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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关键词:农村环保 存在问题 治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下半年日益提高,生态平衡、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尤其是广大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探讨对其进行治理的对策。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在广大农村,人们的生存与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依赖就更为直接。应肯定的是,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农村环保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主要表现是:开发建设了多种绿色工程,增强了农村自然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农村环保投入有所增加,且环保投入已经纳入到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农村环保科技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环境科技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农村治理、控制环境污染的能力在显著提高,已经有了较成熟的环境保护经验和管理办法;环保理念开始渗透到农村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生态破坏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质量继续变差,功能持续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继续加重,已经由点源污染向面源污染的趋势发展;生态灾难增多,生态建设跟不上生态破坏的力度和速度。因此,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已经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需求,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处理好农村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的具体表现
1.规格化养殖污染严重
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是农民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此带来的是集中、高密度养殖,其产生的污染往往超出了环境容量。
2.生活垃圾污染广泛
村镇居民产生活污水、垃圾随意倾倒,造成了很大污染,特别是在夏季,到处蚊蝇滋生、臭气熏天;还有在农田、村庄院落焚烧秸秆,造成了大气污染;塑料地膜和塑料制品的无控制使用,使农村的白色垃圾污染不断增加。
3.化学肥料造成污染面积大
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污染随着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严重,烈性农药成本低、效果大,厂家商家有利,农户使用方便,所以屡禁不止,使用这类农药后,暴雨冲刷,必然形成大面积污染。
4.乡镇工业污染加剧
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kg,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农业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5.滥垦滥伐和滥捕滥猎,使生态失衡
在农村,滥垦滥伐,滥捕滥猎现象严重。有的栽上几年的小树,就被随意砍掉。更有甚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肆意乱捕蛙、中华蟾蜍、蛇等国家保护动物。这都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
三、农村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民环保意识淡漠,对污染后果没有危机感
由于多方面因素,目前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水平还底,环保意识淡漠,对环保没有迫切的要求和污染后果的危机感。因此,人为的、随意性的破坏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2.环境基础设施落后,使日常生活造成污染严重
由于农民多年的生活习惯和农村落后的环境基础设施,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丢弃,造成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河道淤塞等现象突出,对农民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3.化学肥料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途径
农村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极高,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已经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而这种“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正是面源污染最为重要的来源。
4.乡镇工业环境管理不力
农村中对环境冲击最大的是非农产业的快速增长,乡镇工业污染可以归咎于产出增长快、资源利用率低、污染处理率低、技术进步慢和环境管理不力等原因,集中表现在四方面:一是污染排放总量增加迅速;二是污染治理水平明显落后;三是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四是缺乏适宜的诱导政策。
5.农村环保管理基础严重薄弱
农村环保机构没有设立,环保经费严重短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重要因素。目前的农村乡镇,受经费和编制的限制,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环保经费更是不足。同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提醒农民关注环保问题。
6.对自然资源形成了掠夺性利用
我国人口基数过大,增长速度过快,通过对粮食、能源、水、住宅等基本生活条件的巨大需求,给自然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探讨
1.政府要强化对农村环境的管理
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有三个: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政府要确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业污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要增强各级领导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
2.加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力度
2.1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积极发展有机农业、鼓励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通过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从根本上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2.2二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
制定政策,鼓励土地由分散经营向集中经营转变,由农户经营向农庄经营转变,努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更主要的是有利于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
2.3加强污染控制研究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这种管理方式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这种情况下摸清面源污染的状况,收集农业面源污染可靠的基础资料,进行适合国情的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与政策研究已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当务之急。
3.从农村环境治理上控制生活污染
当前,农村生活污染控制的重点应该放在环境治理上,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应操之过急。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环境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开发推广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处理技术,然后共聚财力,分级实施。
4.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乡镇工业污染
当前,乡镇工业污染控制应采取的措施是: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管理网络;完善乡镇工业园区,建设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配套污水等环境治理设施;优化乡镇工业布局,增强农村环境管理的能力;加速技术创新和推广,发挥技术创新在乡镇工业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5.努力提高村民文明素质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在农村树立起“讲卫生光荣”的新风尚。村民自身应尽量控制农庭垃圾数量,简化、减少包装;使用可利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以减少“白色污染”;养成好的生活习惯,不随意随地倾倒垃圾。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创”工作全局,以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全面推进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文明素质和生活幸福指数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人人参与,全县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力争9月底基本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任务,并邀请省、市专家及技术组对我县双创工作进行初审。
二、任务和目标
(一)、共性任务
1、完善本单位“双创”实施方案及本单位项目达标方案,建立“双创”长效管理机制。
2、按要求将“双创”所需资料、材料及阶段性总结归档整理并报双创办公室。
3、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抓好门前“四包”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单位活动。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1、政府办公室
(1)负责政府常务会研究双创工作重大事项的联系工作。
(2)负责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双创工作文件。
2、计划局
(1)负责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及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负责双创工作中的项目审理。
(3)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3、组织部
