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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预案落实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积极应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突发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实际,制定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了信息报告、实施救援、应急处置、事后处理等要求。4月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要求支队各大队、各区文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要求五一节前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再要求、再部署,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疫情期间擅自营业等情况。对于已经复工复产的场所,要对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普及安全生产逃生知识,要求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能力。
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疫情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24小时不间断对全市各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及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关停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片督导检查,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也同步开展了检查。
对于各旅游景区的管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求各景区制定高峰时段游客疏通方案,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确保游览井然有序。要求旅游景区对食品卫生安全要开展全面自查,保障游客用餐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求各景区在举办活动和人流较多的时段要增加安保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值班情况
五一节期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落实市文旅局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全体执法人员通讯畅通,领导到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群众举报及时受理,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单位内部值班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继续按照分片包干要求,下沉至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旅游景区,对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同时对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
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分别委托巴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今年以来立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方面的行政执法案件5个,下发停工通知11份,进入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程序4件,下发听证权利告知书1份、整改通知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
拆迁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截至9月,接待城镇房屋拆迁方面的投拆56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8.5,其中库尔勒地区投拆45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36,各县投拆1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26;接到自治区转办3件(含建设部转办函1件),州局转办3件(含国家局转办函1件);全州建设行业向我局提出拆迁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库尔勒市规划局1件、焉耆县建设局2件,正在复议阶段;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清欠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我州拖欠工程项目共184个,拖欠工程款21269万元,至今年9月,已清偿工程款12788万元,清偿率60.13,其中,结清项目45个,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新疆巴音公司等10家本地施工企业在网上进行了消欠。全州拖欠施工企业劳保统筹费632.14万元,已还款147.41万元,占总拖欠额的23.25,其中若羌县、焉耆县已全部还清。全州受理网外拖欠民工工资投诉279起,涉及农民工4134人,清偿农民工工资1217.12万元。
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巴建办[20__]54号《关于对库尔勒成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库尔勒金城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情况的通报》和巴建办[20__]55号《关于对库尔勒市建设局势市违规拆迁情况的通报》对这两家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和违规拆迁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
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我局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办分离,实行了机构脱钩、人员脱钩、职能脱钩,中心转变为服务机构。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在交易中心大厅内对外公布,接受监督。从政府、石油、铁路、施工企业等部门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人员,对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和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家网,不得参加评标。据此,我们重新调整了评标专家网。目前,全州仅在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一个合法的专家网。
20__年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184项,实际招标项目184项,建筑面积78.9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45亿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已步入 备案管理阶段。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公众媒体上,如在州级报刊上信息,加大了公开竞争的透明度。完善了评标定标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建设厅统一的计算机评标系统,防止了评标中的“倾向分、人情分”。实行在开标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方法,并在统一地点统一接送,防止了投标企业私下与评标专家串通的行为。实行了评标监察公证监督制度,每一项目的评标全过程均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人进行监督和公证,防止了评标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
进一步完善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基础上,由业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外,对于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实行了委托招投标。
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自治州共有取得资质的拆迁公司11家,外地进入巴州的拆迁企业2家,这些企业在全州各县市承担拆迁任务。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集中力量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20__年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拆迁审批,规范拆迁程序,整顿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资格单位行为,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巴州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维护、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下发的《自治州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8日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艾尔肯·吐尔逊同志任组长,巴州建设局、监察局抽调人员共9人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八县一市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尤其是20__年以来,各县(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逐步建立了行为规范、办事有序、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各县(市)拆迁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任务。20__年全州共发放拆迁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城镇房屋拆迁面积8.04万平方米。各县(市)均设置了专门机构,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和静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主要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的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了政企分开,管理部门与各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严格了拆迁工作程序,对拆迁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基本杜绝了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现象。焉耆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建立了“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听证制度和包括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也是我州八县一市中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最好县(市)之一。
