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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资铁路;财务竣工决算;管理;探讨
1.问题的提出
1.1 铁路竣工财务决算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确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基础。铁道部结合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规定,并实施铁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组织并负责编制,在初验合格和最终批准的概算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分析工作,建设单位及铁道部出资者代表对项目管理机构和合资铁路公司编制的竣工决算审核后报铁道部,并另附国家有关部门、部审计中心及铁道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历次审计决定和审核报告。
1.2 合资铁路运营管理体制
理顺合资铁路管理体制。目前,新建合资铁路一般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模式,以合武铁路为例,合武合资铁路建成投产后,合武铁路安徽有限公司拥有投资所对应的合武铁路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主要从事合武铁路运输业务,是合武铁路筹资建设、经营和安全管理及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公司委托上海铁路局承担合武线具体运输业务的实施,上海铁路局是具有较高的铁路运输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铁路运输企业,具有与受托业务相适应的运输管理优势,并有能力独立承揽受托的主要运输业务(资产实际管理者为路局的下属运营单位)。双方依据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政法〔2008〕232号)精神,本着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合武线铁路委托运输管理事项。
1.3 铁路竣工决算编制回顾
为加强铁路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财政部、铁道部财务司相继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铁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1.3.1 1998年2月23日,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第四十条,规定了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概念: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1.3.2 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的最终总结,竣工财务决算在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3.3 2002年12月6日,铁道部印发了《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财[2002]92号)对竣工决算的定义是: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组建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资料。
1.3.4 2008年7月22日,财政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就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及审核工作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
1.3.5 2008年12月11日,铁道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财[2008]250号)规定: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确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基础。工程决算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编制工程决算的建设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在各铁路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编制的随意性很大,编制的深度均有不同。
2.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中存在问题
在目前铁路大规模建设的前提下,铁路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在现行管理体制制度下,也凸显铁路建设管理专业人员的严重不足,铁路建设管理人员大部分由铁路运营管理单位调入,未经过专门工程建设管理的系统培训,缺乏相应的实际经验;建设管理信息、沟通的反馈不及时、准确、全面,也为建设管理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提高竣工决算编制质量和编制水平是改善铁路公司投资控制的必要手段和提升财务管理能力的重要内容。
2.1 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弱化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办理资产交付和资金核销的重要依据,是考核基本建设计划和概预算执行情况,也是国家投入产出关系的核心和纽带,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已经突破其传统定位,更高的层次上与企业发展乃至国家的经济命脉密切相关,一系列重大而复杂的经济问题都以竣工决算为终结。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建设体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弱化的现象较为常见,建设单位只重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而忽视了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质量良莠不齐,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投资控制等问题较多;企业财务人员对基建项目的预、决算也不够重视,未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我认为,目前铁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面临的问题是:尽管制度性规定较多,但是各出其门没有形成规范体系。
2.2 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机制不完善
工程管理建设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多专业人员共同努力,工程概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计财部、综合部、安质部、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物资部、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建立铁路基建项目的信息沟通机制(投资、筹资、资金、成本等),使信息能有效、及时的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参建单位、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机制有效运行是竣工决算工作关键。多部门、多层次、多人员的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不能有效完全运行。
2.3 投入支出与运营收益的不配比
合武线基本建设的投入支出与运营收益的不配比,根据铁道部的公布合武段营业计费里程为169公里,而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合武线建设里程为212.3公里,通过比较,部公布的营业计费里程明显比实际建设里程少43.3公里,主要是建设里程两端与国铁连接的枢纽工程。在实际运营中,公司承担43.3公里部分的接触网电费费用。因此,公司的实际投资、运营成本承担与运营收入清算的里程产生巨大的差异,达到20%,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承担的项目建设投资、运营成本承担支出与实际收益(清算收益)严重不配比。
2.4 工作人员经常变更阻碍竣工决算进度
工作人员经常变更工作岗位以及为工作需要调离本单位到另外更需要的地方去,对工程竣工决算造成一定影响。以合武铁路为例,合武铁路在开通运行之际,建设单位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管理人员调离合武公司,大量工程结算工作均未进行,由于在调离时交接资料不全面或者未办理正式交接,导致有部分清算单据(发票以及清算依据)丢失,造成新接手的人员对相关事项真实性无法判定虚实,相关的账务处理工作也无法正常进行,阻碍竣工决算进度顺利进行。
2.5 财务人员管理理念、管理素质有待提高
