方法原理可起相对持久的作用,所以要重点学习。比如在很多985年大学,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将来如何设计一个新的统计学模型,因此课程设置上主要讲解典型的统计学模型,如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和时间序列预测的相关理论方法,并没有让学生在课堂上熟悉某个具体软件面向统计学方法的使用。研究型大学的这种模式的教学观念和课程设置无可厚非,这源于它的培养目标和学生的整体素质。问题是这种理念在一般的普通大学里有拷贝的趋势,造成现有不同层次高校在统计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设置上存在较大的相似性,显然很不合适。

2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

2.1遴选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教师

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因为其课程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即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而要求一个老师能把这些综合知识很好地融合到一门课程中去,是很不容易的。然而经管类的统计学课程,又是经管专业中一门十分重要的课程。所以信息管理专业统计学的任课教师的遴选,就必须要引起专业负责人足够的重视。选派的任课教师既要具备系统的统计学理论知识,又还需具有经济学与管理学等学科的学科背景。通常,数学学院的统计学老师,一般不会是本科阶段学习经济管理,而在硕士或博士阶段转学数学统计专业的。相反,在经管学院,本科甚至是硕士阶段学习数学,而后来转为研究经济学、管理学的老师人数占有一定的比例。数学专业的本科生已系统地学过统计学的相关专业课程,并且数理统计的基础知识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多的更新。那么,这些老师就能在具有统计学系统知识和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背景下,紧跟社会经济管理中的热点问题,适时更新教学案例,增强学生的学习的兴趣,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2完善教师跨学科专业知识结构

如若经管学院具有跨学科背景的,统计学课程师资人选人数欠缺,数学学院的统计学教师可以通过自学、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学习和积累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比如数学学院统计学专业的教师可以通过MOOC中国、雨课堂等在线教育平台,自学管理学、经济学、运营管理、ERP等经管学院专业的核心课程。还可以与经管学院的教师一起组建经管专业统计学教师团队。该团队成员的成员可以由数学学院的统计学教师、经济学专业教师、管理学专业教师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相互融合,相互完善,相互补充,可以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2.3教师主动钻研实践环节的教学理论和方法

经管专业的统计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课程,与数学学院开设的统计学课程有着较大的区别,尤其是实践环节具有自身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特点,教师不能机械套用数学学院的实验软件和实验指导书。经管专业的统计学教师应尽力通过自学、访学、进修、交流等方式学习、借鉴、选择适合于本校经管专业学生的实验软件,并恰当地开展实践活动。教学过程中要大胆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小组调研、翻转课堂等加深学生对统计学知识应用的理解。此外,要求教师积极主动利用已有的学习平台,如在线学习平台网站,记录学生在线上参加的调查问卷,试题练习,考试竞赛等内容,一是便于开设相同课程的老师可不断上传课程学习资料,来丰富这门课程的学习资料;二是方便教师进行课程资料共享,丰富学生们的学习资源;三是便于跟踪学生学习进展,了解当前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以及知识的运用能力,为课堂如何教、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如何加强课程教学管理、如何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起到督促学生主动学习的作用。

2.4精心设计教学内容

对于经管类专业来说,统计学课程是非常重要的专业核心课程,一般为3个学分48课时左右。为了学生充分理解、掌握统计学的相关课程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方法,运用有关工具解决本专业涉及的实际问题,教师应在有限的课时内,开发建设优质的教学内容,包括媒体素材、试题、专业案例、课件、常见问题解答和网络课程的建设。基于不同专业,加入各个专业最常用流行的统计分析软件的使用学习。为推进从“知识传授型”向“能力培养型”的快速过渡,我们将针对专业特点,对课程体系、知识结构和课程内容分配进行调整。在理论讲授和实践环节中,引入MOOC、微课和翻转课堂等相关教学手段,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有意识地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自学。为帮助同学提高学生的应用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在统计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专业特点,介绍各自领域常用的、可应用于大型数据分析的相关统计分析软件,重点强调常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深入应用,结合案例式教学,开设提高型、综合型和创新型实验。鼓励学生自主立项,参与教师的研究计划,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企业真实项目的专业问题。总之,通过立体化教学体系,使学生在教学课内和课外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2.5创新学习方式。

积极在创新创业基地、专业创客空间、开放式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开设有关统计学的项目研究课题、真实的项目分析范例和创新实验项目等,营造统计学的创新学习环境。鼓励学生参与经济管理类方面的科研项目训练,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3结语

经管专业统计学课程具有鲜明的跨学科特性,涉及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这种多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经管专业统计学课程知识结构体系复杂的主要特征。目前,很多高校经管学院的统计学课程大多是数学学院委派而来的统计学专业任课教师,他们数理统计学知识系统、扎实,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相对欠缺,从而导致对统计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认识不足,指导学生实验、实践环节的能力不足。基于以上问题,建议专业负责人优先遴选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老师承担经管专业统计学课程。同时经管专业统计学教师,应主动完善跨学科专业知识结构,钻研实践环节的教学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梦觉,龚曙明.统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5.

第6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会计属性;会计二重性;会计三重性

属性是事物固有的特性,是一种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联系所表现出来的性质,它是事物外在的表现。而本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规定的,它是隐藏于事物内部的,是要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所以说会计属性是来表现会计本质的。由于事物的联系是具有广泛性的,同一事物就可以具有多方面的属性。会计也是如此,它可以拥有多种属性,所以当我们去理解会计属性的时就应该打开我们的思维。

一、会计属性理论研究历史回顾

(一)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属性问题研究的主要阶段

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属性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第一次讨论的焦点是会计有没有阶级性。在社会的基本矛盾由阶级性的矛盾转为非对抗性的、内部的矛盾之后,“会计是一种有阶级性的科学,是永远执行着社会统治阶级所赋予它的那种目的和任务的科学”这个说法显然已经站不住脚了。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关于会计的阶级性形成了3派意见。第一种说法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虽然账簿和科目、反映的对象、目的和任务都不太一样,但是会计的主要方面是物量的反映,所使用的方法基本也是相同的。因此承认了会计是工具和方法,工具和方法是没有阶级性的。所以此派反对会计有阶级性。第二种说法是考虑生产过程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而生产过程中的数量关系则表现为财产关系,直接触及这个或那个阶级的利益,要根据一定的阶级观点来制定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这样看的话,会计具有一定的阶级色彩。第三种说法就是会计是一种管理物质再生产过程的方法,而生产过程不单单是生产的技术过程,同时也是生产的社会过程,所以对生产的管理是具有两重性的。会计作为一种经济管理的方法,其本身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是可变的,我们不应该把它等同于一般的技术方法。会计作为一个学科,在对某个社会特殊需要的方法和对该社会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所做的理论说明,它的阶级性在有些地方是很明显的。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鲜明的阶级性论和工具论都已经越来越少,管理活动论和经济信息系统论各有比较鲜明的观点和系统的论点(李孝林、孙芳城、邓腾江、孔庆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

