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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虽然。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控制好农产品质量。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据悉,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管理适用于以各种贸易方式完成的进易,包括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保税港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按照《办法》(试行),从事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并向委托机构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名称、企业海关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人代表和统计负责人及进口报告专门人员的姓名与签字等;相关企业在签订大宗农产品进口合同、货物在装运港出运、抵达目的港、报告事项发生变更等相关情况发生后,需在7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进口总量、出港时问、到港时间、进口价格等。
《办法》(试行)还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通过相应电子报告系统,填报《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报表》。报告事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贸易方式、合同号、合同数量、合同金额、合同船期、装运港、预计抵港时间、贸易国(地区)、原产地国(地区)、实际船期、装船数量、装船金额、进口报关口岸、进口数量和实际抵港日期等。
同时,对于违反该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该《办法》(试行)也指出了处罚措施对外贸易经营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十七条所列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等违法行为之一的,统计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国家统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生效后,商务部可自处罚生效日起禁止该对外贸易经营者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从事该商品的对外经营活动。
商务部可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违反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行为的公告,并将有关处罚决定通知海关、税务、质检、外汇、工商等部门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中介组织、银行等单位。
而从该《办法》(试行)中也了识到,商务部今后将定期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专栏’对外实行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的内容为:预计进口数量、预计货物到港时间、实际装船时间、实际装船数量、装运港、原产地国(地区)、主要口岸进口情况等。
此外,在《办法》(试行)中,商务部还配套公布了《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该目录中包括大豆和豆粕两类。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曾解释,之所以选择大豆进行监测,是因为近年来大豆品种进口对国内冲击较大。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之补充规定将实施
2006年11月29日,《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已被新闻出版总署署务会议和商务部通过,并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补充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
《补充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同一香港或者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的,如经营商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且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的,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控股,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
二、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上半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京竹等蔬菜基地菜进行重点抽检4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在日常抽检工作中,以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坚持经常性的抽检。目前已抽检样品76个,其中不合格样2个,对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管理。紧紧围绕优势产业,认真搞好我县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下基地、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中国湖南首届(国际)绿色食品博览会,推介我县优势产品。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以到位,同时必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逐步走向规范化。
2、检测设备不齐,检测技术力量薄弱,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重大,工作经费不足,建议政府增加投入。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认真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渝府发〔〕7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区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我区的食品安全完全式分段监管制度。对监管存在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食品流动摊贩监管:区市政局负责对流动食品摊贩占道是否合法进行审批,区工商分局负责对销售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和现制现售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
(二)对“前店后厂”现制现售的监管:区质监局负责对“前店后厂”中的食品生产厂家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有异处销售食品行为的小作坊)进行监管;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加工食品仅在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厂”现制现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同时负责对商场内现制现售食品进行监管;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对加工食品仅在本店销售并提供餐饮服务“前店后厂”中现制现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
(三)对难以界定的复合型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区食安委结合实际情况,指定部门负责监管。