但检查中也发现,拆迁工作中的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而引发的上别群众到自治区、州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的事件尚未完全杜绝。主要原因是各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某些方面还较为突出,如不执行法定程序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队伍中个别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
五、物业企业管理情况
截止20__年9月底,我州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53家,已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51家(按企业性质分,全民3家,集体2家,有限责任公司46家),注册资金共计4228万元,其中库尔勒地区41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80.39,注册资金3470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82.07。除和硕县外其他县有物业管理企业10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19.6,注册资金共计758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17.93。在51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二级资质企业4家(库尔勒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恒友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康达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122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47家(暂定资质的12家),注册资金共计3008万元。
目前全州共有受托管理物业小区(项目)175个,其中商业开发小区54个,共有近5万住户、15万余人,物业管理总面积560万平方米,占全州房屋总面积的30%,占住宅总面积的52%。现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139人,其中管理人员330人;从业人员中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人员360人。有35个小区(组团)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物业公司经营状况全部处于亏损,据不完全统计,各公司亏损共计近200万元。
六、政务公开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行政服务大厅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__年8月30日正式进入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三年来,我局先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两名,行政许可项目13项。今年我局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于20__年8月17日召开了局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人民政府公布确认的建设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17项、待批项目15项,共计32项(分项后约48项)统一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按照“一门受理、抄报相关、内部运作、各负其责、限时办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对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的项目,通过网络将我局及各科室、局属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办事称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管理
1、有形建筑市场法律地位不明确。20__年后,水利、公路、化工石油 、铁路等专业工程的交易逐步从有形建筑市场内退出。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只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有形建筑市场”,而且个别专业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也不进场交易。
2、工程款拖欠严重。累计约4.82亿元的欠款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不能进行正常的人才培养。
3、招标投标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个别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还有少部分建设单位与投标人进行串标或投标人之间互相进行陪标。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各县由于具备资格的评标专家少,仍存在有领导和公务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4、各县市、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缺乏对清欠工作的正确认识,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清欠措施不到位。
5、政府拖欠项目清偿难度大。由于过去个别地方和单位超规模建设,举债发展,形成了比较严重的财政拖欠。
6、一些承发包双方都不在当地的工程项目难以协调解决,特别是还款协议和工程结算难以落实,影响了整体清欠工作。
(二)拆迁工作
1、编制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各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__〕46号)精神,提出了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方案,但未按规定报自治区审批。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不健全,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违反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一是超委托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如库尔勒市建设局超范围委托库尔勒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股级)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监察、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裁决、延期拆迁的审批、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等事项。二是除焉耆、尉犁县外,其它县市未向社会公示当地现有的具备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三是拆迁管理不规范。执法中程序审查不到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如未按法定程序发放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填写不规范,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等,特别是库尔勒市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随意性很大。四是房屋拆迁公告的必备内容不完善,如拆迁范围、拆迁、搬迁时间描述不清,没有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的活动及对房屋拆迁有异议的申诉、申辩的权利及其它义务。五是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档案,拆迁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六是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运作。七是拆迁单位工作程序不规范,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金少,而对“钉子户”给予的补偿金多,对其他被拆迁户形成了一定的误导,造成了今后拆迁工作难的问题。八是部分拆迁公司及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采取停水、断电、停气和无证拆迁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治理。九是调解拆迁措施不得力。各县(市)对久托不决的拆迁遗留问题,重视程度还不够,如有些拆迁户房屋已拆除,但《房屋所有权证》未收回,没有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报向社会公告作废;有些县(市)存在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安置不到位,有拖欠现象;有些县(市)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房屋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单位的现象。
