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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分类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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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分类制度

第1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2019年以来,杜集区节能办积极响应省市区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进度要求,积极协调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努力向2019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的目标奋进。 

与此同时,杜集区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垃圾分类试点高岳任庄村、矿山集南山村,各制作了2处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配备了“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分类组合收集桶。按照农村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给予农户配置小型户收集两分类垃圾桶400余组,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作墙体宣传彩画百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抽纸300余盒,垃圾分类宣传袋2000余个。同时给予任庄、南山及各镇垃圾分类试点村拨付了积分兑换物品购买资金。

根据省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文件精神和杜集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度要求,区城管局已部署朔里、石台、段园三镇分别设立了2—3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全面提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相结合,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现全区范围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已实行市场化承包管理模式营运。

城区主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垃圾分类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为核心,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垃圾分类,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而努力奋斗。现将杜集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作出总结:

一、 成立相关机构,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区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村居、实施杜集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大举措。我区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的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杜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杜政办〔2020〕2号)等相关文件:各镇办、村居层层建立垃圾分类管理队伍,明确责任,落实了监督机制,确保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工作目标有序开展。

二、 坚持以点带面,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020年,我区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以“共同缔造”活动为切入点,以高岳社区、博庄社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共同缔造”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年初实现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重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试点镇和试点社区,各行政村(社区)收集点不少于2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宣传收集点垃圾分类桶分为“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桶组合,在村(社区)巷道或十户一组不少于“可回收、其他”两桶组合。已有垃圾分类公司进驻的社区有市场化运行公司负责,其他未进驻市场化公司的社区有物业公司或居委会负责,责任人对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垃圾投放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杜集区垃圾分拣中心已选址,位于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山河大道西侧,现正在进行设计、环评、用地审批等工作;工程正在走招投标程序。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制度。监督收集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垃圾,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区垃圾分类办日常督查中发现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至管理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纠正。为更好的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

协同多个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杜集区节能办协同团区委、城管局,在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干道及各试点单位分别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收集点100余处;共发动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16000余份;盒装抽纸、纸杯宣传品11000余份;环保垃圾袋3万余个;全区在各镇办设置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5处;发放垃圾分类调查表15000余份。

三、坚持四个分类,坚决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

为更好的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杜集区采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措施。可回收垃圾鼓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有专业化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运往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制造再生产品;厨余、餐厨垃圾由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采取密闭专业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定点、定时回收餐厨、厨余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加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至指定暂存点暂存,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达到一定数量后,移送至环保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对接收、移送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其他垃圾的收运,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二次污染的情况发生,其他垃圾的运输全部采用密闭压缩式转运车辆运往旺能热电厂焚烧发电或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第2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一)生活垃圾减量的内涵与外延分析

    1.城市生活垃圾的界定。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活垃圾减量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随着原生资源开采费用的增加和废弃物处理成本的上升,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城市生活废弃物产生的问题;生活垃圾减量化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通过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是缓解资源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生活垃圾的“三化”内涵及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狭义内涵分别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源头、生成后的中间循环处置环节、最终处置(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生活垃圾“三化”目标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三化”与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上海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分析与预测

    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的成分具有餐厨垃圾含量高、可回收物质较少、季节变化较大、水分偏高等特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煤气普及率的提高,全市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含量逐步提高,可回收成分逐渐增多。垃圾成分出现的这些新特点,要求与其有相适应的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各组成成分的比例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成分图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现状

    1.垃圾的分类处理在上海的实施现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始于1995年,其间分类模式经历了多次调整。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垃圾分类城乡推进不平衡;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分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垃圾分类方式粗放,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末端处置技术中填埋处置比例过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等。

    2.垃圾的收费政策。美国、巴西、加拿大、台湾地区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垃圾收费政策,这些办法都有可取之处,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上海,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因此,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3.垃圾管理立法。目前,上海与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对市民处置垃圾的行为缺乏约束。

    4.宣传教育活动。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形式上主要采用宣传栏开展平面宣传,利用现代的大众传媒较少,总体宣传效果不佳。

    5.垃圾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在上海的实施现状。目前上海环保治理的经费不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环保产业没有规范的政策加以保障,缺乏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环保产业,不能形成多元投资机制。上海市在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瓶颈及其成因研究

    制约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的瓶颈主要包括:

    (一)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缺乏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应重点围绕两个关键抓手展开。而“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的核心是垃圾分类环节,只有将可循环利用物资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回收利用才有保障。

    (二)目前的上海垃圾分类制度尚待完善

    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1.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进——常见的公共垃圾桶含糊的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且对居民培训工作不贴切、不到位,很多居民对分类标准一无所知,分类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垃圾分类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缺乏习惯与传统,而目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类工作的开展。

    2.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明显薄弱。除部分想分类但不清楚如何分类的居民外,尚有一部分居民习惯于传统的丢弃垃圾方式,认为垃圾分类增加工作量,拒绝开展。因此,加强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是今后实现上海垃圾减量化中的重要一环。

    3.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奖惩制度。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三)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平台进行系统整合

    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的制度与规范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致使各种制度各自为政,难以产生工作合力。

    三、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一)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形势分析

    1.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影响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分别与上海市总人口数及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对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进行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影响。

    2.“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均生活垃圾量的预测。RTCE(与生活垃圾产出相关的人均消费支出)指与生活垃圾产出密切相关的人均物质消费性支出,如在食品、饮料、衣服、鞋类、家具、书本、报刊等方面的消费支出。RTCE数据可以通过细化、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TCE数据得到。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TCE之间的关系,得到RTCE预测方程如下:

    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生活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以下预测模型:

    利用上式及“十二五”期间各年RTCE预测值,可以计算出各年生活垃圾预测值,其变化趋势如下图3所示:

    图3 基于RTCE预测法的“十二五”期间各年上海人均垃圾预测值变化情况图

    由图3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上海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88公斤水平增长,2015年突破1.25公斤/人日,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形势严峻。

    (二)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生活垃圾减量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实践证明仅靠政府某个部门和单项法规难以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与支持,还需要订立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离开政府主导几乎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高层领导主管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政府应给予生活垃圾减量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立法工作。

    2.强化“二次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的“二次处理”是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中间环节,是在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其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更深化的处理,“厨余垃圾”本地完成最终处理,不需再运入填埋场和焚烧厂;“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类,最大限度筛选可循环物资;不可循环废弃物经压缩后运入终端处理场所,实现最大限度的减量。国外很多国家在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之间也都具备强大的“二次处理”能力。实践证明,有效的“二次处理”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保证。

    3.“厨余垃圾”本地处理原则。“厨余垃圾”具有污染性、刺激性、腐败性等特点,是人们对生活垃圾避而远之的主要原因。目前“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一旦“厨余垃圾”与可循环垃圾混合将极大地增加分拣的难度。因此,利用“厨余垃圾”的腐败性在区域内对其进行生化处理,不仅减少污染其他垃圾的机会,也减轻了最终处理的工作压力,具有重大的减量意义。

    4.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是实现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即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分类后的可循环利用物资必须由较为便利的渠道进入流通市场,作为次级资源进行重新利用,才能有效减少终端处理量。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解决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从垃圾产生的源头(产品设计)开始直至垃圾焚烧、填埋,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流程分析,从生产商、零售商、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场所直到焚烧厂、填埋厂,开展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流程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处理的所有相关方进行分析,构建政府规范、部门执法、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全方位减量化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横一纵”的生活垃圾减量化综合处理体系。其总体思路如图4所示。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要有持之以恒、努力不懈的长期准备。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各项工作,应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养成习惯、有序开展。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3年工作进度,如图5所示。希望经过全市人民3年的共同努力,可以取得较好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

