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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台风、暴雨的特点
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21℃,年平均降雨量1388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降雨量80%分布在至10月,11月至次年3月仅为20%。根据区的特点,每年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
区地处东亚大陆的东南缘,东临台湾海峡,故常受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袭击,每年平均有-5个台风影响或袭击,主要集中在7-9月。在台风登陆或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常带来强降雨,引发沿海的风暴潮和河流的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威胁极大。
(二)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的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同时设立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协调的职能。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即行使区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的职能,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以后,其下设的综合材料组、宣传信息组、督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助理巡视员、区政府办主任、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园林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街道各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解除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灾情统计汇总,并上报灾情情况。
(2)提出防洪防台风参谋意见,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3)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4)区建设局:负责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房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街道及时转移危房住户。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抗旱期间,组织、协调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5)区监察局: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区经贸局:负责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抗旱用电的供给。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供给。
(7)区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9)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指挥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0)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的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防台风期间,及时开放校舍为街道疏散人员提供安全场所。
(11)区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2)区人劳社保局:在防洪、防台风期间,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人员调度。灾后,对参加防洪防台风人员进行考评。
(13)区城管执法局:在防台风期间,做好城市违章搭盖、沿街广告招牌等整治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14)区招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外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区旅游园林局:负责园林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
(16)区文体局:负责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天气状况和上级指示适时取消所有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
(17)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18)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园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9)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机关大楼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在防台风、防洪期间,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0)区工商局: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21)交警大队: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
(22)消防大队:在防洪、防台风期间,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伍。
(2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危房的初步排查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地带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的安全转移。负责组织辖内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防汛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岗)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岗)做好交接工作。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的职责
(1)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负责人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
(2)宣传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汛情、灾情及抗洪抢险的新闻报道;及时搜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及时收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3)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落实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低洼地带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并统计上报。
(4)抢险救灾组: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旅游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组建区专业救灾队伍;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后勤保障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指挥部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食宿等。
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后,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根据需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卫生局应各派1人到指挥部协助办公。
三、防洪防台风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台风登陆前24小时,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及时收集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提醒市民做好防台风准备。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实时洪涝灾情,滚动上报至区防汛办。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汛前工作准备
(1)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月31日前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区级抢险物资、器材由区防汛办统一采购,分储到各区级防汛仓库,区级抢险物资仅作为应急补充,抢险时应先用工程管理单位及街道储备的物资器材。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应制定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各小(Ⅱ)型以上水库都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或备案。
