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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对此项规定,笔者认为有几处不妥:
第一,应区别“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因为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据此,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时在对外投资的计价中应包含增值税。因此,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中若已含增值税,则可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若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为不含税价值,则应以此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第二,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为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而不应是材料账面价值,因为对外投出材料为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增值税时需按一般销售货物处理。
第三,按材料账面价值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是不合适的。在事业单位正常的销售行为中,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购货方除支付价款之外还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金,事业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增值税并不形成单位的实际支出。但在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这种视同销售行为中,除接受投资的一方以外,不再有所谓的“购货方”来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金,因此,增值税也就形成了单位的实际支出,成为事业单位在投资业务上所占用的资金,应同材料的账面价值一起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同时,这种调整方法也使“对外投资”账户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金额保持一致,符合上述两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例1]某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该批材料账面价2000元,合同协议价2200元(含税价)。则
如合同协议价2200元为不含税价,则会计分录为:
二、小规模纳税人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
[关键词]事业单位 对外投资 投资基金
随着新时期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将未分配完的结余资金和闲置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以此取得投资收益,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对外投资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本文结合实例谈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1.编制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于对外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资金不再为事业单位专业业务活动服务,因此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预期现金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进行测量和分析,编制的报告要做到可靠、真实、客观。
2.履行评估程序。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计价的,在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组建评估小组,审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其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提出是否投资的倾向性意见,为领导的最后决策提供依据。
3.坚持报批原则。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后,必须按照现行财务规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对外投资入账价值计量及科目设置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作为入账价值。
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设置“对外投资”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对外投资”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实际价值,“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占用在对外投资方面的资金余额。通过“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核算,正确反映单位资金变化情况。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管理。
三、具体帐务处理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
(一)债券投资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转让债券以及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即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实例一:某事业单位购买3年期、年利率6%、面值为50000元的一次还本付息国库券,并支付手续费1000元。第二年对外转让了其中的30000元,实际收到价款33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如下:
(1)购入时的会计分录:借:对外投资 51000元;贷:银行存款 51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1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1000元。
(2)转让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33000元;贷:对外投资 30000元,其他收入 3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0000元。
(3)到期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3600元;贷:对外投资 21000元,其他收入 2600。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1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1000元。
(二)其他投资
1.以存货对外投资
根据税法的要求,对外投资的存货视同销售。在具体核算时,一方面确认投资基金的增加,登记一般基金的减少;另一方面确认投资的增加、登记存货的减少,同时要将存货协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投资基金。由于存货在投资过程中重新估价,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计征增值税。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存货主要是材料,其帐务处理应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时,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实例二:甲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一批自有材料向黄海公司投资。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5000元,双方协议该批材料的价值为16000元,增值税税率为了17%。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18720元;贷:材料15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00。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755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7550元。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实例三:甲事业单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一批自有材料对外进行投资,该批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投资协议中确定的该批材料价值为60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60000元;货:材料50000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0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5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50000元。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比较特殊,在确认固定资产投资和投资基金增加的同时,注销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涉及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的相互结转,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独立平衡。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基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接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实例四:甲事业单位以一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0元,投资协议中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为100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10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0000元。同时,借:固定基金:80000元,贷:固定资产 80000元。
3.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核算近似材料投资),应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或双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转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货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转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实例五:某事业单位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对外投资,该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12万元,双方协商价为8万元。
关键字:对外投资 事业基金 投资收益 对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以来,随着社会投资意识的进步,事业单位投资规模和形式扩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经济环境和人们对对外投资的认识都比事业单位规则、制度制定时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现行规定进行评述并寻求改革措施。
一、现行制度中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处理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的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中规定了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若当年售出此类债券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记入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二、现行制度的问题及建议处理方法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事业单位进行债券投资应属于经营活动,本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规定将购买债券的收益(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在转让债券或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券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话,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计人了债券转让或还本付息当年的收入当中。这种处理方法明显还采取的收付实现制。
因此,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事业单位应将利息收入分别记人持有债券期间各年的收入当中。为此,应在设“应收债券投资收益”账户,将每年应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在年终结账之前借记该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待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或将所持有的债券予以转让时,再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金额贷记“应收债券投资收益”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以上建议仅适用于平价发行的债券。
例1、某事业单位2001年1月1日购入123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0%,债券面值1000元,公司按1060元的价格购入50张。
该事业单位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贷:银行存款 53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若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则该事业单位在前4年中每年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
最后一年收到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其他收入 2000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般基金 53000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1、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
原因是企业以材料对外投资入账价值包含协议价和税金。
例:某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以一批材料对外投资,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10000元,负担的增值税1700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2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对外投资120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3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企业会计中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投资方视同销售处理,即投资的价值中应包括该投资货物的增值税。而作为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
用购买的货物进行进行投资,投资额也应包括此部分增值税。
例:账务改做如下处理更为合理:
借:对外投资137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从两者处理方法比较中可知前者对外投资额比后者少增值税额,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也相应减少一个差额使资产相应减少,而后者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做法一致,正常体现了资产增减情况。
2、与增值税税制相矛盾
税制规定企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生产领用、非正常损失等原因而不能从销项税额抵扣、转出应由企业负担的增值税。用材料对外投资,材料减少不应看作销售货物增加销项税额处理。因为此时应届非生产领用,不属于销售行为,所以不能把这部分税金计入销项税中相反,在企业会计中用材料对外投资,其账务处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充分体现了材料的去向,反映了资金流向,符合会计的职能作用。因此,一般事业单位用材料对外投资,在务处理中税金记入“进项税额转出栏,更为准确。
1.办理立项申请前对投资项目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全面分析市场、财务、税收、环境、产业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并对合作方的信誉度要进行尽职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
