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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根据《玉州区教育系统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黄清
副组长:欧英 陈燕珍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封 堵、占 用 的,疏 散 通 道 、安 全 出 口 不 畅 通 的 ;安 全 疏 散 指 示 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 照 明 设 置 的 场 所、位 置、数 量不 符 合 消 防 技 术 规 范 要求 的;疏 散 指 示 标 志 缺 少、损 坏 和 标 识 错 误 的 ;应 急 照 明 灯 损 坏 或 失 效 的 ;疏 散 门 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1、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幼儿园没有贮存危险物品。
3、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4、幼 儿 园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明 确,,治 理 制 度 落 实 ,管 理 人 员 消 防 安 全素质明显提高。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排查督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8日)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整治小组,研究工作措施,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利用各种活动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30日)
全 园 根 据 上 级 文 件 精 神,对 本 单 位 进 行自 查,并 填 写《玉林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
(三)排查督改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5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广泛宣传。结合幼儿园教学实际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教学计划,全面对教师、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必须做到每学期上一次消防培训课。要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教师掌握初起火灾处置和组织幼儿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幼儿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主动邀请矿消防队到幼儿园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通过协作,标本兼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自己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对于整治 工作中失职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2004]62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兴教字[2004]33号),召开了由乡镇教育干事以及县直学校负责人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兴教文[2004]60号),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兴山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兴教字[2004]33号)。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峡口镇的《校园安全工作八十条》,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县实验中学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工作专班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县一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乡镇、学校两级领导小组,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高阳镇中学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到行政、政教处、总务处和保卫科,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高阳镇中心小学成立了环境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活动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个工作小组,并在学生中确定了18名义务安全工作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以及省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榛子乡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17条,办专栏27个,贴宣传画14张,校园广播16次,召开师生动员大会8次,与会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学把安全知识编成儿歌、顺口溜发给学生,培养学生安全习惯。县直幼儿园将一些自救自护知识创编成浅显易懂的儿歌、故事,让幼儿在念儿歌、听故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官兵进园为师生进行消防演练,邀请交警近园为幼儿讲解“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才能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识。不少学校通过自办安全小报的方式,让学生收集各类安全小知识,从中得到教益。县一中的安全小报版面漂亮,内容丰富,深受师生喜爱。古夫中学结合学校体育艺术节,举行了《珍爱生命》专场文艺晚会;古夫镇中心小学举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识竞赛。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计120次,办板报356期次。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10月27日,县教育局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教育单位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并写出情况报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报了排查报告。通过自查,全县各教育单位共发现90余处安全隐患,有的已经进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县一中对校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固了教学综合楼的不锈钢栏杆,更换公共场所已损坏的灯泡,确保师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维修了体育器材,强调了体育教师教案中要有保护措施,增设球场的防护网;对校园内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每天观测记录。水月寺镇制订了“水月寺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表”对照督查表逐校督查,并现场整改,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峡口镇把教学行为安全隐患、教学仪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校内传染病控制等作为9大排查项目,要求学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县、镇两级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业务部门进校助查。可以由学校自行整改的隐患,由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时上报教育局,通过投入、协调等措施解决。通过排查,全镇中小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建阳坪中学、小学分别筹措资金,对学生宿舍、楼梯栏杆、电源线路等进行了维修、更换;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鲜设施,校园环境大为改观。高岚中学果断处理了原经销店门面遗留问题,将校内的所有经销门面迁到校门外,净化了校园环境。南阳镇针对学生乘超载车和摩的现象,加大整改力度。南阳中学采用分年级放学的办法,缓解交通拥挤矛盾;南阳小学、湘坪小学由教师组织学生乘车。水月寺镇大白果园小学建立了护送学生返家路队护送网点并与家长签单制度,效果显著。
11月12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点包括: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民办教育的办学资质及办学条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况。督查小组分赴全县50多个校点,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认真严格的督查,并实行跟踪承包制,各小组所负责的乡镇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幼儿园各种安全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以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1日—11月23日)。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收集整理全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12月10日)。
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四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区政法委牵头、公安分局、文广局、卫生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城建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安管局、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对区属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察部门要专门组织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3、区幼儿园综合审批工作小组、桃花镇、各街办要加强对民办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排查整改、督查,就无证幼儿园进行坚决查处和取缔。
4、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公安分局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5、各部门将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排查情况于12月10日汇总上报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12月20日)。
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整改完成情况于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至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求,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雅安市教育局印发的《雅安市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区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雨城区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前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摸排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全面登记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乘坐人员及数量、行车路线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坚持把交通安全纳入安全课堂教育内容,普及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得搭乘“三无”车辆,拒绝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家校沟通,督促提醒家长自觉履行对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全面排查学生出行情况。
