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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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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代制度建设

第1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学校制度发展到今天,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公立学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办学形式。如国有民营学校确立了学校国有、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的形式;公办民助学校通过社区联办或政企联办的形式允许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参与公立学校的校舍、装备、教育教学条件的改善。还有股份制学校的出现。为了更好地明确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证教育的公益性,确保“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校分开、管理科学”,有必要加强学校的法人制度建设。

一、确立学校独立的法人地位

《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教育法》同时规定学校法人的设立条件,即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格独立性。它是指学校法人不因投资者代表的更迭而影响学校法人的地位。这是产权的可转让性所特有的。浙江台州的教育股份制实践表明股权的自由转让和市场流通并不影响学校法人的地位。二是财产独立性。它是指学校法人对以自己学校名义取得的财产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投资者所有权益(表现在投资收益权、重大决策权、选择经营者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法律赋予和保证法人行使财产的占有、支配、使用和处置的权利,从根本上保证不受各个所有权者的牵制,能独立和高效率地自主经营。三是债责独立性。指学校法人对所承担的债务,只能以学校法人拥有的独立财产承担,投资者对学校超出投资以外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学校债务人也无权要求其承担额外的债务。

二、明确学校法人的性质

按照西方传统的法人分类方法,学校属于公法人。按照赢利性和公益性法人的二分法,学校属于公益性法人。按照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二分法,学校属于以捐助财产为主体的财团法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法,学校被认为是非企业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从事的是教育教学活动,与一般的经济活动不同,所以它具有非赢利性的特点。《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际非赢利组织的标准,非赢利组织可以分为自给自足、部分收费和无偿提供三类。对于收费盈余有具体规定。我国法律也区分了赢利性教育机构和非赢利性教育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为了实现学校的非赢利性,国家对于学校的财务和收费有具体的法规来规范。

三、完善学校法人制度

学校处于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依据主体地位的不同以及相互关系内容的不同,这些社会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原则,以对学校的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纵向型行政关系。这类关系主要是政府机关在实施教育行政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基本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横向型民事关系。这类关系发生在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之间。学校要成为独立的法人,就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与社会和内部师生的关系。

1.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为了打破传统官僚科层体制的弊端,当前在政府“治理”背景下所进行的教育分权,突破了以往权力在政府内部的再分配,通过转变和让渡职能,西方国家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多中心的制度安排导人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中,使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形成了紧密的相互依赖的关系。政府对教育的治理是一次公共教育权力在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之间的更大范围的转移。川通过教育权力的下放,美国的特许学区、契约学校,公立学校的私营管理、英国的教育行动区和直接拨款学校等纷纷建立。我国也存在这种现象,如公立学校的民营化、转制学校等。政府与学校之间单纯的内部行政关系转变为内外部行政关系兼有。

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也演变为举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举办者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事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者是学校的校长及其办事机构;管理者是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的政府。政府要实现角色的转变应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作为管理者,政府的这项权力来源于国家政权。政府通过计划、法律、经济、评估、信息服务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学校进行管理。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健全教育市场进入规则、竞争规则和交易规则,建立完整开放、统一有序的现代教育市场制度。通过规范教育中介组织,使其发挥减少教育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弊端的作用。二是作为举办者,政府的这项权力来源于国有产权。政府和其他举办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决定学校发展方向及人才培养规格、任命和聘任校长、监督学校办学等方面拥有权利。政府作为举办者要充分尊重办学者校长所拥有的《教育法》所赋予的八项权利。

 2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消费者主权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或顾客是上帝,必须按照他们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教育经济学家指出,既然教育是一种产业,而教育的直接消费者是学生或其家长,因此教育必须根据他们的需要进行经营活动。也就是通过教育分权赋权社区和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的决策管理。西方国家实施的教育凭证、特许学校、控股公司私校等多元取向的择校制度改革就是对这种趋势的回应。我国法律规定学校有让家长了解学校情况的义务,民办学校在经营的过程中也切身体会了家长对决策的影响。学校应进一步确立从校内治理结构到常规活动中家长的地位和权利。学校在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发生如土地、合同等法律关系时,要以独立的法人资格享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并承担有限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2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但是,当前人们对学校―家长互动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了重新认识与定位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关系,我校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了有关教育需求的调查。2013年10月,学校开展了“家长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的课题研究,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洪成文教授与胡咏梅教授进行指导,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经济研究所对我校家长的教育需求进行调研及数据分析。研究以国际PISA测试研究、青少年素养测试研究等为参考,通过科学、严谨的分析,为学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家校协同教育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我校着力于建设家长队伍,重新组建了家长委员会。我校建立了学校―班级两级家委会,两级家委会都内设若干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关岗位职责。学校家委会主要是发挥指导作用,使班级家委会朝着有序、有益的方向发展。学校每个学期为家委会设定活动任务,使家委会活动都有具体的内容,让家委会成员有用武之地。班级家委会最直接的作用是联络家长、团结家长,及时传达学校教育的各项要求,同时尽力发动和组织家长,更好地帮助学校实施好德育活动课程。家委会代表通过自愿报名和选举产生。

