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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项目教学法 物流 教学方法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物流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当前,中国物流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量旺盛,高职院校是培养这类人才的重要地方,其教育培养方法和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才的质量,而现今的物流专业教学上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教学方法死板、不够形象化、缺乏实践等都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如何能够改善这些问题,我们试图对于一种重视实际操作的新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物流专业特征及现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物流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结合了许多专业概念、理论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在里面,核心专业课为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系统、采购与仓储管理、运输与配送管理、物流成本管理等。这些课程内容往往概念性较强、比较枯燥、不够形象化,给教学及学习都带来一定困难。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
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依照书本讲解,偶尔结合一些案例分析,这样的教学方式让知识的传输显得过于死板、生硬,不便于学生理解甚至使其失去学习兴趣。有些教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了改善,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直接感知,如大量运用图片、图表、实物模型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教学内容,但却仍有不尽之处。对于物流这个实操性非常强的专业,许多知识口述不如直观,直观不如实操,也就是说如果教师能够带领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将会使得物流专业的教学有一个突破性的飞跃。
(二)物流专业教材上的缺陷
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兴起,各大高校物流专业的发展,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需要,物流专业教材也逐步改进完善,但市面上的教材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不同行业,不同院校机构对于教材的不同需要,使这类教材种类繁多,甚至同一类教材就有许多种不同版本,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再加上许多出版社、编著人为了盈利,生搬硬套、随意编攒,不负责任地出书,使得学校难以找到合适的、优秀的教材。另外,同样是物流专业,各高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特色,侧重点各有不同,在教材的选用上都希望找到符合自己办学特色的、与实际课程相关程度高的教材,在这一点上,市面的教材也难以满足学校的教学要求,许多教材都有重叠交叉现象,毫无特色,这些都影响了学校编制教学计划,降低了教学质量。
(三)实践环节薄弱
物流专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与其他文史、理工类科目不同,对于物流专业来讲,无论理论知识掌握得多么全面,多么牢固,没有经过真正的实战演练,就像是一个没有上过战场的兵一样,永远都是个不合格的兵。可见,实际工作经验对于物流专业来讲是多么重要。可现实中,各高校给予学生的实操课程往往只是做个样子、走个形式,最多就是安排学生下到企业去参观,听听工作人员的讲解而已,这样的形式化教学下,学生并没有亲身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没有自己动脑运用所学知识的过程,也就收获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四)教师专业素质及职业能力缺陷
现今,各大院校的物流专业教师一部分是从其他专业,如管理、经济贸易、交通运输等转过来的,还有一大部分是直接从学校毕业的相关专业的年轻教师。前者是非科班出身,不够专业,后者是没有教学及实际工作经验。这就导致这些教师虽然能够很好地讲授理论知识,但一到具体的实践问题上却显得力不从心,更不要提理论联系实际了。这样的教学环境下,学生的学习变得迷茫、机械化,听教师讲课完全像是漫步云端、纸上谈兵,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消化吸收,长此以往,知识将变得难以吸收,学习兴趣大大降低,学习成果收获甚微。
二、项目教学法的概念、意义及发展史
综合以上的分析,要想解决物流专业这些不足,我们试图引入一种新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的实施及最终评价,都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的一种教学方法。2005年,教育部高教司联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举办的关于物流教学指导方案研讨会曾明确指出:“物流专业教学采用项目教学法,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高校应与企业联合,设立物流实习基地。”由此可见,项目教学法对于物流专业的教学十分重要。
项目教学法萌芽于欧洲的劳动教育思想,最早的雏形是18世纪欧洲的工读教育和19世纪美国的合作教育,经过发展到20世纪中后期逐渐趋于完善,并成为一种重要的理论思潮。项目教育模式是建立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基础上的现代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大生产和社会性的统一为内容,以将受教育者社会化,以使受教育者适应现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社会现实与发展为目的,即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直接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三、项目教学法应用概述
物流专业的项目教学法,类似于校企结合,由学校组织学生与物流企业联合组成一个项目小组,让学生深入到企业中去,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和学习的平台,学生为企业工作。
(一)项目教学法的特点
实操性:项目的内容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更加形象便于理解记忆,更具有实用性。
独立性:教学过程更注重学生自我的实践和操作,教师讲解为辅,学生通过自身独立的活动,其创造性可以得到较充分的发挥。
1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德国职业技术教育以“双元制”为特征,为世界公认的成功模式,具有十分突出的特点。
1.1依法治教,法律保障体系健全
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制比较健全,联邦德国的《基本法》中对教育的条款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对职业教育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也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先后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街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川。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对各级各类职业培训的组织、实施、考试制度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对职业教育研究工作也作了一定要求,这是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的法令。这部法令的出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全面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稳固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之后,德国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诸如《企业基本法》、《手工业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等。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1981年12月,联邦政府又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补充与完善,将职业教育与培训位置需求挂钩,使“职业教育成为公共事业的责任和义务”「2口。此外,各部门、行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监督系统。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德国联邦政府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还对职业教育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内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但国家对承担职业教育的企业有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家、州政府、地方政府承担,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与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正是由于德国政府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制定法规以及提供经费等来发展和规范职业教育,使参与职业教育成为企业义务并有利可图,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外部环境与教育保障,从而保证了职业教育的顺利进行。
1.2优化配置,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大
德国是16个州的联邦制国家,每州都有自己的教育体系,为减少资源浪费,又使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能为国家通用,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由国家订立。学校都培养国家认可的职业,而不能自己另立专业和培训项目。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方面政府都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叫。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监督系统的监督,减少了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实训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复,形成了各有侧重、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学校既不需要为生源苦恼,也不需要为学生就业发愁。
1.3规范行为,行业协会职能发挥充分
