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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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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第1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层级考核的方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及市属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各区(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详见考核细则)。

第三条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的制定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被考核单位和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我市实际,制定被考核单位的管理指标和量化指标。

(二)对各区(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指标主要有:组织领导、制度保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宣传教育实施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三)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以《**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内容为主。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考核标准科学规范。

(二)求真务实,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三)权责明确,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四)宣教结合,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五)奖优罚劣,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考核办法

实行季度自查、半年督察、随机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半年督察、随机抽查与年终考核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实施,对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量化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提出结论性考核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对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查。

各区(县)政府及市属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报告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

本年度12月31日前,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及市属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测评和重点食品抽样检测工作。

(三)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对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乌政办〔20**〕293号)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解。

2.查看资料。查阅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工作记录等。

3.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种植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

4.现场检查。实地抽查农产品养殖基地(场)、畜禽定点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5.满意度测评。对所在地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效果以及对所在地区主要品种放心程度的评价等内容。

6.重点食品抽样检测。制定计划,选择重点品种进行检测。

7.考核打分。在听汇报、明查暗访的基础上,结合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和重点食品抽样检测结果,考核组成员按考核标准逐项打分,汇总以后计算平均分值。

(四)确定等次。

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书面通报相关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在媒体上公布考核结果。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三)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不按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制售伪劣食品刑事案件或放纵制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并构成犯罪的。

第八条奖惩

按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对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县)政府或者部门予以通报,同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效果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第九条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事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自治区内2个以上地、州、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地、州、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第2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总理作了重要的讲话。下面,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我再讲5点意见。

一、要认清严峻形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接连-发生了的毒韭菜事件,、等地的毒豇豆事件,陕西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重新流入市场等恶性案件,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还很艰巨,形势依然严峻。就而言,近年来,我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了监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依然繁重,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孝底子雹设施差,农村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

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市”为载体、为抓手,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一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腐竹、三粉、畜牧产品要重点加强监管。只有监管到位,才能发现问题,才能及时整改。二要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力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三要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两网”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五一”黄金周前后流通领域、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必须靠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作为保障。一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有关部门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评估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二要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单位的协同配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三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的督导检查,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

第3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全县上下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排部署今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前面,我们就2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励,并就XX年重点工作与各乡镇签定了责任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雷春鸣同志就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了详细安排,讲话分析透彻、部署全面,我非常赞成。希望同志们在今年的工作中,以上面表彰的优秀单位、优秀个人为模范,认真学习借鉴他们比较好的工作经验和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雷局长讲话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XX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回顾20*年,我县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先后被列为全国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和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初步建立起了开放式配送、规范化管理的药品供应网络和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我监管、社会监管为辅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并得到有效运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实施,把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各乡镇、各监管职能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

但在新的形势下,要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出问题,确保老百姓饮食用药绝对安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我们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和影响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各自为民生、办民事、解民忧的重点,列入乡镇及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可行方案,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自监管领域不出任何问题。这也是今天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把食品安全的责任和意识明确下来,把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下去,确保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国家农村食品药品“两公网”建设示范县创建达标。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规定,食品安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强化“总负责”的意识,发挥好“总牵头”的作用,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要建立食品安全工程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搞好协调联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因此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划分不够完善,多头执法、各管一块及推委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尽可能的明确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粮食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按照已有的监管体系,落实有力措施,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

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必须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加强对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用药常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药械广告等监督管理的基本法规知识,掌握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和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现象。要有选择地曝光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让不安全食品药品没有生存市常努力创造便捷畅通的信息举报渠道,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XX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__]XX号)精神,切实加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州政府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具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厅、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商务局等部门进行考核。[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二、考核内容

1、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制订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

2、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分为政府考核和部门考核。对县、市人民政府的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及制度建设、监管保障情况、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经费保障及宣传教育、省政府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3、对部门的考核分为综合部分和技术指标两部分。综合部分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技术指标根据部门职能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技术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1、求真务实,考核标准科学规范。

2、权责明确,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3、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4、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四、考核办法

实行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季度自查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相应的综合考评意见,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对于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

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在当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组织考核

次年收到各单位自查报告后1个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

六、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

3、查看资料。查看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

4、实地检查。实地抽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馆,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集体食堂等。

5、综合打分。考核组成员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逐项打分,满分100分。县、市人民政府按考核内容评分,满分100分;州级部门综合部分60分,技术指标40分,满分100分。汇总考核组各成员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得出考核总分。

