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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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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

第1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校安全管理整改方案,重点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入手,尽量做到考虑全面,贴近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性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学校安全管理整改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生安全牵连着千家万户,只有在搞好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才谈得上质量建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无小事,时时处处是大事,根据我校当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漏洞和以往的教训,并结合全国上下中小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个案,校长从完善制度角度上认真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探讨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形成一套较为完善、更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整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管理。

主要对学生进行到校、到班双考勤管理,为此学校专门设计两种考勤表,第一种考勤表放在校门口值班室,由校门口值日教师负责登记,记录迟到校学生;第二种考勤表放在各班级内,由相对应时段的落班老师、上课老师、值日教师负责点名。

上课期间如发现有缺勤学生,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其余时段发现有缺勤学生,须立即报告值日领导或班主任,再由值日领导或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追踪缺勤学生情况,如未能联系上家长的须报告分管副校长,情况较为特殊的须报告校长。

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事关学生的安全,不点名、不报告追究对应考勤教师责任,不联系缺勤学生家长追踪缺勤学生情况,追究对应班主任、领导责任。当日下午放学后,此二种表须上交教导处,对有迟到、早退、缺勤的班级进行相应扣分,并纳入班主任工作当月的量化考评。

二、进一步加强中午用餐管理。

为加强对中午须在学校用餐学生的管理,学校要求这些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或饭厅集中用餐,并安排专门教师看管,固定人员,固定岗位,负责学生中午用餐的纪律,如有突况须立即作预防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三、进一步加强课间纪律管理。

根据年龄特点和个性心理,低年级学生好动爱玩,课间喜爱追逐打闹。针对这一情况,学校要求班主任平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严抓课间纪律管理,对课间纪律管理实行师生齐抓共管,每栋教学楼由一位行政负责,并发一口哨,如发现学生追逐即吹口哨警告,每层楼配备一名教师,严密把握学生课间动向。学校还要求各班选出一名课间纪律管理委员,要求这位学生管理班内课间纪律,如发现有追逐等违纪现象立即报告老师或班主任。

四、进一步加强门卫值班管理。

学校严禁门卫值班脱岗现象,特别是交接班时不能出现空档;上课、午休期间离开学校的学生,门卫要在该生交出请假条或相关证明后,方可开门让其离校;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盘问,要登记进离校时间;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乱校园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打110报警。

五、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学校要求总务处要对食堂及食品来源严格把关,保证进货渠道的安全性,餐具要定期消毒,做好师生的饮食管理和检查,必须保持饮食的清洁卫生。同时要求学生严禁向无证摊点购买零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1、利用每周一升旗礼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政教处根据上周出现的安全问题,在全体学生面前进行强调,提醒学生要注意,告诫学生要警惕,同时传达上级或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

2、结合时令季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春、秋两季,对学生进行流感、腮腺炎等疾病预防教育;夏季,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冬季,对学生进行防火、用电安全教育。

3、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和横幅向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向宣传避险常识,出版专题教育,悬挂警示横幅,创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4、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等安全常识,引起家长对孩子安全的重视,明确家长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家、校对学生安全管理的合力。5、集中召开安全专题讲座。学校每学期集中召开1至2次的大型的安全专题讲座,聘请法制副校长或业内专家召开有关生命安全的报告会。

七、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

为提高学生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和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面前的逃生、自救能力,学校要求政教部门每学期要进行3至5次的应急演练,如火海逃生、煤气泄漏应急措施等,要求每次演练有方案,做到分工明确,真正达到演练的目的。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第2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 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充实并定期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工作,做好记录集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我们将加强安全自查,并作好记录,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并把散落在各处室的自查的记录、材料迅速收集整理归档,长期、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立即整改,两天内落实。

2、建议:在食堂出入口增加视频探头,确保安全。

整改措施:在现有12个摄像头的基础上,增加食堂出入口的视频探头,进一步完善技防措施,努力在一个月内完成。

3、消防安全符合要求,建议加强消防演练。

整改措施:我们在原来消防教育、消防演练的基础上加大消防演练的力度和次数,让每个学生学会使用灭火器、学会逃生、学会自救,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校门口建议设置减速带,减速慢行警示牌。

整改措施:我们积极向交警部门汇报,征得支持,尽快设置减速带,争取元旦前完成。减速慢行警示牌立即更新,新的减速慢行警示牌两周内完成。

第3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201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和《高新区201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政府春季防火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动员全校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稳定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防火万无一失。

