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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一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放假时间:5月28日(星期日)~5月30日(星期二),共3天
2.调休安排:5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3.课程调整:5月27日(星期六)补5月29日(星期一)课程
4.通勤车调整:5月26日(星期五)按照周一通勤车方案运行;5月27日(星期六)按照周五通勤方案运行。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室内安全检查和卫生打扫工作,切断水源、电源,关闭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各系部、学生处、团委、培训教育部等部门要加强学生、学员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教育,妥善安排节日期间留校学生、学员的生活。
3.有关职能部门要作好节日值班工作,值班安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5月2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关于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二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17〕17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端午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教学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三、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经营性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四、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安全、防火检查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总值班室电话:85166316。
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关于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三
各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学校校历安排:
农工商端午节5月28(星期天)-30日(星期二)放假。
*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平安的气氛中过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单位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周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要加强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一方平安;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五一”节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安全生产作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不留死角。检查的重点:
一是旅游和交通安全。要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游船、缆车、索道、吊桥及其它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对水上活动项目或景区内有危险性水域的,要设立救生器材和救护人员;要制订周密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铁路部门要针对铁路第六次大提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保证列车和旅客安全;道路交通部门对超载、超速、带“病”运行的车船等各类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船舶接待游客,防止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公众聚集场所和各类庆典活动安全。要切实加强大型商场及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疏散通道检查,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于各类庆典和演出活动,要重点检查各类活动是否制订安全方案,方案中的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切实防止因人群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建筑施工和矿山安全。建筑工地要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严防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矿山要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要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检查,规范运输行为,确保运输安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重大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流通管理。
五是消防和卫生、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公众娱乐场所、商(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合一”企业及场所,要严肃查处。要仔细检查餐饮业卫生,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内安全大检查。
2.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会报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组织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3.深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反馈整治工作信息。
4.认真排查本系统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县政府及县安会督办的事项及时落实并做好反馈。
5.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按照规定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事故统计报表。
7.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认真制定《*县县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下发各相关企业。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宣传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本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我局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防范,周密部署,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及时将县政府办的有关加强节日安全的通知传达下发各有关企业。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心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节前节后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结合俱乐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一名指导员专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进入俱乐部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俱乐部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建日常消防小组,体育指战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根据俱乐部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4、个别教育:对新调入俱乐部职工和新聘用的积极分子,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
1、严禁在库房内、图书馆进行明火作业,倘若需要明火作业,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俱乐部指定专人对现场监督。
2、动火作业完毕,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3、舞艺厅、图书馆、值班室、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十五条俱乐部电源除现有电路外,不得随意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电源安全。
第十六条下班前各岗位工作管理人员应确认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大型文艺、体育活动使用电源时,应由专职电工负责电源安全。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八条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公安消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每年至少一次对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的管理
1、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2、各岗位位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九章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二十一条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三检查制度,即俱乐部月查、办公室周查、岗位日查。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二十三条分管消防安全指导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二十四条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电器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十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准确把握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防事故、控指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向深层发展。
1、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大力实施“危化企业安全保障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监控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二是深刻吸取郓城“9.15”浓硝酸泄漏事故教训,从10月1日开始,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规充装、超载超范围运输等不安全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试车和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对本地区停产、复产和正在检维修作业的化工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开车的,坚决予以制止。四是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冬季安全检查。要监督化工企业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对露天设备、管道的防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冻裂阀门、管道等设施,引发泄漏和爆炸事故。
