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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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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第1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本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出黑板报1块宣传图板6快,通过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遍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相牵,团结一致,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努力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让我们远离灾害,共建和-谐!

一年来,西虹社区在雅山片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辖区各单位、各居民住宅小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汇报

一、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西虹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富有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王祝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社区开展各种防灾减灾的领导、指导工作;二是建立社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协调处理各种灾害发生事件;三是组织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30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为确保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着手制定了各种制度,明确职责。

1、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制度、职责;

2、社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演练预案;

3、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

在社区宣传栏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海报,社区充分发挥教育场所作用开展讲座、知识竞赛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活动,使综合防灾减灾知识进家庭,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

(四)加强应急演练,做好防灾减灾基础保障

今年来,我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预案,举办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实地演练一次,有50余人参加。防汛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多次在八尺江水面开展救援演练。

(五)社区防灾救灾工作取得成效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团结奋战,紧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二、立足长远,进一步提升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一)立足长远,加快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长与短,紧与松、急与缓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断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实际举措。

(二)加强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使防灾减灾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使防灾减灾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第2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及时进行了传达,制定了我局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我局具体的宣传活动,做到无灾防灾,警钟长鸣。会后,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制订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系列活动。

二、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大厅电子屏幕、广播、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局办公室在局域网开展了有关防灾减灾信息、知识和防护自救等内容的网络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使全市人民了解防灾减灾的意义,增强人民防灾减灾的自觉性。

(二)积极查找防灾减灾薄弱环节。活动期间,后勤科对局办公楼和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建筑等设施进行了隐患排查,以突出“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在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宣传条幅,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确保了机关工作和居民生活的正常开展。

(三)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防灾备灾工作深入开展。在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备灾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动防灾备灾工作深入开展。

第3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防灾救灾大演练的主动性

按照政府防灾救灾大演练的总体要求,市也将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宽、实战性强的防灾救灾大演练。开展好这次大演练活动,对我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开展防灾救灾大演练是纪念“512大地震和“全国防灾减灾日”有效形式。2012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四周年和第四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开展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既是对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全国防灾减灾日”有效纪念。通过这次大演练,不仅可以向全社会展示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成果,同时也能有效地提振全市人民应对各种灾害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防灾救灾大演练是提高各级党政有效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手段。全市组织开展贴近实战的全民防灾救灾大演练,通过各级党政的高效指挥,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集结,应急救援物资的及时调运,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必将有力提高政府综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的决策指挥能力,有力增强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和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开展防灾救灾大演练是应对自然灾害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个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洪涝、干旱、地质灾害、雨雪冰冻、持续高温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次生灾害较为严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由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更是呈现出多发频发态势,较大以上的自然灾害每年发生10多起,特别是近几年来,渠江段连续发生多起特大洪灾,给我市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时刻警醒我任何时候都务必增强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时刻绷紧防灾救灾这根弦,全力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

市坚持把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二客观估价防灾减灾工作的成效和问题。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市向中、争取到综合减灾救灾项目10个。目前,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项目正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7100余万元。从今年起,全市还将投入2000余万元建设山洪预警系统,投入1000余万元在华蓥、邻水3区市县建设森林防火在线监控系统,这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市江河防洪、森林防火的预警能力。二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城市建筑和农房建设必须达到6度抗震设防标准;对在建城市建筑严格图样审查,凡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新建城市建筑从规划、设计到施工进行全程抗震设防管理,并将关口前移,特别是加大了对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电力、天然气、通信等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有效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同时,各地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移民搬迁、扶贫新村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安居工程防震能力得到提升。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今年6月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了地震、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应急预案,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公安、水务、林业、商务、民政、粮食、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不断更新应急储备物资,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各地还建立了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为骨干力量,以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群众力量的防灾减灾救援体系,防灾减灾救援队伍不断壮大。四是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宣传专栏、手机短信、知识竞赛等载体,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法规,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整体的综合防灾救灾能力还不强,政府救助方面还存在协调联动不够、整合资源不力等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不足;防灾救灾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特别是部分农村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城乡居民群众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还亟待提高。为更好地防范和应对各种灾害,务必针对防灾救灾存在薄弱环节,切实抓好防灾救灾大演练工作。

常态下政府主导的全民防范非常关键,三准确把握防灾救灾工作的总体要求。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实践和国际国内大量经验告诉我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各种自然灾害。灾害来临时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公共救助能力、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至关重要。特别是由于自然灾害往往是一条灾害链的起点,不仅始发的灾害本身危害极其严重,因灾害衍生的其他自然和社会灾难危害更难以预计,这就特别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具有很高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市上下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上来,统一到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准确把握防灾救灾“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有效施救、减少损失”总体要求,扎实抓好防灾救灾大演练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防灾救灾大演练的针对性