2.总会计师、财务部门在项目前期论证过程中应对项目货币的时间价值、现金流量、投资风险、经济效益的持续性进行充分的分析评估,选择最优方案。
3.投资项目属于合资或合作形式实施的,必须组成董事会。投资单位必须委派2-5人参与项目经营管理,所派人员应包括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等高管人员,合资或合作公司中所有重大事项和所有财务支出必须实行双签制。
4.上级主管部门对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应设置一定额度权限,并规范对外投资审批流程,明确单位领导班子是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单位领导成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应的投资决策权限,对投资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审批的投资项目,按投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
5.编制项目预算表,对投入成本大的环节进行预估,对各阶段的费用支出做到有计划有控制的使用。必要时预算编制需要技术部和财务部共同参与,这样才能使资金预算与勘查技术工作手段相吻合,预算编制也会更准确更符合实际。
二、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
1.合资或合作公司应按规定向项目投资单位报送投资进度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及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以便于投资方有效的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规范对外投资会计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地勘单位要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观念,规范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对经营期达三年以上无收益的长期投资应按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并将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按《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还要加强探矿权经营的会计核算,完整地收集和核算成本,防止设立账外账,防止资金账外循环;要及时按《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文)规定足额缴纳营业税,筹划好单位总体效益,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用探矿权对外投资时,根据投资协议严格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无形资产—探矿权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探矿权—地质成果”科目;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对外股权投资核算,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执行,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股份比例和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现金流密切关注,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对项目费用、应收付款项、收付款进度、利润分配进行把关,审核发票和结算单。跟项目部资金往来采用公对公形式,禁止将大额项目资金汇入个人账户,规避财务风险。
4.加强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强化出资人职责。实行事企分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按照企业化、市场化规则运作企业。对控股企业,单位应按照被投资企业章程的规定,派出董事、监事和相应的经营班子成员,全面负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被投资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各项经济行为有章可循。如公司基建和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投标制度,员工工资及福利制度,成本内控制度等,报公司董事会备案,接受公司监事会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对外投资的收益。每年度结束,通过召开股东会,要求被投资企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做好利润分配工作。
5.在项目实施中,审计部门或专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单位决策部门(总经理办公会)及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报送。
6.技术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把关,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
三、投资项目的后续验收阶段
1.项目竣工决算后,财政、审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全方面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2.将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进行对照和分析,找出原因总结经验,为以后同类型的对外投资业务提供客观高效的科学评估和指导。
3.对各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奖惩,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控制,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对外投资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首先要严格遵守局、队对外投资的要求,要把握好投资的主动权。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投资管理流程要求执行;对外投资地勘单位投资主要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入,有形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货币资金等,无形资产主要为单位资质、探矿权和单位信誉等。如何做好对外投资是地勘单位工作重点之一。
2.对外投资的投资回报率低。加强地勘单位对有形资产的投入的管理,要对其财务审查,对其收入的有效性、开支的合理性等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回报率。地勘单位对无形资产投入即探矿权的投入较多,怎样做好对探矿权管理和投入是目前地勘单位首要任务;要提高投资回报率,首先就要与合作方做到双赢,同时加强探矿权勘查,保持探矿权的勘探面积不减少,提高探矿权的勘探成果,召集专家组对探矿权的有效率进行评估,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加强探矿权勘查管理,对有前景的探矿权加强合作;对没有前景的矿权由专家进行再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使合作方心服口服。有效地提高矿权使用性。
关键词:海外投资发展策略外商直接投资
一、江苏经济发展概况
一国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其具备海外投资能力的企业就越多,规模也越大。根据英国经济学家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当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之后,对外投资会出现迅速增长的态势。
表1江苏省近18年的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GDP、人均GDP比较表年份出口(亿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GDP总额(亿元)人均GDP(元)进口(亿元)净出口(亿元)199029.441.411416.50210911.9517.48199597.8247.805155.25731964.9632.852000257.7064.238582.711773198.6859.012004874.97121.3715512.420000833.5941.3620082380.36251.2030312.61396221542.32838.04从上表可以看出,江苏省近几年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GDP和FDI都向前跨了一大步,根据邓宁的理论江苏对外直接投资也应该迅速发展。
二、江苏企业海外投资现状
(一)对外直接投资逐年增长,但总体规模较小
自2000年中央正式提出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尤其是2001年我国加入了WTO以来,江苏境外投资开始加快增长。2005年境外协议投资额突破两亿美元。2007年“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全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增长22.2%;新批境外投资项目增长14.9%,中方协议投资增长41.1%。然而,无论是从整体还是从单个企业来看,江苏企业境外投资的绝对数额仍较小。截至2007年,江苏累计批准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13.6亿美元,仅占全国对外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一,是广州、上海的14%和30%。
图12000-2008年当年新批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万美元)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
(二)行业分布
以加工制造业为主,行业范围更加广泛江苏境外投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时间特征,从最初的餐饮、纺织服装加工业、批发零售,逐步拓展到电子、机械、化工以及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商务服务等行业,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境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仍以加工制造业为主,2008年制造业境外投资占全部境外投资总额的34.78%,新批第三产业境外投资项目143个,中方协议投资3亿美元,占中方协议投资总额的46.75%。酒店、有线电视、软件业等服务业成为境外投资的新兴领域。
(三)地区投向以发达国家为主,投资区域日益多元化
90年代江苏境外投资的区域主要在东南亚、中东、南非等发展中国家,2000年以来,投资区域日趋多元化。目前江苏境外投资分布98个国家和地区(见图2)。
图22008年江苏境外投资的目的地及金额(万美元)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四)民营企业成为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江苏省境外投资中,国有经济仍占较大比重,但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所占比重日趋上升。2008年我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达138个,占全省总数的59.5%,中方协议投资4.38亿美元,占全省总数的68.96%,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32.69和2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正在成为江苏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
(五)投资方式以新建为主,逐渐尝试兼并收购
江苏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是新建独资或合资企业。
对国际通行的兼并、收购等方式运用较少。近年来,一些企业开始积极尝试,通过兼并收购、股权交换、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跨国经营的步伐。如南汽集团收购英国MG罗孚、无锡尚德收购日本太阳能电池制造商MSK;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境外4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江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对外投资企业规模小,数量也少大多数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没有独立作战抵抗风险的能力。目前,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是1∶1.14,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0.13,而江苏仅仅为1∶0.02。
这表明江苏省境外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经常因为资金、技术、规模小而失去投资的机会和竞争能力。
2.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
多年来,江苏在制造业领域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但关键技术依靠国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不够;另一方面自主开发能力薄弱。即使是目前相对有竞争力的家电和通讯设备行业,大部分产品的核心部件仍然是从国外进口或依靠国外技术生产,各类进出口企业中有自主商标的企业仅占20%左右。
3.信息不灵通、投资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
目前江苏对外投资企业的收集信息能力不高,渠道少,对投资国缺少了解,不熟悉国际间投资运行规则与法律制度,没有办法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和市场,海外投资的企业投资回报率低。如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聘请了国外著名的咨询机构,但是因为没有做好前期投资区域选择分析和前景预测,使企业生产、销售一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遭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4.管理体制落后,缺乏海外经商人才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训练有素、熟悉市场、精通国际化经营的人才。例如,2002年TCL集团公司在巴伐利亚州成立了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建立的欧洲分公司,都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国际经营管理人才,使企业一度陷入低谷。这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进程中的新问题,不仅影响公司发展,也阻碍了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整体推进。
(二)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策和体系不完善
国际经验表明,在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初期,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合理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江苏对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匹配的政策和支持体系尚不完善,使大部分民营企业感到很难得到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进而去海外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2.缺少有效的监管
政府对对外投资事后的监管极为薄弱。与项目前期繁杂的审批相比,对事后的监管基本处于放任的状态,年审流于形式。再加上企业本身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往往导致企业对海外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监管。
四、发展建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苏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向产业链高端及高附加值方向迈进,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一)对外投资须正确选择投资区域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投资方式和战略目的寻找合适的投资地点。如技术型的选择发达国家;境外加工型的在亚、非、拉等环境较好的国家等等。同时综合考虑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潜力、自然资源状况及国家政治、经济风险等因素。
(二)推进技术战略和品牌战略
江苏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胜,必须拥有东道国企业所不具备的某种优势。从长远的角度看,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实施品牌经营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三)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江苏企业可以运用强强联合形成产业整体优势,也可以采取集群式的投资方式。借鉴台湾企业在江苏昆山、福建厦门和广州东莞集群投资的发展经验,走集群化成片联合开发的道路,形成专业化网络分工和配套服务,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四)建立并完善促进体系
政府促进、制度促进和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相结合,不仅要使企业了解国内外的相关信息,而且大力推广对外投资成功企业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铺好路。
参考文献:
[1]胡建华.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国际经济合作.2004(1).
