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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2013年,国内很多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等陆续再次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政府也开始采取加大投入、扩大试点、积极立法等强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
自2010年3月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督中心)在上城区建南小区开始试点之后,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也在逐渐前进。目前,杭州市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已有700多个,大约占杭州生活小区的一半,垃圾分类工作有了初步的成果,同时也提高了杭州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目前,垃圾分类不仅在杭州市各区的一些小区内进行,并且在一些幼儿园和小区开始实施。
由本次项目研究可得,杭州市政府已展开对垃圾分类试点的普及,并且在居民对目前垃圾分类的满意程度上有了明显改善。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及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不断推进和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而具体到到各级地方部门,形象工程就超出了其实际效果。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在评选“卫生模范城市”、“园林城市”等过程中,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是上级规定的其中一个考核指标。受到这一考核的影响,大部分城市包括杭州市的社区管理中,加入了大量的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并且只持续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取得长期的效果。同时,由于没有配套的软硬件保障,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经济学角度看居民的心理特点,个体总是会去寻求最大的个人利益,居民的心理的出发点也同样符合这个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由于个人的短视性,人们总是偏向于寻求眼前和直接的利益,而垃圾分类这样的环境问题的解决是出于公共利益,而且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因此,虽然大部分市民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没有动力保持这样的行动,垃圾分类这个公共利益事业上体现出的是一种墨守成规的心态。尽管部分社区设有分类垃圾的回收站,但居民更倾向于以自己习惯的方式,不对垃圾进行简单分类,纸制品、一次性制品、金属、生活垃圾等混合丢弃。而这一环节正是垃圾分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步,这步没有取得效果也就意味着垃圾分类不会有应有的作用。
对于垃圾分类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规划。首先要科学总结前期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经验教训,并以此为基础,同时要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更要结合杭州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垃圾分类工作的合理的长期规划。规划要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原则,从而能真正指导杭州市有效的处理垃圾分类工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比如环保、教育、文化、规划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更要严格高效的执行,形成部门合力来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2.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法规。到目前为止,只有广州市出台了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是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其他各城市都没有相关垃圾分类问题的政府规章,这方面仍有许多空白需要政府解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可以尝试研究并制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地方性法规,以此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参考和指导。可以参考国外关于垃圾分类的经验,不定期抽查小区,如发现市民乱扔则当场要求其重新分类等等。
3.加强小区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执行监管。生活垃圾管理是典型多主客体参与的复杂系统,居民作为参与者之一,其行为的培养和监管,教育的深度和持久度影响到垃圾分类效果,从而影响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管理、曲英等。建议招募社区退休居民或中小学生担任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自家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也可以多个临近小区交叉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及时记录上报,利于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4.建立垃圾分类奖惩制度。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具有意识、政策、技术、文化和社会发展阶段等不确定性,社区生活垃圾管理应针对不同的条件,在科学制定规划、做好垃圾分类全程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奖惩制度的引导激励作用。由政府主导,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基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正面加强引导。同时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处罚制度,对市民垃圾不分类进行罚款,罚金进入奖励基金。
5.宣传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推行时有很大阻力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市民对于垃圾分类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而不同家庭的文化素质和生活习惯也不同,要每一户人家都进行垃圾分类就有很大难度。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宣传相关知识,通过在社区中发放宣传品、举办垃圾分类讲座、具体演练、趣味知识竞赛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大力推广相关知识,强化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且使市民真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明确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从源头上提高垃圾分类水平。
6.对特定人群开展教育。由问卷结果也可看出被调查者身边的人会对受访者进行垃圾分类会产生一定影响,故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同时通过评选垃圾分类优秀家庭等活动将教育由课堂延及家庭,带动父母长辈一起参与。与大学生开展合作,组织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在城市流动开展。调查中我们发现中青年在垃圾分类的执行方面比较弱,建议在豆瓣等热门网站上举办网络公益活动。
垃圾分类是全球垃圾处理的大势所趋,世界各国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垃圾分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政策性工作,必须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之下进行而不是仅个人或是某个单位就能实现的。推动垃圾分类,你我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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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卢英方,孙向军.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策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02,10(1):15-17,32.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 渗滤液 处理措施 建议
[中图分类号] U457+.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171-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的渗滤液是生活垃圾在堆放或填埋过程中,因发酵、雨淋或地表水浸泡等原因产生的污水,它是一种性质复杂、不易处理的高浓度废水,不仅对城市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很容易对地下水的水质产生影响。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的渗滤液处理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寻找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的渗滤液进行有效处理,多年来一直都是我们研究的课题。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性质和来源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是城市垃圾经过雨水、地表水的渗入,垃圾本身的水分沉淀以及微生物分解等形成的一种高浓度废水。它含有大量的悬浮物、有毒化学物质、有毒气体、细菌、病毒等多种污染物。其特点是有机物浓度高、金属含量高、水质变化大、营养物比例失调。
它的有毒物质主要是生活垃圾本身带有的和微生物在堆放过程中分解的。受气候、垃圾含水率、垃圾性质、填埋时间等诸多因素影响。一般在雨季时较多,旱季时较少。由于生活垃圾的种类繁多,导致渗滤液的性质相当复杂,而且变动范围大。于其他污染物相比,它的水质波动更大,污染物含量更高。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处理措施
2.1利用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
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就近引入到城市污水处理场中,与城市污水一起合并处理。这种方法简单快捷,处理成本低,但一定要控制好渗滤液的引入量,不能超过城市污水的处理负荷。这种方法主要是利用城市污水对渗滤液进行稀释,稀释后直接利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相对来说,这种方法简单、稳定,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处理措施。但在具体运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都离城市较远,运输的成本较大,同时还要注意渗滤液运送时的安全问题。
2.2利用回灌方式进行处理
这种方法主要是对渗滤液收集后,通过回灌重新回到填埋场。回灌后的垃圾层含水量会增加,渗滤液中的微生物营养成分重新回到垃圾中,加速了对垃圾中有机物的分解,达到降低渗滤液有害物质浓度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加快整个垃圾填埋场的沉降速度。这种方法经济实用,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渗滤液的场外处理量,还可以缩短垃圾的发酵时间。但在具体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回灌过程的安全。这种方式处理的渗滤液仍然不能直接进行排放,在处理过程中NH3-N会不断积累,导致二次处理时费用增加。
2.3建立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处理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措施中,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还是在垃圾场引进渗滤液处理系统,对垃圾场的渗滤液集中处理。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比,处理更加彻底,处理量也大,同时不会再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但相对来说,它需要引进专业的处理设施,通过专业的处理人员来完成,处理成本很高。对于小型的垃圾处理厂来说,并不适合。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处理的合理化建议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处理,最终目的还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有害物质对自然环境的危害,避免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环境造成破坏。根据我们现在的处理情况,笔者提出了一下建议:
3.1加强对渗滤液危害的认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污染物,它对环境生态,尤其是地下水有着重大的危害,目前,我们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危害,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还仅仅是掩埋了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危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渗滤液的危害性,不能存在侥幸和逃避心里。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把城市生活垃圾中渗滤液的处理放在垃圾处理的重要位置。
3.2加强填埋场屏障建设
填埋场的衬层是防止垃圾填埋影响环境的关键屏障,在垃圾处理中,衬层的质量越好,渗滤液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就越小。对填埋时间长的垃圾处理系统,尽量采用好的衬层。在安全填埋期内,把渗滤液封闭在填埋场中,尽量使渗滤液能全部进入到渗滤液回收系统中。同时一定要控制好地下水的渗入,防止地下水渗入引起渗滤液增加,并且要有效控制好填埋场气体的释放和收集。
3.3加强填埋场的地质屏障
对渗滤液来说,含水层并不是有效的屏障,只有渗透性低的粘土、粘结性松散岩石、无裂缝发育的坚硬岩石等才有很好的屏障效果。包气带地质屏障的好坏,取决于介子对渗滤液中污染物的阻滞能力和在质介子中的降解能力。实践表明,在选用天然粘土或人工防渗材料做衬里时,效果最好。使用时,天然粘土的厚度要大于30cm,渗透系数要小于10-7cm/s,人工防渗材料要具有强加的耐腐蚀性,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厚度小于0.5cm。
4总结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这种危害极大的污染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年来,虽然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处理措施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更科学有效地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处理,多年来一直是我们研究的课题。笔者根据大量工作实践,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处理措施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笔者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渗滤液的处理一定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蔚,孙贤风,程丽华.混气浮+生化+混凝吸附处理垃圾渗滤液[J].西南给排水,2005,27 (5)22-24.