学院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春季防火专项会议,对我院今年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贯彻落实《消防法》,施行岗位责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学院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部主要领导为所在部门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防火责任追究制,哪个部门如果安全防火工作出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

2、推进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要按照《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的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春防期间,学院达标率要达到100%。

3、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学院要在春防期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学院防火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对整改期间停用的场所,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对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三、学院春防工作具体部署

春防时间:201x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检自查阶段

(一)宣传教育

以保卫处为主,其它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1、学院宣传部门、网络技术中心、学生团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开展安全防火警示宣传教育。

2、开展消防培训,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保卫处将在春防工作期间对学院师生员工和重点工种等分别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院师生组织一次疏散逃生、实地灭火演练。

3、由保卫处制作消防宣传条幅和防火标语旗,在学院各明显处张挂,营造校园消防警示氛围。

4、根据学院安排,在学生中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知识学习竞赛等。

(二)自检自查

1、成立自检自查小组。由院主管领导、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

2、检查组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公寓、餐饮中心、报告厅、各教学楼的多媒体教室、教材库、实验中心、网络中心、图书馆等。

3、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隐情,是否存在违反学院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

(2)各处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

(3)各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

(5)各处的电源、线路、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6)校园内各处供消防车通行的通道有无障碍物堵塞;

(7)学院各部门、后勤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防火制度是否落实;

(8)检查学生公寓违章使用各种电器、炉具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9)检查餐饮中心用电、用气和排油烟管道是否有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4、自检自查方法:首先由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本单位各部位的防火情况按照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后勤、食堂、超市和个体业户由承包业主自行组织检查,而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

具体要求

1、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任何隐患隐情,职能部门以整改通知单的方式通知到有关单位、部门的直接消防责任人组织进行整改排除,不许以任何借口拖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后同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单,报保卫处进行复查。

2、学院所属各部门在自检自查中,如果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又不能由本部门自行整改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保卫处反映,由保卫处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如果各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既未自行整改又未向学院保卫处反映,由此引起严重后果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3、现在天气已经转暖,各处教学楼、各学生公寓的所有安全出口门、疏散通道要一律保持畅通,教学楼的所有出入通道门在上课期间内一律不得上锁。

4、对各处消防设施、器材随检随修,以确保良好的实用状态。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必须给予从严处罚。

5、对实验中心的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问题要尽快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力量整改,确保安全。

6、各后勤服务部门如食堂、超市存在的消防设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和物品摆放混乱堵塞疏散通道等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7、严格值班、值宿,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对擅离职守的脱岗行为要严肃处理,保卫处加强全天24小时巡逻检查。

8、后勤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学院各处建筑的供电线路及设备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以排除在供电设备、线路方面存在的容易引起电火的隐患。

9、学生公寓是我学院安全防火重中之重的重点区域,保卫处要在春防期间会同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加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学生公寓安全防火的自检自查力度,坚决杜绝违章用电、违章使用违禁电器、物品等现象。

第4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清理整顿“三合一”场所。到年4月底,第一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6月底,第二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8月底,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合格率90%以上。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中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100%(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除外),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90%以上,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70%以上。

(三)限期完成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四)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到期未整改的查处率达100%。

二、工作步骤

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从年3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消防安全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标准;要将行动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意识,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

(二)整改规范阶段

广泛发动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部门和各村(居)集中组织对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三合一场所业主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在去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合一”场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方式,及时派员进行个案指导,明确具体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加强巡逻督查,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进行核查指导和考评,规范单位消防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

统一组织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村(居)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镇整治班子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年10月底前对整治工作组织督查验收,并上报镇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行动由各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以副所长为组长,消防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以村主任为组长,各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标准管理和“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问效。对整改面广、整改难度大的“三合一”场所,要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会办,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在派出所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专治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职责。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负责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场所的消防检查和查处,并加强对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和“三合一”场所的验收工作。文教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市镇管理部门负责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各村(居)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排查镇(村)结合部的小作坊、小企业的火灾隐患。

第5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

1.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高等学校校长或院长任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保卫处,由保卫处副处长任主任,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时,还应建立“学校―系(院、处、室)―科室―个人”的四级防火体系,各系(院)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2.学校保卫处应组建以校卫队员、校园110队员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并且设置专职干警和专职保卫干部共同负责队伍的管理工作。

3.学校领导要经常参加上级机关组织召开的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保卫处领导、派出所干警和保卫干部也应经常参加省级及其以上消防工作会议和培训,以增强学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意识和管理能力。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每年开消防工作专题研究会和日常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解决许多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管理,规章制度落实