[关键词]对外投资 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
一、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企业在其主要经营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90年代末期,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为适应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需要,中国政府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推动中国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对外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实施“走出去”战略至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企业逐渐成为全球直接投资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
目前大部分企业对外投资的特征为投资规模小,增长速度快;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行业分布广。根据国际投资市场需求结构,基于中国经济发展对海外直接投资的需要和可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逐步拓展,在主体结构、行业分布、地域流向等方面都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从今后趋势看,“十一五”期间是中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对外直接投资发展也面临着较好的内外部环境。从国内来看,中国经济总量、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和外汇储备居世界前列,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进程加快,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支持和鼓励“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将更加完善。从国际来看,世界经济总体处于上升期,跨国直接投资逐年回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跨国转移进程加快。今后较长时期内,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将继续快速扩大。
二、企业对外投资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1、 对外投资的决策制度风险
在部分企业中,由于对外投资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一些企业将对外投资产生的收益发在“小金库”,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有点企业与受资企业串通,私分利润。企业在制定对外投资计划时没有进行风险分析,盲目跟风。一些企业没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外投资失误后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导致企业的管理层对对外投资的风险不够重视。对外投资制度的不健全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企业进行股权的对外投资后其收益来自两个方面:资本利得和持有利得。资本利得来源于所持有的权益证券股价涨升。然而,因影响股价的因素非常多,即使受资公司的业绩比过去有所提高其股价也未必能够涨升。如果企业持有权益证券股价发生下跌,则会产生资产价值缩水,产生持有权益证券的价格波动风险,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2、 对外投资对象选择的风险
在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时,投资对象的选择失误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选择对外投资的对象时会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选择风险、目标公司所处地区所选择风险、对目标公司收购成本过高风险、对目标公司收购失败风险等。目标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对其接受程度、市场竞争状况、企业管理水平、经营能力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受资企业盈利或亏损的程度,进而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的实现。在我国合资合作实践中,有的企业不注意对合资合作伙伴的资信了解而仅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与对方确定合资合作协议,从而引发悲剧。在合资合作过程中也要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对外投资的时机选择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风险无处不在,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应谨慎选择对外投资的时机时,要把握机会。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不能随波逐流,盲目跟风,也不能错失良机。在企业选择对外投资时机失误后,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投资退出风险是指企业由于选择的投资工具不当、合资合作协议不妥等原因会使得在想退出受资企业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投资退出风险表现为投资者持有的金融资产没有流动性,或者变现损失惨重。企业在兼并目标公司后,需要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的财务协同效应。在我国,由于经理人才市场没有建立,资本权力往往小于行政权力,使得兼并后人事问题非常突出。经理层内部相互拆台、号令不统一等情形发生,导致财务协同效应无法实现。
三、防范财务风险的相关措施
1、 强化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
企业应不断提高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要使员工明白,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对外投资的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员工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对外投资工作的始终。企业要树立财务风险管理理念,对于对外投资提出总的风险管理战略思想,强化风险意识,通过建立数量多、质量高、运用性强的对外投资财务信息,使企业能及时预见风险的存在并积极反映,为风险决策和风险防范的正确实施创造条件。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应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重要子公司召开风险状况分析会,每季度和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同时分析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
2、 加强分析对外投资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情况
加强分析对外投资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情况,提高企业对外投资的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外投资的宏观环境虽然存在于企业以外,企业无法对其施加影响,但并不是说企业面对环境变化就无所作为。为防范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对外投资宏观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适时调整对外投资政策和改变对外投资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外投资的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因对外投资的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建立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面对不断变化的对外投资环境,企业应设置高效的对外投资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员工,健全对外投资规章制度,强化对外投资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的对外投资系统有效运行,以防范由于对外投资系统不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3、 提高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财务风险管理的目的应是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控制,预测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在解决“正确地做事”的基础上,还要解决“做正确的事”。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部门以及其它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元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对风险实施及时有效的管理,只有把企业的对外投资实现组织化运作,才能实现企业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管理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真正的规模运行。对外投资中采用证券投资时,应根据债券的资信等级防范风险。财务人员借助企业所购债券的信用等级,提请企业抛售风险高的债券,保留风险低的债券,减少企业的证券投资风险。从操作策略上防范债券风险。即短期债券更换长期债券、长期债券更换短期债券。选择最佳的证券投资组合。即保守型策略、冒险型策略、适中型策略。采用科学的证券投资组合的方法。选择足够数量的证券进行组合,将风险大、中、小的证券放在一起进行组合;把投资收益呈负相关的证券放在一起进行组合。这样才能防范企业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
四、结语
综述所述,文章首先探讨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对外投资的定义及其特征,接着分析了现阶段企业对外投资中存在的财务风险,最后探讨了防范财务风险的相关措施。目前,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在制定对外投资时应配合企业的经营和获取利益的目标,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企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对外投资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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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吸收了大量外资,成为全球主要资本输入国之一。在此过程中,我国经济也积聚了一定的实力。据银监会的资料,截至2006年底,仅中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就高达人民币16.66万亿元,与1978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相比,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膨胀了近800倍;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也达到10663.44亿美元。据外汇局网站消息,截至2007年6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3278.0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49%,登记外债余额近5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在以输入资金为主且逐渐出现过剩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于1998年制定了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主动参与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国际市场,加快结构调整,培育跨国公司,增强国际竞争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开辟新的空间。