[2]张凯,李多松,蒋滔.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方案及工艺分析[J].环保科技,2007,4:2-5.
值得深思的是,早在2000年,建设部选择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以及厦门这8大城市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14年后,“垃圾围城”困局依旧,烦恼也远远没有减少。
上海此番新举措,能否成为破除迷局的一剂药方?
垃圾,让城市更烦恼
2010年,上海召开世博会,提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而作为垃圾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上海却只能苦恼地喊出一句“垃圾,让城市更烦恼”。在治理垃圾的问题上,8大试点城市的经历颇为类似。概括起来说,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不按规定分类。即使已经实施了垃圾分类的城市,仍有很大一部分居民无法做到按规定分类。社区内各种颜色的分类垃圾桶内各色垃圾混杂,同样,在垃圾转运站能够看到大量厨余垃圾和包装袋、旧衣服、厕用卫生纸等混杂在一起。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垃圾分类成了走过场。
垃圾车“一锅烩”,伤了市民的心。“在家已经分好了类,拿到垃圾车上一看,又给一锅烩了,那我自己分类还有什么意义?”许多市民反映,不是没有分类的意愿,而是觉得自己的分类是多余的,因为垃圾运输车往往将不同垃圾桶中已经分类好的垃圾同时倾倒在车里,使之前的分类成了“无用功”。
焚、埋方式太传统。在试点城市,传统的垃圾终端处置基本延续了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垃圾运到回收站,基本上把能烧的分出来,送去焚烧厂,不能烧的就送去填埋,能够真正从垃圾中分离出来的可回收物品少之又少。此外,也没有专门回收利用垃圾的地方,缺乏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很难对回收物品进行再加工。
分类标准一变再变。试点城市开始对垃圾进行分类,然而分类的标准却一变再变。例如,从上世纪末开始,上海市开始尝试单独回收旧电池。2000年,上海市首次明确分类标准,实行特定地区“废玻璃、有害垃圾、可燃垃圾”分类和其他地区“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方式。2007年,则又改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2010年世博会后,开始有了干湿分类。2013年,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市民大呼“旧的标准还没习惯,新的又来了”。
2000年以来,8个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改革一再受挫,普遍反映推进垃圾分类存在难点。指责民众素质低下的声音也有,指责环卫部门监管不力的声音也有,那么,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症结究竟在何处?
困局之谜
在试点城市刚刚启动垃圾分类项目时,居民都新鲜了一阵子。小区里安设了五颜六色的分类垃圾桶,居民也尝试着进行分类,积极性颇高。然而好景不长,当看到垃圾车混着收,就丧失了继续分类的信心。负责垃圾运输的司机也挺无奈,“这车就这样,一个筐子,怎么分着收?”在垃圾回收站,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垃圾被粗浅区分为能否焚烧,没有资源分类再利用体系,对垃圾的再利用程度非常低。
垃圾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缺乏分类的动机。首先,居民的分类行为没有得到正面强化,而不分类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垃圾分类成了可有可无的事。而且,关于分类方法并没有详细的指导说明,这让居民感到无所适从,即使有心分类,也有可能分不清。其次,运输车没有分类设计的确是设备上的缺陷,但是收运方并没有尝试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分类收运。对已经分好类的垃圾一锅端,既是对居民分类成果的浪费,又是简单粗暴图省事的做法。再次,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资源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因此垃圾回收后还是垃圾,并非“放错地方的资源”,可见,垃圾回收与再利用的脱节导致回收无利可图,进一步降低了回收者分类的意愿。
在垃圾处理的流程中,分设垃圾桶,或者要求居民对垃圾分类只是垃圾处理的初始环节,而更重要的环节在于垃圾回收以后的处理。垃圾运输决定着垃圾站后续的垃圾放置和分拣安排,而垃圾站对于垃圾的处置决定了垃圾最终的命运。大量垃圾如若能够循环再生、变废为宝,那么回收分类以及利用就有利可图,反过来会“倒逼”前端环节严格分类。可惜的是,目前大部分城市对于分类的热情高涨,却忽视了后续环节的跟进,因此本末倒置,使垃圾分类无以为继。
在这场与垃圾的战争中,我们也看到了各种法规条例尝试对垃圾管理进行约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为较为相关的法律,成为了各大城市垃圾处理办法的指导性法律。
不同的城市出台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内容却较为空泛。《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提出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旨在通过价格机制抑制垃圾的总量。但是该办法仅仅是提出了这一理念,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参照此办法的执法部门根本无从下手,使该原则成了一纸空文。
而且,惩罚机制无法落实,如《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办法的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然而,这些所谓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条款来惩罚不遵守垃圾分类的行为,因此产生了惩罚漏洞,导致责任追认的失败。
而且,法律始终缺位,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约束制造垃圾的行为,这为未来垃圾处理的深化实施设置了更多的障碍。
新亮点与老问题
9月16日,上海市“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开通,正式运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绿色账户”旨在通过垃圾分类行为来积分,用积分兑换各种奖励,如在静安区已经可以兑换区中心医院的专家号、游泳券、舞蹈课程、垃圾桶、饭店抵用券等公共服务、消费优惠或者实物。据悉,上海还将逐步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中有关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的规定,个人或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拒不分类还将影响个人诚信系统,或在贷款买房方面遇阻。
与以往相比,上海这次要“动真格”了。绿色账户的全面开通,意味着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将得到正面强化,同时不分类的行为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可谓“奖惩并举,赏罚分明”。不仅如此,以前垃圾分类的责任无法追踪到个人,如今信息化平台弥补了这一缺陷。而且,将垃圾分类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在国内尚属先例。可以说,绿色账户不仅能换来奖励,更能形成“环保档案”,激励更多的环保行为。
但是,在新举措的背后,我们还是要提出几个问题:
首先,这样赏罚分明的思路与措施,仅仅复制了其他国家垃圾处理环节中的收集手段,然而对于分类之后的环节,明显缺乏后续跟进。从发达国家成熟的垃圾处理程序中我们发现,垃圾分类仅仅是整个流程的开始,而完整的处理流程还需要规范的运输、专业的存储、科学的分解与处理,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上海此次举措,对于垃圾运输和回收再利用并没有提及,这让我们疑惑。
其次,对于分类行为的奖惩,是否需要建立在关于分类的悉心指导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详细的操作指南,那么错误的分类不仅没有减少垃圾处理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还干扰了后续的处理流程,无益于垃圾的终端处置。只有知道如何分类,才能正确分类。
那么,上海新亮点,是否只是昙花一现?大热的绿色账户,是否会重蹈“本末倒置”的覆辙?