(二)建国至今对会计属性问题研究出现的一些其他理论

20世纪50年代还出现过会计是上层建筑论、会计是生产力论。持会计是上层建筑论的人们认为会计虽然运用各种技术方法,管理和核算生产力,与生产力有密切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因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而支持会计是生产力论的人们则是从各个方面去证明会计是生产力。例如,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管理也是生产力,而会计是科学技术又是管理活动,所以会计是生产力。

进入20世纪70年代,美国率先提出了会计是信息系统,从而引起了会计是经济信息系统论的风潮。与此针锋相对的是会计是经济管理活动论。在此之后就是把此两项理论进行了有机的融合,形成了会计是以处理价值信息为基础的控制系统论。

近年来,有些学者又提出了一些新的会计属性理论,如会计思维论。他们认为会计研究人员鲜有自己的理论,他们的理论主要源自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组织行为理论;他们没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他们所有的方法都来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们也很少有自己的研究工具,他们的大部分研究工具都来源于组织行为理论。但是,他们有着自身独特的思维。他们认为,会计的属性就是一种思维(宋京津:会计的属性――会计思维轮)。

另外有些学者将会计属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所指的是技术性,而社会性是说会计具有依赖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而存在的特性(孙树昌:会计属性辨析)。

在会计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个二重属性被提出来之后,又有学者在它的基础上提出来了会计的三重性,即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并对这三个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二重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作者认为,科学性是艺术性、利益性的基础,艺术性是对科学性、利益性的协调,利益性则是科学性、艺术性的最终目标。科学性源自自然属性,而艺术性、利益性源自社会属性(干胜道、瞿晓龙:会计三重性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

二、对各个会计属性理论的评价和看法

(一)会计是否具有阶级性

有这样一句话: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对于会计具有阶级性这个论断的产生我认为是有其时代原因的。建国初期,我国是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当时的社会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种历史背景,会计学者产生会计具有阶级性的论断也不足为奇。但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矛盾也不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时代背景下会计具有阶级性就显得占不住脚了。

(二)会计是否是上层建筑,是否是生产力

要弄清楚会计是否是上层建筑,首先应该弄清楚什么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显然会计不会属于这个行列。思想上层建筑则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会计属于建立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上的横断科学,它是一种工具和方法,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把它看作是工具和方法,它还有社会性。从这个说法来看,很像能与思想上层建筑靠近,但是回归到概念上来看,属性是事物的外在特征表现,本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规定的,属性是由本质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属性是由会计本质决定的,会计学者之所以认为会计是上层建筑就是因为看到了会计被附加了外界的意志、要求。但是他们没有看清楚这些并不是会计本身所固有的,也就是说这些不是会计的本质,自然也就不能是会计的属性。

对于会计是否是生产力,必须说的是提出会计是生产力的学者们,他们所做的逻辑推论是错误的。很多都是没有弄清楚逻辑主语,得出的逻辑结论也是不成立的。

(三)会计是否是经济信息系统、经济管理活动

两轮结合已被大多数会计学者所承认。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控制,而职能内现结构和本质,本质的外在体现就是属性了,经济信息系统论体现的是“反映”这个职能,经济管理控制论则是体现“控制”这一职能。所以这个从逻辑关系上看是很严谨正确的。

(四)会计是否是思维

会计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上建立的横断科学。会计人员的理论源自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他们的研究工具大部分都源自组织行为学,他们有着自身独特的思维。这是会计区别与其他科学的一个特征,从本质的定义以及本质和属性的关系来看,这是正确的。

(五)会计属性的二重性和三重性

近年来,会计学者将会计的属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后又有人说会计有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把会计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无疑是对的,因为会计本身是一种工具和方法,但是他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和方法,它带有社会性,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反映生产过程的,而且从哲学的角度看,将一事物的属性分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也是比较完整的。

至于会计属性的三重性,它是在会计二重性基础上对会计属性的一个更为精细的划分。科学性是会计的首要属性,不论学界对会计有多少不同的认识都承认会计是一门科学;会计的艺术性表现为积极主动地分析会计环境,根据会计理论创设和选择恰当的处理办法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利益性这一点是存在争议的。会计属性是由会计本质决定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从提出会计三重性的作者叙述来看,其陈述的会计的利益性是会计目标的要求,指会计总是为特定的主体服务,其工作成果会影响所有相关者利益。可以看出来作者是从会计目标作为起点推出这一结论的。但是众多论证都不能说明会计目标是会计基础理论体系或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或研究起点,而会计属性正是由属于会计基础理论体系中的会计本质决定的,所以利益性不能作为会计的一个属性。

可以由新的三重性,即科学性、艺术性、思维性,来代替之前的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这个旧三重性。而之前已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了的经济信息系统论和经济管理活动论是隶属于科学性的。三重性与二重性的关系如图1所示:

综合来看,会计属性也遵从一般事物具有多种属性的规律,我们可以把这些属性具体划分为三种,即科学性、艺术性、思维性。

参考文献:

1、宋京津.会计的属性――会计思维论[J].财会月刊,2008(12).

2、干胜道,瞿晓龙.会计三重性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J].现代管理科学,2008(7).

3、孙树昌.会计属性辨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0).

4、李冰.会计属性与会计国际化[J].商业现代化,2006(2).

5、李孝林,孙芳城,邓腾江,孔庆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2).

6、宋京津.会计本质与会计关系论[J].财会月刊,2007(8).

7、王歆.浅谈会计的属性[J].集团经济研究,2007(4).