二、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进一步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违法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行业退出机制,探索实行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供应基地(区域)市场准入“连坐制”,检测发现该基地(区域)一户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不达标,取消整个基地(区域)食品的市场准入资格,促进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者的互相监督。建立完善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在三年内建立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使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管向以预警机制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变。每年开展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以粮、油、蛋、奶、肉、蔬菜等食品为重点,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及时分析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强化风险预警,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建立全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各镇街、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及时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在责任权限内就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当前客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定期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交流,维护食品消费信心,建立良性的食品安全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的协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被告人的财产刑适用力度,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关键词: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级政府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主要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责,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与核心作用,对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朝阳区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力度,目前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 朝阳区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情况
1.1 朝阳区农产品产销现状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朝阳区由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区演变成了农产品消费大区,农产品生产供应总量所占消费总量的比率不足5%,外埠进京农产品数量占全区消费总量的95%以上。在加强农产品产地监测的同时,大力加强外埠进京农产品的监测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1.2 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朝阳区植保站自2002年起就开展了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当年检测区内8家生产基地及配送企业蔬菜样品150余个。2003-2007年,每年增加监测样品数量300~600个,监测范围扩大到了农贸市场。2008年为保障奥运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监测数量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监测数量从2 400个增加到12 000个,监测范围在保持原有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7个农贸市场,监测企业总数达到了22家,并确保每个被监测企业每月巡检4次,每次监测产品数量在60个以上;监测重点也由本地的生产基地及配送企业转向了农贸市场的外埠进京农产品。2011年监测样品13 700余个,包括区内生产基地、配送企业及农贸市场共26家企业。详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10年共计监测近55 000个样品,监测数量在2007年之前逐年增加,自2008年后每年保持在10 000个样品以上,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自2007年起检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及配送企业扩展到14家农贸市场。
2 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朝阳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不能达到政府的要求和百姓的期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2.1 监测数量少,覆盖率低
虽然现在每年农产品监测数量保持在1万个以上,监测范围多达26家企业,但以区内每天销售来自全国各地的蔬菜约2 000 t和20个乡、100多个农贸市场为基数,朝阳区在农产品的监测数量和覆盖率方面还需大幅提高。
2.2 监测结果时效性不强
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的监测结果时效性要求高,但监测机构取样、化验、出检验结果需要1~2 d,再反馈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手中需要2 d以上时间,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采取措施所需时间会更长,因而监测结果就失去了时效性。如何在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反馈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手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当前监测工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2.3 基层检测人员队伍不稳定
经调查具备农产品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配送企业和农贸市场的检测人员现状为:一是人员变动频繁,有的企业一年内能够更换2~3次检测人员,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检测人员很少;二是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文化程度不等;三是基层检测人员未经统一的管理和培训,造成操作不规范,检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3 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农产品检测数量少、检测覆盖率不高、检测数据时效性不强、基层检测人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朝阳区开展了“朝阳区食用农产品监控体系”建设工作。
3.1 增加监测站点
在全区建立10个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站、点;将监控工作由点扩大到面,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数量和覆盖率。
3.2 开发系统软件
开发朝阳区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在系统软件中涵盖了产地、来源地、样品名称等大量的基础数据;根据工作需要设计了查询、上传、导出等数据处理和时间段选择、产地范围、品种范围选择等统计分析功能。各监控站、点可利用该软件将检测数据即时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终端可对各监控站、点的检测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及分析,有效解决了检测数据传输的时效性。
3.3 建设基层检测队伍
组织各监控站点的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产品抽样方法、样品前处理技术、农残检测标准等和检测实际操作、检测数据传输、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应用等。依照朝阳区检测人员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4 规范检测管理、强化实时动态监管
实施“五统一”规范管理,即统一标准方法、统一上传时间、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语言、统一培训考核。提高项目管理运行水平,开展监控点自查自纠,随时对数据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10号)精神,认真分解落实《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环节治理,提升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切实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治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深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安全农业工程,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无公害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06年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00万亩(100个),其中绿色食品基地50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5万亩;建设无公害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00万亩,畜禽产地200个,水产品产地30万亩;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0个、无公害水产品30个、绿色食品150个、有机农产品60个。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定量定点的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合格率均较上年有所提升;实施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模式,提高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数量,力争比上年增加20%。建立全省农业生态环境和认定产地、认证产品GIS实时监管体系,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依据。