2、道路交通领域:一是继续抓好道路交通领域的治理整顿。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做好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严查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站外违规上客、捎带货物等违法行为,严查货车超载、超限。二是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要强化企业经营资质、从业资格和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动态考核,对全市所有运输公司和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及时清理出运输市场。三是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要充分利用好GPS和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客运车辆的行驶状态,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坚决杜绝病车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大雾大雪天气要及时关闭高速公路,加大高速公路巡逻密度,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3、矿山领域: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使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纠”的工作机制。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大型机电设备专项检查、冲击地压矿井诊断性检查。抓好通风复杂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强化综合防灭火工作,强制水害监测监控和防治等先进技术应用。严格设备购入、安装、验收、使用等环节管理,加快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建设。非煤矿山方面,安监、国土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非煤矿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场、窑场,确保安全生产。
4、烟花爆竹领域: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和储存环节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库房要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隐患。针对冬季易出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特点,在全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特别是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的地区,县乡级政府要组织村(居)委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利用摩尔探测仪,逐村逐户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坚持“严格控制、压缩数量、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周边安全距离。要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对烟花爆竹实行全过程管理。
5、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各级公安、工商、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周密的安保措施和方案,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6、建设工程领域:建设、水利、交通、公路、供电、发改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各类工程的监督检查,严禁年底赶工期突击施工。要严格企业施工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承包、转包行为。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的工地,要严格执行冬季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对已停工的工地,要加强工地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停工期间安全。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及时检查危房、高空作业、电力通讯设施等安全状况,严防坠落、倒塌事件发生。市政(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城市燃气、供水、供气和供热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特种设备领域:质监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测检验,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针对供热锅炉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面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打非”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监察,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单位),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非法运输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安全发展环境。
(三)加速推进当前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建设进度。各县区10月份前要完成监控平台建设,要组织精干人员,搞好各类信息录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对危化企业在线监控。二是进一步抓好企业生产安全标准化建设。9月2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生产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的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增强做好企业标准化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员工,确保圆满完成标准化创建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深化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优秀班组创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加强对“四个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季度有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地方各级政府正处于换届时期,第四季度又是完成全年任务的最后3个月,因此,抓好第四度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第四次集中行动,对于确保节日安全,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来临,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火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防火工作的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针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薄弱环节,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周密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春防工作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火灾特点,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各镇街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形成层层管理、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局面,促进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火灾隐患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加快火灾隐患整改步伐。各单位特别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领导值班巡视检查制度,确保万无一失。各镇街要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多策并举,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三、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春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和逃生疏散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用火、吸烟安全的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运用典型火灾案例,编写一批说服力、感染力强的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单位和群众手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围绕春防工作,开展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到消防队站观摩学习、操作体验,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防火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
一、20*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根据局干部人事的变动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对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局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条线,同时明确责任科室。并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在工作上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并落实了责任。局党组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局本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今年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会8次(其中年初计划1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安全生产月1次,消防整改1次、十一安全及十七大期间维稳工作1次、年中、终总结各1次),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工作日程,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与日常全方位监管相结合,宣传与检查、隐患整治相结合,培训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健全了监管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十分重视水利安全,尤其在今年“韦帕”、“罗莎”台风期间,多次到我县重点水利工程视察,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水利安全生产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县水利局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安全生产法》。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突出了“安全生产,国泰民安”这个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世界水日”确定的“应对水短缺”,以“中国水周”确定的“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为活动宣传主题,以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及水法宣传。各镇(区)基层利用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标语、座谈会、知识竞赛、黑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全员参与嘉兴市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悬挂标语22条,张贴宣传画120幅,举办知识竞赛1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1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份,放映安全生产教育录像1次,在*电视台图文频道中播放水法宣传公益广告。从而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水利安全生产的认识,树立全民水利安全意识。