第7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管理会计;意义;问题;对策

一、管理会计与传统财务会计的区别分析

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是指以核算单位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其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经济管理活动。

管理会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会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会计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与财务会计并列的、着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一个会计分支。而财务会计主要是对外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因而属于“对外报告会计”;而管理会计着重对内改善生产经营进行最优化决策及时地提供有用的财务与管理信息,并参与经营管理,因而属于“对内报告会计”。(2)财务会计主要面向过去,提供并解释历史信息,因而属于“报账型会计”;管理会计则是面向未来的,要能动地利用有关信息来预测前景、参与决策、规划未来、控制和评价经济活动,因而属于“经营型会计”。(3)财务会计采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比较固定的程序与方法,并受有关会计规范的约束;管理会计对企业自身服务,所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可以灵活多样,具有较大的可选择性,不必完全受统一的会计规范约束。

二、强化医院管理会计工作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1 强化医院管理会计工作可以促进医院医疗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财务管理作为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经济管理工作,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在医院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建立医院管理会计,更能密切财务部门与医疗科室的关系,及时了解和l融合医疗信息,为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情报。纵观我国的医院财务管理与医疗管理,目前的状况是医院对于财务部门作用的认识和开发不够完善,财务部门也没有能够根据医院发展计划提出自己的财务管理框架。一般医院注重医疗和医技的发展,在制定医院发展决策时忽视财务分析的重要作用,制约了医院发展优势。现在医院基本实行了医院与科室、部门之间的两级核算,并建立了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和一系列的核算制度,增强了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经营意识和成本意识。如果建立医院管理会计及时了解和疏导医疗管理与财务管理各自分离的弊端,将更好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解决“看病贵”等问题,使医院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2 强化医院管理会计工作可以预测经济活动,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管理会计能够提前预测医院的经济前景,使医院的管理层在作出决策的时候,能够根据管理会计的预测信息,及时确定医院的发展规划,然后根据规划来制定具体的工作,使医院的各项经济资源能够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以便能够获取经济方面的最大效益。例如医院在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医疗器械的时候,需要会计师利用专业方面的知识,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避免出现投资方面的失误,保证医院的资金能够得到最优化的配置。

3 强化医院管理会计工作可以优化人、财、物的配置。管理会计能够将人力、物力和财力和组织管理实现最优化的配置。管理会计能够促使医院的各个管理部门和相关的单位按照经济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资源进一步的优化,使得医院的资源配置与高效率运作成为医院本身的准则,能够准确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所能够产生的成本与相关效益的情况,进行总的成本效益分析。

4 强化医院管理会计工作可以增强对于日常经济活动的控制。医院的管理者根绝管理会计的预测情况,制定的相关的经济活动目标,医院领导者可以根据医院过去的经济活动状况来对当前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变动。这样做能够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的经济活动的运作情况,医院内部的各个科室之间的有关经济效益情况也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各个科室的职能和医院未来的发展规划。

三、管理会计在医院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 对于管理会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别,财务会计是单位必须设立的,而管理会计的设立却没有法律上的要求。医院领导如果是对管理会计没有充足的认识的话,会凭借自身的工作经验或者是主观方面的判断来管理医院日常的经济活动,这很有可能会导致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下降。

2 管理会计的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医院的财务方面还是主要强调医院的财务会计的工作,而没有从战略层面上研究与重视管理会计工作,使得很多医院即使存在管理会计,其职能也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医院将管理管理会计的职能进行了拆分,将一个原本完整的活动,交给了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自然效能会进一步降低。此外,医院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也不健全,尚不能满足当前管理工作的需要。

3 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事管理会计的人员,要具备两方面的知识,一方而是熟悉财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另一方面是要熟悉现代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并且还要对医院的具体经营运作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与把握,所以说必须打造一批素质高的管理会计人才队伍。

四、提高医院管理会计工作水平的几点对策

1 全面重视管理会计工作,确保管理会计工作有效实施。医院的领导层要对管理会计工作进行足够的重视。医院领导要根据医院的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形势相结合,形成自身的企业文化,制定符合医院发展的管理制度来发挥各个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些措施要有助于管理会计的发展。医院领导的重视与适合管理发展的大环境,能够有效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

2 强化管理会计职能,完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医院要对管理会计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上级主管的领导要从医院发展的大局出发,参加有关管理会计的培训班,提高对管理会计的认识,尤其重视管理会计的实际职能,不再将本该属于管理会计职能的任务交给别的职能部门去做,这样做不利于各个科室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医院作为一个经济活动的整体,只有每一个部门都能够正确的发挥其效能,医院的工作才能和谐有序的进行,减少资源浪费。医院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会计的理论体系。管理会计要能够提高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与医院的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根据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将管理会计的核心定义为医疗经营决策,将主要内容确定为有关医院经济管理方面的预测、决策和控制等。要研究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来对管理会计进行进一步的约束,并且注意吸收医院经济管理发展的具体成果,建立一套适合医院发展的管理会计理论。

3 打造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4 加强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建设。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医院的应用率普遍较低,削弱了管理会计的作用。管理会计的软件开发严重滞后,使得一些复杂的计算公式和方法无法运用,这是造成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应用缓慢的原因之一。目前,多数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医院,仅仅停留在事后算账的水平上,不具备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的能力。因而,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友祥,曾希杰:浅论推行医院管理会计[J].现代商业,2009,(05).

[2]连皓言:浅谈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09,(07).

第8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一、学科发展现状

1.国外城市经济研究现状

国外的城市经济研究以解决城市问题作为出发点和己任,在不断理论探索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城市实际问题的解决。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速,生产要素流动的速度和规模达到空前的程度,一国的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该国的资源禀赋,还取决于如何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因此,原本研究一国内部城市问题的城市经济学研究,其内容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如要素资源的空间布局与区位选择研究从传统的本国空间研究,扩展到全球(特别是对跨国企业而言)范围内的比较竞争;资源配置研究从如何发挥一国静态比较优势转向如何利用国际资源的城市竞争力研究;城市密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研究从单纯的城市圈经济协调转向城市圈域之间的竞争、合作和国际间的竞争与协调。这些研究无疑均扩大了城市经济研究的视野和范围,加大了研究的难度和深度。

在这些现实经济问题的左右下,近年来,国外城市经济研究的内容可集中归结为4个主要的领域:区位分析与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演化;城市化与城市体系的一般均衡模型设计;特定城市市场与城市经济模型的建立;城市经济问题、城市政府行为和城市经济政策分析。

2.国内城市经济研究现状

国内的城市经济研究在改革开放后才起步,但是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集中研究我国城市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的城市化道路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全方位展开了城市化道路和城市化理论的研究,并对城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以及具体的城市问题和城市经济政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探讨了城市经济运行规律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特殊的城市问题及城市经济政策;探讨了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与区位选择、城市经营、城市治理、城市交通、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对城市化问题及日渐发展的城市圈经济给予了密切关注;并实证研究了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都市圈的经济发展与协调问题,提出城市圈是以大城市为核心、不同层次、不同结构和不同功能的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通过各种网络紧密联系而形成的一体化发展、相互分工互补、交流和竞争的网络体系,都市圈发展模式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空间整合模式和组织形态。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城市密集区域的经济发展尤其引人注目。国内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对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提出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中间环节和各部门经济在空间上的纽结,城市经济学是“中观层次”、“空间范畴”和“应用性”的综合边缘学科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

概括而言,近年来国内城市经济学研究主要集中在下述5个方面: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关系研究;都市圈发展与城市之间经济合作及协调分析;区位选择与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演进研究;产业集群与城市经济发展分析;城市政府职能与城市治理模式研究等。

