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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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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1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控制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同城市人民的关系十分密切,在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促进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建设模式的转变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园林绿化工程的最终质量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为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水平,需要做好施工建设中的质量控制工作,以期达到理想效果。

一、构建建设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为更好的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进行质量控制,需要构建其完善的建设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重大技术方案审定、施工质量、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建设单位要成立施工项目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做到对整个工程建设施工心中有数。并结合工程方案及预算情况等,做好对工程前期建设与后期养护等的综合考虑,针对城市建设的特点,把园林建设中的各种要素等有机地融为一体,。并进一步优化方案,控制预算,保证效果。同时,做好多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并对具体的建设施工管理任务进行蹭蹭的划分,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以提高质量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二)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的要求,以质量手册为核心和指导,以作业指导书为操作的具体指南,所有质量活动都有质量计划并具体反映到质量记录中,整个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有章可循、责任分明。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管理,公司审核部门由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计划,指导质量工作的实施,对施工质量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总结;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参与工程质量策划,根据质量总体策划大纲,指定阶段质量实施目标,并组织和督促责任部门进行质量工作的实施,并对阶段目标的实施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和总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上至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下至作业队的工人,均制定质量责任制,形成质量管理工作系统。

二、加强绿化施工现场管理

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可以直接而且有效的从根本上管理和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来进行质量控制:

(一)严控苗木进场质量关。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选择合格的苗木供应商,以及对采购苗木的验证,同时保证同工程质量有关的苗木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采购的苗木必须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采购苗木必须经过移植和培育,未经培育的实生苗、野生苗、山地苗一般不宜采购;非栽植季节栽植时,为提高栽植成活率,苗木应选择事先经过处理的容器苗,保证苗木及时进场,做到随到随种,确保成活率。因此,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进场苗木,保证苗木的质量。要严格执行苗木进场验收、工序验收制度,对土壤质量、苗木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负责任的乱签过路字。

(二)苗木种植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刨坑(挖坑)的质量好坏,对植株以后的生长有很大的影响。道路绿化植树必须保证植树位置准确符合设计意图,挖坑挖槽的位置要准确,坑应根据根系、土球大小、土质情况而定,刨坑刨槽要直上直下桶形,不得上大下小或上小下大,不然造成窝根或填土不实,坑径一般可按规定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大30-40厘米。

2、带冠移植大规格落叶乔木必需带土球,吊运时吊车荷载吨位要大于土球和树体总重量,装车时土球朝前,树冠向后,保证土球完整,不散坨。运输中树木不滚动,不损伤树皮和主枝。

3、栽植前要进行适当修剪,所有大规格落叶乔木必须保证树冠完整,修剪以疏枝为主,修剪总量不超过1/4-1/3,保持主枝、侧枝分布均匀。

4、移植大规格苗木要在阴天或傍晚进场,对不同树种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树体水分流失,可采取避苫、喷蒸腾剂、搭荫蓬,植物材料按计划要苗,随到随种,必要时假植,不使植物苗木失水。

5、栽植后要设立支架保护,支架要牢固,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捆绑时要加垫层,不伤害树皮。栽植后要及时浇水,浇完三遍水后,要进行苗木扶植整理。

6、花灌木种植应按设计图定点放线,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不露出地面为宜。花苗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M。

(三)施工期的植物养护

1、根据植物习性和墒情应及时浇水

树木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不能缺水,缺水造成过旱会影响其生命活动;同时,水分又不能过多,否则会使遭受水涝危害。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对园林树木进行合理的浇水与排水,是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好坏的一项重要措施。

2、土肥管理

城市园林绿地土壤一般较为贫瘠,种植后的树木如果不加以人工施肥,必然导致树木生长衰弱,易遭病虫害,严重的会使树木死亡。因此必须经常施肥,以补充树木的营养。不同的树木种类,其施肥的种类、用量和施肥方法等方面各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用。

3、园林植物应适时修剪整形

植物适时修剪整形可促控树木的生长、调整树势;培养、美化树形减少伤害;并且能促进树木开花、结果。

4、松土除杂

园林树木赖以生长的土壤常因浇水、降雨、人畜走动而板结,致使土壤中空气不足,透水不良,从而影响树木的根系发育与养分供应,因此需经常适时地中耕和松土;树基部附近如有杂草,会影响到树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因此需要及时除草,以保证绿地整洁、树体健康,减少病虫害。

5、病虫害控制

大多数园林树木在其一生中都可能遭受病虫害的危害。园林树木病虫害一旦发生,不仅会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而且会影响整个绿化效果,降低园林树木的观赏价值和经济效益。因此病虫害的防治是园林树木养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提高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到多方面的技术问题,因此,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提高技术水平,以保证工程的最终质量。建设单位要认真 进行分析和总结,吸取已建项目树木种植选择与地方气候不适应、绿化与边坡类型不适应、边坡植草大面积枯死等经验教训。并认真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绿化工程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气候条件等,合理的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和优化。要通过改善培土质量、优选绿化季节等手段提高绿化植物的存活率。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明确项目初期路基施工中挖除的种植土应搜集存放,用在后期绿化工程施工中。