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一步加速,股票基金上扬,上证综合指数突破5000点;市场资金充裕,出现资金流动性过剩,国家GDP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国物价指数CPI上涨6%,经济出现偏热现象。同时,全国能源、资源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此形势下,积极研究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加快资金分流与输出,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发展模式,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规模日益扩大,领域逐步拓宽,水平不断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在发展中国家名列前茅。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达到733.3亿美元。其中,200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61.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1.6%。目前,经商务部核准备案的境外中资企业已经超过1万家。中石油、中石化、中建总公司、华为、中兴、中集、万向等一批企业已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中国企业的对外经济关系,已经不仅仅是原来的对外贸易、工程承包、劳务输出、销售、分销、国家许可、技术转让等方式,而开始纷纷到境外直接投资,从“产品输出”过渡到“资本输出”或“资本运作”。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五大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尤其是党的十七大感召和北京奥运经济的刺激,全国各地进一步掀起了“走出去”发展的热潮。据《南京日报》报道:2007年以来,南京金城集团在国外一连新办了7家企业,赶上了过去几年开办的海外企业数量,并计划未来3年内在海外设立20家企业,构建更为完善的海外生产营销平台。金城集团2007年海外市场拓张突然加速,是多个因素共同促进的结果。一方面,随着国际社会对中国制造的认识度提高,全球对中国产品的需求量出现爆发性增长,这给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从企业自身来说,金城集团1992年就开始输出摩托车技术到巴基斯坦,作为全国第一批“走出去”的企业,金城走过了一段艰难的试水之路,尤其在重组早期开办的阿根廷、哥伦比亚等海外公司之后,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还有了一定的人力储备。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越来越意识到: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只有“走出去”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形成全球性品牌,形成与国际化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球价格竞争体系、产品售后服务,完善的备件提供体系,培养具有全球视野、能把握全球发展脉搏的国际化人才队伍等等。据南京市外经贸局人士介绍,越来越多企业树立了这种意识,将注意力转向国外,以全球化的眼光谋求未来发展,“走出去”的热情一浪高似一浪。今年1—9月,南京的企业已经在海外新开设了28家企业,对外协议投资总额和中方协议投资是去年全年总量的1.5倍。南京的“走出去”企业类型日趋多元,除了金城集团这样的传统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外,还涉及文化、房地产、资源开发诸多领域。南京长风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获准在香港设立长风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从事艺术品拍卖,成为南京市第一家在境外注册的拍卖企业。南京寒锐钴业有限公司2006年在刚果取得矿产开采权后,今年在越南又投资300万美元设立配套加工企业,使矿石开采、加工在境外形成产业链,为南京市其他资源开采加工类企业“走出去”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亚东集团已在澳大利亚投资了房地产项目。此外,江宁开发区的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金浦集团在文莱及马来西亚的炼油化工一体化等大型境外投资项目,也都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
但是,根据商贸部统计数据,与我国GDP占全球4.4%、贸易占6.5%相比,我国的对外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0.59%。这说明我国对外投资有着广阔的潜力和提升空间,同时,也说明我国对外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外投资明显带有跨国经营初期的特点:规模小,行业分布零散,与国内经营关联度不高,投资领域大部分集中在附加值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总体经济效益不高。一些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盲目、成功率低,运用东道国法律及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更显不足。如南京市在外经部门登记注册的境外投资企业仅44户,总投资10149.42万元,其中中方投资额9111.18万元;主要从事境外加工、生产制造、对外贸易;主要分布哥伦比亚、澳大利亚、蒙古、朝鲜、日本、美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除南汽、金城等少数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正常运转外,大部分注册企业只是具备了境外投资资格,已在境外投资的许多企业还处在筹建、非正常运营或停滞状态。
在“十一五”期间,我国企业“走出去”依然处于学习和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阶段,要形成著名跨国公司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学习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全面加强对“走出去”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突破各种体制性和政策,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中国企业“走出去”涉税问题总体研究
(一)当前相关税收政策的状况分析。税收是影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政策因素之一。为了鼓励对外投资,我国在税收相关政策的选择上也注意了与这一发展战略的适应性。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围绕居民境外所得的税收管辖,已经制订并初步形成了基本的税收政策框架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对居民全球所得的税收管辖权,分别确定了企业和个人居民的范围和标准;(2)遵循资本输出中性原则,采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3)与98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协议,参与形成了国际税收协定网络,基本够覆盖我国居民的对外投资;(4)研究出台了一些对外投资税收管理办法,对企业境外所得税收管理采取了一些简化措施。
尽管对居民境外所得已经形成了上述税收政策框架体系,但是,根据对有境外投资企业的调查显示,我国企业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效益并不很高,除了企业经营机制上的问题外,相关的税收扶持政策滞后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上述政策框架形成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许多概念是出于促进资本输入目的设定的,不能适应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二是缺乏系统的税收促进法律体系。对“走出去”到境外投资的税收促进和保护政策少且零散,原则性规定多,能真正落实到企业的少。三是税收支持主要以减税或免税为主,形式比较单一,而且是一些无投资导向性的无差异政策,导致了对外投资地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四是税收政策不严密,一些关键的政策要素还存在操作问题。如境外收入概念不够明确,没有明确和细化与收入相应的费用项目;会计期间局限于公历年度,需要编制国内国外两本帐,与国际不接轨,不便于对外投资企业及时足额申报抵免税款;对超限抵免额只允许向后结转5年,不能及时补偿纳税人的利益;对境外子(分)公司已纳税款如何与总公司汇总纳税没有明确;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也存在脱节现象,不能及时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税收咨询和国际税收援助服务。五是在出口退税及其他更广泛的财税、金融等方面配套的政策还远远不够,没有形成体系性的支持合力和全社会共谋发展的氛围,还没有提升到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的高度来贯彻执行。中国“走出去”企业亟需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建立相对独立和系统的税收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和丰富税收管理服务手段,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国家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更强大的政策支持。
(二)加强涉税问题研究的一般思路。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走出去”的主体、方式方法、经营形式内容和区域范围等千差万别,涉税的问题与纳税人的需求也各不相同,要真正解决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并发挥税收促进企业“走出去”的作用,就要对各种问题进行整理归类,透过问题的本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税收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制度措施,从而系统构建起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体系。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尚未认真对企业“走出去”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在分析存在问题、制订税收对策时,容易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下面,是笔者关于“走出去”涉税问题的几种分类研究思路和设想。
1、从“走出去”的纳税主体看,主要为企业法人,也包括其他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国家制订税收政策时,要重点加强对企业法人“走出去”的税收政策研究,同时也要研究促进自然人到国外经营投资的政策,两者要相对公平,税负一致。
2、从“走出去”的经营范围看,主要涉及国际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国际贸易,国际劳务、服务、租赁,国际金融,国际技术合作、工程承包等众多领域。尽管经营的范围形式比较复杂,但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可以归为两大类,即所得税问题和关税问题,当然也会间接影响到流转税、财产税、遗产赠予税等。按此进行分类,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围绕所得税制的健全、关税制度的完善来制订和落实相关的税收政策,就显得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设计方案也会简便易行。