破解困局,岂能止于分类?
建议之一:完善垃圾处理流程,重点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
从国外经验来看,未来我国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完善。
在垃圾收集阶段,需要发放分类指南等手册进行分类知识的普及和强化,同时配套赏罚措施:对于做到了正确分类的居民,可以采取减免垃圾费、增加积分的方法进行奖励;对于不分类的居民,进行分类的再指导和教育,严重的处以罚款。
在垃圾运输阶段,可以参照国外的分时段运输方式。在年初安排好全年的垃圾回收日期安排并告知居民,做到定时、定点、定类的垃圾运输,以便在不购置新垃圾车的基础上实现分类运输。
在垃圾终端处置阶段,重点建立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对于每天收集的不同类垃圾,应当送往不同的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处理中心需要负责某类特定垃圾的分拣、回收、再利用,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建立起科学的回收系统,提高对垃圾的再利用程度。
建议之二:“再利用”倒逼“分类”。
较之于收集阶段的垃圾分类,终端处置阶段的再利用才是解决“垃圾围城”困局的决定性因素。从国外经验来看,对垃圾的回收利用往往能够创造相当比例的回报,这就促使再生产企业介入前端环节,利用各种手段敦促垃圾分类的日益细化,形成了“再利用”倒逼“分类”的局面。此外,垃圾回收再利用途径的确定,也能够辅助制定分类标准。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终端处置手段简单、形式粗放,尚未精细化、技术化,无法带来直接收益,因此终端环节缺乏向前倒逼的动力,而且即使前端实现了分类,也会由于终端处置方式的简单化而浪费分类的努力。若要让再利用倒逼分类,就要先扩大设备投入,并引进再生产技术,使回收再利用有利可图,最终借助再生产的动力完成前端分类。同时,垃圾再利用途径将为垃圾分类提供依据,即优先确定垃圾最后的处理方式,再回到分类源头,设计分类标准。
可见,政府的注意力应当放在如何“变废为宝”上,而非只提出各式各类的“分类口号”。
建议之三:完善立法,构建责任圈。
若要为垃圾处理提供了层次化的法律保障,就要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应当颁布全国性的垃圾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本文阐述了低碳环保调查小组先后在岱山和定海做了关于低碳环保方面的调查问卷,并采访了当地的居民对有关环保的认识和平时的实际行动,收集了一些真实有效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来分析舟山民众对低碳生活和节能减排的意识和了解程度。经过问卷调查结合检索的资料综合分析得出,目前舟山市民环保意识总体不够强,生活垃圾未分类处理,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盛行,节电意识不强。建议政府加强环保宣传和监督力度,呼吁市民加强环保节能意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未来。低碳生活,节能减排,人人有责。
前言
低碳生活,其含义指生活作息时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减低碳排放,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1]。从生活角度考虑,主要是从节电节气和回收三个环节来实现低碳生活。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低碳经济,“低碳生活”这一新概念也随之应运而生[2]。人类意识到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过量碳排放是形成气候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要减少碳排放就要相应优化和约束某些消费和生产活动以及制定相关政策来确保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从中国环境报了解到,当前“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在开展节能减排的同时,都提出了低碳发展的目标;在城市建设上,各地也不断涌现出建设低碳城市的风潮[3]。本课题组试图针对目前舟山低碳生活与节能减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选点岱山、定海两地,通过采访、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让低碳生活理念深入民心,扎根海岛,从而改善人民生活,进一步改进生活环境。
1 材料与方法
1.1材料
本次活动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点设在舟山市岱山和定海两地。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采用非等概率抽样的方式对这两地的居民进行调查,并从中获得了第一手资料。本次活动共散发300份问卷,实际回收问卷242份。
1.2 方法
检索资料,结合社会实践调查所得的资料,以及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总结调查所得数据。从而得出岱山和定海两地居民对低碳生活和节能减排的认识。本次调查还采用了大量的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从而提高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结果与现状分析
2.1低碳环保节能节电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从表2表3可得知,关于夏天空调控温度问题,把温度调到26℃以上的民众比列,岱山有46.7%,而定海区有52.1 %,两个地区的人们把空调温度调到26℃或以上的比例均在50%左右。而还有50%的民众在夏天把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下,不注意节约用电。对于关闭电脑主机后关闭显示器问题,岱山和定海的数据非常相似。岱山有64.6%的人经常关闭电脑后会随手关闭显示器,定海区也有62.2%的人会这样做。但是,两地均有近40%的人平时不注意关闭电脑后关掉显示器,关于房间无人时是否关灯问题,定海和岱山都还有近20%的人在房间没人的情况下不会关灯,这些都使得电能白白浪费。
由以上调查数据分析可知,岱山县和定海区居民的节电意识不够高,平时用电不够节约。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有:政府在居民限制居民用电过度方面的措施不够严厉,“梯度电”的实施没有落到实处,民众的节约用电习惯没有养成,民众在如何节约用电方面的知识缺乏。
2. 2 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在问卷调查中得知定海将近有41.6%的群众随便将废旧电池扔进垃圾箱,仅有52.1%的居民会把废旧电池放入专门的回收箱。而相比之下,岱山县的数据更令人堪忧,将近一半以上的人对废电池随意乱放。而对于其他垃圾的分类情况,定海区有31.3%的人经常把垃圾分类投放,岱山县有25.6%的人会这样做。由此可见两地共还有70%的人平时不经常把垃圾分类放置,随便把垃圾投入垃圾箱或垃圾桶。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岱山县和定海区街道两旁每隔不到50米就有一个分类垃圾箱。垃圾箱上分明写着“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字样。当打开垃圾箱,群众并不是根据字样来投放垃圾。
就其分类垃圾箱里放置的垃圾不是分类的原因可分为两点:(1)政府的环保宣传不到位。人们不了解什么是可回收的垃圾,什么又是不可回收的垃圾;(2)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够高。不会主动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3 一次性用品现状调查与分析
