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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控制建筑质量必须要重视招投标制度的改进。本文重点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总结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改进措施,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了宝贵建议。
1.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行政干预过多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设置本来是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交易,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的施工管理监督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招投标的行为是带有市场性质的商品交易行为,但是在我国对于招投标的行政干预却时刻存在,很多时候国有资产的投资建设需要具有监督职能的政府相关部门来监督,但在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转型期却出现了“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在这种情况的影响下,政府的行政制度对招投标制度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干预影响,使得招投标的操作有了多方面的管理介入,很多制度的建立不具备针对性。而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其投资来源于财政拨款,这样的招标博弈过程就会变得更为复杂,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与“潜在”的中标人勾结,其结果就是危害真正的投资者———国家的利益。
1.2招标模式单一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模式多数与“最低价”招标模式为主,这种模式其优势在于招标制度的制定更为简单,能够体现出单方面的公平原则。但是这种模式也有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最低价”的招标模式而言,对中标单位的施工监督、施工质量控制来讲就显得有些监控不足。在评标办法不够科学的影响下,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其次,招投标模式的单一不能考虑到整体的施工情况,出现盲目扩大发标范围的现象。个别项目在招标时对投标企业不作限制,造成投标企业过多。有的项目投标单位达几十家,给评标带来极大的工作量,也浪费了人力、物力。而过高地追求最低价格,必然会使得资金预算不合理的降低,出现预算矛盾,影响合同的执行,出现质量安全隐患。
1.3市场约束不足
我国早已步入市场经济时代,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也应该以市场规制为导向形成市场化的监督约束。但是,目前我国招投标制度建立较晚,没有形成市场化监督体制,招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市场机制不健全使得监督制约滞后,管理松弛给职务犯罪提供机会,对于招投标的竞争活动而言往往以政府行为、单位行为为主导,而没有通过市场良性竞争的环境控制来约束招投标工作。例如:对于招投标的制度规定而言往往过于笼统,具体执行中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运行方式,缺乏可操作性或存在漏洞,以至96%招标“失灵”。总之,没有市场化的约束,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就没有较好的评估体系。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改进措施
2.1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招投标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是针对目前招投标行政干预的问题而提出的改进措施,在市场化约束和部门激励的制度控制下,招投标制度必然会出现新的改观。(1)建立约束机制。第一步的约束要约束行政干预。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招投标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监管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相应的监督职责。第二步要约束招投标单位。要严格《招投标法》的法律法规内容,透过网络宣传的力量来知晓各部门应当遵循的招投标制度,并对出现招投标问题的单位进行“黑名单”的约束处理,硬性规范其企业单位行为。(2)建立激励机制。建立省、市各级招投标诚信体系。建立招投标企业诚信库,对于在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和不诚信履约的列入不诚信企业库,不接受其参与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对遵纪守法、诚信履约、工程质量好的,列入诚信企业库,作为应急工程备选企业。这种激励机制,其实就是利用企业的市场宣传功效自主地约束招投标行为,透过这种市场化的行为机制建立必然能够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全面推广。
2.2提升招投标信息透明度
招投标信息透明度从企业招投标管理来看,企业招投标信用信息透明度指数等级较高,则表明该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程度高,投资者在投资该地区时面临的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不确定风险较低。从而有利于该信用信息透明度指数较高的企业利用招投标的发展,加大对社会资金、金融资本的吸纳能力,消除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对企业"失信"的恐惧。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要提升信息的透明度要借助与商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而在信息透明制度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公开招投标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引入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特别是防止暗箱操作,预防权钱交易等行为,所以信息透明度的制度要与招投标整体制度规范同步进行,实现招标投标法全程的公开化。
2.3合理规范招标模式
目前,较多应用的招投标模式包括这样几方面:(1)最低价招标。这种招标模式的优势和缺陷之处在前文已经有所讲述。在具体的招标应用过程中多数应用于成本投资较低的小成本建筑工程。(2)综合招标。综合招标模式则是组织专家对建筑设计、建筑价格、建筑团队进行综合化的分析,提出综合预审方案,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评分法适合那些投资大、技术难度大、要求投标企业资质、业绩、技术力量各方面条件严格的工程项目,如大型房建项目、大桥及复杂市政道路等项目。(3)次低价中标。这是一种新型的招投标模式,一般是考虑最低价位的同时进行招标质量的相对化控制,制度中标单位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以此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其实,多种招标模式均有其优势所在,为了合理规范招标模式,必须根据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评标办法,即设立造价、质量、工期、信誉等若干指标,赋予每项指标一定的分值,逐项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考虑到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在强化对投标企业管理的同时,还建立项目经理档案,考核项目经理的业绩,提升招投标模式的人员控制,避免出现模式混乱的情况。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要立足与建筑工程的质量,从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招投标信息透明度、合理规范招标模式三个方面控制招投标制度,促进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摘 要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战略,医院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日益增加,医院管理层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医院在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和提高。本文通过对我市现阶段医院的建筑工程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作者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强医院的建筑工程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希望能为医院建筑工程改善内部控制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内控制度 管理