各学校在秋季开学后,对学生上放学出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填写完成了学生出行情况调查表,并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区教育局汇总了各校上报的《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统计表》,并在9月10日抄送区道安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雅安市交警支队和雅安市教育局。
四、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雨城区共有校车12辆,均正常运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在秋季开学初我局就组织校车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要求校车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维修保养、随车管理等各方面的检查,加大对校车超速超载问题的查处,要检查到每一辆校车,实现检查的全覆盖。我局并通过“网阔卫星监控企业平台”对12辆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和对违规超速、非线路内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询。本月共实时监控查询4次,所有校车运行正常,无超速和非线路外运行情况。
五、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
校车学校、幼儿园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安全管理,突出日常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区教育局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强化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动态管理。未发现校车驾驶员有酒驾、毒驾行为。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雨城区各公办学校均建立了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在校门口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岗,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者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目前,全市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64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借东风,抓机遇,构建发展新格局
2010年之前,酒泉市的学前教育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匮乏。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少, “大班额”现象严重,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在师资方面,城乡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在编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3.56%,其余教师都是临时聘用。
师资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到全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成为全市教育发展的一大短板。
2011年,酒泉市政府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列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重大民生工程,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借国家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东风,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作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举措,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春蕾”行动,采取“新办幼儿园扩大覆盖,改办三年制延伸学制,实施幼儿园改造工程提升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培训提升保教质量,开展评估指导提升管理水平”五大措施,促进全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在城市,政府支持街道社区、有条件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并投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了一批幼儿园。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跨村联合办园、一村一园等多种办园模式,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优先规划改建幼儿园。全市逐步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村级幼儿园为支撑的全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013年,酒泉市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全市共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81个,工程总投资2.13亿元,新增肃州区二幼、金塔县幼儿园、玉门市三幼、瓜州县二幼和三幼、肃北县幼儿园、阿克塞县幼儿园等城市公办幼儿园9所,新增“公助民办”幼儿园17所,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3所。农村幼儿园的内部设施配套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满足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保证适龄儿童多样化的选择,酒泉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2015年,对1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了162万元的财政奖补。
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75所,在园幼儿达11000人,占全市幼儿总数的39%,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在不断加强幼儿园硬件建设的同时,酒泉市把解决幼儿教师短缺及待遇保障这一问题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拓宽引进渠道,配齐补足教师。
自2011年以来,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全市利用省政府每年公开招考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机会,共招考补充幼儿教师268 人。各县区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
目前,全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一教一保”的配备。 同时,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解决。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
抓培训,重监管,促进办园规范化
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一支素质强、水平高的幼儿教师队伍。为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酒泉市推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当中,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并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推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和整体知识结构优化。
在实施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过程中,酒泉市将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即时培训与过程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城乡结对、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开展互评课、展示课、观摩课和教学能手评比活动,强化基本功达标和岗位练兵,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坚持送教下乡与送培到校相结合,组织城市幼儿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促进城乡学前教育融合发展。
五年来,共培训专任教师1430人次,开展园长集中培训7次,培训园长438人次。目前,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2%,专业合格率达到85%,较2010年提高2%和24%。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市、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实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靠实目标责任。
教育部门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管理。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卫生计生部门积极落实儿童保健、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每学期开学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日常开展不定期抽查。
在实施联动监管的同时,酒泉市还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纳入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末进行严格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重点从课程设置、幼儿一日活动、收费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幼儿园认真执行《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保教并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育、教育,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各县区都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办园行为,金塔县就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从制度上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育典型,促发展,提升内涵保质量
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的过程中,酒泉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通过幼儿园分类评估、等级认定,培育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关注弱势、全面推进”为策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酒泉市4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定期深入民办、农村幼儿园进行科学保教研讨、送教观摩活动,与农村教师互动交流。市、县有关部门也经常组织开展城乡幼儿教师教学才艺展演。幼儿教师读书养性强素质,学习赛课练内功,成为了酒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常态”。
典型引路,强园带弱园,缩小了城乡学前教育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农村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如今,在酒泉的许多农村地区,幼儿园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色彩绚丽的环境,美观大气的建筑,端庄文雅的教师,活泼可爱的孩子等,无不彰显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园已成为农村幼儿的天堂。
