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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保障水上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各项救援、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序运转,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处置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事故危害,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江阳。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建立市江阳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在区委领导下,由区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区委群工局、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负责人、事发地乡镇街主要负责人、通讯、保险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肇事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力量处理交通突发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3、督促事发地乡镇街、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区属有关单位以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分析研究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的各类信息,判断事态发展规律与走向。
5、决定事故应急处置决策、应对措施和应急响应机制的启动范围,指挥、协调区政府有关职责部门、事发地乡镇街落实各项水上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做好信息、舆论引导等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应急处理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置现场指挥部。
(二)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施救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场指挥部下设施救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宣传信息组,按工作职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施救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督促有关各部门和单位按事故性质的程度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分别向上级归口部门报送信息。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
4、完成施救、处置工作后,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写出书面报告。
5、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总指挥,由总指挥长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态发展趋势指定。
三、各工作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在水上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街、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按应急处理事故的要求,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一)现场施救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有关保险公司、事发地乡镇街组成。
1、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控制、警戒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护,维护现场治安、水上交通秩序,进行现场勘察,负责对死者身分的确认、辨认,约束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
2、区交通局(区海事处)主要职责:做好水上运输事故的救护工作,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打捞、营救工作,组织疏通航道,在上、下游发出警告或设置警示标志,实行水上交通管制。
3、区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查找事故原因与隐患,总结汲取事故教训。
4、区水务局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协助公安、海事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区卫生局主要职责:做好现场抢救及相关救护工作,快速组织医疗单位的有关人员及设备前往现场开展抢救工作,要求有关医疗单位做好抢救的准备;保证医护人员、医疗器材、药品满足抢救需要。
6、保险公司主要职责:立即派人到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迅速进行前期赔付,安抚死伤者的家属。
7、事发地乡镇街主要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协助公安、海事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组织对死伤人员的确认、核实,安抚死伤者家属。
(二)事故调查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安监局、区监察局组成。
1、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海事处主要职责:负责水上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工作,组织现场勘察、取证、检测和技术鉴定,对事故当事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及性质。
2、区安监局、区监察局主要职责:开展事故调查,向有关单位和企业发出警示通知;组织人员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写出事故处理报告。
(三)善后处理组由区政府办、区委群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有关保险公司、事发地乡镇街组成。
1、区政府办、区群工局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善后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区交通局(区海事处)主要职责:负责水上交通运输事故死、伤人员理赔测算工作,组织赔付调解工作,督促肇事企业组织资金、履行理赔责任。
3、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上运输事故死、伤人员理赔测算工作和赔付调解工作。
4、区卫生局主要职责:负责伤者医疗、救治中的协调工作,核实医疗费用,提供医治情况。
5、保险公司、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死、伤者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调度资金,做好安抚工作。
6、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理赔工作中的司法援助工作,开展司法调查,必要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实施法律保障。
7、事发地乡镇街主要职责: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理赔、调解工作。
(四)宣传信息组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处置工作宣传报道的指导管理,严格“把关”,对确需报道的,应报请区委、区政府或指挥部领导同意,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报道方案,提供统一稿件、审定报道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公安、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互联网管理,防止有害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
四、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的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Ⅱ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处置程序
(一)信息处理:“110”、“120”指挥中心接到Ⅰ、Ⅱ级公路运输事故报警后,应当按照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时通报“110”联动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肇事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二)预案启动:按照事故级别分别对应启动应急处置预案。Ⅰ级响应启动市级应急处置预案,较大事故Ⅱ级响应启动区级应急处置预案,一般事故启动区级部门应急处置预案。
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正在全市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题安排部署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全力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刚才,刘兴忠副局长通报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有关工作。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从监管部门角度,对如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行了安排部署,我都赞成,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中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制约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从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来看,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易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目前,全市公路里程达2.4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有865公里,路况差、隐患多、行车难、监管力量不足是我市道路交通的现实状况,也是我市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原因之一。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38.4%、48.7%以上,仍然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重灾区”。三年来分别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64起、118起、90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死亡人数分别为128人、123人、124人,始终居高不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长期占到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65%以上。特别是今年1—4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48%和89%,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86.3%和88.2%。今年以来连续发生了“2·18”、“3·26”、“4·07”三起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而且较大以下的事故还时常发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较为突出。最近,我到一些县乡调研,基层的同志总结出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隐患较多的是煤矿、违法违规现象较多的是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难度较大的是消防、隐患不易发现的食品卫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同志都有此感受,可见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的泛滥程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农村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利欲熏心,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人民群众的死活,超速超载现象十分严重,往往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大规模的群死群伤。三是区域之间道路交通安全不平衡。中部五县、区和东部三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事故起数占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的45%以上,特别是东部三县平均占到了一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集中在桐梓县、县和汇川区,随着到茅台高速公路的通行,仁怀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也呈现出多发态势。从今年1—4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统计来看,余庆县、道真县分别为2起,都已达到年度控制指标;正安县4起,超年度控制指标2起。从死亡人数来看,汇川区11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人;道真县13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2人;仁怀市5人,达到年度控制指标。从高速公路死亡人数来看,汇川区4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人。
