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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管你运营能力有多牛,转型产品都的从头再来。
人人都说产品与运营在之前没有明显的区别,是近几年二者才逐步分离出来的。表面上看来运营转型产品经理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之前我也是这么看得)。其实不然,二者在做事风格和思维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产品重逻辑与流程,运营重体验和情感价值。说白了就是产品着重实际,讲求效率和实际价值。运营着重情怀,讲求品牌影响力和用户价值体系的构建。运营转型产品是工作方式和思维的转化。
二、运营真谛是共同的,做产品需要对行业有基本的认知。
所有行业运营都是这4步(拉新-留存-促活-转化)。拉新即是引流,将通过渠道让更多新用户来认识产品,了解产品。留存就是将新用户留下来转变成老用户,并不断关注产品的动态,对产品有一定感情基础。促活即老用户通过自身来影响更多用户来认识产品或者老用户围绕产品十分活跃来帮助产品留住新用户。转化即是用户愿意为产品买单,并不断将产品介绍给他人来为产品价值买单。做产品不行,因为除了基本工作技能外,我们还需要对行业有一定的认知,知道这个行业的基本动态,未来趋势等。
三、你需要知道更多。
如果你只掌握了产品经理自身的专业知识,那只能说明你是个合格的产品经理;如果你想成为优秀的产品经理,你必须知道更多。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互联网销售;营销战略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渗透,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随着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变,互联网交易规模呈现巨大增长。互联网消费者年龄结构轻、教育和收入水平高,是未来保险产品消费的主要目标。
处于互联网时代,无论企业业务是不是互联网,企业家都应该以互联网的思维思考问题。那么,作为已经转型的互联网保险业应该如何发展呢?
一、互联网思维的界定及构成要素
互联网思维是指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均以客户为中心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在战略层、业务层和组织层都围绕终端用户需求和用户体验进行产品设计。然而,互联网思维又包括哪些构成要素呢?
1.用户思维。用户至上是互联网思维的主要特征。它意味着企业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中都要“以用户为中心”,建立起“用户至上”的企业文化。
2.开放思维。开放思维表现如下:1.通过建立开放的平台吸引更多的用户了解企业,让用户分享信息,以开放的心态接受用户的意见和建议。2.打造多方共赢生态圈。3.跨界思维。
3.粉丝思维。即企业通过培养大量的粉丝,最终使粉丝称为忠实用户。
4.大数据思维。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和处理数据,精准把握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和营销。
二、互联网时代保险业面临的难题
电商渠道近几年发展迅猛,以财险业为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2014年前11个月数据显示,在62家会员公司中,有33家公司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有28家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其中,电话销售财险业务795.33亿元,占比11.74%;互联网销售财险业务440.7亿元,占比6.51%,两项合计占到财险业务的18.25%。
尽管互联网保险发展势头迅猛,然而作为传统金融业的保险业,受制于传统商业思维的束缚、机构臃肿、不重视客户的产品体验,仍然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考验。
1.传统商业思维束缚。在互联网时代,客户需求具有差异性、个性化得特征。虽然目前很多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但大部分企业仍然没有完成由供给导向转为需求导向的转型,产品设计仍然遵循传统集约化思路,供给产品单一,难以适应用户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2.用户体验不佳。保险公司无论对外宣传还是对内宣导,常常提出“以客户为中心”的口号。但由于用户体验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并未真正尊重、关心客户、销售误导、理赔困难等,导致客户的体验度和满意度差,引发的投诉屡见不鲜,进而引发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生不满,影响保险公司良好形象的树立和业务拓展。
3.大数据运用能力不足。在互联网时代,保险公司积累丰富的数据资源。若保险公司能将内外部数据有效的整合起来,分析出数据背后蕴含的价值,将它转化成商业模式,将成为保险行业的赢家。然而,大多数保险公司对数据资源利用的不足,对数据分析、处理、挖掘能力薄弱;应用大数据的技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这造成数据资源的低效利用和浪费。
4.组织机构臃肿。一些保险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组织架构更加庞大和僵化,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瞬息万变的互联网环境。