突出重点,抓好防汛防台宣传。在水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周的活动中,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有关防汛防台知识,提高群众自身的防御能力。今年影响我县的台风共有5个,其中影响较大的分别为13号台风“韦帕”,16号台风“罗莎”。在台汛期间,县防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设计载体,以人为本,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新闻、报纸报道、网络宣传、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上台风警报、防御措施、防台常识等信息,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掌握台风动态,提前做好防台避险工作,从而形成全民防台的良好氛围,有效地减少台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与各工程企业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上半年,我局分别与黄沙坞围垦工程和水利工程公司签订了一级责任书,同时这两家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分别对各施工单位签订了二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签订单位按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分层管理相结合。在县政府召开的全县防汛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状。责任书(状)的签订有力地增强了基层管理人、企业主、承包人的安全意识,有力地强化了安全生产措施。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根据省、市、县安全工作精神,结合全县水利实际,要求各镇(区)、各防指成员单位及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加强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1、抓好防汛安全工作检查。今年3月初,由分管副县长黄江莺、水利局局长黄生良带队率防办、工程管理站有关人员分2组结合防汛大检查对各镇(区)的水利工程设施和县重点水利工程等涉及安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报到县政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各镇(区)、各相关单位均开展检查,及时整改。汛期,水利局又多次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对存在隐患和损毁的水利工程设施,及时落实抢修措施,有力地确保了全县的安全度汛。
2、抓好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检查。配合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对各签约承诺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尤其是围垦工程现场检查,共6次(其中汛前检查1次、台汛检查1次、安全生产月1次、13号16号台风期间检查3次),认真听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嘉兴东段围垦、黄沙坞治江围垦工程防汛抢险预案,两工程的度汛预案通过市级审查。同时,全县的防汛抢险队伍、车辆、物资也较好地得到了落实。重点抓好黄沙坞围垦工程的汛期安全,在防御第13、16号强台风中,围垦指挥部根据防台预案,加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并进行科学安排,做好险工险段和工程薄弱部位的加固处理,提高在建工程的防台度汛能力,安全度过汛期。
3、抓好重大节日检查。节前,按照上级要求,书面通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及出租房做好安全与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出租户安全检查,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切实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的管理,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干部电话值班,确保节假日安全。
4、抓好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城防工程、海塘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强事故隐患的监控和预测,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圩堤工程、全县重要的水闸、泵站,认真做好防盗、防损、更新和维护,确保发挥其积极作用,保障汛期排灌安全。
5、抓好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的管理巡查及水利安全检查工作,共组织执法安全检查12次,共有211人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41人次),检查企业18家,发现隐患5个,整改隐患5个。主要巡查杭浦高速、涉河码头及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巡查中纠正违章3起,要求限期恢复河道原状。加强了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检查和监管,参加了市县联合检查。杭浦高速公路检查情况在《*政务》上刊出后,引起了县领导、市县高速指挥部的高度重视,督促各施工单位整改、与相关乡镇签定协议、交纳保证金,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了杭浦高速的水土流失,提高了杭浦高速(嘉兴段)防洪春灌安全及防汛能力。
(五)、建管并重,进一步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切实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对局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抓组织建设。各安全生产单位特别是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成立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员,如围垦办明确了安全员,水利工程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科,明确了安全生产科长和主任;各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都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相关人员都按要求登记造册。二是抓干部教育。在“水利业务综合培训班”上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共培训职工78人,从而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六)、加强整改,进一步做好全局综合治理工作。
落实全局综合治理的目标,切实抓好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对办公楼日常水、电、门、窗的安全管理,落实专人每天下班后开展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各类盗窃隐患的发生。加强对电梯的专门管理,抓好日常保养和专业维护。加强公车管理,出台公车管理办法,保持良好的车况,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今年根据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的要求,投入专项资金对局大楼消防设施进行整改,重新更换了办公楼各层楼道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更换维修了办公大楼的消防报警控制器、喷淋泵、消防栓泵。按甲级防火门的规定对水泵的门进行更换,消防水泵房重新设置了应急照明灯具。同时安排专人学习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该项整改通过了县消防大队的复查。
(七)、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台账的管理。
要求各单位对所属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按要求做好各类台账,并进一步明确凡涉及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行为、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要求记录等都必须逐项分类登记,以便检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也作好相应的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的形势是好的,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不够深入。安全生产关键是做好“防”字文章。今年,我局虽然开展了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把事故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但是有些基层单位对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隐患整改不到位。
二是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还要进一步完善。预案是预先准备的工作方案,是一旦发生事故时执行的处理程序。虽然我局每年根据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实际情况总是会发生变化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年工作重点
为使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健康蓬勃发展的态势。按照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全工作部署,今后我局将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对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到执法与普法并举,工作开展到什么地方,法律法规就宣传到什么地方,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开展安全活动的密度。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契机,加大如“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等此类活动的开展力度,不间断的开展安全知识法规的培训活动,以活动保安全、以活动焕发全局上下抓安全工作的活力。
根据某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我局按照系统职能,立足本系统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自评自查工作,现将自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安全,保平安,认真做好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自20__年以来,全市系统认真执行自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市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年均按照与自治市人民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在全市系统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市局和各县市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修订和完善了系统《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同时,市局机关和县市局均成立了以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的“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按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疏散,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是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在系统内部火灾管理上,我们坚持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防范力度,通过不断完善《消防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在在普查、整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全市系统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并且以局为单位,对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请当地消防局(消防科)的消防专家为干部讲解防火安全知识,现场教大家如何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使每名干部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据统计,自20__年以来,全市系统共集中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教育60余次。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近三年以来,全市系统本着为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周末、大的节假日有针对性地进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消除隐患。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各局共开展单位内部消防检查120余次。