第3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x》文件精神,结合街道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街道主导、职工参与,科室包干、属地负责,权责明确、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美丽。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街道机关各科室、文化站、食堂。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具体包括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主要措施。

X.日常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

X.提升分类质量。机关工作人员按分类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投放至每个楼层楼梯口的垃圾分类筒中,餐厨垃圾(茶叶渣、果皮、果核等)可投至每个卫生间放置的厨余垃圾筒内。食堂门口将放置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分类筒,以便大家投放。同时街道将实行定点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来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质量,请各科室将废弃纸张、报纸等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集中到三楼堆置点。

X.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X.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宣讲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的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放至机关大楼的投放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垃圾筒内,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X、检查考核方式。每月由街道城建办不定期抽查机关科室所有办公室,每个月对分类情况进行公布。

第4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回收;台北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3-0039-12

伴随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人们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城市垃圾量也与日俱增,舒缓资源损耗并减轻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性议题。2015年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显示,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到2012年17081万吨,30年增加近6倍。由此带来的垃圾处理负担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制约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社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三大类:有机物质、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和可循环再利用材料。目前中国城市垃圾除极少量可回收再利用,由居民从源头实行分类,自行送至回收点出售外,其它绝大部分采取定点投放、混合收集方式,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居民将圾垃置于废物袋内,丢到指定大垃圾桶,然后由卡车运到中转站。这种垃圾混合收集的方法虽简单易行,但导致了可回收垃圾被污染,降低了再利用的价值,不利于垃圾后续处理,且产生诸多污染。垃圾粗放式填埋不但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走在前沿,垃圾管理模式成熟且完善,城市卫生和生活环境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同时还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垃圾负担”已经转变成了“朝阳行业”。比如,德国早在1996年,就颁布《循环经济和垃圾管理法》,确立污染者付费、垃圾无法再次循环利用才可以废弃等原则,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系统;日本严格管理垃圾分类,目前人年均垃圾产量只有410kg,为世界最低。在美国,2011年废料回收再生原料超过1.35亿吨,相关产业提供了46万个工作岗位,产生综合经济效益870亿美元。

北京作为2000年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经历十多年实践,目前效果并不理想,垃圾源头分类执行效果不佳,基本仍采取混合装运,大部分可回收资源被直接填埋、焚烧,垃圾围城问题凸显,环境压力增大。如何妥善处理大量城市生活垃圾,成为城市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2016年北京城市发展委员会解

读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将研究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现有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改进和创新。

台北市是台湾地区实施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最成功的城市,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采取“垃圾费随袋征收”“强制垃圾分类”等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推动市民进行垃圾减量与资源分类回收,取得显著成效。台北家户垃圾量从1999年2970吨每日,降至2015年1008吨每日,减量66%,垃圾费随袋征收前资源回收率仅为2.4%,随袋征收后2015年资源回收率平均为56.56%。①最新数据显示,台北市2016年1月至9月底日平均一般垃圾量 1,020吨,较随袋征收前减量 65.7%, 1月至8月底资源回收量30万8,453吨,资源回收率达58.19%②。鉴于两岸居民在文化观念、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等方面较为相似,生活垃圾特性也相近,相比于国外城市的做法,台北市处理生活垃圾的“台北模式”对大陆城市具有更直接的借鉴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 台北市生活垃圾分类状况的调研分析

台北的问卷调查时间为2016年9月。问卷调研采取纸质版问卷与网络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90份,有效问卷487份,回收率98%,有效率97.4%。调查对象男女比例47∶53,基本符合台北市居民性别结构,问卷中各年龄层、各个时期定居台北的居民均有分布。

访谈对象有台北环保局工作人员(垃圾清运科、废弃物管理科、资源循环管理科)、民间环保组织(台湾环保联盟、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台湾绿盟)、一线清运人员,以及部分民众。实地观察台北市北投垃圾焚化厂与周边有关垃圾处理设施。

1. 相关法律政策较为完善

关于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相关法令和政策均由台湾环保署出台,由台北环保局负责执行和实施。台湾在1974年就出台了《废弃物清理法》,到2006年经过9次修订,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版本,对废弃物的回收、清运、处理作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出台了《废容器回收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回收废弃物变卖所得款项提拨比例及运用办法》、《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按日连续处罚执行准则》、《民众检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案件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有赏有罚,具有严格的惩罚措施和执行方案。以保证《废弃物清理法》的有效实施。具体内容见下表:

首先针对社区居民的政策手段主要有:

(1) 强制垃圾源头分类。在把垃圾丢进垃圾车前,市民必须自觉按要求进行分类,否则清运人员拒收垃圾。同时依据《废弃物清理法》第50条罚款1200~6000元新台币(1人民币约4.6新台币)。

(2) 定时定点定线“垃圾不落地”清运。市民直接将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放到垃圾清运车上,取消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如果居民错过了垃圾车经过的时间,只能到另一处投放或等待下一次的清运。

(3) 垃圾费随袋征收。市民需要使用内含垃圾费之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垃圾方可交清运队清理,不可用其他垃圾袋代替,若违反将被拒收。但资源回收物可以免费交给清洁队回收。丢多少垃圾付多少钱,垃圾愈少,缴费愈少,从而促使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

回收,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近几年,为贴近民众生活需求, 具有购物袋及专用垃圾袋双重功能的环保二次袋也进入了各大卖场。每年取代消费型购物袋3600万个,充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4) 减量政策。环保署从2002年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减量政策。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限塑政策(限制购物用塑料袋使用、塑料类免洗餐具使用、塑料类托盘及包装盒使用)。二是一次用产品减量(免洗杯、免洗餐具、免洗筷减量)。三是包装减量(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签订志愿性包装减量)。四是有害物质减量(限制干电池重金属含量、限制含汞体温计)。

其次,针对产品生产商与回收商。1997年实行“资源回收四合一”,到目前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以资金流为主线,资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产品制造企业征收垃圾处理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其补贴给产品回收者(包括社区民众、回收和处理企业),从而形成一个以经济刺激为导向的回收系统。从调研数据与结果看,这些法律政策对于推进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效果显著。

2. 组织机构健全,执行到位

台北市垃圾管理经历了由试点到强制执行、逐步培养市民垃圾分观念的近20年历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分阶段逐步实现“垃圾零掩埋,资源全回收”。台北市环保局目前下辖8科4室,各科室分工明确,细致,整体工作效率高,实现了整个城市环卫管理的有序运作。其中,由环境清洁管理科负责垃圾及回收物收集与清运等事项,由废弃物处理管理科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工程规划、兴建、营运督导、废弃物处理回馈、垃圾清理收费规划、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基金管理等事项。由资源循环管理科负责资源循环城市规划、废弃物源头减量管理、资源回收规划管理、专用垃圾袋管理等事项。另设废弃物处理场负责复育公园与回馈设施管理,其下辖12区清洁队4696名清洁工。所属机关还管辖环保稽查大队、内湖垃圾焚化厂、木珊垃圾焚化厂、北投垃圾焚化厂。

一线清运人员认真负责的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大部分清运人员接受过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科普,加上日常积累,基本具备做好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能力。目前全市有184条清运路线,4053个收运点,大量的垃圾清运工默默奉献工作岗位上,其中不乏年轻人员。其工作流程是:一般家庭事先进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丢入垃圾车,清运车司机负责分类收集,对未分类完全的垃圾进行再分类,且有权拒收未分类的垃圾,严重者甚至可以处以罚款。而在一些公寓、学校、商业大厦中,由于无法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则会将清洁工作外包给清洁公司,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岗位。

