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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落实三方责任,巩固和深化监管和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法制科、食品科、稽查大队和质检所(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三位一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稽查执法和检验检测各项日常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食品科:制定全市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专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调查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组织专项监督抽查。
2、食品稽查中队: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案件的受理、查处;协助、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3、食品安全监控中心:配合食品科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年度审查,并进行汇总分析;负责对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按分工对与食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答复、核实并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进行维护和管理,协助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性工作。
4、法制科:对行政检查过程进行监督,对案件进行指导,对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查。
5、纪检监察:对三位一体监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质检所:执行监督抽查(专项检查)计划,对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承担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检验。
四、工作目标、内容
各部门在开展食品生产行政检查工作中,应按照岗位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无缝衔接和闭环管理,提高食品监管的有效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确保全市食品生产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三级抽检合格率。
(一)完善食品日常行政检查工作衔接机制
1、食品科联合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个人存在违法行为并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书面移交稽查大队立案查处,必要时应通知稽查执法人员到现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证据灭失或事态恶化。在处理涉案食品取证、抽样、检验及结果告知过程中,应保证质检所和稽查大队相关工作无缝衔接;稽查大队应当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书面反馈食品科。
2、法制科加强对行政检查相对人的后续回访,做好法制宣传、调查沟通工作。
3、稽查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应当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食品生产安全问题的发生,查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食品科。稽查大队在处理食品案件时,应当注意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般情况下查封、扣押及后处理不应超过食品的保质期限。
4、稽查大队、食品科对投诉举报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可根据案情单方或联合检查,视现场检查情况,应立案查处的由稽查大队依法处理,仅需责令行政相对人整改的,也可由食品科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行政检查过程中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应当第一时间通知行政执法人员赴现场果断采取封存、异地扣押或登记保存等行政强制措施。同时责令企业改正,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向市场;对已经销售发货的,应责令并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召回。
6、质检所在开展检验业务过程中,为保证食品安全,应当重点加强食品、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相关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食品添加剂含量以及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安全技术指标的检验检测。质检所应严格按产品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抽样,样品检测和备样保存应当规范,提供给被检单位的异议期应在食品的保质期范围内(保质期短于异议期的除外)。
质检所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食品抽查的工作力度,提高食品监督抽查的覆盖面,确保高、中风险食品安全情况得到有效监控。承担食品监督检查检验任务过程中发现食品严重不合格,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不合格情况报告食品科。食品科和稽查大队应当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完善食品重大行动衔接机制
1、对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启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职责部门和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在局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事故调查、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等活动,尽可能减轻突发事件引发的不良后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现场处置人员应采取有力措施保全有关证据。
2、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为局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食品安全重大监管行动和突发事件处置,共享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和技术机构在食品生产监管中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3、对总局、省、市局布置的突发性食品监管重大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在食品科、质检所(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稽查大队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整合食品生产监管力量,确保重大行动取得实效。
4、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移交后同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对违法单位仍应当继续按照质监职责严格监管,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重要问题通报、报告制度
在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案情特别重大的,或者存在区域性、普遍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或者安全隐患可能产生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在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及时书面报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一级质监部门,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本局没有管辖权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书面通报相关职责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维护全市食品生产安全是我局职责所在,是政府考核我局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具体任务和责任进行细化量化,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调,积极创新。
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拓宽思路,在一线监管实践中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及时总结经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人员、各村(社区)协管员及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我镇2016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阵地建设,明确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镇政府将与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抓住监管重点、提升监管质量
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一是要以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为重点环节,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速冻食品、糖果、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集镇、群体性活动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龙舟赛、抢鱼节等为重点时段,以从事食品药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强化监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通过开展各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市场。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开办“两小”企业,加大对乡村零散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大对小餐馆、学校食堂以及群体性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群体性宴席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采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教力度
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村(社区)干部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建立健全镇、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确保全域安全监管无空白无盲区,做到通讯有保障、人员有响应、信息可反馈,力量可调配。各村(社区)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和及时上报。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全镇食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镇长杨治钊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每个村、驻镇单位要设立义务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各一名。
三、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覆盖率100%,建立食品“两网”网络组织图及相关制度。
四、基地建设维护
镇上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团坝村和山寨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监管,在东庙村建立标准化养殖场,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制度建设
1、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
建立群体聚餐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申报率必须达100%,到位监督率必须达100%。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镇上决定在节假日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
3、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镇上决定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高温、开学季节均要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站所室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合镇卫生院、畜牧站、工商所等监管资源,针对重大节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镇上决定在4月和10月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业主以及相关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采用宣传车等形式在逢场天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5、工作保障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对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列支。
6、奖惩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及信息员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不称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镇纪委执行。
