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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中药市场秩序,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当前中药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任务
(一)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工艺流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
(二)加强中药制剂生产监管。加强辖区内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对购进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检验、建立质量档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和符合制剂产品注册要求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
(三)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管。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督。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零售企业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中药饮片批发业务。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监管。加强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管。医疗机构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从经营企业采购的,除要求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市局备案。
(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数量、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生产企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应标明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应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特殊管理。应加大中药饮片监督检验力度,重点加强对易混淆、易掺杂使假、价格异常和包装标识不规范品种的质量检验。
三、工作分工
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专项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协调、工作督查、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稽查支队:负责制定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专项抽验计划,确定重点品种,并组织实施专项抽验;及时汇总抽验情况,进行质量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联系人:,联系电话:)
各县市局区按材料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本地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组织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年月日前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至月)。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加强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工作督查阶段(年月上旬)。市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现场抽查。请各县市区局根据《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按季度上报《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表》,并于年月日前将前段中药专项检查情况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对组织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的要加强复查和落实;对办理的案件要进行梳理和督办,并评选出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局在年月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情况、典型案例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药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监管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检点,明确职责,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省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结合文章,切实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无缝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检查;全面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存在的问题在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提高中药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切实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
一、发挥牵头作用,促进有效管理
注重做好协调工作,聚集工作合力,建立起以“财务监督机构”为主体,各职能科室为补充的监督体系。采取财务部门的检查以财务监督机构为牵头部门来统一组织,各相关科室配合的方法。一是明确财务监督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通过财政内部各环节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将监督与管理紧密融为一体,实现了管理中有监督,监督中有管理。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机构与科室协作。自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突出财务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作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共同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不仅避免了财务部门的重复检查,而且监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完善职能
随着会计监督职能的不断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在财政改革和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会计监督工作本着“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强化检查、服务管理”的原则,大胆工作,不断完善会计监督工作体系。无论是财务内部的监督还是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督都在不断完善,每一项监督检查都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小组
团主要领导及财务领导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计监督检查会议,就这次会议检查内容做了安排,并组建了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共有9人组成,其中团财务科6人,团纪检委3人,对机关、一中、二中、医院、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工厂6个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布署、有落实。
四、检查时间及内容
团检查组于今年7月10日至15日对6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1)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2)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3)公车管理情况。(4)机关、学校等单位的绩效评价。(5)小金库的自查与检查。
五、检查结果
各预算单位都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预算单位。大宗物资采购都是通过团国资办、财务、纪检委及基层单位几个部门进行政府性采购。机关的公车规格及车辆数量严格按照师控办下达的指标及标准,没有超规格及超编现象。检查组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通过看凭证查验收费票据,问询学生及老师,没有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医院的检查从药品采购、药品收费入手,查出结果是药品采购全部是通过石市政府采购办采购,药品收费没有加价现象。对于团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检查种籽的订购,加工,及出售,看订购有无同,加工及出售,收入是否合理。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是否相符。经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相符。
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机关的三公经费执行力度不够,机关三公经费截止7月末较去年同期只降了2%,没有完成师下达的20%。学校在购办公用品时,没有出入库验收单,直接进支出了。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购合同没有做为凭证附件进行装订。加工厂材料账登记不规范。
七、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及时给单位领导及团领导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对于三公经费下降幅度不够,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团党委办公会议,就下降三公经费做出具体指示,团下半年招待费,来人招待以工作餐招待。交通费油料供应按年初预算下降20%,同时对差旅费也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力争在年末要完成师下达三公经费下降20%的指标。对于学校购买办公用品,对学校领导及会计做出要求,只要是购物就要进库存,就要有出入库手续。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单合同已做为凭证附件进行了装订。加工厂的材料账进行了规范登记。