(1)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将双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双创办,抽调一定人员对其进行补充(外县7-10人)。
4、宣传部
(1)制定双创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抓好全县双创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2)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情况。
(3)刊播有关双创工作的文章、消息、曝光脏乱差和双创活动中违法的人和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双创舆论氛围。
(4)要在媒体黄金时段或显要位置,播出双创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口号,对公众进行卫生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
5、监察局
(1)加大对有关部门双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
(2)配合县双创办负责“双创”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
(3)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
6、财政局
(1)、按照爱国卫生经费投入要求,做好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2)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全县人均0.2元,共11万元)、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全县人均0.1元,共6万元)等专项经费落实。
7、人事局
(1)落实双创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2)商同有关部门抽调双创工作所需人员并协调解决抽调人员的管理等项工作。
8、建设局
(1)按照国家有关环卫管理法规,实施我县环卫工作长远规划。根据县 城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中长期规划,完善处理技术档案和卫生监测等文件资料档案。
(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档案。
(3)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城陵一体化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结合县排污泄洪管网建设,加快城区排污截留管网建设,完成“三大板块”改造任务。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建设商业步行街;整修县城主干道路,加快背街小巷改造。
(4)按照国家有关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占道经营以及各类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城市环境。
(5)以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为先导,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到县城规划和住宅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6)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
(7)负责县城建筑工地卫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场地规定,沿街工地设置隔离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工地清洁,场地硬化,无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工地车辆运输不带泥、无遗漏,工地食堂符合卫生标准,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内卫生标准,开展文明卫生工地创建活动。
(8)加快县城立体街景整治,拆除城内各街区临建和违法搭建,严格建设规划控制,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好县城户外广告、门头装饰规范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增加公益广告面积,拆除主干道广告牌和城区废旧广告牌匾,解决广告牌匾档次低、数量多、存在视觉污染等问题。
(8)对县城街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人行道护栏、隔离桩、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洗刷、油饰,使其经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醒目。
(9)负责县城主次道路,按标准装置果皮箱,果皮箱安装数量、式样等符合卫生县城标准,并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10)对县城沿街单位大型规划建设审批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预留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用地,使环卫设施与大型公建同规划、同建设,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抓好公厕新建任务,抓好不达标公厕的改建工作。解决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的公厕分配不均、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达到县城无旱厕,缓解群众如厕难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数量,公厕有专人保洁。
(13)插绿、补绿和立体绿化,使绿化覆盖率≥37%,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常住人口)≥8平方米,并进行沿街绿化、美化,展示园林绿化特色。
(1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填埋设置,合理利用建筑垃圾。
(15)加强对回收站选址设置、废旧物品收集的规范管理,
(16)合理设置自行车保管站,加强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保管站,加强对自行车保管员的培训、教育,完善保管站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挂牌经营;动员沿街单位将自行车保管站迁入庭院。减少非机动车辆对市容的影响。
(17)应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堆放和管理
(18)、制定城乡结合部达标方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活动有安排、记录、效果。
(19)负责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和布点工作
(20)配合工商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乱摆摊点,及市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9、环保局
(1)负责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2)认真组织宣传《环境保护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逐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3)制定相关噪声管理规定,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定期巡查,严厉查处夜间违规建筑和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在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5)加强城市大气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
(6)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持续推进环保“扫黑”行动,实施“蓝天”工程,当年县城大气质量二级天数达到305天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县城生活污染处理率≥50%;环保保护投资指数≥1.5%。
(8)抓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确保县城无污染源引起的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9)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保证运行率100%,检点企业、医院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不少于1次,有检查记录。
(10)按照监测规范对县城空气、地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达到创模和双创要求,环境质量公报。
10、卫生局(爱卫办)
(1)负责制定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项目达标方案。
(2)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5%,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大中型饭店及小饮食店发证率达100%文秘站:,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来源:文秘站 )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率达98%以上。在所有饮食街和饮食摊群点全面推行餐具集中消毒,规范操作规程,杜绝生熟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卫生规范,重点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 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经过整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4)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县城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食品卫生整治。集中力量采取分阶段达标的办法,下功夫整治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严格卫生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食品卫生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证的持证率均达到100%,食品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5)加强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水质进行1次全面分析,每月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末稍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余氯进行监测,有关资料齐全、完整,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可持证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6)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各级开展业务培训、密度监测、消杀防治等工作。督促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规范门诊日志,加强疫情登记和报告,杜绝漏报,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全县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8)完善建卡教育机构,全面促进健康工作。按照《县健康教育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基层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医疗单位设置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9)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二次供水卫生等工作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家属区的卫生整洁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优化、美化环境。