按照铁路基本建设“小业主、大咨询”理念以及定员编制的影响,与合资铁路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投资规模相比,合资铁路公司一般配备几名财务人员就显得人员太少,而且大部分财务人员来自运营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铁路项目开通之际,财务人员既要编制基建报表又要忙于编制运营报表,每日忙于各项纷繁复杂事务以及各种临时安排的调查资料、报告,难以静心思考一些深层次财务管理问题,进行统筹、细致的规划。
3.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是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高质量完成的关键
工程竣工决算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成果,必须细化、明确各部门、人员工作责任,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间,具体工作分配,才能保证工作质量和成果。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按照授权审批控制要求,遵循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投资分析控制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近几年在我国,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加强基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建立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内部控制体系是建设管理体制发展的创新要求。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进一步完善工程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规范办法
随着铁路工程建设的大面积展开,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在铁路推广使用,管理上更加灵活、规范,资金筹集渠道更加多元化,这就涉及到更多的专业、人员,现有的编制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工程管理的要求,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完善铁路财务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办法,根据以往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中好的经验、办法以及结合铁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管理办法,规范工程财务竣工决算的编制,为进一步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定额管理、技术指标数据提供借鉴。
3.2 加强竣工财务决算中枢纽部分资产界定
工程建设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对于前文提及的合武线建设里程与运营里程不一致产生的43.3公里,公司的做法是:依据建设里程,分运营清算里程和路局使用里程两段核算,具体核算出产生差异部分的资产价值。加强竣工决算管理工作为日后资产划分的财务清算依据,也为公司以后能争取路局对此部分给予合理补偿提供依据,合资公司铁路管理均存在类似的状况。
3.3 加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事前控制工作
现代的内部控制制度理念不仅仅是制订制度、执行制度,而是建立工作一体化,系统的、全方位的控制,为了达到此目标,决算编报工作必须做好事前控制,从项目开工、立项之时,便以会计系统控制方式为主,对不相容岗位予以分离,结合概/预算控制、投资分析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等,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一切基础性工作。根据铁道部、路局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规章,具体的合同管理规定会计核算要求、财务管理办法、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等;对概算分劈、建设资金管理、末次验工计价,办理资金支付,用制度来保证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保证最终结算符合合同、符合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将投资控制在最终批复范围内,保证资金支付准确、安全。主要体现在工程建设管理的过程中。
3.4 强化竣工财务决算事中控制工作
为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编报效率和效果,结合铁路基建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必须以流程梳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会计系统控制为切入点,以关键控制活动为重点,设计全方位的决算编报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工作应体现在编制工作方案、及时清点资产及交付、办理各标段末次验工计价、计算甲供物资结余价值、确定决算总额,根据铁道部财务司要求做好相关表格填写、登记工作,要求公司职能部门、资产接收单位严格审核实物资产数量,做到不差、不漏、不错,在过程中努力做好财务控制工作。此外,应关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工作:
3.4.1 合资铁路在资产管理方面不同于国有铁路。以合武线铁路为例,工程建设完成后,资产委托上海铁路局管理,而上海铁路局要求其下属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给水、车辆段等单位以及铁路公安等单位实施具体养护、维修、运行等职能,因此作为合资公司来讲必须加强资产数量管理,加强与各维管单位联系,特别是在资产交接时清点资产,以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资产安全。而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双方、多方单位确定的资产数量进行编制(各方均应建立资产管理台帐,于季度、年度底进行资产核对并相符)。
3.4.2 地方政府对铁路项目一般以管辖范围内实际征迁数量计算作为投入资本金计入股比的。工程项目概算内征迁投资由铁路部门负责出资,概算外征迁投资由地方政府负责出资,此外对土地证办证费用、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个别征迁案例费用等要逐一计算清楚,对实施的征地拆迁费用要严格审价、审计制度,出具工程审价、审计报告,防范资金风险,也为下一步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依据,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画上圆满的句号。
3.4.3 甲供物资是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强化工程建设成本管理的新举措。甲供料管理也成为一个新的难点、新的课题,建设单位必须强化甲供物资材料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对已完项目对应甲供物资进行清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签认的“结余甲供物资清点表”,清点造册,妥善保管,并计算甲供物资结余价值,为竣工决算工作做好准备。
3.5 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事后控制工作
项目通车运营后,合资公司要结合若干会计期间可能对会计政策选择、成本核算、经营收益、资产及产权交易定价产生的重大的基础性影响,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进行反思,对单项工程建设运营后产生的效能进行分析研究。
通过对一个工程的考核、分析、总结,对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披露、并对严重的问题予以批评,为下一个项目总结经验,提供有益的借鉴。
4.结束语
当前,全国又掀起新一轮建设合资铁路,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满足人民大众出行的需要将作出重大贡献。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的编制不仅要满足财政部门、铁道部主管部门对于铁路管理的要求,同时更重要的是合资铁路公司要为自身下一步运营管理以及如何提高运营效益提供清算依据,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提供决策依据,切实保障合资铁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合资公司管理效益,更为铁路主管部门在制定合资铁路相关政策时提供理论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财[2002]92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
[3]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财[2008]250号.