为切实提高全县食品卫生水平,做好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县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迎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食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本方案,进一步加大食品行业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保证餐饮单位食品卫生,为公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中心”,打好“一个硬仗”,实现“二个确保”。即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中心,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个硬仗,确保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确保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能够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三、工作原则
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总结经验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督、周到服务的原则;坚持整体运行、细化方案的原则;坚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原则。
四、工作内容: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全县的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农家乐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医院等集体食堂、大排挡,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1.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彻底解决中小餐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规范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坚决取缔旅游景区、定点接待单位和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活动。
2.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指导餐饮单位和食堂坚持落实好食品索证、索票、验货和台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3.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对从业人员和卫生条件等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合格者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大餐饮业食品卫生公示力度,已定级的单位必须贴挂标志标识。有计划有步骤推行“五常法”管理。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食品原料重复使用、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或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主性。
5.加强和改进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卫生规范。
6.掌握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基本情况,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全县重点旅游景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及窗口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各类重大接待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接待活动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制定预案,科学评估,严格标准,降低风险,加强监督,强化监测。
7.继续加强农村聚餐的监督指导。
(二)认真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散装食品监督,定期对定型包装食品、自制食品等进行监测。
(三)强化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开展查处假冒伪劣酒类行动,全面整治酒类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是否建立台帐制度,首次采购酒类商品是否向供货方索证,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是否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对进口酒类商品是否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等)。
(四)开展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加强索证意识,主要检查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普通食品加入药物,保健食品扩大宣传保健功能三方面内容。重点检查产品为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建立完善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县府办整治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5月16日—7月31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行动方案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8月1日—9月30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和全面总结。密切监控,巩固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单位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反弹,并积极应对奥运期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打好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硬仗。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实行“块”、“线”结合,编制严密的责任网。围绕“树立一个理念,做到五个加强,实现一个提高”来开展,即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食品监管水平。
(二)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监督抽检及监督检查工作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群众消费,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宣传教育,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积极邀请县政府、人大和县政协领导同志参加现场检查。
(三)加强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奥运前,要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一定要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促消费、重民生”的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立足部门职能,切实履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责任,抓紧抓好“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顿,力争达到以下工作目标:规范餐饮业食用农产品索证,把住源头,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市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监督检查卫生规范的落实,严把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安全控制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是餐饮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1、继续抓好小餐饮业整治和规范工作。
在前期对小餐饮业摸底调查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对“十小”行业的整治要求,扎实推进小餐饮“规范、整合、置换、淘汰”工作,推广扶持小餐饮店实行集中联营,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小餐饮业的整体食品卫生水平。
2、开展原料卫生质量检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工作。
各地要以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餐饮业使用原料的监管。对蔬菜、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识标签及感观质量进行检查,查看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
3、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和备案制度,加强饮食制作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
要按照《*市卫生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推进食品添加剂索证和备案制度,从大中型餐饮单位向小型餐饮单位延伸,实现“索证和备案百分百”工作目标。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的规定,检查饮食制作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重点检查面包改良剂的来源、标识标签以及是否添加溴酸钾等违禁添加剂,检查肉类食品中滥用亚硝酸盐和人工合成色素、火锅中使用罂粟壳、用甲醛处理黄喉、血豆腐和鸭肠等火锅原料、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以及在现榨果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4、加大熟食卤味、集体配送餐、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源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监督检测。
5、继续推行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各地在整治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切实做好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5日,为期一个月。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层层分解整治任务。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作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大中型社会餐馆、小餐饮店、茶楼等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整治期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周对各区、县(市)工作情况开展来前不打招呼,检查不走形式,处理不护短处的“飞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食品卫生监督任务来抓,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积极行动,确保力量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执法,依法处理。