从上述特点中我们不难看出,一方面,尽管全市安全生产连续11年实现了“双降”目标,但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特别是在煤矿、道路交通等方面,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从深层次上分析原因,客观上存在着道路交通安全战线长、监管力量投入不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随机性、偶发性较为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还是存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监管措施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视问题,找准症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国家和省的高度重视,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隐患排查治理、客运车辆管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2月20日,书记亲自主持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特点,掌握事故规律,消除交通建设上的薄弱环节,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喻红秋书记、王秉清市长多次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当前,我们就是要紧紧围绕省、市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查隐患、强监管、严执法、夯基础,以实际行动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逐步实现道路交通的本质安全。
第一,抓任务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6号)文件的要求,确保实现八个目标:一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二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0%以上,遏制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三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逐渐完善,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五是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六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七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素质明显提高。八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守法率明显提高。
第二,抓源头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在于源头控制和源头监管。抓住源头,就等于抓住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权。交通运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监管,重点指导、落实好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开展动态监管,在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辆已全部实施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将所有客运班线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动态监管车载终端的检查,将车载终端是否完好纳入发车前的例检项目,凡车载终端不正常的,一律不予排班发车。提高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好驾驶员资质关、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关,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快处理,并按规定采取解聘或调离岗位等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安监站、交通协管员要严格执行“红白喜事打招呼”和“跟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真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抓执法检查。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加强路面管控,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执勤执法力度,对超速行驶、违法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形成上路要管事、执法要严格的工作氛围。特别是对执法中发现客运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除加大现场处罚外,要按规定及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以便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按时间、按步骤、按标准扎实开展好各类专项行动。
第四,抓隐患排查。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中对全省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并明确了排查治理的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重点路段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各县、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面死角”的要求,做到有人管人、有人管车、有人管路。各地要成立公路隐患排查消除工作机构,明确排查治理的原则和责任,确保治理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形成公路隐患排查消除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辖区公路特别是通乡、通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进行整治,对不具备通行客车的路段,要设置禁行标志和路障。
第五,抓基础投入。近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市已经实现了乡乡通油路的目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由于投入不足,部分县乡道路警示标牌标志、安保设施等还没有完善,形成了安全隐患。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因为历史欠账导致的安全隐患,要对相关县、区(市)下达整治通知,明确治理内容、治理标准和治理时限,并督促县、区(市)投入整改落实到位。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站要专业的角度,为县、区(市)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建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在一定期限内督促县、区(市)逐步投入治理达标。在这方面消防支队做得不错,他们采取定期对市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一方面能够引起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有效推动了各单位逐步投入整改落实到位,实现消防安全的逐步好转。
第六,抓事故救援。交通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群死群伤。“时间就是生命”,事故救援工作一刻也不能耽搁。道真“2·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道真县委、县政府和市第一医院、市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机制,为抢救伤员赢得了时间,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个事例也启发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都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反应,为救援工作争取每一分每一秒时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快速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市应急办要认真梳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认真履行市政府总值班室的职责,立即响应,按照预案马上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不要每次都要等领导安排明确后再通知落实,这样就会贻误救援,错过最佳的救援时间。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应急救通保畅工作,特别是针对高速公路事故救援,必须随时保证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第七,抓宣传教育。宣传新闻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道路交通安全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采取播放公益广告、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等形式,进一步普及全民交通安全常识,形成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监督交通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站、环境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责任、协同配合,走综合治理的路子,才能有效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须始终抓客运安全这一关键,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就能够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各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履好职、负好责。要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隐患排查等方面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气,及时会商解决,决不允许相互推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高速公路安全问题,要建立完善召集人会议机制,对一些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解决的重大紧急问题,由市政府召集专题研究解决。对一些需要部门支持的普遍性问题,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部门意见汇总上报市政府适时进行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9〕33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印发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08〕9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晋中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晋中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晋中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今天我们把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合在一起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安全生产方面