二、我国城市经济学的新发展

1.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简短回顾

我国的城市经济学兴起于改革开放以后。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财贸经济研究所下面设立了城市经济研究室,同年末,大连市政府和辽宁财经学院(后改名为东北财经大学)合作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中心城市会议,以后,此类会议分别在武汉、重庆、兰州连续开过三次。在此期间,京、津、沪和辽宁、四川、黑龙江、山西、江苏、湖南先后成立了城市经济学会,或者在省市社会科学院下设立了城市经济研究所或研究室。从1981年起,南开大学、辽宁财经学院首先在本科开设了城市经济学课程。以后,陆续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开始讲授城市经济学相关课程,从事城市经济领域的课题研究。在这个基础上,这些院校先后建立了城市经济研究室、所或系,有些院校还相继建立城市经济硕士学位授予点。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已有两所高校(南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建立城市经济学博士点。

中国城市经济学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背景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改革开放后,国外大量的关于城市经济学方面的专著,如英国巴顿的《城市经济学――理论和政策》(1976年)、日本山田浩之的《城市经济学》(1977年)和美国赫希的《城市经济学》(1984年),被陆续翻译介绍到中国来,并且为我国高校有关师生所直接使用。同时,我国的理论工作者也纷纷著书立说,陆续出版了《城市经济学入门》、《中国社会主义城市经济学》、《社会主义城市经济学》、《实用城市经济学》、《城市宏观经济学》、《微观宏观城市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教程》、《城市经济学》等著作或教材。此外,还出版或发表了众多专题性著作和论文,使中国城市经济学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

从研究领域来看,中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涉及了中国城市化道路、城市经济区域发展、城市现代化、城市经济的协调运行、城市经济结构、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经济管理等问题。例如,城市化规律的提出克服了“中国应走非城市化道路”的错误认识;城市经营理论的建立,打破了城市基础设施、居民住宅长期欠账的局面;城市土地经济理论的提出,创造了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新经验;城市与区域“互动关系”和“增长极”、“中心城市”、“首位城市”等概念的建立,使全社会逐渐认识到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经济区发展的重要性;城市经济学及其相关科学的发展,还使城市流通、城市功能、城市产业以及城市公共经济和空间布局等问题,得到了认识上的不断提升。

2.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新特点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城市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以至于有学者惊呼“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在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新现象、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城市经济研究直面时代重大问题。现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等领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越来越需要城市经济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的需要促使理论工作者从经济学层面上积极进行探讨。如:近年来城市经济学界对“城市化与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思考、对“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的探讨、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阐述、对“城市与区域发展关系”的论证、对“城市管理理论”的梳理以及对“城市现代化”问题的透视等等,都是城市经济学研究时代性与前沿性的集中体现,《城市经济理论前沿课题研究》一书对此做了很好的总结。从研究成果来看,“中观经济学”和“城市管理学”的推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前者,学术界指出,该书明确了城市经济学在未来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学科定位,拓展了经济学发展的新空间,提出了一系列中观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对于后者,城市管理“五职能”说的提出,显示了城市管理学的新发展,是城市管理职能理论的重要创新。此外,就城市化和城市发展问题的认识而言,也取得一些新认识和新见解,如:强调新型工业化必须与加速城市化相结合的观点;提出城市发展离不开乡村发展,市民与农民利益要协调,实行土地股份制经营,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观点;对城市经营问题、城市病的界定、规律、防治等问题的研究;城市工业空间布局、高新园区聚集效益分析、西部农村城市化等问题的研究;城市区域化研究提出的建立区域共同市场,构建中国“Citistates”的对策和建议等。

(2)城市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日趋活跃。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中观层次和空间范畴上对城市经济问题进行了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性研究。面对城市发展出现的共性问题,应用经济学的不同领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如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区域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效益、文化建设与管理制度等等。城市经济学则从自身的学科特征和基本优势出发,在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上积极寻找适合本学科发展的新问题域和生长点。出现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与其他相关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不仅在城市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出现积极的交流对话,而且还主动突破城市科学的边界,渗入到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中。目前,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生态学、管理学、规划学、工程学、数学等学科与城市经济学的交叉研究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如:城市经济与城市文化关系研究成果的提出,认为城市文化发展滞后,已不能适应城市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先进的城市文化是当务之急;城市能源、交通、环境、水资源等城市发展生命线的经济学分析;城市公共安全体制及其运行模式的研究,城市应急管理及危机处置机制的建立等。均是社会学、管理学、规划学、数学等多学科协同攻关的成果。

(3)研究方式的多样化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个性化研究”的方式。个性化研究是相对于“千人一面”、“众口一词”的研究方式而言的。它的出现,是与力戒浮躁学风、注意学术规范、讲究治学严谨联系在一起的。与“个性化研究”方式相对应的是“群体化的跨空间协作研究”也正在兴起,出现了跨地域乃至跨国界全球同步合作研究,这又与网络化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密不可分。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的这种个性化、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学科发展的创新与突破。综观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如城市社会学、城市管理学、城市文化学研究,城市发展的国内比较和国际比较研究等,都出现了一些新的创新与突破,究其原因,无不与其研究方式和研究手段的创新有关。

(4)城市经济研究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日趋活跃。改革开放为我国城市经济学者提供了与国外进行广泛交流和对话的机会。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学界对外联系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研究机构或高校的有关单位经常派出学者到国外进修、讲学、参加国际会议,了解国外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最新信息,同时邀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大大拓宽了我国学者的研究视野。与此同时,还通过大量译介外国城市经济学名著,使我国学界对世界相关领域的发展有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5)城市经济学的学科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时代呼唤着城市经济学的新发展,与此相呼应,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于2000年10月成立了城市经济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担负起促进中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历史重任,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障。近年来,为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委员会向国家教育部呈报了《城市经济学学科建设报告》以及建设中国城市大学的构想和倡议,先后召开了以“中国城市经济理论前沿课题”、“城市经营与管理” “城市经济学科建设”和“城市经济与管理前沿问题”等为主题的研讨会,出版发行了《城市经济理论前沿课题研究》、《中国城市管理新论》等著作。随着城市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推进,城市经济学教学工作在国内各高校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20所大学开设了城市经济学课程,有10多所大学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近百名教师从事城市经济学及相关问题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3.“十五”期间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和重要突破