为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市上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甘肃省实验区工作方案”,制定了《酒泉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方案》,确定金塔县、阿克塞县为市级实验区,另外,还确定了7所市级实验园和31所县级实验园。
实验区、实验园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每学期召开1次园长联盟会议,确定1个主题,开展1次“幼儿园管理专题研讨”活动,在开展教师培训、家园共育、课题研究、推进幼儿科学保教一日活动等方面进行探索,分享实验成果,推广实验经验,扩大实验效应,引领带动了全市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思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2010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年初,省、市、县各级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立了学前教育管理科室。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1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
二、统筹规划,构建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本着“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我省普及学前教育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至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 000所,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市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011年2月至3月,省政府及各市制订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亿元,其中2011年2亿元;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52亿元,其中2011年23.2亿元,西安、延安、咸阳、榆林4市2011年计划投入都超过了4亿元。2011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201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2011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现场会督促各地加快规划建设进度。
三、多措并举,完善保基本的入园条件
一是制定基本标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商洛市洛南县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贫困山区普及学前教育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力争秋季学期前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6月,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幼儿园。
三是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7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起免除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四、科学保教,实施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上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
一、加强领导,注重行风建设过程我园把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上园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期初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帮助教师深入领会精神,做到“五明确”: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机制、评议内容、评议办法、评议要求;其次部署了行评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园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了本园行风建设承诺及行风热线电话,承诺内容在“江阴教育”网站和园内进行了公示。在日常工作中,我园能经常开展反思整改工作,不断更新园务公开栏具体内容,注重自查自纠。
二、依法办学——保持一颗清正廉洁之心本着实事求是、力求规范的原则,我园坚决实行园务公开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园务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我园公开了以下内容:1、幼儿园三年规划、园务计划、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教育收费项目、标准;3、涉及教职工和幼儿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4、幼儿园教师考核情况5、人事安排及调动情况。我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始终坚持依法收费、规范收费、按章办事,代办费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项目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预先申报制度。总之,一切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为家长服务——保持一颗热忱的真心我园开展“志存高远、与时俱进、奉献乐业、廉洁从教”为核心的师德教育,努力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幼关系,彻底杜绝了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我园认真做好家长工作,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开设信箱、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来征求家长意见。能始终坚持做到家长园地一周一换,“彩虹报”一月一刊,优秀家长半年一评。总的来说,家园联系密切,工作有实效。我园开展优质教育服务。提供了早送晚接服务,不管孩子入园有多早、离园有多晚,我园都义务地为家长服务,从来不计报酬。我园结合实际,建立了家长来访接待日,还制定了为家长服务的具体措施。在平时工作中,我园能热情接待家长的来访来电,耐心细致解答家长的疑问,认真汲取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快速妥善处理孩子的偶发事件,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家长的信赖和尊重。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作战指挥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科、基教科、思品科、职成科、安稳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作战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安稳办负责人任主任。
(二)各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结合实际,相应成立“清剿火患”前沿作战组。市直学校由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各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作战指挥组负责督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认真总结“清剿火患”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切实改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学校、幼儿园和场所,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学校幼儿园及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校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及重要场所。地毯式排查每所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要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加强对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实验室、语言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舍耐火等级、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其他影响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将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如:杂物间、储藏室、校园周边场所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作战指挥组负责制定方案,开展督查,及时上报并通报全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清剿火患”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学校、幼儿园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三)全市大中专院校及市直学校负责各自学校的“清剿火患”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责任分工。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分工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中心小学、初中、高中“大网格”由消防大队指导,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村级小学、城镇幼儿园“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学校、幼儿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教学点、乡村幼儿园“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对网格内的每所学校、幼儿园都要填写行政指导卡,记录学校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加强相互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及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学校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争取他们对学校、幼儿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的大力支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及指导工作。
(四)加大查处火灾隐患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查处火灾隐患力度,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对学校周边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积极开展战役宣传工作。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纲》宣传为主线,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要在学校的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积极宣传“清剿火患”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日至11月10日)。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类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每所学校、幼儿园,每栋校舍和场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学校放寒假前,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清剿火患隐患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市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清剿火患”战役,收集整理战役工作情况。
(三)严格奖惩。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拿出专项经费对战役行动进行补贴、奖励。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工作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