关键词: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一、编制资料的收集
在水利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过程中,其基础工作为收集相应的编制资料,若无编制资料,其财务决算也就不能有效地开展。随着该项工作的开展,会产生大量和项目相关的信息,在这些信息中有部分资料可直接拿来引用。此外,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要注意对所有资料的分类和筛选,在大量的信息中 选取编制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竣工财务决算各项清理工作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之前,应该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在水利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竣工后,其资金基本就已经退出了该项目建设的领域范围内,因此,在清理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其资金清理工作,全面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剩余情况以及其分配情况等,逐项进行检查与核实,查看其资金是否已经到位、其使用是否合理等,逐项和概算比较。其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收集和整理基建项目的相关档案资料,项目财务处理情况;第二,实物的盘点以及核对,项目债务纠纷情况等;第三,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等的保管情况、使用情况,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各项规定来使用与保管,不可随意使用或者侵占相关的物品,对于多余资金应该及时上缴,同时还应分析计算主要的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决算和概算之间的差异以及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
三、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建帐方式对于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一开始,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账务的设置工作和处理工作,以此为其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分类并汇总凡是涉及到基建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总结与概括各项目的核算内容,按照各经济业务的财务决算要求,采取相应的核算方式。
在建帐过程中,应将项目概算的单项或者预算的单项、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以及其费用明细等作为其成本核算的基础,根据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来构建和其可衔接的分类账或各类不同角度核算的表格,弥补会计核算和概算之间存在的差异,满足财务决算编制的需求。
四、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在水利工程基础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实施成本核算工作,不管是在划分成本对象上,还是分摊费用上,均应做到合理且科学,在大型或者中型水利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上,可将其分为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以此来实施成本的核算。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时候,根据其编制要求,确保其成本核算对象和会计核算要求相一致,在项目正式开始时,应划分好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其成本核算对象来归集与分摊成本。
在核算项目成本和费用时,应该正确核算与分摊待摊的费用,在编制竣工决算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待摊费用明细表将待摊费用真实反映出来,将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划分情况反映出来。在分摊待摊费用的时候,应该划清费用项目,明确哪些项目可分摊,哪些不可分摊,把握好分摊的原则以及方式,及时计算与分摊应该分摊的各个项目。
五、工程结算工作与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在项目完工后需实施单项工程的结算,这一环节是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工程的结算应该按照成本的计划与其投资完成的情况来执行。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性、质量的高低、资料的完整性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会计核算工作造成影响。因此,只有做好其工程结算工作才可促使其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实施。
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月结、一次结算以及分段结,这三种方式均有其自身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在实际工程结算中,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可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来进行选择。其中对于工期较长的,可选择分段结算方式;较短工期可采取一次性结算方式。还应该明确各结算方式的内容,明确其结算的步骤以及程序,做好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基建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关于其投资概算情况、预算的编制情况以及具体执行情况;基建项目的债务情况与财产清理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各种财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通过不同的财务分析方式,分析财务指标、技术指标以及经济指标,以此发现基建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与决算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方式。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是最后一道验收程序,主要是验收项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工程项目的竣工也意味着其建设成果即将投入到使用,因此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也变得非常重要。对此,在水利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按照其相关的资料,将项目的实际财务情况真实地反映出来,确保其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保证其数字的准确以及内容的完整。此外,还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大力配合,才可高效完成该工作。
参考文献:
[1]吴伟华: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2,(7):106-107.
[2]耿双卓:编制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应注意的问题[J].河北水利,2012,(5):34-34.
