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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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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第1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的,以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突出重点,整规并举”的原则,加大对食品市场整治和规范的力度,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以点带面,努力完善食品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科学、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抓、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新机制,以“食品安全、市容整洁、诚信经营、群众满意”为目标,使其具有引领示范食品安全的标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民生消费环境。

(1)建立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平台。制定食品安全示范社区考评细则,年终依据考评细则对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负总则,要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事处辖区的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办事处食安办。联席会议定期或适时召开,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信息抄告、督查督办、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使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巩固。

(3)利用现有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现有的信息统一共享的信息抄告平台。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数据归集,情况分析、调度分派、信息共享、对食品经营类无照经营重点关注,为创建提供技术保障。

(4)健全完善考核体系。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区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创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实行综治考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激励和考核。对管辖范围内食品经营行为监督不力、工作推诿或不履行抄告义务或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造成后果的,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应予以效能告诫;因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引发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重大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任务

(1)生产加工行为得到严格规范。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全面整治活动,对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采取“区域监管、责任到人,分级监管、突出重点”的方法,提高食品质量。

(2)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立覆盖全社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超市食品的快速检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统一管理。与业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公示内容涵盖证照信息、食品经营承诺信息、商品进货查验信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员信息及投诉监督联席信息等。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完整的产品信息可追溯制度,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加工、生产、经营窝点,加强巡查,经常性、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4)组织考评验收。2013年11月30日前,依据食品安全示范社区考评验收细则,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逐一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思想到位。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因此,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巩固和发展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二是实现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适应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发展的潮流,运用科学手段,提高监管能力;三是实现打假治劣向全面推进转变,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既要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又要大胆实践,积极创造新的监督制约、行业自律等各项运行机制,确保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扎实展开。

(2)、加强领导,重视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在体制上做到“三个纳入”:一是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种制度,进行定期检查;二是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建立指标体系,落实负责制。

第2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为核心,以科学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原则,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责、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自律规范、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守法经营的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全区完成食品类实验室检验3500批次以上,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猪及肉制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完成市下达的生猪屠宰场整合任务,按市要求开展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大卖场、连锁超市(天惠超市)、重点团体采购企业肉类蔬菜溯源体系建设,并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质量监控体系。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0%以上。

(五)全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90%以上。其中,豆制品进货查验率达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达100%。

(六)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根据区政府明确的职责要求,负责领导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区、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计划安排。区、镇(街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考核的功能,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协调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环节和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发挥地方优势,强化对本地区食品相关行业的统筹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的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

3、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探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状况的主动控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等各项制度。相关部门应督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货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制度,并督促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举措,加强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和鼓励食品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守法规、讲诚信”活动。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加强对行业内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约束管理。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专项整治、信用建设、社会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管实效,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1、完善强有力的专项整治体系。突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边远村镇等重点区域,针对各类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保持最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定期排查摸底,做到发现苗头立即整治取缔,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一是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生猪屠宰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和非法交易病死病害猪肉等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二是豆制品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生产要求、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加强豆制品市场、使用单位管理,严格落实送货单销售、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豆制品流通过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为,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及经营者按有关标准新建、扩建豆制品规模化企业,“放心豆制品”及其供应点覆盖全区市场。三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鳞、久效鳞、磷胺等高毒农药和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五是开展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突出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及租住户、闲置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逐户排查,及时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作用,认真梳理各类举报投诉,排查“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行为。

2、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杠杆,构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领域信用评定标准及规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区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电子档案,及时组织更新食品企业基本信息、分等评级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组织开展的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分级(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电话、网站、论坛等举报信息处理平台,发动广大群众和知情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必要的现金奖励。二是发展群众监督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热心群众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群众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确保有关部门认真处理食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苗头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确保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1、细化考核评价内容。根据全区实际,出台《区2011年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细则》,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应突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强化对理顺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考核;突出有效规范地区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走向基层;突出不断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会群众满意度,强化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考核。