医院的建筑工程内控制度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随着医院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医院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大量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医院大型项目建设施工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是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的重要措施。
一、我国医院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现状
第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对建筑工程项目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由于医院是以治病救人的医疗服务为主,建筑工程只作为医院建全功能建设的后勤保障工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普遍存在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内容。比如会计人员由于人岗配置不当,经常出现业务交叉的现象,导致会计人员身兼数职。而会计人员的职责不清楚,就会使会计审计的执行力流于形式,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第二,有相当一部分医院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过于简化,已经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也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机构工作人员只负责与外聘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联系业务,对基建项目反映的问题不予解决,推诿至领导层,不遵循规章制度激化矛盾。这样内部控制制度就成为了一张废纸,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第三,评估单基建管理干部的机制不科学,评估干部的标准片面的强调完成建筑工程的数量,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和使用的效果、效率,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缺乏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第四,缺乏基建工程的内部控制设计,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不相容职务不能分离,由一人担任多种职务,授权审批程序不规范,重大的项目审批不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第五,对基建工程缺乏日常监督,对重大工程项目不设专项监督,不进行全过程造价的审计。基建会计缺乏会计系统的控制。
第五,基建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较临床医师水平低。他们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增速步伐。会计人员缺少基建会计核算的知识,容易记错账。这些导致了内部控制不到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等等现象,严重阻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展的步伐。
二、加强医院建筑工程的内控制度管理的建议
1.优化医院内部控制环境
首先,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医院治理结构,完善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结构。理事会在建设现代化医院制度中起着核心作用,通过理事会批准设立财务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以及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等,可以提高理事会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从而有利于积极推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其次,加强职工教育,促进职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医院可以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培训,这样不但可以增加职工对内部控制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还可以更好的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医院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员工能够团结起来,共同为医院的发展做贡献。使内部控制制度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所有的业务和事项,做到全员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点。
2.设计合理的内控制度
首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种基建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其次,根据施工要求,制定工程总体项目进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进度目标,出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以确保项目进度的可控性。医院还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在运用的技术合理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还可考虑降低工程成本。其次,要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医院应当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体系,确保施工的安全,它是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所以千万不能忽视。最后,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建立全面工程项目预算管理系统,财务人员在预算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工程项目的核算、结算、财务决算,并对其进行监督。
3.加强岗位设置和人员管控,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加强岗位设置和人员监控,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实施的保证。医院应建立和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保证在岗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并且能够互相监督。同时,要加强医院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素质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应当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医院文化,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整体团队的向心力。医院要适时的站在员工的角度和立场,充分考虑员工的需要和要求,努力做到关心每一个员工的成长,使员工更加团结。
5.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对施工项目进行审计。内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发现内控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使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建明.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2011(12).