社会民众执行与配合意识显著。在社会大环境影响与制度规范下,政策的要求已经很大程度地内化为民众的环保认同。通过观察可知,大部分台北市民会自觉进行源头分类,其中中小学生与年长者积极性更高。问卷调查中,在回答“做好垃圾分类的主要动力来源”时,42%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是大家共同的生活习惯”,也有部分(29%)受访者将 “分类对节能环保有好处”和“政策强制规定要分类(25%)”是自己垃圾分类的动力所在。在垃圾分类对生活的利弊影响方面,76%的受访者表示垃圾分类“让生活环境更整洁”,74%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之后“垃圾量减少,大家的环保意识增强”,有83%的受访者表示垃圾分类有助于“节约资源能源”,49%的受访者表示垃圾分类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可以看出,环保意识到位是行动积极配合的有力保证。

3. 垃圾处理专业化

(1) 分类收集与中端清运

从1996年起,台北开始实行定时定点定线“垃圾不落地”、三合一资源回收垃圾清运。垃圾车分资源回收车、一般垃圾车两类,主要对可回收物、一般垃圾、厨余垃圾三大类垃圾进行收集。具体的资源垃圾回收表如下:

调查结果显示,台北市居民对当前资源回收方式满意度很高,77.3%的受访表示比较满意或者非常满意。

(2) 末端处理

实行“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地方政府清洁队、回收商、回收基金和社区民众四部分共同合作,促进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化。每部分各司其职,自主积极性强,回收者能够从中获益,经济因素带动了资源的回收率的有效提高。

对于厨余垃圾重点回收与利用。2003年底,台北市全面回收家户厨余,分“堆肥厨余”(生厨余,未经烹调)及“养猪厨余”(熟厨余,一般家庭剩饭菜)两类回收。分别放入经过压缩式垃圾车改装的厨房垃圾收集车后方或侧面加挂的蓝、红塑料桶中,放入前要沥除水分,废泔水油则进行密封。厨房垃圾处理不需付费,若将普通垃圾杂物混入厨房垃圾排放将被罚款1500~6000元新台币。除去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厨房垃圾外,台北的餐饮业也日趋壮大,厨余垃圾量也随之增加,但厨余垃圾回收率不降反升,自2004年由4.57%上升至2013年的9.75%,10年间回收量增提高近2倍。回收的2类厨余垃圾中,养猪厨余公开标售给有相关证件的养猪户再利用,但必须经过预处理、高温蒸煮后方可喂猪;堆肥厨余经收集后先于垃圾焚化厂贮坑内专区暂置,经简易翻堆约3个月去除大部分水分后取出产制肥料,部分由焚化厂制成土壤改良剂。目前,环保局也在规划兴建台湾首座日处理量200公吨厨余生质能厂,彻底解决堆肥厨余去化处理问题,更能转废为能,节能减碳。

垃圾焚化处理。台北一般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焚化处理占垃圾处理总量约95%,全台已兴建完成26座可回收电能大型焚化厂,经过焚化后产生之剩余物质(如飞灰稳定化物或底碴)以掩埋作为最终处置。市内设三大焚化厂:内湖焚化厂(1991年运作,设计处理量900吨/日)、木栅焚化厂(1995年运作,设计处理量1500吨/日)、北投焚化厂(1998年运作,设计处理量1800吨/日)。附设完善空气污染等防治设施,可快速将垃圾安定化、减量化及回收热能发电。焚化底渣2005年10月起全面委外再利用,再利用方式为筛分稳定处理后再利用于沥青混凝土、道路及管沟回填工程、级配骨材等。自设飞灰水洗前处理厂,将处理过的飞灰作为部分土质替代生料,委交水泥业者掺配于水泥生料中,产制一般卜特兰水泥。台北市最大的垃圾焚化厂――北投垃圾焚化厂中,垃圾车的过磅,垃圾倾倒、垃圾粉碎等过程无不显示出先进的现代化垃圾处理技术。每个月焚化厂负责人都会接待来自不同地区的团体比如学生、环保组织等参观学习,可见焚化厂在实用性与教育性上均发挥了作用。为了减轻居民对于焚化厂的排斥而产生的“邻避效应”,焚化厂配套有很多回馈居民的设施,如居民可以免费申请参观的洲美运动公园,还有可凭身份证免费使用的游泳馆(焚烧垃圾的热量可以提供温水)、篮球场、网球场、主题馆(含交谊厅、健身房、读书中心、视听室、餐厅)、地下停车场等,实现了与附近居民的和谐相处。

垃圾掩埋处理。2002 年台北提出“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对无法回收利用、焚化的垃圾才进行掩埋,掩埋量由实施的第 1 年 2001 年的每日1 300 t 降低至 2009 年的 59 t,减量达 95.5%,至今垃圾填埋量下降到零。原设有内湖垃圾掩埋场(1970启用,1984封闭,2013清除)、福德坑垃圾卫生掩埋场(1985开建,1994用罄封闭,1999进行复育工程)、山猪窟垃圾卫生掩埋场(1994开建)保留9公顷作为垃圾分类暂存使用,其余进行复育工程。

4. 宣传引导教育效果显著

在早期,为了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政府联合媒体的力量,拍摄视频短片,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的益处和具体分类的操作方法,设计众多海报广告与大量分类标识,开展大型活动,派发分类宣传手册到家庭。时任负责人(“市长”、“环保局局长”等)都亲自上阵,参与短片拍摄,号召社会公众配合垃圾分类的推行。事实证明,这些宣传引导工作对于当时垃圾分类刚刚起步的台北市来说效果是显著的,问卷调查显示“电视和网络上的新闻和广告倡导”是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的最有效途径。

环保团体在宣传引导教育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主妇联盟”就是这样的组织。1986年一群教授的太太注意到台湾日益严重的垃圾和环境问题,自发成立了“主妇联盟”。她们从台湾大学教师宿舍区开始推广垃圾分类,逐渐扩展到学校、社区,一家一户地发宣传单与分类手册,引导大家进行垃圾分类,并自制小礼品奖励垃圾回收,在充分了解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的基础上,办宣传讲座,举办大的活动提高民众兴趣,不断号召,吸引媒体扩大影响力。一年开展将近两百场宣讲。她们曾经跟随垃圾车参与垃圾回收清运过程,不仅对居民而且对清洁工和清洁单位本身,都做了大量的讲解和指导与说服工作,宣传垃圾分类意识,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分类进行。“台湾环保联盟分会”会长洪辉祥先生表示:垃圾分类说到底是一个意识问题,要让民众知道我们资源环境的压力以及垃圾分类的好处,作为环保团体,要让民众了解自身的工作和努力,号召更多的人参与。首先是把居民的环保意识提起来,再一个就是教给居民正确的办法。

台北学校细致的环境教育对于青少年分类的践行,有很重要的作用。清洁工们反映,目前小学生是做垃圾分类最为认真的群体,一方面是由于他们产生的垃圾较为简单,另一方面是分类教育的大环境与背景影响。实地考察的台北市阳明山小学,一年级就设有专门讲解垃圾分类的课程,进行学习和考评,每个班级设置专门的同学负责,配合学校清洁人员,做好班级垃圾处理与监督。他们还采取海报的形式进行宣传评比,倡导鼓励同学们积极践行,同学们的表现都很认真。中学的老师也会带领学生参观垃圾焚化厂等场所,让学生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更为清晰的认知,更能意识到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从自身日常生活做起,做好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在校园食堂、私人餐厅、宿舍等区域,都能发现大量关于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的创意宣传标识广告,传递着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回收利用的大量信息。

二、 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法律法规与政策

北京等城市目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可分为五大层次(如图)