由定海区和岱山县的问卷调查数据得出:定海41.7%,而岱山22.2%的居民出门就餐会使用一次性餐具。而对于塑料袋问题两地均有超过过50%的居民没有全部收集以备下次利用。在调查过程中获知,很多上班一族平时工作忙,中午一般都是吃快餐,每次至少用掉两个饭盒,一双一次性筷子和一个塑料袋[3]。大多受访者表示自己知道使用这些一次性用品会给环境造成危害,也不利于身体健康,但是这些用品在生活中确实习以为常,有意识却没有实际行动。调查时发现,有些餐馆只提供了一次性餐具,即使有些居民环保意识高,也不得不使用这些一次性餐具。有些小商场小超市也只提供了塑料袋,没有为群众提供环保节能购物袋。过多的使用这些一次性用品不仅仅是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问题,还有资源问题。塑料袋的原料是石油,用塑料袋的习惯每年会耗费我们16亿加仑的石油,而这还是09年最新的一次统计[4]。
就其一次性用品盛行问题可总结出两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一次性用品的管制力度不够;群众对一次性用品抵制不够自觉,虽然知道这些都是有害物品,但是在市场上的盛行也导致群众们不得已而为之。
3 存在问题讨论及解决建议
3.1环保意识不够强,建议政府加强环保宣传和监督
针对居民环保意识不够高。首先,政府应该加强低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只是在电视、新闻媒体上做宣传,要走进人们的生活中。比如,在一些人员集中的地方举行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对一些在低碳环保方面做得好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表彰,相应的惩罚那些“高碳生活”的企业和工厂。其次,政府还可以把低碳环保知识编成书册,在学校开设专门的环保知识课堂,环保意识教育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让环保知识通过教育扎根民心。最后,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监督,以法律手段督促人们履行环保低碳的职责。比如,“花园城市”新加坡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5]。
3.2 生活垃圾未分类处理,建议政府加大有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和实践力度
经过问卷的分析可知,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够高,生活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箱。一些人有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的意识,却缺乏垃圾可回收与否的知识。针对这一问题,建议政府加大有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增长人们的垃圾分类知识。建议把所有的垃圾箱改建为可分类垃圾箱,加大垃圾分类监督,时刻提醒人们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垃圾箱。
3.3 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盛行,建议政府加强管制
一次性用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是它们却在不断污染我们的生活环境,存在严重的卫生隐患。经过问卷数据的统计分析,两地区的居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频繁,造成白色污染。对于这一隐患,建议政府加大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的管制。例如,对一些生产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的工厂,实施高税收政策。在经济上施压,使得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生产数量相对减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坚持使用环保袋或竹篮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对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政府加强在菜市场和一些小商店的宣传力度,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在各超市相应提高塑料袋的价格,使得群众对塑料袋引起重视。
3.4节电意识不强,建议群众注意平时的小细节
关键词: 垃圾焚烧;炉排炉;流化床;发电
中图分类号: TL941 文献标识码: A
1垃圾处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速度受到世界瞩目,2011 年的城镇化水平是 1978 年的 2.8 倍。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增多、自由市场开放、市民消费结构改变,城市垃圾的产量飞速增加,种类也呈现多样化趋势。据统计,2011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产量超过 2.9 亿吨,并仍以 8%~15%的速度逐年递增。我国垃圾处理设施却非常匮乏,大量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妥善处置,不仅占用土地、严重威胁着居民健康,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是不可估量的。目前,发达国家多采用焚烧发电处理,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简易填埋处理。我国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简易填埋、堆肥处理、焚烧发电处理等。垃圾焚烧发电是将热值较高的垃圾放在 800 ℃~1 000℃的高温下充分热解,产生大量高温烟气,再经锅炉装置将热量吸收,获得一定温度和压力的饱和热蒸汽,再通过汽轮机和发电机使其转化为电能。
2垃圾焚烧发电设备
按焚烧原理不同,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可分为:炉排炉、流化床、热解炉等几种。据 2009 年统计数据,我国运行及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方式、建厂数量及处理能力见表 1。
表 1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能力对比
炉排炉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炉型,传统炉排炉是将垃圾通过进料斗送入倾斜向下的炉排,空气从炉排下部进入炉膛并与垃圾充分混合产生高温烟气。高温烟气经凝渣管、水平烟道、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最后进入尾气净化装置,除去氮氧化物,硫化物和二英等有害气体及粉尘后,排向大气。从燃烧学的角度看,传统炉排式焚烧炉的燃烧方式属于层状燃烧,适用于成分稳定、水分较低的燃料。而我国垃圾成分复杂、水分较高导致传统炉排炉设备投资大,运行成本较高,垃圾燃烧不完全,形成新的污染,需要在燃烧前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工作量很大。鉴于水分较高,可利用尾气余热在进料口设置烘干设备,科学控制垃圾的湿度;鉴于燃烧不充分,可利用炉渣温度对空气进行预热,加装环形风道,旁风机与主风机协同工作,增加炉膛氧气含量;还应在炉膛出口处设置燃尽室,使烟气在炉内停留 4 s 以上的时间,使有烟气中的有机物充分分解,保证废渣燃尽。目前,我国已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伟明 HMW 二段往复式炉排炉,装机容量 15 MW,日处理垃圾 900 t。热值较低的垃圾通常采用流化床焚烧炉技术。循环流化床锅炉通过在炉膛内加入大量的石英砂或炉渣,将其加热到 600 ℃以上,并通过风机鼓入 200 ℃以上的热风,使热砂沸腾起来,再投入分好类的垃圾,掺入一定量的煤粉,使垃圾同热砂一起处于沸腾状态,迅速燃烧。传统流化床焚烧炉采用一次预热,空气预热温度较低,烟气和炉渣经过一次预热空气后仍有较高预热,若采用二次预热,则可以节约辅助燃料 8%左右。流化床焚烧炉处理能力适中,一般为 500 t/d。流化床焚烧炉燃烧充分,炉内燃烧控制较好,但烟气中存在大量灰尘,运行费用较高,对燃料粒度均匀性要求较高,需大功率的破碎装置,石英砂对设备磨损严重,设备维护量大。
由于二英及氮氧化物的产生量较低,因此流化床焚烧炉是目前较为理想的技术。