(三)物业企业管理工作
1、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2、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没有按规定续签;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3、物业管理企业有乱收费现象。一是部分物业公司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对违反规定收取的公用面积维修养护费,城建、杏花、成渝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完毕;、家园、恒友、玫瑰物业公司正在处理和退还。二是部分物业企业擅自提高水、电、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4、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作用。我州共有受委托管理的物业小区(组团)185个,其中属商业开发小区(组团)100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备案的35个,占总数的18.9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明确自己的主人地位和相应的权利,该提出问题的不能提出,该维护的权利不能维护,客观上放纵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及侵权行为。二是有的业主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认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没有报酬,又浪费时间,是个费力不讨好差事,不愿意牵头。三是少数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是小区的业主,又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代表业主利益。
5、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6、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没有按规定续签合同;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七、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1、加强学习 教育,提高认识。各县(市)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应加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对群众的引导。
3、建立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完善拆迁公示制度、服务制度、群众举报投诉上访接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拆迁诚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拆迁评估市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损害当事人利益或有明显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呈报其审批机关建议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吊销房地产评估资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房地产估价师,要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对不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滥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滥用强制手段直接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责成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各县(市)应建立规范的受理投诉工作程序,设立投诉受理文卷档案,确保拆迁档案资料的完整。
7、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决策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35个物业小区充实人员,对不负责任的委员予以调换,健全规章制度,促使其履行业主委员会义务。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9、积极稳妥地推行物业招投标机制,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促使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分离,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等。对违犯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予以补齐后移交。消除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互相推诿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活动的特点,降低招投标成本,减轻业主负担。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在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推动形成了邻里之间更加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0、引导各物业管理企业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找准位置,要使每位员工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单纯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更不是管理为主的部门。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只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企业才能生存与发展,而管理职能也是通过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来体现,要尊重业主,帮助业主,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的环境和空间。同时,引导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增强合同意识,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电力、自来水、供暖)实行代收费用的有偿服务,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11、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直接关系到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敏感问题。服务质量的问题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中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者切实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业主和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同时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建立物业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制度,对受委托代收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偿服务的项目,应按照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收取。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保证良好的服务同时,在管辖的小区内积极开拓其他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益,减轻自身负担。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配合物价部门每年按有关规定,制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转眼间,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已结束。回首这一个学期的工作,有收获亦有不足,特作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管的工作总结:
1.学科教学
本学期,我分管的学科是语文、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心理、体育等,在语文教学方面,重点放在学生的语文学科素养的提升。在重视学生基础的同时注重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晨读时学生一起背诵《弟子规》。中午十五分钟的练字时间,学生都人手一本字贴,在班主任的巡查指导下进行书写练习。建立了班级图书角为学生们补充了许多课外阅读书籍,既增进了班级的文化氛围,又为学生的课外阅读提供了便利。对于阅读和习作的指导,重点放在指导学生好的阅读方法和习作方法上。在课文教学中,要求语文教师重视阅读技巧和习作技巧的指导提高学生的阅读和习作水平。唐玉玲老师作为小学部年龄最大的一线教师,承担着四年级的班主任和语文教学工作,她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耐心地辅导待优生,是我们小学部全体老师学习的榜样。慈志华老师,指导学生训练认真有科学性,在全市的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颜晓囡老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她指导的马嘉瑶同学,在荣成市校园朗读者比赛中获得小学组一等奖的好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她指导的张景怡、曲函林两位同学都入围了“创新作文大赛”最后的决赛。马秀梅老师在工作之余积极上进报考心理咨询师且顺利通过,成为小学部第一位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班主任。
2.继续教育
重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依据学期初制定继续教育项目及计划进行逐项完成,实行过程性管理。对数量、质量严格把关。每次,老师上交上来的学习资料,我都一一进行过关及记录,没有上交的及时督促。我们重视了继续教育学分的认定,在市局的学分认定时,给予了我们资料齐全的肯定,圆满地完成了继续教育学分的认定。颜晓囡、唐玉玲、梁爱妮三位老师的培训记录每次都是书写最认真的。