各地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整治成果,加强对违法单位和非法食品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一、组织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新学期伊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各类传染病等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学院特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设置:
二、工作内容
2、重点检查内容:
(1)、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情况;
(2)、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和健康检查证办理上岗情况,个人卫生状况;
(3)、各商店超市、小吃店是否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以及学院规定的其他禁用品和禁卖品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岗位卫生责任情况,特别是各项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情况;
(6)、有否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
(7)、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
(8)、食品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9)、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是否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及避免交叉污染;
(10)、消防安全工作。严禁电线私拉乱扯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三合一”现象等。
三、工作目标
1、监督机构
(1)对检查小吃店、餐厅、商户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对餐饮单位存在卫生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
(3)对餐饮单位非法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查处率达100%,并根据查处情况进行处理。
2、餐饮单位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率100%;
(2)从业人员100%办理健康证上岗;
(3)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登记台账达100%;
(4)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新学期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重视监督监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五)保障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重点环节,突出重点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紧紧抓住五个重点环节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一定要紧紧抓住五个关键环节不放松。即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惩处是警示。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始终依托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协调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问题,落实责任,发挥好各自的优势。要坚持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举行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等行之有效的好形式,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务求取得实效。要在抓好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落实廉政文化建设“五进”规划,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制定制度一定要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出台的规定符合当地实际,能够行得通、办得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配套制度,尽快建立起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抓好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着力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选人用人、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金融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当前,换届工作已经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和事,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把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变少数人监督多数人为多数人监督少数人。要加强组织协调,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前移监督关口,并不断扩大监督面,使干部的用权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形成硬约束,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要与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以公开促监督。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的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深入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规范和制约用权行为。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巡视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着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发挥改革的动力作用。始终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各项改革措施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适时地向牵头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深化改革,逐步解决诱发腐败现象滋生的深层次问题。要充分发挥惩处的警示作用。必须始终保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强劲势头,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政纪的案件,又要加大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查办的一些重大案件,要落实“一案三报告制”,通过剖析案件,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突出今年的工作重点
贯彻《实施纲要》,要和今年的反腐倡廉任务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省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保证。要集中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员干部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抓住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个关键环节,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决心解决好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集中清理和纠正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行为;清理和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坚决杜绝任何名目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下决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降低药品价格;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和纠正医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同药品销售、医疗收入直接挂钩的行为,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下决心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要公开征地补偿程序、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及管理使用情况,保证不发生新的拖欠、截留、挪用的问题;督促建设部门明确处理城镇拆迁问题的政策界限,严格拆迁程序,合理调整拆迁补偿标准,从拆迁依据、审批程序、拆迁方案入手严格监管,防止发生违规强制拆迁;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限制进入市场机制,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同发改、农业、财政、国土、审计、扶贫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三农”资金安全运行;积极参加全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深挖细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问题,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019年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切实加强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关于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我市制定了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执法人员预防接种能力培训班,开展了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对全市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疫苗预防接种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预防接种安全底线,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和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以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情况;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为重点,以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和国家飞行价差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导向,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随机监督抽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全市预防接种单位268家,检查接种单位268家,预防接种符合要求单位262数、预防接种不符合要求单位6数、其中接种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单位1数、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不符合要求单位6数、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不符合要求单位2数、疫苗接种未执行“三查七对”单位数3家。