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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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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

第1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第2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 发展 建议

一、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统计,截止2012年底,苍南县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管辖的企业户数共计1476户,其中小微企业1307户,占企业总户数的88%,足见苍南县小微企业数量及比重较大,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苍南县经济、就业等方面的意义重要。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看,被认定为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有805户,占小微企业总户数的61%;被认定为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有502户,占小微企业总户数的39%。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瓶颈制约逐步加大,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困境

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当前形势产业链下,物价指数增长拉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推动职工工资提高,厂房租金年年上升,交货后资金回笼困难,形成小微企业举步为艰的困难处境。小微企业的招工难、业务难、生产场地难、资金周转难悠然而生。总体看,我县小微企业缺资金、技术、设备、生产场地,高原辅材料采购成本、产品运输成本,低劳动生产效率、产品成品率,很难适应新的经济环境中激烈市场竞争大潮。

(二)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信息失真

目前小微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财务制度不健全,部分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财务处理、账证设置仍不够规范,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管理不严,往往出现资金闲置与资金呆滞两个极端,企业缺少严格的赊销政策和催收措施导致了大量呆账的产生。

(三)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偏低

在众多的小微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账证不健全的小微企业基本上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

(四)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许多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税收、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尤其是对如何规范财务管理及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减轻税收负担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是企业普遍未形成一个约束与激励员工的外部机制,管理者和员工自我提高的动力和压力不足;同时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任人唯亲现象严重,企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

二、小微企业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与落实情况之差异分析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较大,但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享受优惠政策面窄、税额低等现象,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限制条件较多

目前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都设置了各种比较复杂的前置条件,导致许多小微企业难以同时满足条件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享受所设置的条件除了查账征收外,还要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企业的财务、税收意识淡薄

许多小微企业对健全财务制度、争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有些企业负责人认为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要健全财务制度,而健全财务制度则要增加财务成本,在思想上缺乏规范财务制度、争取税收优惠的意识。

(三)税务部门宣传辅导不到位

由于税收政策数量较多,而且许多税收政策不断更新,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宣传的时候难以做到及时、到位,在宣传方式、宣传媒介等方面比较单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

小微企业负责人应该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企业自身发展。首先要注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引导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要熟悉税收优惠政策,要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积极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税务部门要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基层税务部门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者,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各种举措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切实让广大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

1、多渠道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开通税企QQ群、官方微博、博客等互动渠道,扩大受众面。

2、多措并举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

税务部门要从被动辅导到主动辅导的转变,针对小微企业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定期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培训班,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国家所赋予他们应有的权益;通过送政策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

3、强化管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执行到位

加强政务公开,将纳税人所需报送的资料统一口径通过办税大厅、网络、报刊等方式进行告知,方便纳税人申请;强化内容审核,加强对受理资料内在逻辑性、真实性、政策相符性的审核,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出偏差;同时加强后续踪管理,积极落实税收优惠与后续跟踪管理紧密结合,对享受优惠的企业备案项目逐一进行核实,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第3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高校;财务制度;新形势

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的放开,利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企业开展联合办学、接受投资机构的投资基金等现代融资手段在高校筹措办学资金过程中被广泛运用,高校面向的利益主体不仅仅是政府和社会捐资者,银行、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等成为新兴的利益群体,从而涉及长短期借款、接受外部投资利润分配等非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由此给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考验。如何对这些高校投资活动进行日常核算?与之相关的股东投资、投资收益分配、合并会计报表等诸多具体业务又该如何处理?如何在新形势下制定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来指导高校财会工作,值得我们探讨。

一、高校财务制度现状分析

1.未进行成本核算,投入和产出无法相匹配

目前,高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资金压力,与企业有着越来越多的相似点。同样需要开源节流和注重管理。高校的终端产品是人力资源而非物质资源,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同企业一样重视经济效益,采取既经济又有效的办法培养出高质量、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实现人才的经济效用最大化。落实到财务方面,就是人才成本核算的问题。所以,现行高校财务制度未要求对其进行成本核算,就无法将经济资源投入与相关的产出相匹配,这不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

2.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

现行高校财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大部分高校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很粗浅,有此甚至没有披露,不利于会计信息的闭读、理解,也会影响管理层的决策。如高校财务制度要求报送的财务报告中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而实质上高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恰恰是以现金流人和流出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掌握高校某个时期内现金的流向、变化状况等信息。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体现不准确,欠公允