(10)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专门的收运系统,各医院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废物产生、转运及处理台帐。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危险废物堆放地有明显标志,建立现场检查台帐,完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11)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规范管理,使其经营环境、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12)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
(13)配合工商局抓好“六小”行业整治。
11、教育局
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评分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12、广电局
(1)开辟双创专栏,及时报道双创工作动态。
(2)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双创活动的情况。
(3)电视台要在节目播出的黄金时段,播出双创公益性宣传标准口号。
13、文体局
(1)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2)加强对县城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使其设施、活动内容有利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各娱乐场所的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教育,有禁烟措施和标志。
(4)把双创宣传列入计划,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14、交通局
(1)制定窗口单位卫生达标方案。
(2)加快新汽车站的建设。
(3)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抓好汽车站内环卫设施建设、日常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工作,抓好县城公路沿线卫生管理。
(4)车站要设立永久性双创宣传公益广告牌匾和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并且做到内容定期更换。出租车必须实行温情提示,倡导卫生行为,候车室设立通风良好的吸烟室,而且有劝阻吸烟的管理人员。
(5)车站内配备垃圾清运车和适量垃圾箱,建有符合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公厕,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6)负责做好县乡公路,乡村道路治理卫生的管理,彻底解决县乡村道的环境卫生和“三堆”问题、占道清洗、等污染环境,影响道路通畅的问题。
(7)解决公交车在城内随意停靠、随意上下人,及时更换停靠牌内的宣传内容,保持停靠牌板面清洁。
(8)加强县乡道路两侧和县城汽车清洗站的管理,制止占道洗车,清洗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行为,维护清洗场环境卫生。
15、公安局(交警大队)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积极查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严格管好县城交通秩序。
(2)加强网吧的管理,积极提倡文明上网,杜绝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负责网吧创建达标工作。
(3)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违法行为及“摩的”营运载客等现象。
(4)做好中小学校周围的交通疏导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抓好县城宠物管理,建立宠物登记、发证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6)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学生及居民的影响。
16、大市场办
(1)继续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布点任务提高硬件设施标准,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完善集贸市场超市化改造试点,使所有集贸市场退路进场。
(2)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完成现有集贸市场进行达标改造,活禽屠宰撤离市场,市场全面达到创建要求。
17、工商局
(1)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的监督力度,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市场内食品经营管理,保证各类市场卫生达标。
(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切实解决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点问题。
(3)加强广告管理,确保县城城区无烟草广告。
(4)抓好“六小”行业整治,认真查处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清理市场内占道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划分功能区,统一划行归市、统一门牌;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安全管理;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
(6)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管理,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明确,定期消毒,台帐齐全,守法经营。
(7)对所有露天储煤场进行治理,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营业性储煤场。
(8)配合大市场办做好集贸市场改造及建设。
18、粮食局
(1)结合粮食加工和经营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提高粮食加工、销售的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认真抓好粮库、粮店、面粉厂的卫生工作。
(3)切实抓好粮食行业灭鼠和防虫害工作。
19、农业局、
做好农村改厕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农田灭鼠等工作。
20、畜牧兽医局
(1)负责抓好上市家畜、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注水肉和病禽肉上市的工作,严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
(2)会同卫生部门搞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1、水利局
(1)负责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质监测。
(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控制饮用水卫生导致的地方病传播。
(3)坚持对水厂直接供水人员的年度体格检查,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4)对集中式供水按规定配置消毒设施,保证居民饮用安全放心水。
(5)对自来水厂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6)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障水质安全和防治二次污染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7)制定农村供、改水达标实施方案。
22、民政局
做好乞讨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23、国土局
加强县城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确保县城规划区、陵区以内无露天储煤场。
24、旅游局
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点)的净化、美化工作,落实省上安排的旅游景点厕所建设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景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抓好旅游饭店行业单位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5、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在重大事故。
(2)加强对药品安全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使其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26、商务办
(1)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按行业提出具体达标要求,加大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行业达标要求。
(2)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27、社区中心
(1)督促县城8个居委会,做好双创达标工作。
(2)完善规范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按照社区卫生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区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创建工作。
28、团县委
(1)组织全县青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每月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
(2)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编发健康教育学习资料,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29、工会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职工卫生培训,7培训率达到95%以上,健康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3)加强对足疗行业规范管理,负责足疗行业创建达标工作。
(4)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30、县妇联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大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对妇女进行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利用“母亲健康快车”开展机关、社区、农村妇女的健康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5%。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
