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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年采3.5万吨耐火粘土、石墨矿扩建工程
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年采3.5万吨耐火粘土、石墨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批的函收悉。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现对《报告书》(报批本)批复如下:
一、2018年12月27日,三明市国土资源规划所出具了《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水东南高铝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明国土资开发审[2018]13号),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闽环发〔2015〕
8号文),我局开展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查工作。
我局于2021年4月14日受理本报告书,并于4月14日至26日进行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于4月16日至22日进行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2次公示均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
二、本项目位于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为扩建项目。矿区由31个拐点坐标圈成,矿区面积1.727km2,开采规模为3万吨/年耐火粘土、0.5万吨/年石墨矿,开采标高为+690米~+325米,矿山服务年限15年;采用露天+地下联合开采方式。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扩建。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以新带老”的原则,对原有矿山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占用的林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部门的许可范围。项目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在取得水利、林业、应急等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建设。依照本项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落实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专用资金和各项生态防治措施。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规范建设矿区排水系统、截排水沟、沉淀池、排污口,确保所有外排废水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得对北区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五)爆破、装卸、运输等生产过程应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喷雾洒水等降尘、除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及保持车身清洁并采取较低速度行驶以减少对运输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六)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控制采矿和运输噪声对附近村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的废土石及沉淀池污泥应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纳入安砂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进行处置或无害化处理。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应急事故池,并编制应急预案报备生态环境部门。
四、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4中一级标准。
(二)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三)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周边建设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订单。有新标准实施后,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依法开展自行验收及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宣传工作,定期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保护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我局委托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本项目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7日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关键词:公路交通,生态环境,环境保护
引言: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公路交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单就新疆而言:目前全疆公路通车里程已达8.6万公里。
新疆公路交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公路建设对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同时又是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业之一。科技论文,公路交通。。如此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必将会对给公路沿线地区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及景观环境带来影响,并产生一系列环境问题。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是以“公路工程与环境”这对矛盾为对象,以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调节与控制其对立统一关系。随着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公路等级提高,人们对公路路域环境的要求也必须越来越高,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应是首要考虑问题。因此在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都必须注意环境保护。
l、公路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环境保护设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决策阶段,必须严格把关,分析和预测公路建设对景观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1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
编制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不但应提出公路建设的规模,主要控制点,公路等级等对项目进行概略的设计和估算。还要简要评价公路建设对该区域社会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环境空气影响和环境噪音影响。
1.2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编制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但要对公路工程进行简要设计和估算,还要对该项目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还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项目从环境方面作可行性研究,首先从环保角度出发评价公路选线的合理性,对路线方案的可行性,公路建设将可能对沿线环境产生那些不利的影响。其次提出必要的环保措施,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第三预测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为公路沿线发展规划提出环境保护的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中的环保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设计、’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按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它对公路工程项目具有一票否决作用。
2、公路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环境保护设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确定后,在公路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应把公路主体设计与环保工程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满足路线设计规范的条件下,调查路线线位和高程,注意沿线的地形、植被特征及原有土体的面层结构,尽量减少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注意公路线形、立体交叉口形式及收费站、服务区的结构物与周围的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相融合,满足公路与环境相协调的要求。在公路工程项目设计阶段还必须根据批准的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进行设计。按照以防为主、治为辅、防治结合的设计原则,制定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景观保护利用方案,确定具体实施计划。公路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环境保护篇章,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环境、生态环境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及景观与绿化设计,提出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减缓、弥补和改造措施。科技论文,公路交通。。科技论文,公路交通。。
2.1社会环境影响
社会环境影响应考虑公路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房屋拆迁的影响、基础设施的影响、资源利用的影响、景观环境的影响。公路社会环境保护设计应调查、收集公路沿线的土地资源、农田水利设施、建筑物、行政区划、人文景观等社会环境及其远景发展规划,并进行综合分析,公路社会环境保护设计应立足于对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利用,使公路建设产生更多的社会效益。
2.2生态环境影响
公路生态环境影响包括野生植物与动物及栖息地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农业土壤与农作物中铅含量的影响、水环境的影响。科技论文,公路交通。。公路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包括公路中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设计。公路在选线时应设法绕避生态环境中所列的保护对象。当公路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中保护对象产生干扰时,必须结合受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护方案,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2.3环境污染防治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主要包括(1)噪音污染:公路运营交通噪音、施工作业噪音对声环境的影响;(2)烟尘污染:公路营运车辆的尾气、搅拌站的烟尘和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3)水环境污染: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路面径流、施工废水和工业废渣等对水环境的污染;(4)垃圾对环境污染: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对景观的污染。在设计阶段对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进行环境保护方案设计,提出预防措施。