3、从“走出去”的产业导向看,根据国际经济合作的生产要素理论,“请进来”和“走出去”都是围绕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自然资源、现代管理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国际间的移动开展的。我国鼓励企业“走出去”重点在利用国外资源、技术和现代管理等要素,所以,要研究制订产业政策导向比较明确的税收政策,做好优先发展和跟进发展项目的长期规划。
4、从“走出去”涉税问题的本质看,主要关系到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协调问题。在强调居民管理权的同时,尊重所在国的地域管辖权,合理、公正地处理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建立一些能为各国所接受的国际税收规范,投资国国内企业和投资国跨国企业间的税收公平;投资国跨国企业和东道国本国企业间的税收公平;投资国跨国企业和第三国跨国企业的税收公平。
5、从“走出去”的所在区域看,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情形,又可以进行细分。如有的地区税率高于中国,有的低于中国;有的是发达国家,有的是发展中国家;有的是国际避税地,有的正常地;有的签订了双边协议,有的尚未签订等等,这就要求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大前提下,以税收中性为原则设计税制,做到公平税负,不人为影响企业对投资经营地的选择,让企业自主创业与发展壮大。同时,建立国家间的税务合作关系,加强情报的交换,研究制订预防和打击逃税和避税的措施。
除上述分类外,还有其他分类办法,可以很好地帮助梳理“走出去”的涉税问题研究,更好地制订出促进企业“走出去”发展的税收政策。综观世界各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实践,对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的研究与所得税相关政策的研究是制订企业“走出去”涉税问题的重中之重,需要进一步专题研究。
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涉税问题研究
(一)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1、发达国家资本输出的发展历史
20世纪初美国已成为一个工业化国家,但是当时的对外投资并不多。一战使美国对外顺利投资于原来欧洲国家拥有投资优势的地区,对外投资迅速增加;二战中由政府催生的巨大生产能力落入跨国公司手中,面对高度膨胀的生产力和相对狭小的国内市场,鼓励对外投资成为重要的国策,政府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对外投资继续增加,其对外投资集中于高新技术领域的优势,使美国的对外投资遥遥领先。截至2001年底,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到13816.74亿美元,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21.09%,居世界第一位。
法国的对外投资始于19世纪末,受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法国的经济实力下降,对外直接投资受到冲击。战后马歇尔计划使得法国经济恢复,对外直接投资扩大,但是政府对资本管制的时松时紧使得法国的对外投资发展呈现波动态势,1996年后进入持续增长期。2001年法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894.41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
二战后,日本几乎丧失了全部的海外投资,加上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的限制,到1965年底,日本对外投资累计只有9.59亿美元。1964年日本成为OECD成员国,调整了政府对外投资政策,1966年起,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增长态势,2001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001.15亿美元,居世界第六位。
1968年韩国南方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印尼林业部门投资300万美元成为韩国的第一次对外直接投资。由于贸易状况不佳和外汇不足,对外投资进展缓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状况的改善,上世纪90年代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有了明显的发展。截至2001年底,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到408.52亿美元。
2、主要税收激励政策与措施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措施,就是从税率、税基、税额、纳税时间等方面对投资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实行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加企业某项特定投资的预期回报率或降低其成本或风险。目前,国外制定鼓励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比较典型的措施有:
美国的分类综合限额税收抵免。美国1918年开始实行外国税收抵免政策,是实行税收抵免政策最早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制订并颁布综合限额抵免法,税法规定9个所得类别,纳税人获得的境外所得都要分类汇总,然后每一类按照不同的税率计算抵免限额,抵免外国所得税税款。对于外国所得税税款超过抵免限额的超限额部分,可向前结转2年,向后结转5年抵免。采取此种方法的国家比较多,主要有日本、英国、意大利、加拿大、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罗马尼亚等。韩国政府对企业的境外股息所得统一给予相当于标准税率一半的“抵扣”额。
美国延迟纳税与CFC法规。延迟纳税即对公司未汇回的国外投资收入不予征税,这样在国外的投资公司实际上等于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能在一定期限内减轻公司负担。为对付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并利用延迟纳税进行避税,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其国内收入法典的F分部条款,提出了特定意义的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foreigncompany,简称CFC)概念,即如果一家外国公司各类有表决权的股票总额中,有50%以上属于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票又在10%以上,那么该外国公司即为受控外国公司。F分部条款规定,凡是受控外国公司,其利润归属于美国股东的部分,即使当年不分配,不汇回美国,也要视同当年分配的股息,分别计入各股东名下,与其他所得一并缴纳美国所得税。此后,此项利润真正作为股息分配时可以不再缴纳所得税,这一部分当年实际未分配的所得,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按规定获得抵免。纳税递延,日本、新加坡、英国也都利用了此优惠鼓励资本输出。
美国的亏损结转及其追补机制。具体做法是,当海外企业在一个年度出现正常经营亏损时,便可将该亏损抵消前3年的利润,同时把冲销掉的那部分利润对应于以前年度所缴纳的税收退还给企业;也可向以后5年结转,抵消以后5年的收入,少缴税款,以弥补企业在对外投资所遭受的损失。但同时规定,如果在以前年度纳税人用海外亏损冲抵了国内所得,在当年有国外所得而来源国又不允许亏损结转的情况下,应将外国所得中相当于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作为美国国内所得看待,不再给予外国税收抵免。亏损抵补,被德国、日本、加拿大等较多国家采用,我国也有连续抵补五年的规定。
法国的免税制度。使用免税法来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是法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特色。1965年,法国政府颁布法律规定,任何一家法国公司在外国公司持有10%以上的资本,即视为母公司,其持股的公司为子公司,国外子公司分配给母公司的股息不计入母公司应纳税的所得范围。免税法的采用有效地减轻了对外投资的跨国企业的税负,促使法国拥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例如雷诺、雪铁龙等有名的跨国公司。另外,许多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研发中心安置在法国,这都与法国在对外投资所得税制上采取以免税法为基础的资本输入中性模式有不可忽视的联系。实行免税法的国家还有瑞典、挪威、荷兰、芬兰、德国、比利时、波兰、匈牙利等。
法国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法国国内税收法典第39条规定,进行对外投资的企业每年(一般不超过5年)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在此期间对外投资的总额,期满后将准备金余额按比例计入每年的利润中纳税。采用这种鼓励措施的国家还有日本、德国等。
日本的税收饶让抵免。日本对发展中国家为吸引日本企业对其直接投资所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视为已纳税款,允许从国内法人税中抵扣,并根据税收条约和缔约对方国的国内法,通常把针对利息、股息和使用费等投资所得的减免额作为抵免对象。税收饶让抵免1953年首创于英国,不仅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发达国家被推行,还有如法国、德国、瑞典等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则在对发展中国家签订的一些协定中包含税收饶让条款。
世界性减税(降低税率)浪潮。实行低税率虽然主要是刺激国内投资的一种财政政策,但是对于促进对外投资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上掀起一股减税浪潮。进入21世纪以来,主要西方国家实行了“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贯彻税收中性原则,简化税制,都将所得税率下降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并降低所得税率也是顺应世界减税潮流的明智之举。
其他特定税收优惠。主要是指居住国对来源于某一类投资行为的所得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比如较低的税率,减免税等。美国对公司的国外投资收入的税率一般比国内投资收入的税率低15%-20%。美国海关税则规定,凡是飞机部件、内燃机部件、办公设备、无线电装备及零部件、照相器材等,如果使用美国产品运往国外加工制造或装配的,再重新进口时可享受减免关税的待遇,只按照这些产品在国外增加的价值征进口税。日本对涉外技术、劳务所得给予免征所得税。这些做法能够体现一个国家的政策导向,具有较强的投资促进效果。
3、外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经验做法的借鉴
全面审视和转变对外投资的税收理念。这是加快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真正落实“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前提。一要树立让利共赢的理念,确定长远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与纳税人对外投资风险、资本输入国税收利益要求等方面的关系,激励纳税人勇于“走出去”,并在与资本输入国实现双赢的情况下不断发展壮大。二要有创新意识。各项税收政策的出台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在制度、措施和手段上不断突破,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真正发挥刺激与保护企业成功“走出去”的重要作用。三要政策连续、稳定,这样对外投资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逐步建立完备的对外投资税收制度体系。要不断修订、完善的所得税体系,详细规定跨国所得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征税时间等税制核心要素,明确分类综合限额抵免、间接抵免、亏损结转和税收减免审批等税收征管措施,在保证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相对中性的原则下,既维护本国的税收管辖权,又保护好本国企业的利益。
制订并实施导向明确、形式多样的税收鼓励措施。美法日等国对外投资成功的发展经验和有效的税收激励政策,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并大胆引用和组织实施优惠幅度大、导向明确的税收政策,刺激企业“走出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规避投资风险。