立案6家,警告6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疫苗储存的温度检测记录不准确,及时规范记录疫苗的接收、分发记录,在接种场所未规范公示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二是个别预防接种单位急救药品不齐、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室、预防接种室卫生条件较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接种疫苗的氛围,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提醒广大群众,接种疫苗请到正规医疗机构,接种后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向接种单位反映和到医院检查,如发现“问题疫苗”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对疫苗预防接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疫苗接种工作监督纳入日常工作之一,在全市范围继续加大力度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采购、运输、冷链、储存、接种疫苗等环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保障我市疫苗安全有效。
国家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颁布实施。依法招标采购不仅能够确保EPC项目采购的质量,降低投资成本,而且能够有效预防项目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采购招投标工作能否规范有序实施,监督是关键,对项目采购、招投标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已成为当前EPC总包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如何才能做好项目采购监督工作,避免盲目性或流于形式,监督人员必须把握监督对象的运行流程和规律,在规范项目采购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确定监督重点环节,细化监督工作流程,明确关键监控点,实施全流程监控。
1对采购过程全程监督
1.1 开标前的监督检查
1.1.1 供应商选择的监督
供应商的选择是项目采购的重要环节和核心问题,也是采购监督流程中的前沿,是“把不合格品拒之门外”前移到“把不合格供应商拒之门外”的关口。监督的重点包括:是否在本系统合格供应商网络内产生,是否满足至少三家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是否有相关的审批手续;本系统合格供应商网络外的是否签订《恪守商业道德协议》,是否进行了供应商风险评估,对评估风险高的供应商是否进行了现场考察等。
1.1.2 技术评审的监督
技术协议规定的是所购设备、材料的性能和标准,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技术协议的签订情况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技术要求与供货范围是否明确一致;通用设备材料是否写有品牌或存在技术指定现象;认定技术不合格供应商的理由是否充分,有无人为设置技术壁垒排斥某些供应商的现象等。
1.1.3 采购模式的监督
采购模式直接影响到采购结果的质量、价格。采购模式包括招标、询比价、独家采购、网上采购等,针对不同的设备、材料选用合理的采购模式,是项目采购环节中最关键的一环。重点监督的内容包括:是否按照物资类别的授权范围和额度选择采购模式,是否属于越权采购;是否通过招标或联合谈判确定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和价格;中标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是否不少于两家,是否存在变相独家采购和指定采购;招标方案和评委组成是否符合招标管理规定;评标办法是否充分考虑到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的性价比最高。
1.2 开标过程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证件(身份证)、委托书;当众宣布招标评标纪律。
(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情况,检查投标人在确认表上的签字是否齐全。
(3)监督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逐个开启投标文件并唱标,依次进行,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开启完了后再开始唱标。检查“投标报价确认表”上签字是否齐全。
(4)确认评委身份,对评标全过程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1.3 开标后的监督检查
1.3.1 中标情况的监督
中标价是否在费用控制价以内,超出控制价的需相关人员出具超概报告;中标报价是否经过有效的分析比对、确认;中标范围是否与签订的技术协议一致。
1.3.2 合同及过程控制的监督
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合同中标人与实际签约人是否一致;供货范围是否与签订的技术协议一致;是否按规定审批和签订合同;检查是否跟踪监督合同履行过程,异常情况有无书面报告和解决方案;是否认真分析、检查合同进度情况,发现问题是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责任;变更合同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有无签订合同变更协议;采购质量目标及责任是否分解落实;对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是否制定采购进度控制计划;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货款,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督剩余物资处理的全过程。
1.4 对独家采购的监督
(1)独家采购的主要原因除专有技术、专利产品外,还有项目工期紧,技术条件或等级提高,改造项目与老装置配套等原因,解决独家采购的根本途径,还是发掘和培育新的合格的供应商。
(2)监督的重点:独家采购的理由是否充分,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独家谈判准备是否充分,横向纵向信息的收集,包括一些经验数据(材料吨单价,设备综合吨单价等),还要了解独家采购包含的指定分包商是否合理,是否有必要;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组成是否合理等。
1.5 对网上采购的监督
(1)电子商务采购系统的应用,对降低EPC项目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合理的物流体系等方面都产生积极作用。物资采购上网操作,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众多供应商在网上报价,供应商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客观上促使报价趋于合理。网上采购各流程环节相互制约,能够有效避免违规违纪行为。
(2)网上采购的突出优点是,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网上采购对采购全程实时监控,规范了采购操作步骤,使每一节点都凸显出来,从源头上预防和限制了暗箱操作。
(3)网上采购的监督原则与网下采购是一致的,但在一些具体的监督细节上还是有所侧重:网上采购开标前要确认是否在技术合格后发的询价文件;是否已告知各参与供应商商务开标的时间,是否留有每个参与供应商的备用联系电话,确保开标现场澄清时联系畅通;如需现场同供应商联系,重要的澄清内容必须要求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开标现场,供评标时进行报价分析。
2把握几项重点,确保规范有序采购
2.1 与项目业主构建和谐关系
EPC总承包商要求具有很高的总承包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设计、施工和采购全权负责,指挥和协调各分包商,处于核心地位。项目业主是投资主体,有权对EPC总承包商项目管理进行监督。在XX扩能改造项目中,业主要求对每个商务标段的中标进行确认,项目采购进行初期,最终确认的中标结果经常被业主方改动,理由也很简单,多是考虑到售后服务的便利或是保证与原有系统的一致性等原因。这主要还是沟通不够或沟通滞后,如果业主的这些想法能在商务开标前都收集到,经评委们讨论商定就更合规。对于业主的特殊要求一定要有书面的材料,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能向业主追加费用的一些依据应及时固定下来,获得相应的收益。积极与业主建立和谐关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就会得到业主更多更好的支持与配合,合同争执减少了,项目实施过程会变得更加顺利,良好的沟通与相互协作,也是嬴得项目业主后续项目合同的前提和基础。
2.2 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寻找、培养和管理适合企业战略需要的供应商已成为采购管理的重要职责。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不仅能够正确调整项目的采购策略,达成项目的采购目标,还可以优化供应商数据库,使供应商不断配合EPC项目的发展策略,建立供应商体系的良性循环。项目采购若只注重谈判、比价、压价,缺乏从关注谈判向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转变,从一味压价向建立双赢机制转变,长此以往寻找合作伙伴的路越来越窄。合利则动,背利则滞,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诚信为本,才能实现真正的互利和双赢。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要看供应商在招投标、询比价中的一次性表现,也要看以往的考核业绩,两者要充分兼顾,这样才能防范恶性竞争,防范低价劣质,规避采购风险。
2.3 充分利用业务公开信息系统加强监督
业务公开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手段将监督工作融入采购合同等业务管理流程,实现企业对外经营业务数据的集中展示及一站式检索。项目采购是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各项目间同类采购物资数量、金额、单价、日期和结算等公开信息的比对,在巡视中摸索规律,发现疑点,提出问题,处理问题。按照“认识到位、公开到位、监督到位”的要求,规范流程,完善机制。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清廉、以公开促效益。对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督最为明显,市场整体控制越来越严格,差价越来越小,违规单位越来越少,违规单子越来越少,有效遏制了业务活动中违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力。
2.4 采购权力相互制衡,实施系统自动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