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无形资产是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由于不具有实物形态,其价值确认尺度更加难以把握,加之不进行摊销或重估,随着社会变迁和技术革新,其账面价值保持一成不变显然不妥。

4.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衔接不上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可以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等。而提取标准和比例及开支渠道,财务制度至今没有规定。这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就存在衔接不上的问题。

5.会计主体多元化

现在高校都有两本账,一本是财务账,核算基本收支和专项情况。一本是基建账,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情况。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造成一个会计主体有两套账务,两套报表。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不利于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完整、准确地掌握高校财务信息。另外,由于我国高校会计制度中没有在建工程这个科目,所以只有当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反映到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有的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不作为高校的固定资产核算,这样导致高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经济资源。

二、高校财务制度改革的建议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笔者建议:

1.核算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成本

要确定纳入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项目,包括教师的工资、福利、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购置费、师资培训费、房屋折旧费、水电费等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直接支出,对纳入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项目进行归集,增加培养成本科目,用来计算和归集人才培养成本,从而核算出学生的平均教育成本。这样,高校的“成本―效益”管理才能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2.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

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隐性债权债务、高校向金融机构借贷款情况、接受外界投资和对外投资以及未决诉讼等信息,均要及时予以披露、说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要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由于目前高校会计制度的约束,编制的收入支出表不可能反映现金收支的实际情况和资金运动状态,因此,编制现金流量表必不可少。

3.设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改进,增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以计提折旧的方式替代原提取修购基金的做法,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在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合理的分摊固定资产费用。

第4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对策建议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要实现自身的持续经营并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通过融资解决制约其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融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介绍融资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管理混乱的表现,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融资管理的基本概念

融资管理即资金融通管理,是指市场主体(企业)通过一定的经济行为,使货币资金从持有者一方流向需求者一方,从而实现货币资金的有效使用的经济管理过程。

二、中小企业现阶段融资管理混乱的表现

(一)资金融通渠道过于单一。就间接融资而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贷支持,银行投放贷款偏重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掐得很死,造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平等,使得中小企业对信贷融资的需要望而却步。就直接融资而言,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对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融资手段的实施准入条件较高,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原因,往往不具备或难以满足那些条件,导致直接融资难度很大。

(二)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力度不足。近些年以来,对企业部门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呼声很大,但是真正能够对他们有好处的政策往往难以落实,使得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融资困难、税负较重,也缺乏长期的周转资金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中小企业缺乏成本观念及风险意识。目前,中小企业举债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对财务工作进行科学规划,不考虑其利润、资金成本或资本结构等因素,盲目为企业引进资金,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虚耗了企业财务成本。①这种淡薄的成本观念和风险意识,使中小企业在融资管理方面表现得十分盲目和随意,对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三、中小企业现阶段融资管理混乱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存在问题。

1、从中小企业经营的特点来看。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依靠劳动力成本较低、税收负担较轻等方面的优势得以迅速发展。但也带来了诸如管理办法陈旧,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市场适应能力缺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从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现状来看。他们多以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为主,限于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引进优秀人才。与此同时,又忽视了构建财务制度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状况加重,这对中小企业长远发展产生了限制。

3、从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来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识别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部分中小企业不注重自身的信用,频繁法神逃避、悬空银行债务的情况,这对其贷款、担保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已经成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当务之急。

(二)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存在产权单一,企业的发展范围和规模较小,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经营行为也较为短期化,负债的程度也相当高,积累则太少,没有能够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建立,严重影响了其融资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能够提供给银行作为融资担保的有效资产及可抵押物较少,融资担保难度较大,加之融资担保服务的机构发展还不成熟,这使得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意愿大大降低。同时,信贷抵押物的折扣率规定过高及对实行差别化的抵押率政策待遇,也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综合素质。建立合理的引导机制,促使中小企业积极转变经营理念,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过渡,同时,加快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赢利能力。通过完善财务报告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向银行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等,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政府要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出发,进一步加快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创建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诚信环境,完善征信管理机制。同时,通过有效的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对金融机构进行诚信监督,使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能够对企业的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增强其信息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从而使其能够守法经营。