为了加强管理,高校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治安、防火责任人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补充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的治安、防火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1.学校应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到各处室、各部门,还应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责成保卫处监督实施。

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与各职能部门及系(院)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暨双保责任书;与各部门、系(院)、科室、中心、出租门面签定消防器材管理责任表。责任书的签定,加大了各级部门管理的力度,加强了各责任人对消防管理的责任,也增强了领导和员工的消防意识。

3.作为学校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的保卫处,为了把消防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还修定(或指导各部门制定)了各种消规定防制度,如《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消防巡查制度》、《图书馆消防管理制度》、《办公大楼消防管理制度》、《体育馆消防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等。

三、增强意识,宣传培训落实

根据消防工作“全员性”的特点,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灭火、逃生自救的能力,学校在宣传培训方面要狠抓落实,点面结合,重视实效,不走过场。

1.为了使师生员工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掌握消防灭火、逃生自救的技能,学校保卫部门分别在春、秋两个学期,分地域(如学校有几个校区的话)、分群体(后勤员工、学生宿管干部、重点防火部门的领导和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专题讲座,灭火培训演练,让全体师生员工直接受教育、受培训。

2.为了使培训的效果更为显著,努力扩大受教育面,学校保卫部门应力求培训内容的丰富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培训内容有:(1)报火警的基本方法;(2)油锅起火怎么办;(3)燃气着火怎么办;(4)电器着火怎么办;(5)汽车着火怎么办;(6)身上着火怎么办;(7)火场不贪财政物;(8)如何选择逃生路线;(9)如何识别疏散标志;(10)如何穿过浓烟逃生;(11)如何使用升降器;(12)如何使用绳、带跳生;(13)如何利用建筑物逃生;(14)如何互救;(15)如何防烟火侵入室内;(16)如何呼救、待援;(17)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18)如何使用室内消防栓。培训的形式有:(1)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自救演练;(2)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张贴消防标语等。

3.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增强重点防火部门领导和教职工和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感和防火、灭火技能,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的开创,营造了氛围,提供了平台,打牢了基础,架起了云梯。

四、防范未然,工作措施落实

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关系到能否将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对此,学校应在巡逻检查、隐患整改、器材配置、消防档案管理和规范等方面作积极的努力,使各项工作措施得以落实。

1.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实行消防工作每日巡逻检查制度,做到勤检查、勤巡逻、早发现、早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2.坚持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制度。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由学校领导带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配合,对学校各个部门、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资料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状况经常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记录、及时作出整改方案、及时报送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监督落实。通过检查,可避免消防火灾发生,确保校园的平安。

3.学校开校级消防隐患专题工作会,拨出专项经费,随时购置:(1)“ABC型”干粉灭火器;(2)禁火标志;(3)消防安全夜光疏散标志。

第6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开展的工作及效果

我校利用各种会议、班会课、升国旗仪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重要性地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内电子屏和大门上的电子屏对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让师生处处都能感受讲安全的气氛。本月份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教育。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

2、本月九号上午开展了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本次演练师生熟练掌握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潜力。

3、学校组织值班教干每天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隐患状况,制度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4、加强班级点名记录,对缺席的学生,上课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去向,第二天状况不明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学校要相应作出解决。做好因个别辅导、教育谈话等原因而留下迟放学生的家长沟通联系及护送回家工作,消除一切因教师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学生安全隐患及事故。

第7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区政府成立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高福顺任组长,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王超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长根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队长王志朋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财政、文广新、住建、教育、卫生、民政、交通、科技、人防、粮食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消防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员工消防素质,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本行业本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

公安、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文广新、发改、教育、卫生、民政、商务、人防等部门,严格项目的消防前置审核,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教育、文广新、司法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受众不同,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定对象消防安全素质。

三、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5日)。各乡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监督检查阶段(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此阶段,要逐行业、逐系统组织开展行业自查。采取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动员和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四个时间节点的工作:

第一个时间节点:1月26日至1月30日。春节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教育、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文广新、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厅、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社会单位要将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报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备查。

第二个时间节点:1月31日至2月6日。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岗、联络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有力,防止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全面检查,落实清场断电等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统筹安排值班人员,留足应急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到岗。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发生。

第三个时间节点:2月7日至2月14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社会单位将逐步恢复生产、营业,要在此期间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单位恢复生产、营业初期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个时间节点:2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要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工作。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行政区域“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整改人员、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落实”要求,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国“两会”前全部整改完毕。突出抓好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排查整治,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指导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落实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区政府将对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要对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形成火灾隐患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乡镇办、社区和社会各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死角的原则,逐一分解、细化大检查各项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时限,一项一项地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要一律停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决不能走过场。要强化治本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8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单位的消防工作专门管理人员。