2、细化考核评价方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为基础,落实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履职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做到“四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食品安全抽检考核与工作考核相结合;政府综合考核与监管部门条线考核相结合;政府考核与人民群众客观评价相结合。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实施“月履职、季考评、年考核”的动态考核办法,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社区群众、舆论媒体等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加强各级政府对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运用联席会议、约谈函告、履职报告、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督促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明确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坚持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奖有惩,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食品安全各项职责的落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制度,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力度。同时,要严肃追究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案件调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违法行为等方面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对因主观原因导致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对社会及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调研部署阶段(1月-3月底)。

对全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部门于3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底)。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按照本单位“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政府择机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区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环节“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将食品安全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区食药安委要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考核奖励等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的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第3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iko”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现对照《2021年民乐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目标要求,认真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争引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指导企业申报食品安全科技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围绕食品安全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对县内企业进行摸排,挖掘、筛选和包装优势项目17项,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科技项目1项(马铃薯主食化产品精深加工及产品研发项目)。推荐天润园申报《马铃薯主食化品种筛选及加工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获得甘肃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加快食品安全实用成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成诚泰药业与省农科院、鑫垦农业与市农科院、福成农业与省农科院、华瑞农业与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等科技合作4项,重点突破中药材板蓝根良种繁育、亚麻籽保健品研发、陇油杂1号、陇油杂2号品种开发、利用冻配和胚胎移植技术,改良牦牛,提高牦牛产奶性能等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对外科技合作成效显著。转化应用诚泰中药材板蓝根良种繁育、鑫垦农业富硒、锶黄金亚麻油研发等食品安全科技成果,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提供了科技支撑。邀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导和食品行业专家深入海升集团、众智众创等10多家企业,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同时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把食品安全宣传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普活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加强信息报送,我县甘肃天润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甘肃薯香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马铃薯主食化品种筛选及加工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我局积极在张掖日报刊登获奖信息报道。

第4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单位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了一名同志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员,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

以召开职工会为契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共有40余人参加。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

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积极利用局机关楼道LED电子显示屏,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条,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等工作

充分认识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利用局机关楼道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条,营造良好氛围。

五、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

按规定参加县上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截止目前,累计派出6人次参加防控肺炎疫情医用应急物资采购、义务教育营业餐采购、县政府机关食堂检查等相关会议6次。

第5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1.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1组织健全,目标明确 前郭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三落实”即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前郭县农业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度和要求,做到有阶段安排、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1.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三进”活动和举办培训班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累计印发“购买农资产品应注意的事项”、“全县农资市场监管方向”、“大队郑重承诺”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并播出“放心农资”电视专题讲座4期,接待咨询农民近万人次。为了更好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促进公众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县农业部门于6月18日,在哈萨尔广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的契机,深入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制作展版、发放传单等形式,为广大市民解难释疑,普及各类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知识。

1.3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前郭县农业部门认真按照县食安委和相关部门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健全制度,狠抓防范。到目前为止,农业部门共出动人员50余人次,组织培训4场,发放资料1500份,对各蔬菜大棚、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果蔬抽样检测14余次,共18个品种290个样品。为了让人们过好每一个节假日,农业部门每逢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前对果蔬市场各抽检1次。农业执法大队共检查农资经营企业511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0台次。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农业局在食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有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经费投入不足,一些试验、示范、宣传培训工作因经费的缺乏未得到长期、持续开展,对生产者的监督不到位。要加强从“土地到餐桌”的食品监管,需要政府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以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种植品种的改良、新技术的推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等,以确保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二是专业人才不足。监管中仍然存在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三是栽培管理不当。大棚蔬菜的连作障碍、蔬菜中农药、化肥的超标和控制技术,优质、高产、抗性品种的研究以及蔬菜产后的贮运、加工、保鲜等技术都亟待研究和发展。四是认识不到位。有些生产者为了经济效益,违规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的农药。有的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在使用时不注意科学用药、用肥。