德国十分注意发挥手工业协会和工业与贸易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负责制订职业教育技能标准与培养方案,以及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川,监督检查企业与学徒(学生)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是否规范、各工种的劳动强度及给学生的薪酬是否合适等,同时接受企业和学生咨询、调解企业与学生的矛盾,并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对中小企业因为设备不够先进、师傅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和涉及的实习实训内容,则由协会下属的职业学校(科技中心或培训中心)负责。协会下属的职业学校(科技中心或培训中心)除为学生提供培训外,也为企业工人进修和成为满师提供再培训。
1.4产教结合,“双元制”职业教育特色突出
“双元制”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是德国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德国推行职业教育最成功的关键。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在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毕业后,自己或通过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经过考核得到一个培训位置,再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然后再到相关的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学校。学员或定期或分期在企业里接受实践教育,在学校里接受理论教育。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元制”的主体。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进行。各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作为学徒工,企业发给学生每月500一60。欧元的生活费用。学校只是企业的合作伙伴,学生的选择和最后的考核都以企业为主,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服务企业培训,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并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任务。因此,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实训的比例大(如三年制职业学院学生前三学期n周在企业、12周在学校,后三学期15周在企业、8周在学校)。各行业协会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考核内容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岗位上的合格工人。正是由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强调将学校与企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生产或工程实践中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因而学习更有针对性,就业也更有保证。
1.5严格准入,教师任职资格标准高
德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强调教师实践经验的积累。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是集理论、技能、师范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他们必须在大学学习五年,获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在大学学习期间除开设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专业教学理论课程以及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课程;另外还要开设实践课,主要通过教育实习来完成,时间各州不一,有的州四至五周,有的州一周去对应学校实习专门学科一天。这些实习都有相关法律保障,职业学校或企业都要设置相应的实习岗位。教师毕业前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由州教育部批准,大学教授或考试委员会商定,考试内容包括毕业论文、书面考试、试讲和教育实习。通过后进人第二阶段即教师准备期,共二年时间,由实习(录用)学校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评定,准备期到期后要进行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内容分为职业教育主修和副修两门。第二次考试主要考察准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困。大部分州规定应用科学大学(faehhoehsehul-en)(相当于我国的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berufsakademien)教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和本专业实际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闲。有的州还规定专职教师任教满4年后脱产半年时间去专业对口企业进修,了解最新技术成果,或从事应用研究,以更新知识结构,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应用科学大学和高等职业学院的教师中除专业教师外,还有实训教员。实训教员为既有经验又掌握职业教学理论的一线技术人员。只有教师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才能从理论的角度对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讲解和分析,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
1.6行动导向,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行动导向是指在教学中学生处于中心地位,教师是组织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互动,让学生通过“独立地获取信息、独立地制定计划、独立地实施计划、独立地评估计划”川,学生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获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德国教师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很多具体的教学法都是以行动导向教学法为蓝图和指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根据内容的特点和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各种各样的教学组织,如项目教学法、工作计划分析法、案例教学法等等,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1.7目的明确,学生求知欲旺盛
“双元制”教育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设定培训岗位并在媒体上公布,学生向企业申请想获得的培训岗位,企业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并将合格的经批准的学生名单交职业学校,接着企业与学校商定教学安排,并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学生在上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将来于什么,现在学什么,对未来职业发展认识比较清晰,方向很明确,加上德国技工、技师的社会地位高,形成了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学生把大学毕业后当高级技工看作比当工程师更重要。因而学生在职业技能的学习、锻炼上表现出特别的主动、专注和刻苦,具有较强的敬业爱岗精神和求知欲望。
2德国职业教育对武汉市高等教育的启迪
德国职教的运行机制,教育和实训时间的分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方案、教学方法的运用等都体现出强烈的实用性、综合性、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对武汉市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2.1调整学科专业,服务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市属高校无论是本科高校还是高职院校,都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市属高校必须坚持以服务地方为宗旨,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增强服务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对符合武汉市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发展战略的学科、专业,如光通信、移动通讯、激光、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集成电路、软件、汽车及零部件、冶金、机械、电力、化工、光电子信息、钢铁及钢材深加工、船舶制造、纺织服装、金融、物流、会展等予以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人。对社会需求少的学科专业予以调整、改造,甚至停招,从而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教育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藕合,使市属高校为武汉支柱产业培养更多合格人才,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2.2突出办学特色,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同德国职业院校资源优化、特色鲜明相比,武汉市市属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办学模式、培养目标趋同,专业和实验实训设施建设重复,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特别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人,高等教育的竞争日趋激烈。市教育局应引导市属高校根据各自的发展目标、师资水平、学科特色,妥善处理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关系,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特”的办学理念,各有侧重,从武汉城市圈的区位特点出发,建设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形成学校特色学科专业群,强化自身的稀有性,减少同质化竞争的威胁,以获得持续竞争的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3注重实践经验,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在德国,大学工程技术领域里的教授和专家必须来自企业,来自工业界,不允许直接从高校毕业生或博士生中聘用。德国的这一措施保证了大学教育与企业界的紧密联系。所以,德国高校培养的毕业生懂得实践,了解企业,并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方向和关键技术,非常受企业的欢迎。市属高校应该向德国高校学习,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要按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实施“高校教师企业锻炼计划”;二是从企业聘请一部分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达到既请他们讲课,又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解决毕业生实习和就业问题;三是聘请身体健康的企业退休技师和工程师为学生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既保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又可以减少学校的师资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2.4强化技能培养,加大实验实训设施投入