(二)严格生产加工规范。认真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继续开展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做好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准备工作。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任务,加强数据分析汇总,分析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建立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以及分布图,实施电子监管;组织实施集中整顿,对普查企业进行A、B、C、D分类监管,扶持A类,帮促B类,整顿C类,关停并转或依法取缔D类。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集中开展依法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企业六项自律制度,构建食品安全防范体系,全省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自律制度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及个体工商户达到75%以上。组织实施定向和不定向食品质量监测,加大食品市场治理和规范力度。
(四)切实抓好餐饮消费卫生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城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餐饮单位及农村学校食堂达80%以上;修订完善《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以粮油、肉、菜、果、奶、豆制品、水产品、饮用水、保健食品、儿童食品、食盐及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制假售假、无照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一)继续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放心粮油”的覆盖面。加强市场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陈化粮监管,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实施粮油品牌战略,培育我省粮油品牌。
(二)加强屠宰场(厂)整治。完善肉类产品监管法规,修订《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制定生猪屠宰场(厂)建设规划,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厂)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实施出口肉类屠宰企业驻厂兽医制度,出口肉制品原料必须来自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厂。研究制定可行措施,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管理,确保肉品团体消费安全。
(三)严把出入境食品安全关。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出入境食品的检验检疫,严把国门,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流出。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做好对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应对工作。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饮用水安全风险,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实施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城乡供水管网和设备的改造、更新。加强饮用水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强化桶装、瓶装饮用水监督管理。
(五)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严格执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做好新增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工作。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规范,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食盐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和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为目标,以防止工业盐、无碘盐、硝盐、土盐冲击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加强监测和检查,碘盐覆盖率及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食盐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教育面达90%以上,食盐安全承诺书签约面达90%以上。
三、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一)加强网络建设,健全监管体系。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坚持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针对农村食品生产、市场及餐饮消费情况,开展一次全省联合执法检查。
(二)建立和完善预警与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完善全省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点建设,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推进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选择部分高风险食品品种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了解和掌握食品危险性评估技术。制定预警和处置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修订完善《江苏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发挥评价杠杆作用,促进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典型示范、问题整改。
(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省级及地区性信息平台,加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统一。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归集、管理、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制定食品安全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针对性提供依据。认真抓好粮食行业和无锡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质量信息及经营信用档案。
1.加强监管体系队伍建设
1.1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1.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切实加大力度,支持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办),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协调编办,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合法化,使监管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乡(镇)、村。