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有些招投标单位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建筑工程招标方式的发展
第一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初步建立。八十年代,我国招标投标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
第二阶段: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这一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上最重要的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的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根据我国投资主体的特点已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不再包括议标方式,这是个重大的转变,它标志着我国的招标投标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
(一)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进行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不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决定取舍。
(三)其它不规范行为:招标单位应该公开招标的不发招标公告,实属邀请招标;投标单位再邀请几个投标单位投标,俗称陪标。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防范措施
(一) 加快立法进度,执法力度
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还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守法;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机制防线,使人不能违法;3、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各级检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的侦查水平和公诉水平通过加快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狠狠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该绳之以法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二)发挥管理机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规范行为。
(三)规范招标投标程序,杜绝串标行为
在招标投标的整个程序中,通过资格审查和评标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可以同时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评标。在招 标文件中就已经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比如规定了工程计价类别,这就为评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了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在开标的过程中明确宣布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公开唱标,有了这样一个过程,在评标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为提出质疑的单位提供了依据,可以有理有据地说明是否存在
内定中标者等行为存在。对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以此可以防止招标人有意泄露标底等行为的发生。为了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和最终获得最佳的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同时,以上提出的解决招标投标中不规范行为出现的方法应该同时进行,在完善法律的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在实际操作中完善评标方法和规则。只有相互促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结语
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各种监控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规范和作弊行为,严把招标评标关,目的是防止各种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长效安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应用
1.引言
在主要凭借知识创新、内涵式扩展以及新科技成果应用来实现经济进步的形势下,已不能再依靠粗放式的项目建设来实现经济的振兴。不管经济结构怎样变化,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工程项目建设都是主要的载体。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协调,控制,监督,规划和组织,以实现项目所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规定的时限及所要求的质量。
2.项目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进度管理中的应用
进度管理的目标和质量管理、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对立统一的,通常来说,若质量管理较为严格就可以避免返工,从而加快进度;而进度过快又可能对质量造成影响,质量管理严格也可能对进度造成影响;进度过快就需要加大投资,而工期提前又会提高投资效益。所以,投资、质量和进度三个目标就是一个系统,项目管理制度的应用就是要实现质量好,投资省,还要进度快,把三者的矛盾解决好。
项目进度管理的重点:
(1)市政配套工程和政府手续在工程前期的安排和办理。保证项目成功的前提就是和政府机关的良好关系与充分沟通。
(2)签订施工单位的施工,招标和评标合同,包括设备、材料的供货合同以及分包和总包单位的选择。
(3)签订设计合同及确定设计单位,还要评审和检查设计的速度和质量。项目施工是否能顺利实施受设计工作质量的决定。
(4)制定的三级工程计划要切实可行。该计划要对与施工亲密关联的政府部门工作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考虑,还包括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的工作,而且要包含施工单位的工作。
(5)将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建立起来。大工程都是一个共同体,由许多建设者参加, 为了避免互相的扯皮和拆台,就需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构建严密的合同体系。
(6)将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建立起来。一个成功的项目一定具备一流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目标,一套规范的业务制度、操作程序和工作模式以及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
3.项目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质量目标管理中的应用
(1)对质量目标进行合理的分解
制定质量目标后,应将其由上至下的分解并展开。具体内容为:根据企业的组织层次和机构设置逐次分解企业的质量目标,一环套一环,一层接一层,彼此联系,形成由上至下的层层保障,也就是将质量目标逐层分解到各科,各个室,各个项目部,各个分包单位,各个班组以及各个岗位,最后落实到每个人员身上。要注意在时序上各质量分目标之间的平衡和协调,保证质量目标的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质量分目标和质量总目标能够融为一体,上下贯通。
(2)制定的质量目标要切实可行
质量目标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以企业自身的质量体系执行能力、技术状况、财力、物力、人力等为依据,一定要和企业的实际相切合。还要对工程的合同要求和建设单位的资金、竞争对手的情况以及国家的质量体系要求和有关法令等进行了解,质量管理小组要由企业的主管领导和组织,对质量目标进行讨论并拟定,然后确定质量目标,这样才可以避免产生实施质量目标比较困难,甚至落空的现象,防止制定的质量目标空泛无物,防止制定的质量目标不切实际。
(3)管理班子的组织要符合质量目标的要求
在实施施工质量目标管理时,配备的管理班子要符合质量目标的要求,精管理, 懂管理,善管理,施工组织的设计要严密认真的编制,建立层次不同的质量目标责任制,以保证主要分部分项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都可以符合质量目标的要求。工程项目部是制定并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管理的最终落脚点,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水平和素质决定着质量目标的要求和全部实际质量的管理。
(4)有效管理好“人”
所有企业都是通过人来实现其生产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也是一样。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是质量的缔造者,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就一定要将人作为管理的源动力, 靠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促成项目质量;避免人员失误,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把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调动起来,最终达到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组建一个由各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的质量管理小组,来对各方面工作进行协调以及解决难题, 确定项目班子,制定目标,为施工质量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4.项目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1)做好用工的制定和人力资源的控制