公路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贯穿于项目主体工程设计的各个组成部分。从公路的路线设计、路基设计、桥涵设计、沿线设施设计直至路面设计都与环境保护或水土保持相关系;虽然公路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已各成体系,有相应的设计规范,但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3、公路工程运营、生产阶段环境保护
公路在营运期,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路基可能发生的崩塌、水毁、危险品运输可能发生的泄露,汽车营运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噪音污染以及公路附属服务设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因此,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落实项目环境保护计划,进行检查监督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和环境质量监测;完善环保设施及绿化设施,根据环境监测结果调整环境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以往有不少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决策阶段没有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项目设计和施工中没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对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国家重视公路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措施,特别是“三同时”的制度,在一定程度对环境资源保护起到了作用。
例如为了开发我国最大的高山冷水湖泊赛里木湖旅游资源,2003年交通厅投资4366万元修筑环湖公路。为了将环湖公路建成环保路、生态路,在确定公路建设项目的同时,交通厅聘请了自治区环保咨询事务所对环湖公路项目进行总体环境评估,编制了环境评价报告;在项目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设计,制定环保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及景观保护方案,使该项目设计文件不但符合公路设计规范,还符合了环保要求。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中,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重视环境保护并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工程监理的制度和工作范畴,监理人员一手抓工程进度、质量,一手抓环境保护;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个合同段和班组及个人;在丁程即将结束时,施工单位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施工现场进行恢复性的整平、清运、掩埋,对在施工中受到的草地播种草籽,恢复自然状态。科技论文,公路交通。。
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就要不断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公路建设必须注意环境保护。科技论文,公路交通。。公路建设者必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按照国家的环境政策和有关法律从事开发建设活动,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制度去协调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使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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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8;
2.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02)
【摘要】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特点,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难量化、环境影响的局限性、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存在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1]。但是,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建设距离长、项目占地多、建设周期长、内容变更多等特点,就环境影响而言,其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期间相比,也存在诸多变化。本文就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几方面应对措施及建议。
1公路建设项目特点
1.1工程建设周期长
公路项目环评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受项目环境特点、工程征地、地质条件、管理要求以及项目总体设计、施工方案等众多因素影响,往往要历时几年,导致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环保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以及由此变化而引发的新的环境影响问题。
1.2工程建设以生态影响为主[2]
公路属于线性工程,是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占用大量土地,填方和挖方施工,主要对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造成影响。一方面造成地表植被或构筑物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境破坏、景观破碎程度加深等,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大面积的挖方填方施工,会引起岩体土体移动、变形和破坏,增加了地质脆弱带边坡的不稳定性,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
1.3公路交通环境影响范围广
公路项目突出特点表现在建设工期长、影响范围广,涉及的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环境敏感目标多,加上公路项目污染源具有流动性,污染源强度会随着地形、生态环境状况的不同而不同,涉及到包括生态、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方面的影响。
1.4环保措施落实难度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在可行性阶段完成,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致使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工程概况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给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
2公路建设项目验收调查存在的问题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定量化难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公路竣工验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影响如动植物生境破坏、景观割裂、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影响广泛,是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直接原因。虽然在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须进行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是大部分公路施工期未对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致使公路竣工验收时只能通过各种调查方式或公众参与方式对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调查,做定性的调查,定性调查并不能真实、确切地反映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2环境影响尚未全部显现[3]
通常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期间,多数项目现状车流量达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各敏感点噪声影响尚不明显,一般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不会对环评及批复所要求的降噪措施及时实施,而营运期一旦全线贯通,车流量将会迅速增加,若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将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路项目对生态的影响是一种长期的累积影响,环保验收时公路项目试运营时间短,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还未显露,措施有效性难以验证,而环保验收进行的野外调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2.3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不够
公路项目施工对沿线环境的扰动影响较大,为确保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公路建设项目仅能提供施工期环保总结报告,关于环境监理的内容缺乏针对性,未真正起到现场监管的作用,难以作为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
2.4与环评单位缺乏信息交流
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结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的2个重要环节,环评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信息交流。目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与环评单位信息交流还不够,有时不能及时解决验收调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5无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涉及到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水土保持调查、景观影响调查、交通噪声影响调查、水环境影响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等。目前并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验收调查状况,因此没有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建设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环境监测
加强施工期管理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对施工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影响进行监测,通过数据采集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便于施工期环境管理有的放矢。通过施工期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公路建设施工期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调查的有效性。