防范国际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我国在鼓励对外投资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举措,防止企业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逃避税收,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二)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设计思路
根据上述研究,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设计思路是:紧紧围绕“走出去”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让利发展、全面筹划、有效服务、适度防范”为指导思想,不断创新税收理念与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外投资税收制度体系,为对外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投资规模,实现国家内外部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1、让利发展,就是要认真进行战略筹划,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加快对外投资的发展,尤其是在企业对外投资的发展初期要加大税收减免力度。一方面,作为后来者,中国企业不得不更多地在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政治经济局势不太稳定的国家和地区投资,“走出去”的风险也随之增大。我们要拿出改革开放初期放弃暂时利益求长远发展的气魄,加大对对外投资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要树立改革开放的豪情,决心做实做强对外投资,学习法、韩等国,利用20-30年的时间打造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另一块新天地与增长极。当然,各种税收激励措施在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同时,要处理好当前国内吸引优良国际资本求发展的关系,要确保国内资本充裕,保障本国经济的发展。
2、全面筹划,就是要立足中国实际,科学、系统地设计和制定促进企业“走出去”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曾有经济学家预言,将来中国在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取决于中国大型企业集团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国家和企业,尤其我国较优秀的大型企业,要共同学习消化外国成功经验与做法,尽快缩短企业“走出去”的适应期。国家要采取分步走的战略,研究制订具有中国特色的激励措施,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向世界;我国的企业也要积极运用好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更快地迈入国际知名跨国公司行列,从而提高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
3、有效服务,就是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贴近纳税人实际需要,为企业对外投资与发展提供有效的税收服务保障。美国在保持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至今仍始终把“如何为增强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服务作为美国设计其国际税收制度的重要命题”,从而确保了美国对外投资始终遥遥领先的地位。我国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服务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采取切合实际、快速有效的方式方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4、适度防范,就是要积极引入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如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等),增强我国税收政策抵御别国有害税收实践的能力,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护对外投资的发展。
(三)我国对外投资税收的框架体系及主要政策构想
准确研究和把握中国企业“走出动”的涉税问题,是我国建立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基本点和着力点。对外投资涉税问题站在不同角度会有不同问题的归类,也会产生不同框架的税收政策体系。笔者认为,按照企业投资、经营、发展和利润分配的过程来划分涉税问题,更有利于问题的系统梳理和纳税人需求的完整归集,国家也更能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发展。笔者按此思路勾画了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框架体系,并就投资运营的主要环节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税收政策主张。本文是按照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办法来进行描述的,最终可按税收政策和征管重新进行整理,按常规的税法条目及篇章结构制定税收总则和各种单项条例规定,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对外投资税收制度体系。
1、对外投资环节的税收政策:一是积极推行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允许企业对外投资5-10年内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期满后将准备金按比例计入每年利润纳税。二是对货物形式的投资,实行出口货物退税制度,降低企业对外投资初始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以采掘业、制造业等资本密集型企业为主,为企业对外投资带出境的设备、物资办理出口退税,可以大大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初始成本。三是对利用本国无形资产投资的,可采取不增加投资风险金基数和不增加国内企业利润的办法处理,在利润分配环节,再按有关政策执行。四是对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的,实行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并辅之以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提供更多税收服务的制度,加强税源管理。五是对企业对外投资发生较大数额的贷款、融资费用在税前列支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政策:一是引入关税优惠政策,促进对外投资企业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对国内供需缺口较大的战略性、资源性产品,以及由国内运往国外投资公司加工制造或装配的产品,在进口时免征进口环节税费或仅对增值部分征收税费的优惠政策,享受与国内产品同等待遇。二是借鉴运用涉外技术、劳务等免税做法,促进涉外加工贸易、劳务合作、金融保险、物流运输、服务等行业全面出击,为对外投资企业的海内外经营创造更加顺畅、有益的发展环境。三是加强关联企业的分类管理,鼓励扩大对外投资的交易行为,防范以偷逃避税为目的的消极业务往来。四是推广预约定价协议,鼓励对外投资企业本着公开、合作的精神,主动向当地税务局提供所有关“转让定价”的事实材料,避免对方反避税等不必要的调查,建立税企双方诚信和谐关系,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
3、企业成长发展环节的税收政策:一是扩大对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执行范围,允许对追加的投资部分补提风险准备金,进一步解决企业后顾之忧,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二是延伸支持高新技术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是中国企业通往国外市场最大的阻力。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创新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国内企业高新技术研发在费用列支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其“走出去”的能力和就地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对境外投资企业发生的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给予抵免应税所得或税款,促进企业利用国外的科技、智力等资源,同国外大学、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多种合作,提高自主的创新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三是研究实行企业并购定期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企业规模太小,难以和国际跨国巨头相抗衡,是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又一明显弱项。企业并购是国际通常的投资方式,具有进入市场快,可充分利用原有企业品牌、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等特点。通过定期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国内企业进一步“全国化”,进一步走快速“扩张”、“国际化”的道路,切实提高资源集中程度,提升自身实力,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四是采用加速折旧等传统方法,加快投资的回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扩张能力。五是重视发挥税务部门组织功能,通过WTO和双边协定等平台,帮助企业开展有关税收事项的协商和运作。如与当地政府商议设立投资工业园区、协助解决贸易争端与税收纠纷,为企业进行维权等。六是研究制订特定税收优惠政策,除上述促进企业创新、扩大规模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对通过税收减免鼓励高能耗、重污染等企业转移到国外发展,促进企业扩大对国家重点引导地区和项目的境外投资。
4、利润形成和分配环节的税收政策:一是充分利用低税率政策,促进对外投资。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新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将生效,其实行的25%所得税税率,低于世界28.6%的平均税率,也低于周边18个国家和地区26.7%的平均税率,这将有助于企业对高税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但还要进一步做好分类研究,对投资相对集中或国家倡导重点投资的领域,如果我国的税率仍然高于当地税负或高于同地有竞争力企业所在国家的税负时,要研究采用扩大抵扣或减率征收等辅助办法,降低实际所得税率,促进企业对相应国家的投资。二是修订实施分类综合限额抵免法,提高税收抵免的合理性和便捷程度。通过积极签订双边税收协议,加快推进分类综合限额抵免,并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需要,灵活运用税收饶让和免税措施作补充,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要进一步加快双边协议的谈判和签订速度,提高协议的地区覆盖率;同时要做好缔结时间较早协议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试点延期纳税和税收保全措施。可借鉴美国延期纳税与CFC法规的经验,为企业未分配利润提供“无息”贷款,对受控外国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实行先征税后抵免的政策。四是完善亏损结转及追补机制。要尽快明确企业境内外公司综合弥补亏损的政策,在继续保留亏损向后连续抵补5年政策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向前结转的途径,及时补偿纳税人的利益。五是调整会计结算和抵免申报等政策规定,明确对外投资费用列支渠道,与国际接轨,使企业方便、及时、足额地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六是加强反避税的监控与调查。随着我国对跨境资本流动不断放松管制,以偷、逃、避税为目的的资本外流也在我国呈上升之势。为防范于未然,有必要引入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如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增强我国税收政策抵御别国有害税收实践的能力。