在班组选择时,首先要强调遵守文明施工的要求,遵守工完场清的原则, 项目部在制定杂工用工时,项目经理、质安员、地勤及工申请人的签名栏在工单进行时要做到透明化用工。
(2)实施材料的包干制度,根据预算计划限额领料
管理的根据是“算着花”而不是“花了算”,限额耗用,以收定支。全面实施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加强事后分析,事中管理和事前控制。目标成本要按照项目承包责任书制定的责任成本进行制订, 责任成本应大于或等于目标成本,随后再逐层分解并落实到各班组和职能人员身上,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各职能人员要对各种原始资料进行收集,将料、工、费的消耗台帐建立健全,和定额收入随时进行分析对比,将亏损点及时发现且消灭,始终使实际成本处在受控状态下。
5.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只要对每一个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和全面控制,合理的运用项目管理制度,通过比较和权衡制定正确、合理、科学的施工管理控制目标,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科学管理,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对规章制度以及检查制度进行严格认真的实施,就一定能实现预期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 包早明.浅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J].山西建筑,2007,(12).
[2] 张先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创新[J].安徽建筑,2007,(06).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完善手段;施工管理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事业也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市场各单位质量参差不齐,监理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由于建设市场的要求,监理工作要趋向市场化、全面化、全过程化,本文将对现在我国监理制度存在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同时对施工管理过程中监理进行介绍。
1、基本介绍
1.1 监理
监理是指为实施承包合同,由业主组建或选择监理工程师单位依据合同对承包商的生产(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不妨拆开“监理”这两个字,进行分析。“监”是监视、督察的意思。“监”是一项目标性很明确的具体行为,进一步延伸的话,它有视察、检查、评价、控制等,纠偏、督促实现目标 。“理”可从几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通常指条理、准则。其次,“理”通“吏”,是一个官员或执行者。以此引申“监理”的含义,可表述为:以某项条理或准则为依据,对一项行为进行监视、督察、控制和评价。当然,这是由一个执行机构或是一执行者来实施的行为,这个机构或人也可以称作“监理”。而“疏理”侧重于对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的从中疏理、实现目标的意思。因此,综合上述几层意思,“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1.2 监理性质
1.2.1服务性
它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它获得的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1.2.2科学性
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提供知识的服务。
1.2.3公正性
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建商之间的公正的第三方。要维护建设单位和不损害被监理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1.2.4独立性
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应当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1.3 监理原则
(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3)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2、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的手段
2.1 加强人员素质
监理工作的开展,是一项非常重要且繁琐的工作,这个过程中,全程都要由监理人员亲身参与,如果监理人员基本素质不合格,就难以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对人员的要求很高,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具备比较强的交际能力、工程知识、施工经验、监理知识等。所以在监理人员的选择上,要注重以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为准。目前我国的监理企业应该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引入和培训工作,对高素质的人才进行人才吸引的方式,而对公司既有的监理人员,要进行定期专业知识培训的工作,来有效加强监理人员的素质。另外,笔者认为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定期岗位测试的手段来从侧面加强监理人员的自学能力,这样另一方面可以比较有效的增加监理企业的竞争实力。
2.2 保证监理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上文讲过监理工作具有独立性,但是独立性也不代表监理工作能够置身于工程之外,在把握监理工作的特性时,相关监理人员要注意,监理工作是立足于工程之上的,独立性是代表其对质量的监控不受施工企业的管辖。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要从根本上来协作和协调施工各部门,让其能够在合理的条件下,最大化的保证施工质量。
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现很多施工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并非单单只是属于监理部门应该注意的问题,本质上,这些问题应该是多部门综合来进行探讨解决。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监理部门应该召集工程其他部门进行开会商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另外,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应该做好监理记录。近年来我国的监理市场不规范就是体现在监理记录存在着没有深入工程一线、随意篡改、冒名签字等恶劣现象,这样监理记录就会失去其真实性,建筑工程也就没有了其系统性。所以在监理工作进行时,要严格、严肃的对待监理工作记录,保证工程的任何时间段都有准确仔细的监理记录可以查询。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监理部门并非单单是为了检查出质量问题而存在的,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监理部门配合施工技术部门来对工程问题进行解决,“只查不解”也是我国当前监理工作的一个问题现状。
3、在工程监理制度下对施工进行管理
在我国现代工程监理制度下,对工程的管理是一项极为复杂、系统的工作,监理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对工程监理相关制度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了解,来进行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重点就是要保证施工过程中所有工艺、程序等都要在监理控制之内,事无巨细都要亲自过问。但是我国当前无论是监理还是施工,都存在着人员水平差、技术水平差的现状,但是这些问题通过上文手段可以进行逐渐加强。在这个加强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做到合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可以通过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开展培训工作、督促技术部门进行合理的技术交底等这样就可以从知识和实际两个方面对人员的素质进行提高。
监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客观、公正、专业的工作,所以在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保证明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在施工那个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部分难点可以给予技术指导。另外监理工作应该着重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和思考,尽量准备出一套比较有效的备用方案来帮助施工企业完成项目。另外,对设计方案和规划方案,监理工作人员也应该具有一定的了解,对建筑物的建筑理念、技术方案等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可以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对结构重要点采取高标准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对施工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改正意见。