德国职业教育校内实操实训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除企业非常关注“未来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未来市场的占有”阁,主动向行业协会教育中心或职业院校实训室捐助最先进的机器设备外,德国职业教育经费比较充裕,有能力购置较精良的设备。为此,市属高校要加强与企业互动,寻求企业部门支,在学校或企业建设实验实训设施或工程实训中心,使学生能与生产一线紧密接触,增强学习目的性;同时,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加大对实验实训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建设市属高校共享、产学研一体的公共专业实训基地和工程实训中心,全面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2.5满足岗位要求,推进市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德国职业教育以岗位要求为培养目标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体系,设置课程,编写教材。借鉴德国职业院校经验,市属高校一是要准确定位,将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的实用性、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二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模块式教学”,实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积极探索产学结合的培养方式,走校企合作的“订单式”培养道路;三是改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进以职业工作为导向,以工作中主要任务或环节为对象,结合相应能力来设置课程和编写教材;四是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五是深化教学方法研究,开发和推广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
2.6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大学生尊重劳动的品德
劳动能对自我品行的养成、基本素质和能力的生成、价值认同和劳动观念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为个人顺利走上社会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市属高校应把劳动教育作为每位学生顺利毕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并计算学分。在利用思政课、专业课对学生进行系统职业观教育的同时,要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征文活动、演讲比赛、专题讨论,邀请劳动模范座谈或作报告,开展职业观教育,使学生明白在第一线工作同样能取得社会的承认,实现人生的价值,培育学生对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强化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热爱和尊重劳动。
2.7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
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遵循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学术评价体系。抓好高校学院建设和学生理论教育,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确保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按规定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心理教师配备比例。
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校管理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学生品德培养协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育人责任。统筹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促进大学和中小学德育活动一体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诚信廉洁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科技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支持体系。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着力实施网络德育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多样化网络德育共同体,加快实现学校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深化教育教学与课程改革。统筹推进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符合学生认知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满时代精神和广东特色的教育课程体系。省统筹制定中小学课程改革方案,优化义务教育课程结构和内容,破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难题。实行“学生减负”工作责任制,开展“学生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启动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鼓励培养创新能力的综合性教学模式。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加强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强化实践育人。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综合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大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
切实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以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和意志品质,提高学生健康认知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把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引领学校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继续实施学校体育行动计划项目,打造学校体育与健康的特色精品课程,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卫生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加快形成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构建高效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营造学校体育发展良好环境。加强现代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美育教学力量,推动学校艺术特色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
第二节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构建高品质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和布局幼儿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推动农村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实现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行政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和试行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对k园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和奖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内涵发展。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消除无证办园现象,推进依法办园。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建立婴幼儿早期教育社会服务体系。
专栏1 实施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规范化幼儿园比例提高到80%以上。每个乡镇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公办幼儿园登记管理。加快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办学经验,加快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指导体系。
实现更高水平的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均衡,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发展责任制,基本均衡县比例达100%,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和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通过集团化办学、试行学区制管理、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关注学生发展,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在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权利。
专栏2 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
贯彻落实《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鼓励建成标准化的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建成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规范、师资队伍优良、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学生发展全面、文化特色鲜明、开放办学程度高、信息化水平高、后勤保障安全到位的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促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覆盖率达85%以上,粤东西北地区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覆盖率达65%。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规模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分类指导普通高中全面创优,深入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计划。探索差异化培养模式,拓宽学生自主发展渠道,形成多样化办学格局。建立普通高色发展导向评价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协同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验。全面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制度,分配比例不低于50%,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内涵优质高效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稳定规模。继续实施省属及珠三角中职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招生”。