四、近阶段需要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全国税务系统要切实提高税收对促进对外投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大局和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总体设计思路上来,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齐心协力,积极创新,敢于谋划和实践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
(二)构建体系,完善立法。一是借鉴美、英等国做法,加速研究和制订对外投资促进法,建立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框架,采取立法手段保护和支持对外投资。二是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税收法律体系。要加大对现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力度,创新税收政策和管理手段,逐步健全各单行条例法规,为对外投资提供系统、全面、透明和稳定的政策支持,加强和规范对对外投资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
(三)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二是加强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涉外税务知识水平和政策运用能力。三是加强政策调研,为总局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献计献策。四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加强国内外税收信息的收集与,为纳税人及时提供对外投资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协调解决税收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权过于集中,董事会并未发挥作用 不少民营企业并没有科学设置自身的治理机构,最基本的体现就是董事会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决策权过于集中。尽管民营企业为了顺应时展的要求设置了治理结构,可董事会的安排上却非常不合规范,成员一般都是由企业的低层管理者担任。这就直接导致了决策权过于集中,董事会上通常都是一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他成员几乎没有任何参与决策的机会,不难想象,这样制定出的对外投资决策难免过于主观,很容易将企业推入很高的投资风险之中。
(二)权限分配不科学,越权审批现象严重 不少民营企业在权限的分配上很不科学,越权审批现象严重。例如:公司的投资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以及数据分析,提出投资建议,接下来应该是财务部连同相关部门进行投资建议可行性的论证,但是不少企业是由投资部在做这项工作,这就明显存在投资部权限过大的现象,极易造成投资决策不严谨、不科学。
(三)风险评估不准确,应对措施几乎空白 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之一就是机动灵活,因此,其对市场的跟随性很强,一切活动都是以市场为指引进行的,这也直接决定了其只要遇到合适的机遇,就会扩大自身的规模,从而实现效益的快速增长,毫无疑问,这种扩张过程会产生很高的经营风险。但是,当前很多民营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都开展得很含糊,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准确,而且也几乎没有任何应对经营风险的措施。
(四)外部信息严重欠缺,投资决策封闭短视 进行对外投资,自然要充分了解并分析企业各类外部信息,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可是,当前很多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的时候,都将眼光聚焦在企业内部,关注自身的资金以及发展战略,严重忽视了外部信息的重要性,导致投资决策封闭短视,与真正的市场环境衔接性很差。
(五)监督审计走走过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 不少民营企业都是家族经营或者朋友之间合伙组建的,因此,进行对外投资的时候基本上也是几个核心人员商量讨论决定的,企业内部的监督审计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的监管权力,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也远远不足,这样自然会导致企业做出的对外投资决策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二、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机制改善建议
(一)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具体如下:
(1)增强企业领导层的内部控制理念。只有企业的领导层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才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注重内部控制管理,才能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因此,民营企业的领导层必须增强自己的内部控制理念,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白内部控制不但是企业法的要求,也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如果领导在内部控制管理中处处带头,自然能够构建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改变企业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现状。具体到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是无可厚非的核心环节,如果决策错误了,那么整个投资必将变成企业的灾难。所以,民营企业的领导层必须增强自身的内部控制理念,并将这种理念带入对外投资决策的过程中。
(2)改进企业的治理结构设置。内部控制的执行离不开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因此,想要提升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上的内部控制力度,就应该积极改进企业的治理结构,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针对对外投资的管理活动。所以作者为其设计了图1所示的治理结构。
一是投资决策制定权。企业的投资决策制定权属于总裁办公室,由总裁直接领导,如果是重大的投资项目会召开投资表决会,代表投票审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总裁拥有最高的否决权限,也就是如果总裁投了否决票,那么不论其他代表的投票情况如何,该投资决策都不会获得通过。
二是投资决策辅助组织。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直接由董事会领导,其工作职责就是评估企业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并从企业外部聘请业内专家进行投资可行性的相关研究;同时也会在企业内部挑选一部分专家参与到评估过程中。
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的组织设置见图2。
(3)按照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流程操作。一是提出投资建议。民营企业的投资部门应积极寻找适合的对外投资机会,并通过周密的调研以及数据分析,考察项目的可行性,将认为有意义的投资整理为投资建议提出来。二是论证投资建议。为了让论证工作更加客观科学,民营企业需要分离这部分权限,由与投资部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论证投资的可行性。为了更好地核算项目的经济性,论证工作可以交由财务部门的投资分析小组跟进。当然,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项目,则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到论证工作中。三是投资立项。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项目,要根据企业的投资立项程序推进,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但如果是规模较小或者金额不大的投资,则可以尽量简化投资决策的程序,建议可以将立项的权限交给财务部。四是评估投资项目。民营企业的投资决策是以投资项目评估报告为基础进行的,因此,评估投资项目的过程至关重要,其直接决定着对外投资决策的有效性。民营企业在评估投资项目的时候,应该从多角度入手:合法性、可行性、经济性缺一不可。五是投资决策。民营企业需要适当下放投资决策的权限,从而提升决策效率。如果投资金额较小,则可以授权投资部门直接决策,不过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案,以便企业高层随时了解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决策,则需要由总裁办公室做出最终决策。
(二)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 具体有:
(1)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一是规范决策制度。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通常都是由几个业务上存在关联性的部门或者领导层管理人员共同做出的,规范决策制度能够更好地控制决策行为,提升各部门以及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的警惕性与主观能动性;同时,明确具体岗位的责任以及权限。民营企业要确保所有的对外投资决策都严格按照制度的规范执行,从而使所有投资项目都经过科学、严谨的评估。企业最终会在若干方案中选择最适合企业运营实际与发展战略的。
二是专家参与制度。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可行性研究是绝对的重中之重,其结果直接决定着对外投资决策。因此,出于提升决策正确性的考虑,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企业可以使用专家参与制度,也就是在进行决策之前,让专家参与到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中来,综合评估项目的各项指标。专家的专业知识以及投资分析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发现投资方案中隐藏的问题,从而提升投资决策的稳健程度。
三是决策论证制度。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民营企业可以建立决策论证制度。具体的制度执行则需要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员工代表等共同参与。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员工代表的参与至关重要,其有效显示了企业对员工知情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视。建立决策论证制度不但能够降低决策失误的几率,还能帮助决策者争取更多的支持,同时获得更多、更有效的投资项目决策信息。
四是决策评估制度。这项制度不但能够检验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还能有效反映对外投资的具体执行成效。所以,决策评估制度对于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是最重要的总结。实施这项制度的时候,民营企业需要注意保持制度的独立性,根据制定的统一标准,全面检验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这样不但能科学客观地评估投资收效,还能发现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整投资决策细节,进而改善投资收效。
(2)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流程。一是决策流程的完善。民营企业若想提升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就应该依照科学的流程进行决策。出于这种考虑,民营企业可以按照图3所示的流程进行投资决策。
二是应急流程的完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不可能总是一成不变的,而且企业自身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把握投资机遇,民营企业需要制定并完善决策的应急流程,一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期的突况,则可以马上按照应急流程的指引进行应对。