4、总结
总之,监理工作是一项在建筑工程中占有极大重要性的工作,同时,监理工作也是依附于工程但是相对独立的工作。监理工作的质量好坏从极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质量问题,所以当前社会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问题和监理施工管理是极为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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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建筑工程;招投标
一、经济学角度下现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
(1)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由于近两年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逐渐变大,但是在市场环境中,工程和建筑的市场还是存在相应的矛盾。一旦出现招投标的情况,当招标信息的时候,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招标信息公布后,就会造成投标的企业比中标的企业多出十倍,甚至几十倍。但是来投标的企业的素质却参差不齐,一些大型的企业在参加投标的时候,都是进行独立的编制投标文件的,但是有些小型的企业则在开始参加投标的时候四处打听,通过相互串通的方式来实现中标,这就造成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2)招投标中存在不合理的压价行为。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由于一些建筑规模的限制,造成建筑市场上施工队伍存在过剩的情况,并且任务分布不均和机制的不够完善,是的部分建设单位不注重这些因素,而去盲目的节约成本、节约投资,就会造成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压价行为。除此之外,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之前明明知道标价的不合理,却为了获取任务,而且坚持进行投标,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筑工程出现被动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中标单位为了能够节约成本,采取劣质的材料,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使得整个工程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3)投标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规范、钻空子的问题。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能够提高中标率,不惜花高的价钱从其他的企业中收集相应的资质证书,更是分派几批的人员分别进行投标,这就极大程度的提高了中标率。此外,我们知道在企业进行招投标的时候,报价是在招标评分中占的比例较大的,因此,一些企业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探听标底的情况,这样就使得招投标出现不合理和不规范行为。(4)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不够开放,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严重。在一些地方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一些工程项目有政府官方的背景,因此,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当地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为了能够照顾本地人,就会把外面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拒之门外。此外,在进行评标的时候,也会对外地的企业持区别对待的态度,从而导致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无法处于一个公平的平台上面。
二、经济学角度下现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改进的措施
(1)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守法意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作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操作人员、领导干部和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应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教育力度,使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得到相应的增强。尤其是对于评标专家来说,应该分批次和分时间的进行一些专门的培训,以制度来规范每一个人的规范行为,提高守法的意识,防止源头的腐败。(2)正确处理好业主责任制与招投标制的关系。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的划分各个建设单位和招投标之间的职责,确保多个施工单位能够参与到投标当中来,作为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评标的结果来定标,实行投标机构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这样正确的处理好业主责任制和招投标制的关系,就可以使投标和中标更加符合招投标的管理法规,也可以相互职业,相互影响,从而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的进行。(3)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以示儆尤。随着现在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要求招标人必须将招标的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等书面文件报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并将这些备案的材料通过网络的形式发送到网络上进行公布,从而使得整个招投标更加透明化。(4)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政府要加大力度,对一些必须进行招投标却逃避招标,搞假招标的项目,进行严厉的打击,依法惩处。对排除和限制非本地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综上所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实际是一种经济市场的竞争行为,因此,对于招标单位来说,只有选择信誉良好、标价合理和方案优秀的投标人,才可以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规范整个建筑市场的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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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问题 责任制度
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质量的优劣主要是靠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来评定的,这些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是否科学、真实、有效,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者关注的焦点。
1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1 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单,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1.2 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1.2.1 企业标准检测:新材料、新产品尚无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企业标准检测及质量验收,委托单位办理委托或抽检手续必须提供企业标准,而且是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否则不能检测,也不能验收和使用。
1.2.2 委托单位选择标准检测:在无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下,委托单位可以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检测。
1.3 检测与实际施工现场脱节。
目前检测机构只对来样负责,对样品的真实性、抽样是否具有代表性、送检过程是否合理都无法保证。特别是目前大部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停留在施工内业资料过关的阶段,只求可作为内业资料的合格报告,而不求真实了解所使用的工程材料质量的真实情况,这导致了施工单位在材料取样送检过程弄虚作假是常有的事,尽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建筑材料取样必须真实、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必须见证、陪同送检,并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但目前监理行业自身存在不足,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检测单位来说,就算样品检测出来的参数合格,也无法保证施工的材料合格。
1.4 报告更改问题。
委托的内容经常更改是个普遍现象,改的内容各种各样,见证没有尽责是主要原因,报告的更改应由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见证人和单位确认后签字盖章报检测站,经审核批准后方于更改。