采取市、县、乡分级组织演练的方式进行。其中,一明确演练形式。这次大演练。市上在区举行,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市县乡三级联动,军警民协同参加。市级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主要模拟应对处置特大洪灾以及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隧道塌方和高层建筑灭火等次生灾害。各区市县要分别确定一个乡镇开展县级综合实战演练,并根据本区域内灾害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灾害防灾救灾演练。各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学校、医院要分别开展以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逃生避险演练;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避灾演练。

全市主要以抗洪抢险、森林防火、矿山救援、特大地震波及和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为重点,二突出演练内容。结合自然灾害特点和实际。以应对本区域、本行业可能出现或客观存在灾害隐患为基础,分类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大演练。演练的场所、对象和区域上,突出以人员集中场所为重点,以城乡居民为主要对象,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学校、医院、机关、宾馆饭店、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其他社会群体,全市全域全民覆盖。对城市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大型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紧急疏散演练,训练逃生技能,帮助群众熟悉逃生路线,辨别逃生标识,充分体现演练的针对性。

明年4月上旬进行排练,三统一演练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5月12日为全市应急演练集中月。市级防灾救灾大演练与上同步。5月10日前合成预演3次,5月11日1400开始正式大演练,1800结束。其他市县和各级各类医院、学校、企业防灾救灾排练和预演,由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正式演练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上旬结束。

以矿山救护、水上搜救、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通信保障、电力保障、医疗卫生等为专业力量,四统筹演练人员。全市重点以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等为骨干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为社会力量。各地各部门要精选人员、组织队伍,加强培训、改善装备,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尤其要通过加强日常培训演练,让参演人员熟悉演练的相关流程和具体要求,熟练操作救援设备装备,确保大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结合大演练的实际需要,五做好准备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前筹划安排,加强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要及时摸清所属区域内的应急设施情况,把监测预警网络是否健全、设施设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掌握透彻,有计划、分步骤地作出安排,添置完善必要的装备设施;要加快建成全市统一指挥调度的应急平台体系,力争早日实现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为我市应急处突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应急基层基础工作,特别要加强乡镇村组、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

抓紧启动筹备工作,六制订演练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防灾救灾大演练总体方案要求。精心制订演练方案。方案的制订要在摸清本区域、本行业内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紧贴实际存在灾害隐患和最易发生的灾种,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战性地演练,真正达到检验预案、完善机制、磨合队伍和提升能力的目的市政府应急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各行业、各部门推荐的专家中选聘5名专家,组建大演练专家顾问组,为科学规范制订演练方案、开展演练提供指导。各区市县和参加演练的基层单位分级分别制订演练方案,其中市级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方案和工作方案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区市县和基层单位演练方案明年2月底前完成。各区市县演练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明年2月底前报市防灾救灾大演练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保障。务必确保防灾救灾大演练的实效性

统一指挥。这次大演练规格高、规模大,一强化领导。时间长、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点面和虚实结合,确保大演练安全顺利进行、取得演练实效。市上成立了全市防灾救灾大演练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防灾救灾大演练面上工作和市级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研究决定演练工作重大事项。市政府应急办要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大演练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演练的综合协调、方案制订、指导督促等工作。同时,市上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的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演练涉及的抢险救援行动。区要成立防灾救灾应急现场指挥部,贯彻落实市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指令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市级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其他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演练工作机构和指挥协调机构,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演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落实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确保大演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第4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与管理。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全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及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要求,对本市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震情趋势进行分析测报,并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和减灾防御措施;负责规划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县区和地震台站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四)负责全市震害防御工作。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管理人工地震动的监测与危害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预测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地震小区划和地震断裂带探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震地质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负责全市地震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资源管理;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八)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实施建设工程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执法,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九)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协会、学会工作。

(十)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防震减灾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本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局重大活动,负责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及接待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机关文电、信息、印鉴管理、网络建设、综治、计生、财务、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二)监测预报处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地震监测台站设立和撤销审批;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地震监测台站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全市地震预报意见审定负责全市地震震情速报和震情跟踪工作。负责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信息系统;组织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地震监测预报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地震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震害防御处(法规处)

组织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地震次生灾害、水库地震和其他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计划制定地震灾害预防对策,承担全市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开展全市地震小区划和地震断裂带探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震地质资料。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联系指导市防震减灾学会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防震减灾法规、规章的起草,行政执法及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四)应急救援处

负责管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市直单位和县区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承办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组织和培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相关科技在全市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演练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管理地震应急装备和物资。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第5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设施农业 现状 气象