3.督导评估不足与改进
上半年的督导评估中科研、心理、综合实践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在下半年我想这样改进:
科研:开课题研究会议,确定各人分工与责任,跟进督导研究进度,研究资料及时上传网站课题研究栏。
心理:设立一位专项心理管理教师,切实做好心理健康工作。开设学校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各班设立一位心理危机监查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综合实践:重视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效性,及时搜集各种资料,学校开展的各种实践活动,积极在综合实践网站投稿,把综合实践活动落实在实处。
二、新学期分管工作措施
(一)教育科研工作:
措施:
1.严格落实研究计划中的各项研究任务,并与课堂实践相结合,辅助教学。
2.跟进督导研究进度并记录年终的百分考核中。
3.所传文章必须为原创,不得在网上照搬,若发现有此情况,文章予以删除并通报记录在百分考核中。
(二)教师教育方面
措施:
1. 校本培训实行培训签名制,每次培训由老师本人签名,不得让人代签,以确保受培训老师的到位。严把质量关,每次培训的内容要求老师认真地在培训纸上写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并记录年终的百分考核中。
2. 参加市局培训,要按时参加并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培训后要上交四份材料(培训通知、手写内容、培训相片及培训作业)存档,以备市局检查。
3. 远程研修按市局要求今年每人都要有两个工作坊,且不少于30分的数据。过程性督导老师及时完成学习任务,定期统计学习情况。按市局要求的时间截点前,督促没有完成的老师尽快完成。
(三)特色建设
我们学校的特色是自信教育。我分管的有心理部分、田园探秘、快乐读写。在这几方面,我准备这样做。
心理部分:
小学部以心理游戏为主,每个年级开设6个心理小游戏,由马秀梅都主导,各班主任实施。马秀梅老师负责五个年级的心理小游戏与辅导,与班主任一起实施小游戏,并就实施的资料及时搜集,每个年级形成一个小系列,最后把五个年级的做成一个大的系列。
快乐读写:
快乐读写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种。必修课以语文老师为主导,以课堂每节课前5分钟来进行口头讲述、复述、演讲。写除以书写外,另外以课堂小练笔、时事新闻小感悟、细节小描写等来进行自信教育。而选修部分,小学部以故事吧、经典读诵校本课程为依托。
田园探秘:
各镇(区)安监站、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落实计划,务求实效
各镇(区)要根据委托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填制,认真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裁量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2013年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结束后要将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和市“三合一”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建立执法检查“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各镇(区)要在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通过稽查工作,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市本级卫生执法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执法行为的稽查,树立标杆,以带动和提高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二、稽查对象
市本级内部科室(分所)、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
三、稽查内容
1.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卫生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公开、及时、有效,执法文书形式和实质进行稽查。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机构对所作出的卫生许可行为是否有法定依据;对行政许可过程能否严格把握相关标准;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等。文书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规范;语言是否规范;能否按要求对文书进行报批、盖章、签字及归档。同时对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制作、归档、装订管理情况进行稽查。
2.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执法文书形式和实质进行稽查。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处罚主体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法律条款是否准确;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有无越权、显失公正、现象。文书选用是否准确、文书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规范;文书制作是否符合实体法要求、符合法定程序,语言是否规范;能否按要求对文书进行报批、盖章、签字及归档。同时对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的制作、归档、装订管理情况进行稽查。
3.举报投诉查办稽查:依据《省卫生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市卫生监督机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及规程》等规定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稽查。稽查内容包括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举报投诉登记表,登记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受理、查办投诉举报案件;是否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否按规定进行反馈;投诉案件查办资料是否完整、归档,及时录入软件;是否做到件件有结果且符合时效。
4.经常性卫生监督及专项工作稽查:依据《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监督机构开展的经常性监督工作进行稽查。稽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能够正常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经常性监督监测户次数、监督频次;经常性监督监测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企业监管档案;经常性监督监测结果是否处理及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5.执法文书质量及管理稽查:依据稽查内容主要包括文书使用有无登记、浪费。
6.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的稽查:依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和《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开展稽查。稽查内容包括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风纪风貌、行为规范稽查,检查监督员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7.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情况稽查:依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信息管理报告制度》,对卫生监督信息填报、审核情况开展稽查,检查有无迟报、漏报、填报不规范等情况。
8.参加培训情况稽查:加强对参加市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人员参与情况进行稽查,促进培训的参与率,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水平。
9.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稽查:对突发事件的报告、查处、案卷整理情况进行稽查,一查是否登记并按规定时限、程序报告;二查对突发事件是否认真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三查突发事件案卷整理是否完整,资料是否齐全,尤其是有无反映查处情况的资料。
四、方法及要求
一、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开创农业执法新局面
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省厅各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2014年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2014年农资市场(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对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各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围绕各自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内容,按照市里的安排,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场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根据我市农资使用的季节特点,加大了对各县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组织了“双节”、五一、十一期间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春季农资打假、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夏季卫生用农药、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活动、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农药市场打假行动等。