2、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暴雨洪水预警级别分为较重(II级)、重大(I级)两级,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Ⅲ级)、较重(II级)、重大(I级)三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2、进入汛期,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
1、暴雨洪水灾害
1)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暴雨(预)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必要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及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2)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下设的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的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3)应急结束:降雨过程基本结束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2、台风、风暴潮灾害
1)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1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办注意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市气象台及海洋环境预报系,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办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4)区领导根据联系各街道及部门的分工情况,分头深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7)区防汛办要主动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及时报告指挥部。
(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要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回港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10)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3)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3号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通过电话、防汛视频会议系统检查部署防御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区防台风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4)各级各部门要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出关闭旅游景点、学校停课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会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区防汛办要主动与气象台等部门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通报。
(7)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8)莲前、滨海街道要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9)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0)区防汛指挥部的宣传信息组及时将我区的防台抗台工作动态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报道。
(11)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应急结束:市气象台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区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信息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2、应急队伍保障
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旅游园林局、驻军部队等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3、交通保障
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等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根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要求,街道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社区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同志们: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遭受了100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和带领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旱救灾,努力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因市长在重庆开会,受他们的委托,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版权所有一、严重的高温干旱给我市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今年7月上旬以来,我市遭受了100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今年干旱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干旱时间之长,历史罕见。常年“七下八上”的伏旱,今年7月初就已露头,比历史同期提早10-15天,且夏旱伏旱相连,持续时间长,严重的高温伏旱天气已达51天。二是干旱强度之大,历史罕见。7月以来,全市27个镇街(管委会)中,只有四面山、几江等12个镇街(管委会)降雨量20毫米左右,与多年同期的241毫米相比偏少近9成;高温日数多,51天中日气温高于35℃的44天,其中达到40℃以上的15天。8月15日,极端最高气温44.3℃,比××有气象记录史以来的最高值41.3℃超出3℃;土壤水分蒸发快,7月9日-8月28日累计蒸发量达340毫米,是同期降雨量的17倍。根据8月28日土壤湿度观测,砂壤土的相对湿度已在50%以下,土壤水分损失严重。根据重庆市气象局专家8月28日会商,预计连晴高温天气还将持续,8月30—31日最高气温可能达到42℃以上,9月4—6日可能有一次降雨过程,雨量还不能确定。三是干旱水源之少,历史罕见。全市9124口山坪塘,210座小型水库,伏旱期间45%的山坪塘干涸,全市正常蓄水量8150万立方米,现在仅有3500万立方米,减少58.87%。21日早晨的降雨,并未使水利工程蓄水量有实质性的增加。四是干旱损失之重,历史罕见。持续的高温干旱,给我市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全市27个镇街(管委会)106万人受灾,57.5万人、4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161万亩粮经作物受灾,绝收(枯死)40.54万亩,因高温干旱造成死亡生猪12540头、小家禽畜25.48万只。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5427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8850万元。同时,严重高温伏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保持在五级,森林火警频繁发生,7月10日至8月28日,我市就发生了森林火警45次,几乎每天一次。
二、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抗旱救灾
面对严重的高温伏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紧急调集抗旱救灾资金442万元(其中,争取重庆市抗旱投入到位308万元,本级财政投入134万元),组织捐款179.30万元,帮助重旱地区抗御旱灾。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心系灾区,多次亲临一线指导抗旱救灾。王书记、熊市长多次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王书记上午在听取了全市抗旱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后,果断决定召开今天下午的紧急会,对全市抗旱防汛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总结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在四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抗旱保饮水。全市对水库、塘堰工程的蓄水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合理调度水源,做到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8月7日以来,市政府统一调度市政、消防和企业车辆6台对几江、德感、珞璜、李市、蔡家、柏林、西湖等镇街人畜饮水困难重点地区送水。全市累计出动送水车辆306辆次、送水2090吨、解决人员饮水6.8万人、5.5万头牲畜饮水困难。同时,积极开展钻井取水,全市计划钻井3500口,解决5.25万人的饮水问题,目前,已完成钻井120多口。