作为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北京实际执行成效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立法上的确切规定,主要依靠民众自觉遵守,长效动力不足。首先,缺乏一部占主导地位和统领地位的法律,从而难以构建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规定了防治包括城市垃圾在内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是城市垃圾管理及污染防治其他立法的基础,但该法中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并无具体规定。

其次,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得都是比较原则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但对于具体如何分类,在收集、清运、末端处理和回收各个流程应遵守什么样的标准以及主体责任,未进行立法层面的规定。

再次,北京实行垃圾分类回收依据的相关法律基本都为倡导性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与台北设定了高额“不分类”罚款相比,缺乏强制性要求以及违规制裁的具体措施。

2. 管理架构与执行落实

目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分为两级,分e是国家级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机构,与城市一级的管理机构。国家一级的由建设部与环保部组成,城市一级的由地方政府的环卫部门组成。北京市环卫管理系统由三个层次6个部门构成: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处于最高层,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利用、废旧物品回收,下辖市容环境管理处和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分别负责实施北京市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市容标准,协调、监督、检查北京全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再下一级则是北京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市环卫设计科学院、北京市使馆清洁运输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负责指导、管理本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另外,北京市东城区与西城区生活垃圾的垃圾收运工作是由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北京环卫集团公司负责的。对比台北,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下辖科室少,部分机构之间分工不够明确细致,也没有把垃圾处理当做一个系统工程进行更为细致的操作执行层面的分工,垃圾处理流程在布局上没有得到体现。

从职能上看,居委会、街道、物业等部门具体负责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垃圾清运、处理,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利用、废旧物品回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这项系统工程工作量繁重,涉及机构部门较多,而在操作上各部门职能尚未形成合力。例如再生资源管理就呈现出政出多门、分头管理的特点,虽然各自的职责都有所划分,但在一些职能上又有所重叠,其表现为中央和地方设立了多种管理部门负责同一职能,其结果必然是增加协调成本和交易费用,降低管理效率。当遇到有利益的项目时,部门之间表现为争抢将其划归自己的管辖范围,当管理中出现漏洞和问题时,则表现为互相推卸责任,这样也会造成再生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割裂。

一线清运人员在没有强制推行垃圾分类的大背景下,只单纯的收集运输混装垃圾,城市生活垃圾量的逐年增长使得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工作大、工作压力重,但清运人员的薪资水平却维持在低水平,近年来关于环卫工人被歧视被侮辱的社会报道又层出不穷,垃圾清运这项能够体现奉献精神的职业很难吸引年轻人的注意,甚至被世人所不齿。

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了解较少,践行层面也就大打折扣。调查发现,许多地方实际上只摆放一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回收率只有不到5%。海淀环卫的一名基层管理者向我们表示“我在这个行业工作了二十多年,说实话,首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也在推进,但实效性不好,宣传上一阵风,热热闹闹,过后还是那样,每个小区里都有几个垃圾分类桶,但大家还是混合扔到桶里,小区里有收废品的捡有价值的纸板之类的,剩余的也就都混合装运走了。北京每个区都有市政管理委员会里负责垃圾分类的科室,也就出些宣传品、发些垃圾桶,做些小试点,但坚持不了多久就又恢复原状了。”

由于不存在长效分类激励和处罚机制,居民难以自觉形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因此将各类生活垃圾打包投放或是直接倾倒进附近的大垃圾桶,是居民比较日常的做法。居民对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的认识,还浮于表面,并没有扎根于内心,内化成一种公民意识。2015年,我们在北京选择10个不同层次小区,3个公园,1个学校的进行调研,共发放问卷601份,回收580份,有效问卷550份,回收率96%,有效率91%。关于垃圾处理责任承担问题,只有39%的调查对象认为垃圾排放者应当承担分类的责任,从自身做起;而半数以上居民认为垃圾分类主要依靠政府和环卫部门,与自己关系不大,未能意识到自身责任。

3. 垃圾处理流程

目前北京市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生活垃圾一般采取定点投放、混合收集方式,居民将圾垃置于废物袋内,丢到指定大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到中转站进行二次分拣,再进行处理。居民也可以选择从源头处实行分类,分离可回收再利用的资源,自行送至回收服务站点出售或致电收购人员上门收购。

北京市厨余垃圾比重很大,但除了餐饮行业厨余垃圾进行单独回收外,家庭厨余未进行单独分类处理。丰台区的某个小区曾经是全市重点学习的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却在2014年被媒体报道指出“破旧的皮鞋被扔到厨余垃圾桶里”。混装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末端处理上,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有垃圾处理厂28处,采用卫生填埋11处、焚烧处理11处、堆肥处理4处、综合处理2处。无害化正规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垃圾处理需要,过半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朝阳区高安屯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日处理量1000t,但实际日处理量达3585t,负荷率358%,垃圾填埋场未达使用年限就已达饱和状态。大量垃圾被简单填埋或直接露天放置在城乡结合地带,产生垃圾渗沥液、填埋气等臭味源同时,给周边环境埋下重大隐患。生活垃圾堆肥虽然发展起步早,但原料垃圾的有机质和养分含量低,杂质多,堆肥不宜直接施用农作物,市场反响差。北京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呈上升趋势,虽然处理效率高,但由于源头不分类,塑料厨余等可回收物与一般垃圾混合,垃圾湿度大,会导致焚烧效率低,降低焚化炉使用寿命,产生二f英等有毒气体,从而引l居民对焚化厂建设的抵制。

4. 居民意识与宣传教育

通过调查了解到,居民目前对垃圾处理的认识还比较有限,环境资源主体责任意识缺乏。有关“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13%的受访者表示对垃圾分类知识很了解,知道大部分垃圾如何分类,44%的受访者表示比较了解,43%的受访者表示对分类知识基本不了解或完全不了解,多数垃圾不知道该如何分类。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缺乏,必然导致其无法践行,加之意识不到垃圾分类的益处,缺乏对垃圾回收的认同与践行的动力,对垃圾分类处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也在情理之中。清洁部门对垃圾混合装运也一定程度上导致居民认为垃圾分类无意义,反馈出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垃圾桶设置不足等缺陷。

北京市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会在一些特定阶段进行密集的宣传,但目前未形成常态化的机制,宣传深度和持久性不足,民众参与度不高,没有落实到每家每户,家庭社区垃圾分类氛围未真正形成。在学校教育方面,主要是在宏观上教育学生要节能环保低碳,与台北及发达国家普遍重视中小学环境教育相比,北京的学校尚缺失细致的环境教育和分类引导,学校在引导青少年确立的垃圾分类观念、掌握垃圾分类科学知识和养成分类习惯上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 对北京市生活垃圾

处理工作完善的建议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阶段推进

根据台北分类意识推广快的阶段的特点,法律政策起到的作用非常巨大。调查显示台北市民垃圾分类的重要动因就是源于政策的规定。因而针对北京现行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建议加入强制性的法律内容。垃圾分类与民众利益挂钩,能快速有效引起民众的重视。另外,台北市的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政策也显现出其因地制宜、具有创意性的特点。在实际操作层面具有可实行性,能让民众、生产商、回收商各个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北京的相关政策也应考虑到垃圾分类整个流程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能够细化到操作层面,既有普适性,又有区域的特色。更重要的,政策如何有效地传达给民众,需要相关机构制定切实的方案来执行。

在落实法律法规与政策时,可以按以下五个阶段推进,分别是规划宣传期、预先试用期、持续推广期、教育规劝期和处罚执行期。以保证民众充分适应接受和配合,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2. 协调社会各界分工合作