1.3提升乡镇监管能力 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工作手段,推动乡镇监管机构尽快启动速测工作,开展监管工作。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1深入开展蔬菜农残超标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加强日常督导巡查,组织基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重点对 “三品一标”产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检查和巡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巡查不低于2次,并有详细记录的巡查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蔬菜生产和消费安全。通过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2加强部门协作 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3.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定 在全省标准化战略统领下,积极协调农业部及省质监、卫生部门,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组织相关农业科研院校、技术推广及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制(修)定工作,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认真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整建制创建项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配合省质监局,抓好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稳步发展“三品一标” 注重发展质量,全面强化证后监管,逐步完善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信誉。提高“三品一标”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力争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0个。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制定总体监测方案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总体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4.2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区域风险监测。全年开展蔬菜、水果省级例行监测4次,食用菌例行监测2次,做好棚膜蔬菜、露地蔬菜、秋菜等专项监测;做好人参、粮食和农产品包装物污染状况质量安全普查和风险排查,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抽查,省级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全省基层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5万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发现高毒禁用农药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溯源核查,排查风险隐患,并向属地农业部门通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5.推进质检体系建设
5.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照农业部要求,在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抓紧实施“质检体系二期规划”,确保建设质量。组织已批复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组织好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凡已投资的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必须按期竣工验收。督促质检机构尤其是县级质检站尽快实现职能、人员和运行经费“三到位”,全面强化运行管理。按照世行办部署,加快推进世行贷款市州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5.2开展县级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试点工作 组织已建成并资质认定条件比较成熟的县级质检站,尽快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先行选择3~5家县级质检机构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取得资质后,尽快开展区域内检测工作,并承担上级下达的相应检测任务。
5.3抓好质检机构人员大比武活动 根据农业部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参加国家组织的比武活动。
6.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6.1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配合我省2个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业部的整体部署,开展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工作。积极争取省农产品包装材料监测中心纳入农业部第二批风险评估实验室。
6.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加强舆情监控,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北方7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会议。
6.3规范风险隐患处置程序 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隐患情况通报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及时处置风险隐患问题。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
做好监管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按国家认定标准,选好试点县,并组织实施。
8.积极主动配合抓好世行项目
继续做好项目实施。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组织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各市(州)及项目实施县开展相关世行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省级世行项目有序开展。
9.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9.1抓好培训工作 广泛开展监管人员、检测人员、标准制定人员、标准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重点加强乡镇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对策;广东东莞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283-0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它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随着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的消费观念逐渐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十分必要。
1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建立起以市农检所为中心、各镇区农检机构为骨干、各市场检测室(点)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为农产品的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东莞市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主要有4种来源渠道:一是市级蔬菜批发市场;二是外地(包括外省、外市批发市场和基地)食用农产品直接进入;三是当地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四是当地分散的蔬菜种植户自产自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基础和技术保障。东莞市自2003年以来,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建立了市、镇、市场三级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测体系,指导各级机构配备相关设备和人员,开展农产品检测。近5年来,全市建立健全了覆盖市、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络。
2 保障对策
2.1 从生产环节入手,发展无公害农产品
发展无公害蔬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是政府及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因而政府要高度重视[1];农业相关部门应联合质监、卫生等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同时积极培育有志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基地的农田基本建设、水利建设、喷滴灌建设方面,使其尽快建立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其他基地和农户发展[2]。
2.2 加强农资与禁用药物治理