【关键词】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区别
最近在审核工程结算时经常听到有人把工程竣工结算说成工程竣工决算,才知道还有很多人弄不清两者的区别,还以为是一个概念。其实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 两者在概念时间上的区别
1.1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工程结算也叫工程价款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真实地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结算和客观地评价项目实际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决算又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发生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决算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或委托编制。
2 两者的内容不同
2.1 工程竣工结算是对建设工程费进行结算,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给施工单位的其他费用,可以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2.2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用及预备费等。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3 两者编审主体不同
3.1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范畴,是由施工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行主体。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实。合同中对核实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3.2 工程竣工决算侧重于财务决算,主要由具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完成。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指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有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审批。
4 两者编制依据不同
4.1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住建部联合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另外还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等。
4.2 竣工决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招标控制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它有关资料。
5 两者作用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第一,经过双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可以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第二,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第三,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工程竣工决算的作用。第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应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它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第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是一个实体工程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而工程竣工决算是一个工程从无到有的所有相关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竣工决算包含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通力协作,是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基础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如果从一开始就得到领导的重视,由总经理亲自挂帅,及时调配人力物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将会得到顺利推进;同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公司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如需要合约部门提供合同及其结算资料,尽快完成相关工程的结算审计;工程主管部门提供工程量数据;设计部门提供设计图纸;运营管理部门提供运营数据、资料室提供竣工档案等。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将难以顺利推进。
二、加快工程结算速度,提高竣工财务决算效率
工程结算是竣工财务决算的前提和基础。如果结算工作完成得不好,就不可能顺利完成决算工作。要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结算工作应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能开展的结算工作提前进行,未雨绸缪做好结算工作,确保工程结算及时、准确,有矛盾及时解决,避免问题堆积矛盾激化。
二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结算的范围,严把审核关。除了主体建安工程须进行竣工结算外,设备采购项目、施工水电、勘测和前期征地拆迁等工程应纳入合同结算管理范围。通过抓竣工结算,同时起到推动各项工程验收、档案验收、甲供材料设备等物资清理等工作,为资产清理移交、确定资产价值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完善的具有制约机制的结算管理体系、高效的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和结算报批流程。工程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对竣工工程量的审核,并对竣工图等结算依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合约部根据合同结算条件、结算依据等对结算价格进行审核。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建立变更、结算报批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及审核时限,确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合同变更的审核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缺乏合同结算,会导致结算工作缓慢。
四是建立内审协审相结合多层次把关的管理模式,有效把好结算审核关,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单位应引进外部协审单位对征地拆迁、建安工程等项目的结算进行初审,提高结算管理效率和质量。
五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一系列有关结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拆迁工程预(结)算编制与审核管理程序》、《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结算编制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引入考核机制,同时,对承包商、监理方和业主自身有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为顺利完成结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有效的指导。
三、强化会计核算,把竣工决算的要求融入日常的核算中,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一是科学设置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做到既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又能与概算及合同有机结合,使会计信息更具有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概算编制统一的概算单元编码,概算单元编码不仅可以为标段的划分、合同的签订提供概算依据,还可使会计核算与工程概算相互对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的成本概算回归工作奠定基础。会计核算科目在满足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前提下,还应利用先进的财务核算系统,如用财务软件U8系统,将概算单元、合同名称、线路站点、供应商等作为辅助核算,与会计科目一一对应。会计核算应严格按概算单元编码归集成本、费用,使概算与会计科目一一相对应。这样既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实用性,又为决算阶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节省了后期账务调整的时间,提高了决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二是狠抓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审核款项支付,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首先,应通过机构改革和业务流程优化,建立起完善的投资控制体系。会计内部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主要手段,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应建立健全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如《工程款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财务事项授权管理审批暂行规定》、《零星采购和支付程》等规章制度,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做到有章可循,运作规范。最后,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审核每一笔费用的开支,做到事项明晰、依据充分,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四、加强概算、合同、审计报告、结算书等决算资料的保管,做好换岗交接工作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比较长,一般为4―5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概算、合同、政府工作纪要、审计报告、结算书等各种决算资料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因此,应加强对决算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应明确概算的管理部门,概算必须由专人管理,概算的调整,特别是工程需要超概算的;应尽快完成报批手续,相关批复资料应有存档;合同必须由公司合同部门统一登记、审核、存档,以确保工程竣工决算不漏项;同时,应明确合同项目清单所属概算单元编码,以便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按概算单元编码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另外,还应做好人员变动时的资料交接工作,确保决算资料的完整。
五、加强对各类物资的管理