我国流化床焚烧炉以国产为主,例如,山东荷泽垃圾发电厂采用浙大异重循环流化床,装机容量 2×6 MW,日处理垃圾 600 t。热解炉是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将垃圾在炉内加热到
450 ℃~750 ℃,垃圾将分解成固体和热气两部分,由于现有焚化炉无法实现垃圾自燃,还需采用其他辅助燃料,能耗很大。为了降低能耗,可对垃圾进行碳化处理,碳化后只有少量烟气产生,炭灰粉可用于除臭和净水。
热解炉炉型结构简单,但设备处理能力较小,只适合于中小城市垃圾处理需求,而且降解不充分,所以应用较少。我国垃圾中往往存在大量的空气和水分,如果无法排出,将会降低热解效率。可在进料管周围加装预热装置,同时在内壁加工一个小凹槽,在推进垃圾时,将水分和空气排出,采用挤压垃圾的方法保证密闭性,提高效率。垃圾在我国使用的热解炉大部分从加拿大瑞威公司引进,例如龙岗平湖垃圾发电厂采用加拿大瑞威 CAPS 热解炉,装机容量12 MW,日处理垃圾 675 吨。
3垃圾发电前景
在发达国家,垃圾处理和利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欧洲各国制定了严格的垃圾焚烧标准。英国在其《非化石燃料公约》、德国在其 《新能源法》 中规定:垃圾直接焚烧发电的电力电量强制上网,并实施电价补贴政策。中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每年因垃圾造成的损失约近300×108元 (运输费、处理费等)。垃圾焚烧发电厂效益良好,仅以深圳龙岗垃圾发电厂的运行数据为例,处理每吨垃圾可发电 300 kW・h~500 kW・h (随垃圾热量值而变),电厂自用电约为20%,可上网 80%,10 年内即可收回建设投资,如能实现热电联产,效益将更好。垃圾发电成本虽然高于火力发电,但从绿色环保的角度出发,垃圾发电既解决垃圾处理难的问题,同时变废为宝,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同时,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输、利用等各环节技术不断发展,垃圾发电很有可能成为 21 世纪最环保的发电方式之一。
4建议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发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垃圾未进行有效的分类,垃圾热值较低,水分较高;二是发电烟气中的二英和氮氧化物等气体未被完全净化严重污染环境;三是核心设备主要依赖于进口,初期建厂费用较高,后期效益不好。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a) 加强垃圾处理和分类。由于不同成分的垃圾热值相差很大,故应该将建筑垃圾,厨房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回收,分开处理;
b) 应当采取净化尾气、控制燃烧状态等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可利用炉渣温度对空气进行预热,加装环形风道,旁风机与主风机协同工作,增加炉膛氧气含量;应在炉膛出口处设置燃尽室,使烟气在炉内停留 4 s 以上的时间,使有烟气中的有机物充分分解,保证废渣燃尽;
c) 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提高蒸汽初参数,联合火力发电装置,实现热电联产。采用燃气联合循环的方式,用天然气加热锅炉过热器,以达到高温、高压状态。
5 结语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应用,不但节约了土地资源,而且降低了对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不但能给人类社会带来了“额外”的能源,减缓了对化石能源消耗的压力,而且也符合节能减排、低碳社会的国际共识,支持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堆积成山的垃圾将成为人们渴望的新时代“煤炭”。
参考文献:
[1]王丰春,田新珊,蔡广宇.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综述[J].电力环境保护,2003,19(1):46-47.
[2]方源圆,周守航,阎丽娟.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与应用[J]. 节能技术,2010,28(1):76-80.
【关键词】环保;垃圾填埋;空气污染;垃圾分类;预处理
中图分类号: X324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其中在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城市垃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平均以8-10%的速率增长[1]。
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始建于1993年,由于一期建设在环保设施建设上存在先天不足,现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为了解决垃圾填埋场引起的环保问题,本文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表和随机走访,以及资料搜集的方式对西安市江沟村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调研和分析;通过专家咨询、资料查阅与收集、室内试验等方法,研究垃圾填埋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及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1垃圾填埋场实况调查
调查小组对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垃圾场位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见图1),属山谷型填埋场,整个工程从1990年开始,按照国家建设部标准,采用天然防渗措施,在整个沟底铺垫了2米厚的黏土防渗层。一期工程于1993年动工建设,占地240亩,投资1600万元,容量828万立方米。二期工程时,填埋场采用2厘米厚双糙面HDPE(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进行防渗。
据调查,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江村沟垃圾填埋场作为西安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承担着全市700万人每天产生的3300吨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任务,平均每天接纳垃圾车400多辆。
2填埋场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
为了调查垃圾填埋场对当地民众生活的影响,查找垃圾填埋场的主要污染方式,调查小组在江沟村垃圾填埋场周边肖家寨村、江村、沟泉村等几个村庄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制作了问卷调查表,联系各村干部并得到协助。
问卷调查表及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由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1)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营给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其中调查人群中有80.2%的人能明显闻到难闻气体,仅仅只有4.4%人没有觉察到,这主要是由于调查人群居住在不同地方,与垃圾填埋场距离不同导致的。
表1问卷调查表及统计结果
问题1、您的性别?
男60.7% 女39.3%
问题2、您认为处理厂选址合理吗?
合理17.2% 无所谓10.5% 不合理72.3%
问题3、处理厂是否有难闻气味?
有80.2% 没有4.4% 偶尔15.4%
问题4、气味什么时候比较明显?
早上22.1% 中午12.7% 晚上65.2%
问题5、气味什么季节比较明显?
夏季87.4% 冬季12.6%
问题6、处理厂是否有噪音?
有72.8% 偶尔25.7% 没有1.5%
问题7、是否还在饮用井水?
经常78.2% 从不5.9% 偶尔15.9%
问题8、饮水来源?
井水56.8% 自来水35.9% 纯净水5.5% 其它1.8%
问题9、农业用水来源?
井水 35.8% 河水 0% 水库60.1% 其它4.1%
问题10、处理厂对你们的生活有无影响?
