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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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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情况汇报

第1篇: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自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精心安排部署,紧扣关键环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狠抓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乡(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抓推动、行业部门牵头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至目前,共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静宁农经公众号、海报、产改宣传横幅等举措,积极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意义,有效提高了干群政策的知晓率。举办了五期以乡(镇)会计和村级报账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1721人(次),提升了业务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村一线,面对面,点对点讲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培训达30场1.2万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是摸清核实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始终把清产核资作为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内容,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采取财务清理、盘点清理实物资产、归集清理资源型资产、民主审议、张榜公示、审核备案等措施,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共清理核实24乡(镇)333个村集体2310组集体资金869.02万元,资产71617.0257万元,资源323.8078万亩。进一步明确了清产核资结果现状、产权,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深入摸底调查,界定成员身份。组织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深入农户,摸底填写农户入户调查摸底表,详细登记人口、土地承包关系及户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对村集体积累贡献率等因素,指导各村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经4榜公示后,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截止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调查333个村10.1422万户41.2309万人口,全县333个村都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界定集体成员10.0428万户40.2695万人。

五是探索产改路径,加快改革步伐。全力抓好防疫与中心工作两不误,利用疫情期间不能入户的有效时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静宁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股权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股权设置与量化指导意见》《静宁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指导意见》《静宁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资产清查移交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办法(试行)》《静宁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文件。分有经营性资产和无经营性资产的村,分别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折股(量化)方案》,以上文件已经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各乡(镇)指导开展折股量化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

六是优化思路举措,推进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要求,优化工作思路,全面谋划,主动出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拟申请中央投资1320万元,地方自筹12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并配套附属工程为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目前正在项目申报阶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簿。由于自然资源匮乏,绝大多数行政村都没有较好的集体经济项目,有些村即使引进了集体经济项目也无法产生效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从而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二是机制体系不够健全。我县在集体资产评估、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投融资机制和产权交易平台搭建、风险防范等机制体系创建方面还不够健全完善。三是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农经队伍作保障。但目前我县乡镇一级农经机构缺失,农经人员均为兼职,人员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影响了改革进程和质量。

第2篇: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某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以“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为契机,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探索和完善组织服务体系、制度保障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网络监管、管理公开、立体监督),周密部署,稳妥推进,“三资”管理工作运行逐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资金、资产、资源样样有人管,监督、管理、规范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一、主要做法

 (一) 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是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力促落实。具体做到“三明确”、“四落实”。“三明确”,即: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机构。按照“村财乡管”原则,确定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村级“三资”核算业务。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形成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由区农经站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指导中心搞好服务、强化监管;中心承担本乡镇村级“三资”运行情况的监管责任;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四落实”,即:一是落实组织机构。首先,区上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村两级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其次,报请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隶属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管理。二是落实人员编制。核定一、二类乡镇中心事业编制3名,三类乡镇中心事业编制2名,并配齐了人员。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乡(镇)政府及乡(镇)长、村委会及村主任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地位;村级“三资”监管及运行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乡镇中心承担。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及设备。由区农牧局统一采购,给中心购置、配备了专门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扫描一体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及相关业务软件。

(二)核实“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摸清底数是强化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前提。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农村“三资”清理清查成果,并有效对接,进一步核实“三资”家底,统一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

(三)确立工作目标,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制定出台了《**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审计办法》、《**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估价拍卖实施办法(试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建设项目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各类制度,使得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四)依托“三资”平台,保障长效监管