(一)去年工作回顾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实现三项指标零增长。
第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深入企业,向厂长、经理发送关注农民工安全的公开信,在*电视台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题,在《今日*》开设“安全在我心中”征文专栏,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五办五送五推进”等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培训班19期,培训1382人;举办特种作业培训班22期,培训1575人,办理特种作业复审523人;完成全市再培训8万人的全员安全培训任务,得到了省全员安全培训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成功做法,还得到了浙江省及*市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第三,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危化品行业、黑点路段、道路交通、火灾隐患暨“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矿山、农机、旅游、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十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整改事故隐患3000余条。特别是在“破解难题、优化环境”活动中,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与有关乡(镇)、街道重点开展加油站点、油漆市场、非法萤石矿等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多年积累下来的安全隐患。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完成了省、*市挂牌督办的8处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1处重大火灾隐患和我市挂牌的5家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
第四,强化基层基础,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乡(镇)、街道安监站工作职能,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员取证培训考试,全市已有54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员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整改等几项活动。去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各位副市长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组织全市性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20余次,共出动检查5863人次,查出大小各类隐患3932条,其中立即整改3895条,限期整改37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09份。同时,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50起,对54名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对发生的4起工矿企业事故,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第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防范机制。抓好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总体应急预案、重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乡(镇、街道)预案等逐步建立完善。去年6月份,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液化石油天然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拉练,取得了预期效果。
尽管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仍然十分严峻。道路交通方面,到3月25日为止,全市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2起,死亡23人。今年道路交通这一块死亡人数考核指标比去年大幅度下降,去年控制指标为115人,实际死亡99人,今年要不突破94人,而且较大事故界定由去年的5?9人变为3?9人。工矿商贸企业方面,今年一季度,我市已发生工矿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一些中小企业主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在消防安全方面,今年已发生火灾事故3起。“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较多,一些公共聚集场所缺乏消防安全设施,外来员工生活用火用电和出租房消防安全方面隐患也不少。
(二)今年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市下达我市的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103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7人(比去年减少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94人(比去年减少21人,去年实际死亡99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1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1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37,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不大于3.0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突破9.3。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确保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实现“零增长”,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具体主要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一是督促和引导企业特别是对高危行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鼓励企业进行安全设施技术改造,淘汰不安全的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把好行政审批源头关,对未依法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危化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实施项目安全可行性论证、安全预评价、竣工验收等制度。二是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矿山、危化、机械等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扩大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面。三是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和监管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四是抓好总体应急预案、重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乡(镇、街道)和部门预案等的完善与实践检验,提高防御和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依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上级关于“隐患排查整治年”的工作部署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层层分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二是讲究方法,具体做好“四个结合”:即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采取严格的行政措施;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会商、情况通报和联合执法。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实行政策奖励,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考核不合格和突破责任书明确的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抓好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安全主体培训,突出抓好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巩固和深化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在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窗等现有宣传资源的同时,探索建立依托学校、实行企业化运作的教育培训模式。三是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送法五进(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和“送教下乡、零距离服务企业”等形式,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四是积极倡导安全文化,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把制度规范和行为养成有机结合起来,既敢抓善管、狠抓严管,又强调在规范中做到行为养成,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断提升。
二、关于节能降耗方面:
(一)去年工作回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全民节能。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期间降耗减排实施计划》、《切实做好去年度降耗减排工作的通知》以及《*市节能降耗十佳企业评选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了评价考核体系及节能管理。出台了《*市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集中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在全市开展以全民节能、企业节能、节能技术推广、优化产业结构、机关和公共场所节能、节能宣传以及节能降耗考核督查等七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降耗百日行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5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19%,完成了*市对我市下达的下降4%的考核指标。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去年6月份,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部门单位组成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节能降耗督查会和专题工作会议,与21个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和7家重点用能单位签订了节能降耗责任状。出台《*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节能降耗作为目标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由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督查。