1.5 委托方或被抽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1.5.1 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可以要求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或结果作出解释或分析。检测机构也有义务和具备能力提供服务。
1.5.2 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处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按合理的途径处理,即向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正常提出,检测单位必须受理并做出答复。可进行复核、复检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2 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建议
2.1 加强立法,规定检测机构为建设责任主体。
在市场经济中,权力和义务是平衡的,在享受一定权力的同时,还要履行应有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检测机构应当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五方建设质量行为责任主体之后,作为第六方责任主体在法律上得以确认。检测机构作为工程建设过程的一个重要的责任主体,应会同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承担施工材料的质量风险责任,而不再互相推诿。作为责任主体,检测机构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的可靠性,就会确立合理的材料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的有效方式;就能独立承担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法律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等要求。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证工程材料的可靠性,检测单位将逐步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这将有利于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构建信息监管平台。
当前由于行政监管的人力、物力有限,缺少科学的检测方法,就难于实现有效的行政监管。信息化是提高行政监管效力的最佳途径,通过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检测机构的行为。如《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检测机构应采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并与检测监督管理网络联网,且按统计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单位经营状况报表。” 这是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证的必备条件;规定中的“即时向监督机构报送检测数据,尤其是即时报送不合格报告”,可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干预检测结果。
2.3 坚持质量经营原则,适应设计市场需求。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
2.4 建立建设单位委托机制。
检测业务施工单位委托机制,对于检测单位来讲,施工单位是它的客户,在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的现状下,提供不利于客户的数据等于赶走客户,在共同利益驱动下,很难保证检测机构选择公正性。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检测数据准确性的基础,同时为日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了诸多隐患。建设单位从工程建设的整体利益出发选择检测机构,从根本上理顺了业务委托方与检测机构间的利益关系,这会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有利于合法经营的检测机构的发展,同时为规范检测市场提供了前提条件。
2.5 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培养机制。
1 影响建筑质量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监管越位、缺位、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管理意识和法规意识偏低。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建设单位的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1.2 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施工经验不足,大包大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及盲目转包。
1.3 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验收,以自检代替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处于验收的主导地位,没有监督机制的制衡,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4 部分施工单位企业内部管理薄弱,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的专业人员,或者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和质量否决权,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
1.5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从源头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一些施工企业有意识的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的措施分析
2.1 加强市场管理,增强管理意识
2.1.1确立行业管理的新职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建筑工程行业的管理观念也应该随之发生变化。首先,要从传统的单一的直线式管理转变为横向的综合性管理。其次,由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向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最后,由对企业的直接的监督和管理转化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相结合,引导企业正确的经营。强化建筑行业的管理应该根据建筑行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完善相应的行业标准,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确保市场的稳定有序。
2.1.2 建立行业管理新体制
根据“政企分开,管好行业”的原则,可建立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适度分开、以横向管理为主,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适度分开,以综合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促进全行业的发展。
2.1.3 建立行业管理的新秩序
根据行业管理的职能,突出“四个统一”。(1)统一管理建筑队伍。一是归口管理;二是资质管理,应从“注册管理”变为“资质管理”;三是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2)统一管理建筑市场。遵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促进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建筑市场有序进行,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3)统一管理和监督工程质量。重点强化对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坚持一把尺子,有效地行使对工程质量日常检验和管理,促使工程质量提高。(4)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学习和贯彻,使在法律上保证政府职能的顺利实施。 2.2 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的关系
强化质量意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领导质量意识的高低,关系到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工作重视的程度,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领导必须视自己为企业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并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教育,教育职工认清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和产品质量低劣是一种犯罪行为。质量和速度是辩证的关系,既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命力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没有质量就没有声誉,也就没有竞争。
2.3 增强科技意识
