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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环保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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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环保管理制度

第1篇:危废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土领办【2022】17号关于印发《xx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环境的稳定,确保环境隐患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根据xxx【2022】19号和xx环办字函【2022】2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各监察中队和稽查对各自辖区涉危险废物企业根据制定的《全县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二、《实施方案》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全县危险废物、涉酸等高危产废风险企业。

检查内容包括: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选址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是否满足环评审批文件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2、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否装柜上墙;4、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装置;5、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及主要成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是否执行五联单制度;环境应急情况,是否设置环境应急机构,是否配备环境应急人员、物资,是否建设环境应急设施(事故应急池、围堰等);6、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是否有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备案;7、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三、工作安排

1、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个明确风险部位,隐患等级,防控措施。

2、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管控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

第2篇:危废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规范申报 管理目标 指标 创新生产 定期检查 具体落实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75-01

一、规范申报审批手续,使企业的每一件设备有案可查,每一个生产产废工序有案可查。我们公司目前所有环保手续均已基本完全,小到生产车间的一台车床也可以在环评中查到型号,包括我们厂内的一些水处理设施和除尘设备均在环评中均有备案;每年年底,我们都向当地环保部门填报年度企业能源消耗总量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使当地环保部门对我们企业的排放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与统计,企业本身也能针对已得数据制定明年相应的节能减排计划。

二、企业生产严格按照HSE管理体系目标、指标要求执行。厂内各种废弃物按照要求分类储存、定点堆放、并挂好标识标牌,同时达到“三防”要求,其中生活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可回收废弃物由定点单位回收,危险废弃物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在这三类废弃物中,危险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后果最为严重,因此,我们公司对危险废弃物管理也最为严格,不但做到定点定量存放,对储存地点也要求达到“三防”要求,更严禁将各类废弃物混放,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同时考虑到减排,公司在各产废工段也加入相应的处理设施,比如在车间主要产生废乳化液的设备(车床)旁加一套乳化液过滤设备,使乳化液可以循环利用;在连轧工段加一套除尘设备,使连轧工段产生的粉尘气体通过除尘设备过滤后,达到固体颗粒物排放标准排放。

三、创新生产,达到减排目标。创新生产不但能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也能达到减排的目标,比如我公司生产油管的工序中有喷漆,原先老的喷漆系统由于不密封,因此经常有大量的油漆在喷涂过程中滴漏,这样既造成环境的污染也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对环境的排放和处理成本。公司设备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喷漆系统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喷漆机不但喷涂均匀,同时也杜绝了滴漏现象,这样做既节约了生产成本,也减少了对外环境的排放。同时,改造时在喷漆机顶部安装引风装置,通过引风将有机挥发物经过活性炭过滤,减少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量,也对车间空气净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又如,我公司有大量的液压设备,每次设备检修需要更换大量的液压油,这样不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同时相应增加处理成本。现在,公司设备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检修抽出的液压油进行过滤除渣再回用,不但节约成本也达到了减排的目的。

四、定期检查,加强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我公司目前有针对废气、废液、一般固废、危废、噪声、节能降耗等相应的管理规定,而保证这些管理规定的实施就需要我们定期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实行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如生产工段在不生产的情况下要关停设备,杜绝水、电、气的浪费,做到节能减排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五、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细节中,特别是资源消耗较多的环节中。我们公司将原先车间使用的400W金属卤化灯更换为125W节能灯,一共更换了1778只,这样每天可节省电量11734.8度,一年(按300天计算)可节省电量3520440度,节省电量可供977.9户居民一年用电(每户居民年度用电量按3600度计算);又如我们公司有较多需要用水冷却的工艺,而合理回用水资源就是一个较大的节能减排项目。我公司目前均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剂进行除油、絮凝沉淀后回用,现公司总计用水量为556265吨,其中生活用水量人均按照0.05吨/天计算,全年用量大约为37500吨(全厂按2500人计算),因此,生产过程中耗水量为518765吨。而我公司在未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回用的情况下,一年生产用水量为4506265吨,重复用水量达到3987500吨,重复用水率达到88.49%,按每吨水4元计算,可节约15950000元。因此,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剂处理生产废水进行回用既节约公司成本,也为社会节约了成本。

第3篇:危废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化工行业整治领导小组

二Ο二一年三月

 

目录

 