针对整治重点,对我市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通报,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还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行专人负责和专机操作,确保了信息平台规范、有序运行。及时把我队执法案件、执法动态等向相关部门公开,对执法行为进行网上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和全面。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全市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农资市场检查中,种子方面主要以玉米杂交种、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主,重点检查经营套牌侵权品种、主要农作物未经审定品种、超适宜种植范围推广、已停止推广使用的品种以及经营主要农作物品种未按规定办理引种手续等违法行为。农药方面主要以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主题,根据农时季节和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特点,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开展农药市场整治检查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特别是在主要蔬菜种植区,结合生产关键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着重加强了对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的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清查和收缴工作。肥料方面,通过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等方式,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了肥料市场秩序。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叶面肥配方肥等肥料产品,坚决捣毁制售假冒伪劣肥料的黑窝点,从源头堵住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彻底封堵假冒伪劣肥料的流通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进行了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569人次,出动车辆865辆次,检查门店2762个次,检查企业34个,整顿市场21个,立案68起,其中农药15起,种子13起,肥料15起,兽药21起,饲料4起,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抓住关键时期确保治理效果
3月初,我队与蔬菜中心、植保站、环保站等部门联合行动,在马铃薯播种期集中对全市马铃薯种植基地的生产用药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收缴了部分违禁农药,规范了马铃薯生产中农药使用行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随着农作物种子的销售逐渐进入旺季,市执法支队与市种子管理站、科教科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检打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种子市场。在肥料销售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农业执法部门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肥料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确保了肥料质量安全。4至5月,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农资市场春季联查活动,对全市范围的农资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9月15至16日,对我市家乐福、乐购等大型超市的转基因食用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超市经营规范,没有出现未标注、标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9月22至27日,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农资市场秋季联查活动,主要检查种子、农药、养殖场周边的兽药、饲料厂家及经营门市、大型畜禽养殖场、复混肥、有机肥和微生物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给全市农业执法部门。
五、突出抓好执法服务,引导和促进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服务是农业执法工作的有效载体,我们把执法服务工作放在农业执法的突出地位抓好、抓落实。一是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服务工作。一年来,通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媒体宣传、农业执法网、“两法衔接”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发展。二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我队联合抚宁县农牧水产局组织我市30余名专家、农技人员于今年“3.15”期间,在抚宁县城关举办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展示优质化肥、农药等农资,并免费发放技术资料,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展示牌匾1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意识,促使农资生产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形成了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农资质量纠纷事件的处理工作。我队制定了纠纷调节制度,以保证及时受理农资质量纠纷投诉事件,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四是抓好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案卷管理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符合标准要求,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创新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能力
(一)我队依据执法通软件建立了全市农资生产经营门店数据库,对信誉好的单位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有不良纪录的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加强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方便了执法部门的管理。
(二)年初,我队统一定制了《市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公示牌》500块,免费分发给全市主要农资经营门店,对农业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业部六条禁令、农药管理三项制度、禁限用农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监管责任人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了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以利于社会监督。
(三)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制订了《农资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了农资市场监管的到位率。
(四)市执法支队拿出部分资金,为全市主要农资经营户印制并发放了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等农资进销货台账,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对购入和售出的农资情况如实填写,做到了可追溯管理。联合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为全市农药经营企业、门店统一印制了“农药经营诚信卡”3万个,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与全市主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要求相关单位把好质量关,守法经营,杜绝欺诈,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业投入品。
2016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繁荣美丽新xx建设内容,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努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了城管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了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一)运用四则运算,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加强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和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五不准红线,推行出勤训话制,坚持执法警示制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全年批评教育队员22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队员8人(次),开除严重违纪违规队员2人,对2名违规打麻将人员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对1名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减少执法纠纷,化解执法矛盾。采取上门家访、邀请座谈、观摩执法等人性化关怀方式和微笑执法、注目执法、蹲点执法等人性化执法措施,促使管理对象自觉改变态度,纠正违章行为。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余起,教育、纠正、制止不良行为1000余人(次)。