专栏3 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计划
深入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计划,引导市一级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使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分别达到80%、60%以上。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验,拓宽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自主发展渠道。实施普通高色发展计划,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学校,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质量评价体系。
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积极落实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后续行动。采用多种形式,将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适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和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认真实施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探索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模式、教学策略和方法改革,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专栏4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发展计划
落实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落实好广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后续行动,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到达95%。
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民族地区教育“创强”成果,努力推进民族自治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民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升学优惠政策。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优化内地民族班教育服务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广东省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工作小组的指导监督作用,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深度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基层组织及各类群体进一步广为接纳内地民族班学生,形成各族学生更为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继续落实好广东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四川甘孜工作规划,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和资源统筹力度,推进组团式人才支援和精准校际结对帮扶工作。
第三节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推又耙到逃内涵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促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科学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系列标准,建立职业院校标准体系、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课程标准体系、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适应现代产业结构发展需求,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先发展理工科专业,逐步提高理工科专业比例,面向“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重点打造一批适应区域产业发展、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应用技术的传承应用研发,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服务能力。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及专业评估,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打造一流职业院校、一流专业,创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基本建立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大力引进国际优质资源,探索国际化专业认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职业教育输出优质资源。
专栏7 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对接国家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建设若干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加快推进学校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人才智库作用,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战略咨询。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强化绩效考核评估和信息公开。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到2020年,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发展定位和目标更加明确,优势特色更加鲜明,综合实力明显上升,若干所高等学校跻身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建成一批国内外一流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力争进入世界ESI前1%和教育部W科评估前10%的学科数量翻一番。
专栏8 实施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计划
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理工科大学建设,重点建设若干所办学基础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理工科大学。建立开放机制,对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促进理工科高校转型发展,重点推进理工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新建一批特色理工科大学,利用企业和社会资源举办一批特色理工科大学,采用新机制共建一批高校理工科二级学院。鼓励珠三角地区在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高起点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理工科大学。加强各类高校理工类学科建设,优化理工类学科结构,以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理工类学科为引领,全面提升高校理工类学科建设水平。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瞄准国际一流水平全力打造若干个理工类龙头学科,打造优势理工类特色学科群。
到2017年,全省全日制理工类本专科学生占比提高到40%,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的理工类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产出一批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到2020年,全省全日制理工类本专科学生占比提高到47%,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前10%的理工类学科数量实现翻番,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在全国的排名靠前,获授权发明专利数明显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率进一步提升。
专栏9 实施省市共建本科高等学校计划
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加强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各地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署共建本科高校协议,统筹各方资源共同支持地方高校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支持本地本科高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重调整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平台建设,打造特色优势学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支持10余所省市共建地方本科高校,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层次和水平,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势特色学科、高层次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重大创新成果的能力显著增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率明显提升,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地方重大战略决策和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建立分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立健全以教学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设有利于学科间相互融合的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全省高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导师制,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双证”制度,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机制。加强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校专业认证。开展企业工作站及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搭建协同育人平台,构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按学位、学科类型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分类指导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学习的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创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完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健全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体系。