3.2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鉴于部分公路项目存在噪声、生态影响尚未全部显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环保验收阶段要预留敏感点声屏障位置和隔声降噪资金,营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和环保监督工作,一旦敏感点出现超标,及时采取或增补降噪措施;(2)对于长期累积的生态影响,应落实生态监测计划,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3~5年内,委托专业单位适时开展生态累积影响后评价,对于后评价中发现的生态问题,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3.3推进环境监理、完善全程管理体系[4]
建议完善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理的合法性。在现阶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拙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公路行业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和现场工作指南,完善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环境监理单位的相关职责。一定要构建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到环保验收、后评价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
3.4加强环评与验收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
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在设计中应满足竣工验收时达标的要求,环保措施设计中应满足污染物监测采样的要求,生态环境本底值的调查、监测应涵盖环保验收的范围。反之,验收调查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应及时反映到日后的环评报告中。协调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之间的关系,就能够保证二者之间的顺利交接,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高有效性。
3.5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多样化
常规的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监测指标,而对于生态环境的调查往往是定性评价。因此应针对竣工验收监测指标体系中的生态环境监测因子,应用遥感调查技术方法,对公路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验收。遥感调查宏观、客观、动态,可以分析公路建设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化,可以为竣工验收调查提供更全面真实的数据。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监测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数值增强验收调查的说服力度,提高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效性。
4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广、影响因素多,致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环境监测指标建立和验收技术方法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主要是通过指标体系定量地反映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方面的监测内容,通过合适的监测因子客观准确地反映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影响,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加强施工期管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完善营运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以及协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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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力媛.高速公路建设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交通科技,2002(2):7-8.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基础
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贯穿整个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手技术资料,同时也具有较强的监督功能,只有认识到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这一主题,才能真正体现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必须要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建设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质量本底监测,在环境本底值不超标的情况下方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制定切合实际、可具操作性的监测方案;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个月后,必须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监测,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在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及复测的基础上进行回顾性评价。总之,在整个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都需要环境监测数据来支持。
一、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主要任务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眼睛,是环境管理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就是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实施环境监测,以控制环境污染、防止环境质量恶化、保障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阶段,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主要有两个部分的内容:
(一)调查阶段的环境监测
该阶段的监测主要是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经济条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选择适合的环境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确定适合的监测范围,选择正确的检测方法,并制定一个较优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环境评价单位提供,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单位提供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当监测方案执行确有困难时,应及时与环境评价单位进行沟通调整。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原则,正确反映环境质量本底值及其时空变化。
(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监测与调查
竣工验收监测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效果进行测试,对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监测,对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以及对周边的生态环境进行调查。验收监测一般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监测污染因子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中确定的污染因子,监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原则。
二、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各种环境因素是否满足环境建设项目要求,则必须由环境质量结果来表明,环境评价体系中环境要素是否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必须由环境监测结果来支撑,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通过对建设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开展环境监测,才能得到真实的环境现状数据,进行正确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通过现状调查、污染源分布情况和自然环境条件,预测污染物变化趋势,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对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监测,可验证建设项目的周围环境是否能满足环境管理的目标要求,同时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报告的质量检验,这也是对环境评价部门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以及专业技术进行定量考核、监督与管理的必要手段。所以说,环境监测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评价依据。
三、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一条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实行清洁生产,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资源状况、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调控和引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商、建设、规划、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持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担。
第七条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需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经核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核准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备案后开工建设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禁止采用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应当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应当采取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预防、控制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有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
第十三条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位于环境敏感区、人口稠密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审批结果应当予以公开。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按照法定期限,遵循便民的原则,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级审批权限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责成其自行纠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应当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施工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
