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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项行动的认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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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项行动的认识

第1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一、深刻认识“打地霸、促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当前,台州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社会投资项目和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但由于地霸等各种恶势力插手和阻挠,导致重点建设项目受阻的多达个,严重地影响了我市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阻碍了“两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因地霸、村霸、市霸、行霸、路霸、建筑霸等各种恶势力引发的恶性案件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社会稳定,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地霸不除,发展受阻;地霸不除,危及稳定;地霸不除,民无宁日。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是确保我市“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两年”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创建“平安台州”的需要,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深入开展“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并以此为契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打击重点,全面推进“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上阶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思想重视,部署严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狠刹了地霸、村霸、市霸、行霸、路霸、建筑霸等各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应该说,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月日,全市共受理、立案各类涉霸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刑事拘留人,逮捕人,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打击质量不高、影响不大;宣传发动不广泛,氛围不够热烈,群众知情度不高,对党委政府的信心、信任度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行动成效不明显。特别是椒江区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作为台州市的重要部位,投资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部门配合不密切、服务大局不主动四个方面。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新的发展。要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做到认识再提高,思想再重视,措施再加强,责任再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联合“打地霸、促发展”通告,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把群众发动起来,走群众路线,广泛收集各类犯罪线索。同时,要充分运用公捕公判会、成果展示会、家属规劝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造足声势,造大声威,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委、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信心,以实际行动来鼓舞群众,震慑犯罪,切实解决取证难等问题。各级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出部署,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同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深入地宣传“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重大举措、工作成效,剖析典型案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打击地霸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排查,明确打击方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深挖犯罪、扩大战果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以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市场、企业等各个领域,进行再排查再取证,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梳理、分析和研判各类涉霸犯罪信息,既要从中深挖大案要案线索,掌握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为下阶段集中打击奠定坚实的基础,又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定性,防止人为拔高,把一般的刑事作案成员作为涉霸对象来打击处理。

三是突出重点,增强打击实效。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各类涉霸犯罪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严重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特别是阻碍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典型案件,把打击重点放在各类涉霸犯罪的组织者、幕后操纵者身上,依法打准、打狠、打彻底,决不手软,用实际行动、实际效果来体现党委、政府的决心,达到重点突破、推进全局的效果。对起督办案件,市公安局要落实专门力量,强化专案侦破,坚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是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的基础上,特事特办,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真正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威和打击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主动牵头协调,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决防止出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现象。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打地霸、促发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第2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自5月12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一个多月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6月30日,全国已有45.4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2万余条,已整改60.4万条,整改率为83.6%;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4万条,已整改1.19万条,整改率为61.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29392个,已取缔16574个,正在打击5763个。从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十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转发了《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北京市、黑龙江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针对专项行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召开了安全监管、公安、旅游、质检等19个部门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也都做了专门部署,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查找整改隐患的舆论氛围。河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山东、河北、内蒙古等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宣传。北京市、天津市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发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等部门也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知识。国家电网公司结合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问百答活动”。

(三)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监察、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山东省、重庆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上海市、天津市、湖南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同时,依靠各街镇、工业区、居委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福建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河道采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设施及路面监控等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到了专项行动之中。北京市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行业,将矿山企业集中的房山区、门头沟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即将搬迁的首钢等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将第一季度排查出的286项隐患作为重点隐患。公安部将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开展了10个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部部署开展了以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铁道部围绕第六次大提速,深化了沿线和道口专项整治,加强了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民航总局抓住事故征兆,开展机坪运行秩序专项整治和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的安全审计。水利部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违规采砂专项行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电网迎峰度夏相结合。

(五)强化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上海市闵行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法律文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辽宁省共邀请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人员1365人,深入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甘肃省组织专家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化工、机械、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了以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等方面为主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和事故隐患940条。中国核工业集团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10家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进度较慢。有的地方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仅把文件进行了转发,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的地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将任务落实到基层,还存有许多死角。

(二)一些地方“打非”工作不力,瞒报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地区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进度较慢,非法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引发的事故接连发生。有的地区接连发生事故瞒报、矿主逃匿等问题,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三)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近期事故依然多发。有的地区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深入,造成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如有的地区接连发生校车相撞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和儿童死伤,有的地区一周内发生5起较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有的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不及时。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河北等26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报送了报表和文字说明,有5个省(区)仅报送了报表,没有按时报送文字说明。确定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60家中央企业中,部分企业仅报送了报表,没有送文字说明,有4户中央企业既没有报送报表,也没有报送文字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地方政府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安委会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要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等方面,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否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尤其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出的整改文书和指令,要跟踪督办。

(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他们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搞好联合执法。

第3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一)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煤场(站)及其他非法销售成品油场所售油行为等。

二、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通过明查暗访,迅速摸清底数,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召开成品油市场管理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联合统一行动,对各站(点)、煤场及路边小油罐车售油行为等非法售油场所进行拉网排查。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国务院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国家相关部委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确保行动迅速,全面彻底。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按照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组织通过市验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期间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的健康、规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配合、联合执法。成品油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工商、质监、商务、公安、安全监督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统一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达到专项整治效果,使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第4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特别重大事故暴炸案深刻教训,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__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__x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