造成上述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大部分保险公司仍然在用传统思维经营企业,仅仅把互联网当作一个新兴的销售渠道,依然是产品导向的营销模式,互联网思维并没有在企业中生根发芽。
三、互联网思维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
以互联网思维促进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发展,关键在于把握互联网思维的本质,真正以客户为中心来组织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关注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
(一)实现产品个性化定制
互联网思维下保险公司需要关注的是客户需求而不是产品本身,产品只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媒介,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应该有需求决定而不是保险公司自由决定。因此,保险公司要牢牢把握“客户至上”原则,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保险产品。
(二)提升服务,改善用户体验
保险公司传统模式是关注如何把保险产品销售出去,而互联网思维要求企业必须注重客户消费过程的体验,如需求得到尊重,被诚信的对待、购买过程便捷而愉快、拥有及时可获得的服务等。互联网和保险业的融合,使保险公司可以真正全面了解客户,可以及时捕捉客户的保险需求、客户体验、客户满意度等,并能及时回应客户需求。
(三)营销互联网化
在互联网保险的营销过程中融入互联网新技术,可以更有效响应客户需求,提升销售效率。1.精准营销,现在随着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保险行业可以通过精准营销来寻找有保险需求的目标客户,并开展针对性的营销手段,根据客户需求推送相关保险产品,既能提高成功率,也能避免客户反感。
1.充分运用互联网展业工具,包括微博、博客和QQ等工具。
2.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品牌宣传。保险公司应该抓住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进行品牌宣传。例如宣传保险公司所做的公益事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某些事件中所起到的社会保障作用。
(四)优化运营模式
目前保险公司的运营体系层次多,决策链长,导致运营效率低下;非标准化的作业普遍,不能实现集中管理,导致服务质量差,客户体验差,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激烈竞争的市场需求。为改变现状,保险公司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其运营管理。
首先,构筑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整合运营环节,决策指挥链尽可能缩短,产品和服务的推送速度与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相适应;利用互联网全面地搜集市场信息,利用远程通信技术和各区域人员保持联系,共同进行分析、预测、决策和控制,以便迅速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
其次,打造“标准化”的作业体系,建立从线上到线下一体化的营运作业标准,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化的营运流程,能够最大程度的促进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最后,公司运营互联网化。1.公司业务互联网化,即通过互联网提供整个保险经营各个环节的服务,使整个业务流程,如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保险信息查询等全过程实现互联网化。2.内部文档、数据处理电子化与互联网化,使文件制作、发送、传阅、存储和查询速度加快,效率提高。
粉丝经济也需要快速迭代
互联网的迭代效应让产品的寿命缩短,因为这种体验本身带有即时消费的特点,粉丝经济的群体集聚效应,会让海量的粉丝在短时间内聚集起来,然后对互联网产品的关注度乃至使用度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这种关注度的持久性到底会有多长?微信朋友圈中从原来粉丝的海量聚集,到现在的分化,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从原来分享内容的庞杂到现在的主题集中:美食、思想观点、心灵鸡汤、搞笑段子,这个分化的过程持续的时间不超过半年,内容的分化其实就是粉丝的开始分散。原来我们发现某人在朋友圈中很活跃,但是现在很沉寂,那么这个人就退出了微信朋友圈的粉丝集体。所以,用一句来概括,就是互联网产品的迭代,粉丝也在迭代,跟不上粉丝的迭代,粉丝经济就会大打折扣。
奇葩总是会吸引人的注意,但是永远的奇葩总是很少