从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并对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对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已经造成的污染或者破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整治或者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建设项目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进行建设的,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报告。
第四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前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二十日内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方可投入试生产;不符合试生产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整改。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并对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
第二十四条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机关申请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验收文件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报批后未获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向设计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计单位接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后,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设计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采用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审批机关不得组织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由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试生产,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生产,限期整改;在试生产期间造成污染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试生产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停止试生产的,由审批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审批或者越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批准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关系
中图分类号:TM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261-01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national economy has been growing at the expens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is regard, our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energy saving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series of work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ptimize the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and strive to improve and maintai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design,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worker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design; relationship
当前大量的环境污染已经严重损害自然生态的平衡,使得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不可避免地遭受影响,这不利于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宏伟目标。为了改变此种局面,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设计的研究,明确当前环境质量,进而合理建设环境工程,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与预防,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使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由此看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设计有着较高的现实意义。
一、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工程设计
(一)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概况、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投资评估、技术经济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等。这使得环境影响评价是从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为出发点,意在探索切实有效的环境预防与治理的对策,从而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而不是局限于污染物治理。
目前,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研究院、设计院及高等院校等,组织或机构,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即具备试验或测试的实验室,在实验室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前沿项目的研究,这使得以上组织或机构掌握少污染技、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等。当然,也有部分设计研究院并没有对环境影响评价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建设项目环保设计规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展开环境影响评价,更没有征求广大群众的建议,致使《环境影响报告书》准确性、有效性不高,不能作为环保工程建设的参考资料。由此看来,要想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维护生态环境,我们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付出更多的心血与精力,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水平[1]。
(二)环境工程设计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展开的环境工程设计,应当考虑其一般属性和特殊性,进而科学合理的展开设计工作。参考相关资料对环境工程设计的了解与分析,确定环境工程设计的内容主要有:1)将环境科研成果予以合理规划与表现,最终转化为生产力。2)无论是新工程建设还是改旧拓建工程,在环境工程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都是比较多的,并且环境工程的设计复杂、风险高。3)作为环境工程设计的核心内容,“环境”的良好体现与呈现尤为重要,需要设计者予以高度重视,并且在具体设计之中运用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如节能技术、少污染技术等,使环境工程所创造的社会效益更高。4)因环境工程的特殊性所致,使环境工程建设之中可能存在较多的不利因素,容易造成环境工程质量不佳。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具体进行环境工程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周密地考量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而合理规划环境工程各个方面,提高环境工程的安全系数。5)环境工程设计中,还需要根据设计需求来配备专业人员和设计人员,保证的专业人员能够给予设计人员技术上的支持,努力提高环境工程设计方案的有效性[2]。
(三)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工程设计的关系
基于对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工程设计的了解,确定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工程设计是息息相关的。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工程设计的参考依据,而环境工程设计则是能够为环境影响评价展开提供对象,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与意义。才能。当然,要想使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对环境工程设计所在地区的环境予以调查和u价,分析环境工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情况,以便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预防和治理措施。而要想使环境工程设计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制定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流程,尤其是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与标准;注意完善和补充环境工程设计标准,使之所消耗的成本较低、改善环境的效果佳。
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效果的建议
基于对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工程设计的了解,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高低直接决定环境工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为了使环境工程设计能够有效参考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予以优化,即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等[3]。
结束语
环境污染已经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国民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使得我党和政府在改善环境方面下足功夫。基于本文一系列的分析,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建设在改善环境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良好的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环境工程设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进而优化设计环境工程,使之能够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更好的改善和维护环境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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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存弟,梁群喜.浅谈我国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J].科学导报,2015,5(20):87~88.