政府、企业、民间环保团体、媒体、学校通力合作非常重要。建议政府提供制度和政策支持并授权独立的环保部门着力策划布局、执行与监督,给予相应资金、技术、人力支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环保部门要合理配置资源,形成组织架构,把垃圾处理当做一个系统工程,进行更为细致的操作执行层面的分工,可按垃圾处理各个流程中所要涉及的工作内容作为部门划分标准,并规划相关促进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方案和措施。同时寻求和企业、环保团体、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在各个层面设立奖励激励机制,设立经济利益分享,让做环保有利可图,为做环保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动力,推动他们投入到垃圾无害化处理事业中。媒体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机构的相关措施,发挥自身的宣传、引导的优势,帮助群众逐渐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并科普相关知识。环保团体要吸纳榜样团体的优秀经验进行多方的探讨,发挥连接政府与民意的桥梁作用,联合专家学者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回收的专业性,向上积极反映问题,提交建议方案,并表达居民诉求,向下举办相应活动,推广宣传垃圾分类、指导带动民众践行。一线清运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了解垃圾分类基础上引导群众。学校需要对环境教育引起足够重视,开设相关课程,开展相关宣传与实践活动,塑造学生的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宣传引导方面,建议分工:

3. 垃圾处理建议系统方案

一是生产管理环节。垃圾的前身是商品或商品的附属物,所以要达到垃圾减量的目的,源头在生产。政府应该引导厂商采取可回收材料,严格限制不可回收材料与污染环境的材料的使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惩治,主要通过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厂商征收垃圾处理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于生活垃圾回收相关的企业,政府可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补偿金等政策,扶持垃圾处理企业和环保科技企业的发展,并对其进行大力宣传,引起民众及其他厂商的关注及效仿,一步步逐渐减少不可回收物投入生产。

与此同时,生产源于需求,政府、媒体、社会组织、企业首先应该确立环保意识、垃圾源头减量的意识,提倡公众减少使用不可回收物,可采取措施: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带头践行;提供重复使用餐具,对一次性用品收费,对自带餐具者提供优惠;在学校、社区等地进行宣传教育等。

二是分类收集环节。北京市城市垃圾组成中厨余垃圾的含量最高达50%,其次塑料、纸类约占10%。建议在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初期,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一般垃圾三大类。可回收物包括纸类、金属类,瓶类等(随着垃圾分类处理的推进,可以对于资源可回收类的垃圾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体积较大之资源垃圾需通知清洁队特别安排或自行联络回收商进行回收。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堆肥厨余”(生厨余,未经烹调)及“养猪厨余”(熟厨余,一般家庭剩饭菜)。北京应着重回收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即指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之外的生活废弃物。而对于有害垃圾如日光灯管,干电池等,掩埋后可能渗出重金属污染土壤或地下水,应单独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完善垃圾分类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场合合理设置三种垃圾桶,到后期可逐渐撤掉部分垃圾桶,提倡“带着垃圾回家”。

设置垃圾站(定时开放)及垃圾站管理与监督员,严格监督,接收家户垃圾。只收专用垃圾袋(环保PE材质,不同规格不同价格)并随袋征收垃圾费,以经济因素促使居民减少垃圾的产生,同时有利于资源回收。专用垃圾袋的推广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合作,初期可由政府免费发放给民众使用,作为强制垃圾分类及随袋征收政策的推广宣传,中后期则采取指定企业专门制作,民众付费购买的方式,可回收物有价征收。

三是清运与末端处理环节。每天定时定点清运垃圾站垃圾,可回收物送到可回收工厂,一般垃圾送到相应焚化厂,厨余送到厨余处理厂。学校、商业区、工作区的垃圾可外包给经过审核批准的清洁公司进行清运处理。

对于厨余垃圾处理,除台北外,还可借鉴英国在厨余垃圾变废为宝的经验,集中收集生产出有机肥料。既有利于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制造企业的兴起,也有利于一些闲置土地被投资开发利用。另外可发展厨余发电,2011年英国废物处理公司斯塔福德郡坎诺克市建设了全球首个全封闭式厨余垃圾发电厂,目前该厂平均每天可以处理12万吨垃圾,发电150万千瓦时,可供应数万户家庭24小时用电。

垃圾焚烧适合北京土地紧张,经济实力强,垃圾热值大的特点,要完善垃圾焚化处理技术,增加配套设施和惠民工程,将焚烧垃圾所产生的部分经济利益,回馈于民众,实现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将有利于化“邻避效应”为“邻喜效应”。

北京生活垃圾填埋可借鉴德国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将垃圾的机械处理和生物处理相结合,设立物质分拣系统,利用机械的分选设备原理,把垃圾中的高热值物质,金属和玻璃等有用物质分离,主要采用筛分、次选、破碎等,分选后的垃圾中的有机质经过生物的好氧堆肥(符合中国厨余垃圾比例大的特点)或厌氧消化后,对其剩余产物进行填埋。

四、 人才培养与教育普及

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个长期工程,目前北京的一大缺陷是对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不足,高级人才不愿意投身“垃圾”事业,“垃圾”事业带头的专家太少。从台湾环保组织联盟的经验来看,环保组织的背后需要有智力团体的支撑,为相关议题的研究提供知识背景,为宣传人员提供专业教育。从台北北投焚化厂参访体验来看,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背后是一群科技研究人才的深耕与自我牺牲。所以北京需要在教育与引导上下功夫,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这一行业并进行系统的培养。同时,需要充分重视环境教育,发挥学校对于青少年环境资源意识强化,分类观念和分类习惯养成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青少年在带动家庭垃圾分类方面的作用,学校与环保组织、社区对接,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与主体责任意识,形成相互促进,形成社会共识的局面。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当下,北京面临着垃圾围城困境和资源匮乏的严峻考验,垃圾的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台北模式”对破解北京面临的“垃圾之围”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北京应从法律政策层面进行规范,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奖惩和激励机制,采取民众可接受的方式,加强分类宣传,普及环境教育,使政策设计深入民心,参与方都能从垃圾分类回收中获益,从而在根本上扭转垃圾处理的困境,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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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琪,陈灏,赵玉柱.台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探讨及其对大陆地区的启示[C]. 2015 (4).

[7]北京市政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课题组. [C]北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调研报告2009-02-01.

[8]陈钰瑶 范玺珂.中国大陆垃圾分类立法研究――与国外相关法律比较分析 [J].市场论坛,2016(6).

第5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关键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管理现状 问题 对策及建议

在美国、日本、韩国及欧盟等国,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早已法制化和企业化,成为了一项成熟的环保产业,而我国对于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尚处在起步阶段。随着2012年《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20号)的颁布实施,青岛市餐厨垃圾管理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走在了我国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管理的前沿。办法中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1 餐厨垃圾产生规模及去向

根据2014年青岛市统计公报,青岛城区(6区)人口已达487万人,按照市环卫科研部门调研测算数据――每万人日产餐厨废弃物1.26吨计算,总产生量为613吨/日。目前,青岛市餐厨废弃物去向主要有三条:第一,集中收集,由各区环卫公司登门将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第二,随意倾倒,其中一部分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倒入下水道,另一部分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机构统一收集清运。第三,私人收购,用作饲养生猪以及提炼加工成泔水油。

青岛市餐饮业较为发达,全市上规模的餐饮店铺约1.6万家,另外还有大量未经注册的快餐店、夜排档、早餐店。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食堂。私人收购收运工具多为简陋破烂的摩托车、三轮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餐厨废弃物沿途漏洒,污染城市道路,运途飘出酸臭味,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流入社会,为“泔水油”、“泔水猪”提供了原料,严重威胁着青岛市食品卫生安全。