深入开展春、秋2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在春耕、双夏生产等农资消费旺季,集中力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禁用药物行为。大力推进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专项活动,从源头上遏制使用禁用药物及其混配剂的行为。
2.3 加大执法与抽检力度
加快地方条例制定和执法步伐,规范无公害蔬菜产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法规,规范蔬菜生产,完善全市支持保障措施。建立蔬菜地方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为蔬菜生产者、加工者、贸易企业提供服务。加快制定《东莞市无公害蔬菜生产管理办法》和《东莞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检测、销售、管理办法》。
2.4 加强预测预警
一是加强各类主要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分析,特别是对蔬菜、生猪等主要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数据要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边区内的质量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及早提出防范措施[3]。二是加强信息沟通,每月、每季度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通报给市、镇主要领导及食安委、工商、卫生、经贸、质监、检验检疫及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重大事件要及时通报。
2.5 坚持实行检测与执法联动
对日常监测发现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检测与执法联动[4]。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互通、联防联控机制,对监测、监督抽查等行动中发现的涉及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函告有关部门,并提供不合格农产品检测报告,为相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加强与外地供莞农产品产地农业部门沟通和协调,与供莞生猪基地所在地畜牧部门建立不合格生猪情况快速通报机制,实行联防联管,确保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2.6 积极开展技术培训
一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蔬菜安全用药知识、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生产技术推广专题培训活动[5];二是开展全市检测及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督执法水平,市级检测机构积极指导各镇、街道根据实际逐步使用酶标仪等检测容量大、精确度高的检测设备,通过组织举办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等培训班,对市、镇二级检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培训。
3 参考文献
[1]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EB/OL].(2008-12-10)[2012-06-10]..
[2] 张冲,王富华,赵小虎,等.东莞蔬菜产区蔬菜重金属污染调查评价[J].热带作物学报,2008(2):250-254.
[3] 邰义萍,莫测辉,李彦文,等.东莞市蔬菜基地土壤中四环素类抗生素的含量与分布[J].中国环境科学,2011(1):90-95.
我国农产品信息化经历7个发展阶段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国,每年生产近20亿吨的农产品(不包括木材),我国是一个农产品贸易大国,每年进出口农产品贸易超过1800亿美元,我国也是一个农产品消费大国,13.7亿人口以及大量的境外游客,对农产品消费量巨大。
自1994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信息化建设发展经历了7个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颁布后,农产品电子商务与大数据的融合成为发展趋势。
第一阶段:1994—1998年,1994年中国农业信息网和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相继开通以来,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进入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8—2005年,棉花、粮食两个品种先后在网上交易,当时叫“粮棉在网上流动起来”。1998年,郑州商品交易所集诚现货网成立(今中华粮网),2005年10月中央储备粮网上交易。1998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成立,通过竞卖交易方式采购和抛售国家政策性棉花。
第三阶段:2005—2012年,生鲜农产品开始在网上进行交易,2005年易果网成立,2008年和乐康、沱沱工社做生鲜农产品交易。2009—2012年之间,涌现了一大批生鲜电商,生鲜农产品能够在网上交易,在当时算是一个“革命”,改写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客体定义和内容,但是,由于同质化竞争十分激烈,很多企业倒闭。
第四阶段:2012—2013年,褚橙进京、荔枝大战两个重要事件在北京出现,使生鲜农产品电商品牌运营一时成为热点。许多生鲜农产品电商开始探索品牌运营,顺丰优选、一号店、本来生活、沱沱工社、美味七七、甫田、菜管家获得资金注入,2013年初的北京“优菜网”曾寻求转让、上海“天鲜配”被“下线”。
第五阶段:2013—2014年,B2C、C2C、C2B、O2O等各种农产品电商模式竞相推出,宽带电信网、数字电视网、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大量先进信息技术被采用到农产品电商中来,2013年微博、微信等工具出现。永辉“半边天网”上线不足百日下线寻求微商模式等,同时90%的生鲜电商亏损倒闭。
第六阶段:2014年后,本来生活、美味七七、京东、我买网、宅急送、阿里、青年菜君、食行生鲜先后获得投融资,农产品电商进入融资高峰期。就电商产品热点而言,农产品是继图书、服装、3C三大电商热点之后的新热点,各路资本不断进入这一领域,但我国近4000家涉农交易类电商中,仅有1%盈利。
第七阶段:2015年至今,农村电商融资和兼并重组呈现。这一时期许多生鲜电商昙花一现,如2015年12月倒闭的水果营行,此外还有特土网、采购兄弟、后厨网、土鸡91等。同时,果菜市场告急:××喂鱼、××丰产滞销、××滞销、××价跌,凸显我国现有的果菜流通体系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在引导生产、引导流通、引导消费方面存在许多的缺陷。
当前农产品电子商务诚信数据体系缺失,优质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卖不出好的价钱,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产品电子商务过程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严重,“如何种(养)得好,还要卖得好,卖逆风好价钱”,成为当前现代“三农”应该解决的问题。将农产品电商与农产品大数据体系应用联系起来,能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效的路径。
大数据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奠定基础
农业大数据是指大数据理念、技术和方法在农业领域的实践。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四个方面,是跨行业、跨专业的数据分析与挖掘。农业大数据可以引导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农业服务消费。
1.大数据引导农产品生产
大数据在农业中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精准农业”。“精准农业”是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全面结合的一种新型农业,由6个子系统组成:全球定位系统、农田信息采集系统、农田遥感监测系统、农田地理信息系统、农业专家系统、智能化农机具系统,其核心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农田地理信息系统,解决一个种地的科学性问题。
大数据以不同系统获取的庞大信息量为基础,为“精准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可以用于土壤肥力管理、农田边界图管理、产量分布图管理、精确定位病虫害控制方法和施肥决策管理等,提供高品质的农产品。大数据以不同系统获取的庞大信息量为基础,可以有效的获取需求信息,生成准确的订单,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无缝对接。
2.大数据引导农产品流通
大数据可以提供经系统整合的相关气候、农产品价格走势、农产品最前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信息、终端消费需求等相关数据,辅之以菜场超市摊位监测评估数据体系等,通过对这些专业数据的解读,可以判断农产品交易、质量、需求、价格变动等情况。近几年的可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产品电商奠定了基础。
一是商务部可追溯体系。2010年以来,商务部分四次在50个城市开展了肉菜可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中央、省、市三级平台,覆盖批发、屠宰、零售、消费环节,利用IC卡、二维码、条码等信息技术,记录肉菜流通的各种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索证索票的方式进行查询,查询到上游产品的来源和产地。目前有1.2万家流通企业纳入可追溯体系建设,平均每天有200多万条信息对3万多吨300多种肉类、蔬菜、中药材进行追溯,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到中药材、酒类、奶制品、水果及水产品。