(三)注重预防和控制。

施工过程中,要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等方式,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工程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改正和解决。以免问题严重化,导致更大的问题出现。尤其要注意对工程安全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以免出现安全事故等恶劣情况。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导致绿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园林绿化工程监理

受到园林绿化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等因素的影响,工程牵涉到园林、规划、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及工程立项、审批、采购招投标、验收等诸多环节,这都给有效管理和严格监督造成困难。通过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则可以很好的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工程监理过过程中,从审批、招标、资金管理、资源监管、工作制度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督和管理,并实施林政公开制度,严格监督检查。从预算开始到项目招标直到监理验收,全过程都向民众公开,通过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全面提升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实现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化、精品化。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在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所有建设和施工的时候,还需要把好“最后一道”,也就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和控制。竣工验收的时候,要在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通过资料查阅与现场检查后,验收小组与监督人员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附有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文件。通过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和控制,可以对工程和重量予以最后的确定和把关,避免出现各种后续问题。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建设质量控制,可以有效的提高园林景观的整体效果,使其更好的装点人们的生活。因此,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需要做好全方面的质量控制工作,从而保证造林绿化工程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以提高环境质量,美化城市环境。

【参考文献】

[1] 黄茜.浅析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4,(3).

第2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园林施工;项目管理;过程

中图分类号:TU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9-0234-01

一、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

在整个园林建设项目周期内,施工的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多,施工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最大。其最终目标是:按合同规定,按设计要求建造园林,并获取预期的环境效益、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其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管理组织。

2.选聘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

3.组建适宜的管理机构。

4.制定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施工管理制度。

5.制定对项目管理的内容、主法、步骤、重点及具体安排的纲领性文件。

6.进行工程项目分解、制定阶段性目标。

7.绘制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信息流程图。

8.确定施工重点,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9.进行施工项目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控制。

10.进行生产要素管理,包括劳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等的管理。

11.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以法律手段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2.建立合同管理计算机系统及合同文件档案库。

13.建立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系统理论为指导,以电子计算机为工具,处理施工项目的各类信息,为项目管理提供咨询和决策支持。

二、验收交工及结算阶段管理

这一阶段可称为工程 “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对外结清债权债务,结束交易关系。工程结尾阶段,项目经理部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测量,并对照图纸,逐一确认。首先,组织企业内部自检,如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返工,自检合格后提交竣工申请,在预验收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并将竣工文件进行移交,进行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本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1.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观察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和保修。

3.在预验的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

4.整理、移交竣工资料,进行财务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

5.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6.项目经理部解体。

三、养护服务阶段管理

这是园林工程管理的最后阶段,即在交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的责任期进行养护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保证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发挥效益,并为园林工程的正常使用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1.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做好工程养护工作和必要的技术咨询。

2.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养护、 维修和管理。

四、施工成本管理

1.工程开工投入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该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如周围环境,、水源、道路交通、生活设施等方面,只有详细了解且做好这些工作,才能分析各种可能影响到工程施工因素以及成本投入的特点和难点,避免施工投入不浪费。

2.材料采购管理。园林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在种植工程成本中占很大比重,材料成本的节约是降低项目成本的关键。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材料采购要坚持价格最低、运距最短、储存合理的原则,控制好采购的成本。

3.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数量,减少重复用工,在绿化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操作工人的劳动效率直接影响着当天的工程进度,所以施工队长必须始终指挥与监督施工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作业。

4.与甲方、监理等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监理代表甲方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工程款拨付、验收等重要环节也起着重要作用,在隐蔽工程验收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也是工程管理中重要的一环。

5.资金的运作管理。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资金的管理,规范办公、通讯、差旅、招待费的指标控制。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采取节约措施,对日常使用的水、电、煤气等各项合理控制费用。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能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力求将成本、费用降到最低,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五、工程进度管理

1.订立工期目标。制定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和总计划。

2.工序安排。对工程投资、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场地布置、主要施工机械、劳动组合、各附属设施的施工、各施工安装单位的配合及项目投产的时间要有一个合理的安排,统筹兼顾,才能有一个很好的进度规划。

3.检查调整进度。在施工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无论是进度加快、进度滞后都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产生影响,都会对施工工序带来问题,都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

4.应急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可控制因素影响工期的情况下,应及时做出调整,可增加资源的投入,提高施工强度,压缩重点工作持续时间,或对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及方式做出调整或改变逻辑关系等。