[3] 张金香,王德轩.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l3(6):23―26.
关键词:水利水电;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水利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通常不直接产生污染问题,属非污染生态项目,其影响的对象主要为区域生态环境。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区域一般可分为库区、大坝施工区、坝下游区。库区的环境影响主要源于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水库水文情势的变化,受影响最大和最为重要的通常是生物多样性、水质、水温、环境地质、景观、人群健康、土壤侵蚀、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等因子,受影响的性质多数为不利影响;坝下游区的环境影响主要源于大坝调蓄引起的水文情势变化,受影响的主要是水文、河势、水温、水质、水生生物、湿地资源、入海河口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因子,影响的性质有利有弊,影响的时间一般是长期的,影响的范围因区域的特点不同各异,有时可延伸至河口区。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避免或减小。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管理是避免或减小工程不利环境影响的有效方式,而环境监测则可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因此,制订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是工程规划和设计的重要内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初步设计中均需要详细地拟订并列出有关内容。
2 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具体问题分析
2.1 因水库淹没,库区移民安置中毁林开荒将造成水土流失。因安置不当及生活环境改变,移民生活不安定会产生一些社会问题。在我国人多、耕地少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水库的淹没损失,对库区内尽在高水位时才被淹没的土地适当采取措施加以利用。
2.2 水库蓄水后,有可能引起库岸崩坍,诱发地震等。此外,河流情势变化对坝下与河口水体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影响。岸坡浸水后,岩体的抗剪强度降低,在水库水位降落时,有可能因丧失稳定而坍滑。将给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运行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
2.3 水库蓄水后,会引起库周围地下水位抬高,导致土地盐碱化等。
2.4 水库蓄水后,因水流变缓,水体稀释扩散能力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增加,库尾与一些库湾易发生富营养化。
2.5 一些水库蓄水后,水温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分层,对下游农作物产生危害。
2.6 水库淹没会影响陆生生物的生活环境;修坝对水生生物特别是洄游性鱼类将产生直接影响。
3 减小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对策
3.1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某地区进行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在规划或其他活动之前,对其活动可能造成的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以及制定相应方案。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水利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手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要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对当地的气候环境、水文、水质、土壤、水生生物、人口等进行调查。其次就是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当地的环境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预测造成影响的程度。最后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就是通过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从整体上评价拟建工程的各要素和过程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变及改变程度,为比较选择方案提供依据。
3.2 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水利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们要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水利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在水利工程的设计阶段,我们应本着和谐发展的理念,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同时为鱼类产卵提供条件以及为鸟类和水禽提供栖息地和避难所。在工程的建设阶段,应优先考虑采用环保的技术措施,在水利工程建设时,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动物成长的环保材料。在水利工程完成阶段,应建立水利工程环境影响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进行环境跟踪评价,发现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把破坏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3.3 尽快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为防止和缓解水利工程建设对该区域的经济及生态平衡的破坏,应尽快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对该区域的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且依靠当地自身的能力很难使生态得到平衡,经济得到发展。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建设方面,应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明确生态补偿的主体及补偿的范围。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应在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中提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当地的生态进行补偿,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的生态平衡。可以说构建生态补偿机制,还原生态以价值,不仅是缓解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评价;研究
收稿日期:2011-05-12
作者简介:罗淑华(1975―),男,四川大竹人,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中图分类号:X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6-0073-02