1.1 概述

1.2 政策法规

1.3 安全生产管理

1.4 环保治理

1.5 节约资源与清洁生产

1.6 设备设施监管

1.7 应急管理

1.8 负面清单

 

 

1.1 概述 为加快推动化工行业向绿色、集聚、高端方向发展,按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要求,以生产智能化、自动化、清洁化、安全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绿色安全、循环高效”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监管、设备设施监管、能源节约与清洁、生产应急管理、负面清单等方面提出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标准(50条),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所列的第C26-27类行业。

1.2 政策法规 (1)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

1.3 安全生产管理 1.3.1 厂区布置和设计 (2)工厂布置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之间和与相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储存区要与办公区隔离,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

(3)化工生产企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应具有相应甲级化工资质单位进行设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布置和区域使用性质。厂区内要设置限速、限高、禁行和导引等标志,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装置、设备、设施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静电消除装置。

(4)控制室不能与甲乙类生产车间在同一车间,间距符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版)表4.2.12条等规范要求,且控制室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包括值班值守、报警处置、视频巡查、应急调度等在内的自控室管理制度。

1.3.2 精细化工反应安全评估和中试管理 (5)按《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下列情形,应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风险控制措施: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涉及金属有机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现有危险工艺装置涉及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变更以及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涉及其他放热的反应、蒸馏、精馏、稀释、干燥等工序的;需要贮存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品及危废;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要根据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安装必要的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温度、压力、加料等联锁自控,反应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要首先进行工艺优化和工艺改进,产业化实施必须进行区域隔离,并设计安装应急终止或超压泄爆装置,达不到要求的实施淘汰。

(6)采用间歇或半间歇反应工艺且投用10年以上的生产车间,每三年由企业聘请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诊断和风险评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推倒重建。

(7)新开发的不涉及的国内首次的工艺的化工工艺、技术由企业自行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生产工艺经逐级放大试验后,方可进行工业化生产。对于国内首次的工艺的化工工艺、技术应按有关要求进行。严禁在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中(扩)试装置应单独设置,且采用自动化远程控制,现场原则不能有人,确有需要的控制在2人以下。中试前,须完成完整的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论要符合中试及今后工业化生产安全要求。企业应确保物料安全、设备安全、反应安全、操作安全。

1.3.3 风险管理和重大风险控制 (8)建立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制度,落实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和每日公开承诺,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建立自下而上的层层风险研判、层层记录归档、层层风险报告、层层签字程度的制度,一天一预警提示、一天一承诺公示。

(9)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对其工艺进行开停车条件确认和风险识别(其他的每5年开展一次风险辨析分析)。

(10)“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须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应建设具备安全网络条件的APP在线安全管理平台,应按规定确定、配备、运行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生产现场和危险化学品甲类仓库(罐区)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能接入安全监管平台。

①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应实现自动化控制,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对于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车间内同时布置的非危险工艺装置要按照危险工艺的自动化要求进行设计;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SIS、DCS等控制系统使用年限达到6年的,由企业委托控制系统提供商等进行性能判定,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提升改造。

③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制定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超工艺指标运行。应按规定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实现双电源供电,控制系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应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等。

④应设计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在役装置应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企业应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11)罐区或仓库应按分区、分类存放标准储存介质,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得将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并在仓库门口(按照每个防火分区)设置风险告知牌和物料定置牌。企业应对进出物料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储罐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以及剧毒化学品的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1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和管线,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以上的,以及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要强制淘汰更新。

1.3.4 人员素质和能力 (13)对申请办理安全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安全许可证。

(14)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人负责制,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及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在企业全面管理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下同)须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1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应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招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现有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于2023年前完成学历提升;新招普通岗位一线操作人员应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安全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老员工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于2023年前完成学历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6)化工生产企业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至少应达到15%,并逐步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不低于企业从业人数的2%,专职安管员应具有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十年以上化工安全管理经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危险工艺化工企业专职安管员还应取得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化工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

1.3.5 门禁管理 (17)企业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应经安全教育或安全告知;任何人员进入企业生产、储存区域应接受安检,按规定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涉及光气、氯气、氟化氢、硫化氢等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按规范配备专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火种,禁止携带任何非生产性电子设备。

(18)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企业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在指定区域停放。

1.4 环保治理 1.4.1 基础管理 (19)建立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包括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处理设施运行部门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包括自行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危险废物处置台帐。项目审批、验收、整治、核查、排污许可等“一厂一册”档案资料齐全。