[中图分类号] S1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1-0295-01

1 突泉县设施农业现状

1.1 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2008年是突泉县发展设施农业起步的第一年,全县新建肉鸡养殖小区13处,标准化鸡舍256座,饲养规模突破850万只;新建设施农业小区12处,标准化大棚600座。2009年,新建禽类养殖小区22处,全县肉鸡饲养能力达到2000万只;新建温室大棚300座。全县农民从设施农业产业中增收1.3亿元。2013年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2处,园区核心面积2600亩,推广新品种64个,辐射带动面积12万亩。建设新品种展示田2处,总面积400亩,展示各类新品种46个。经过5年的快速发展,累计完成投资125956万元,在原有1300座设施温室大棚的基础上新建日光温室10700座,大棚3300座,全县达到14000座(2013年新建日光温室700座、大棚300座),设施农业园区达到111个、设施农业专业村23个。形成了以突泉镇“中国现代农业园区”、太平乡“赛银花现代农业生态园区”、“金三角现代农业采摘园区”、永安镇“永发食用菌生产种植加工示范园区”、“钢铁葡萄种植园区”、“五星香瓜现代农业园区”、“新生葡萄种植示范区”等为主的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设施农业已经成为突泉县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1.2 发展设施农业,加大收入

为切实改变现状,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在传统农业经济中注入现代农业活力,突泉县委、政府针对未来发展,确立了目标,重点发展“蔬菜、禽类、设施农业和食用菌、生猪、肉牛肉羊、杂粮杂豆、中草药和林果”等产业。计划到2017年全县温室大棚总数计划达到2万座。2020年达到3万座、10万亩,全县6万农户平均两户一座温室大棚。蔬菜产业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增收4000元以上,带动3万人转移就业,实现就业收入3亿元。拉动运输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收入1亿元。设施农业成为突泉县农业发展的重点产业,按照集中连片,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的经营模式,打造突泉县设施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的产业经营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避灾型生态农业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农业结构调整为目标,扩大设施农业种植面积,实施突泉县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可持续化发展。以农民增收为核心,食用菌菌棒制作工厂化、以建设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无害化日光温室为重点,加快发展冷暖棚相结合的建设模式,打造优质、绿色、有机的设施农产品名优品牌,促进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有限的土地上,通过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单位面积的效益,是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 气象服务与设施农业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设施农业的迅速发展,设施农业在有效利用光、温、水等气候资源以及提高防灾和减灾能力等方面对传统农业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突泉县气象部门为适应特色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加大相关技术应用的投入,更新气象服务手段,先后在突泉镇、赛银花等设施农业园区蔬菜暖棚里建成了小气候仪对压、温、湿等气象资料进行观测,为设施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提供数据,提高了设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2.1 气象服务

突泉县气象部T结合现有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成果,制定精细化业务服务技术方案与规范化流程,在确保有专业人员、有服务方案、有指标体系、有业务平台、有适用技术、有示范田块、有合作机制、有直通服务、有信息反馈、有效益评估”的“十有”标准下开展设施农业气象服务,还针对设施农业建立了农业气候资源数据库并对农业气候资源分布、变化特征以及农业气象灾害的分布和发生频率进行分析,构建作物种子气象咨询系统,根据农业资源分析和作物气象指标为设施农业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气候资源数据和设施作物气象指标数据合理匹配设施作物生长需要和当地光、温、水等气候条件,科学指导设施农业生产。根据农业气候资源数据库和搭建的设施农作物气象指标体系建立作物区划指标 、分析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特征,应用GIS开展了全县气候资源区划,使得设施农业区划布局和作物的选择更加科学。在设施环境调控方面,突泉县气象局进行大量设施农业资料的观测。对温室内平均气温、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变化规律进行了分析,对黄瓜、番茄、青椒、茄子等温室蔬菜作物的适宜的农业气象条件和不利的农业气象条件进行了分析,为指导设施农业防灾减灾提供了依据。对温室内小气候要素变化规律进行监测,研究了温室内气候变化过程和垂直分布规律与温室外气候要素的关系,为农业生产过程提供科学管理依据。突泉县气象局还根据温室气象观测资料建立了温室黄瓜、青椒、茄子和番茄低温寡照灾害指标,实现了对作物生长状况、病虫害、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功能。为科研工作者和生产者带来了很高的科研和社会经济价值。

2.2 设施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

根据临近天气预报、短期和中长期气候预测等天气预报结论结合作物气象指标,做出未来设施农业灾害天气预报和应对措施,结合电视广播、气象121、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到各生产单位气象信息员和生产者手中,直接指导设施农业生产,获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从2005年到2011年每年各类气象灾害给全县农业生产造成上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2014年8月5日突泉县的太平乡遭受两次冰雹袭击,其中8万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4000万元左右,受灾人口7480人。由于预警及时,减少了灾害损失。

2.3 加大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近年来,地方政府不断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增加防雹高炮和火箭数量等措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过去有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广大农牧民的生产投入逐年加大,承担市场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提高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是突泉县这个以农业生产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贫困县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工作内容,县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突泉县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突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关于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认证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的通知》、《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突泉县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文件,政府组织建立了以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成立气象为农服务领导小组;以政府牵头组建气象为农服务专家联盟,建立了与相关涉农、涉灾部门联合调查、联合会商,联合制作、联合等协同服务机制。