2 管理现状

(1)《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区陆续建立了餐厨垃圾管理部门,对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企业实行特许经营授权准入机制等,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三级餐厨垃圾管理体制。

(2)率先在市南区、市北区和崂山区进行了餐厨垃圾收运试点,由政府出资对第一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招标采购。目前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管理,已初步建立了餐厨垃圾收运体系。

(3)以“220号令”为管理依据,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的收运协议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制定各区餐厨垃圾收运量及收运签约率目标,每月对各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借助市环卫数字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运行轨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在线监控。

(4)2011年青岛市被列为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新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处理规模200吨/日,选址于滨海路36号,主要服务于市内三区,通过公开招标(BOT招标)确定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山东济南十方公司),并与2014年初正式运行。

3 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存在问题

(1)餐厨垃圾“三化”处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青岛垃圾分类收集10年以来,多次进行了垃圾分类试点收集,但分类对垃圾减量的效果并不明显。2013年出台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虽明文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六类: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但大多数家庭餐厨垃圾仍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堆放或者直接排入下水道。缺乏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减量的机制,导致各区餐厨垃圾收运数量与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末端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另外,财政投入和优惠政策不够合理,过于偏重末端处理。

(2)青岛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年限较短,未积累充分的管理经验。从职能层面看,餐饮垃圾的收运处置涉及到的政府部门职能较多,组织协调较难。从业务层面看,餐厨垃圾管理的覆盖面广,涉及对象及潜在管理漏洞多,收运处置任何一个环节的监管都必须到位才能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性。

长期以来,各地餐饮服务企业向养猪人或油脂加工作坊有价销售餐厨废弃物,形成了一条稳固的利益链。而现在政府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征收处理费,这一落差使得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利益驱使下,私下把餐厨垃圾卖给非法商贩而获利,导致各区餐厨废弃物签约收运工作进展较慢,收运率较低。

(3)目前已投入运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仅有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BOT形式运作的青岛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现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的复杂性和低经济价值、高运营成本使得小投资者难以从事该行业而获利,而大中投资者亦需要政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有限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不能满足青岛日益增长的餐厨垃圾产生量及生态环保处理要求,对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现象起不到有效遏制作用。

4 对策及建议

(1)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市民、环保组织的共同参与。应明确垃圾管理“三化”优先次序,即减量化(抑制产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堆肥、能源重获)、末端处置。在青岛垃圾管理长期规划方面,建议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和减少二次污染等方面。以“三化”为检验标准,在源头将生活垃圾中占一半左右的餐余垃圾分离出来,简化分类技术,加快干、湿分离的垃圾分类试点推广。建议政府将垃圾末端处理节省下来的费用转移到前端分类环节,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组建专业分类回收团队,重点扶持分类回收利用企业,从税收、融资、企业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率。建立明朗的利益共享(激励)体系,上海的“绿色账户”、杭州的“积分换礼品”表明,对认真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能够长期保持居民的垃圾分类热情。

(2)为提高餐厨垃圾收运质量和数量,建议一是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协议的签订与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挂钩(捆绑),对违反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就像交通违规一样实行扣分制度,餐厨垃圾收运出现问题餐饮企业也不能通过年审。二是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不达标的收运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市场的“能进能出”。三是明确各区属地化管理责任,定期通报各区收运率,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

今年我市环境卫生数字化平台初步建成,建议借鉴“苏州模式”,以信息化数据采集为依托,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督管理体系,运用云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定制开发一套完整的信息交流网络系统,对餐厨企业废弃物产生、收运、终端处置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实时数据采集和监管。

加强多部门协作,实现联动执法,合力破解餐厨垃圾监管难题。组织食品药品、环保、建设、工商部门开展废弃食用油加工企业、潲水流向监管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取缔;组织各部门餐厨垃圾规范监管公告,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立体化管理模式。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明确公众有参与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督的义务。

(3)目前,我市市区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仅为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的1/3,建议政府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引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生态处理新技术,并对餐厨垃圾就地生态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等给予政策扶持。

传统餐厨垃圾厌氧发酵最显著的特点是处理成本高、耗能大、污染大。日本和美国是比较早的开展有机物生物降解的国家,但近些年来已基本废弃了以传统厌氧发酵技术为主的集中处理方式,主要推行源头就地生态处理技术处理餐厨垃圾。该技术采用微生物酶制剂对餐厨垃圾进行分解最终变成有机粉末,处理过程对温度、湿度没有要求,无污水排放、无臭气排放、无噪音污染。目前餐厨垃圾每顿的处理成本在200-400元之间,而采用微生物酶处理餐厨垃圾每吨的处理成本低于80元,在处理成本上也占有很大优势。该技术已在天津中新生态城等地区推行多年, 2012年北京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借鉴北京、天津的生态处理经验,建议在我市推广此类免运输、低成本的餐厨垃圾原位处理技术,并将“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写入现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

参考文献:

第6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关键词:厨余垃圾垃圾回收利用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进度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厨余垃圾回收利用中心(一期)工程是湖州市政府为了湖州生态环境,全面打造“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根据湖政办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及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湖发改投资[2011]373号,由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市财政和市环卫共同投资。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60平方米,总投资2480万元。

2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2.1概述

厨余垃圾工程是采用好氧堆肥技术,涉及到的工艺比较复杂、设备繁多、项目比较广,加上目前国内厨余垃圾处理处于起步阶段,可供参考的经验有限。

(1)工程建设环境不好。当地村民找各种理由要要赔偿等阻挠工程建设。我们与当地村委会多次沟通协调,但收效不明显。

(2)工程设计不够完善。因设计工艺不完整,导致土建在招投标后改动很大,土建工程量大量增加;厂区配电房至林场配电房的电缆铺设及厂区配电房内的配电柜,故重新设计。

这些情况的发生直接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拖后,投资资金大量增加,因此我们充分意识到作为工程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又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和工程项目的实施者,实施有效合理的施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2.2工程技术管理

(1)要了解工程项目实施的背景、项目的特征、现有的处理工艺、技术及流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同时要了解项目的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三通一平,交通状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式等。

(2)认真做好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技术方案的确认,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推行建设、设计、施工三结合制度,有效的为施工创造条件。

(3)完善制订具体的、切合实际的、从接受施工任务到工程验收全过程的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条例,便于施工单位遵守执行。应包括:施工前、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几个方面的技术管理规范。

2.3工程施工进度控制与组织协调

厨余垃圾工程是一项造福人民的工程,工程项目有土建、安装、园林绿化等,设计的施工工种、班组比较多,因此做好施工进度的控制和管理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3)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

(4)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的技术协调工作。

(5)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

(6)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施工中我方和监理单位每周举行协调会议。

2.4工程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将直接影响到该工程的质量,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是必须的。

(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2)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工期、造价。

(3)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4)依照有关建筑工程建设的法律、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5)加强档案管理。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文件资料,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2.5工程安全管理

本项目从工程开工建设起,到场地出清竣工交付为止,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具体措施有:

(1)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层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2)对项目全面分析,确定关键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3)加强对施工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

(4)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实行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上岗证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注意工地用电安全,专业电工定期检查线路、电箱等用电设施。

(6)主要作业区、危险区、主要通道都设安全宣传标语或警告牌,设置电子监控系统。

2.6工程财务管理

为了有利工程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有关财务规则,特制定本规定。

(1)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2)所有工程经费开支,非生产一次性费用报销均须逐级审查,由建设处负责人审批。

(3)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原则。各项支出须要按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4)各项支出须有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3节能及环保措施

湖州市厨余垃圾工程是湖州市政府为了打造生态湖州而建立的环卫项目工程,其宗旨是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