7、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基本职责
一是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三是负责制定镇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要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保证措施。
四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重大活动及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坚持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抓好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人员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九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是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完成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及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
9、镇食品安全有关人员的基本职责
主任: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为本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负责具体抓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本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综合各部门的信息,及时按要求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工商所长:负责本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不留死角死面,强化集贸市场的监管。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卫生院院长:协助上级部门强化食品卫生监管,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为上级部门提供监管信息,及时按要求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本镇种植业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整治种植业违禁药物乱用的行为,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畜牧站站长:负责本镇养殖业的监管指导,组织监督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化兽药、添加剂残留的监管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中心小学校长: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常识的教学规划,全民开设食品安全常识课程,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按照卫生等业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杂店、摊点的管理。
10、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参与食品监管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信息员的管理;
(2)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3)传递食品安全质量信息;
(4)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农村食品信息员职责:
(1)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食品宣传质量信息收集及上报;
(3)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1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组织管理:镇上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管理和与农业局等部门的衔接工作。
农资管理方面: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无公害农药和肥料。基地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的农药。
生产管理:基地生产单元要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填写录表,特别是要对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做如实录,并实行签名负责制。生产记录在收获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管理部门存档,并完整保存3年。
销储管理方面:基地销售的大宗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表,基地和销售商各执一份,销售商可凭记录表免检进入无公害专营市场销售从基地购进的农产品;零散销售的产品,由基地记录销售去向。基地销售记录表要完整保存3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切实抓好餐饮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提升我乡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无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责任。
1.乡、村(社区)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做到分管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村(社区)、有关单位签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2.选好配齐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和指导员,并做好其责任心教育和履职能力的培训,提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履职水平。
3.设立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广泛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食品安全社会协调员、信息员要充分履职,随时检查有关食品、经营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同时反映社情民意。
(二)摸清家底,建立台帐
1.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经营企业(个人)台帐,掌握其经营合法性及经营品种、范围、规模等;
2.建立企业(个人)诚信经营台帐,并实行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1.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利用各种会议、板报、专栏、岩标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群众的认知能力。
3.强化对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增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五)完善机制,提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制定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在第一时间内按分级管理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即使进行调查处理好相关事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牢固树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市场管理者要强化责任,严格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我乡将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预防体系,全面推进食品监管巡查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全乡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行为有约束”的工作机制;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以控制事故为目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__〕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__〕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__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__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__),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
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xx食安办关于印发对各d单位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7〕9号)所涉内容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现场督查考评组对其复核打分,现场评议考核时力戒重复。
2、对师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评议考核同步进行。
3、食品安全团创建工作评议考核对象为2016年批准示范创建的28团场(社区)。
全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是质量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一种现实存在,也给于监管工作提出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那么,如何管理它们,使它们在具有食品安全的保障下,合理的为市场经济做出积极贡献,成为当前基层质监部门思考的主要问题。以下就如何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几点个人建议。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拓展监管能力。
当前质量监管的主要矛盾是监管职能不断深化与监管工作人员缺乏,造成监管人员少、监管地域广,无法对食品质量进行及时、有效的全面动态监管。针对这种情况,应充分利用乡镇质监员、农村公共安全员这些对当地环境熟悉的人员,实行监管就近、及时反映的策略,建立由乡镇质监员、食品安全专管人员、农村公共安全员组成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通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使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实现纵横交错、紧密结合,让质量监管频繁化、日常化,以解决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务重的难题。
二是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法规,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职责。
尽早出台符合管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法规与规范其生产环境,从根源对其进行改进。现在社会上存有对小作坊监管出现谁都不管的现象,曾经有媒体就一家卤味店的卫生状况分别向工商、卫生、质监三部门反映,但“谁来管”的问题未得到明确答复。由于职能部门在对小作坊监管的职责不明,给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盲点,“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剧增。大量原来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食品加工小作坊,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原有的卫生许可证废止,工商部门也因此不再对其营业执照进行年检,并对未年审的单位注销其营业执照,致使出现大量既无证又无照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作坊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因此被职能部门相互推来推去,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这种现象实在令人担忧。为此,建议人大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立法进程,尽快解决小作坊监管中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不明的问题,厘清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空档,给食品质量安全留下隐患。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普及,做好引导工作。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我园是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共有幼儿196人,教职员工25人,全部幼儿在园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点),中午在幼儿园午睡,下午4点半后全部幼儿离园回家。
二、检查人员:杨永德、黄联伟、黄远帮、钟飞兰。
三、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我园在接到关于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文件后,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要求广大教职员工从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稳定学校大局出发,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学校活动室、功能室、食堂、食品及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相关的应急预案、安全防疫工作资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的各种制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明确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健康教育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要认真配合,积极做好具体工作。校长、分管领导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了食堂安全、卫生责任书,将学校的卫生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努力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针对学校的实际,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1、按班级卫生工作要求及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班级坚持做好每天晨检工作,学校领导坚持每天安全排查,找出存在问题。