(三)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一是不断丰富担保机构的层级和种类,以财政出资、社会出资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形式,有效带动各类资本发展信用担保服务机构。二是通过组建信用担保联合体,鼓励产业集群对其中小企业融资给予担保。三是设立再担保基金。各个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设立区域性的再担保金,符合条件的则允许可以享受再担保的有关政策,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四)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要以实现拓展融资渠道为目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便于能够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合理的表表,并进一步确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审计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对其进行监督,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度,从根本上由于企业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银行和投资方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由于多种因素制约,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管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的研究,探寻加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的有效方法,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韩家平 全球金融危机下企业的风险管理[J] 中国经贸,2009(02)

[2]周列平 中小企业财务风险控制[J] 今日湖北理论版,2007(05)

[3]杨 杜 企业成长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陈富坤 中小企业投资决策探讨[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02)

[5]毛清华 中小企业的管理症结[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01)

[6]谭洪芳,欧阳振安 浅议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及其管理[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6(11)

第5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一)Y公司简介Y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拥有资产总额高达20个亿,在职职员接近3万人,是中国白酒行业的佼佼者。Y企业是最强的行业技术实力、最大的生产规模、最先进生产工艺的白酒生产企业之一。并于2009年年底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宿迁市第一家国内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304,简称“洋河股份”。

(二)Y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1.Y公司财务管理现状(1)内部财务管理环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境的评价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Y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Y公司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营运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状况Y公司作为上市企业,早已建立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但制度建立并不是目的,实行并取得功效则为实质要求。Y企业的管理层亦明知这一点,在财务制度执行方面甚是重视,可谓严谨之至。但实行需要企业各层人员贯彻落实,部门间相互配合才得以实现。特别像Y企业这样从生产到销售多种环节的企业,更是要求严格。2.Y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1)从以上的定量分析中很容易看到Y公司自2009年上市以来,企业资金运用结构较为合理,偿债能力较强,不易造成财务风险。盈利能力也趋于稳定,企业稳中求发展。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企业存货周转不到位,增加企业存货成本,影响企业资产运营能力,最终以使企业发展能力随之变动,易发生财务风险。(2)从定性分析中可以看出Y公司不论在财务管理环境到财务制度的建立都严格按国家的制度要求实行,没有什么瑕疵,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制度实行中,Y公司遇到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源就是企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还是不太强。若是已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则可以很好做到人人的配合协作。(3)财务状况可以用杜邦分析体系或者财务数据体现,而财务风险伴随着财务活动产生,衡量财务风险大小亦不可小觑。Y企业制订了一系列财务制度却没有一个可以衡量财务风险的体系,这样规避或者控制财务风险才全凭借个人经验。但是个人检验毕竟是一种主观的行为,并不能做到客观到位,因此并不能很好的做到财务风险管理。

二、Y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树立企业财务风险意识财务风险指的是发生财务亏损的不确定性。而财务风险意识就是要客观的认识到这种不确定性,与此同时建立起危机发生时的相应措施。Y企业如若从财务人员到各个岗位的人员没有人或者只有少部分人意识到财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深刻作用,那么在认识上便会存在局限,影响企业经营策略的推进。并且财务风险是复杂的,多样的。因此控制财务风险亦需要多角度、多层面的联动。Y企业只有树立了全员的风险意识,才能更好地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最终得以控制财务风险。意识的树立需要系统的教育,Y企业可以多举办财务风险管理的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积极宣扬优秀者的行为等方式来让企业的从业人员有财务风险意识,让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有扎实的堡垒。