3.1节能

(1)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型产品和设备,以达到最大的节能效果,同时尽量降低峰值负荷和缩短运行时间 。

(2)建筑应通过合理选择体形、朝向和窗墙面积比,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使用能效比高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设备和系统,采取室温调控和热量计量措施来降低采暖、空气调节能耗。

(3)建筑外墙采用35厚聚苯颗粒保温材料保温;屋面采用8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并在屋顶上种植植物,借助栽培介质隔热及植物吸收阳光进行光合作用和遮挡阳光的双重功效。

(4)采用节水器具。给水水嘴、大小便器均采用节水型产品。水泵选择主泵均工作在高效区,并配置小流量工况的水泵,让水泵在高效区运转。

(5)道路和绿地等浇洒用水尽量采用附近河水或经处理过的二次循环水。

(6)照明设计按照规范设置功率密度值,光控在门卫室集中控制。

3.2环保

(1)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经常洒水,减少粉尘。有粉尘的作业尽可能地封闭进行。

(2)工程施工中产生的表层土、废渣等建筑垃圾,应尽量用作回填土,不要随意抛弃;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及多余建筑材料,不能随意堆放,及时清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应收集至指定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临时堆场边沿和施工营地四周须设置导水沟或截水沟,并配置沉淀池。

(4)加强建筑中的噪音控制措施,一是要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办法;二是要建立定期的噪音监测制度,发现噪音,及时整改;

4总结

通过对厨余垃圾工程施工管理的总结和结合自身特点,充分意识到只有发挥长处,克服不足,牢固树立“科学、严谨、安全”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细化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为以后工程的施工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5参考文献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0)107号文件)

[3] 钮凯. 湖州市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简介[R],湖州: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2.

第7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关键词: 中小城市; 餐厨垃圾处理; 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 TK 6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8857(2016)03-0147-03

Abstract: Food waste with rich nutrient has the properties of high moisture,organic matter,grease and salt content.It is easily rotted.Its improper disposal is detrimental to the environment.To find the problems with its collection,transportation,disposal,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a survey of food waste disposal i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of Henan province was conducted.The data was collected via the questionnaires,random interviews,communicating with the managers in catering industry and food waste transport operators.Several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in this study by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s,th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food waste to resource,the market cultivation,and so on.It could provide important references for the government to make policies.

Key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food waste disposal; investigation

餐厨垃圾是饭店、宾馆、家庭等产生食物残余的总称,其具有水分、有机物、油脂及盐分含量高,营养元素丰富等特点.目前对餐厨垃圾的处理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和普通垃圾混合后进行焚烧;二是直接填埋,但这容易造成地表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的污染.此外,餐厨垃圾还会滋生出“泔水猪、地沟油”等,它们进入人类食物链后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全社会越来越关注餐厨垃圾的处理,世界各国的城市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一直致力于寻找餐厨垃圾处理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1-4].本文从目前国内餐厨垃圾处理的现状着手,对河南省中小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提供参考.

1 调研方法及结果

1.1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主要在河南省多个地区的中小城市进行,研究人员设计了环保部门调查问卷、餐厅业主调查问卷、垃圾清理员调查问卷、社区居民调查问卷等4个调查问卷分别对环保部门负责人、餐馆从业人员、餐厨垃圾收运工人、普通市民等不同对象进行实地调研,发放各类调查问卷300余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00余份.通过与本地环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对环卫工人、普通市民等进行随机采访,就各地区所制定的法规政策、采取的处理措施、市民看法、各餐馆餐厨垃圾产生量、收集运输、处理等内容进行实地调查,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对有效问卷进行分析,对政策制定,餐厨垃圾的产生、处理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统计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1.2 调研结果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了解到河南省各级政府针对餐厨垃圾处理出台了一些制度、政策,并投入了部分资金用于科学研究.这些措施对餐厨垃圾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具体制度政策少、管理混乱、政策执行难、处理手段粗放随意、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2 存在问题

2.1 餐厨垃圾缺乏专门储运设备

目前几乎所有餐厅都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直接储存在后厨垃圾桶中,这些收集容器大都无密封措施,容易孳生和招引蚊、蝇、鼠、蟑螂等害虫,造成饮食环境的严重恶化,进而影响人们的健康;另外,用于餐厨垃圾的运输工具大多为农用三轮车,也不存在密封保护措施,极易引起泄露,影响市容和交通,同时对人们居住环境造成了很大危害.

2.2 餐厨垃圾处理方式粗放、简单

2.2.1 直接倾倒

家庭用户、部分小餐厅、流动摊点将餐厨垃圾中的液态部分直接倒入下水道、阴沟或路边,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于这些液体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较高,增加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负担.

家庭用户将剩余餐厨垃圾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倒入小区公用垃圾桶,由社区卫生清洁人员负责输运清理;部分小餐馆和流动摊点将餐厨垃圾直接倾倒至公用垃圾桶、垃圾池(站)中,由环卫工人收集后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最后被运输到垃圾填埋场.由于餐厨垃圾自身存在有机成分高的特点,容易腐烂变质,成为病菌滋生地,对垃圾填埋场的负荷冲击较大,同时严重污染了地表、地下水资源.

2.2.2 承包给郊区农民

一些宾馆、饭店,包括机关、企业、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较多,餐厨垃圾都被统一放置于后厨垃圾桶,由餐馆自行负责清理.他们自行联系一些近郊的农民或个体商贩,个体商贩再将收集的富含有机物、油脂等营养元素的餐厨垃圾提供给附近地区的养殖户,从而降低了养殖户的养殖成本.但是这些餐厨垃圾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养殖业后极易成为疫病传播的重要途径.有些不法商户为获取利益,甚至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经过简单提炼加工制成劣质油脂(即“地沟油”)后,以非法方式低价出售,使其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

2.3 制度政策的操作性不强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大多是一些宏观上的制度政策、法规,但由于餐厨垃圾点多、面广,目前又缺乏针对餐厨垃圾处理的具体制度政策,且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造成餐厨垃圾管理混乱,毫无头绪,导致了处理方式粗放、简单.

2.4 宣传工作力度不大

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市民、餐厅业主对餐厨垃圾的概念、储运、处理情况及目前面临的问题知之甚少.经分析后得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了解的途径少.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制定餐厨垃圾处理的制度,一方面也要重视有效的宣传,应该积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途径,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餐厨垃圾储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2.5 资金缺乏

因餐厨垃圾的储运、处理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许多企业不愿进入这个行业.目前餐厨垃圾的处理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出,这给政府造成了较大的财政压力,资金缺口较大.

针对这一情况,可以考虑专门开征餐厨垃圾处理费,并遵循“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餐厨垃圾产生者开征垃圾处理费.这不仅可以弥补垃圾处理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人们对餐厨垃圾污染问题的重视,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推动垃圾的减量化,同时还可以吸引一些企业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储运、处理工作中.

2.6 处理技术单一

目前我国成熟的处理技术相当缺乏,餐厨垃圾处理以制作有机肥为主,存在制作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差等问题.其他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正在逐步发展中.

3 建 议

3.1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教育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餐厨垃圾的产生、储运到最后的处理的整个体系中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政策;同时,要让公众清楚地意识到餐厨垃圾处理关系到每个人,必须利用多种媒介工具,通过不同方式向人们宣传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相关知识,逐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地投身到餐厨垃圾处理的相关工作中[5~7].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的研究、加快技术研发

除了依靠上级政府投入外,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集思广益,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法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将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处理效率高、污染小、资源回收利用好的新技术及新设备中.