3.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改措施

3.1进一步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 重点检查农药产品标签,对经营单位所有农药产品根据农药登记公告逐个产品进行核对。所有农药产品必须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标注商品名、不得标注总、总经销等字样、不得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对标签不合格的和禁限用高毒农药,要予以清查没收并做出罚款处理。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扩大抽检数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从源头抓起,突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

3.2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管理 一是彻底清缴甲胺磷等国家禁用高毒农药。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查清缴甲胺磷、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突出重点,截源堵流,清查清缴工作要做到不漏一企一店一库房一柜台,不放过一瓶一袋,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毒鼠强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成果,防范毒鼠强恶性中毒案件的发生。组织开展事故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收缴的国家禁用农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和销毁。

3.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提高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农业经济领域违法活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第6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相结合,着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二、整治目标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排查,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八条“食品采购必须执行定点采购制度、索证制度和采购台账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到资质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在确定的食品原料采购点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到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招标确定定点经营单位,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管理。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八章第四十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校内可以附设服务部(小卖部),非寄宿制学校内部不得设置服务部(小卖部)。”和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与幼儿园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等有关规定,我县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到2011年6月底,取缔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只能附设1个小卖部,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并与承包者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成立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乔秉恭兼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勤工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定点采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许可管理,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估。具体负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发生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督促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并督促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县综治办。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维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侦破生产销售给学校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3、县财政局。对学校食堂财务实行监督管理,保障寄宿制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费投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有关工作。

4、县药监局。依法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抽检。依法查处学校餐饮服务领域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根据上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做到“三证”齐全,持证上岗。防控学校餐饮服务环节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县质监局。牵头建立健全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监管责任、社会诚信体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无证生产加工的食品流入学校等违法行为。

6、县工商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对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的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学校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及该环节的应急处置,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学校小卖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的合法经营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方法步骤

1、方法。2011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招投标,按规定合法的程序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实行定点采购,其它食品由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进行招投标确定食品原料采购点。根据我县实际,原则上高中、职中寄宿制学校的招投标由本单位组织,组成招标领导组,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合法规范的食品企业。有关档案资料手续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全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有关部门统一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点。其它食堂食品,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乡镇学区、县直学校组织自行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单位,有关手续资料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

2、步骤。

第一阶段。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对学校服务部和食堂进行自查整顿阶段。

第二阶段。县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和食堂进行检查验收阶段。

第三阶段。县、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对寄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招投标,确定合法营销企业。

七、具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要层层建立食品定点采购领导组,进一步落实好食堂食品合法定点采购,确保食堂食品的安全工作。要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年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第7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 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蔡仁杰任组长,副组长是王武、李奇才、符瑞云、王宁,各班主任任组员,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每学期还与各班主任签订好《学校安全责任书》,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校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 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学校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查落实安全工作。例如我校基础条件差,学校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现象;教学楼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玻璃窗由于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学校都要与小卖部签订好《供货协议》,要求小卖部首先必须出示《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后方可供货,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命安全。

第8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机制,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的关键之年。同时,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纳入了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是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体现,也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重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职能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理解掌握创建标准,充分把握创建时间,强化督导调度检查,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如期创建成功。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到了520种,省里还要新增部分基本药物品种。要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要实施重点监管;做好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环节药品监管。突出“两高一低”(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企业和低信用企业)监管。加快新版GMP实施,力争年内1家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加强对注射剂产品以及药用辅料、药包材、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日常监管;严格抗菌药和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监管,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新版GSP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推进药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药品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抓好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角膜塑形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产品注册、生产许可两证不全的企业和生产过度同质化竞争产品的企业;健全完善监管信用体系,将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年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继续深化高风险医疗器械远程动态监控工作;确保我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4、扎实做好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抽验计划和安排,认真完成下达的监督性抽验计划任务,重点做好基本药物的抽样检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衔接,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物滥用监管,及时药物预警信息,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5、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企业非法接受委托加工或直接参与制假售假以及进货渠道不清、来源非法、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利用互联网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非法案件;严厉查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整形美容医疗机构使用无证、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开展“打假保优促健康”行动,探索政企联合打假有效模式;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隙衔接。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是公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畜牧等相关部门和环节。对食品安全诸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专项整治,努力加以解决。