1、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本辖区创建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督促检查,保证如期达标
2、沿公路两侧设集市乡镇做好集贸市场规划,另行选址退市还路。
3、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拆除超期临建和违法搭建,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4、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三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狠抓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建设任务。
6、开展除“四害”活动,使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达标。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标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抓好镇区街景亮化工作,督促沿街门店美化亮化。
8、抓好镇区公厕新建任务,必须完成1座新建公厕任务,新建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标准,缓解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9、负责辖区大街小巷保洁,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10、推广镇区群众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率≥70%(以户计数),垃圾清运率100%,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覆盖率和规范开展消杀工作。
11、开展镇区卫生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落实市场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协同卫生、粮食、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功能建设和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站。
12、加强对镇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沿街立面野广告,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13、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窗口单位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
14、按照《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及时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建章建筑,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清运和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5、切实抓好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院内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16积极做好示范村建设,抓好村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设施建设,完善村道路面硬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
(四)、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城关镇政府要加大街景整治工作力度,使城区主干道路及出入口特色鲜明,沿街建筑物整洁美观、色调形式协调统一;门头牌匾统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样式新颖现代;城市主次干道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街景美观宜人,座椅、果皮箱、城市公厕等完整并体现特色;车行道、人行道、残疾人坡道路面平整;
1、街景整治内容
街景整治主要以村区建成范围内的沿街建筑和市政设施,县城中心区、县城出入口和城市主干道两侧列为整治重点。
(1)建筑立面整治
①清洗。对于立面符合要求的建筑,统一进行清洗。
②粉刷。对于原为外墙涂料粉刷的建筑、立面装饰颜色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涂料的施工。
③立面装修。对于立面装饰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补全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干挂石材、塑铝板、真石或贴瓷施工。
④仿古改造。对于西兰路北段(裕华什子至马家坡口)两侧的沿街住宅进行仿唐式建筑改建。
⑤拆除。对于沿街一层土木结构民用建筑、沿街临时建筑、各个单位、企业大门前的低矮附属建筑以及需要进行透空绿化的沿街围墙实施拆除。
⑥针对1—5项工程实施要求,根据西北地理环境及气候特点,借鉴西安、咸阳及周边县区城区主色调设计规划,拟推荐以白色(原有)、灰色、土黄色、赭石色为主色调,由建设局对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建设色调进行一街一景,规划审批。其它与建筑主色调不协调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治。
(2)市政设施的整治
①道路改造。主要针对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改造和修补,电力、电信线缆入地埋设,盲道和残疾人坡道修补。
②道路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更换、补充和刷新垃圾箱、座椅、公交站牌、路灯、路牌等。
③街道绿化。主要包括完整和补植行道树,规整街头绿地。
④杆线规整。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类类杆、线进行规整,拔除不使用的电杆,对正在使用的电杆进行油漆刷新和整治。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年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层层动员,以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全县人民的创建积极性。按项目、分行业培养卫生全面达标的亮点单位,并使其连线成片,形成规模。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线指挥,现场督办双创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时落实,努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2、齐抓共管,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在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形成强大合力。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中省驻乾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抓好自身各项创建工作的同时,坚决服从所在辖区的组织和安排,主动参与全县的各项创建活动。同时,要不断探索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中小学学生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卫生小区”、“绿色社区”、“园林单位”、“卫生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和“环保志愿者”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受惠者,真正形成全民动手搞创建、万众一心保目标的生动局面。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双创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都要大力宣传双创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创建知识和标准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各主要街道、沿街各标志性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橱窗、各旅游景点,都要设置双创广告和宣传标语。新闻媒体要开设双创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对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报道,对后进单位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把全县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环保、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居民卫生和环保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文化引领、科技护航、和谐致运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达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个个岗位有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职工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5、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二、责任内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交运出租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
2、支持交运出租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身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3、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中五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酒后上班,不盲目作业。
4、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灭火险、盗险,对上级下达的整改通知,按要求如期完成。
5、杜绝违章行为,开好安全车,保障乘客的安全。
6、积极参加交运出租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检查考核办法
1、按照交运出租公司部门月度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作为月、年终表彰、奖罚的依据。
2、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理检查,结果存档作为评比奖罚的依据。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XXX年1月1日起至XXX年12月31日。
部门主管(签字): 员工(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总经理与财务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3、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7、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9、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10、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上下班路上的安全。
11、对出纳提取大额现金由办公室派车同时由专人陪同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资金的安全。