有81.4% 不明显17.3% 无1.3%
问题11、对政府是否提过意见?
经常78.9% 偶尔21.1% 从不0%
(2)空气污染季节性明显,夏季明显高于冬季,夏季气温高化学作用强烈,
更是加剧了污染程度。
(3)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了污染危害程度,部分受访群众仍在饮用地下水,比例高达78.2%。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大量垃圾渗滤液,如处理不妥,会对周围的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4)群众要求改变现状的意愿比较高,有超过78.9%的人向不同管理部门提过意见。
3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水质影响的调查分析
为了调查垃圾渗滤液对当地水质的影响,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对填埋场修建前后的水质变化状况进行了分析。
3.1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
首先对地下水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调研,收集了1992 年和 2006年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见表 2、表3)。
表中数据表明:
(1)各采样点大肠杆菌含量均超标,其中在沟泉村高出近 66 倍,可能和采样时间有关,夏天气温高、降水多、强度大,蚊蝇滋生,生物化学反应程度高。这说明修建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后周边的地下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表2 1992年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mg/L)
监测点 水源 As Pb Hg Cd Cr6+ 氟化物 pH
沟泉村 井水 0.002 0.001 0.0005 0.001 0.012 0.28 7.5
肖家寨 泉水 0.002 √ ― √ 0.024 1.0 7.5
何家沟 泉水 ― 0.002 ― √ 0.014 0.38 7.7
唐家寨 井水 ― 0.001 √ √ 0.044 0.55 7.6
江村沟 井水 ― √ ― √ 0.012 0.33 7.3
地下水三级标准 ≤0.05 ≤0.05 ≤0.001 ≤0.01 ≤0.05 6.5~6.8
表32006年8月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质监测结果
采样点 As
(mg/L) Cr6+(mg/L) Cd
(mg/L) KmnO4(mg/L) 硝酸盐(mg/L) 氨氮(mg/L) 硫酸盐(mg/L) 氟化物(mg/L)
江村沟 ― 0.032 ― 0.4 2.56 0.151 10.7 0.53
肖家寨 ― 0.006 ― 0.7 20.3 0.055 104 0.46
唐家寨 ― 0.010 ― 1.1 0.49 0.371 35.2 2.17
沟泉村 ― 0.016 ― 0.6 2.54 0.066 6.41 0.38
水沟村 ― 0.050 ― 0.6 13.1 0.052 71.3 0.34
标准值 ≤0.05 ≤0.05 ≤0.01 ≤3.0 ≤20 ≤0.2 ≤250 ≤1.0
注:标准:GB《地下水三级标准》;√:达标;―:未检出。
(2)填埋场渗滤液直接影响采样点地下水污染程度,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的含量在唐家寨点为最高,其他 4 个采样点含量差异不大;Cr6+含量在水沟村达到最大值,江村沟次之,在其他 3 个采样点的含量随距离增加而增大;大肠杆菌含量在水沟村点为最小值,而其他 4 个采样点的含量随距离增加而增加;硝酸盐含量在肖家寨为最大值,水沟村次之,江村沟和沟泉村基本持平,唐家寨的硝酸盐含量最低;硫酸盐含量在肖家寨采样点最大,水沟村次之,唐家寨含量最低,其余 2 个采样点的含量基本持平。
4垃圾填埋场环保处理措施
4.1空气污染的防范措施
从对周边村庄居民的走访和调查,空气污染是当地民众反应较为强烈的一个问题,垃圾填埋场在夏季飞扬物的污染比较严重,为了防止空气污染,要求严格实行单元式分层作业,按每30米为一个单元,以4~6米高度向前推进,垃圾倾倒满一个单元,推平压实后继续向前推进。垃圾每倾倒满一个单元,就将从附近取来的黄土覆盖其上,使其达到30厘米以上的厚度,再推平压实,做到了随倒随推,倾倒一个单元,覆盖一个单元,再用塑料布覆盖封闭,最大限度地减少和缩短了垃圾进场后的暴露面积和时间。
4.2 垃圾分类及预处理
4.2.1垃圾分类
目前在我国,由于家庭中缺乏合适的垃圾分类桶,人们为了方便,一般会将各种垃圾装在一个垃圾袋中,然后直接扔进公共垃圾桶。另外,由于环保知识普及不够,大部分居民对家庭中产生的垃圾哪些可以回收、有毒与否并不清楚,往往混装就近、就便投入垃圾箱内。这样不仅造成各类垃圾的交叉污染,而且垃圾回收率低,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理念相违背。
课题组提出以家为单元,在垃圾产生的源头上的合理分类,让垃圾的分类落到实处。以方便、实用、美观为原则,提出了一种家用分类垃圾箱,其特点是: 外形美观,可根据家居的特点和要求,制成不同材质的外壳;功能分类,垃圾箱由不可回收、其它和有毒害垃圾三个部分构成;提示醒目,采用颜色不同的提示板粘贴在垃圾箱的内壁,以方便人们的认知和投放;方便实用,垃圾袋的颜色与垃圾分类目录相对应,利于垃圾处理人员区分。
4.2.2垃圾预处理
调查发现,厨余垃圾腐败变质是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厨余垃圾主要包括:果皮、蛋壳、菜叶,饭后的剩菜残羹等,据统计,家用食品垃圾占生活垃圾量的30%~40%,这些垃圾的含水量大,易腐烂,易发臭,易孳生蟑螂、蚊子,易传播细菌,经厌氧发酵、有机物分解后,严重污浊空气质量和水质,且这类垃圾与其他种类垃圾混合收集后,对垃圾的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为了减少家用食品垃圾的污染,变垃圾为有机肥料肥料,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课题组设计出一种新型家用食品垃圾处理装置,本装置运用了污水过滤网、刀片破碎、气流烘干器、紫外杀菌、活性炭除味等多重技术,可以做成集成厨房的一部分,专门用于处理每天产生的食品垃圾。
5.结论与建议
本调查项目通过现场调研、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和数据等方式,调研和分析了西安市江沟村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影响,并通过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室内试验等方法,研究垃圾填埋的环境保护措施。
(1)空气污染是垃圾填埋场最严重环境污染,多是生活垃圾腐败变质产生。
(2)生活垃圾发生腐败变质,产生大量高浓度有机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对当地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
(3)未进行垃圾分类是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需要以家庭单元对垃圾进行分类,从源头上解决垃圾的分类,本小组开发了家用垃圾分类箱;
(4)厨余垃圾腐败变质是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需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的无害化处理,本小组开发了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参考书目:
1. 黄志中,弓晓峰.山谷型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水量计算.江西化工, 2005,1:89
【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改进
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1] 胡红燕.浅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89-190.