3.乘势而上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始终把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作为市容整治的重点,始终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6次,整治骑门摊、撑杆搭棚、占道经营等1000余处,拆除破损广告、牛皮癣10000余处,拖移乱停乱放车辆3500余次,依法取缔洗车场、停车场、废旧收购点、儿童电动游乐车等违章经营场所10个,开展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12次。
4.消除管理难点,回应群众期盼。合理规划设置了皇庙街水果摊区等10余处专业摊区,对滨河路实行分级管理,对城区东门广场、西门广场、民歌广场等健身场所一律禁止摆摊设点,对个别地段严控白天、开放晚上,对个别建筑工地拉运渣土实行白天不拉晚上拉。
(二)推行四个兼顾,全面提升城管统筹能力
1.分内兼顾分外,增强联动力。在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与执法工作的同时,兼顾社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文明创建等管理工作,对属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又关联城市形象的责任地段、责任事项,靠前介入,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内消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消极因素,形成与相关部门既相互支持、全力协作又主动担当、相互补台的城管互动格局。
2.常态兼顾精细,增强创新力。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管理手段具体化、职责分工明晰化,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到每一棵树,环卫清扫清运清洗作业精细到每一条街,市容市貌执法精细到每一段路,路灯管理维护与亮化精细到每一盏灯。
3.工作内兼顾工作外,增强执行力。工作时段内,各负其责、各行其事,逗硬考核,严格奖惩,全力以赴达到城市管理标准。工作时段外,实行带班领导周末值班制,开展流动督查,并要求干部职工下班后走到哪里,问题就发现在哪里,自行不能解决的,立马报告大队安排晚班人员解决,最大限度地巩固管理成果。
4.效益兼顾安全,增强稳控力。一方面争取政府重视,加大环卫设施、执法设备投入力度,提高环卫作业和城管执法机械化、科技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大街面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城市管理的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三)实施四项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净化城区,打造亮点工程。一是环卫保洁以零垃圾为目标。强化环境卫生的源头管理、动态管理和监督管理,实现环卫保洁常态化。二是扬尘治理以零污染为标准。采取雨污分流、油化城区道路、硬化进出口通道、实行五不出工地制度,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改善了城区空气质量。三是环卫设施以零损坏为准则。组建了专业管理队伍,专门负责环卫设施的保洁、养护、维修及更换工作。全年维修更新垃圾箱20个、果皮箱200个、人力清运车30个,完成老垃圾堆体污染整治工程,停业整顿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50个(次)。
2.序化城区,打造形象工程。一是疏堵结合,整治摊点乱摆。规划设置便民街区,引摊入市、入小区经营。二是规范管理,整治车辆乱停。对乱停乱放车辆,予以重处重罚。三是教罚相辅,整治垃圾乱扔。对公共场所乱吐痰、乱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的,给予教育、罚款或电视曝光处理。四是严管重罚,整治广告乱贴。广告中队、牛皮癣小队,对城区户外广告、小广告进行全天候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户外广告的,限期予以拆除,没收违法所得,依法给予处罚。
3.绿化城区,打造绿色工程。一是规划先行,严格把关。做到建设项目与绿化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严格把好绿化检查验收关。二是围城造绿,改善生态。对县城周边笔架山、插旗山进行全民造绿,全力打造生态魅力城市。三是合理布局,建设公园绿地。高标准实施xx公园、西区中央公园、渔禅寺公园三大主题公园的规划建设,完成了聚城峰华二期、宣双路安置房等地段绿化任务。
4.亮化城区,打造美化工程。一是积极推进亮灯工程。重点对人流量多、商家密布的路段和建筑进行亮灯改造。二是突出景观特色。增强夜间环境要素的运用,体现显著的个性和特色性。三是加强路灯设施维护。全年新建洲河欣城片区、检察院至鑫世纪公园城等道路照明灯150余盏,改造滨河路、洲河大桥等道路照明灯120余盏,维修大街小巷城市照明1200盏。
二、存在的问题
1.城管体制不顺。我县没有在城管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导致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缺失,在执法程序上就面临诸多障碍,其执法合法性、公正性受到质疑,执法纠纷时有发生。同时,尚未形成大城管格局,城市管理部门缺乏刚性的协调职能、监督职能、考评职能,加之上面没有主管部门,很多问题得不到反映和解决,处于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致使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受限,市容市貌时有反弹。
2.管理手段不强。因未建立数字化城管、路灯远程控制等先进管理系统,主要靠工作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城市管理仍很粗放,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3.市政设施不足。城区仅有农贸市场5个,停车场30个,公厕12座,垃圾中转站3座,并且大多规模小、档次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求,导致卖菜难、停车难、垃圾中转难,也导致无序停放、流动叫卖,加之城区没有专门的畜禽交易市场、商贸物流中心和货运停车场,更加加大了市容管理和执法难度。
4.环卫作业水平不高。目前仅有扫地车2台,主要靠人力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程度偏低,导致环卫人工作业密度大、强度高、安全系数低,环卫人员避寒避高温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加之环卫人员年龄大、身体差、待遇低,环境卫生管理面临诸多问题。
5.城管保障不力。城管办属于组合单位,仅有编制10人,却管理着700多人的队伍,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招聘人员年包干经费2.5万元,除去五险一金每年1.1万元,加之必要的办公支出、管理支出,每人年工资待遇仅有1万余元,显然太低,与当前工资水平不相匹配。缺乏园林、环卫、路灯、法律专业人才,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2017年的工作计划
2017年,县城管办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 践行三严三实,按照强化宣传、注重引导、依法行政、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打造全市最干净城市为目标,以建设法治城管、百姓城管、和谐城管为载体,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城管,打造清新靓丽的城市新形象,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而努力奋斗。
1、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针对目前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部门配合乏力、队员缺乏进一步提升的内在动力等问题,积极做好理顺城管体制的调查研究工作,大胆探索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能、整合力量、规范执法、提高效率,促进城管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工作,争取早日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管理。随着县城管办管理职能的扩大,现有的10人编制已不能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将城管办的编制增加至30人;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现有公安人员3人,且不能独立办案,建议将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公安特勤中队升格为县公安局城管大队,人员增至9人,独立承办城市管理各类治安案件。
3、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规划建设。一是配套建设民生工程。我县目前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中转站数量少、规模小,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建议在西区划定1020亩土地,设立专门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综合停车场、生活垃圾配套中转站。二是对城区人行道地面砖逐年进行升级改造。三是改建城区农贸市场,增强承载功能。四是更新环卫、绿化、环卫设施设备,提高城管科技化水平。五是建立路灯远程控制系统。
4、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采取定人员、定路段、定目标、定责任、定考核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目标责任量化到每一个路段、每一个中队、每一个管理人员。二是继续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好城区交易、市场秩序。三是全面规范管理好城区修、洗车行业,对证照不齐、设备不足、场地不具备、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干扰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业主,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取缔。四是严格管理各类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合理选址,优化布局,使之既能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又使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实现市容与民生的和谐统一。
2016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二
今年我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以服务全镇经济建设为重点,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完成了风电公路项目征地工作(征地60亩,征山150亩),风电塔基工程正在施工中。