互联网思维,其实就是讲究个性的展示。我们每个人都有展示自己个性的天然属性。互联网端口的大众化,让不同的个性能在这个端口上集中展示。所以在互联网上做生意,追本溯源,其实做的就是端口经济。但是人的个性本身不具有独有的特点,一种个性总是存在于不同的个体身上,那么将这些拥有这种个性的个体集中起来,做这个群体的生意,这种方式其实就是粉丝经济了。所以现在一种产品如何笼络这样的群体,就成为了互联网公司研发产品的着眼点。这种产品成功了,不用召唤,某种具有共同特点的群体自然会集中起来,这就是入口垄断。但是永远不要指望长期的入口垄断,粉丝经济的迭代速度远远超出了产品的创新速度,更何况互联网公司找寻粉丝经济端口的过程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就像你永远不知道今天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出现,你也永远不知道明天会有什么样的产品消失。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公司,尤其是新兴起来的互联网公司都以一种特立独行的姿态赢得了海量的市场,但是这充其量是包装出来的特立独行,带有短暂性,而不是一种长久的个性,奇葩总是会吸引人的注意,但是永远的奇葩总是很少,这种思维指导下的经营模式,并不是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就是要产品更适合体验
随着阿里、京东等企业所谓的170号段套餐价格真正的公布,人们此前的很多期待瞬间消失了。即便是有蜗牛移动这样宣称采用互联网思维颠覆传统行业格局的企业,整个虚拟运营商市场带给人们的却更多还是失望。当前,虽然虚拟运营商们竭力在制造着一些差异化的“卖点”,但仅仅围绕在资费的小幅调整上,没有从根本上冲击当前的通讯市场格局。这似乎与虚拟运营商诞生的初衷并不相符。
“虚热”背后
逐利是所有资本共同的属性。如果按照这一观点衡量当前的虚拟运营商热就会发现,不少人俨然将通信转租当成了资本金矿。据工信部数据,到2015年年底预计我国移动转售业务用户将达到5000万户,占全国移动通信市场用户总数的3%左右。虽然总体上占比并不高,但由于总量数额巨大,虚拟运营商市场依然非常可观,这正是能够吸引众多企业纷纷进入这一领域的重要原因。
目前进军电信市场的共有19家虚拟运营商,其中既有像国美、苏宁这样拥有“品牌、零售渠道、电商平台”资源的企业,也有京东这样的电商平台,还有拥有硬件产品的企业。但无论是何种企业,其推出的虚拟运营商套餐却没有本质上的颠覆与创新,大都还是处在电信运营商分销商的角色定位下。
仔细盘点已公布的虚拟运营商资费计划可以发现,几乎每个虚拟运营商都提出类似流量结转、流量不清零、资费个性化定制等做法,并借此宣传其资费计划和流向服务差异化。而在进行新卖点宣传的同时,虚拟运营商大都开始探索业务捆绑和交叉补贴的变化,在基础业务上与原来业务进行捆绑,再用交叉补贴的方式把规模做大。
虚拟运营商们或许用一种全新的思维去做经营,这种经营体现在模式以及产品设计两个层面。在商业模式上,免费模式的运用成为此轮虚拟运营商热潮中的最大看点。如蜗牛移动推出的170“免”卡产品,对语音和短信等基础电信业务全部免费,售卡价的全部收入(399元)体现在游戏增值服务上。在产品设计层面,用户开始“自主”设计套餐,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用户思维。阿里通信在放号前就通过微博造势,发动人们参与其产品和套餐设计。
然而,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称,目前虚拟运营商从三大电信运营商获得的“批发价格”并不低,其中短信业务批发价为7分/条,流量业务价格在120元/GB,高于基础运营商给予普通商的价格。从现阶段来看,虚拟运营商的竞争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其母公司的竞争,价格战或将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主旋律。
因此从整体而言,虚拟运营商并未带来预想中的彻底颠覆,一些“差异化”的做法还很容易被模仿。它们只是转变成一个同质化的渠道分销者角色,而这一角色显然是缺乏竞争力的。
“退烧”之路
无论什么产业,只要是被一窝蜂式的产业资本或产业玩家集中发力,那么最终的结局很可能就是打碎重组,钢铁、光伏、水泥行业都是如此。如今,虚拟运营商存在着被产业玩家再次“毁掉”的风险,如果不能创新出差异化的发展路径,虚拟运营商们自身的存在感将被电信运营商以及用户所抛弃。
正如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专家所言,转售市场是规模化经济,需要庞大用户群才能实现盈利。但从国内现状来看,受限于运营商高额的终端补贴和渠道佣金,各大转售商在第一年内基本上无法实现盈利,起码需要发展到80万左右的用户,才能在3―5年内实现正向现金流,5―7年内实现累计盈利。
由此看来,虚拟运营商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积累用户资源,但这种用户积累不能是以简单的资费价格战进行,因为这一方式带来的用户资源是最不稳固的,一旦这种价格优惠消失用户随时存在着流失的风险。对虚拟运营商来讲,比较可行的方式就是让用户参与到套餐设计中,就像阿里那样,我们且不论其最终的真实性,仅仅是这种讨论以及参与过程就会让企业收获很多用户资源,这才是企业所乐见的。
起步于2003年5月由中国移动推出的彩铃业务,到2003年底用户数还不到两百万,市场规模不过1600万元。但在2004年后便出现迅猛发展的态势,取代彩信成为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的主导产品,仅排在短信之后,业务收入达到8.6亿元,并成为2004年电信增值业务中最大的亮点。
在此背景下,其他电信运营商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大市场,纷纷效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推出了炫铃业务,而中国电信在小灵通(PHS)上推出了七彩铃声业务。虽然名称各异,但基本是中国移动彩铃业务的翻版,即便如此,联通用户和小灵通用户也享受了这种时尚的增值服务产品,从而有效地帮助其电信运营商阻止了用户流失,并且享受到新兴业务在成长期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在各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终端厂商纷纷看好彩铃业务市场之时,2005年彩铃业务的发展却没有如很多人预期的那样,成为赶超短信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主体,反而出现了“未老先衰”的市场低级饱和态势。特别是从2005年后半年开始,最早推出彩铃业务的中国移动明显感觉到该业务增长乏力。这主要是由于彩铃业务本身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弱点,实用功能明显不足,在电信运营商免收信息服务费的3个月后,大量出现退订的情况。同时,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彩铃业务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互联网电视产业的成长路径