三是采用节能技术,优化产业结构。一些先进成熟且节能效果比较明显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被积极推广应用。如新投资2000万元把2号抽凝机组改成背压机组,预计投产后2号机组发电煤耗将从400多克降到200克左右;天乐集团通过变频电机的应用,每月节电约3万度。此外,抓好建筑节能、照明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等节能工作,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节能降耗。去年我市又有5家企业通过省清洁生产验收,目前我市共有清洁生产企业11家。新光药业通过省绿色企业验收,我市绿色企业增加到2家。
(二)今年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的节能降耗目标,要确保万元GDP能耗降低4.2%以上,力争5%。围绕这个目标,下一步主要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咬定目标,注重分析,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机构、队伍和考核制度建设,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到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考核考评体系,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分分企业、分行业、分区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耗能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能源管理机构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能源统计和计量制度,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设立能管员岗位。特别是督促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煤及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编制完善节能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商贸、旅游、生产业和文化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采取关、停、转、节等措施,继续推进“三高一低”企业专项整治。加大调控力度,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严格控制“三高一低”项目。对达不到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投资项目,不予核准、备案。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对于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第三,进一步鼓励企业科技和管理创新。鼓励采用一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等耗能设备,积极开展印染行业凝结水回收利用、染缸保温、锅炉改造等节能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降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加强电力需求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科学制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调整运力结构,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降低运输能耗。加快推行绿色照明工程,在城乡路灯、宾馆、商厦、办公楼等公共设施和居民住宅中推广应用高效节电照明新光源和装置。
第四,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把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作为调查的重要内容,分析梳理,提出针对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的能源利用统计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搞全、搞准、搞及时统计数据,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合理用能,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第五,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节能氛围。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技术和工作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合理用能的管理水平,促进管理节能。加强节能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节能实践活动,开展节能降耗十佳企业、节能型机关、节能型家庭、节能型学校、节能型社区的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降耗先进典型、成功经验。通过设施设备改造,落实办公、用车、采购等制度,大力推进机关的节能降耗工作。
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
(一)去年工作回顾
去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3%和13.6%。
一是以狠抓曹娥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水环境保护明显好转。以嵊新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坚持“控新”、“治旧”、“监管”、“调整”多管齐下,做好曹娥江流域*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曹娥江水质明显好转。编制完成*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出台南山水库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办法。在国家统计局、浙江省城调队对我市环境保护的公众调查中,我市市民对饮用水保护工作普遍感到比较满意。
二是狠抓重点区域整治,*市级重点监管区如期“摘帽”。建设新昌江*段17公里截污干管、38.3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3座提升泵站,建成嵊新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处理排放达到规定标准,新昌江*段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开展各项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0多家次,处罚违法企业200余家。去年11月份,通过了*市污染整治办的验收。
三是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以“五整治一提高”为载体,全市20%的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被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评为绿色产业先进示范区,创建成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生态乡镇2个。
四是狠抓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化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建立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对境内环保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摸排,梳理重点环保隐患,并依据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出的重点环境问题,以副市级以上领导为责任领导、乡镇为责任单位,着力实施整改化解,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工作的扎实推进。
五是狠抓重点企业整治,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制定《*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计划》、《去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配套出台了《*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应急预案》。通过限期治理、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提高脱硫效率、加快嵊新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等手段,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超额完成。
六是狠抓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环保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建成总投资110万元的*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投资80万元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子站以及总投资约130万元的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黄泥桥站,并已投入正常运行,实现了24小时的全市自动实时监测。建成省控新和嵊新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并已与省和*市联网。全市55家重点企业也实施了在线监测监控建设,市环保监控中心已建成投用。
(二)今年主要任务
近年来,上级政府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要深入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落实减排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纺织、印染、医药、造纸、化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出台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修改完善产业导向目录,严格限制新上高污染项目。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坚决淘汰小印染、小化工、小造纸、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生产能力,对存在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对整改无望的高污染企业,对不按期淘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2.重点推进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开展曹娥江水域排污口整治,实施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解决嵊新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和进管企业规范排污问题,深入开展热电企业污染整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截污管网建设进度,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3.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特别是抓紧制定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农业养殖污染整治,削减养殖污染排放量,加快截污纳管建设,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
4.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不断完善环境隐患排查、化解和环境投诉调处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制度,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肃履行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统一领导的政府职责,通过及时正确决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基本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53起,死亡60人。其中:煤矿12起,死亡15人;道路交通22起,死亡26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故今年12月初发生的3起共死亡10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3起,死亡3人;危险化学品行业2起,死亡2人;农电4起,死亡4人;消防2起,死亡2人;工业企业及其他8起,死亡8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9.3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1、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14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5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17次。