(20)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应具备基本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鼓励具备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满足内部环保管理需求。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应及时制定、更新、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并按规定上墙公开。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废水、废气治理方案,复杂项目的需经有关专家评审。应及时签订相关废水纳管、固废处置等三废委托处置合同,并及时更新。

1.4.2 源头管理 (21)宜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产车间宜采用垂直流设计。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高挥发性原辅材料,车间废气应采用可靠的尾气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应采取先进装备设施、工艺技术和方法,加强过程控制,鼓励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密闭化、连续化、管道化。在生产工艺适用的情况下,鼓励选用单锥、双锥、闪蒸干燥等先进的干燥设备。应淘汰水喷射泵、蒸汽喷射泵和水冲泵等真空设备,确因特定工艺要求使用的,应做好使用水的冷凝和回收,完善设备密闭和废气收集措施。

(22)挥发性液体物料固定顶储罐须采用呼吸阀、氮封、降温设施、气相平衡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呼吸废气宜应采用冷凝回流或其他方式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液体物料装卸必须采用装有平衡管且封闭的装卸系统。使用桶装液体原料的必须密闭正压输送并设置密闭投料间,不得真空抽取。除物料装卸场所临时使用外,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应使用刚性管道,不得使用柔性塑料管,以减少环境风险。反应釜、管道等装备拆除前必须清洗清理干净,原料、产品、使用过的物料桶和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应及时处理,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

1.4.3 废水收集处理 (23)须做好清污分流工作,各类废水做到应纳尽纳,应关注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对策。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高毒害、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做到分质分流,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罐区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各类废水输送采用明管或明管高架方式实行管道化输送,输送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标注统一颜色及流向,不得设置地埋管、临时管。工艺装置废水不得落地且不得进入车间明沟(渠),新建企业及项目车间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水不得设置地下废水收集池,地面清洗水或现有企业整改确有难度的须采用池中罐的形式收集废水。

(24)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容积满足规范要求,初期雨水切断装置应采用智能控制,雨水沟、收集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清理封堵废弃排放口和管道,雨水排放口必须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最终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并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和应急泵。

1.4.4 废气收集处理 (25)废气收集应按照小风量、高浓度原则设计,除安全因素以外,严禁稀释收集、处理。液体投料应采用重力流或正压输送,固体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无法使用固体投料器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在生产中易挥发或异味明显的物料、中间体、产品,宜采用密闭生产体系,投料、转移、出料以及抽滤、离心、干燥、烘干等固液分离工序宜采用密闭设施,无法密闭的应采用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挥发性或异味明显的成品包装单元,根据包装形式,应选用效率高、物料转移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的包装设备,异味难以收集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设置密闭隔间的,须对废气产生点位采取局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提高效率减少换风次数,减少总风量。

(26)应采用国家和省里推荐的高效处理方式处理废气,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吸收方式处理,禁止将高浓度废气直接与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混合。

(27)企业主要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应规范安装监测采样阀门及平台,采样电源保持稳定供电。企业应科学管理废气治理设施,鼓励安装光控、声控等报警装置及时预警设施故障,重点废气治理设施鼓励采用传感器方式全方位监管设施运行情况。

1.4.5 固废处理 (28)产生管理及包装要求:①产生管理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建立产生点位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在包装容器上初步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已完成包装的危险废物在产生点位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②包装要求: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贮存量不得超过容器最大贮存的90%,产生异味的危险废物须密封容器口或袋口,易散落的危险废物应进行打包缠绕,防止脱落。

(29)设备建设及贮存要求:①设施建设:贮存设施应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外部设置不小于一立方的收集池,收集池应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并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参照危险废物化学品贮存设施等级要求建设相应设施,焚烧和综合利用类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贮存挥发性危险废物的设施应设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与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②贮存要求:不得贮存与危险废物管理无关的其他物品;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不得贮存在同一场所;不同类别危险废物需分区堆放,间隔一米以上,划定分隔线或隔离墙;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地面接触;在贮存设施内外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并及时更新;应由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其中危废要求规范存放、及时清零。