在互联网宽带普及、网速提高以及智能联网设备大众化等客观技术要素的共同推动下,公众的媒介使用习惯以及消费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作为家庭中观赏视频节目的主要媒体终端——电视机,正在不断呈现出与互联网内容及业务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的趋势。于是互联网电视以及OTT(Over The Top)TV的概念应运而生,视频内容提供者无需再建物理网络,通过互联网络即可直接面向用户提供视频、游戏等信息内容服务,媒体终端主要以智能电视一体机、智能机顶盒等为主。就互联网电视而言,其产业成长期可以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互联网电视萌芽期:依附式发展阶段。部分国际电子制造商其实在20世纪末就已提出电视“智能化”的概念。微软早在1999年就已耗资数10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力推“维纳斯”机顶盒计划,期望能够借助便宜、高效的家庭数字信息网络终端解决方案,帮助大众早日融入网络化社会,但囿于当时互联网带宽以及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最终以失败告终。2005年间盛大推出的盛大“盒子”等机顶盒产品同样也相继夭折。苹果公司于2007年3月推出了Apple TV电视机顶盒产品,用户可以通过Apple TV在线收看电视节目,但也一直也未能形成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国内电视厂商于2008年-2009年期间,陆续推出了以创维酷开、海尔模卡、长虹乐教、TCL MiTV为代表的具有联网功能的电视机产品。2010年初,电视行业通过SoC系统级芯片技术方案,全面整合CNTV、华数、百视通等网络播控平台资源,运营范围开始逐渐向非视听业务领域渗透。这段期间的互联网电视产品基本依附于硬件生产厂商,他们牢牢把控着媒介内容,并通过采取“液晶电视+网络接口+固定视频网站内容”等封闭模式形成闭环控制。
互联网电视形成期:融合式发展阶段。2010年3月,谷歌、英特尔和索尼宣布联合开发Google TV技术平台,该技术通过嵌入电视或机顶盒,可以方便地将网络内容引入电视媒体。2010年5月,谷歌推出了与索尼、罗技共同研发的配置英特尔芯片、运行Google TV软件的全新电视机产品。2010年6月,TCL推出了中国首款基于Android系统的智能电视。2011年4月,三星推出了首款32寸3D智能电视。2012年5月,作为一家PC厂商的联想集团推出了ideaTV智能电视。这段期间,互联网电视硬件厂商开始深度依赖互联网技术公司,双方之间的不断融合促使着互联网电视产品呈现出智能化发展趋势。但由于电视生产商还是未能跳出传统电视行业的思维定势,仅仅是将电视媒介与智能操作系统技术做了简单嫁接,对互联网用户的潜在需求缺乏了解,未能将网络内容资源与用户体验深度契合。因此,这段期间的互联网电视产品虽推出市场多年,但始终未能引爆用户需求。
互联网电视爆发成长期:独立式发展阶段。2013年3月5日,乐视网与富士康宣布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双方将联合推出乐视TV超级电视与机顶盒等互联网电视产品。同年3月19日,小米“盒子”面向试点城市正式发售,首批1万台小米“盒子”在几分钟内全部售罄。2013年7月,乐视超级电视上市,其通过“高配低价”的高性价比优势以及全新的“电视机收入+内容收入+应用分成+终端广告”业务模式,迅速引爆了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热潮。随后,2013年9月,小米公司了首款47英寸3D智能电视;阿里巴巴阿里智能TV系统,联合华数传媒推出机顶盒产品,联合创维集团了家庭互联网电视——酷开电视;爱奇艺联手TCL推出了跨界合作互联网电视产品 “TCL爱奇艺电视——TV+”;百度推出了百度影棒……互联网公司在这段时期开始全面进入互联网电视行业领域,并逐渐形成主导力量。互联网电视行业也正逐渐摆脱与硬件生产商以及电信运营商的依附关系,以OTT的方式跨越物理网络与硬件终端壁垒,呈现出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核心,具有开放、多元等特征的独立行业生态特征。
在差异化博弈中构建我国互联网电视产业生态圈
互联网电视产业目前虽已初步形成了多方共同参与的开放式产业生态圈,但由于内容提供商、平台服务商、电信网络运营商、终端生产商还尚未找寻到各自的明确定位,导致互联网电视产业的自身形态依旧处于多方博弈期。就宏观产业环境而言,电信运营商主导的IPTV、广电运营商主导的数字互动电视、互联网企业主导的视频网站、广电内容生产商主导的网络视频播控平台等多股力量盘根错节,互联网电视在与他们的差异化发展博弈中,逐渐吸纳并融汇各方优势资源,在合纵连横中呈现出多元化的产品形态以及兼容并包的开放型产业气质。
我国互联网电视的自身产业生态系统主要由终端产品层、媒介内容层、平台服务层、网络运营层、产业管理层、消费用户层六部分构成。
终端产品层。主要是由终端生产商以及硬件配套服务商组成,他们主要提供终端硬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支撑。目前互联网电视主要有智能一体机和机顶盒两种形态。智能一体机是将电视显示屏、CPU等计算硬件以及操作系统合而为一的产品形态。机顶盒则采用了“屏—机”分离模式,盒子内部集成了计算模块与操作系统,它可以轻易便捷地帮助传统电视转变成为互联网电视。二者与由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主导的数字互动电视、IPTV不同,他们接入的网络内容不是自家的封闭系统,而是以OTT方式直接连入开放互联网。