(二)提高企业销售量和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是企业盈利的根本来源。存货的控制连接着企业的经营过程。企业存货的周转率不高,即使企业的销售不到位。在生产能力相同的情况下,企业销售能力不高,则很容易导致企业存货滞留,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力。Y企业存货的周转率低下,也说明Y企业的存货内部控制不到位,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产生财务风险,造成企业更多财务损失。因此提高Y企业销售量和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便可以很好的加强财务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加强存货控制Y企业可以先完善自己的存货控制制度,其次要落实所指定的制度。往往诸多企业都是在落实制度方面出现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建议是要责任落实都每个人,每个员工或者每类员工都有相应的责任。表现优异的进行奖励,并大肆去表扬,使其起到表率作用。相信这样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的销售业绩,使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建立财务风险衡量指标风险衡量指标,顾名思义,就是一系列用来衡量企业财务风险大小的指标。不同行业运营中会导致不同的财务风险,不同财务风险在不同企业中的影响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Y企业若是需要更好地控制本企业的财务风险,则需要根据企业的目前状况,建立适合本企业实行的财务风险衡量指标。建立风险衡量指标,Y企业首先要客观的衡量先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围观经济形势。经济全球化是近几年也是接下来几十年不会改变的宏观经济现状,而Y企业首先自身是一个上市的企业,那么宏观形势对经营的影响是深远的,因此宏观经济应该加重比例。其次市场的竞争者和替代产品的威胁,大众消费的偏好都是建立衡量指标的要素,总结这些要素,再考虑自身的发展方向,建立起适合企业的风险衡量指标。这样,企业在作出巨大财务决策时,便可以依此指标来衡量其中可能带来的各种财务风险,从而控制其中的风险,达到企业盈利的目的。

三、结论

第6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第7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医院管理 财务管理 问题与建议

一、医院财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陈旧

观念陈旧这一问题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由来已久。主要表现在医院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从而让财务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资金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层面上。此外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也造成了财务工作于会计工作界限模糊,甚至出现会计工作取代财务管理的现象。

(二)应收帐管理不善

应收帐管理不善的问题也极大的影响了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及财务制度建设。对于应收帐管理,长期以来工作力度不强,对病人拖欠医疗费用没有进行仔细分类和区别对待、对应收款项的催缴工作没有统一、科学的办事流程也加重了应收款难以及时回收的问题。

(三)财务核算力度较弱

医院财务核算力度较弱表现在对没有准确设立医院收入支出的各种科目,难以在核算工作中及时反映医院的总体收支情况以及成本收益关系。此外,在专用基金的管理核算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造成了专款不专用的问题。这就无法真实客观的反映出医院负债情况以及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四)成本控制力度较弱

成本控制也是医院财务管理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方面的一个突出问题,医院的成本控制包括了人力成本、资源成本以及资金成本。由于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长期以来都享受着大量国家财政扶持,所以在成本控制方面一直以来都显得比较薄弱。但是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同类型民间医疗机构的不断崛起,如果不能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对于医院的财务制度改革以及提升总体竞争实力的提升都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二、提升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建议

前文提到了现行医院财务管理的一些主要问题,下面就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措施和建议的探讨,以及提出一些其他方面的改进意见。

(一)树立新观念

树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新观念,首先要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工作的异同。要将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进行明确的区分,同时要认识到会计工作只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远远超过会计工作的范围。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要树立起自上而下、全方位的工作意识,要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医院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作用,要认识到财务管理不仅包含了基本会计工作内容,同时还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多方面的职能。要把财务管理工作与医院的现实发展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要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改善应收帐管理现状

应收帐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应收帐的管理,医院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款项的回收。但是在应收账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对不同类型的欠款进行区别对待。目前出现欠款的原因主要有这几个方面。首先是抢救无主病人和重大伤亡事故而产生的医疗欠款。其次是以医疗纠纷为借口恶意拖欠医院医疗费用。再次是病患确实无法支付足额医疗费用。根据上述不同原因,因采取不同的追款方式和管理办法。对于无主病患的医疗费用,应积极积极搜集病患资料,申请当地政府款项补助。对借口医疗纠纷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应积极寻求司法帮助,调查病患、医院双方的责任归属,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如确属院方责任,应主动承担经济损失和给予患者及家属适当补偿,如属于患者及家属恶意逃债,应依法提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其对医疗费用的支付。最后是对于确实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病患及家属,应积极为病患考虑,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经过认真核查之后注销其医疗费用。

(三)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水平提升

为了在财务核算工作当中最大限度的体现医院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应加强对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力度,应将固定资产折旧值、折旧率、净价值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真实购买价格等明确的表现在资产负债表当中。要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及日常经营活动,科学的设置核算科目,加强对各科目的单独核算工作,不做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和药品费用支出的分摊,从而确保核算数据能够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医院医疗成本、药品购买成本、医院管理成本等重要会计信息。要加强对医院财务报表的完善工作,要在财务报表当中增设现金流量数据表,要把医院现金流量的数据统计及分析作为财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通过对现金流量的有效分析和科学预测来实现对医院财务活动情况、医院经营投资情况的及时披露与监督管理。