2.4 积极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并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积极开展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旗县和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苏木乡镇建设工作。2015年突泉县被中国气象局评为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旗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防御领导组织,实现了全县9个乡镇有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助理员、188个行政村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在全县9个乡镇、16个重点村、1个重点学校、2个设施农业园区、1个居民社区、5个相关科局及公园、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安装了37块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在全县188个行政村安装了气象大喇叭,建成了以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气象预警显示屏为传输手段的气象预警信息网络,积极开展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完成了《突泉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与各部门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共同建立了为农服务专家队伍,开发了旗县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乡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预计在2018年突泉县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以保障设施农业服务。

3 突泉县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主要项目

一是每日滚动天气预报;二是设施农业专项气象服务,如实时滚动温度、降水、日照、风速及风向等专项预报;三是各种农业气象指数,如喷药、灌溉及施肥等天气指数。以突泉镇设施农业园区、赛银花现代农业园区日光温室作物的冷害和冻害为研究对象,初步分析温室茄子、番茄、黄瓜、青椒等设施农业产品发生低温障碍、冻害等温室大棚蔬菜气象服务指标。设施农业气象服务在于精准。农业是受天气气候影响最脆弱的行业。农业生产高度依赖天气气候条件,其产前、产中和产后都迫切需要气象服务做保障。

第6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二、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2.奋斗目标

到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到年,我市城区基本达到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农村新建民居普遍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使我市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达到中西部地区的先进水平。

该目标是指:在遭遇6级地震时(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我市建筑物被破坏的比例很低,农村的新建建筑物没有严重倒塌,易燃易爆有毒设施不会遭受严重破坏而引起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被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政府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反应,受灾居民自救互救,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迅速展开救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较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比较小。

三、“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经过“十五”建设,虽然我市地震监测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还应加强和促进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

加强地震预报技术研究,提高我市地震分析预报水平。开展地震预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努力开展地震科学研究,逐步解决制约地震科技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加快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提高。

(二)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建设

1、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

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年前完成我市部分辖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基础资料。

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坚决杜绝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的建设工程。要依法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明确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从源头上加大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我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全部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标准进行设防,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设防能力。

2、逐步实施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

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年前,市、县要结合移民、扶贫等搬迁项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地震安全农居新村,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初步建立村镇房屋抗震设防政府扶持引导体系和农村农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地震主管部门,编制“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方案,开发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民居抗震技术。

市、县(相关区)建设、地震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住宅建设抗震设防基本知识,积极推广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把农居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和农户;县(相关区)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基本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

3、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思路,研究制定我市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4、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

市地震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力争年前建立我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区、县地震主管部门要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加强基层宣传员培训,制作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宣传作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年前每个区、县至少要建立一所防震减灾宣传示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三)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

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地震、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方案,并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拓展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救生设施。

区、县政府要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加强居民和学校学生地震应急避难知识宣传,并结合实际,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演练,以提高市民应急避难的意识和能力。

避难场所的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地震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2、地震紧急救援力量建设

通过推广雁塔区长延堡社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试点的经验,逐步形成以“公救”、“共救”、“互救”、“自救”相结合的多层次灾害救援、救助机制。

各区、县要做好社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3、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作为领导和专家共同迅速有效处置地震应急事件的工作平台,是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的主要工作场所,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收集发震的各种参数和震害信息,了解与评估灾害损失,掌握灾情的发展状况,针对震害与灾情做出实时响应,并为市政府制定减灾措施、救灾命令、指挥抗震救灾提供各种资料和决策建议。

4、制定应急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地震形势,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

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紧急救援人力、物力及各项救援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5、地震灾害保险

积极推进地震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业防灾减损的作用和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震救灾、震后恢复与重建机制。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投入保障体制

2.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3.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大对外合作

4.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5.继续健全防震减灾组织工作体系,强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五、“十一五”期间的重点项目

(一)建设项目

1.大型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2.城市地震小区划

3.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

4.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及推广

5.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6.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7.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二)科研项目:

第7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管辖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干旱、暴雨、寒潮、霜(冰)冻、雷电、大风、冰雹、大雾、暴雪、高温等造成的灾害。

第三条[政府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评价、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高发易发区域及易燃易爆行业雷电安全监管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依法组织开展本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等项目规划初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和措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条[基层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气象工作站(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应当配备兼职气象信息员,做好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气象设施保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第六条[社会参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依法参加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气象灾害防御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技能。

鼓励社会力量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物质、资金捐赠。

第七条[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承担气象灾害与防护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职责,为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提供技术服务,为防雷减灾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

第八条[专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农作物主产区加大气象灾害、预警设施建设密度,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专项工作,为农林业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旅游安全等提供专题气象保障。