媒介内容层。主要由影视内容提供商以及软件应用开发商构成。在国内,由于受政策限制,目前互联网电视不能开展直播节目服务。影视内容提供商所提供的海量、优质的点播视频节目,则充分满足了当代电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此外,由于互联网电视终端具有较强计算能力的硬件以及操作系统,使得第三方应用软件成为其媒介内容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有效拓展互联网电视的业务领域以及商业模式。
平台服务层。主要由如优酷、爱奇艺、PPTV等网络视频运营服务企业,以及拥有网络视频集成牌照的CNTV、百事通、华数等播控平台构成。平台服务层主要通过互联网电视为用户进行内容供应与分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包括一体机和机顶盒),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 这使得集成牌照方事实上成为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平台主导方,占据着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网络运营层。主要由电信行业掌控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宽带网络运营商以及歌华有线、天威视讯等由广电行业主导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构成。网络运营层主要为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提供网络基础建设,保证产业发展在良好的基础网络环境中运行。
产业管理层。分别由掌管电视节目生产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掌管应用软件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化部、工信部,掌管互联网电视终端生产的工信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掌管广播电视网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掌管电信与互联网传输网络的工信部等共同组成。产业管理层在互联网电视产业生态圈中拥有影响产业格局、划定业务类型以及监管运营等强势力量。
消费用户层。主要是由互联网电视终端消费者以及内容服务消费者构成。由于互联网不断消除了消费信息不对称情况,产业链中由硬件生产商所主导的“品牌”重心正在向“消费者”重心转移。互联网电视用户不仅具有决定是否购买硬件终端与产品服务的生杀大权,用户集群数量更是成为互联网电视是否能够成为第三大网络入口,并最终实现广告价值与增值服务价值的核心要素。互联网电视用户正在成为产业生态中的核心决定力量。
互联网电视行业生态圈的各要素主体通过相互作用以及密切联动,逐渐将各个参与主体的资源整合为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并不断拓展出崭新的业务模式与行业商业价值。在巨大商业价值的粘连下,互联网电视产业生态圈已初步形成,它在产业宏观层面正在进行的差异化博弈,其实都在以搭建共生共赢生态系统为核心。
从“硬件思维”到“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转基因”重构电视产业价值链
互联网在自身成长过程中,不断体现出其媒介属性,它不仅改变了媒介传播生态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正在用“互联网基因”和“互联网思维”以或激进或渐进的方式对传统产业进行着全方位转基因改造。而任何一个传统行业的“肌体”中,一旦被注入互联网“转基因”,其自身行业固有生态平衡体系就会被迅速打破,且不断衍生拓展出充满变数的新边界。在乐视、小米、爱奇艺等互联网公司还未“侵”入电视行业前,尽管已经出现了互联网电视的硬件产品,但整个产业圈依然是固守着“硬件制造思维”的理念,各厂家比拼的还是以视听体验为核心的电视硬件性能指标,未能将产业视角真正聚焦于用户,从而难以发现用户需求的真正“痛点”。当乐视、小米、爱奇艺通过将互联网的“躯壳”与“灵魂”全部植入互联网电视产品中时,这些完美融合了终端智能化与网络化、多元业务一体化的创新型互联网电视产品一经,便迅速引爆了用户需求。
电视行业产业价值链一般是由下游终端、配套硬件生产商,中游网络运营商与平台运营商以及上游电视内容提供商组成。经过互联网“转基因”改造的互联网电视,正在迅速搅动整个电视产业的价值链条体系。一方面,互联网电视围绕客厅大屏用户的潜在需求,除提供高清电视节目外,还为用户提供了区别于PC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使用体验的全新模式,使其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之后进入互联网的第三大终端入口。当互联网电视跨界成为网络流量的重要入口时,付费内容收入、广告收入、应用分成收入、会员服务收入、增值服务收入等互联网业务模式也同时被嫁接、移植进自身业务体系之中。这使得互联网电视有能力挣脱传统电视产业价值链的体系束缚,并伴随互联网不断强大的社会行业渗透力量,不断形成一个具有高度开放性与延伸性的全新价值链体系。