(四)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控制

医院成本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对人力、物力的管理。在人力方面,就是加强对医院职工,包括临时工在内的所有人员的薪酬管理,要制定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标准,将工资、奖金、补助、餐补、交通通信等一系列费用纳入系统化管理工作当中,避免产生无谓的浪费。在对医院物资的管理中,要加强申请、采购、管理、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对于如办公用品等常用物资和消耗品的采购可以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单位物品的采购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加强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让其成为该部门和科室的成本管理直接责任人,起到促进成本节约、有效执行成本目标管理的作用。同时,为了提升工作人员成本管理目标执行的积极性,还应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提升医院工作人员的成本意识和规范化操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孙国伟.完善经营成本控制 强化医院财务管理[J].中国医药管理.2011.7.

第8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高等院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问题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一、高校财务及会计制度发展过程

1997年6月22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以第8号令的形式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财务制度),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该财务制度是结合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实际规范高等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用于规范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财务基本要素、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规范性文件。该制度共分十三部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学校。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以第488号令的形式颁布了最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财务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对1997年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的修订。

1998年3月31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以第105号令的形式颁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制度是结合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实际,为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的,用于规范会计核算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会计行为。它是涉及核算模式、体系、基础、体例、记账方法、会计平衡公式、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等八方面的内容的规范行文件。内容分四部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学校参照执行。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以第30号令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并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是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对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

二、高校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分类

(一)财政投入。主要包括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基建经费,即国家用于某一单位工程的专项资金。我国公办院校的基建投资历史上都是靠国家财政投入建设,由各个院校根据已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以及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向其主管上级单位在上一年度末申报下一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由其上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再和同级的财政及计划部门交换意见,依据国家和地方财力、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统筹计划,对上报的计划进行调整以后下达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校依据计划批复进行建设。

(二)自筹经费。为了弥补国家财政投资不足,加快基本建设速度,更好地发挥投资的社会效益,各校想方设法不断加大学校基建经费的自筹力度。通过教育事业经费安排的结转自筹基建,来弥补资金不足,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非营利单位,创收能力有限。

(三)银行贷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而要解决这一问题,保证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必须改变仅靠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的单一投资体制,建立高等教育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基本建设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所以必须千方百计拓宽资本建设融资渠道,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以保证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入社会资金或银行贷款,有效地支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途径就是进行社会融资。

三、高校基本建设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一)预算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财务预算是进行基本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否具有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体系直接关系到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高等院校财务工作人员往往忽视基本建设财务预算的重要性。(1)在进行基本建设初期,缺乏对高校基本建设的事前分析、可行性分析等,粗糙简略的编制财务预算,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导致预算体系内容不够完善、缺乏具体详尽的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工程后期容易出现资金短缺或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发生;(2)在施工阶段,由于缺乏完善的财务预算,在具体实施阶段,容易出现临时更换设计方案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加剧本身紧张的施工工期;(3)在具体实施阶段,缺乏对财务预算具体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在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后,全权将权利下放给施工单位,而缺少对具体施工进度以及资金利用状况的有效监督,不重视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投标合同、设计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等实施监督,一定程度上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可乘之机。

(二)在资金管理上存在问题。(1)高等院校在进行基本建设过程中,需要筹集大量资金从而保证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但是,随着国家高等院校数量的与日俱增,国家以及教育部所能直接拨款金额受到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高等院校进行基本建设的资金问题,可能会造成资本金不够,或者挪用下一年度的资金使用,长此以往下去可能会造成恶性循环,导致资金断裂;(2)高等院校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较广。例如,可以通过国家拨款、银行贷款、投资活动赚取资金以及校友等社会人士捐赠等方式获得。但是其资金来源以及其使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配套资金迟迟无法落实等问题;(3)高等院校在基本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项目较多或者工期较为接近,难免会出现超额支付或者重复支付的现象,尤其是在施工合同不清晰、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的情况下,会发生财产纠纷等问题。

(三)缺少严格的成本控制。高等院校的基本建设不同于其他行业建设,其基本设施建成后无法像投资性房地产一样,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而且在后期维护成本较高,因此在基本建设中的成本控制成为高等院校基本建设的重中之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高等院校忽视对施工成本的控制。(1)在项目设计阶段,为满足扩大校园规模的目的,在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制订时盲目扩大设计规模,不能够做到建设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实用性,造成预算超支现象时有发生;(2)在进行施工材料成本核算时,根据我国当前的有关规定,应该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成本核算,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市场情况的变化,导致原有核定价格与真实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已经无法真实反映当前经济背景和市场需求下施工材料的准确价值,造成施工阶段中成本控制无法真正实现。