第5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按照《建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定6月-7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为此,公司制定了《建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各项目部已按照公司要求对照“检查表”开展了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我公司高度重视,一是将集团公司文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编制下发了我公司《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华安建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各项目部已于6月30日前按照公司“检查表”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明确了工作重点此次检查主要是围绕集团公司“方案”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构及人员配置、持证上岗和制度执行、安全费用提取、违法分包、应急管理等十七项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情况

(一)按照文件要求,基层各单位已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并按照集团公司《转发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华安安监[20__]44号)文件精神,组织了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及汛期施工等专项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二)各基层单位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利用项目局域网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三)各项目部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对安全生产承诺制、新入场人员安全培训、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脚手架搭设规程、规范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用电管理等19项内容进行了自查。此阶段检查,共查出管理方面和现场方面问题和隐患50余项,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项目部按月编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深入本单位现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按照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重点工作要求,在带班期间重点检查、纠正作业场所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现场管理缺陷等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对现场“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巡检记录》,建立起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长效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环节方面:部分管理人员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足,安全责任意识差,安全观念、风险意识还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一些照搬现象,不能全方位指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现场方面:安全设施标准化落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员违章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主要表现在:个别现场安全设施设置未全部按公司标准化要求设施,现场施工电源、脚手架、起重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不系帽带、流动吸烟等违章现象时有出现。安全巡查、旁站监督、作业前安全验证检查等日常工作没有完全按照公司要求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各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认真领会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的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继续夯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公司安监部拟在各项目部组织召开项目领导班子专题会,交流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分级把关作用,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公司将开展工程现场的安全评价和项目间安全交叉互查活动。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深入生产一线检查督促,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力度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停工整顿,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将责令其退出现场,消除作业风险和存在的问题,促使各基层单位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足额应用在与其相关的施工安全工作中,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挪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的其他方面。加强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切实落实各项人身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通道的设置符合规定。高处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置便于悬挂安全带的防坠落装置或安全带挂点。

第6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制定下发的《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4年4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和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镇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规范广告宣传,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信息沟通、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等。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查找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提出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政策性建议。

(三)珊瑚卫生院: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珊瑚工商组: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下,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五)珊瑚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在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阻碍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三、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采取条块并举、上下联动的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中旬)。

镇政府牵头成立由人口计生、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和公安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整治和督查阶段(2014年4月下旬—7月底)。

各单位按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查整治工作。以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经营和成人“性用品”市场为主,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取得成效。通过自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有证的生产、经营行为,纠正已有证但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的生产、经营行为。

4月至10月,相关单位将截止每月15日的自查和整治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及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部门工作进度表和执法监督汇总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迎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督查,并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迎接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14年8—9月)。

8月份,市相关部门迎接省对应部门系统专项督查,9月份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市、市(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全面总结与迎接国家检查阶段(2014年10月)。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9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国家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镇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第7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20__年药监XX分局在市局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职能与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使二五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药监密云分局为了抓好二五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逐项落实,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做到了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在保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经费的同时,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普及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及时与其它六部门取得联络,并及时汇报、沟通情况,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确保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专项行动工作总体目标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定了以稽查科人员为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幌子,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22家、药店72家、完成了对近100个乡医用药情况的检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详细登记,并进行了及时处罚和纠正。共抽验药品160件,作基础测试800件,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密云县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3件不合格,占抽验药品的2.91。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7.1。

(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__年度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抽验医疗器械24件(国家局计划4件,市局计划20件)。已检测24件,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三)受理、核查群众举报63件,其中40件均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书面警告2次,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34种次,价值2742.8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70.40元,罚款32948.60元(罚没款合计47219元)。

(五)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17起,没收违法销售的物品价值六千余元。

(六)核查哮喘肺宝胶囊、世纪慈航绿源胶囊、蓝顿EX熏衣草精华油等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84种次,共核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75户次,未发现国家局和市局要求核查的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七)20__年开展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整治3次,检查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47户次,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

三、体会

第8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在全县纵深推进绿色战略,大力发展“三生产业”的关键时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旨在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意义十分重大。会上,县林业局、畜牧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监察局都分别就专项行动讲了具体的意见,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强调五点。

一、始终站在“立县之本”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高度统一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思想

近年来,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等一系列林业重点项目的实施,我县加快了林业建设的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实现了森林面积、林木蓄积和林分质量的林业三大指标同步增长,森林覆盖率由1995年的22.8%提高到了现在的53.7%,年均增长速度近3个百分点,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凤冈也相继获得了“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第七批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和“全国生态旅游百强县”等光荣称号。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它是一代林业人用青春和汗水换来的结果,更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甚而是以熊平文等同志为代表的凤冈人民用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成果,是所有关心、帮助凤冈经济社会发展的朋友们共同支持的结果。