另一方面,当互联网电视将“互联网思维”注入电视行业之中时,原本弥漫在电视行业中的“硬件制造思维”正在被彻底颠覆。以用户中心、追求极致用户体验、追求简单形式、网络社会化、产品快速迭代更新、注重流量与平台、产品和服务有机结合、开放分享等互联网“基因”正源源不断地融入电视行业的血液之中。当玩惯了通过低价、免费策略获取平台入口与增值服务空间的互联网公司不断靠近电视行业主导权时,电视机的硬件价格与利润率被不断拉低,整个电视行业正在不断由销售硬件获利转为依靠后向的增值服务获取价值,产业价值链重心也随之不断向内容与服务资源方迁移。于是,在电视行业传统价值链条上拥有强大话语权的终端硬件生产商的权力正在被不断稀释,传统电视行业的利益壁垒正在不断地被穿透。
“当然,互联网厂商不是瞬间可以淹没传统电视厂商的洪水,与电视厂商需要寻找互联网时代新玩法需要学习时间和成本一样,互联网厂商也要解决自己的问题:稳定可靠的产能以及尽快找到广告内容运营收入与硬件成本之间的甜蜜点。最终胜利的也许不一定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互联网智能电视品牌,然而却一定是互联网模式的胜利,智能手机的今天也许就是智能电视的明天……”经过互联网基因重组以及在差异化博弈中构建而成的“互联网电视”产业生态,正是在内化吸收互联网模式的渐进式成长过程中不断实现着自我革新与超越。
当跳出电视行业生态圈,在宏观信息社会视域中全面审视互联网电视发展趋势时,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电视的爆发式成长其实是暗合了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内在发展规律。当代信息社会的互联网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智能设备、物联网等网络科学技术正不断将网络信息接收终端延伸至多个领域,人们对信息传播的需求正在发生深层变革。在终端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三屏”(电视机屏、计算机屏、手机屏)是人们日常获取信息的主要媒介,其中经过互联网基因重组的计算机与手机早已迸发出惊人的产业价值以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而电视则是最后一个被智能化、网络化的媒介终端。但纵观“三屏”的发展历程,当下的互联网电视行业中还未出现与当年苹果手机与iPad平板电脑相类似的彻底革命性产品。互联网电视的成长将进一步分裂传统电视的生态体系,但其仍然只是社会网络化发展潮流之中的一小块领域。对未来而言, 互联网电视只有拿出更多的革命勇气,紧密围绕用户需求,坚持不懈地追求极致设计与产品创新,才有可能在这个声势巨大的网络社会进化浪潮中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企业有了战略性思维后才能更快地运营和扩张。”叶成华说,基于三大信息系统,棒棒娃公司才知道将来做什么。三大系统之一的BI系统,体现了整个运营系统的价值,可以说是信息化的“集大成者”。
扩充的奥秘
叶成华是财务出身,辅助学习计算机,进入棒棒娃公司后,在不同的部门工作过,如采购、销售、生产、人力资源等。他对CIO的看法是:“中国CIO太痛苦了,总是挂靠在财务、行政部门之下。如果不能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将信息化的理念宣传到位,CIO只有死路一条。”
棒棒娃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年轻的公司,属于快速消费品行业。2010年,公司把理念调整为“为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而努力”,产品线也从原来专注于牛肉休闲食品扩充到“山里的餐桌”,从原来的牛肉发展到兔肉等一系列产品链。
棒棒娃牛肉干连续两年全国销量领先。叶成华如此看待该行业:“总体而言,休闲食品的市场份额在扩大,原因在于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提高,注重生活品质。”但这个行业的苦恼颇多:“一方面是原材料大幅上涨、人员成本上升,必定要求精准营销;另一方面是行业内要求产品不得涨价,不得降低人员薪资。”
这些年,棒棒娃抓住行业利好环境,持续扩张,并于去年新建两个生产基地,其目的是从产业链终端做起,节约成本。
棒棒娃扩张的秘诀之一在于信息化。“我们带人过去,只要三个月就能迅速建立分公司。并且,我们在开设合资分公司时,将信息化作为部分资产入股。”
棒棒娃要求新设机构必须与信息部门协调,讨论流程规范、组织架构等是否合理,并由信息部在系统中进行设置。“我们是集团一体化的管控架构,是大行政、大信息、大人力资源和大财务。在这种背景下开设分级机构,我们会通过系统固化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在过去几年,信息化帮助公司做好运营,建立决策辅助功能,让信息化在公司扩张时,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叶成华说,只有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企业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才能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企业才能不断壮大。
战略性思维
棒棒娃有三个大系统是运营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和BI系统。棒棒娃通过这三大系统构建了一体化、整合的系统,今年重点是将BI系统建设好。
“过去我们的信息化程度是‘基层全自动、中层半自动、高层手动’,尽管信息系统健全,但数据汇总是在流程内抓取而形成的,这些数据表格报给老板后,老板简直看不过来。”叶成华说,棒棒娃的系统包括采购、销售、库存、预算、网络报销、财务、报表等。
去年7月,棒棒娃实施用友BQ商业智能平台的目的是将数据挖掘提炼出来,上升为“战略性思维”,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服务。
“企业很多数据有用,比如市场数据、消费者的信息、卖场信息、经销商库存、销售状况等。”叶成华说,数据一是来自系统之内,二是通过数据采集系统,由业务上的各类人员输入。