建设单位物资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物资的管理。首先,应加强各类物资收、发、存的管理工作;其次,各类物资到货必须要有明确的价格和数量清单,特别是对于合同赠送的备品备件必须要有单价,以作为后期购买的价格依据;其次,各类物资变更要及时,手续齐全,变更后的物资清单应与实际到货清单一一对应;最后,财务部门应做好对各类物资的到货、领用核算,并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对存货进行盘点。
六、将盘点工作融入到工程竣工验收中,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奠定基础
资产盘点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中的难点,特别是对设备资产的盘点工作。轨道交通工程交付的设备资产种类繁多,结构复杂,有的还隐藏在天花、隧道中,对设备资产的盘点不仅需要具备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还应熟悉存放或安装的方位,财务人员难以独立对其进行盘点。工程移交运营部门后,要对其进行全部盘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做好轨道交通工程的资产盘点工作,首先应将资产盘点工作,特别是各类设备系统的盘点工作设法融入到竣工验收工作中,财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在工程竣工验收中,要求相关单位提供验收资产清单,列明资产名称、类别、型号、数量、价格、存放地点等,并组织承包商、监理、建设部门对相关资产进行确认,为竣工财务决算的资产盘点工作奠定基础。
七、及时沟通,取得共识,避免返工,确保竣工决算的工作质量
要做好轨道交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还应及时与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决算相关事宜的沟通工作,避免由于理解的不同造成返工。如积极与发改局沟通,就竣工决算日、试运营期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审计局就工程结算、报表编制规范、费用分摊原则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明确处理方法;与财政局就建设管理费费率、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进行沟通,明确处理方法。通过努力,使一系列原本比较模糊的、可能影响决算结果的问题一一得以解决,避免了后期的返工,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由若干单项工程组成。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单项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具有技术性高、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如果不采取科学合理的审计策略和方法,会导致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效率低下,从而影响整体工程的决算审计质量。因此,加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办法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主要是确定公路项目资产价值、同时对投资的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改善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
(1)概(预)算执行情况。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
(2)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财务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基建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准确,投资包干结余分配是否合规。
(3)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
(4)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移交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5)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
(6)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
根据《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列入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计划的拨款、自筹和融资新建、改扩建、迁建、技术改造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必须接受竣工决算审计,并且将竣工决算审计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审计包括:资金来源、资金使用与投资、交付资产价值、项目管理、财务会计、投资效果评价等六个方面。
三、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
1.审核竣工决算报表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是项目建设单位依据《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编制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使用中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对报表符合性进行审核:(1)审核项目的立项程序。包括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施工图等重要文件的批复情况。(2)报表内容、数据审核。对照项目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所填列的内容和数据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以及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审核公路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概算作为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是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水平的主要指标。作为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之一,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核主要包括:(1)概算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目的执行情况,子项目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标准,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有无计划外项目。(2)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进行审核。(3)审查调整概算,并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减的费用。(4)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核对概算总投资,核实实际发生概算金额,分析超(节)概算的原因。
3.审核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高速公路项目投入资金数额巨大,建设过程具有连续性,工程建设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到位、使用。审计评价应结合项目的业务流程、合同协议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审计和评价。(1)审核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丁(改为“工”)程进度向(改为“相”)适应。(2)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3)有基金收入的或结余资金的建设单位,应审查其收人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5)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查实资金不到位的具体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6)审核各种资金渠道投人(改为入)的实际金额,并审查其合法性;审核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原因及其影响。
四、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办法和程序
1.出包工程
(1)采用单价合同计量支付方式
第一,收集相关的合同协议书、各次计量支付凭据、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工程验收报告,用于计算分析工程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合同数量、单价及价值。第二,利用抽样审计方法,抽查工程量计算清单,测算分析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抽查计价凭据,审查其单价套用的正确性等。第三,汇集变更设计及变更计量、计价等相关资料,审计变更计量计价的合法、合规和正确性。第四,结合验收工程报告以及单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对单项工程竣工决算提出审核审计意见。
(2)采用大包方式
第一,查阅承包合同、最终支付凭证、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计算分析工程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第二,汇集变更设计等因素增加工程造价的各种资料,审计分析其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报批手续的完整性。第三,检查施工图纸变更情况,核对变更计量的正确性,计算分析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第四,审定单项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提出审核审计意见。
2.自营工程
第一,利用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分析法测定概预算执行情况,测定各单项工程或分项工程执行情况,分析执行中异常变动的因素。第二,审查编制概预算套用的专项定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应的编制办法。第三,抽查审计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费用取费是否符合规定。第四,抽查审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五,编制和汇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审定单项工程竣工决算,提出审核审计意见。
五、竣工决算审计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1.竣工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法
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决算资料后,首先,要检查资料是否完整,若不完整,则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补全。其次,要审检资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对那些不真实、不合法的资料数据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2.虚列施工项目,增加决算工程费用