充分发挥“三资”平台的功能作用,是切实提高资产、资源运作水平的关键。依托省农村集体“三资”平台,2013年统一开通乡镇网络端口,各乡镇中心选配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的专职人员从事数据录入及上传工作,实现了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全区61个村级财务全部进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监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了省、市、区、乡(镇)四级联网,做到实时监管。切实提高了资产、资源运作水平,充分发挥了“三大功能”,实现了“三个转变”。“三大功能”,即:一是汇总分析功能。各村的“三资”数据,原始凭证、图片扫描录入后通过操作平台逐级上传、汇总、生成会计报表,为“三资”管理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资料,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的村集体经济活动、收支情况、资产情况全面的分析、监督和管理。二是远程查询功能。区乡两级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权限,对各村财务和村务公开信息数据即时读取和查询,了解掌握各村每一笔会计凭证录入内容和每一张会计报表编制情况,实行对村集体“三资”基本数据的网上监管。三是监控预警功能。区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据权限通过监管平台对村级财务和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布时间、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也可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各村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办有关手续。“三个转变”,即:一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原来村干部说了算转变为群众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申请、审议、民主公开等工作流程,所有环节都有电子和文本资料留存,群众可以在系统上用电子账套来实时监控资金收支及资产变动情况,做到事前有参与、事中有处理、事后有监控。二是在管理层次上,由原来的粗放型转变为精细化。在村级资金基本账户上,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能够进行倒查,查到每个具体环节,有效防止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三是在监督方式上,由原来的内部监督转变为立体化监督。根据授权级别,省、市、区、乡(镇)四级联网,实时查询“三资”存量及增减变化情况、各类合同档案及年度交易情况、农村土地资源情况等,做到立体监管。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三资”监管能力

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规范了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第3篇: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 筹集渠道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大约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因此,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2009年9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以自愿参保为原则,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这无疑是保障农民老年生活的政策方面的一大进步。目前我国各地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很大部分的农民不愿参保,原因之一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生活需要。有些地方也反映筹集的农村养老保险费总额较低,不能更好地将其投入到基金运转工作上,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使得今后将会面临待遇支付方面的问题。且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单靠增加政府补贴势必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最终又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如何才能筹集足够的基金进行运营,以更好地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而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筹集问题和筹集模式研究得比较多,但对农村养老资金的专门而具体的筹集途径和渠道论述得比较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基金筹集和筹集渠道问题。因此本文在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潮州湘桥区的新农保试点状况的调查,着力从国企“一带多”、消费养老、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等方面对新农保基金扩展渠道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论证和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新农保的有效试行和施行。

二、潮州湘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一)潮州湘桥区新农保参保总体情况

根据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文件,截至2010年5月份,全区参加新农保44994人,占应参保人数57897人的77.7%。为了顺利实现上年年底新农保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底前农民参保率达到90%”的任务目标,区政府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年终对相关街道(镇)按新增参保人数给予每人1元的奖励,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街道(镇)则予以通报批评。1元的奖励虽然数额很少,但不失为吸引农民参保的一个途径,也可以感受到政府与相关部门对新农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湘桥区各村参保情况

在调查中,小组选取了三个经济发展程度不相同的村,分别是富裕村锡美村、中等水平的西都村以及经济落后的古庵村。其中,锡美村总人口数为989人,截至2010年8月21日,该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600,已参保499人,享受到养老待遇的95人,正申请上报而还未审批下来的有21人,而在实施新农保之前,只有几十人选择参保。西都村总人口为2000多,截至2010年10月份,该村已参保的人数为1556人,较新农保政策实施前的200多人,约增加了七十倍。另外,已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有286人。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从中体现出村民们看到了新农保政策的优惠,对其有较高的支持度。

潮州湘桥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调查中,约64.4%(表1)的村民对该发放标准表示满意(包括非常满意)。它体现出了政府的责任以及国家对农民的关怀。但也有不少村民反映如今的物价上涨较快,收入增长速度和幅度赶不上物价指数,每月55元的养老金对于一名老人的生活改善所能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

总体而言,无论从参保数量上还是从满意度上,湘桥区新农保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实施效果可观。

三、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参保人短视:变相缴费年数

《意见》指出,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不少中年人意图达到55岁后才开始参保,原因是无论缴费年限多少,达到60周岁后,养老金照样可以领取,且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都为55元,认为早缴等于浪费钱财。村民们根据新农保的自愿性原则,将该条政策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规定的情况进行投机取巧,将缴费年限变相,试图希望从国家中多获得好处。假如全国的村民都参考借用此策略,最终必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压力。国家政策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如果村民个人少缴年数,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累计年数会相应地减少,这样,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也就随之减少许多。从中可以看出,部分村民只重视能从统筹账户中获取的基础养老金,而忽视了个人账户的累积增值,短视行为较为严重。