2、完成了铜万高速征地、公路建设融资平台项目征地及城防河堤征地工作(此三项工作共完成征地360亩)。
二、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
坚持工业强镇的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今年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亲自挂帅,进行商贸洽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服务企业工作
对投资我镇的所有企业施行全程服务制度,为新来的每个企业到工商、税务、质监、公安、商务、国土、建设、交通、运管、公路、环保、安监、银行、供电、供水、工信、通讯、海关等10多个系统20多个单位代为或陪同办理各项手续。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成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我办注重对已投产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协助企业解决在运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使企业能在优越的投资环境中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新签约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1)完成二个入园企业招商任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江西俊祥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江西合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已经进入三都工业园并正式投产运营。
(2)协助办理了12个小型商务公司。
(3)江西顺业纺织有限公司于今年2016年6月正式投产;
(4)永宁化工有限公司扩产新建项目已于2016年10月投产。
三、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的指导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每项具体工作。各村、企业和单位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较上年度上了一个新台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季度,我镇与10个村、11个重点企业签订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2、坚持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了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殊时段加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大部分已整改,有部分还未整改到位,我们将继续督促整改到位。
3、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每逢元旦、五一、国庆、五中全会期间镇政府都下达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和企业对本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报镇安监站。通知要求对高危企业、非煤矿山,在关键时间点实行停产,确保安全无事故。另要求所有企业,节假日、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从而确保了重要、关键时刻的安全稳定。
4、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交流检查学习、培训、观摩应急救援示范演练。
5、开展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初我镇按上级的要求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镇安委会成员会议安排部署了活动内容。安全月期间对全镇企业进行了二轮安全检查,查出部分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使广大企业在活动月中增强了安全意识。另外还参与了县安监等部门组织的集中咨询日活动。
四、其它工作
1、包村工作: 按镇党委、政府的安排, 我办配合服务江头村做好了基层组织建设、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等遗留问题,推进和谐稳定、安全防火、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2、认真做好修河源头环境保护工作的申报、争资和治理工作。
3、完成了省级生态乡镇创造工作。
4、积极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县级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
五、存在问题
1、对企业的跟踪服务、管理相对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
2、提供招商引资的资源缺乏,渠道狭窄,难以引进大企业财团。与周边政策环境相比,竞争加剧,招商引资难度加大。
3、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经验不足,有待加强学习取经力度。
六、下年工作计划
1、加大重点工作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继续为投资者做好优质服务。重点做好风力发电项目的起动服务工作和永化新厂报建、设备安装、试产服务工作。
一、“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一)精心组织部署,通过加强领导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五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局领导就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五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局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一是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局法制办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所有班子成员参加有关活动,将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考虑、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落实等。
二是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我们根据市、县 “五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三质监发〔〕13号),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做到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具体、工作责任明确。
三是强化了普法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任务,确保这项工作每年有新的内容,每年都能取得新的成绩。我局主要的普法任务为学习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普法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我局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对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所需的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等经费都是实报实销,有力地保障普法工作经常有效地开展。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二)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泛宣传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开展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是重点。为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无制假售假”氛围的形成。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年来,我们在3.15期间都要组织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我们在县蟠龙公园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村入企送服务”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企业”二进活动,多年来结合“3.15”和“质量月”活动,开展了现场法治咨询和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打假保农资等专项检查行动。今年我们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和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在活动现场安排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设立咨询报务台,分发普法资料等,受到了农民与各界朋友的欢迎。
二是开展企业教育培训活动。近年来,我们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确保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了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举办了企业厂长经理、质量管理员、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先后开设讲座和培训班 19次,培训相关人员 1000余人次。
三是开展法律颁布纪念日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是在《宪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的颁布纪念日和全国质量月、计量日和标准化日,我们都要开展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我们一直把这两项活动作为普及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最佳时机,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标准、计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知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产品的质量,进一步强化拒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意识。