审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文件有关施工范围界定的条款。正确判断是否有虚列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不清的,还要参照其它施工合同,或要求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发现虚列施工项目的,此项目的费用应扣除。
3.套价取费不够规范、优惠条款不落实
审计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工程优惠条款的相关内容,对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优惠条款,在竣工决算中要体现、切实落实。定额的套取及取费审计,应重点核实工程决算书中所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有无高套、错套及重套现象及取费是否规范、优惠条款是否落实。尤其应重点审核基价高、工程量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
六、结束语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方法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方法,长期以来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国内外存在一种趋势,即将审计“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实现全过程跟踪监督的审计效果,以满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赵冬栋.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与方法[J].西部财会,2012(10):71-74.
戴永胜.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11(3):18-19.
1.建设项目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处理
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1]。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进一步完善对资产移交的管理
关键词:工程决算审计 高校 现状 做法 意义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234-01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国家对高校基建投资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20世纪末开始随着高校扩招,高校基建工程越来越多,高校基本建设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中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高校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家和高校造成了很大损失。如何充分保护资金使用安全,依法提高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 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现状
1.1?工程决算审计周期长,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高校领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决算”的现象,对工程决算管理意识淡薄,这是导致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工程组织者关心的往往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交付使用的时间,同时,领导换岗频繁,工程项目竣工使用后,就没人过问决算审计工作了,以至于某高校工程竣工使用后六、七年工程决算审计工作都没有完成,严重加长了决算审计周期,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效率。
1.2?高校基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由于高校的急剧扩招,导致高校新建、扩建规模迅速加大,而高校基建管理部门无法适应基建投资的大幅增加,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不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并且一人多岗;项目财务管理人员也多只是财务会计,缺乏基本建设投资的专业理论,不懂工程经济,对项目建设经常停留在表面的工作上。如:某高校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费、配套设施等支出,由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这些费用被直接摊入工程成本,造成资产成本与实际成本严重不符,而且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随意地将非本项目的维修费、更换配件等摊入工程成本,人为地增加建设项目的成本,也影响工程决算审计的准确性。
1.3?高校建设工程决算的事后审计,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工程审计贯穿了建设工程全过程,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价阶段,由于很多高校还从传统意义上认识工程决算审计,认为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进行的一项工作,这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就难免存在许多缺陷:审计工程开始时工程已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已不能再现,双方遇到争议时,无法提供详实的记录和图片。同时,审计人员多对施工程序、新工艺、新材料不了解,没有深入现场,实地取证,被审计方无法认同审计结果,导致审计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周期,而且时间越长久越无法核实,严重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质量。
2 如何提高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质量
2.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审计制度,在项目实施前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克服项目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依据“谁主管项目谁负责审计工作”的原则,从工程一始就把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分级管理。在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未完成以前,项目主要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调离,善始善终地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2.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做到审计客观公正
建设工程决算审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繁杂。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严格审查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实现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并将审计结果公开核对,做到审计客观、公正、透明。
2.3?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全面准确收集资料
要改变传统滞后的静态审计模式,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对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到事前评估风险,事中调查取证、事后清晰核算造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合法,还要及时深入施工现场,审查项目是否按图施工、施工中有无偷工减料现象、深入市场了解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及时做好丈量、记录和图片,准确掌握各种有效信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为竣工决算审计准备充足的资料。
2.4?加强财务管理,为工程决算审计提供有效证据
财务审计要服从和服务于工程审计,在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财务审计组要配合工程组查账,借助财务资料来充实审计证据。财务人员必须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组成,理解基建会计制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主动、合理、及时地为建设工程提供资金,有效地实施财务管理,工程竣工决算时应进行及时清仓盘库,做到有帐有物,账实相符,不多列、不漏列,更好地为工程决算审计服务。
3 做好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意义
3.1?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减少资产流失
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依据。一些高校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将装饰工程的分项工程委托给多家承包商进行施工,由于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多年后才完成,一些承包商已转项经营甚至倒闭,致使已经支付的工程款项无法追回,建设方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只有及时、准确地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才能真实反映工程总造价和各分项工程造价的组成,依法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合同纠纷,有效控制投资,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能准确反映工程的相关经济指标,完成工程成本核算。
3.2?加强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资产移交的依据,对有效控制建设投资起积极作用
工程决算能够全面反映建设投资规模和资产的实际成本,是正确核定建设单位交付使用、使用单位接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价值的唯一依据。同时,通过对工程预算和工程决算的审计对比,分析投资效果,可以找出建设投资中的失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
4 结语
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一项较艰巨的审计查证工作,是全面深化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一切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原则、注重方法,不断提高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水平,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使高校建设工程项目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社利同,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2] 卢晓东.做好高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查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J].财会研究,2003(8).