七、考核等级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好、良好、一般、差4个等级。考核结果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好,85分(含85分)以上为良好,75分(含75分)以上为一般,75分以下为差。

八、奖惩

考核结束后半个月内,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考核结果,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对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考核为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效果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第5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第二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三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县(市、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五)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八)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十)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第五条主要职能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五)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机制建立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十)市政府部署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外部评议等。

第七条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另设加分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区县考核按总分数进行评定,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80分(含6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部门考核评定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国家、省检查情况确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或重要创新性制度的;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大突破或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的;

(三)及时破获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

(四)国家、省和市明确的其他加分项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第十条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每年12月上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实施现场考核。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查报告、现场考核结果等形成考核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反馈。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地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6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2014年“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将至,为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领导,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造福民生、促进和谐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及早部署、及早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各项任务,防患于未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环节监管。要坚持属地管理和分段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全方位监管。

二、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要加强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及时检测信息,同时,要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监测和整治两手抓、两手硬。要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作用,努力调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在节日期间流入农村市场。

检查的重点品种:以粮、酒类、饮料、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粽子、豆制品、卤肉制品、儿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各乡镇也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品种。

检查的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乡镇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或部门职责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

三、加强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发生。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应及时处理。各乡镇及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能的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及时上报,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对因责任未落实造成事故或瞒报、漏报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食品质量明显好转,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食品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县局部地区、部分商品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还存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经营食品的现象还屡禁不止,全县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提高全县人民生活质量、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认证体系建设,集中整治农残、药残等超标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二要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切实提高食品工业水平,严格掌控食品企业开办标准,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面粉、肉类、儿童食品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把好生产关。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新资源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把好质量关。

三要突出抓好食品流通体制改革。一是大力推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促进食品市场的发育完善。二是进一步健全食品购销机制和质量责任制,强化食品专业批发市场监管,加快农贸市场退路进厅和超市经营步伐。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例行监测机制,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信息公布制度。要把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作为食品市场整治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零售门店和消费场所的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民工食堂和餐饮业等密集消费单位的监管,坚决杜绝区域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行为规范、监督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要通过宣传教育、需求教育、失信联防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典型,及时曝光失信案例,进一步增强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行业的质量信誉。

五要积极开展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农资安全检查工作。为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农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部门要利用春节前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农资安全监督检查集中活动,重点检查粮油、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质量情况,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销售情况,宾馆、饭店、学校、民工食堂食品安全情况,以及处方药销售、农村药品农资市场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各有关单位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具体靠上抓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农资安全工作,保证节日期间监管不断档,并做好处理突发事故应急准备措施,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责任、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统一、权威、协调、高效的食品监管体制的运行机制。为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县政府已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食品监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要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牵头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合力。从年开始,工商、技术监督、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保证信息的沟通、交流和共享,以便县政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

第8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决定》内容丰富,目标、举措以及责任追究体制相对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对地方政府官员也可起到一定监督作用。但应当看到,保障食品安全工作艰巨,必须多管齐下才能奏效。特别是,目前不少方面工作同样被纳入地方政绩考核,这一招灵不灵还需拭目以待。在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至少不能轻易抱以乐观态度。

不妨以环保工作为例。一些地方早就把环境保护纳入当地政绩考核体系,去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然而,一些地方为上马重大工程,常常有意绕开或轻率对待环评机制。一头是立竿见影的GDP,另一头是难以衡量得失的生态大计,地方政府摸着良心的同时难免也要摸下钱袋子。这时候,所谓一票否决也就难免沦为虚设。

当然,政绩考核是针对地方各级政府而论,这是打造食品安全体系必不可缺的环节。此外,还必须特别加以关注的是立法与执法层面。针对这一点,《决定》明确提出要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也就是坚持重典治乱,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这一思路,可谓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食品安全之乱,问题主要出在违法成本太低,乃至于一些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例如不久前发生的奶粉“汞含量异常”事件,这明明会对婴幼儿生命健康造成危害,可在现行国家标准中,却没有限量标准。标准都没有,何谈严惩?之所以没有标准,原本在于这是用不着规定的一个底线原则。而如今,标准缺失却成了不良企业逃避追责的遮羞布。类似事件的发生,表明当下关于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仍然十分薄弱。

第9篇: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范文

(一)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认真组织好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六)继续推进农村食品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社区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集体宴席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和质量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单位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整顿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食安办与街道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