四是设立普法宣传专栏。为加强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专题节目或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法制宣传。如8月至12月,为配合全国上下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在 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重点介绍《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方面的规定。
五是练好内功,通过督促考核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质监局法制处和市委法制办的要求,在系统内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较好的构筑了一个“以责任落实人、以制度约束人、以效能评价人、以奖惩激励人”的执法体系。一是制定了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对各科室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各单位负责人与局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依法行政工作实现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了局内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从今年开展全局人员学习业务与法律讲坛,每月一讲,主人为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目的为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知识、综合业务水平和行政行为能力,开讲后,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好评。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执法,否则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近年以来,我们参加省市质监系统每年组织举办高质量的集中法规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新时期执法技巧研讨等大家较为关心法制热点、难点内容得到较好的认识与掌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审批单位的监管力度和对外文件审批的力度。制度了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许可审批的程序及纪律要求,严格实行一案一卷。同时还组织各科室的相关同志参加了市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审批的培训学习,使各科室规范性文件审批及报备工作走入正轨。
(三)加强依法治理,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管理,防止行政越权、行政滥权、违法执法、错案等行为的发生,我局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建立了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把我局依法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我局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的组织机构,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上和组织上的保障。
在省政府关于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部署下,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在做好县“十小”整规办公室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场指导整改方案,督促小作坊整规进度,使整个整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整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中,我们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整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普法收实效,法制入人心
通过“五五”普法,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五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本部门干部职工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因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和群众性闹事事件。
通过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与法制宣传,一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认真按照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基本上按期完成了“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我局被评为台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全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看成“软任务”、“软指标”;二是依法执法水平有待增强。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精通、不全面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根据普法办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明确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开展代号为“护网行动”的网络经济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安排(工商信(3)号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组织开展代号为“护网行动”的网络经济监管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巩固基础工作,推进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应将以下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利用网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商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以及质量不合格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通过网络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虚假表示;利用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等方式进行网上产品促销,欺骗消费者;通过网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信誉以及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利用网络进行传销、变相传销和非法直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需经许可方能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网络经营行为。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部署调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所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各责任区要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对辖区内网络市场主体网上经营行为和本地商务平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违法情况。
(二)查处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各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在查处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注重标本兼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所在查处整治阶段结束后,根据专项整治计划内容,做好录入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创新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特殊时期特殊作为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护网行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综合整治,攻大戒小。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要将专项行动与网络市场主体建档、网上营业执照标识和日常网络巡查等网络基础性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助动市场主体上网用网、规范提升商务平网站等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各地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攻大奸、戒小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的网络违法行为可实行行政告诫,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有效整顿和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三)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各工商所要在我局7月份组织的“关于开展县工商局网络经济户口专项巡查的通知”(工商第47号文件)工作的促进下,进一步重视基础性工作,并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局今年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