选择的档次低,缴纳的年数少,导致新农保所能筹集到的基金总额相当有限,基金增值困难,而基金账户的管理费用、物价指数的变动等都可能会使其面临缩水的风险。

(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新农保基金筹集的障碍

调查中显示(表2),67.8%的当地村民认为收入水平是影响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最大障碍。根据表4中数据并经过计算,三个村当中,锡美村村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其年总收入为20000-24000元,占三个村中的85.7%,超过24000元的则为66.7%,而西都村和古庵村家庭年收入主要在4000-16000元之间。造成如此巨大的差距,根本原因在于各村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据了解,锡美村每年能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该村拥有一座水电站,加上卖地,每年大概有一百多万元的净收入。而西都村和古庵村的村委会透露,村中发展落后,集体补贴少甚至为零,更没有企业投资,村中收入单纯依靠上级政府财政拨款,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补贴村民的保险金,村民们大都自食其力,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和手工业中的刺绣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收入途径单一。

从表4中各家庭收支区间所对应的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总支出与总收入大致相抵的农户占了较大的比例,例如家庭总收入为4000~8000元的被调查农户,收支相抵的比例占据了一半,总收支为8000~12000元的农户为60%、12000~16000元的为58.3%。换言之,村民收大于支略有结余,呈现自给自足的状态,除了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基本没有多余的钱去消费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参保积极性。这说明参保费的负担是村民是否参与新农保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揭示出了村民的参保意愿、缴费档次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

四、“新农保”基金扩充渠道的思考与对策

(一)实施消费养老,以消费积累养老金

消费筹集模式,即参加新农保的农户在指定商店进行日常消费形成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在达到养老年龄后形成相应的养老金。此种筹集方式,可以把消费资本化,使消费不仅仅是一项支出,也成为一种投资手段。

消费筹集模式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理论支撑。根据现代生命周期理论,“一生效用最大化”是个人消费决策的最大目标。为此,个人会储蓄部分工作收入,从而保证退休后的消费水平不会降低太多。在农民消费的筹集模式下,农民通过日常消费便可积累养老金,从而提高新农保对老年生活的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对未来的后顾之忧,同时可刺激农民消费,达到资金的良性循环。

二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客观依据。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从数量上,农民是我国最大消费群体,农村具有潜在而又庞大的消费市场。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消费结构已从过去单一的温饱型消费向以耐用消费品为主的消费转换,农村的消费需求不可低估。 例如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冰箱销售量增长高速,主要增长来自内销。其中2010年1月至4月国内销售1810万台,同比增加52.3%。内销如此旺盛,主要由于当前冰箱消费契合了农村家电需求,家电下乡等政策使得农村三四级市场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二)设立缴费补贴档次,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基金筹集水平

参考浦东新区、广州花都区等地方的做法,政府应根据个人的缴费档次分别设定相应的缴费补贴档次,并每年年底将相应的补贴数额及时打入到参保村民的个人账户,直到该村民达到60周岁。这样,村民投保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累积获得的补贴就越多,而缴费年限越短,累积的补贴数额越少,从而既能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养老保险的“少缴少得、多缴多得”,又能有效避免村民变相缴费年限的行为。

综上,“新农保”的基金压力不断加大。宏观上,我国年龄结构的变化,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已经逐渐失去它的效用;微观上,农民个人收入水平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尚未发达。这些归根到底都是经济上的问题。因此我国应该通过支持农业发展带动农村自身发展、国企分红、消费拉动等多种方式扩充其基金来源的渠道,加强“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和其切实的保障性。

注释:

【1】袁浩然,郝雪梅.冰箱行业:契合农村消费热点 内销增长迅猛.

,2010-06-04.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news.省略,2009-09-04

[2]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law.省略.2009-11-02.

[3]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R].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0-05-26.

[4] 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_兼析个人_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1):86-92.

[5] 张朝华,丁士军._新农保_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_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 经济纵横,2010,(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