正因为有着对绿色的执着和以生态为基础,1999年,我县跳出了资源局限论的束缚,理性选择了“建设生态家园、开发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吹响了发展生态经济的号角。通过不懈努力,全县“生态经济”蓬勃发展,以茶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逐年壮大,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已成为我县当前乃至今后县域经济发展的指针。全县人民无不为之欢欣鼓舞,“生态立县”战略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但从总体看,我县森林资源仍然存在分布不均衡、林分质量差、生态体系仍较脆弱等问题,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发展阶段看,我县生态环境建设仍处于“治理和破坏”的相持阶段。特别是自今年以来,一些人利用清理雪灾木的幌子,勾结县内外不法分子置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大肆违法收购、贩运木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致使不少地方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毁林案件时有发生,非法运输、销售木材活动加剧,贩运珍稀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我们多年努力培育并赖以生存的生态资源正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正面临重大挑战,生态发展战略正受到重大威胁。稍有不慎,就可能使我们几代人的心血毁于一旦。

所以,在全县开展此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事关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目标的实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不但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更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可以说,森林是生态的主体,没有森林就没有生态,没有生态我们就没有未来。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始终坚持“时间服从任务”的工作信心和决心,围绕重点、突出打击,迅即控制当前局面,并遏制恶化和猖厥的势头

针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年1月1日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彻底扭转“禁而不止、打而不死、管而不力”的被动局面,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专项行动明确了五大打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特别是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木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特别是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猎取野生动物和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林业管理中因渎职失职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紧紧围绕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切实履行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集中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要求“不达目的不收兵”。特别要突出打出重点区域,特别要打击有恃无恐的犯罪分子,特别要摧毁犯罪团伙,特别要消灭公然挑战、对抗、阻扰和报复管理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有力打击,坚决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坚决控制住当前的被动局面和猖厥势头,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务求保证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始终坚持“抓源头、重防范、追责任、严打击、强机制、堵漏洞”的工作思路,确保专项治理有效开展

抓源头,就是从破坏森林资源的源头上下功夫,认真分析我县森林资源的特点,摸清森林资源管理的难点,找准当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暴发点,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从“群众之源、干部之源、管理之源、运输之源和加工销售之源”入手,控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源头。

重防范,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林业大户、林木所有人和林区、山头的管理,加强对加工、运输的检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组建一张组织严密、信息准确、反应快速的护林监督网络。

追责任,就是要加大对本次专项行动监督力度,坚决纠正行动中出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徇私枉法等问题,对构成渎职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办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相关联的滥发采伐、运输林木证件、贪污、挪用、、造成林业重大损失等涉林职务犯罪案件。谁敢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严打击,就是要在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务必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对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大要案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案依法查处;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及时结案、严肃处理。

强机制,就是要始终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做到一手抓专项行动,一手抓强化管理,要抓住本次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严管林”的意识,努力促进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提高资源管理水平。

堵漏洞,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查找我们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认识、管理、方法乃至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思考、系统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彻底堵住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漏洞,

四、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疏堵同步、内外并进”的工作原则,科学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坚持专群结合,就是要积极发动群众,广泛依靠群众,形成由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林业、公安、法院、检察院、监察、司法、工商、交通、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各乡镇、村、组属地负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的工作网络。要发挥专项工作组“尖刀兵”的作用,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人民战争”的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形成“三军合围”之势,要在全县上下形成指挥有力、配合密切、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就是要以打击为手段、保护为目的,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达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扭转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最终实现依法保护、有序开发、永续利用森林资源的目的。

坚持疏堵同步,就是要统筹解决农民修房建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确须建设用材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群众和建设的合理需要。对借机超额采伐、无证采伐、乱砍滥伐林木的行力,要全力予以制止,坚决予以打击。

坚持内外并进,在县内开展打击行动的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县的衔接,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同时要加大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汇报力度,争取上级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建立“纵向联动、横向互助”的机制,形成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格局,确保专项行动的效果和影响。

五、始终坚持“五个到位”的工作标准,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要到位。为保证专项行动的开展,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廖海泉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从县公安局、交警、林业派出所、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中抽调人员组成30人的工作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也要按“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落实”的原则,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网络,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的一项中心工作、重要任务来进行统筹安排。

二是保障要到位。根据专项行动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尽可能予以保证,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所必须的办案条件到位,尽最大努力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责任要到位。本次专项行动实行领导负责制,县林业局局长、各乡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各乡镇分管同志,林业、公安、畜牧部门和村支两委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

四是宣传要到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宣传车、群众会议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和守法意识,增强人们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五是打击要到位。本次专项行动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懈怠思想,要始终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激情、坚韧的毅力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去。要抛开顾虑、排除干挠,全力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要重拳出击,抓现行、破积案,在专项行动中,无论阻力来自哪里,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含糊。已经查明事实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要始终确保我们的工作到位、打击到位,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第9篇: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范文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将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中心小学(中心校)要以贯彻落实省“查无”办法为契机,加大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民办园进行摸底排查,认真研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清理整顿(9月份)。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的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要第一时间介入劝阻其停止建设;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联合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下发停办通知并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在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三)总结提高(10月上旬)。各中心小学(中心校)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要落实举报制度,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并通过各种形式公布已获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名单,让家长及时了解专项整治信息,有序选择规范、合格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查处无证办园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中心小学(中心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作为意识,进一步将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