(四)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由于高等院校本身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盈利性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缺乏对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较高要求。在现有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人员中,存在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其专业能力可能仅停留在会计科目核算、登记会计分录、编制会计报表等初级财务阶段,而在工程造价、资产评估以及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知识匮乏。

四、完善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基建财务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对基本建设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高校基建工程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本建设财务审批管理、严格控制职务分离,明确各级岗位权责。各种规章制度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务必严格贯彻执行,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制定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方针法规相违背的规定。

(二)加强基建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提高财务人员基建管理业务理论水平。首先,要按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基建财务部门岗位,对于财务核算岗、审核岗及出纳人员岗位均需要职责明确;其次,高校基建会计人员必须加强基建会计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基建会计是一门专业,它要求除了要掌握会计的专业知识外,还要熟悉基本建设的相关知识,在工程造价、基建工程预决算管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合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知识需要掌握。此外,还要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日常核算和管理,便捷高效的基建财务软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核算与分析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从预算、监督到决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监督和效益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结)算、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是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责任。让高校各部门及时了解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基建投资支出状况,基建财务人员务必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比如在工程立项、设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等阶段,还要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去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基建材料价格的市场行情、设备采购流程,做到了然于心,为准确核算和审核基建资金支出做好准备。

此外,开展基建投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全面分析项目的资金来源结构、建设支出成本结构以及项目完工社会效益等情况,对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概算、施工合同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根据项目的分析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彻底改变只投资无分析的做法,让学校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让基建财务人员职能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加强对已交付使用的资产的财务竣工决算和管理。部分高校基建项目在投入使用多年后仍没有进行竣工决算。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将工程项目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经费账长期挂往来款,造成往来款多年沉积,而基建账户“在建工程”科目不能转入“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使学校经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远低于实际资产价值,造成账外资产数额较大。这使得财务加大了再融资的难度,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发展。应加强对已交付使用资产的财务管理,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的交付使用财产移交的程序与规定,并保证该制度得以贯彻实施;及时联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编制交付使用资产决算报表,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减少高校账外固定资产金额,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使账物相符,积极发挥高校资产应有的效益。在高校基建规模快速增长的形势下,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只有不断更新观念,不断从实践中探索和研究,才能较好地完成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任务,使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和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相适应,把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古爱国.关于加强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9.4.

[2]郭书英.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研究[J].经济师,2012.4.

[3]张秀丽.浅谈高校基建财务管理[J].工会论坛,2006.9.

[4]丁飞鸿.浅析新形势下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12.1.

第9篇: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 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责权发生制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进行分类改革,这一系列举措对高校财务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与此同时,各大高校办学理念、运作模式的转变导致会计环境发生巨大改变,现行会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高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如何在新形势下制定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来指导高校财会工作,值得我们探讨。

一、高校财务会计核算环境呈现新变化

(一)高校扩招,政府部门对高校办学的干预和直接投入越来越少,高校作为独立法人的办学自日益扩大,相对应的办学质量要求亦越来越高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在实现社会效益同时,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壮大自身师资力量和经济实力,确保在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当前大多数高校不得不面对的首要问题。然而,要实现经济效益,必须从“成本―效益”角度入手,高校必须改进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方式,实行办学成本核算。

(二)高校办学资金来源不再完全依赖财政,筹资渠道多种多样,各方经济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多元化

我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传统的高校事业资金来源渠道有:国家财政拨款、高校学费收入、科研项目投入专款、校办产业上缴利润,以及社会各方捐资助学等。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的放开,利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企业开展联合办学、接受投资机构的投资基金等现代融资手段在高校筹措办学资金过程中被广泛运用,高校面向的利益主体不仅仅是政府和社会捐资者,银行、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等成为新兴的利益群体,从而涉及长短期借款、接受外部投资、利润分配等非事业单位会计业务。