实施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

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统一检查验收标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认真贯彻《消防法》,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督促公安、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工会、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行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确立安全生产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办证关。

依据《消防法》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加强火灾事故的处理力度,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单位、肇事者和责任人,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定期组织节假日和春冬时节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三)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经贸部门

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范围,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有关规定、标准;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照时,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办证的前置条件;督促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牵头组织火灾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排查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区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把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对公安消防部门取缔、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工商部门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抓好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的监督管理,将消防安全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3、文化部门

调查掌握公共娱乐场所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文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作为文化经营场所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4、教育部门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掌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5、建设部门

执行《消防法》中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经消防审核合格方可发给《施工许可证》及未经消防专业验收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和行政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行政管理规章;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于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6、旅游部门

调查掌握全区星级宾馆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宾馆星级评定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星级宾馆,应按有关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宾馆及涉外经营资格,并责令不得承接各种接待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7、卫生部门

调查掌握全区各类医院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所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内部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8、监察部门

依法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失于管理、不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批准(核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开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等监察对象,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各主管、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部门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

9、公安消防部门

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参谋,及时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给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提出措施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了解掌握全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措施。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并督促落实。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成员单位提出议题和相关资料,草拟全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消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对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系统是否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否切实落实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开展常规性的检查,督查。

联合检查、督查工作由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证。

联合检查督查结束后,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编写督查通报下发各成员单位。

(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火灾隐患公示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对下列存在火灾隐患且经相关部门通知逾期未改的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1、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

3、宾馆、饭店、旅馆和营业性餐馆;

4、礼堂、大型展览场馆、体育馆;

5、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6、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7、生产、经营、销售、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场所;

8、其他需要公示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火灾隐患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存在具体火灾隐患;

3、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政府相关部门已依法采取何种措施。

火灾隐患公示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县级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免费为火灾隐患公示提供便利。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进行公示。

每季度对本辖区火灾隐患单位的公示应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火灾隐患由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评定按照《市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进行。

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本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收到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方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隐患单位负责人、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在两年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隐患单位认真制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区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分析会的决定,填写《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以区政府名义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将其悬挂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醒目位置,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对已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撤牌,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登记表》上注销。

区直有关部门要全力帮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火灾隐患举报制度

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隐患均有责任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各镇(街道)应确定本辖区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互联网地址,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监督责任。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镇(街道)应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政或系统主管部门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与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应向区政府作书面说明。

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或停业的请示事项,区政府在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批复,明确处理意见,并协调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停产或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区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履行职责,本行业、本系统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应向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

实行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的对象:

1、发现火灾隐患后两年内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场所;

2、需认定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

3、政府拟进行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4、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出责令停产或停业前,需依法报请区政府同意的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5、单位场所自身或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价的单位场所。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由区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实施。

成立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负责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工作。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设等部门工程师级以上(含工程师)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职责包括:

1、评价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

2、评价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3、论证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4、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应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察看、检测,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综合分析评价对象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并出具评价报告。

对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评价分为一般火灾危险性和重大火灾危险性两类。

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分为差、一般、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被评定为重大火灾危险性的单位场所,区政府应当进行备案。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成员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组织实施方法

1、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督促并检查各镇(街道)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季向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对出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时专题上报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9篇: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检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伙金市长任组长,陈生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市公安局吴凤鸣副局长、市安监局陈美香局长、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整治内容

1、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木屋区、棚屋区违章搭盖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业店铺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木屋毗连区、棚屋区内私房出租和沿街商业店铺违章搭建阁楼住人的现象。

3、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他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现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拆除居民小区影响人员逃生的违法安装防盗网,解决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善、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灭火救灾的突出问题,确保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解决市政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突出的问题,市区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年内要还清旧帐。

6、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欠帐的,应在百日补齐,逾期不补齐的,予以关闭。

7、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整治,彻底消除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危险的违法行为。

8、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普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结束前原则上必须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应当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年内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整治,消除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并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整改工作。

五、集中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3月至31日)

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动员部署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

排查和整改是此次专项活动的核心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填写《*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并负责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对需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或决定停产、停业的单位场所,依照程序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凡是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各部门应于6月16日前对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市百日活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一同报送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7日至20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践行“*”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观念,充分认识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协作,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依法该追究治安责任的要追究治安责任,该拘留的要拘留,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