第五节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健全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省各类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习机会开放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到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90%,珠三角县(市、区)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80%,粤东西北县(市、区)达60%。支持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学习共同体。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建设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卡”“终身学习账户”等。推进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促进学习者通过考试实现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促进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开放衔接。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通道,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构建全省开放大学体系,统筹推动各地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发展,打造全民学习共享平台,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
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培育多元化终身教育主体,建设新型社区教育治理体系。有效整合社区内教育资源,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创新社区教育形式。积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民大讲堂”“全民读书节”等群众性学习活动,支持各地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开发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教育本土文化课程,建设符合社区居民学习特点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推进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增强对市民教育培训,社区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服务能力。推动城镇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激发乡镇化技术学校办学活力。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城乡社区教育机制和网络建设。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区域对接、层次对接和类型对接的“三对接”,努力实现农村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有机整合,协同发展。全省形成以广东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学习站(点)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
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创新。推动高校各类继续教育归口管理,整合各类继续教育办学资源,促进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高校继续教育办学形式改革创新。调整专业结构,推动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校继续教育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在线课程,构建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应用型、职业型专业和课程体系,建立学习方法灵活、学习资源丰富、考试评价科学、服务体系健全的开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网络学习平台,为社会全体成员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开放大学在社会教育领域中的试点示范作用,创新开放教育发展模式,加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远程开放教育有机结合。
第六节 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加强师德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德考核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师德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教师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师德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促进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职前教育与职后专业发展有效衔接。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改进师范生培养模式,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科学规划师范生培养规模,逐步实现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对接,鼓励增加师范生录取面试环节。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师范院校、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发挥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校(园)长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的递进式需求,按需精准施训,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升乡村教师、校长专业能力与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和基地建设。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促进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实施一流人才引育工程。深入实施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加强职业院校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优化环境,创新机制,支持面向全球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学术团队。加强教师国际交流与培训。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建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职务(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流动调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职员编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教师准入制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快补充乡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兼职教师制度,吸引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支持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互相流动。推进教师职称制度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高校用人自,推进下放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等管理权限。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教师表彰制度,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落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政策,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鼓励各地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用作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专栏10 深入实施“强师工程”
实施师德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号召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实施教师教育发展工程,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提高教师教育培养质量。扩大农村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渠道,各级各类学校生师比符合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每年教师交流比例达到5%左右。实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与中小学教师素质强化工程,加强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新增基础教育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和教育专家600人左右,各级按教师总数10%左右的比例协同开展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实施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型”素质能力。实施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引进力度,加强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新增国家级领军人才400人左右,省级领军人才500人左右,高水平学科带头人600人左右。鼓励教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奖补工程,促进各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七节 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
