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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1、村(社区)各类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房屋;
2、大型集会、集市、庙会、庆典、比赛、展销、娱乐、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建筑房屋、场地搭建物;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4、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居住房屋,经营性房屋及厂房;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6、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松软地基上的自建房;
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20年8月31日-12月31日。
三、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4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1)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办)。
(二)各片、各单位、部门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各片、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城镇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社区)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附件2)反馈至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七个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附件3)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6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制定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9月7日-10月7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8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汇总清单,于12月10日前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组成的人员及职责分别为: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两年时间进行规划,分批开展,逐步实施到位。第一批信息平台建设行动的主要对象是生产性企业、商贸服务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其它企业、场所、地段(点)按照省、市、县部署逐步开展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编印指导手册和申报表,并要抽调专人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录入。同时,要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尽快熟悉《永嘉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申报表》的填写申报和排查信息的输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7月底)
1、抓好企业归属地的确认。企业归属地的确认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档案的前提。各村(社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和工业区为单位,抓好企业归属地确认工作,确保不出现遗漏。在企业归属地确认工作中,发现企业单位已关闭或不存在的,要予以注销。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归属地确认工作,各村(社区)、安监站要在5月25日前完成。
2、抓好企业安全信息的排查录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分工,认真把关,力求准确,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排查工作。企业要对照《永嘉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申报表》各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状况大排查,进行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办公室要及时对排查出来的信息资料进行录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企业的排查核实工作;村(社区)和安监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排查核实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底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客观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取得实效。要及时更新数据库,企业每季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数据核实更新,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扎实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同时,为迎接省、市、县检查组的检查,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对排查核实不深入、进度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单位,镇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一些不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和实行零隐患排查上报的企业,镇安监站将开展行政执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事关安全监管事业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程,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徐孟鹤担任组长,由副书记林光、副镇长王林海担任副组长,镇各派出所、镇工商分局、镇安监站、镇文化站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部分专业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平台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平台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要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人录入,确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区安委会:
本周我局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局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管执法大队对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二、市政处以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为重点,对管辖范围内的主干道、人行道、过街天桥、城市照明、城市防洪、商业街大棚等市政公用设施不断进行认真细致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存在。
三、环卫处以保障环卫公用设施安全为重点,加强环卫车队驾驶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对管辖范围内的中转站、垃圾斗、果皮箱等设施的维护不断认真细致排查,在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转站设施管理及车队驾驶员车辆安全行驶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安全四、河道管理处以保障河道公用设施安全、汛期安全为重点,积极配合市、区水利等相关部门作好防汛抗洪应急准备工作,对管辖范围内河道公用设施护栏铁链、排污井盖不断进行认真细致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管理五、垃圾填埋公司为保障每日垃圾安全正常进入填埋库区,加强对进入库区垃圾的填埋管理,加强进入车辆的指挥,保证了进入库区所有车辆的安全。医疗废物的处置人员配备相应防护装备,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六、规划执法大队在违章建筑拆除中,制定周密的拆除计划,保证拆违现场、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发现违章现象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七、园林绿化公园管理处在绿化工作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采取一系列安全工作保障,切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报告 管统特此说明特
一、召开了二个专题会议。根据文件要求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xx乡政府召开了二个专题会议,一是召开了一个党政联席会议,在会上传达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政府办的文件即xx文件,具体研究部署了在xx乡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了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及相关措施。二是召开了一个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县政府办文件,同时宣读了xx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起到了动员作用,也营造了一定的舆论氛围。
二、制订并下发了一个文件。xx乡政府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以xx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制订了《xx乡关于集中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村委会、各单位及所有企业。为在xx乡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xx乡各村、各单位及各企业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各自的领域、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迅速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4起,这44起安全隐患都属于一般性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的被排查为确保xx境内的生产安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旅游安全体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旅游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对全市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行业单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旅游业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扎实开展,市旅游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王芬为组长,分管领导柏银枝为副组长,各县区旅游局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旅游行业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综合法规处。
四、检查内容
1、旅游行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旅游行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
3、旅游行业单位是否制定旅游活动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4、旅游行业单位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等培训;
5、旅游行业单位的防火、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旅游行业单位的食品卫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旅游景区内车辆、旅行社客用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旅游景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8月20日)。各县区旅游局,要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是否落实到每个旅游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场所。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
市旅游局督查组将对各县区开展的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解决旅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旅游安全督查小组将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推广其做法和经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有效组织落实,确保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2、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切实加大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会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党委、政府和安监、消防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导,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通过对一些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的重点安全隐患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进一点夯实滨海工业区(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控制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思路