第九条[气象灾害防御探测设施建设保护]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本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可能遭受气象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及公共区域,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配套建设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播发终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或擅自移动、关停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气象探测设备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播发终端。

第十条[气象探测资料共享]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及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合力科学防御气象灾害。

实行气象探测资料统一汇交制度,各级气象台站以及从事气象探测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资料。

第十一条[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传播载体建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地点配置气象预警终端。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和传播渠道建设,利用气象公共信息显示屏、网络、电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公共信息进社区、住宅小区]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社区、住宅小区气象预警终端建设,推进气象公共安全社区、住宅小区创建工作。

第十三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平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并与同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相关部门专项应当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实现气象灾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统一、集中、权威。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承担本级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预警信息与传播] 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通过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各有关部门及媒体有义务及时、准确、无偿地向公众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需要及时增播或插播,标明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紧急情况下,电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本条例,通过短信方式无偿向本地全网用户发送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提醒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准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不得擅自更改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的信息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气象信息,不得转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的气象信息。

第十五条[智慧气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推进智慧气象专项建设,支持和鼓励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充分利用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建立集约共享、全媒体融合、按需推送的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建立基于互联网气象+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智慧气象灾害防御信息服务模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第十六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并与本部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干旱灾害防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开展重点农经作物主产区、林区、生态保护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区的旱情监测,加强人工增雨监测、指挥、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库塘蓄水、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等需要,适时开展抗旱应急人工增雨和水库蓄水常态化人工增雨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干旱灾害特点和风险评估结论,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抗旱工程,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保障干旱期城乡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贮备;合理调度水资源,推广节约用水和抗旱耕种先进技术,引进耐旱品种,预防、减轻干旱灾害。

第十八条[暴雨洪涝灾害防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暴雨发生风险,开展河道、水库、堤防等防洪设施建设,加固病险水库,雨季期间定期疏通河道,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巡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排水(涝)管网、排涝泵等建设,定期组织城市内河、内湖的清理。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持续性强降水或突发强降水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预警信号。

根据预警研判可能导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即启动暴雨应急预案,做好积水易涝区域整治、交通疏导、抢险救灾等工作。情况紧急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关闭公园和旅游景点、中止大型活动、停工停课等应急处置措施,并引导受影响人群就近疏散至应急避险场所。灾害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紧急转移、疏散高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第十九条[低温冰冻灾害防御] 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供水、电力、供气、通信、公路、铁路、航空、地铁、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重点做好山区道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的灾害应急工作;农业、林业、园林绿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农民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采取覆盖、深灌水等防寒、除霜、防冻措施;水务部门、自来水公司应当加强城市供水管网维护抢修工作,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人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供水管线、设施设备的检查,落实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暖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小区供水设施、太阳能等防冻防护工作。

第二十条[雷电灾害防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经相关部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二)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区(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应当经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应当经相应专业部门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第二十一条[雷电灾害防御] 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被检测单位应当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被检测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并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备案情况、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和通报。

第二十二条[雷电灾害防御]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应当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第二十三条[雷电灾害防御]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建立健全本级雷电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及时向社会雷电预警信息。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配合调查和鉴定。

第二十四条[大风灾害防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检查水面船舶作业、交通运输作业、高空作业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大风灾害多发的冬春季节和大风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区域采取避风避险措施;加强对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防风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予以加固或拆除。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加固临时设施。

第二十五条[大雾灾害防御] 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大雾风险区划,在机场、港口、高速公路、交通要道等建设大雾的监没设施,及时向公众提供大雾灾害的监测信息、预警信号。大雾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公安、交通、航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机场高速路实施限速、封闭等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提醒各类交通参与者减缓车速、谨慎安全驾驶。

大雾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学校、幼托机构应当停止户外教学活动。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减少或者不予安排户外作业;必须进行户外作业的,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或者采取限时轮岗措施。

第二十六条[冰雹灾害防御]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冰雹灾害的调查和研究,在易受冰雹灾害影响的烤烟等主要农经作物主产区科学布点建设人工防雹作业点,建立专业作业指挥平台,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人工防雹设备、设施,适时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第二十七条[暴雪灾害防御] 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据气象主管机构降雪预报预警气象信息,及时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有关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农业、畜牧部门应当指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大型牲畜保暖工作。降雪天气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做好交通疏导、积雪清除、防冻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高温灾害防御]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防暑降温措施有关规定,落实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保护措施,做好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工作,加强对老、弱、病、幼人群的高温防护指导。高温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减少或者不予安排户外作业;必须进行户外作业的,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应急处置] 突发性气象灾害发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指挥部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协调机制,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解除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情调查评估、灾后救助、保险理赔等后期处置工作,尽快消除灾害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第三十条[应急保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助政策,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资金投入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灾害求助成本、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应当分级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的采购、储备、调运、分发、使用制度,保障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实际需求。

气象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遭受气象灾害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可以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或受灾情况申请使用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装备和设施。