2、加强师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与检查督促。要求保持教室、教师办公室、食堂的通风,增加教师、学生的户外活动,要求师生注意卫生,勤洗手。
3、加强消毒措施。食堂的炊具、餐具每天消毒;放学后,大力开展学校大环境的整治,做到卫生无死角。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抓措施、抓检查、抓成效,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每天上午8点半组织全体幼儿做幼儿体操,每天保证幼儿有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加幼儿的运动量,增强幼儿的抵抗力,增强幼儿体质。
(四)、搞好幼儿的在园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点)的质量,保证幼儿每天有充足的营养补充,幼儿园园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同幼儿一同进餐,经常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五)、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用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凡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都必须索要产品合格证等证照,并做好采购记录。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幼儿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购物的审验力度,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幼儿园,加强食堂生产加工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从业人员工作质量的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行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落实各个清洗消毒环节,加强清洗消毒环节质量的验收检查;确保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5)厨房大门口加装了防蝇门帘和防鼠坎,正确重新安装了灭蝇灯,重新购置更换了仓库的储物架,降低了灰尘,苍蝇对食品的污染。
五、存在问题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州政府的委托,下面我就全州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并就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2007年食品安全工
作简要回顾
2007年,全州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在州委、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州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领导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汇报,州人大和州政协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视察和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食品市场和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和检查,提出建议和要求。州政府两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州政府与各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逐年增加,等等,都表明了全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和抓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这都为确保全州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财力支持。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在认真贯彻落实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青海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了《海南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便于《预案》的操作,又及时编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同时,制定了《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问责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及奖惩制度》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推上了科学监管、有序监管的轨道。
――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传递机制进一步加强。去年以来,各县、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编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互动和共享机制。
――综合监管机构建设取得实效。去年,全州所有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和职责。以政府主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格局和州、县、乡(镇)、村四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在全州基本形成。同时,各县还利用年中督查、乡镇干部集训等时机,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乡镇和村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年度目标责任得到落实,综合评价考核逐级展开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根据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州范围内,分别牵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夏季饮品和茶园食品安全”和“中秋国庆节”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请各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去年,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全州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1.5万家(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314起,货值10.4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106户,处罚款16万余元。
――食品生产加强行为不断规范。质监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意识,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实行后,对恰卜恰地区食品企业(小作坊)进行了《特别规定》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的参培率达100%,小作坊参培率达90%。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下大力气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去年,开展了农村食品整顿年活动,以在贵德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2007年“食品安全进农(牧)家”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农村牧区食品监管经验交流会为契机,结合海南农牧区实际,开展了以“严把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严查食品质量、狠抓案件查办、维护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农牧区食品市场,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措施,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卫生部门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中推行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指定专人对接待单位的餐饮卫生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全年新(换)办卫生许可证960个,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9%,为5144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9%。
各位领导、同志们,2007年食品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广大群众的支持与信任是分不开的,是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精诚团结、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二、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建议
2008年,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力争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监督网络和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牧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认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规律,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针对假劣食品流向农牧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体系,发挥已经建成的县、乡、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员的作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分解到人。三是在全州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事件村委会报告及问责制度》,为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农牧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打好基础,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工作目标,努力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目前,“海南食品安全信息网”已经开通()。今年,要认真做好“全州食品安全网站”建设和更新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第一时间公布各时期食品安全情况,丰富地展现和宣传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海南州食品安全动态。力争今年把互联互通扩展至县级,实现县以上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工作交流等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已经开通的“海南食品安全信息网”这个平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的操作规则,内部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应对能力,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工程。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协作,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农牧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州的“万村千乡”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农牧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便捷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灵活方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州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一上八个一”活动。同时,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宣传使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所提高,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御能力有所提高,全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语、温馨提示语的范围逐步扩大,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强化。
(六)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近年来州、县政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逐年增加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建议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积极工作,主动汇报,多方争取,力争工作经费有更多的投入,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