建筑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舍得花本钱搞智力投资,要围绕提高质量,降低物耗,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把精心施工和科技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抓技术培训,组织参建人员学习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并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第二,执行规范,严格标准,一丝不苟分项工程要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中按标准检查验收。第三,坚持样板示范指导施工,每道工序施工要先做出样板,经技术人员检验达标后,全面展开施工。第四严格治理质量通病,企业应成立攻关组织,研究制定消灭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
3 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策思考
3.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3.2 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关键词: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F2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就各级质监站如何加强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 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 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对勘察设计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规范、工程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所承担的设计工程项目是否相符、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有无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家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及参加工程验收的情况。
2 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督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 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 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各级质监站一定要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 进一步采取措施, 加大力度, 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 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总之, 要通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来把好质量关, 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3 加强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因此,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 应重点加强对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 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基本保证。因此, 日后一定要引起重视,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进一步采取措施, 从制度上来确保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 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 是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 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执行《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要内容, 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强制性条文》中的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监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 要强化各方自觉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意识, 保证《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得以有效实施, 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应加大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要予以曝光, 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到位, 并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5 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
主体结构涉及到公共安全,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切不可掉以轻心。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方面, 要着力加强以下三点: 一是要严格按照《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控制点实施监督, 尤其是要强调质监人员必须到位监督检查, 只有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二是要加大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力度, 发现问题决不能迁就照顾, 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 该处罚的一定要提出建议上报主管部门; 三是要切实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 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6 全面加强建筑节能监管
从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建筑暖通、电气外管网及配套设施全面执行节能标准, 确保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严格把关, 重点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 5 0 % 节能标准; 实行开工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施工质量验收制度、节能材料质量及节能功能质量检测制度, 从开工、施工、竣工“三个环节”, 确保建筑节能工程顺利实施。彻查不按图纸要求施工、擅自去掉外墙保温、降低节能标准等行为, 确保建筑节能达标。
7 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是要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以户为基本单位进行, 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以外, 还要增加对每一户质量负责的 8 项验收内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 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章) 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 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 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八项验收内容包括: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门窗安装质量; 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防水工程质量;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8 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施工常见的质量问题是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普遍存在, 由于量大面广, 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 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实践证明, 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 将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直至根除; 就是要进一步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住宅工程混凝土及墙体裂缝; 墙体、屋面及卫生间渗漏; 地面空鼓起砂; 涂料脱皮;楼梯及阳台栏杆过低; 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研究, 寻求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的防治之策。
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宅建筑的工程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住宅建筑是人们所处时间最长的地方,它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以后的住宅建筑工程中,必须严格认真执行质量监督,保证人们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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