1 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环境保护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正在面对和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是运用分析、测试等科学手段,对影响环境质量的状况通过数据来表明其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的,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是以环境分析为基础内容,主要研究环境质量变化和描述环境状态与演化、科学预报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的一门科学。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境监测的目的主要为环境保护提供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的准确、及时、全面的反应环境质量科学数据,并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即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环评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环评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环评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评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环境监测是环评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环评的整个过程。只有通过开展环境监测,才能掌握真实的现状和数据,做到心中有数。监测人员通过分析污染特点、分布情况和环境条件,为环评提供依据,验证或调试评价预测模型,为拟建项目优化布局和项目环境监测计划提供准确依据。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2.1 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
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2.2 调查阶段监测
这一阶段主要是调查摸排,环境监测主要是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经济条件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并结合周围的情况和区域环境容量,选择适合的监测方案。特别是在环保问题日益敏感的今天,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同时,在制定监测方案过程中要确定费用、优先污染物分析、时间段等,并形成方案,使相关人员都做到心中有数,有序执行。
2.3 竣工验收监测
这一阶段主要是竣工验收,环境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设备管理检查、设备运行效果测试、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投诉等。通常来说,竣工验收监测,要在机器设备运行稳当,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 结语
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一个全社会都关注的热门问题,然而在环境监测中,由于人员、时间和经费等的原因,环评单位对环评过程中的一些监测工作进行压缩或省略,为了赶进度,监测单位对于某些监测项目的分析未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来严格执行。比如,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由于基层监测机构在监测方法、监测技术、监测力量及数据表述形式等方面的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大多数项目的生态环评走形式的多或者环评不准确、不科学。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不高,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从而影响环评报告的质量。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环境监测单位对环评过程中监测工作的认识。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从思想上认识环境监测对于环评的重要性,尤其是加强对环境本底值的监测,为拟建项目的环保审批提供数据,确保对拟建项目在环保审批上的严格把关。要完善环境评价报告书评审责任规范制度。在环境评价报告书和环境评价大纲审查时,要求环境监测技术专家参加,评审监测内容。要建立并落实环境评价时间、难度和经费的制约机制。项目环境评价等级应与其评价时间、工作量及经费相关,评价时间进度应作为一个评审条件,杜绝速战速决、急功近利的不良行为。根据环境监测方案计划时间和预算相应的经费,确保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其在环评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积极应用ES、RS、GIS等新技术,准确测定监测点位,精确采集监测数据,绘制生态片图,为项目的环评提供数据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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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国刚,万本太.中国环境监测科技发展需求分析[J].中国环境监测,2007,9(2):91~92.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7-0084-03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立足于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和根本性,是一种战略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它不是代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而是解决规划阶段与环境相关的问题,对决策阶段进行改进,以此来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生态循环。
1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为了达成某一目标而预先计划运营步骤并且不断实践的过程,是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城市战略的代表。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城市规划的运营对城市生态、布局等方面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这种影响在规划自身中没有系统分析,更没有修正制度,只能等待下一次规划来解决这次规划产生的问题。如何科学确定城市的结构布局、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和环保规划,是城市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作为城市建设的指引,城市规划应该有一套自我完善的监督制度。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弥补城市规划的不足,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促进资源和环境的统一,实现城市经济增长和生态循环的良性发展。
2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2.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基本原则,从整体上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获得准确科学的相关信息,为环境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2.2 早期参与原则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在规划方案编制初始就开始参与,不仅能对城市规划方案中环境方面的内容进行优化,而且还能对城市未来发展提供环境方面的参考意见,加大环境影响因素的比重。
2.3 公众参与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大力支持公公的参与,认真听取公公的建议,协调好社会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城市稳定发展。
2.4 可持续发展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长期工作,需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提出并实施降低环境影响的相关措施,进而使城市规划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城市的经济建设、环境建设需同步进行,保持相同步调,实现经济、环境的共赢。
2.5 可操作性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影响因素极多,使得环境评价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尽量使用实用简单的方式,或者使用通过实践检验的评价方法解决相关问题,其评价结论尽可能追求简洁清晰,使其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2.6 保护与建设并重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同时,不能忽视环境的保护,必须保障城市生态环境与城市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三同”。