(三)高校投资意识不断增强,投资活动多元化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和知识产权专利化,高校出资创办实体、公司、实验基地,以及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劳务等经济活动十分活跃,由此给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考验:如何对这些高校投资活动进行日常核算?与之相关的股东投资、投资收益分配、合并会计报表等诸多具体业务又该如何处理?实际工作中,高校财务人员按照自己对财务制度的理解进行操作,会计处理方式不尽统一,形成的会计信息的内涵也不一致,容易产生投资误导。

二、现行高校财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进行成本核算,投入和产出无法相匹配

目前,高校的会计科目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设置,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转移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12类,没有成本类科目。在旧的经济体制下,高校经费全部靠国家财政拨款,不存在成本核算。现今的高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资金压力,与企业有着越来越多的相似点,同样需要开源节流,同样需要注重管理。二者的区别在于高校的终端产品是人力资源而非物质资源。高校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同企业一样重视经济效益,要采取既经济又有效的办法培养出高质量、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实现“人才”的经济效用最大化。落实到财务方面,就是一个“人才”成本核算的问题。所以,现行高校财务制度未要求对其进行成本核算,就无法将经济资源投入与相关的产出相匹配,欠科学,不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

(二)事业收支全部采用收付实现制,且高校存在教学年度与会计年度划分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比如:每年九月是学费收入最集中的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学生的学费拖欠到第二年,这部分欠交的学费未在当年确认为应收债权,虚减了资产。而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减值准备,又导致资产虚增。再如,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体现不准确,欠公允

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无形资产是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由于不具有实物形态,其价值确认尺度更加难以把握,加之不进行摊销或重估,随着社会变迁和技术革新,其账面价值保持一成不变显然有失公允。

(四)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

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要求报送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等,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实质上,高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恰恰是以现金流入和流出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掌握高校某个时期内现金的流向、变化状况等信息。此外,高校财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大部分高校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很粗浅,有些甚至没有披露,不利于会计信息的阅读、理解,也会影响管理层的决策。

三、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现行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

(一)对人才培养进行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是“人才”,即已通过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其次,要确定纳入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项目,包括:教师的工资福利、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购置费、师资培训费、教学楼的折旧费、教学用水电费等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直接支出;最后,对纳入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项目进行归集,建议增加“教育成本”科目,用来计算和归集人才培养成本,从而核算出学生平均教育成本。这样,高校的“成本―效益”管理才能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采用收付实现制与责权发生制相结合

对财政拨款的收支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拨款以外的收支实行责权发生制。比如:在“应收账款”下设“应收学费”二级科目,其余额表示欠收或多收的学费;“事业收入”下设“学费收入――待收学费” 、“学费收入――待缴财政”、“学费收入――财政返拨”三个明细科目,可以清晰地核算“确认应收金额―收到学费―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返拨”的全过程,既能解决教学分期与会计分期错位的问题,还能随时掌握作为高校重要收入来源的学费收入的动态情况,有利于管理层合理运用资金。此外,要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体现谨慎性原则。

(三)将基建会计纳入高校会计统一进行核算,增加“在建工程”科目

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虽然未办理竣工决算,如不影响其功能正常使用,建议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待竣工决算手续办理完毕,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其原值,有利于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体现和加强集中管理。

(四)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以计提折旧方式替代原提取修购基金的做法,增加“累计折旧”科目,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则增加“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受益年限平均摊销,折旧额或摊销额计入相关事业支出和教育成本当中,使二者的价值体现更为准确、合理,为固定资产更新和无形资产转让提供科学依据。

(五)完善投资和筹资业务的核算

对外投资是高校为达到资本增值目的而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开展的投资行为,笔者建议在“对外投资”下设“投资成本”、“损益调整”科目,增加“投资收益”科目,对投资活动进行明细核算。筹资活动包括接受外部投资和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等行为,可增加“实收资本”科目来核算政府、社会和其他机构对高校的投入资金;借贷资金根据其使用期限分别以“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费用按其用途归集到教育成本或事业支出当中。投资收益则依据投资份额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六)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由于目前高校会计制度的约束,高校编制的收入支出表不可能反映现金收支的实际情况和资金运动状态,因此,编制现金流量表必不可少。

(七)强化对会计信息的披露

比如:具有重大影响的隐性债权债务、高校向金融机构借贷款情况、接受外界投资和对外投资以及未决诉讼等信息,均要及时予以披露、说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Z].1997.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