(1)城市化问题研究。城市化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自然也是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问题。“十五”期间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化的模式和道路研究。有关我国城市化的道路和模式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争论颇多的问题。“十五”期间的相关研究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不断拓展。学者们在继续讨论比较“大城市偏好”、“中等城市偏好”和“小城镇偏好”城市化战略模式优劣的同时,特别注意研究了城市化的道路问题,提出了“市场型城市化道路”、“城市自然观”和“多元城市化道路”等新观点,并与传统的“计划型城市化道路”战略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城市化模式是“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城市化的实现是市场主导化的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学者们还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圈和城市群的相关问题给予充分关注,认为城市化并非是单一城市的形成和发展,而是要形成以某一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落或城市圈,城市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关系,并比较研究了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群或城市圈形成的道路和条件。学者们还把制度经济学引入到城市化问题的研究中,认为“制度障碍”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落后的原因,城市化的发展,必须突破制度障碍,进行相关改革,从而引导资源聚集于城市之中。

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这一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学者们认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失误是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低的原因,由此而造成了我国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之间的不对称,并实证研究了两者之间的偏差,同时指出,城市化的发展除了不断提高工业化水平之外,相关配套改革必须跟上。另一方面,学者们认为,城市化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并就城市化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贡献做出了预测,强调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相关的实证研究。学者们的研究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衡量与测度问题,二是实证考察了有关城市或城市群的发展状况及相关经验。第一方面的研究争论较多,主要是集中在哪个指标更适合作为考察城市化发展状况的标准。有学者认为,以城镇居民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作为衡量标准更恰当;也有学者认为,以城镇常住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衡量指标更能反映城市化的真实水平。第二方面的研究将对象更多集中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总结了这些地区在城市化发展中的经验,论证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2)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研究。城市经营与管理是近年来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也是实践性很强的一个问题。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经营与管理的基本性质研究。城市经营与管理的内涵与外延是学者们争议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城市经营与管理的内涵、范围和目标的认识上不同。有学者提出“城市经营与管理企业化”的观点,认为城市经营与管理活动是政府对城市空间内的所有有形与无形资产进行企业化运作,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城市经营与管理活动盘活城市资产,特别是充分利用城市中日益短缺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城市经营与管理筹集资金;有学者则指出,城市经营与管理的范围是城市空间内的公共事务和国有资产;有学者认为,城市经营与管理的范围只限于城市内的公共事务,不包括国有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同时国有资产应该尽量退出竞争性领域;有学者认为,城市的公共事务应该尽可能多的引入竞争机制,尽可能多的由私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在此基础上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私人在提品的同时应该由私人经营,即完全私有化的观点;另一种意见认为私人企业可以提品,但为保持公共产品的公益性,不应采取由私人企业通过向使用者收费的方式来回收成本,而改由政府“回购”方式向私人企业提供补偿,这是一种不完全私有化的观点;有学者反对城市经营与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认为这与政府的公共职能背道而驰,削弱了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还容易出现城市经营与管理的短期行为现象,如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他们把市场营销的相关理念引入城市经营与管理中,认为政府经营城市应该以“顾客最大满意度”为目标;在城市经营与管理的主体问题上,有学者认为,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主体,城市经营与管理的过程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过程,非政府的社会团体组织是城市经营与管理的重要力量,实际上是强调城市经营与管理的民主化,这种“多主体论”的观点颇有新意,也是实践中人们经常忽略掉的;有学者提出“城市治理”观点,他们通过分析城市治理结构与模式,认为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市民与政府之间的委托――关系,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同时提出在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各个城市应该相互合作与竞争的观点;有学者从城市功能的角度来理解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认为培育和完善城市的各项功能是经营城市的目标,是理解城市经营与管理的又一独特视角。

城市经营与管理中的土地问题研究。土地是城市的空间载体,在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的状况下,如何有效的利用土地是城市经营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学者们对此进行了较多的探讨。大多数学者认为,改革现行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势在必行,要建立城市土地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些学者则把土地的保值和增值看成是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提出应合理调控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并从“土地金融”的角度分析了城市经营与土地储备制度之间的关系。有学者则在深入分析了我国现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势论”和“困惑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看似矛盾,却为我们全面认识城市土地制度的利弊,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奠定了极好的认识基础。

城市经营与管理中的城市规划问题研究。城市规划是城市经营与管理的首要环节,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不足,缺乏前瞻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朝令夕改,城市的规划与设计趋同现象严重,城市缺乏个性,学者们对此提出了批评。有学者悲观地指出,城市的规划只是一种技能,而不是一门科学,甚至认为是“伪科学”。有学者则不同意此观点,他们一方面指出了城市规划在建筑工程束缚过程中其科学性日益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认为城市规划是一门应用程度很高、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结合,应在城市规划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其科学性,要综合运用各个学科的知识,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有学者在分析了现代城市的系统性质和与之相适应的规划原则后,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分析了城市的规划设计问题,提出了“城市规划系统观”,明确了城市规划系统工程的方法论。城市的规划与设计除了工程建设意义上的规划与设计外,还包括从城市发展角度对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和实现此目标过程的规划与设计。在这一方面,有学者从城市功能定位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对城市功能特征细化要素的能级探讨,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定位,使城市发展战略更加合理。有学者对城市群落或城市圈的规划与设计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城市群落或城市圈规划设计的目标和原则、规划的区域范围、规划的内容等,认为城市的规划与设计应从其所处城市群落或城市圈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城市分工的基础上确定发展目标。这就跳出了城市自身的狭小范围,从区域的高度来进行城市发展的规划与设计,把城市置于一个紧密联系着的城市群落或城市圈中来审视城市自身的发展规划问题。

城市经营管理与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学者们强调了包括城市在内的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分析了工业文明和城市化的“固有缺陷”,同时从多个角度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一些主要城市进行的城市形象建设、生态城市建设、园林城市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局部建设的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了“生态重建”和“生态重构”的城市发展方向,指出实现这一目标并非乌托邦式的理想和远景,而是取决于人类的认识和行动。

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城中村”现象的研究。学者们以广州和深圳等城市为例,分析了“城中村”现象的现状和成因,认为“城中村”形成的诸多要素中,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及相关制度安排、村庄利益及社会性共同体的内聚、非正式经济的独特功能与地位、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性是“城中村”形成和维系的原因。“城中村”现象给城市经营与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城市规划滞后、建筑密度过高、用地管理混乱和治安消防形势严峻等,这已经严重妨碍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建议采取资产量化、住房改造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改善。

城市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研究。有学者认为城市管理中需要应用经济手段,但这并不等于应当以经营城市代替管理城市,指出目前以城市经营取代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可能带来五项风险:政府职能越位、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土地资源枯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加重企业负担等,进而最终影响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和健康发展。这在目前社会普遍热衷于经营城市的背景下,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把握城市经营与管理的性质,做好具体工作。