之前棒棒娃企业的销售是“直觉性思维”:每个大区的销售情况、广告投入效果等只有大区经理知道,他们把这些“装在脑子里”。一旦人离职了,公司又要重新培养新人,而老板对下面具体情况并不清楚。采用用友BQ系统之后,有了各类数据仪表盘和图形界面,老板真正了解到每一个区域的每一个细节,如大区销售、回款、个人销售情况。大区经理也知道某种产品的库存情况,从而制定销售策略。
“棒棒娃目前的战略是为中国农业现代化而努力,扩张势必难免,按照过去的直觉思维肯定不行。”叶成华说,信息部门的任务就是要提供工具和方法帮助高层,比如在新区域中,是不是要做直营、为什么要做直营、能做到什么程度等,可以依靠BI系统分析。
同时,由于内外部资源的压力,棒棒娃的广告投入必须更精确,这势必要求企业从过去盲目投放转为精准投放,实现这一目标仍旧依靠BI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棒棒娃连续两年全国销量领先,然而信息部只有4人。叶成华将信息化的工作融进业务,由各个分支机构的信息官负责。这些信息官是当地业务骨干,兼职信息化工作,懂一些财务、业务,也懂一些IT。棒棒娃公司规定,人员要升职,考核条件之一是必须当过信息官。
“有了数量庞大的信息官之后,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叶成华说,所有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知道企业“发生什么、如何发生、将要发生什么、希望发生什么”。BI发挥最后一种功能。
棒棒娃的信息化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整合数据,建立模型,也就是知道企业在发生什么;第二阶段是在分析模型上扩大应用范围,推广实施,知道企业将要发生什么,并不断优化平台和分析模型;最后阶段则是在系统之上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归根结底,没有信息化,企业就没办法运营。”叶成华总结说,公司继续多元化发展和加速快速扩张的步伐。快速扩张必然是同一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复制,而信息化具备复制的这种能力,完全支持企业战略目标。
误区一:有本息保障承诺就会更安全
如今,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都打出“保本保息”“担保公司”字样,一些投资者看到这样的标注就放心投资,以为高枕无忧。但承诺终归是承诺,不出现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逾期风险,平台是否会真的兑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对于投资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关注网贷平台上是否有“保本保息”“担保公司”等字样,而是要选择安全稳健的平台,特别是从运营团队、平台的股东背景等方面选择。另外,建议投资者不要过分追求高收益的网贷产品,尤其是在经济处于下行周期的当下,要追求稳健的投资。
误区二:有名人“代言”就是有保障的平台
现如今,借着名人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吸睛”的现象并不在少数。消费者也许会偏向名人“代言”或者站台的P2P企业。一般来说,名人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是会有保障,但这并不代表此平台一定是优质的。首先,有些名人单纯是冲着高额的代言费去的,并不了解这个企业的运营状况。其次,有些平台以断章取义、夸大事实,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在名人不知情或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平台做广告。
投资者其实不必纠结如何去分辨真假,唯一需要做的是坚信金融规律和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常识。
误区三:收益越高越危险 越低越安全
在P2P发迹之初,解决自身资金的短板靠得就是给投资者,也就是资金提供者较高的收益回馈,因此高收益才成了P2P显著的特点。尤其是在中小企业集中的东部地区,由于融资需求比较大,这些地区的P2P平台能够提供的收益也比较高。
但收益高并不代表都是好的,毕竟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那么收益低的P2P平台就越安全吗?答案是否定的,收益和安全并不是反比例关系,一个平台的安全性主要来自平台的资金背景实力、风控实力、风险保障措施以及平台的运营模式。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评价一个平台的安全性,需要从平台整体的商业逻辑与运营情况来做分析,如是否有资金池,是否触及了监管红线,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而资金安全方面,考量模式是否安全的核心是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误区四:理财周期越短越好 高收益活期最佳
很多投资人在进行投资时,总是安全感不够,希望尽快能够拿到本金收到利息,因此他们在选择P2P理财产品时总是选择期限较短的,而且一到时间就立即提现。对他们而言如果有高收益的活期理财产品那是最好不过了。
其实,这种投资理财思维不太正确。P2P是中介,要把借款人的需求据实介绍给投资人,包括借款额、借款期限和用途等信息。有些借款用途的期限就是要半年或一年以上,才可以完全发挥资金用途,实现投资收益。所以,关键不在于理财产品期限的长短,而在于这个理财产品是不是真实、可靠的借款需求。
误区五:成交量越大,平台实力越佳
互联网虚拟经济通过平台融合实现“落地”