(30)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档案,分类建档:①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和批复及固废核查报告;②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类别);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申报登记;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⑥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⑦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环评、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处置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31)除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特性进行判别外,还需根据生产原料、工艺等对危险废物特性做进一步判别,对可能具备易燃性的危险废物需进行其他特性分析,并根据特性判别结果指导贮存、堆放、处置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同时将危险特性告知利用处置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报年度管理计划、产生处置台账、转移联单。上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300吨/年的产生单位应在下年年初自行组织固废核查和论证,生产工艺调整、新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法定核定量相比变化幅度超过20%的须组织固废核查并与管理计划一同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利用处置外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自行利用处置)需按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必须在物流的出入口、贮存场所、主要产生(处置)设施安装“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1.5 节约资源与清洁生产 1.5.1 节约能源 (32)禁止使用或严格淘汰国家明令禁用或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全面淘汰落后及相对落后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大力推进绿色化工技术,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螺杆膨胀动力驱动、溴化锂制冷等技术,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余压,实施热泵辅助精馏、MVR蒸馏、膜分离,凝液回收、聚合母液处理及回用、酸洗废水净化等技术改造。加快老旧电机更新改造,积极使用国家重点推广的高效节能电机。

(33)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能源管理员,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须持证上岗。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的能源生产、输送、分配、使用各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主要工业产品单耗应低于国家和省限额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中规定的要求。

1.5.2 节约用水 (34)以“节水优先”为用水原则,采用节水型工艺、节水设备,加强用水管理,建立用水用水三级计量管理制度,用(取)水定额满足《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水资[2020]8号)相关行业的先进值要求。结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建立和完善循环用水系统,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现有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20t/万元,新建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t/万元。

1.5.3 节约用地 (35)企业应加强集约用地管理。除特殊工艺外,企业应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在附近配套区块建设或租用生活设施用房,厂区内除研发用房、管理用房和值班人员用房外,原则上不得建设员工宿舍用房。亩均增加值和亩均税收应符合《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中规定的要求。

行业名称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行业名称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1

110.5

0.7

医药制造业

44.0

145.6

3.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36.7

129.5

0.5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6.0

97.8

1.6

肥料制造

5.8

44.5

0.1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92.1

289.7

8.6

农药制造

8.8

73.9

1.1

中药饮片加工

13.4

102.4

4.9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9.1

100.9

1.5

中成药生产

39.7

117.1

4.0

合成材料制造

25.9

118.8

0.6

兽用药品制造

24.7

80.3

3.3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1.0

82.6

1.2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71.1

217.6

4.5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8.5

37.0

6.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38.1

124.0

3.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40.6

156.9

4.2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18.2

81.2

1.2

1.5.4 清洁生产 (36)企业应定期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主要清洁生产方案,大宗液体物料须管道化输送,其他液体物料原则淘汰桶装,保持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1.6 设备设施监管 1.6.1 特种设备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不得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3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应当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一机一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当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建立定期巡查档案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档案。

1.6.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安全设施 (39)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等要求,在厂区安装防雷装置;按照《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要求,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7 应急管理 1.7.1 环保应急管理 (40)企业应建立环保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和设施,进行日常培训、演练、备案。敏感区域建立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1.7.2 安全应急管理 (41)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紧急疏散、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的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及物资;按规定建立应急队伍、配备专职人员。企业应结合实际,以实战为导向,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

1.7.3 消防应急管理 (42)企业内所有厂房及仓库均应提供消防行政许可证明文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企业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规定,保持畅通;所有企业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消控室企业安装远程监控系统,不得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如不符合要求且不能当场整改的所涉厂房停产整顿,对于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43)在危险生产、储存区域外围增设针对性的消防设施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相应的灭火药剂,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备救援器材专柜。

(44)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和消防车辆,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其它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成立灭火救援专家小组,第一时间协同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1.7.4 气象灾害应急防御 (45)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建立特殊气象情况接受预警机制,做好防雷电、防大风、防暴雨(雪)、防高温及防结冰等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工作。

第4篇:危废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生态县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旨在总结回顾去年我县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动员组织全县力量,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简要回顾。

*生态市建设任期目标完成之年,我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之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最重、成效最明显的一年。去年以来,我县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811”环境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工作,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去年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各断面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为348天。