新形势下的城市发展问题研究。信息化和经济的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在信息化背景下,有学者提出了“数字城市”的概念,认为这是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通过对信息化条件下的城市发展模式与传统城市发展模式的比较区别,分析了建设数字城市所需要的条件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学者们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的地位得到提升,城市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越来越重要;城市的发展趋势应是城市个性化、城市生活人性化、决策民主化、管理信息化、扩张多元化、产业服务化和城乡一体化。针对跨国公司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政府对城市经营控制力不断减弱的现象,学者们认为在城市发展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与国际接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学者从世界城市化发展中心转移的角度来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城市发展,认为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主流已转向了东亚地区,这给我国的城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3)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近年来,城市竞争力评价研究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对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对国内外城市的竞争力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这方面研究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构成城市竞争力的要素及其重要性的认识上。有学者从人口与劳动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等五方面,确立了包括58个指标的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标准对我国265个地级城市的竞争力进行了比较排名。有学者应用“城市发展指数”来评价一个城市在“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包括城市的经济增长、社会资本拥有水平和利用水平、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和各种资本的日益深化等五个方面,并比较了15个城市在城市发展方面的状况。还有学者提出了评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弓弦”模型,认为城市综合竞争力是一个复杂的混沌系统,各种因素共同作用构成了城市竞争力,并把竞争力分解为硬分力和软分力,硬分力侧重于评价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软分力则用来衡量城市的人文环境以及制度创新能力等。也有学者以经济实力、总量实力、市场状况、人才和科技水平、开放程度、基础设施、政府管理水平等偏重于经济生活方面的指标体系来评价城市竞争力。

三、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存在的问题

1.城市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1)城市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不完整。应当说,这一问题不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由来已久,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城市经济学的性质、对象、范畴、结构等问题,至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关于城市经济学的性质,据《经济科学学术观点大全》介绍,有四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城市经济学属于应用学科;第二种观点认为城市经济学属于综合学科;第三种观点认为城市经济学属于边缘学科;第四种观点认为城市经济学属于理论学科。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争论也始终在进行中,《经济学新科学概览》作者将许多不同观点归纳为五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城市经济学就是研究城市经济的科学,城市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应该作为研究的对象;第二种意见认为,城市经济学只研究城市本身所特有的一些经济问题;第三种意见认为,城市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城市发展的生产关系,即研究城市中各个企业、各个部门以及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中彼此所发生的联系;第四种意见认为,城市经济学研究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第五种意见认为,城市经济学研究城市经济及城市经济关系发展的规律。

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认识,使得城市经济学的范畴体系各不相同。有的以发展、土地、环境、交通、住房、规划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范畴;有的以发展、土地、交通、环境、犯罪、文化、贫穷为城市经济学研究范畴;有的以发展、结构、环境、区域、效益、管理作为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有的以发展、结构、交通、土地、住宅、环境、财政、管理为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凡此种种,对城市经济学研究范畴的分歧,对城市经济学性质、对象、范畴的不同认识,直接导致了城市经济学体系结构的不同,使得城市经济学常给人以“雾里看花”的感觉。

(2)城市经济理论基本观点表述的不规范。城市经济学理论观点表述的不规范直接影响了整个理论体系的发展。城市化是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第一范畴,是城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但长期以来却始终未能形成统一的观点和认识。如城镇化概念的提出,自以为是标新立异,殊不知却画蛇添足,造成了城市经济学基本概念的混乱。又如对大城市化规律的争议。大城市化是所有国家都出现过的、在城市化中前期不可避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人口和数量以更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大城市化不是西方国家所特有的现象,而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然,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再如城市现代化,它所反映的是城市化的质量要求,包括深刻的经济、建设、环境、人文、管理等方面的内涵,集中体现为“城市建设先进化”、“城市经济高效化”、“城市社会文明化”、“城市环境优质化”、“城市管理科学化”。然而,理论界对这个概念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使得实际工作者无所适从,有的城市以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为城市现代化标准;有的城市从GDP指标的角度追求现代化;有的城市认为园林化、生态化就是城市现代化。如此等等,都肢解了城市现代化的科学涵义。

(3)城市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部分分离。城市经济理论研究的薄弱性,使得绝大多数行政管理人员在处理城市经济问题时,将宏观、微观经济理论的方法照搬到城市经济领域,导致理论与实践的严重分离。最典型的莫过于城市经营。除根本否定城市经营的观点外,就即使认为城市可经营的人中又有不同的城市经营观:有人将城市视为超企业的经济实体,认为必须“有与管理相结合的经营,包括直接为城市产业发展服务的经营,以及直接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的经营。”还有观点认为,“城市经营就是经营城市者通过创造、提供有价值的‘城市产品’,以满足‘城市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的一种社会活动和管理过程,并由此发展城市经济和城市文明。”这些观点无疑都是微观经济学理论在城市经济领域的翻版。

2.城市经济学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

(1)城市化问题研究存在的不足。在有关城市化问题的研究中,城市化的道路、模式、动力机制和城市规模选择等问题仍然是争论的焦点,但多数学者越来越倾向于“市场主导型”的“自然观”城市化道路和模式,强调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是城市化的前提条件,而城市规模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研究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作为具有后发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利用好政府的计划和市场的价格机制两种手段,即实践中两种手段的配合运用与平衡,以加快城市化发展速度问题的研究明显不足。第二,城市化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如何作好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利益保护工作、如何减少或避免耕地的破坏、如何减轻环境压力等有关此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和减少城市化负效用问题的相关研究尚显薄弱。第三,我国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这在区域城市化发展水平上表现的非常突出,要加快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实现区域的均衡发展,就必须加快落后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因此如何利用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契机,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的研究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相关方面的研究与实践的需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第四,城市区域化是城市化的重要规律,但是,目前对城市区域化规律认识肤浅,对城市区域与行政区域的区别和联系把握不甚准确,使我国滞后的城市区域化进程难有改观。在城市区域的发展过程中,城市间是竞争还是合作,各地理解不一,不少城市间竞争多于合作,地方封锁、条块分割严重,已经形成的经济区域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研究存在的不足。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学者们的争论多集中在政府在城市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经营与管理的范围和方式、城市经营与管理的目标等方面。学者们开始关注城市经营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定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其如何参与到城市经营管理中去等问题。目前研究中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职能转变问题。这涉及到城市经营的性质和方向,尽管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此问题,但政府在城市经营管理中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怎样发挥作用,政府职能在城市经营管理中应实现什么样的转变以及转变的步骤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第二,城市经营管理中的三个效益统一问题。在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如何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研究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各种“城市病”开始在我国城市中显现、城市发展中政府与市民矛盾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相关理论研究的不足更加明显。第三,城市经营管理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问题,也就是如何在实现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特别是对传承历史文化的古建筑保护研究还很薄弱。第四,城市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民主化问题。市民和非政府组织如何参与到城市经营与管理中去,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协调与政府的关系等这些具有较强实践性的问题的研究还显薄弱。第五,城市经营成果的评价问题。在目前的评价标准中,过多关注经济数据、总量数据,能够全面评价城市经营管理成果的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尚显不足。