12、使用对有危及生命的办公设施及电源等,必须规范操作,按使用说明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13、对现金、印章、重要票证认真保管,确保其安全,避免资料的泄露或公司财产损失。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签字): 财务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三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增强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结合****年度计划,特签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二、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目标
1、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2、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起数为零;
3、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起数为零;
4、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5、因工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零;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事件起数为零;
7、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8、新员工岗前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完成率100%;
9、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上级政府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参与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各部门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评价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4、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新员工岗前企业级安全培训教育,监督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班组级培训教育;监督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培训相关工作,保障持证上岗率;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各部门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监督各部门主管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监督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监督各部门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7、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工作,定期委托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锅炉安全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8、监督企业危险物品(汽油、柴油、油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水质化验及水处理作业场所化学品)使用、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监督各热力服务部履行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0、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生产及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操作状况、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监督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上级政府部门、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便利。
11、定期检查并监督相关部门检查生产区、办公区、库房、食堂、宿舍的应急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处于良好状态。
12、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涂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排现场监护人,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13、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标准,积极改善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条件,监督相关部门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14、指导、监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处理的,上报企业负责人。
15、接受企业负责人委托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持续改进。监督相关部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损失;启动应急预案后,自觉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本部门的人力、物力。
17、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员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机动车辆、电动车的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工作,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8、加强企业安保工作,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主要出入口要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安全防控网络。定期开展安保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整改,不留死角,预防各类安保事件的发生。
19、发生安全事件后,配合企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件调查。
20、自愿承担由于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必须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
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场内布局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设施设备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必须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保持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必须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可以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以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柜台设置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必须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必须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商品陈列与销售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必须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必须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必须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包装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10卫生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
11市场规范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提供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必须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及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重点区域
1、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镇项目集中区;
2、环境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海区域;
3、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经济开发区、车王镇五营项目集中区;
4、其他项目集中区域:经济园区、各乡镇(街道)项目集中区。
(二)重点范围
1、重点园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
2、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企业,多晶硅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医疗卫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化学品环境管理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历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5、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环境保护情况。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园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情况。对未做规划环评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补做规划环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关闭。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情况。今年10月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的标准要求,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二)危险废物整治内容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登记年报表和季报表齐全。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各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将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及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情况。按年度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管理计划和管理台帐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应及时变更申报。