(二)抗旱防疫病。各镇街、各部门积极开辟清洁水源,加强水源消毒和水质监测,把好取水、运水、分水各个环节的“卫生关”。加强伏旱期间食品卫生监管,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减少了卫生防疫隐患。对户外高温环境工作人员作业时段进行了适当调整,强化了公共场所防暑降温,积极开展中暑人员紧急救治工作。全市共派出卫生防疫小分队274支,紧急出动卫生人员1432人,救治暑热伤病人员1950人次,发放防暑宣传资料43500份,投放消杀药品、器械价值180万元。
(三)抗旱防火灾。市政府了森林防火令(××府令第7号),召开了专题会议,8月12日,重庆市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又接着召开各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具体安排。7月5日、8月4日、8月11日,以××府办发〔2006〕139号、××府发〔2006〕65号、××市委办〔2006〕91号文件作了安排。从8月10日起,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反复播出××市政府森林防火令、滚动播出“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等警示标语。为了促进防火措施落实,7月30日-8月5日,市政府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成6个工作组,到各镇街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火物资的储备、扑火队伍组建和值班等情况。全市储备灭火弹1350枚、砍刀2400把、铁扫把2800把、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5台,组建应急扑火队伍3900多人。
(四)抗旱保丰收。一是抽水提水保灌溉。以电力提灌站和抗旱服务队的机具为重点,组织农民的小型机电泵,开展抽水作业。初步统计,全市投入抗旱劳力241万个,维修、改造、新建电灌站297站/8337千瓦,维修移动提灌机械3337站/8241千瓦,出动抗旱机具20000台套/2.5万千瓦,提水、放水920万立方,灌溉46万亩次。如白沙镇凤丽绿丰现代农业种养殖场,8月中旬建成堤灌站后,使该场700余亩萎蔫的晚熟柑橘及时得救,避免了较大损失。二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开展人工增雨作业3次,发射火箭弹17枚、人雨弹828发,其中,8月19日晚至21日晨的人工降雨,全市大部分镇街下了小到中雨。三是抓好晚秋生产。把晚秋生产作为农业增产增收和抗旱救灾的一项重要补救措施来抓。早在6月28日,在全市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就对晚秋生产作了安排,并以××府办发〔2006〕156号文件将晚秋指导性生产任务下达各镇街。随着旱情的发展,针对稻田干涸、再生稻蓄留困难实际,对晚秋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全市计划发展晚秋生产30万亩,其中,秋菜15万亩,再生稻6万亩,秋红苕5万亩,秋洋芋3万亩,秋玉米1万亩。全市力争晚秋粮食产量2万吨、蔬菜产量25万吨,收入2.7亿元。
三、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一)人畜饮水困难加剧。由于塘库蓄水量锐减,加之绝大部份塘库承包水产养殖,水质受到影响,即使塘库有水也不能直接饮用,全市57.5万人、4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水质不达标。随着旱情发展,人畜饮水困难加剧,需要送水的地区和人口不断增多,现有6台车辆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抗旱油料、电力紧张。抗旱油料0号柴油除石油加油站外,面向广大农村的17个农机及其它社会加油站均无配置计划。而石油部门由于网点布局不足,也不能满足农村抗旱用油需要。农村电力供应紧张。电力缺口2万千瓦以上,相当于农村用电量的一半。8月10日以来,除对工业负荷限电外,对镇街轮流停电,给抗旱工作造成困难。
(三)森林防火压力大。旱情还未解除,高温伏旱天气和高火险时段还将持续,各地林下可燃物负荷量普遍超标,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大,加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火机具落后老化,一旦着火,极易酿成大灾。
(四)防汛防地灾抢险任务艰巨。全市尚有三类坝病险水库142座,占水库总量的67.3%,特别是前段时间的连晴高温少雨天气,塘库干涸、大坝渠系干裂,同时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遭遇暴雨袭击极易出现崩岸、滑坡、垮塌和地质灾害,但不少同志对可能发生的汛情、旱情和地质灾害反映不够敏锐,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差,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容易留下重大隐患。
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高度警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防范灾害的发生。
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抗旱防汛攻坚战
目前,旱情仍在发展,抗旱防汛救灾形势依然严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动员,精心组织,抗旱救灾工作要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群众的生活用水、确保不渴死人和大牲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确保不出现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战斗在生产和救灾一线的干部群众的生命版权所有安全、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全力以赴,首先保证人畜饮水。继续把保证人畜饮水作为抗旱救灾的第一任务,当前要围绕“送、帮、消、钻、打”五个字,坚持不懈,一以贯之。“送”就是送水。实行分级负责,对远离水源、饮水困难的重旱地区和重点场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车辆送水;对一般缺水地区由镇街负责送水;对五保户、困难户、劳弱户由镇街统一安排,村社具体落实专人取水、送水,确保人人都有干净水喝,决不能因缺水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帮”就是互相调剂。由镇街牵头,市水利农机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生活用水的指导与协调,相互调剂水源,共度当前难关。“消”就是消毒。卫生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饮水卫生知识,指导群众搞好消毒工作,保证饮水卫生安全。“钻”就是钻井。加快钻井找水力度,抓紧建设和修复应急水源工程,进一步开辟清洁水源。确保用水安全。全市计划的3500口钻井水利农机部门要迅速安排到镇街,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具体的地点,争取早日见成效,早日发挥作用。“打”就是打雨。市气象部门严密监视天气变化,4个炮点进入作业阵地保持临战状态,备足降雨弹,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以人为本,搞好防暑降温和救灾防病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指导搞好防暑降温和救灾防病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农村贫困群众和城市低保人员和病人、老人等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坚持为他们提供防暑药品和必要的生活帮助。要认真做好以“二号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坚决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当前气温高,各类食物容易发生腐败变质,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为此,卫生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落实专门的监督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把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和人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无经营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特别要做好农村集体家宴的安全监督工作,要按照《重庆市农村集体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一般情况下,暂时不举办大规模的农村集体家宴。对于经申报备案的,要落实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要监督饮用水源卫生,加强对新开辟水源的水质监测和消毒,确保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严防死守,加大城乡防火工作力度。督促各镇街按照8月12日重庆市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府发〔2006〕65号文件、××府发〔2006〕67号、××市委办〔200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头,措施到山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镇街和村社干部结合抗旱工作,走村串户宣传防火规定和知识,力争家喻户晓。加大重点林区监测巡查密度,确定专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巡查,坚决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及早扑灭。同时,要高度重视和警惕城镇火灾,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防止发生城镇火灾事故。