3.3 产生者责任主体化

环境管理的通用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餐厨垃圾的处理过程也应遵循该原则.对餐厨垃圾产生者要实行责任主体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制要求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者购置生化处理机等设施用于消纳、处理餐厨垃圾;没有条件的可委托其他处理单位进行付费处理[8-10].

3.4 加大力度培育市场

由于餐厨垃圾自身的特点使其不宜使用处理传统生活垃圾的储运、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因此,地方政府要通过制度政策、税收、资金等方式的大力支持,充分调动市场,选择有资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承担餐厨垃圾储运设备的开发生产、处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人才队伍的培养等方面工作,逐步培育市场.在买方市场形成后,餐厨垃圾产生者可自由选择处理单位进行付费处理.

4 结 论

餐厨垃圾是污染较为严重的生活垃圾中的一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其产生、储运及处理实行统一管理.餐厨垃圾处理应切实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多渠道资金筹集、技术研发等方面做起,同时,各地在选择处理技术方案时应充分结合当地餐厨垃圾的产生源分布状况及自身特点,以保证餐厨垃圾处理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吴鸿钧.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及应用前景[J].工程与技术,2000(12):14-16.

[2] 王向会,李广魏,孟虹,等.国内外餐厨垃圾处理状况概述[J].环境卫生工程,2005,13(2):41-43.

[3] 冯思静,马云东,关晓玲,等.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管理经济效益分析[J].环境科技,2010,23(1):75-78.

[4] 黄文雄.餐厨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J].建设科技,2002,8(3):90-92.

[5] 张宏丽,陈丽佳.我国新能源产业及核心技术发展探析[J].能源研究与信息,2013,29(4):187-191.

[6] DONG S C,KURT W T,WU Y P.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in China:using commercial management to solve a growing problem[J].Utilities Policy,2001,10(1):7-11.

[7]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8] 尼姝丽,王述洋,梁素钰.餐厨垃圾循环处理的产业化分析[J].能源研究与信息,2011,27(1):7-12.

第8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巩固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优先资源回收利用,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居民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逐步扩大各社区垃圾分类范围,清除垃圾分类死角,多管齐下推进符合我街道实际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

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都更上一个层级,人均垃圾产量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治理“三化”成效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都有所提升。

三、工作具体实施和计划

(一)

强化源头分类力度

1.强化入户宣传。让居民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者,从内心深处愿意做好此项工作;

要求社区因势利导,利用此次派发室内分类垃圾桶的良好契机,开展扫楼入户指导宣传检查,修好居民“内功”,做好宣导工作。

2.宣传注重直观有效。进一步要求入户人员用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宣传垃圾不分类的危害性以及垃圾分类减量的好处,让居民看懂想通,主动参与。

3.做好垃圾分类便民措施。针对多数居民怕麻烦的思想,垃圾投放点位的设置和整合要再三斟酌、充分考虑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并进一步设置暖心池、呵护池等配套设施,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4.健全完善奖罚制度。要求各社区进一步集思广益,用正向激励手段评选优秀垃圾分类楼栋、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垃圾分类小达人等荣誉,引导居民树立积极参与的荣誉感。对于违反者,注重说服感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5.持续发动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利用社区书院、活动中心等平台进行宣传;

继续加强辖内中小学生教育;

要求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二)重视督导队伍建设

我街道2020年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考核细则,强化督导员考评考核相关要求和规定。2020年,

会进一步把好督导员入门关、培训关和考核关,及时撤换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

细化日、周、月工作安排,注重督导、宣传、履职,杜绝二次分拣,并要求认真记录台账,全面掌握居民参与率与分类投放准确率;

评选优秀“周之星”督导员及优秀督导员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带动履职积极性和能动性;

同时,结合各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区资源,选聘有责任心、热心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员志愿者、退休人员等群体组建督导管理小组;

加强巡查、监督等方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

强化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及高层撤桶

2020年街道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栏、宣传板、投放标示牌等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及维护;

继续对分类桶投放点进行有效整合,规范投放;

并全面硬化垃圾投放点地面,尽快完善设施补短板,确保设施到位,强化督导效果;

对大件垃圾,完善存放的公共大件垃圾堆放点,有害垃圾桶延续专人专管;

同时,抓好高层撤桶及分类。2020年,我街道XX栋高楼,已撤桶XX栋,撤桶率80.36%,已实施高层撤桶的,继续巩固成效,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作为同类小区借鉴;

不定时对高层未撤桶的小区进行检查,并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撤桶,增加撤桶后的硬件设置投入,做好后续保障工作。

(四)

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

街道与社区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互动,将日常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物业企业,及时表扬优秀鞭策落后,协助推动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督促物业企业认真解决“混装混运

”问题,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洁单位加强对保洁员、环卫工人等的培训、教育、引导,促使其正确收集垃圾;

发动小区居民积极监督举报,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物业,要求社区进行督促,必要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开单整改;

积极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做到生活小区内垃圾不遗漏,不留死角,杜绝垃圾落地并强化源头分类等。

(五)扫除分类盲区,健全考评体系

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沿街店面、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扫除盲点;

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全面直运和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它垃圾直运面;

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巩固先进小区,提升落后小区,促进中间小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同时,健全考评体系,街道延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各社区的重要任务,纳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街道将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通报,对履职不力的社区及个人进行处理。

(五)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作用

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优势,特别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并继续协调辖内学校加强中小学生教育,举办“家校社”联动等活动,通过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让孩子们做家里的宣传员、督导员,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积极打造各社区亮点特色

各社区要在示范小区经验上,重点打造垃圾分类品牌社区。根据各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结合2020年度亮点特色,各尽所长,用特色和亮点引领居民,打造社区品牌效应。

①建立XX社区“房东管理”制度。自建房以栋为单位,制定定点定时沿线统一垃圾收集转运,房东监管、督导员督导宣传方案。整体与社区网格划片分工相结合,建立“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②打造XX社区“多元融合”垃圾分类特色试点项目。以“多元队伍、多元教育、多元品牌”为切入点,积极聚合辖区资源和力量,分别针对不同的垃圾种类进行收集处理,提升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倾力打造垃圾分类各类型示范小区等,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③推进XX社区继续携手辖内企业,在XX小区共建立体菜园,采用最有效的绿色环保回收利用方式,变废为宝,逐步开启小区垃圾桶内无厨余垃圾的新环境保护模式。

③XX社区继续打造“垃圾分类志愿者”等垃圾分类特色品牌社区,多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社区垃圾分类课堂及时充电;

并通过厨余垃圾换购、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等,引导居民从源头分类,实现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④XX社区深入整合辖内资源,多方合力创建“三特色”打造社区品牌。一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家庭评选活动”;

二是结合辖内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

三是打造小区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打造绿色景观,开展垃圾分类楼户评比活动,建立“绿厢房”等,呈现垃圾精细分类、绿色花园、居民休闲等一体功能,营造社区环保一角。

⑤XX社区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生态云+”垃圾分类新社区。采用了“大党委+社工”的社区治理路径,深度融入垃圾分类,打造属于社区的垃圾分类“生态”特色。

⑥XX社区延续发动小区物业、业委会、在职党员等辖内资源,多次探讨、实地考察、通过投票等民主方式进行投放点整合,成效显著;

本着服务居民,提倡垃圾分类的理念,让原本被丢弃的垃圾再次生产再利用。引进绿色小屋,可回收物兑换积分,兑换油盐酱醋等家用产品;

接受闲置衣物捐赠,并通过爱心渠道,把衣物捐赠到需要的地方;

联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社区要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社区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细化分解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协同合作,凝聚合力。

各社区及物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我督查,并落实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保障经费,有效激励。

街道相关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并加大经费督查力度。

第9篇:厨余垃圾分类制度范文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