2、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1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4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10月1-2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25日和12月4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3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59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15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20*〕2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5、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6、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6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全隐患540条,整改到位490条,累计罚款19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200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25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8名,今年又增编2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8、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20*〕120号),县编委下发了〔20*〕30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3-4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64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9.3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3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系统培训300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300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150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1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3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2、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8辆;6月份、10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5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10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5家,保留了11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3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9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2条,整改到位167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128家采石场、42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隐患43处,责令停产整顿2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1处。对全县46家加油站、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3、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1—2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120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9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5000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50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7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16个乡镇、4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2.23事故的4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9.3”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一一、考评对象
全县所有校车运营单位(学校、幼儿园)、乡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评办法
按照校车运营单位、乡镇校车办工作职责,分别制订考评细则,确定评分标准。考评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严格按考评细则评分。
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由乡镇校车办具体负责,县校车办检查验收,验收时按一定比例抽查,抽查分数等于或高于乡镇校车办考评分数的,认定乡镇校车办考评结果,抽查分数低于乡镇校车办考评分数的则以县校车办考评结果为准,核减该乡镇所有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分数。
乡镇校车办的考评由县校车办负责。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结果作为办学行为评价、年度鉴定的重要依据,乡镇校车办的考评结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终绩效目标管理考评。
(二)考评结果作为发放校车运营补贴和乡镇校车办工作经费的依据。校车运营补贴考评结果为100分的,按100%的标准发放,100分以下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核减1%,即99分的按99%的标准发放,98分的按98%的标准发放,依此类推;乡镇校车办工作经费按所在乡镇的校车数量、工作量及考评分数等情况确定。
(三)考评结果作为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考评细则
见附件。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职责,确保校车平安无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校车安全监管情况;
3.校车许可及办牌办证等资质情况;
4.校车安全营运情况。
二、考核对象
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组织,每年1112月份进行。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以年终集中考核为主。坚持台账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以实地考核为主。
1.各项具体考核内容和计、扣分标准见细则;
2.校车违章情况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学校日常和专项检查整治记录和交警执法情况记录为依据;
3.日常监管履职情况以完成工作任务台账、专项检查和督查记录为准;
4.因监管不力、履职责不到位,发生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
按照考核结果,全市每年评出20所校车安全管理示范学校从市财政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对校车安全管理示范学校实施奖励。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三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校车安全管理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明确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安全工作责任,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制定宜章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本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
(一)制度建设(20分)
1.学校(幼儿园)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1名校车管理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领导小组不健全,没有设立管理员减2--4分。
2.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进行考核。管理制度不健全,减2--4分。
3.制定完善的校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演练2次。预案不健全减1分,演练每少一次减2分,不演练该项不得分。
4.签订各类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并能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签订各类安全责任状,减2--4分;
5.规范校车档案管理,做到一车一档,详尽完备。资料不全、档案不规范减2--4分。
(二)安全教育(20分)
1.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安全教育活动,有材料、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每少开展一次减5分,材料不齐全减2分。
2.每学期组织学生至少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有材料、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每少开展一次减5分,材料不齐全减2分。
(三)车辆管理(30分)
1.校车运营期间要接受校车监控中心的监督,校车是否超员超速、驾驶员和学生是否系全带等信息可随时掌控。发现有蓄意破坏监控设备,逃避视频监控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减2分。
2.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实用。发现未按标准配备或性能不达标的每项减 2 分。
3.校车要保证及时参加年检或及时参保。未及时参加年检或脱保减 5 分,未参加年检或不参加保险,校车禁止上路并扣除管理分20分。
4.保证校车不超载、超速。出现超载、超速现象的校车,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外,县校车办还将对超载、超速校车单位每次扣3分。一学年累计三次超载,取消其校车营运资格。
5.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每发现一次违规的减 1 分。
6.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察外,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以外的人员上车。每发现一次违规的减 2分。
7.按交管部门核定的路线行驶,按规定的停车点停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减 2 分。
8.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驾驶员会议,还是下发通知送检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出现严重后果每一次减 5 分,减完为止。
(四)驾驶员管理(20分)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1.校车驾驶员应当按国家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持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行驶。缺少一证,禁止校车上路。未随车携带,每发现一次减1分。
2.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每次检查必须有签字记录。每发现一次未检查或未记录减 1 分。