从行业趋势看,电子商务与搜索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如: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获得其搜索引擎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设施,淘宝虽然是电子商务平台,但其收入大部分来自搜索引擎收入(通过平台内竞价排名实现)。百度在2008年年底上线C2C电子商务平台,用意在于,他们意识到电子商务平台在汇聚价值信息方面的优势。Google虽然没有电子商务网站,但其支付工具checkout与adwords捆绑,为其后向客户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在最近上线的android market上,购买应用也必须使用该工具。
电子商务与信息搜索在信息的产生、组织、匹配上均存在一致性:电子商务平台和搜索引擎自身都不参与前向信息和后向信息的产生,但都产生交易和用户消费行为分析等增值信息;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建立网站,垂直频道、排行榜等形式组织后向信息,搜索引擎通过“爬虫程序”结合竞价排名机制组织后向信息,但在前向信息的组织上,搜索文本框在两种模式下都得到广泛应用;搜索模式下的匹配是以竞价广告等形式显示前向用户关注的后向信息,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匹配是以多种形式帮助电子商务网站的前向用户找到想要的信息,并提供支付乃至物流服务。因此,电子商务与搜索的界限出现模糊是由于背后是技术平台和信息平台的融合。
德瑞电信咨询认为,两者之所以能够无缝融合,在于商业模式背后的商业逻辑是高度一致的,即企业不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仅提供买卖方需求的对接机会。通过将互联网虚拟经济落地,是新经济下优质商业模式的共同特征。搜索和电子商务的融合主要体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起点往往是搜索行为的终点,因此搜索引擎成为电子商务网站的基础设施;搜索商业模式内嵌入电子商务网站,成为电子商务网站收入的主要来源。两者之所以能够无缝融合,在于商业模式背后的商业逻辑是高度一致的:企业不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仅提供买卖方需求的对接机会。
电信运营商目前的搜索业务缺乏互联网商业思维
毫无疑问,在这种背景下,电信运营商应占据融合平台的制高点。电信运营商的平台愿景是网络接口开放,形成技术平台;信息资源聚合,形成信息平台。但电信运营商在信息平台方面存在战略缺位,虽然网络承载和传输大量信息、服务于大量用户但无法实现信息本身的增值。因此建立信息平台,一来将是电信运营商在平台竞争中的必由之路,二来电信运营商的搜索类业务的发展不可否认却又是低于运营商预期的。电信运营商的搜索类业务的两类支柱型业务——信息搜索和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理应是深度融合的,对企业(后向客户)而言都是营销手段,对客户(前向客户)而言都是信息来源,对运营商而言,都是买卖双方信息的搜集、提纯与匹配。
百度现已推出了语音搜索类产品。从某种角度来说,百度语音搜索是同质竞争,但由于百度后向信息来自其百度知道产品,因此很少出现查无情况,且后向信息的成本较低,同时,由于百度互联网企业的特性使其对信息的责任要弱于“号百”。在新模式的挑战下,互联网搜索巨头对传统语音搜索的威胁极大。电信运营商的搜索类业务的运营虽然复制了互联网的收费模式,却没有借鉴互联网的商业思维。埃里克·施密特认为,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在传统等级边界外的大众可以参与创新,生产新的内容、商品和服务,这是新经济给合作带来的最大变化。
信息运营不是信息自营,商业模式上需要有“开放的长尾”
电信运营商的搜索类业务要取得迅速发展,就要突破信息瓶颈,必须打破思维定势,开展基于平台的信息运营。在信息运营方面,不能忽略外强合作的轮子,信息运营不是信息自营,而是基于信息平台的运营,既有自营的“短头”,更应有“开放的长尾”,这是客户需求对电信运营商搜索类业务的要求。那么,如何做基于平台的信息运营?首先是运营中心的转移:由以信息为中心向以平台为中心转移,开放平台接口利用互联网、用户和合作伙伴的力量迅速聚集信源,专注平台运营,以我为中心向以商家和合作为中心转移。除此以外,工作重点也应发生转移:由以行业信息的搜集向平台的宣传、软硬件建设、规则的制定、合作伙伴的管理转移。
对于电信运营商级的信息平台发展,应经过探索期、发展期和成型期三个阶段,围绕着四个核心议题逐步完善:(1)打通前后向接口,确保平台信息畅通;(2)制定平台规则,维持平台运营秩序;(3)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前后向信息的循环增值;(4)整合多种媒介,为前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后向客户提供全媒体营销解决方案。
其中平台规则制定的原则需紧紧围绕三个均衡展开:(1)用户体验与用户控制的均衡:平台规则的制定需遵循用户体验和用户控制均衡的原则,既要保证前后向用户的体验在较高水平,又要注重用户信息的获取、用户行为的分析和用户粘性的提高。(2)供需两旺与良性竞争的均衡:平台规则的制定需遵循供需两旺和良性竞争的原则,既要降低门槛来确保买卖双方进入的积极性,又要设立合适的游戏规则确保平台竞争的良性发展。(3)战略收益与经济收益的均衡:平台规则的制定需兼顾战略与经济收益,即要在平台促进“号百”收入增长(经济收益)与促进信息价值的良性增长(战略收益)之间保持均衡。惟有如此,才能实现平台设计的初衷。
在商业模式上,需要开放“长尾”,聚合后向信息,整合媒介,对接双向需求。与从前相比,这种商业模式并无本质变化,变的是思维方式,这可从后向与前向两端加以理解:后向聚合重“长尾”,合作和用户自助是主要手段。关键要有基于利益的合作模式,让合作者和用户愿意参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