关键词:市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对策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s of municip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s reflect actual cost and investment benefit, is used for the delivery of newly increased fixed assets. The article elaborated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ing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proposed in the final process of coping strategies.
Key words: municip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s;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建设单位为主,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配合下共同完成的,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资料,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乎续的依据。因此,如何解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正确核增固定资产,己经成为领导及管理人员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难办的原因
l、市政建设工程连带安置房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对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中一定会迁涉到拆迁安置问题,由于征地、确定安置房的设计方案、落实安置房的地块需经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审批手续关卡多,程序繁锁,这样就拖延了工程决算时间。再则,在实际工作中,道路建设工程本身特点就是工期短、建设速度快,而安置房建设需要较长的工程期限,如果将两者合并为一个项目建设施工,必定会造成工程决算的延迟或推迟。
2、由于工程决算超出工程预算,致使工程决算无法办理
有些工程项目,工程立项时投资测算为某一定数额,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及时按时开工建设,随着物价的上涨,当时测定的预算数已远远满足不了本年的决算数额,并且近年财政资金又不能弥补这些工程的缺口资金,致使工程不能及时办理决算。以某单位为例:2005年承建的某工程,当时的预算额为500万元,由于当时没按时开工建设,到2007年底才开始施工,此时由于材料设备上涨,工程造价超出了预算价,而财政资金又无法弥补缺口额,因而至今也无法办理决算;再者,概算编制中漏项较多或任意压低,导致实际发生额超出概算数,最后概算调整与计划安排相脱节。
3、由于工程建设人员调动频繁缺乏终生责任制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是一个是非之地,有大批能人将士不计辛劳造福于民,也有人在不该拿的时候他“伸手”拿了,栽进去就的换人,造成人员调动频繁,也有主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因人事等各种原因频繁调动,前任同后来的末及时交接,造成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以某单位为例:从2008年至2011年,在这短短的4年里,主管领导一连换了3任,由于新任主管领导对前任期间的工作不了解,也就不能及时地办理工程决算。
4、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及工程分包拖延决算时间
某些施工企业从表面上看作为工程项目总包,但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肢解分包工程普遍存在,如打桩工程、水电工程,由于建设施工单位自行分包,但工程竣工结算均纳入总包单位,肢解了工程分包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最终导致了施工企业竣工结算无法及时办理。并且,一些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差,不具备施工条件,其工程预算、决算均要他人代为办理,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工程决算难以及时办理。
5、审价周期过长
结算审价没有法定时间约束,建设单位审核或者委托审价单位审核没有法定期限约束,审价或者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既审价又审计,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审价。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一些工程竣工结算先经过审价部门审价,再经审计部门审计,造成的后果还是无限期的拖延工程结算时间。
二、解决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难的具体对策
不难看出,一项工程从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长时间未能办理结算的比比皆是,其原因是有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人们法制观念淡薄,建筑市场机制薄弱等原因造成的。为了改变目前这种状态,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对人民负责的思想。完善和健全建筑市场体系,要规范建筑市场,坚持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严格资质审查,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
1、道路工程建设同安置房建设要分开立项
拆迁安置滞后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了市政府在人民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规定,应在工程项目立项时确定安置房地块,使安置房建设同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且要简化不必要的重复的审批手续,要根据道路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的特点,实行分项实施,以避免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而拖延道路建设工程的财务决算。
2、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申报备案工作
对于已申请立项的工程项目,要按时开工建设,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迟开工建设,对于确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一时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上报,申请暂缓报停施工,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待重新开工时再申请建设资金,否则的话,建设工期延长,很有可能会导致工程决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必然性。
3、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款支付要按工程进度支出,要提高工程尾款额度,除留足5%的工程款外,还需要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工程质量,变被动为主动。除此之外还要避免通过人情关系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质量。当前国家税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例如:建设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完工后要及时开具完工发票,按时缴纳税款,均衡国家税收。
4、加强施工单位人员素质,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包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设单位以及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确因需要将工程项目分包的要另立协议由分包单位各自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施工建设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以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5、规范合同主体间平等关系,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
在施工合同协议的签订过程中,须遵循合同立体之间的相互平等,现场的各种联系单的签订也该如此。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严密,条款解释只有唯一性,不留活口;联系单签订必须规范,手续上应由两人以上签订,单价组成须列计算过程;现场人员须做好施工日记,以便顺利办理工程结算。