3.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一年不出一例交通事故。发现一次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取消其县内驾驶校车资格,其他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每次减 10 分。
4.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现一次,减20分并取消其县内驾驶校车资格。
5.校车驾驶员行车前要系好安全带,行车途中不得接打电话、吸烟、与他人闲聊等,每发现违规一次减2分。
6.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驾驶员会议,还是下发通知送检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减完为止。
(五)随车照管员管理(10分)
随车照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每天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以上6项每发现一次未做到的减1分;因照管员未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取消照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会议,还是下发通知培训学习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
三、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考核
学年内,驾驶员违规累计减满20分,将取消其且内驾驶校车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县内驾驶校车。学年内驾驶员累计减满12分,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交通法规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校车。
(二)随车照管员考核
学年内,随车照管员违规累计减满10分,将取消其县内随车照管员资格,予以辞退。学年内违规累计减满6分,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随车照管学生。
(三)单位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考核均列入各单位百分考核之中。教育局安稳办将通过与交警部门联合检查、校车管理实时监控平台等多种手段,对县内所有校车运营状况进行管控,严格考核。各学校校车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督导评估和政策性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幼儿园校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审和政策性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单位领导不重视、因管理不当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享受奖补资金资格。
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53起,死亡60人。其中:煤矿12起,死亡15人;道路交通22起,死亡26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故今年12月初发生的3起共死亡10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3起,死亡3人;危险化学品行业2起,死亡2人;农电4起,死亡4人;消防2起,死亡2人;工业企业及其他8起,死亡8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9.3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1、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14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5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17次。
2、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1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4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10月1-2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25日和12月4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3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59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15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20*〕2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5、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6、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6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
全隐患540条,整改到位490条,累计罚款19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200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25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8名,今年又增编2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8、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20*〕120号),县编委下发了〔20*〕30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3-4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64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9.3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3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系统培训300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300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150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1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3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2、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8辆;6月份、10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5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10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5家,保留了11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3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9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2条,整改到位167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128家采石场、42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隐患43处,责令停产整顿2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1处。对全县46家加油站、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3、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1—2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120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9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5000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50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7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16个乡镇、4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2.23事故的4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9.3”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要目的传达全市汛期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县上决定召开全县汛期平安暨尾矿库平安监管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平安生产形势,安排安排我县汛期平安生产暨尾矿库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力促我县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刚才,传江局长通报了全县今年1-5月份平安生产工作,传达了全市汛期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平安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
全县平安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指标,落实责任,狠抓基层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政府监管责任,不间断地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大力排查治理隐患,生产平安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5月份全县仅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全县平安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平安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平安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部门、企业平安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民爆物品管理不够规范;三是有些企业料理平安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不积极,看到成果的同时。非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个别企业对防汛平安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认识缺乏,对防汛工作贮藏缺乏,存在侥幸心理。
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目前。今年我县降雨较往年同期偏多。汛期将对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交通客运、旅游景点和地质灾害等领域的平安防范带来更大压力。同时,市委、市政府5月底刚刚召开全市汛期平安暨尾矿库监管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于昨天又召开全省平安生产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这充分说明了省市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不容忽视。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平安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居安思危、戒骄戒躁,慎言成绩、多找差距,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掌握汛期平安生产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汛期平安工作,为我县率先突破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二、全力做好汛期平安生产工作,注重实效。