(3)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的不足。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评价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上,分别创建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内容在内的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构成评价城市综合竞争力标准中的相关指标选择和权数的确定随意性很大,缺少相关理论的支持。第二,指标体系中的“主观要素指标”较少,如“城市认同感”、“市民满意度”等极少被关注,而这些指标对城市竞争力往往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学科建设发展缺乏应有的社会条件

(1)国家有关部门对城市经济学重要性认识不足。1997年,在国家教委主持的全国学科调整过程中将城市经济学由原来的二级学科降为三级学科,不允许大学开设城市经济学专业课,招收本科生,原有的几所高校的城市经济硕士点、博士点,转为区域经济硕士点、博士点,这无疑使这门需要扶植的新兴学科发展受到一定的局限。与此相反,美国在1968年的高校中就有53个系可以培育和授予城市经济学方面的博士学衔,城市经济学还与区域经济学并列为美国10大类经济学科,对城市经济学的重视和其地位可见一斑。

(2)城市经济学科教学力量不足,发展缓慢。城市经济学科地位的下降,本科生的停招,硕士点、博士点的消失,使得原来从事城市经济学的教学人才迅速流失。教学人才的缺乏,成为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最大瓶颈。

(3)科研力量和发展经费严重不足。城市经济学科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快速发展之后,到90年代进入艰难发展阶段。有些地方的城市经济学会、城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室相继自动解体,城市经济科研力量匮乏,严重制约其发展。

四、“十一五”期间本学科发展的主要领域及其趋势和方向

1.主要研究领域及其发展趋势

(1)城市经济学基础研究。一是在重视对特定城市进行实证研究的同时,关注统领全局的城市经济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对城市化和城市经济运行的规律性研究、城市经济学理论、方法、工具、经济模型的研究,其趋势是完善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体系,明确城市经济学的性质、研究对象、范畴、结构等问题。创建相关经济模型,提高研究的规范性和增强其实践的可操作性。规范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规范相关概念的使用。二是完善城市经济学学科体系与内容,应融会多学科理论方法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涵和外延。如可探讨建立科学的城市政治经济学,包括城市及城市区域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福利和行政区划等在内的问题,将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视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将所有权的分配、经济组织结构乃至社会政治制度结构都理解为城市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应创新和发展城市化理论,把城市化研究放到城市化时代的高度上加以认识。应反思城市经济、社会、环境问题以及思想、制度和管理方面的原因。要提高城市经济学的实践性,研究城市发展的系统工程和价值工程,将城市经济学研究划分为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研究。应研究城市化定理或定律,使之既接受实证主义的检验,又接受伪证主义的检验,成为经过科学论证和可以反复验证的结论,指导实际工作者实践的依据。

(2)城市化问题研究。一是城市化的方针政策,包括城市发展政策、城市产业政策、城市人口政策、城市户籍政策、城市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等。要加强以生产力为转移的城市化规律的研究、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的发展阶段性的研究和国情与地区差异的研究。二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政府定位及其作用的发挥。三是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如何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契机,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较少关注落后地区的城市化问题,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四是城市发展的成本效益分析,从宏观的角度看,应加强对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结构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城市规模效益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区域差别扩大与缩小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大城市化与城镇化的研究、不同地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规律等问题的研究。五是城市化的比较研究。如发达国家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也极具参考价值。六是城市化与教育、文化发展的关系。城市化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国民生活方式转变、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加强城市化对国民生活观念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研究。七是城市建设的规划研究,应加强城市建设创新性与国际性关系的研究,加强民间建筑与公共建筑协调性的研究,加强城市建设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城市规划法制性与指导性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3)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问题研究。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政府的职能与定位。这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首要和基本问题,相关的研究已有很多,但还不够清晰明确,指导实践的能力也不足,研究工作仍需加强。二是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三个效益”的统一问题。下一步的相关研究将集中在确立实现“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和相应机制的形成与完善上。三是城市发展中的文化传承与保护。在追求所谓“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从经济学角度确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机制,平衡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四是城市文化与城市文明的建设。研究精神文明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探索政治文明的推进措施;建树“伦理经济”和“道德经济”产业文化观念;剖析城市环境的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科学制定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发展城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

(4)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一是尽快建立一套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这需要加强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二是以城市综合竞争力来评价城市发展状况,对大城市来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对于中小城市,特别是具有发展特色的中小城市则有失偏颇。因此,应建立可以用来评价具有发展特色城市的指标体系,与综合竞争力评价标准一起,构成完整的有关评价城市的指标体系。

(5)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一是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极其复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涉及环境、生态、资源、经济均衡和社会公平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这就决定了其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将涉及多学科背景和复杂的方法论,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总体目标的分解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将有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创新。二是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研究。这涉及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在城市这一特定空间实现的研究,对作为政策工具的城市建设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加强城市建设创新性与国际性关系的研究,加强民间建筑与公共建筑协调性的研究,加强城市建设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城市规划法制性与指导性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2.加速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建议

(1)呼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我国城市发展的滞后,已经使诸多的社会问题更加突出,城市发展离不开城市经济学的指导。为此建议:重新恢复城市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地位,允许全国各高等院校设立城市经济、城市管理等本科专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在条件具备的大学和城市,设立城市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将城市经济学的学科重点基地建设纳入教育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建设规划中,指导该学科在全国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布局。在研究生教学中,进一步明确将城市经济学作为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生的必修课程,成为相关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程,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的必选课程;鼓励出版研究生系列教材和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研究的专著;有教学资源条件的高校成立综合性城市大学、城市学院或城市系;进一步推动现有城市经济学会、城市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协作与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经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共同承担城市经济领域的科研课题,举办国际性城市经济学术会议,加强城市经济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的交流和研讨。

第9篇: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促进型限禁型经济法优越性

在我国全面推进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现行经济法模式和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创新和改革,否则必将导致经济法与社会实际发展形势的不适应,进而阻碍我国法律体系的创新发展和科学进步。在我国近30年的经济法专项研究中,“促进型”经济法是各种学派、各种观念的系统结合,不但符合经济法体系构建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且全面展现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和现实性。