(一)生态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生态工程建设亮点纷呈。以不锈钢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工业不断做大做强;以茶叶为主导的生态农业蓬勃发展;以田园风光为主题的生态旅游方兴未艾;以生态公益林为重点的生态林业步入良性循环;以沼气、太阳能等为主的清洁能源广泛推广,另外,生态城市建设工程、饮用水源创建保护工程、清水河道治理工程、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下山脱贫生态移民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二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成绩斐然。按照“五整治一提高”要求,去年度新开展了32个村的村庄整治和60余个村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建设,全县共完成了245个村的垃圾箱设置,完成了9个山区乡镇的垃圾焚烧炉建设,累计已有17个乡镇建立了垃圾焚烧炉,2个乡镇建立了垃圾中转站,*镇建立了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投资600多万元,完成了1900户的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沼气净化工程,完成了玉岩镇坳头村、裕溪乡小槎村、*乡王村等3个村的沼气净化工程建设;采用沼气模式,完成了14家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三是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到目前为止,新兴乡被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枫坪、安民、樟溪3个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等三个乡镇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新兴乡内孟村等29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四是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共划定了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大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其中,禁止准入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1.40%,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面积占6.2%,功能就相当于现在的“土地利用规划”,是今后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产业布局及充分利用环境容量和控制污染的主要依据。该控制性规划的实施,将逐步成为调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五是生态文化建设深入人心。全县建立了109个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有注册环保志愿者2000余人;5个家庭获省级绿色家庭称号;城西和城南2个社区获得省级绿色社区称号;4所学校获得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县人民医院获得省级绿色医院称号,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为推进减排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部门减排联席会议制度,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生态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去年减排实施方案、减排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新星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减排企业。同时,建立了企业环境统计台帐制度,建立了污染物变量、增量、减量等“三量”台帐和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新建了县城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治污减排设施,开展了浙江科马磨擦材料有限公司的汽油回收项目、*县不锈钢园区废水中重金属(镍、铬)回收利用项目、中水回用项目、熔炼炉渣综合处置项目、江北灌区节水项目、畜禽生态养殖沼气项目等循环经济试点项目,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坚持环保提前介入,强化“三同时”竣工验收和监管,加大对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严厉打击“十五小”、“新五小”及利用电子垃圾炼铜、燃煤小锅炉、小耐火材料企业,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去年,我县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84.94吨,完成年初任务的122%,削减二氧化硫344.2吨,完成年初任务170.06%。

(三)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有序进行。以工业园区被列入全省“991”循环经济计划重点项目和省级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为契机,积极做好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一是搞好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去年5月委托浙江省理工大学编制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和产业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二是开展了不锈钢酸洗废水深度处理和烟气治理。与杭州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不锈钢生产废水的深度处理研究,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建不锈钢重金属、酸洗母液回收及工业园区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提取酸洗废水和污泥中镍、铬等重金属,中水回用,处理后的泥土用于制砖,避免二次污染,现该工程已建成试运行,并通过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专家现场论证,全部建成后,镍、铬等重金属回收利用率将达到80%以上,实现水和重金属铬、镍、污泥等的回收循环利用。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到江苏、上海等地考察同类企业烟气收集处理问题,最终与中国冶金设计总院上海分院合作,共同探索更有效的烟尘处理方案,并已通过认证,现已与工业园区浙江瑞阳特钢有限公司签约试点,届时,不锈钢企业烟气收集治理率将达到95%以上。三是强化不锈钢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根据不锈钢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特征,督促企业建立了不锈钢企业酸洗池维护检修制度、酸洗废水处理池建设及环保制度、污水渗漏事故处理制度、酸洗工序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检查登记制度等企业环保自律措施,规范了企业运行规程,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明确企业是环保责任主体,提高了企业的环境意识。同时,在43家不锈钢企业建立了企业环保员制度。明确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废水非正常排放。该制度的建立,真正做到了将企业的环境责任落实到人,便于及时发现和制止一些环境问题的发生。此外,建立工业园区环保事务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企业通报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帮助查找、分析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体会,结合园区生态化改造,明确下一步治理设施的改造方案和污染防治重点,形成了环保、园区、企业合力治污的新局面。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依照省政府有关污染整治要求,我县积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了界首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控中心和5个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的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并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步伐,投资2000多万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于去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若进水量达到设计规模,预计运行后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00余吨。另外,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废水集中处理站正在建设中,乡镇中心村、移民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在稳步推进。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六原则”,认真开展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工作,对现有的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污染较重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去年共审批207个项目(其中三产项目138个),否决13个项目,发放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125份。二是实施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成立了排污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制定了《*县“十一五”期间和去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县排污许可证发放实施方案》,确定了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包括城市集中处理或者其它工业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或行业(不锈钢、铜制品制造等行业),为6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三是积极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验收工作。对简单项目验收实行验收登记卡制度,其它项目按工业项目和生态影响为主两大类进行验收,全年共验收51个项目(其中建筑类项目18个)。