6、建设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凡已获得双方确认的签证,均可直接按工程阶段款结算或工程终造价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如若进行工程审价,审价部门对工程变更联系单计算其工程量,只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签证单不必再另行审查,以从根本上加强和提高结算效率。
三、结语
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禁“三边”工程,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合理工期;规范建筑市场,坚持工程报建制度,强化资质管理,建立责任人制度,加强和提高施工队伍人员素质,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而且要加强和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技术和财务人员等综合能力素质,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向.工程项日竣工决算审计问题及对策[J].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7,02
一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就是给这一基本建设事项画一个句号,关键是如何把句号画好。画好这个句号的前提,就是要做好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及其审计工作,所以首先要从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说起。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指公路建设单位编制的,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的全过程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文件。怎样去做好这些工作,我们要从他的作用意义说起。
一、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的作用和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及时、完整的编制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具有以下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公路建设竣工决算是全面的、综合地反映竣工项目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
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交养和资产移交的依据。
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检查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工程设计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考核公路建设效果的重要依据。
基本建设竣工决算为建立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档案、修订概(预)算定额提供资料。
工程竣工决算能够为公路管理部门招商引资,多渠道筹措公路建设资金提供依据。
只有理解了他的作用和意义,才能有一个完整的概念。那么接下来要做的是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管理,通过加强了编制管理工作,才能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加强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虽然竣工决算在工程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是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建设单位较重视项目建设,而忽视如何正确核定建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对建设成果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有的项目建成后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有的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影响了新建成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和固定资产的移交使用。因此,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从思想上予以重视,从组织上予以保证。
首先,要提高有关人员对编制竣工决算重要性的认识,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
其次,应成立临时负责编制竣工决算的组织机构,明确参加编制决算的有关人员和负责人,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按时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决算编制期间不得抽调有关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在竣工决算没有审计完成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不得撤销,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
再次,项目建设单位各部门有关人员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编制和资料收集工作。
第四,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建设单位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总之,工程竣工应立即收集资料,编制和办理竣工决算事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好后及时提交审计,经审计确认后尽快办理竣工决算。
三,竣工决算的审计
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后,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可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大小,提请相关的审计,审计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公路部门现在的很多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为国家的中央车购税、燃油税、银行贷款等。包含了国家资金的大中型项目都需要国家审计,或者由上级主管审计部门委托社会审计进行审计。小型的项目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进行,内部审计部门力量不足同样也可委托社会审计。委托社会审计的审计结果,还须委托部门审核后方可认定。
根据公路部门的特点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1.竣工项目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审计项目各项批复、立项文件和概预算是否完备,是否根据招投标法进行了招投标。根据相关文件审查有无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擅自变更设计等。对属于有变更设计的的工程项目,还应进一步审查其工程量增减的内容是否具有批准手续和甲乙双方的签字,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手续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2.建设成本的真是性和投资的节超情况
要根据设计概算,将实际成本和预算进行比对。审定建设成本的实际完成数量和合同单价,据以核实总的投资额。然后进一步审查影响建设成本节约或超概的具体原因。
3.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
根据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相关的财经制度,审查建设单位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设计费、监理费、征地拆迁的费用是否按合同和规定支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4.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准确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渠道取得基本建设资金,审查有无任意挪用建设资金和非法集资。审查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的数额是否相符,数字是否真是可靠和准确。
5.交付资产是否真实、可靠,质量是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