第三十一条[气象灾害保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推进适合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特点的气象指数保险,支持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分散灾害风险。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据实、无偿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气象灾害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气象衍生灾害防御协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联合制作地质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雾霾等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政府授权分级,完善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次生灾害应急预案衔接,建立气象次生及衍生灾害的综合防治体系。

第三十三条[气象灾害科普]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科普场所及设施建设,向社会宣传和普及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中小学科普宣传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防御部门失职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气象灾害防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未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巡查、监控、消除气象灾害隐患点的,导致重大气象灾害未能有效防御的;

(二)未按要求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的旱情、水情、灾情等共享信息的;

(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未将本部门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本级气象灾害应急决策指挥机构的,或未执行响应流程后;

(四)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采取应急响应或者处置不当,导致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五条[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一)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及基础电信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者刊载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编造或传播虚假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灾情信息的;

(四)损毁、侵占或擅自移动、关停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气象探测设备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播发终端的。

第三十六条[雷电灾害防护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租、出借、挂靠、伪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或租用、借用和利用挂靠、伪造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的;

(三)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已有雷电防护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8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深入持久地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实现有效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多震区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和期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地震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了思想统一、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切实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度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特别是“5·12”汶川地震后,省政府印发了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市地震局抓住公众了解掌握防震减灾知识技能的需求空前高涨的有利时机,迅速掀起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热潮,紧密结合省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家喻户晓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及时将相关宣传材料发放到全市各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家庭,有力地提升了全民防震减灾素质。

一、市政府贯彻十项措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

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10项重大措施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丽政发〔〕11号)、《关于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75号)、《关于修订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通知》(丽政办发〔〕131号),提出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7月9日,永胜县召开全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会议当晚,姚安县就发生6.0级地震,地震波及的乡镇参会领导迅速赶赴灾区调查灾情,开展应急工作;11月2日,宾川地震后,市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调查灾情、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充分体现了应急快、布置快、行动快、救灾快的特点,得到灾区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市政府以第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十项重大措施的实施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建立了跟踪检查、进度汇报工作制度,明确了启动问责程序和办法。市地震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工作分解及实施意见》(丽震发〔〕32号,制定了宣传工作要点计划。

《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丽政发〔〕1号)对于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目标任务是:普及防震抗震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抗震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主要措施有:1.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覆盖工程,组织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声像资料。将《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防震避震常识》、《防震避震常识挂图》、《地震科普知识和地震紧急避险常识》等声像资料及时发放到全市各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大中型企业、社区、农村等做到家喻户晓。2.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年度常规宣传。结合“2·3”地震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纪念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日、“11·6”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及三月会、七月会等有利时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短信等媒介,采取专家讲座、上街咨询、政风行风直播热线、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3.建立科普宣传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宣传方案,使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中小学校结合“三生教育”,认真开展防震避险知识宣传、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防震避险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组建地震科普知识宣讲队,制作宣传展板、印刷宣传材料,定期到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宣传,扩大对社区、农村的宣传面。充分发挥新闻单位舆论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改进新闻报道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及时、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4.建立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新闻制度。新闻单位对地震事件的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怀、抗震救灾工作取得成效和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动员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三、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四、协助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地震局、民政局、文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市科协、报社。

省政府十项重大措施和《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开展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也提出了明 确要求。

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按比例配发到各县级地震部门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省局为市发放了《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100件共0本、《宾馆酒店防震避震知识卡片》7000份、《防震避震常识手册》100件共0本、《防震减灾科普知识100问》50件共10000本、《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小)》800件2万套共16万张、《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大)》400件1万套共8万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挂图》20件共400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蝶蟾童(ⅰ、ⅱ)》5件共500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蝶片-地震来了怎么办》5件共750张、《地震灾害自救常识》碟片4件共800张,《防震减灾基本知识问答》7件共658本、《云南省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应急大行动画册》20件共200本。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资料为我们深入全面开展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

市地震局收到宣传资料后,及时将宣传资料按各区县人口比例分发到各区县地震局,同时将各区县地震局科普资料发放补助经费及时下达给区县地震局。各区县地震局也及时深入农村乡镇,利用集市等时机,将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学校师生、干部群众、来丽游客手中。

三、及时向学校、乡村、政府部门、酒店等分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资料情况。

市地震局重视科普资料发放工作,收到省局配发的宣传资料后,市地震局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强化宣传工作,并初步制定了工作计划及内容,就宣传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对区县地震局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区县地震局利用“2·3”地震、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等有利时机,针对性开展强化科普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科普宣传热潮,形成合力,以大规模、大声势达到大成效。

市地震局以点带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联系乡永胜县顺州乡中学、新河村中学、小学及村民送去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防震减灾知识100问》等科普材料共4000册,做到联系村中小学及群众人手一册,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市属大中小学校师专、实验学校、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等发放了知识挂图和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