二、当前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开展生态县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生态县,我县既有较好的资源条件,也有长期的工作基础。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制约我县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因素还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总体资金不足,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健全,纳污管网改造难度很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还很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完善,运行机制有待健全。

(二)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我县是全省经济欠发达的县,正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由于原有工业基础薄弱、总量小,污染物削减的空间和余地也十分有限,我们要面对“建设与保护”、“发展与减排”的双重重任,省里采用“一刀切”的减排指标分配制度对我县非常不利,与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总量不断增加、环境容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在今后的几年里将更加突出。

(三)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难。我县是个山区县,大部分村庄分布在山区,具有点多、面广、经济条件差等特点,决定了面源污染防治成本相对更高、难度更大;按任务书要求,“五整治一提高”行政村的覆盖比例到今年要求达到60%,难度相当大,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越来越难完成。另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任重道远,我县仍有许多年末存栏100-500头规模的养殖场未列入治理计划,且规模化养殖场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局部畜禽养殖业污染仍然严重。

(四)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环保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治污设备维护不到位,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有的企业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的利用夜间超标排放气体,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

为此,各乡镇和部门一定要居危思危、居危思进,充分认识建设生态县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县建设作为事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我县环保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及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以生态县建设为抓手,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进总量减排为重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工业园区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平台,也是不锈钢产业相对集聚的区域,园区生态化建设能否抓好,能否抓出成效,直接体现了各相关部门支持不锈钢产业做大做强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领导重视,园区生态化建设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坚持“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工作目标,极力支持启动园区生态化建设,专门成立了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领导小组,3月20日,县委林健东书记对环保局周才用副局长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作了长达300余字的批示,批转给相关副县长及多位局长,要求加快推进园区生态化改造,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足见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扎实抓好生态化建设工作。二是要千方百计落实好《*县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不锈钢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该方案计划总投资8532万,总体目标是通过今后两年的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体系,基本解决*县不锈钢加工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建成打造不锈钢管业基地的环境资源支撑体系,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目标。现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最近将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密切配合,加强不锈钢污染防治措施的调研,特别是加强对不锈钢酸洗废水深度处理、烟气收集、固废污染防治等的调研,实施好各项生态化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设计、施工、监理、监督、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与规范。三是要加强孵化基地及各工业区块企业的“三同时”管理。要认真吸取工业园区纳污管网建设的经验教训,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加强孵化基地纳污管网建设的研究和监管,完善不锈钢酸洗废水纳污主管网的管理制度,加强主管网的运行管理。总之,要通过今后两年的努力,基本解决目前我县不锈钢加工业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建成不锈钢管业基地的环境资源支撑体系,促进*不锈钢产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支持不锈钢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迎难而上,切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县里要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总量指标和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与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和其他有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督促相关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制定实施具体减排方案,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环境准入机制;坚持总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方案;鼓励工业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探索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放。三是要努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继续着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启动部分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园区集中供热及工业企业脱硫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四是要切实做好污染减排的组织协调。要加大污染物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做好做实统计数据的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减排定期考核,并建立向社会定期公告制度;完善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调试、督查、直报等工作;建立和规范减排办的工作机制。五是要做好污染源普查,为减排提供技术支持。污染源普查是今年我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生态市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务必要高质量的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工作。同时要利用好普查成果,努力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工业经济体系。

(三)明确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以争创省级生态县为近期奋斗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快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步伐。以发展乡镇生态经济为中心,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没有编制生态规划的玉岩镇等10个乡镇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和市级生态乡创建工作,力争在今年前有16个乡镇达到或基本达到。二是要以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加快生态项目建设。以沼气国债项目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广沼气净化工程和“厌氧+湿地”等无(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今年要新建户用沼气1795户,力争到今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三是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年底前要完成8家年末存栏猪300头以上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今年底前要完成所有年末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任务;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网络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四)强化监察,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工作前移,积极预防因环境问题引发的。要把环境监察工作的重心前移,加强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实行“12369”环境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环境污染案件。要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对群众反复投诉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治理措施。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实施限产、停产。二是要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三是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省控、市控、县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努力加快在重点行业、乡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四是要着力提升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能力。加强环境监控中心、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继续开展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加强界面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公报,加强重点排污口的排污状况监测,认真及时完成项目环评服务和“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