(3)危险废物贮存及场所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完好无损且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4)危险废物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语等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
(5)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批次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6)危险废物标识情况。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8)企业职工业务培训情况。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业务培训,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保留齐全。
2、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对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以及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流程、产生环节、物料平衡、排污申报登记数量、处置合同、台帐、发票、档案等,全面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
(1)铬盐行业:
①现有铬盐生产企业年后产生铬渣治理情况。年以来历年铬渣的产生量、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②铬渣贮存、处置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铬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铬渣处置方式是否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包括对铬渣解毒效果的监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铬盐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新建铬盐生产项目情况,包括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包含铬渣处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设铬渣处置设施;技术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多晶硅行业:
①产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四氯化硅产生量、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量和转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利用四氯化硅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接收四氯化硅的来源,接收量、贮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③年新建企业是否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④多晶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
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所接收危险废物是否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
②处置选矿、冶炼、电镀、电路板生产企业灰渣、污泥和废液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4)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重点检查列入名录(包括临时)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在拆解利用过程中其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拆解后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置量以及最终处置去向;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是否如实申报接收和拆解处理数量,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补贴行为。
(5)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情况,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是否定期向环保、住建部门报告污泥处置情况;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处置量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标准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集中整改,确保达到“八个一”的标准要求。
(一)一套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二)一套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环境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制度等,并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严格落实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贮存和处置利用设施管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等。
(三)一处贮存场所。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集中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淋、防泄漏,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在贮存场所显要位置及盛装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所设标志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
(四)一处信息公开栏。在各单位厂区大门口设置一处统一规格的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企业、园区、有关部门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开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
(五)一套标识标志。在污染防治设施各构筑物及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产生、处置)场所等设置样式统一、内容完整的标志牌,标明构筑物名称、规格、作用、处理效果等。
(六)一套档案资料。集中建立企业环评及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台帐、职工业务培训,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处置及转移联单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规范完善。
(七)一套宣传标语。在厂区显著位置粉刷有关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语。
(八)一套现场展板。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立企业环保工作展板,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或化学品管理工作等。在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化学品生产处置情况展板,标明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环节、产生量和去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25日—10月31日):制定《县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建立单位名录。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环保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对有关企业进行逐家排查,认真填写《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表》、《县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环保执法检查表》和《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执法检查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产量、用量和危险废物的类别、产生量、利用量及处置量。
(三)总结上报阶段(年11月21日—11月30日):按时完成《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有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相关信息的填报,对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并报县政府。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具体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全面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重点加大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要逐一核查,不留盲点,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铬盐生产企业按要求加快铬渣处置进度,没有四氯化硅经营许可证的限期办证。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排查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审核等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投诉和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稳妥化解污染纠纷。