市县党委、政府文件交换系统向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及党委、政府部门发放了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防震避震常识手册》、《地震知识100问》及市地震局编印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

通过全市司法系统、中小学和市政科普宣传专栏广泛张贴《防震减灾法》及《防震避震科普常识挂图》宣传挂图。

积极协调市旅游局,由市旅游监理公司将省地震局配发的酒店宾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插页7000份分发给全市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由于市酒店宾馆客房标间达5万多,省局所发材料严重不足,将实际情况上报省局震防处。

在市、县、区人大、政协“两会”隆重召开之际,市、县、区地震局为与会代表和委员发放《地震知识100问》、《防震避震知识》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材料,面向来自全市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界别、各级领导、各种民族的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向他们开展专门的科普知识宣传取得了带动示范作用。

在新春佳节之际,市地震局为全市中小学地震兼职宏观信息员寄去了春节慰问卡和防震减灾知识挂图、dvd、《防震避震知识》、《地震知识100问》,为全市中小学在新的一年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供了条件。另外,还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管领导寄去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材料及《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共寄出防震减灾知识材料3000余份。

市县(区)地震局以学校为重点将省局配发的宣传资料及时发放给各学校,做到人手一册,宣传挂图做到了入班、入村。玉龙、古城、永胜、华坪、宁蒗各区县地震局还组织了科技化宣传、乡镇街天强化集中宣传、交流会强化宣传等活动,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的欢迎,宣传效果极为理想。

永胜县地震局于7月10日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向与会代表《防震避震常识》、《地震知识100问》共234本;于8月3日在永胜县大安乡召开“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培训会”,向参会人员发放宣传资料800册、dvd光盘10盒;9月在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校长会议时,向参会人员发放dvd光盘《蟾童》120盒、《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1000份;于9月23日组织参加了永胜县“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地震知识咨询,摆放防震避震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等宣传材料,近千人次观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在民主广场的科普画廊内展出8平方米的宣传材料;11月19日,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地震科普大篷车宣传组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分管领导、县直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80人举办了科普宣传报告会。科普大篷车到十字街进行街头宣传,播放《蟾童》、《应对地震灾害自救互救常识》等防震减灾科普音像片。发放《防震避震 常识》、《地震知识100问》等地震科普宣传材料近5000份;12月11日我局召集全县十五个点的宏观观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发给宏观观测人员宣传折页、《地震100问》和《防震避震常识》等宣传材料多份。

玉龙县地震局在纪念汶川5.12特大地震一周年之际,向全县各部委办局发放地震宣传知识手册1500余份。以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月活动,到玉龙中学、玉龙县五中、白沙中学开展了防震避震常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发放地震知识宣传手册余份。

古城区、华坪县、宁蒗县地震局也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及时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材料发放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单位、家庭。

四、利用防灾减灾日、“11·6”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情况。

在防灾减灾日、“11·6”等时机,市地震部门都认真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要点要求,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全市地震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短信等媒介,通过开展讲座、上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刊登文章、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悬挂横幅、播放标语口号、短信宣传、知识竞赛、网络宣传、通过公共汽车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走入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学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的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画面、网络上有专栏。全市中小学校结合“三生教育”,以防震避险知识宣传、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防震避险应急逃生演练为重点等,广泛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学习宣传活动。

5月12日前后,全市地震系统深入基层农村、小区、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以中小学师生为重点,实施了科普知识全覆盖工程,发了科普宣传材料近20万份,开展知识讲座20场。在5月12日,与全市各主要减灾职能部门一道开展了规模大、影响大、效果好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全市电视台共播放宣传片600分钟(含重播、新闻)、宣传口号共40余条。

2月3日,在大地震14周年之际,市、古城区、玉龙县地震局联合开展了纪念1996年“2·3”大地震现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市、区、县地震局全体干部职工到红太阳广场、束河古镇等地向行人发放《地震知识100问》、《防震避震常识》、《科协网络通讯“5·12”专辑》等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回答行人有关防震避震方面的问题,讲解介绍防灾减灾法规。本次活动共发放地震科普知识材料5000余份,圆满完成了宣传任务,对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市地震局的要求,永胜、华坪、宁蒗县地震局也在2月3日当天开展了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市政广场和主要街道开展现场宣传,县挂宣传标语条幅3幅,发放科普知识读本共6000份、开展现场咨询780人次。

在每年的“11·6”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全市地震部门都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果显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情况

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创建工作要以“加强校舍安全建设”为基础,以“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倡导科学防震避震方法、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为宗旨”,以“学校科普宣传教育和紧急避震逃生演练”为重点,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开展了经常性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全市各级教育、地震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意识普遍增强、应急避险能力有力提高。