(四)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防大汛的充分准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按照××府办发〔2006〕169号文件要求,做好先旱后涝、旱涝急转的应对工作。加强天气预报工作,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为防洪提供科学依据。市水利、地灾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对防汛有关设施、工程和汛期地质灾害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早发现、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抓紧时间对水毁、旱损的塘库堰渠进行除险加固,恢复和提高防洪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防洪防地灾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准备工作。要做好防汛防地灾组织、队伍、物资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强化防汛防地灾责任,严肃防汛防地灾工作纪律,落实每一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五)积极行动,努力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切实加强在地粮经作物的管理,千方百计保住经果林。干旱虽然不利蓄留再生稻,但干涸的稻田也为调整晚秋生产种植结构,扩大蔬菜、秋洋芋等高效作物种植规模提供了条件。当前要做好种子、种苗和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技术培训工作,做到面积落实、种苗落实、技术落实,力争全面完成30万亩的生产计划。同时积极发展小家禽,组织好赴新疆采摘棉花等季节性劳务输出,广开农民增收门路,把伏旱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陈炎生局长要求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工作部署上,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抗震救灾、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陈局长对下半年必须重点做好的八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下功夫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督促各相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二要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在7月底以前,各级政府安委会至少要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再进行一次综合督查,特别是要会同行政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工作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和效能告诫。省政府安委会将在7月下旬对九个设区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再进行一次综合督查。三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尽快落实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二)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今年的工作主线,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必须持续抓紧抓好。一要针对当前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排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和建筑工地、病险水库、尾矿库等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建立健全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范措施。二要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三要加强“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列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五要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根本。泉州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海沧区“平安企业”建设,抓住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很有特色,能够大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提升。在总局17日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议上,王君局长提出准备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这方面泉州市和海沧区先走了一步,各地要很好借鉴他们的做法,结合“平安企业”建设,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对策、措施,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地可以选择一个地方或者一个行业进行试点,省里准备适当的时候在泉州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总结推广他们的做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就是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努力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抓好。一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近日已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各地各部门执行。这个《意见》是继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后的又一重要文件,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办准备在第三季度对两份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要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违章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已确定的事故“黑点”,加大投入和整治力度,加快改造步伐。三要突出重点。1~5月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宁德、福州、厦门三个设区市,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预警通报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确保6月份起逐月下降。四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省局已经与省交通厅联系,将着手研究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意见,督促落实好客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也要强化这方面的工作。
(五)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要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生产矿井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反馈、复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消号制度,把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煤矿企业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要加强煤矿汛期水害防治工作,对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场所、地段进行摸底排查和除险加固,严防事故发生。要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安全评价、核查复核等工作,严格把关,严格颁证标准,细致审查,确保颁证质量,做到延期换证工作既严格许可,又方便企业。要加强对煤矿整合技改项目的管理,落实关闭矿井的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六)认真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与当地气象、水利、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监控,重点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督促工矿企业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要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切实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