[2] 肖前斌,王海宁.城市垃圾填埋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27:122-124.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分类;法律;台湾地区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数量急剧攀升,城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活垃圾已成为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垃圾围城”问题备受关注。我国试图通过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但由于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缺乏必要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且实际管理混乱,迄今为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收效甚微。
第一章台湾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管理与实践
一、 台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管理状况。台湾地区人多地少,随着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飞速发展,垃圾污染处理也曾是其一直深受困扰的问题。
台湾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这种成果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无到有从、从单一管理手段到多种政策综合运用,台湾花费了近三十年时间才最终实现。[1]台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所以取得成效,与其立法以及城市管理当局建立的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目标实现种种机制密不可分。
二、 台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有效推行之成因
1. 法律明确,规定合理可行。台湾是世界上少数以立法推动环境保护的地区,颁布了覆盖环境保护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如《环境损害责任法》、《环境教育法》等。2006年,台湾颁布《废弃物清理法》,全文共分六章,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废弃物清理的管理、奖罚规则,使台湾垃圾分类有法可依。[2]
2. 制度创新,采激励惩罚机制。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处置以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为先,大力推进和实施“垃圾不落地”、“垃圾费随袋征收”及“资源回收计划”等措施,变被动的“垃圾处理”为主动的“垃圾管理”,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实行全民动员,鼓励市民主动进行垃圾减量与资源分类回收。政府规定,民众于垃圾投放前,应按照一般垃圾、资源类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由资源垃圾回收车于指定时间免费清运;其他一般垃圾必须使用专用付费垃圾袋装袋后投放,不然清洁队可拒收,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定分类将遭到罚款。这些政策的实施,形成了“多扔垃圾多出钱”的垃圾收费机制。这种奖惩并行的机制实现了法律和经济的紧密相连,无疑是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律实现方面开创了良好的范例。
3.宣传教育,公众与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台湾地区在垃圾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走过了由试点到强制执行、由粗到细,逐步培养市民垃圾分类观念的历程。民间环保组织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据有关资料表明,截至2009年,台湾经批准设立的环保财团法人约150个、环保NGO约300个。[3]这些社会团体对推动环保、监督环境执法、强化企业环境责任、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众的参与也是垃圾分类顺利运行的重要因素。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得以养成。以台北市为例,台北市政府专门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向市民解释垃圾分类回收的具体办法,让市民详细了解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除了短期的密集宣传活动之外,还在学校中开设资源回收再利用课程,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各生活习惯。
第二章 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经验借鉴
台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的成功经验证明,我国面临的生活垃圾困境并非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结果。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困境的一个关键环节和前提。
1.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在立法层面,要参照国内外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细则和各种配套法规, 完善立法体系。在不断修订完善现行法律的基础上, 应加紧制定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有关的管理条例,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条例》等等。
此外, 应在我国的城市垃圾分类政策中详细规定明确的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中的垃圾分类标准,其最大缺陷之一就是分类标准不为居民们所理解。多数居民在判断一种垃圾属于何种类别时,依照的往往是自己的生活经验,而非政策制定者确立的分类标准。制定规范与遵守规范的人对垃圾分类的理解有偏差,运作起来就必然产生混乱,也就偏离了分类的初衷。立法者有必要根据各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消费结构的不同,列举不同类别的垃圾,确立不同城市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标准,使规则更明晰,并通过宣传使其为居民们所了解和熟悉。使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变为可操作的具体规范。
2.建立归责制度,加强监管职能。立法应对个人、企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中应负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法律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应针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其一,明确生产者的法律责任。为了充分体现“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应该将生产者责任制度通过立法确定在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法规中,将生产者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规定定生产者(包括销售者)产品的回收、循环和最终处置责任,能够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其二,明确居民的法律义务。[4]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相当大的比例。我国对垃圾分类的知识宣传力度和配套设施建设一直不到位,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淡薄、积极性不高,垃圾分类回收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应当通过立法确定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义务。
其三,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 。[5]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视程度的不同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上的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推行环境经济管理手段。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应由命令和控制向利用经济方式加以规制转变。由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一直作为公益事业,完全由国家买单,已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我国可以尝试借鉴台湾地区“垃圾费随袋征收”的措施,[6]将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费征收相结合,以法规建立利益关联,形成“多扔垃圾多出钱”的垃圾收费机制,以此激励和引导市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同时,我国可以利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向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所以必须提高经济激励,对那些目前来看没有多大经济回报的垃圾提供分类补贴,促进这部分垃圾的分类。(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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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洁, 徐丽艳, 谢毓焕. 循环经济视野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研究[J]. 中国环保产业, 2013, (7).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防治;对策;安吉县
基金项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编号:2015C110001);2015年度宁波市领军与拔尖人才工程项目(第二层次)、宁波大学SRIP项目(2015年)的资助
当前,我国城乡生活垃圾成分复杂、来源多样,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十分严重。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4年统计数据,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量为440公斤,全国城市垃圾的年产量达1.5亿吨,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70亿吨。但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生活垃圾,我国目前大多仍采用 “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方式,这不仅使得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白白浪费,垃圾处理耗费更多能源与人力,而且会对大气、土壤、水源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金书秦认为,虽然和城市垃圾进行对比,农村垃圾的形态相对简单,减量化更容易,同时在小范围内循环利用的可能性也越大,就地资源化更易实现,比如秸秆还田等;但因为农村村民对垃圾处理的认知相对短浅,一些硬件设备设施没有配套齐全以及资金短缺造成的人力、物力、管理的缺失致使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相关事务,更无法找到具体的人去监督、追责。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堆积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如果不能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且有效回收利用,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周围的生态环境。为此,笔者拟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源地――浙江省安吉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初步实践情况,进行较深入调查分析,以期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危害及其分类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促进生活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1. 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与危害