关键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汛期平安生产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生产月”活动,认真落实夏季汛期平安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汛期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周密布置各项平安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汛期平安生产形势稳定。
(一)立即开展汛期平安排查摸底工作。抓好隐患排查就是做好平安工作的根本。县上决定。对汛期全县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平安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拉网式检查,重点查隐患、查责任落实、查措施落实、查物资储备,对每一个企业和关键部位都要查清查准,不留死角,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平安隐患,要造册登记,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要完善执法检查规范和程序,实行逐级验收签字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砸实汛期平安措施。首先。全面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平安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汛期期间要到岗到位,冲在一线,靠前指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汛期平安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汛期平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汛期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全力确保汛期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其次,坚决抓好重点部位防汛措施的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汛度汛方案,落实汛期平安防范措施,提高防汛减灾能力,严防事故发生。对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化物品、尾矿库等高危企业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要立即停工停产。
(三)继续深化汛期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第一、严防死守。确保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火源以及电源等安全设施到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第三、强化监管,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对于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主要针对度汛机构、防洪设施、防汛物资、人员配备、值班巡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管理工作。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加大非煤矿山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不出问题。第四、规范管理,确保危化、民爆物品安全。经贸、安监、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露等工作。要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抓好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贮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平安监管工作,并组织专家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第五、严格规范,确保建筑施工平安。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各环节、各部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演讲、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排查记录、上报和隐患建档工作,制定和落实隐患治理整改措施,确保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任何事故。电力、旅游、质检、教育、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实际,积极自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行业自身平安。
(四)严格汛期应急值守。加强值班检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资“五落实”,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充分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严格执行平安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汛期平安状况,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演讲,确保信息疏通。
三、全力推进尾矿库平安整治工作,强化措施。
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尾矿库是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尾矿库平安监管上我必需下硬茬、下死功夫,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这个重大危险源。
(一)严格规范。坚持“四个必须”一是依照规定必需闭库的坚决予以闭库;二是坚持正在运营或准备运营的尾矿库,必需取得尾矿库平安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营;三是对新建在建尾矿库,必需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顺序;四是对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仍需申请运营的尾矿库,必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重做设计,并按设计要求限期整改,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运营。其次,务必做到隐患治理方案、治理责任人和治理资金、治理措施、治理期限以及应急预案、监管责任“七落实”要坚持“四个不能”即没有通过平安验收的不能投入使用、没有经过正规设计的不能投入使用、下游群众没有迁移的不能投入使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投入使用。这些原则,没有任何余地,也没有任何退路,对到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关闭。最后,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做好尾矿库监管工作责任意识。尾矿库的监管不是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而是不间断、全方位工作,要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做到平安与生产两不误,绝对禁止尾矿库带病运营,认为造成平安隐患,要牢固树立一个观念,即抓好尾矿库平安不只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维护自己的具体体现。
(二)夯实责任。重在责任落实,贵在令行禁止、政令疏通。只有将责任砸实夯死,构筑牢固的平安防线,才干完全预防和遏制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县要求,切实担当起监管责任,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各项监管工作,保证一方平安。依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责任人责任。企业要切实建立健全尾矿库平安生产责任制,要确定专人专职管理尾矿库,并签订平安责任书,细化职责、任务,完善和健全尾矿工操作规程和制度,杜绝尾矿工违规、违章作业。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法定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定期认真组织尾矿库的平安专项整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立即演讲给包抓的县级领导,将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多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大平安投入,切实落实在线视频监控等新技术,全面推进尾矿库规范化管理。要全力推进规范化、规范化运行,从尾矿堆筑、放矿到尾矿库的监测,都要严格依照尾矿库运行规范操作,严禁尾矿库非法运营和带病运营,确保尾矿库汛期平安。
一、狠抓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及时确定了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县安委会根据xx和北京市关于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协调和安排部署。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提出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抓,明确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按照要求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形成了从上到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三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体系;三是制定、完善并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照计划,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及成员单位职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从县领导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从业者,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人员职责,强化了安全生产重要地位,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二、注重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初步建立起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县委、县政府为安监局增加了人员,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监管力量,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初步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二是狠抓了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种措施,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进行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提高了监督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三是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安康杯”、“文明工地”、定期报告工作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对各单位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营造全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尤其是结合3月份的市“安全月”活动和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后通过举办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法制巡回展览、为企业宣讲安全知识及开办“谈安全”电视访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媒体及时跟踪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栏目等,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据统计,上半年仅安监局就接到各类安全举报20多起,说明了群众对安全工作已经有了较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