一、我国现行经济法的原则及要素

在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经济法中,国家相关立法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精神实质与实践纲领,其主要目的是引导经济法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和进步。在我国的经济法研究进程中,国内的经济学专家、学者对于经济法原则的探讨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直到今日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和认识。对国内各种经济法研究观点进行整合,笔者归纳出我国现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在现代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中,尤其是经济社会的管理工作中,经济法要贯穿与社会各类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而且要作为各种经济法法规、制度制定的基本准则,其必须具有稳定性、综合性的特征。

由于受到我国政治体制的影响,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管理工作中主要承担了宏观调控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职责,而且要从经济管理的角度出发解决我国现存的民族与集中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稳步发展。由此可以得出,我国现行经济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要素:1)法律性,在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中,相关规章、制定、条例都要符合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范畴,经济法的法律效力应进行严格的限制和控制,不得超出宪法的具体规定;2)普遍性,即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而且要贯穿于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对于现存的各种经济矛盾和问题要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并且在法律条文中体现出具体的解决策略;3)经济法特性,经济法作为社会经济管理的专项法律,其基本原则必须体现出社会经济工作的特殊性,而且要从经济学与法律学相结合的角度对于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的约束和管理。

二、“促进型”经济法基本概念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有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各种社会经济管理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这就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在经济法的制定中必须注重结合社会现实,在深入探索和分析现阶段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对现行经济法的改革和完善。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法的实用性和时代性,国内经济法研究领域中逐渐形成了以规范、整合与发挥经济法潜在效力的“促进型”经济法,这在我国法学领域的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国内部分法律学专家也将“促进型”经济法称为“励进型”经济法,主要是因为“促进型”经济法摆脱了“限禁型”经济法中对于社会经济管理过于单一、制度化的现实,而是坚持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基本立法原则。从社会经济管理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分,“促进型”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中,通过利用具有积极性、倡导性、鼓励性的新型法律手段,逐步实现经济法功能性和实用性的强化,而不是仅作为一项社会管理法律,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必须引起国内经济学、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从社会法律规范的角度而言,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经济法承担了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经济环境的重要使命,而传统的“限禁型”经济法则是更多的注重法律的本身效力,忽略了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协调与促进作用,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领域发展新理念的。咋我国长期实行“限禁型”经济法的时期,执法困境的问题普遍存在,不但增加了执法人与人们群众之间的矛盾,而且潜在较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对于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三、加强我国“促进型”经济法优越性研究的重要性

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对于“促进型”经济法,尤其是其优越性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促进型”经济法的提出和研究具有很大的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不但有利于国内逐步对现行的经济法体系进行更新和完善,而且也将为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和发展贡献重要的力量。结合我国现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对于“促进型”经济法的研究有利于更为明确的阐述经济调整目标与法律调整手段之间的密切联系,进而推进我国经济法体系的理论发展与制度完善,这是我国法学界在今后发展中必须重视的基础性问题之一。

从我国现行经济法的调整目的、手段与功能等角度而言,经济法主要可以分为“促进型”和“限禁型”两类,虽然现在还很难对两种经济法模式的利弊进行全面的判断,但是从总体效果方面而言,“促进型”经济法的优越性明显强于“限禁型”经济法,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并不是在确立以“促进型”经济法为主体的模式以后,就要将“限禁型”经济法的内容全部删除,这是缺乏客观性思考的,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下,加强“促进型”经济法与“限禁型”经济法的有机结合,发挥两者的优势,尽量规避其弊端,才是实现我国经济法科学发展的上策,也是今后经济法领域研究中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促进型”经济法的优越性分析

在我国现行的“促进型”经济法主要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客观性等特征,其概念的提出主要是针对“限禁型”经济法而言,所以其优越性表现为对于“限禁型”经济法矛盾和弊端的逐步完善。在我国现代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促进型”经济法的优越性是极为突出的,本文难以对此进行全面的描述,仅从“限禁型”经济法的角度出发,列决“促进型”经济法所具有的两种优越性。

(一)有利于克服“限禁型”经济法的执法困境

在现代法学研究领域中,执法困境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其与执法不力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法律学的角度进行分析,执法不力主要是指执法者受到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而导致相关法律的实际执行效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执法困境则是指因法律本身存在一定的弊端和漏洞,其实际实施策略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潜在阻碍,最终导致执法活动陷入到困境中。在经济法的执行活动中,出现执法困境的问题与“限禁型”经济法本身的局限性和矛盾性有着直接的联系,长期硬性坚持必然会导致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受到影响,而且客观增加了执法的成本,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构建也是极其不利的。

针对“限禁型”经济法出现执法困境的原因和外在表现,积极加强“促进型”经济法的研究和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以“促进型”经济法理念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构建中,有效解决了经济法在规范设置与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执法困境问题。经济法作为我国各级政府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主要法律性文件,其必须具备法律所应用的强制性、公平性、合理性等特征,在“促进型”经济法的实施中重点要解决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漠视和抵触的情绪,增加各级政府在法律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在“促进型”经济法中要以鼓励性、引导性的法律措施为主,逐步强化人民群众对于经济法律的熟知和理解,通过非强制手段逐步强化经济法的法律效力。

(二)有利于解决“限禁型”经济法的“信息悖论”

在我国传统的“限禁型”经济法中,法律的执行效力与信息的获取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由于“限禁型”经济法中的相关规定年过于严格,而导致其信息获取过程较为困难,特别是对于违法行为人而言,面对法律的严厉制裁手段,而不敢于注重向司法机关提供有效的信息。在“限禁型”经济法的实施环节,为了保证信息量的大量获取,而不得不设置较多的信息披露制度,虽然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其强制性特征过于明显,而严重约束了人民群众的信息披露行为。

针对“限禁型”经济法中普遍存在的“信息悖论”问题,在“促进型”经济法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信息获取过分依赖强制性措施的行为,而且要尽量降低“信息搜寻”的成本,这是减少执法部门开支的主要措施之一。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下,“促进型”经济法中要突出信息披露自主性、资源性的原则,加强相关规范的合理设置,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根源治理才是最为重要的。最后,在“促进型”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中,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组织与管理模式,尤其是要将相关行为主体严格控制在执法机关的监督范围之内,在监督职能的行使中要尽量体现自愿性、提倡性的全新行为模式,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与程序。在“促进型”经济法的影响下,执法机关的信息获取将以市场导向为主要依据,并且在相关鼓励性政策、制度的引导下,对于经济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潜在的矛盾、弊端进行及时、准确的观测和监督,这是突出其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代经济化法治社会的构建与发展中,对于经济法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和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对于“促进型”经济法更是要加强研究,而且要积极应用于经济执法的各个领域中,使其发挥更为重要的实际作用。针对我国传统“限禁型”经济法中普遍存在的弊端和矛盾,“促进型”经济法的优越性较为突出,在我国现代法律事业的发展中也具有重要的贡献和作用,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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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也可参见[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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