1、开展农产品源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全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内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率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

2、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实施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三无”产品、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管办法,落实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市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小餐饮规范工作意见,强化小餐饮监管和综合整治,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创卫区域内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制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开展“小吃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部门联合、分步实施;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对“小吃街”进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相关商户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材,并索取购物凭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相关监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全市年内打造2至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小吃摊经营质量和卫生标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要求。

7、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开展茶叶、海鲜和肉类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对茶叶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农业、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海鲜市场和肉类批发市场监管。

8、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等机制,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网络,建设高标准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体制,是提高食品药品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更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落实市、镇(街道)村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有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委托执法,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根据职责要求开展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社区和行政村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2、提高检验监测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快检机制,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3、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和舆情监测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和舆情通报,及时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主动防范,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积极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及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大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不断充实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细化监管责任,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衔接不清、执法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安危和健康权益,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思路方法,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能,认真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隐患,努力破解监管难点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各环节安全。特别是今年,要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再上新水平。

第9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最近,黑龙江省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我们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快构建从种植养殖、加工生产、餐饮消费等环节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监管体系,使我省成为全国“量”可靠、“质”安全的食品生产基地,实现由粮食大省向食品大省的转变,由保证粮食安全向保证食品安全的转变,让“金色大粮仓”变为“绿色大厨房”。

一、抓源头、强追溯,打造叫得响的龙江食品品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为此,我省将在源头上下工夫,保证食品在第一车间安全。一是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依法做出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二是组织有关部门优先制定具有我省地域特点、食用特点的绿色食品地方标准,实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等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以水稻、杂粮、果蔬和畜禽产品为重点,建立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促进绿色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加强各环节的衔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以食用油、蔬菜和肉类等为重点追溯对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追溯信息共享,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工作网络。

二、抓治理、强打击,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要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我省将在重点品种、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继续深入开展“护绿打黑”专项行动,做到查处一批、惩戒一批、规范一批,打造和弘扬我省食品大省的形象。一方面加强整治。严格按照“三品一标”标准控制投入品使用数量和次数,把好源头质量关。坚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等制度,按照“三品一标”操作规程指导企业生产,把住产品安全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把好生产质量关。对冒用标志、扩大标志使用范围、不规范用标的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定期、不定期对大型商超和农贸批发市场进行绿色食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绿色食品质量监管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惩处。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提高办案效率。公安部门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双向移交”工作机制,对涉嫌触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刑法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快速移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做到快速、准确、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两高《解释》,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坚决铲除影响食品安全的毒瘤。

三、抓龙头、强示范,大力推进食品产业品牌发展战略

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已拥有332个著名商标,35个全国驰名商标。2014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升老字号、开发原字号、壮大新字号、促进龙江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总体思路,将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方面的重中之重,通过抓龙头、带示范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黑龙江地处北纬45度黄金奶牛养殖带,发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优势明显。目前,全省共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42家,占全国的33%,产量占40%,是全国乳业大省、更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大省。在全国创造了三个之最:一是企业数量最多,二是产量最多,三是产品销往区域最广。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抓住国家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的机遇,努力向国家争取支持,重点扶持完达山、飞鹤等乳品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二是制定《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质量安全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奶源基地、生产、加工等各环节的监管,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要负第一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确保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婴幼儿配方乳奶。三是参照药品管理模式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面实施《生产规范》(GB23790-2010),落实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监督落实企业认真执行“五不准”,确保用最好的奶源、最优的管理模式,生产出质量最好最安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

四、抓制度、强责任,切实构建食品产业发展共治格局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品企业第一责、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的四方责任,保障食品产业快速发展。一是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切实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农业部门工作衔接,健全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协调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三是落实绿色食品企业第一责。落实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四是落实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健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甄别能力,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群众对有奖举报的知晓面,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举报、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