(三)完善工作程序,保证检查质量。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范围,坚持企业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扎实做好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及时报告。强化质量控制,落实检查工作质量责任制,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县政府成立以王军方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夏文清和县卫生局赵志新局长为副组长,并由发改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和县财政、宣传、卫生、教育、环保、爱卫、质检、公安、药监、物价、工商、农牧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应急准备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赵志新局长兼任,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制定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办公室下设以下四个职能工作组:1、应急处置组:由县卫生局、县爱卫办承担,负责做好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和患者救治的准备工作;2、物资储备组: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局承担,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做好疫情处置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3、疫情监测组:由卫生局、农牧局、公安局、商务局承担,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的监测和境外疫区来*人员的查寻和实施医学观察等,做好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4、督导检查组:由政府督查室、政府应急办、药监局、质监局、卫生局、爱卫办、文体教育局、物价局、工商局、环保局等承担,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应急准备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任务
针对当前疫情已波及到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在疫情尚未传入我国及国务院和省政府未启动全面应急响应之前,我县要迅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疫情应急处置准备。主要包括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和重点区域环境消杀、消毒工作及患者医疗救治的准备。
1、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①制定下发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②组建疫情应急处置的流调、消毒、检测队伍,开展相关知识培训;③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的采集、运输、保管等的准备;④开展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疫情的主动搜索,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研判;⑤指导开展对境外疫区来*人员实施医学观察;⑥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开展防治知识宣传。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县、乡两级均要在5月5日前到位。
2、重点区域消杀、消毒工作。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所辖区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尤其是要组织人员对乡村、学校、托幼机构和车站、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四害”消杀和环境消毒的任务。爱卫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疾控机构做好疫源地消毒的各项准备工作。
3、患者医疗救治的准备:①下发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诊疗指南;②调查、整合全县医疗卫生人力、设备、药品等资源;③组建诊疗救治专家组,开展医疗救治培训工作;④确定县医院为全县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使其尽快符合收治患者的条件,同时规范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⑤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主要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进行筛查。⑥规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流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要在5月5日前到位。
(二)物资储备准备。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立即提交应急处置所需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现场处置器材等的储备计划,县发改委、财政局立即确定购置计划,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尽快增加药品和物资的储备,县疾控中心要严格应急储备物资出入库登记和领取审批制度,确保疫情应急处置所急需。县政府将拨付专项资金,尽快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疫情监测工作。公安、卫生和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从境外疫区回*人员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报告自境外疫区返回人员情况。对来自境外疫区的外籍人员,公安部门应责令接待单位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指定联络人员,有情况立即通报卫生部门。县级疾控机构接报后,要立即规范医学隔离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县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在强化县、乡、村三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同时,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和网络直报的准备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做好流感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做好采样送检,密切关注流感疫情动态,认真分析研判疫情和做出疫情的预警。各乡镇也要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境外疫区来*人员的管理,落实好疫情的监测措施。
(四)下大气力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防治各类传染病的基础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严格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浓厚氛围的基础上,层层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经费、标准、考核等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彻底改善生活环境。
(五)督导检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综合督查和专业督查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落实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应急物资的储备、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工作的开展等。二是对车站、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等重点部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市场防控物资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和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准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两个机制”、严格“三个制度”。
关键词:农村 生态环境 现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035-01
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一直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尤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已经严重阻碍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农村生态环境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等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在许多地方都任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的“五乱”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2.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日趋加剧。随着养殖业发展,粪便对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使农村环境产生了新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山西省芮城县100头以上的养猪户有200多户,5000只以上的养鸡户有100多户,百头以上的羊有30多户,都没有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但猪、羊、鸡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有关数据调查显示,喂一头猪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10个人的污物排放量,养一头牛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35个人的污物排放量,一只鸡、鸭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3个人的污物排放量。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气味的影响,一些达到了规模化的养殖场都没有规范“三废”处理设施,大量的粪尿及冲洗废水随意排放于自然环境,气味对周围邻居日常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影响。再者是存在乱建现象,有的建在别人房前屋后,有的建在居民密集居住区。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造成了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现状,已成为畜牧生产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垃圾污染已成公害。随着塑料业、食品包装业的进步和农民“重洋轻土”、重化肥轻有机肥思想的发展。垃圾污染已成为农村和农业环境中一大公害。据测算,芮城县农村年产生生活垃圾5.2万吨。这些生活垃圾污染分为两种,一是“白色污染”,即塑料及塑料制品污染。据调查资料显示,芮城县农民年使用塑料及其制品约200吨左右,回收率不到1/4;每年使用农膜150多吨,可降解的只占5%左右,回收率也只有46%。这些难降解的塑料及其制品和农膜,成为农村农业环境一大污染源。二是“黑色污染”,即除去白色污染物外的其他生活垃圾。这些垃圾连同白色污染物不焚烧,不还田,而是乱倒在池塘、溪边、村旁、路边。