六、质量管理

1.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施工质量

2.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质量

3.严格审核苗木的采购,确保苗木质量符合合同规范规格。

七、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档案资料管理。任何项目的验收,都必须有个竣工资料这一项。竣工资料所包含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有关技术参数测定验收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签证等等,都要求我们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一一注意收集归类存档。

一是加强管理。明确园林绿化工程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的主体,使其参建单位知晓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验收单位和标准;二是从制度入手。统一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归档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归档内容,达到统一归档标准,统一表格,统一大小,统一内容的目的;三是加强培训。一方面培训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人员,使其懂得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知识,达到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的目的。四是利用信息化管理。可以把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编制成一套成熟的软件管理程序,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五是加强合同明确。在签订合同时对参建单位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各方应负担的责任,提交档案资料的套数、质量和时间等;六是严格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竣工验收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同步举行。

八、结束语

园林施工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的生命线,把握好这条生命线是园林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和保障,企业要想扩大市场,需要各方各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搞好全过程管理,才能保住市场,进而开拓市场,占有市场, 并将随时代和社会的进步日益完善。 我们相信通过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四方的共同努力,未来的园林绿化事业将随着时代的发展, 建造出集经济、 实用、 美观于一身的园林作品。

参考文献

第3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____________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4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建筑行业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筑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受社会各界关注。质量控制涉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如何实现施工质量控制,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功能效果。因此,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质量控制。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缺陷

2.1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在建筑工程中,设计工作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由于设计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业务水平有限,工作疏忽等原因,很有可能在设计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给工程项目建设留下质量隐患。

2.2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存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施工,承包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等因素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2.3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作为出资人,由于非专业管理以及诸多的越权指挥和盲目不科学的指挥,干扰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规范管理和生产,制约了工程质量的良性发展。

2.4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存在着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组成结构等方面的自身问题,在工程管理方面管理力度难于得到保证。

3.工程实例

3.1工程概况

2010年广州市市属亚运场馆建设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办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建设,该项目市属亚运场馆共39个,其中4个新建场馆、35个改扩建场馆,分布于大学城、天河体育中心、老城区和北部区域共四大片区,投资总估算约26.7亿元,自2007年9月陆续开工,2010年6月底完成并通过验收和移交。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牵头协调各参建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施工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保障了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的顺利召开。

3.2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3.2.1实施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及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不力或违反相关规范要求,将按比例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承担约定维修责任,若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责任,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到期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这项制度对各专业分包单位起到了有力的约束,使各承包单位自觉提高工作质量,使项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3.2.2工程质量安全督察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落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发包人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督察制度。发包人成立质量安全督察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进行定期全面督察与巡检;(2)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与有效运行情况;(3)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监督跟踪;(4)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5)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见证取样检测,对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6)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是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7)督促样板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工作。(8)质量安全督察组主要以日常巡检及联合检查为主,现场签发《质量安全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质量安全督察处罚通知书》,要求受检单位限时整改并回复,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危及人身安全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时,可直接责令停工,并及时反映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

3.2.3工程材料设备检验检测制度

针对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及设备质量监管及检测形势,保证项目建设过程所选材料和设备充分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发包人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质监局委派下属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作为合同乙方承担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工作。质监局派出专人配合进行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技术执法监督,全面参与工程材料与设备质量技术检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材料与设备技术要求文件的审查、材料与设备供应商资质审核以及材料与设备在制造、运输、安装和验收等产品供应全过程相应的资料审查、产品监造、检测、试验及验收等技术管理工作。实践显示,良好的建筑材料与设备是工程质量及运行效能的重要保证。

3.2.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由于检查对象要被其后续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困难,因此它是保证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隐蔽工程往往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与安全,是施工过程的一项重要质量管理工作。(1)验收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建筑等结构中间检查验收且工程竣工后不能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

(2)验收程序: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完工后班组自检、互检、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查项目部经理部申请监理核验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业主质安部抽查合格并签章。

(3)验收职责: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隐蔽验收的主要部位及项目列出计划,与监理工程师商定,以便落实隐蔽的工作量,做到相关人员心中有数。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必须落实到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总工、质检工程师或质量员。隐蔽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3.2.5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各工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标准,要严格推行样板引路制度,由业主单位质安部统一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审批后,对施工班组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编制样板引路实施计划,对开展活动予以安排,实施中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执行中的问题随时纠正处理,确保达到预定计划。驻地总监在工程施工之前就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工程样板监理计划与创优监理目标,编制工程样板监理细则,报发包人审批。在单位工程全面铺开施工之前,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驻地监理负责人确定样板部位,然后安排施工单位施工班组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施工单位质检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包括目测观测与实体检测,核定其不存在质量通病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样板验收表呈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初验评定,并在完成初验评定后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根据样板标准经相关专业人员检查评定,并在验收评定达到样板验收要求后进行技术交底方可按样板展开施工。

3.2.6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发包人质安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及实施情况,并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点,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将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施工单位应编写《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并严格按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