二是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着力构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全部纳入质量追溯试点的范围,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藏、保鲜、运输、销售和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三是国家粮食局重视智慧粮食建设,即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空间地理和遥感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粮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其中库存粮食识别技术代码及电子标识、追溯技术和标准,已经在13个省区和3个央企单位施行。由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深圳粮食集团等部门和各单位承担的“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已经建成47个物联网技术应用库存点。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国家粮食局提出以库存粮食识别代码为技术载体,建立贯彻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即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山东、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库存识别代码的试点工作,其中国有企业151家,约占已备案的国有企业1/3,另有民营企业12家,山东省粮食局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系统平台已接收到各种试点企业上传的3474个货位的库存粮食识别码以及关联信息,涉及粮食367.7万吨。
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年来加大对可追溯体系建设,采取“以网管网“的办法,先后完善了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的措施,并建立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管平台为中心,以各省级工商局平台为支撑的全国统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这种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最权威的资料,为可追溯市场主体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五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8月颁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9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出台了新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六是全国商品可追溯信息查验平台。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要求,以及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的信用研究成果,由中国搜索和联合东方诚信(北京)数据管理中心建立的国家级可追溯平台,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互联网技术,在公用二维码系统平台上增加了cxbz的自有技术,对单个产品赋予唯一身份证,对产品的原料、生产及消费等环节进行数据采集和跟踪,实现产品全链管理展示。全国商品可追溯信息查验平台经营两年来,在12个城市的500多家企业的2000多种产品中采用了可追溯技术。
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1月出台《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记录重点包括原料验收信息、生产过程信息、产品检验信息、产品销售信息、人员设备信息等。特别是针对食用植物油常见风险隐患和掺杂造假等,提出了黄曲霉毒素控制、物料平衡等信息记录要求。生产企业要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如实记录,以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同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可通过模拟演练食品安全问题,检验追溯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完善,保证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3.大数据引导农产品和农业服务消费
一是农业气象预测。通过建立天气识别模型,然后将这些模型与当前的气候条件进行比较,再运用预测性分析进行天气预报。这种情况下,对气象的预测时间更长、准确度更高,有助于休闲观光电商发展。
二是环境预测。进行环境预测需要了解获得区域作物、土壤、水、动物、气候和天气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需要收集这些不同因素的数据进行分析,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整合提高不同地区的海量数据。
三是提升人类健康。通过对人和周围生物群落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包括生物群落的基因组、动物的营养、人类的营养状况数据,大数据可以更好地预测人类的健康和幸福感。并通过对农作物的基因组进行测序,改变农作物的质量,培育出营养价值更高的农作物,提升人类健康水平。
大数据与农业电商融合8个关键点
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2012年仅为4.5亿元,主导厂商以外企居多,2015年我国大数据应用的市场规模预计1500亿元,2020年将达到8000亿元。农业大数据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值得认真分析和对待。需要不断地探索并创新模式,将农业大数据与农业电商相融合应注意8个关键点。
1.大数据采集
建立健全农业大数据采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责任。要广泛采用分布式高速、高可靠数据爬取或采集高速数据全映像等大数据收集技术,广泛收集互联网数据。进一步优化涉农数据监测统计系统,完善统计指标,扩大采集监测范围,改进采集监测手段和方式,探索开展统计监测由抽样调查逐步向全样本、全数据过渡试点,完善信息进村入户村级站的数据采集功能,完善相关数据采集共享功能。
2.大数据分析
建设国家级、省级的农业大数据交换中心,依托云计算技术,通过基础软硬件资源整合和架构重建,实现资源的统一管理、按需分配、综合利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农产品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开放获取、快速访问。
3.大数据应用
逐步开展农业智能化行动,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定期监测预报预警,避免问题农产品“断头案”现象频发。
4.大数据运营
完善大数据的服务体系建设,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种养大户、农产品网站为依托,实现对农产品产供销的“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等自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电视、电话、网络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多模式信息传播。加强与联通、移动、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整合分布在不同地点、使用多个服务号码、由不同专家团队支撑的各类为农服务平台资源,建设集热线电话、手机短信、涉农网站、广播电视、APP技术等于一体、多功能并举、覆盖全省的12316“三农”信息服务系统。
5.大数据管理
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和省农业大数据交换中心平台管理制度,包括应用准入、应用卸载、沙箱开发、安全事故、违规处罚等;建立平台运行制度,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有农业信息根据职务、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平台安全保密制度。
6.大数据标准
重点围绕基础数据、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数据产品和平台标准、数据应用和数据服务六大类,建立标准体系,并从元数据、数据库、数据建模、数据交换与管理等领域,推动相关标准的研制与应用。
7.大数据示范
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线上营销等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农业大数据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农产品高标准生产、优质品牌开发和产品网上销售等新途径、新模式。
8.大数据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