根据各企业存在隐患严重程度,突出易燃易爆和群死群伤二大重点,因企制宜,有重点、分阶段、针对性采取行政、法律和政策引导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整治重点
结合工业区经济发展现状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整治重点主要是三方面(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1、危化品生产企业,包括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2、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尤其是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
3、2011年以来特别是近期安全事故多发企业,以及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四、具体方法
1、对摸排确定企业,聘请专家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工艺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评估检查,提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厂一策”方案。邀请消防大队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明确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
2、配套出台相应政策督促鼓励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危设备、设施和工艺。
3、对照县政府《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监管机制。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安全“三同时”制度,及时督促并指导企业开展领证换证工作,全面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和涉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对摸排确定以外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进行现场诊断,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7、对照明确“一厂一策”企业整治方案,借助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力量,对限期未整改到位或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底前)。制定出台危化品生产及消防安全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列出重点整治单位以及整治工作安排。联系县安监局、消防大队,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治工作措施。联系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完成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第一批:3月1日—3月31日;第二批:4月1日—4月30日;第三批:5月1日—5月31日)
1、第一批:投产较早的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精细、万丰、嘉业、德欧)和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价,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工艺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或无证非法生产的,提出改造或者强制淘汰意见。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联合消防大队对消防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查消防“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第二批:10家生产设备、工艺相对危险程度较高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点对设备、设施检测情况和现状腐蚀情况、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第三批: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设备、设施检测情况和现状腐蚀情况、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专家对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治阶段(第一批:4月1日—10月31日;第二批:5月1日—11月15日;第三批:6月1日—11月30日)
1、第一批:针对专家提出的隐患整治方案,配套相关政策,督促激励企业根据“一厂一策”开展隐患整治;强制安装安全生产自动化装置;强制改造或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危设备、设施和工艺;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申领安全许可;督促企业提交整改回复。
2、第二批、第三批:督促激励企业根据“一厂一策”开展隐患整治;强制安装安全生产自动化装置;强制改造或淘汰腐蚀严重涉危设备设施,限期企业对未按期检测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申领安全许可;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组织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提交整改回复。
(四)巩固提高阶段(第一批:11月1日—12月31日;第二批:11月16日—12月31日;第三批:12月1日—12月31日)
组织专家开展复查;对工业企业隐患整治的情况进行通报;联合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对未完成限期整改的企业进行执法查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工业区危化品生产及消防重点企业隐患整治工作的宣传,在整治工作初期,利用悬挂横幅、新闻媒体报道的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编写工作动态,正确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二)、制定奖励措施,加强政策保障。
按照“行政法律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思路,为更有效推进工业企业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工作,工业区(镇)将专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意见,对整改工作得力的企业,整改过程中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助,以提高企业进行隐患整改的积极性。同时,委各相关联厂干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细致地做好所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做到齐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模式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阶段三个阶段为主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即在工程开工前,由安全监督机构提前介入,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资格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集中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的重点施工环节、重点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动态监督。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竣工安全评价书并将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资料归档。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在建筑工程办理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提前介入监督,认真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签名笔迹记录等;同时应到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工地围挡、大门口、企业标识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存在影响现场施工的安全隐患等,对资料和施工现场审查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出具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评价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报建手续的依据。
(二)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上报专项方案、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分布情况,认真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在安全监督方案中制定详细的监督措施及要求,告知施工、监理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及需注意的事项。
(三)工程项目开工后,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勘察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的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在会议上告知各方责任主体需要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提出下一步的监督重点及重要事项,同时听取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意见,对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疑问进行解答。交底会议结束后,填写《建设工程监督交底记录表》,并由接受交底人员签章确认。
三、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方式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阶段包括实体防护安全检查和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实体防护安全检查指的是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控制并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行为检查是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旁站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督检查处理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理方式有警告、整改、动态扣分、不良行为记录、局部暂停施工、全面停工等方式,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且能够即刻进行整改的,应至少发出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进行警告处理;对安全隐患较大且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且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的,可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签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或全面停工通知书。对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较大及以上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员应建立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台账,督促施工项目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四、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在施工过程中,主管安全监督员应及时审查竣工安全资料并对现场是否达到安全竣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召开建筑工程安全竣工会议,由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安全监督员分别总结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施工各阶段的安全评价以及竣工现场的情况,宣布建筑工程竣工阶段安全评价的等级。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及综合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制定高效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地地提高安全生a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演练目的
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指导思想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组织机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发改局主任科员)
(市煤炭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工作安排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部门分工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