1.突出重点,明确火灾普查的内容。根据《自治市火灾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从“六个重点”入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一是重点普查各局、各系统所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停用等问题;二是重点普查办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内部装修、耐火等级、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三是针对系统内改扩建办公场所规划中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是否适应实际需要,火电源管理等问题;四是重点普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五是针对资产财务,我们重点检查查扣物品存放的消防重点管理;六是针对值班室、家属区住宅楼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
2.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普查不留死角。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消防普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二是结合辖区消防部门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检查;三是结合全系统重大节日安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四是结合各局、各科室平时报修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三)找查问题,狠抓整改
一是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三年来,全市系统投入资金2万余元,新增灭火器100余只,维修、更换消防栓10个,今年,市局机关还投入八千多元更换了老化的供电线路,有力的改善了办公场所的安全环境。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督促全市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开展自检自查,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按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各县市局室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系统的消防意识明显提高,各局、各科室、系统所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得到排除。
二、立足职能,强化监管,做好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查根源,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把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市场主体拒之门外
在工作中,全市系统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和个体系统户等前置审批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坚决把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堵在市场之外。1.在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我们做到“两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公共娱乐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求其提交消防合格审批意见书;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集贸市场登记管理办理》,对市场的设立登记,必须提交消防合格审批意见书,方给予核发营业执照。
2.对于企业设立登记属于后置审批的消防项目,我们都在核发营业执照后,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促使企业尽快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对于未及时办理企业登记后置审批手续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查规范,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三年来,全市系统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清理整顿,成效明显。
一是将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工作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档案进行清查,查看前置许可事项的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批准文件是否被彻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目前,各县市系统局对已注册登记的涉及消防安全范围的企业档案进行了全面认真清查,对消防安全条件不合格的各类市场主体,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对情节严重的将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二是各县市系统局充分利用经济户口的分类监管信息,集中力量,采取分组、分路段和分时段等多种检查形式和方法,有重点、有目标地组织执法人员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对人员密集、商业物资中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前置许可证(主要是消防安全合格证)、证照是否合法能效进行摸底排查。
三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文化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发挥部门职能互补,形成执法合力,加大了执法力度。
四是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市局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整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其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抄告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系统部门依据其他部门意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发现无证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五是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系统局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和消防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活动,积极指导私营个体企业协会组织会员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广大会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主动与公安、安监、旅游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开展了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高危行业,如文化娱乐场所、宾馆、网吧、木材生产加工、加油站等场所,张贴了《火灾隐患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并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使其入脑、入心、入耳,力求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我们还利用协会每月召集经营户学习的机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通报疆内疆外发生重大火灾情况,不断增强经营户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92人次,车辆130台次,检查商场43家,市场55家,宾馆饭店487家,公共娱乐场所492家,高层公共建筑21家,地下公共建筑18家,其他公众聚集场所74家,取缔无照经营8户,办理变更登记7户,责令停业整改1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经验收合格恢复营业公众聚集场所数量1家。
(三)查落实,严禁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在工作中,我们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我们采取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办法,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年终工作检查标准》中,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考核。每年年中、年底,按照验收标准严格考核,重点督查、检查对自治区、自治市消防安全会议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情况,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等,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考核验收为契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系统内部和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使某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一”将至,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五一”期间将迎来旅游旺季,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各类群众性活动比较多。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守,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五一”之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特别是要深入到旅游景点、公众集聚场所、交通运输及其他重点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检查中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发现问题,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大活动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是节日期间人流量大的影剧场、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超市、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五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安全、道路畅通。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挂靠”单位和个体运输的监管,并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航运规定,严禁自用船只非法载客。铁路部门也要根据“五一”黄金周期间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以旅游线路、旅游运输、运载工具及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为重点,逐一进行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施工特点,以控制和减少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基坑边坡稳固、现浇混凝土工程、脚手架搭拆、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要加强化工、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全面加强对化工生产、储存,非煤矿山、民爆器材企业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
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各级要切实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关键部门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遇到紧急情况,能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坚持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五一”放假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实行安全生产每日一报制度,每天下午17:00时前向市安委办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