2.7 跟踪评价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后,需适时、及时的开展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最终将评价报告上交城市总体规划相关部门。如果在跟踪评价工作中发现城市规划对环境已经产生不利影响,需采取相关措施,快速处理规划方案中的漏洞,避免城市的后期规划产生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3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3.1 规划分析
首先从规划的背景、目标、内容、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详细分析与其他规划之间的联系。根据城市地理、资源、区域边界等,确定出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大致范围。在分析规划包含的经济活动的基础上,初步得到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与环境协调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与此同时,分析规划实施后城市当前环境质量,预测出环境为城市进一步发展预留空间的大小,从而判断出规划目标是否合理。根据城市自然地形、发展状态,分析城市用地模式。分析城市空间规划是否合理,比如城市公共设施、生态绿地用地等。最后城市总体规划需同国家、社会整体规划一致。
3.2 环境影响分析
首先分析城市规划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分析规划未实施前的环境进行对比。城市总体规划一旦展开,将给环境带来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大量破坏地表植被,使得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境受到极大冲击。由于城市规划的扩大,人口集中,所以环境影响评价需对城市生活用水、用气、固体排放物等给出确定的数据,结合现状做出合理的预测。
3.3 降低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
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中需包含预防、降低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无论何种方案,必然会对环境产生冲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降低环境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可从以下二方面着手:一、首先完善规划方案,并对环境保护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施性较强的措施。二、积极做好城市拆迁工作,提高环境问题严重的生活水平,减少污染物来源,降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积极引进高技术的交通工具,降低废气的排放量,对布局不合理的生活区、商业区进行重新规划,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4 跟踪管理
为了保障降低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实施与执行力度,需进行相应的跟踪管理,包含了:监测环境保护措施实施作用的城市环境监测计划;明确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权责;对规划建设项目提高环境保护方面的
指导。
4 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
4.1 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能将自然地理信息与人类各种活动通过数字化而有效结合起来。GIS是分析、预测人类活动及影响的最有效工具,并能产生高层次的地理信息,在通过计算机技术得到相关的空间信息,因此,GIS已广泛运用于资源评价、城市规划等。
4.2 生态合理性评价
根据规划前植被覆盖率、人口密度等情况,与规划后做对比,分析出规划后对城市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生态合理性评价的要点在于分析规划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式、开发程度。分析土地的生态敏感程度,能确定重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不宜建设与合适建设区域。经过生态合理性评价,分析规划过程土地利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违背生态环境发展的规律。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以城市环境承载力为基础,通过分析城市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环境维持稳定的城市发展最大潜力,进而提升城市规划的生态合理性。
5 案例分析
以广东省肇庆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规划分析:
(1)环境目标一致性。“三废”治理达到100%,西江及一级、二级支流水质稳定并且按照环境功能分区达标;工业节水重复使用达到90%以上。这些都与《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环境目标相一致。
(2)生态格局一致性。肇庆市北岭山与鼎湖山属珠三角背部生态屏障;西江为全省规划中的生态廊道的一部分;规划中将北岭山、鼎湖山及栏柯山全都定位禁止建设区域;与《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生态格局一致。
环境分析:
(1)人口增加对环境的影响。规划中肇庆市中心城区的人口数量将增加45万,人口增加将带来以下环境问题:将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减少耕地面积;城市供水将面临着巨大挑战;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增加;巨大的能源压力。
(2)土地利用变化对环境的影响。规划中肇庆市中心城区面积将扩大一倍,对生态环境必然带来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负面影响,新增用地建设将自然景观变为人工景观,破坏了原有生态,使得水、气环境质量降低,生态承载能力下降严重等;二是正面影响,城市总体规划以北岭山、鼎湖山及栏柯山等为绿色背景,结合西江等河流沿岸的绿色廊道,与城市绿化带形成点、线、面的生态环境。
(3)工业布局对环境的影响。规划中工业用地将增加,同时工业所带来的三废排放量将增多,对城市水、气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建在西江上游地带的工业区不仅给城市带来环境压力,而且给下游城市佛山的水环境带来威胁。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环境污染治理与整治。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重点治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制定专项水资源保护方案,保证供水的安全。在加强治理工业粉尘污染的同时,加强对颗粒物排放源的专项治理。
(2)产业转型与建立循环经济。肇庆市加大对旅游业与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的支持力度,推进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水平,减轻环境影响。引入耗能少的高新企业,积极建立资源循环系统,加强废物回收利用率,使之为城市发展提供动力。
(3)区域绿地建设。创建区域绿色体系,加强区域内绿色用地的规划治理力度,保证区域内生态环境。
6 结语
现今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仍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市场利益驱使使得规划过程中过分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影响。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结合本城市的实际情况,把我新形势下的变革,是城市总体规划不断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将城市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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