4.农药、化肥污染触目惊心。农药作为_丁业产品本身就是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化肥在生产过程中混入一些有害物质或不科学合理施用,施用后会使土壤理化性质变劣,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受到不良的影响;过剩的氮、磷等营养元素渗人到地下,污染了井水,或随农田排放流入地面水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生生物生长。乱用、滥用农药,过多单一地施用化肥,更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通过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调查显示,芮城县2009年施用农药160.8吨,平均每公顷农田施用农药30公斤,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和国际水平;化肥一年要用1.7万多吨,其中近1/3流失。由于大量又不规范地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不仅造成环境被严重污染,而且使农药药效下降,化肥报酬递减,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下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乱用农药,滥用激素,使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的品质下滑,市场竞争力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因乱用、滥用农药和化肥,致使许多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严重超标,污染了城乡居民的餐桌。
5.秸秆焚烧的污染。秸杆焚烧是一个新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每年一到收后种前,为了抓时抢种,农民往往就在田间地头、路旁采取放火焚烧秸秆的方法,一火点燃,漫天遍野,烟雾弥漫,浮尘滚滚,不仅浪费了资源,破坏了土壤结构,同时也污染了农村和市区的空气和环境,甚至影响公共交通安全。近年来,县有关职能部门虽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了秸杆焚烧的范围和数量,但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主要对策和措施
根据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管理制度,强化污染监督和管理。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编制《芮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各乡镇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农村养殖业合理布局,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科学规划布局,制定畜牧业发展区划,合理划定调整畜禽禁养、限养区,控制养殖总量,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现畜禽养殖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同时要大力推广综合利用沼气技术,建设沼气工程。要制订各地各村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把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配备清洁员,建造垃圾坑,组建环保小分队等等,强化监督和管理。环保_上作只有做到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特别是提高农村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对控制和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十分必要。农民环保意识不提高,农业农村的环境污染就得不到根治,因此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培训班、讲座、橱窗等,把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灌输到每个村民头脑中,不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同时利用《公民道德规范》改变农民的生活陋习,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提高农民环保意识,促进他们树立起农产品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改善人们生存空间,提高生活质量。
3.集中建设畜禽生态场。以一村或几个村为单位,集中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场。养殖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自筹资金,分户建造”,建成一个畜禽饲养、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治气或有机肥等综合利用的多功能的现代化的养殖场。鼓励“公司出资办场”,农户进场养殖的做法,不但大大地改善农村环境,而且能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既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企业又有了稳固的原料基地,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4.生态环境多途径综合治理。在农村地区,规范柴草、粪土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提倡垃圾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人乡镇集中处置系统。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湿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1政务专网全面应用。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将部分单位业务应用系统的线路整合进政务专网。重点推进部门内部办公无纸化,逐步实现文件签发、发送和接收、办理的全程电子化。未接入政务专网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县信息化办和电信局联系,按要求尽快做好接入工作,提高政务专网的应用率。
2门户网站群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信息公开、线办事、公众参与、网上监察,积极开展各类在线查询、咨询、投诉和审批等便民性项目,实现在线申请受理、资料查询、问题咨询、审查审批和结果反馈,努力提高网站应用程度。同时,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气象、农产品市场信息、灾害防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依托门户网站群,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子网站建设,实行政务信息公开。选择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子网站,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网上虚拟电子政府。
3应用门户网站群积极稳妥的开展网上服务。选择与公众关系密切、实施难度小的1-3个单位,开展网上行政事项审批试点,逐步推进公众、企业事务的网上办理。探索网上举报、网上等业务在互联网方面的应用。开发医保低保、中高考成绩等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系统。
4制定《县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县公务员电子政务办公个人行为,政务信息的流转、处理、存储、共享,电子邮件的使用等操作进行规范。
5积极进行无纸化会议的探索。对县委、县政府、紫荆宾馆等全县性会议召开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投影、LED等设备,为进行无纸化环保会议奠定基础。鼓励县直部门应用信息化技术召开行业会议。
二、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
1进一步抓好农民信息之家的管理、应用和延伸。
2丰富涉农信息资源服务。以信息化乡镇、信息化村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发、整合涉农信息资源,以门户网站“三农服务”窗口为平台,大力推介特色产业,不断加大农产品网上交易份额。
3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信息服务。
4加快建设参合农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民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和使用建设。
三、着力加强教育信息化
1依托门户网站群,建设教育频道,引进和整合县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全县各类教育资源的高度共享,形成教师的互帮互教和家长互动及学生成绩的网上查询。
2加快学校网络接入步伐,以教育频道建设为重点,鼓励中小学依托教育频道建设学校网站,开展教育系统网站评比、中小学信息化应用评估和优秀课件比赛活动。
3加强信息化培训,年内培训教师1000人以上;抓好学校现有各类信息化设备的应用。
四、努力推进城镇管理信息化
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区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房产、市政、市容、社区管理、小区服务等业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库。
五、引导推进商务信息化
1引导和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节能减排中的特殊作用。
2依托门户网站群建设商务频道,编制电子版企业黄页,鼓励县内商户建立网站或网页,助推我县商户上网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
六、切实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进一步提高通信网络的规模容量、技术层次和服务水平,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对对外互联网带宽提速,推进“宽带通村”工程,不断扩大我县信息网络覆盖范围。
2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行业要加快3G网络建设步伐,积极探索下一代互联网基础环境的部署。
七、不断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
1依托门户网站群的软硬件设施,整合县内信息资源,建设县互联网数据中心,实现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与公开。原则上不充许党政单位建设游离于门户网站群之外的互联网信息系统。
2加快社会公共领域信息资源开发,依托“”门户网站群,建设文化频道,推动面向公众的文化信息资源开发,积极发挥全国文化示范县的带动作用。
3扶持和引导以信息资源开发为主的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资源开发的市场化进程。
4加强信息化应急预案建设,强化固定、移动以及卫星通信在各类应急事件中的支撑作用。
5积极开展“网上创业”培训活动。挖掘互联网的优势和潜力,组织C2CB2C等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社会机构,重点对下岗人员、残疾人、农民等就业困难人群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信息化能力,协助就业困难人群利用电子商务途径实现创业和再就业。
6依托政务专网建设医保低保管理系统,发行医疗卡,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就医实时报销。
八、搞好信息化典型宣传和教育培训
1加大全县信息化工作典型的宣传挖掘力度,力争推出一批在省内有影响的信息化典型,创办《电子政务在》电子刊物。
2加强公务员政务信息化应用培训,围绕门户网站群和政务专网办好全县信息化业务应用培训班。
3加快机关、学校和家庭网络接入步伐,开展“万户家庭上网”行动,举办全县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化知识大赛。
九、加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和党政单位网络及政务专网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县内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建立完善全县病毒预警体系和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十、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1建立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