到目前为止,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各县地震局都建立了两所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古城区祥和办事处白龙潭小学、永胜县第四中学两所学校被评为云南省首批科普示范学校。永胜县“红石崖·天坑”地震遗址于被中国地震局评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全市初步形成以学校为重点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网络,正在发挥示范、带动、影响的作用。

六、其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专题dvd蝶片制作项目得到省局支持。投入15万元,将立足实际,强化人对本市多地震的市情了解,切实增强忧患感、责任感,并从思想根源重视防震工作、做好应急工作、全面提高防震意识,融合现实性、观赏性、教育性、艺术性于一体,为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覆盖工程提供较好的教育素材。dvd宣传片已进入制作后期。

积极组织代表队参加了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并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认真组织全市师生收看省电视台少儿频道每月一期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地震百科》和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大赛电视录相。

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大篷车”活动,11月18-19日,在古城区、永胜县开展了大规模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巡回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向市民及游客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加强对市防震减灾网的管理、更新、维护工作,按照把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强化宣传的重要平台的目标,充分利用网络新兴媒体优势,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利用广播电视覆盖面和影响面广的优势,协调市电视台不定期播放科普知识宣传片,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台综合频道分别于5月12日、综合频道于1月31日黄金时间晚8:05分播放了《汶川地震启示》、《蟾童》(ⅰ、ⅱ)及《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等宣传片,并于次日在公共频道重播,效果显著。积极开展每年的政风行风直播热线活动,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市防震减灾事业成就,就感兴趣的科普常识问题回答了听众提问,广泛宣传了地震工作和科普知识。在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座谈会、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利用纪念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组织学校科普知识讲座及紧急避震逃生演练、全市地震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召开、防震减为重要活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校舍安全工程积极推进情况,市广播电视台、日报都及时进行定传报道,有力地宣传了防震减灾工作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颁布、地震纪念日之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都在《日报》及网等媒体上刊登署名文章,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和知识。利用《年鉴》、《腾飞-建国六十年纪念册》、《统计年鉴》等媒介广泛宣传了防震减灾工作和科普知识。

永胜县积极争取世界宣明会资助,制作乡土宣传手册,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把乡土科普宣传资料送到学校、送到贫困山区,把防灾知识作为扶贫、扶智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理念,深受贫困山区人民的喜爱。

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家喻户晓全覆盖工程,由于领导重视、思想统一,通过全市地震系统干部职工近两年来的扎实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以机关为重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以学校为重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学校建设取得突破,学校科普教育和紧急避震演练做到常态化;以厂矿及次生灾害容易发生企业和生命线工程为重点,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准备检查工作经常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地震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以熟悉、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防震避震常识、地震自救互救常识、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抗震防震常识为标志,全民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得到有力提高。

第9篇:小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构建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实时监测、短临预警、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建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机制,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努力消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盲区,力争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更加准确,信息传播更加快速,应急联动更加有效。

(二)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标准,结合各种手段的传播能力和特点,细化预警信息标准、范围和时限要求等。

(三)内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机关、时间、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相关防御措施等。气象灾害类别分13种,分别是: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霜冻和大雾。气象灾害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二、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和传播体系

(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交通和通信干线、重要输电线路沿线、重要水利工程、经济开发区、重点林区和旅游区等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强化粮食主产区、重点林区、生态保护重点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区土壤水分和墒情监测,实现灾害易发区镇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城市、乡村、河流、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

(五)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与省、市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的多手段综合。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企业负责对气象部门现有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最大限度提高发送速率,确保满足预警信息最低时效要求,并配合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监控平台,做好全网手机用户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高效。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河流、水库、地质灾害点等灾害易发区最大限度提供小区短信服务,提高预警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

固定电话运营企业要配合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固定电话反拨平台,共同提供预警信息网络推送服务,提高预警信息的主动性。

(六)完善信息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度,对于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并按照预警信息公益性的原则,建立快速的“绿色通道”。气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和共享渠道,使各部门能在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有关信息传播部门或单位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分工,在第一时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广播电视台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按预警信息级别滚动播放字幕:蓝色、黄色预警为每1小时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橙色、红色预警为每15分钟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

县广播电视台要在新闻、交通、音乐等听众较多的广播频率整点或半点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有红色预警信息随时插播。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接到气象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减少审批环节,做到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平台向所有用户无偿。当接收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应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所有社会公众及时转发。

网络媒体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要在显著位置予以刊播,并采取闪烁、漂浮等方式进行提醒。

(七)强化预警信息传播。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和企业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在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传播预警信息功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群众,使之提前做好防范,避免或减少损失。

(八)畅通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传播预警信息的作用,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努力提高预警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普宣传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组织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在城乡规划编制和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新闻宣传、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互联网等媒体的管理,监督其履行气象防灾减灾的社会义务,共同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县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证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增加资金投入,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尽快启动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纳入“省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全覆盖示范县”(每年选10个左右的县)建设项目,将我县建成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减灾效果最好的气象服务信息全覆盖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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