总的来看,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复杂、来源多样。十几年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为主,大部分厨余垃圾也可以作为家畜的饲料。近些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变得更为复杂,塑料、玻璃、金属、纸类、布类等生活垃圾比例上升,导致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变得更困难。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有机成分含量高,若不及时、合理处理,将会侵占大量土地和污染附近水体与环境,对农村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大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或露天堆放,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率增高,同时严重污染了水资源、土壤、空气和居民生活环境。
1.1 造成自然资源的严重污染与破坏
1.2 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与危害
1.3 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1.4 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常见问题
2.1 处理设施沦为摆设,投入大收效微
以笔者调查的浙江省安吉县为例,当地在2014年7月就实施了垃圾分类,并尝试通过垃圾袋编码追责机制以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民众的配合与村政府的深入宣传,这些机制最终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据调查小组的研究,不仅安吉县如此,垃圾处理机制在全国各乡村推行中都遭遇了此种问题。缺乏监管与配合不H会导致垃圾处理的无疾而终与财政的巨大浪费,更会成为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一道“过不去的坎儿”。据有关数据显示,2008-2014年间,贵州累计在640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各类资金4.4亿元,但受益人口仅占全省农村人口的5.7%,垃圾和污水处置率极低。同时,垃圾处理设施的利用也十分低下,即使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造价近100万元一个的污水处理厂只能使不到500人受益,成本巨大却收益甚微。
2.2 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观念与知识缺乏
长期采用传统的“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村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极度缺乏。大部分村民错误地认为废品等同于可回收垃圾。许多村庄投资设立了专门的垃圾收集点,但大多数的收集点没有专门分类垃圾箱,只是一个大垃圾池或大垃圾桶。公共道路上设有分类垃圾桶,但缺少专门的分类指导,村民不知道如何分类,甚至大部分环卫工人也不清楚分类标准,处理时完全混合。这些情况都让我们认识到,只有当人们有了全面的垃圾分类知识,他们在进行垃圾处理时才能有效运用。
尽管农村环境治理保护已处于我国环境保护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垃圾处理机制在村民中推行仍有难度,难以得到持久有效的实施。“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是对我国现阶段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如何矫正村民观念,让大家积极参与环保,主动履行责任与义务成为建设新农村与美丽中国的关键问题。安吉县通过近一年的探索,根据7个试点村的自身实际,在厨余垃圾处理上形成了四种模式。成功的试点调动起各个村镇的积极性,随后就有50多个村申报参与垃圾分类。这一现象提示我们,在农村垃圾处理的道路上,还应不断加强创新探索,因地制宜,发掘一条长期有效的垃圾处理道路。
2.3 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与法规不健全,处理机制待创新
垃圾分类的有效开展不仅需要村民有较全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并且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更需要有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出台并对村民的行为进行合理地约束。如果将合理的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写进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里,将会使垃圾投放制度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个人分类投放的意识也会增强。198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使我国有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此后,我国陆续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但是这些规定都没能对垃圾分类做出真正有意义的指导,形成法律上的监管,更多在于约束地方市政与相关部门.。
3.安吉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践调查
作为“美丽乡村”的发祥地,安吉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正引领着全国,安吉县的美丽乡村建设计划一直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但随着安吉改革开放的推进,也有一些问题频繁地暴露,比如由于持续关注生态问题导致GDP下降,出于提升GDP考虑而引进的一些工业项目再次导致了水源环境的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忧虑。如何在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贯彻污染防治,并提升地方经济水平,不仅考验着群众,也考验着相关政府部门。
3.1 分类处理的提出与实施
安吉县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北靠天目山,面向沪宁杭。全县总面积18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万。其区位条件优越,地处长三角经济圈的中心,是杭州都市经济圈的西北节点,属于两大经济圈交汇的紧密型城市,是L三角最具投资价值的县市之一。作为生态大县,垃圾集中处理办法曾经一度让安吉人引以为傲。但随着每年垃圾数量的不断增长以及能源过多的浪费,集中处理已经落后,无法满足当前安吉县的“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安吉人民开始寻求新思路,同时垃圾分类这一国内较为新颖的方式逐渐走进安吉人的视野。
2013年安吉县有7个村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在体制机制,分类的方法和管理方法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按照计划,之后安吉县将对187个行政村(社区)垃圾分类处置统一规划,分三年铺开,并实行百分制考核。2016年安吉县将有50个村加入垃圾分类的行列,从实施情况看,到今年年底,全县C类乡镇垃圾分类将实现全覆盖, A类、D类乡镇部分覆盖。
3.2 初步实践调查与分析
此次调查采用了以实地调查走访为主,文献报告查阅为辅的方式。对于安吉县往年的环境保护情况和垃圾产生、分类等信息,通过访问相关的网站与翻阅相应的文献获取。2016年4月,两名小组成员就安吉县报福镇进行了主要街道的走访和生态办的调查。两人随机调查了20户居民,询问其垃圾桶被分配和使用情况;将报福镇主要村庄以及彭湖村各个街道的垃圾桶类型、垃圾桶外标、内部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拍照留存信息;在政府工作日上报福镇生态办和负责人了解当地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情况以及生态办提出的相应政策措施。另两名成员来到安吉县鄣吴镇来调查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通过与村民交谈、政府部门、考察当地环境来综合得出结论。
调查结果,以安吉县报福镇为例,该村目前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改善垃圾分类与处理:一是试行垃圾分类“实名制”,即每家都需认领印有自家编码的垃圾袋,如若出现垃圾丢放不合理的现象,则需本人负责到底。二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在县内每个村都会设有宣传垃圾分类的标牌,图文结合更好地帮助村民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并且,将垃圾桶的颜色区分开来,使之有较大差异,能让人轻而易举地观察到这是放置哪种垃圾的垃圾桶。三是设立奖惩机制。在宣传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报福镇通过全村家庭户评星定级和优秀家庭户推荐表彰来引导广大家庭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美丽家庭示范村落建设,助推精品示范村建设。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诸多问题,比如:实名制成本投入大。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报福镇景溪村委会依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定制了三款不同颜色可降解的垃圾袋。首批给每户发放了90只垃圾袋,每只成本0.38元,总共花了1万多元,估计一年要花5万多元;长期坚持性不强,许多村民在坚持了一段时间后便不再使用该类垃圾分类法,因为垃圾分类太过繁琐,并且市面上仍有其他垃圾袋流通;缺乏一套完善并强制的垃圾袋使用和奖惩制度,制度的约束力不够大;人口迁入或迁出导致“垃圾袋户户有”未能圆满实现。
在安吉县鄣吴镇,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收集转运系统,即“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2014年3月,鄣吴镇开始在下辖的6个行政村推广垃圾分类,采用“户分、村收、镇集中处理”的模式。鄣吴镇配有专职保洁员,每天清晨,挨家挨户地去收垃圾,然后运至村口的放置点。之后由镇里的垃圾清运收集员负责将各村收集好的垃圾,统一运至镇上的资源循环利用中心进行处理。
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对策建议
4.1创新处理机制,因地制宜实施
4.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4.3多方宣传引导,加强示范推广
4.4落实以奖代补,增进以补促投
结束语
在G20峰会主旨演讲中强调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本文首先归纳总结了当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及其危害问题,认为大量垃圾的堆积将严重破坏与污染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破坏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但当前我国农村垃圾治理中法律体制不完善、垃圾分类意识淡薄、普遍缺少资金投入等,都要求我们对于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做出进一步调整。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关键。放眼未来,脚踏实地,做好规划,做出成果,做到长效,才能长久化解垃圾围村的尴尬,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真正美丽乡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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