(三)完善对外投资决策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如下:
(1)以流程控制为基础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一是风险评估。为了更好地评估投资决策风险,民营企业需要加强与企业外部专业风险评估机构的业务联系,并构建与这些机构间的信息传输渠道,从而确保对外投资决策方式科学、风险评估有效。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风险评估小组直接了解被投资方的各项运营以及资信数据,并深入探讨关于投资的相关事项,从而掌握投资项目的潜力、市场发展前景、被投资方的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另外,还应加强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沟通,随时向他们了解一些投资项目的细节信息,从而科学评估投资决策风险。
二是分析投资决策资金与财务指标之间的均衡性。民营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导致这些风险的原因有很多,具体有:利率变动、现金流不足等。企业的财务部论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需要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各项财务指标,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资金融通选择,量化投资产生的财务风险,并分析投资决策资金与财务指标之间的均衡性,进而论证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三是评估投资决策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需要重视对外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该安排法律专业团队复审整个投资方案以及附属文件的合法性。法律专业团队的成员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对于投资决策领域的法律风险非常熟悉,复审文件的过程中,他们能够帮助企业发现投资协议以及相关文件中存在的漏洞,并找出那些会损害企业正当权益的协议条款,有效降低企业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构建投资再评估再决策流程。当今的市场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因此民营企业进行的投资所处的环境也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变化,投资之前进行的系列评估与实际投资过程的真实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企业应构建投资再评估再决策的流程,从而及时调整投资决策。这样即使投资失利了,也可以将企业的损失降至最低。具体的投资再评估再决策流程见图4。
(四)建立高效的信息传输渠道 具体有:
(1)构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系统。民营企业想要提升自身投资决策的有效性,提升投资成功的几率,就需要构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系统,借助系统规范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并提升信息的传输速度。企业应该安排专人及时更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各项信息,从而为决策制定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决策信息。
(2)建立更为顺畅的沟通方式。一是建立起企业员工之间的信任感。民营企业的领导者需要让全体员工意识到:企业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是企业的一部分,只有企业发展得更好,每个人才能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家同为一个企业的员工绝不是竞争对手,而且亲密无间的合作者,应该给予他人充分的信任。这样能够有效推动员工之间的沟通行为,从而让投资决策工作变得更加顺畅。二是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民营企业的领导者应该组织企业中凡是和对外投资决策有关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各部门介绍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当前工作中的难题,从而提升不同部门的了解程度,一起探讨解决难题的办法。借助这种方式,能够加深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理解,从而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沟通的便利性。民营企业按照实际的对外投资种类,可以构建针对性的网络交流群,把涉及投资决策的部门以及员工都加入群中,这样不但可以让这些人员变得更加亲近,还提升了他们之间沟通的效率;此外,还能在发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与他人交流,减少信息传递需要的时间,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民营企业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这些人定期召开网络交流群会议,大家分享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并分析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决策的时效性。
(五)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监控机制 民营企业需要授权审计部对投资决策进行监控,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各项具体操作符合相关法律以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具体工作中,审计部需要对投资决策进行全程的监控,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规范性。另外,审计部还应做好对部门员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审计部员工和投资决策者私下联合舞弊的现象。基于此,企业必须重视审计部员工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坚决不予录用。
参考文献:
[1]张红:《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年第16期。
[2]郑明贵:《海外矿业投资决策系统要素分析》,《现代矿业》2012年第6期。
[3]金闻:《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研究》,《现代商业》2010年第7期。
[4]王建坤:《浅谈对外投资风险与防范控制》,《涟钢科技与管理》2008年第4期。
关键词:对外投资项目;清理;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目前,一些企业的对外投资单位中,几乎大多数都没有回报,甚至还有个别的带来损失,投资单位效益较好的只有少数。另外,因为企业对外投资的单位分布比较广,疏于管理,再者有些单位多年未联系或单位名字早已更改或有些企业成立不规范,这些问题都为整治清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一定要对对外投资进行认真的清理。
1.对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与从组织上进行落实,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行为从政策上进行规范
(1)资产部。对参股、控股公司以及全资公司的建立和注销的相关事宜负责设立;对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性的审核进行负责;审核所设立公司的公司性质、基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负责对侵犯本公司权益,严重违背基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被投资单位的诉讼;对子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拟定,对子公司以下企业的,包括公司制改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转让、合并、分立等资产重组中的事项进行依法审定。对国有资本的增值保值责任进行落实,对公司内部以及子公司的绩效评价和考核进行组织;负责所设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债权公告和催收。
(2)财务处。管理收益和投资,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事项和经营状况进行及时的了解以及定期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处置意见,在被投资单位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经营时进行督促和指导,实行按单位管理。
(3)审计处。主要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对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情况负责监督;在公司、驻外办事处、驻外直销公司撤销时,按照企业董事会的决定,对其例行审计。针对子公司、驻外办事处、驻外直销公司的供应销售、经济效益和资金运作等重大经营事项,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专项进行审计等。
(4)发展规划部。对设立公司的股东构成、总资本额、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等进行了解;长期股权投资中,对每个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进行了解;分析设立公司的必要性和所设立公司的目标和经营方针,看看是否具备目标完成所需要的条件和环境;在股权的初始投入和增资上扩股,对于拟实施的长期股权的投资要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充分论证和全面分析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潜力、经营状况和资质,对这项投资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否符合公司投资后的前景预泓,是否符合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进行判定。
2.对清理整治对外投资的工作进行开展,专门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清理
(1)清理对外投资的工作小组在清理对外投资企业的基础上,针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专门的逐项分析和专项调研,同时根据持股的比例来重新分类,超过20%以上股权比例的对外投资企业要作为清N212作的重点。根据专项调研结果,把对外投资公司的处置建议提供给公司,由业务部门经过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采用邮件、函告、派员了解等联系方式,针对原对外投资单位的原始档案资料,协同当地工商管理局或被投资单位对近年来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询证和调查,力争做到一个档案库一个投资项目,对对外投资单位的档案按规范和要求进行建立和完善。
3.实施阶段
(1)权益保全。公司要针对严重违背公司章程、已经关闭或破产的部分企业以及多年失去联系等情况的投资的外部企业,协同法院和工商部门,尽力保全本公司的权益。
(2)存续经营。为了保障一定程度的社会效益,对于那些虽近年对公司没有经济效益但风险不大的对外投资企业,就定期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对三会制度进行健全,对董事进行重新委派,对这类对外企业的经营加强监管。
(3)股权置换或转让。针对那些股权比例小、投资总额少的对外企业,为了今后在管理上更方便,应该和其他股东单位尽力协调,让中介机构评估和审计近一期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对股权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置换或转让。
(4)停业整顿。针对那些公司对该单位有绝对的控制权、评估后存在风险、生产经营管理混乱但将来可能会有效益的对外投资企业,要求其停业整顿,进行整改,对其生产经营秩序进行规范。
(5)终止经营和清算。对于个别投资金额较大,而且没有对其生产经营实际控制的对外企业,进行清算或终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