加强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以“粤教云”为总抓手,加强教育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健全教育信息化决策咨询机制,系统规划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信息化整体框架。理顺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行政统筹、应用驱动、多部门参与”的整体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线上学习认证、记录、评价和服务机制,健全数字教育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准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学校自主选择”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和第三方绩效评估体系。
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以深化“三通”工程为重点,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提升教育网络水平,全面提速、升级、扩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逐步推进无线教育城域网、无线校园网的建设和应用。继续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全面普及多媒体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加快普及移动学习终端,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云计算、物联网、传感器、3D打印等新技术和大数据系统的智能学习环境,建成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信息化应用基础环境。继续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推进“人人通”,广泛开展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教研、学习等活动。加强教育信息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教育行业全面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成绿色、安全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
应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强化资源整合,建成国家、省、市、县和学校互联互通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建设,大力培育社会化资源服务市场,建立多元共建、开放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分类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动 “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四个课堂”建设,探索建立体系化的中小学数字课程体系。加快推动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共享,建设广东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推进职业教育通识教育课程、虚拟仿真课程和实训共享平台共享,构建虚实结合、校企一体化的职业教育课程云。加强面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的在线专题课程建设。
以信息技术支撑教与学方式变革。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局面。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和教研方式转变,将信息技术融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教与学分析技术试验,建立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模型,加强数字化教学、学习、教研的模式与机制研究,有效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素质教育的水平, 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教育信息化领军人才、专业人才、名家名师培养力度。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建立教育管理和决策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快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共享,出台教育管理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推动教育管理数据的开放共享和信息系统的整合集成,利用系统和数据开展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构建全省教育数据服务中心,推动“两平台”融合,以信息技术支撑现代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数据的全面汇聚和共享,加快教育系统“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构建“一站式”教育服务门户,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服务。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教育规划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在线监测,支持高效、敏捷、协同的教育管理决策,完善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化支撑教育治理现代化能力。
专栏11 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
实施“教育宽带网络提速工程”,建成10G主干宽带网络,2016年完成剩余5%未联网农村基层教学点的宽带接入,到2018年实现城市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少于30M、农村中小学班均出口带宽不少于20M、教学点班均出口带宽不少于10M。实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工程”,分类推进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建立多元共建、开放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以信息技术支撑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和教研方式转变,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活动,到2020年,建设100所智慧校园和300个“未来教室”,培育500个智慧教育示范项目。实施“教育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省级教育数据中心,构建全省教育数据服务中心,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教育和教育管理决策信息化支持体系。
第八节 深化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提升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质量与水平。配合国家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高校与沿线国家高校建立科研、技术、办学、联合培养的合作平台。继续推进我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合作,搭建高层次人文交流机制。不断深化与发达国家的教育合作,大力引进优质资源。支持我省一流高职院校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引进国际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南太平洋岛国的职业教育合作,支持优质产能“走出去”,扩大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争取社会资源,继续实施好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工作,提高来粤留学吸引力,积极扩大来粤留学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留学生教育水平。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大选派师生到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积极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孔子学院等中国传统文化传播项目。支持高校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团队,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配合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加强基础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中小学校引进、开发国际理解课程,加强国际化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学生双向交流,深化国际理解教育,增强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鼓励中小学校长、教师与国(境)外校长、教师交流,吸收运用国(境)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不断提高校长、教师国际化素养。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中外合作办学格局。支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粤合作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重点支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建设和发展。提升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积极推动筹办高水平中外合作职业技术高等教育机构。建成一批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机构、品牌专业和示范课程,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赴国(境)外办学;鼓励高校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包括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不断提升广东教育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加强粤港澳台教育紧密合作。深化粤港澳教育合作,稳步推动粤台教育合作。进一步推进粤港澳教育服务贸易自由化工作,巩固和深化粤港澳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粤港澳台各具特色的高校联盟,建设一批教育交流与合作品牌。落实和推进粤港澳姊妹学校交流计划,积极扩大粤港澳师生交流规模,丰富交流内容,大力提升交流水平。巩固粤台职教联盟,探索涉台合作办学机制,创新粤台合作培养人才模式,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及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