为了使学校教育服务更加贴近家长的需求,方便家长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我校开始着力建设家长服务平台。2013年9月,学校根据家长的需求,正式成立家长服务中心。此中心以服务广大家长和学生为立足点,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范围包括在校证明办理、学生证办理、学籍移动、学生保险办理、家长咨询、接送学生物品等事宜。学校力求最大程度地让学生和家长得到更便捷、更专业、更热情的服务。

家长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资源,要和学校在思想上统一,观念上一致。除了进行家长队伍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外,我校在具体工作中开始尝试:

引导家长参与食堂管理工作。我校成立了食堂管理家长监督组,以开放的姿态,欢迎广大家长参与食堂管理,监督食堂工作。家长监督组的职责是对食堂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协助食堂管理员安排好一周的菜谱,监督食堂的饭菜质量,实地查看学生的就餐情况等。

引导家长参加志愿者活动。引导家长参加学校公共安全、交通疏导、卫生防疫、维修维护、文化建设、节假日护校、引进资金支持等各项工作。

开展家委会对教师和学校服务进行评价。学校邀请家长走进课堂参与听课、评课以及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检查活动,与学生共同参加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学校鼓励家委会成员充分发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和监督作用,每学期邀请家长对学校的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价,并将家长的评价纳入教师师德考核中。同时,学校定时向家长委员会征集学生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家长提出的问题和策略,及时调整学校管理的方法,使学生管理常规的各项制度落实得扎扎实实。

第3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摘 要: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是高校财务管理实践的难点,也是会计制度研究的热点。其实践与研究突破应该从高等院校内部财务控制问题出发,探究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机制效应与方法策略,更需要创新研究论域,探索高校财务制度建设与学术制度建设之间的二元关系机制,建立健全学术责权与经济责权的结构关联。其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可聚焦地方高校定位与发展的内在特质,关注制度建设方法经验的推广与特色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 :高等院校 总会计师 研究路径

教育部1979年颁发了《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其首次出现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的制度设计:“凡设立一级财会机构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建立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制。”超前设计的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大面积推广实施在2011年12月教育部首次启动东南大学等6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的公开选拔任命。其后还有2013年3月教育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任命的第二批武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

2013年11月教育部正式核准公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其中包括已公选任命总会计师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南大学在内的3所学校再次在其大学章程中明文规定落实总会计师岗位设置。

近年来密集出台政策文件与项目方案有力推动了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010年6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设计了 “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教育部2010年12月了《浙江省部分高校建立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1月颁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其将长春理工大学列入《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改革试点项目之中。还有2011年国家颁布《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与2012年《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都落实了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岗位性质、工作职责以及任职条件等系列具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法规细则与工作方案。

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是高校财务内部管理实践的难点,也是会计制度研究的热点。《新形势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价值》(2011)《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作用及有效性分析》(2012)等论文探讨总会计师制度的建设内涵与价值意义,《我国现行高校总会计师的选拔与管理模式分析》(2012)《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设立后的职权分配与责任分担问题研究》(2013)等论著关注了高校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实践问题。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创建为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提供了一个可执行的平台,同时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将进一步提升高校内部管理的制度与机制。如何系统总结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从内部财务控制的视角深化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内在机制与方法策略是有待进一步推进的实践探索与学术研究课题。

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实践与研究必须关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与高校内部财务控制的契合度与关联性,才能进一步总结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提升其推广价值,并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论域中,深入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地方高校实施策略创新研究。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问题研究的主要学术意义在于从学理上探究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管理学内涵,从实践上创建地方高校内部财务控制的方法策略。

从历史发展来看,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有着上级工作组委派到内部工作岗位设置的历史转变。在内部岗位设置的工作模式之下,我国高校总会计师的选拔与管理模式经历了从“内选式”过渡到“委派制”,又有从“外部公选委派”转向“内部选拔提升”的新趋势。在总会计师选任制度的历史审视视野中,岗位职务定位的内设与提升显示了高校总会计师岗位职务的核心功能。现代大学内部管理一方面面临财务控制与经济管理权力的顶层贯通的困难,另一方面有着外部委托督查与内部自主管理的对接平衡难题。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问题的研究创新应该从高等院校内部财务控制问题出发,深入探索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机制效应与方法策略。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创建为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提供了一个可执行的平台,同时总会计师制度的推进将大力提升高校内部管理的体制与机制效力。现代企业制度创建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发展对话与融合是其成熟成型的内在力量。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各高校制度的建设中,不断建立和完善高校总会计师制度,选拔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及经验的内行专家担任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的各项责任,发挥总会计师在高校管理中的权威领导作用,这正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本土特色彰显。

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问题的实践与研究不能就财务问题说财务,只有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整体视野中才能创新论域空间。其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问题的实践与研究不仅需要聚焦其与高校学术管理制度建设之间的互动性问题,还需要关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与高校自主管理制度建设之间的关联性机制,共同构建学术责权与经济责权的联动结构,建立完善“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机制,实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丁红运.我国现行高校总会计师的选拔与管理模式分析[J].会计之友.2012(12):107-109.

[2]李娟,邹晓红.新形势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价值[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8): 83-84.

第4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自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以来,何为现代学校制度,如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等问题成为教育界普遍关注的热点。

学校制度是指导和约束学校和与学校有关组织、机构、人员行为的规则体系。谈及学校制度,有古代学校制度、近代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每一种学校制度都有它的基本性质。我们应该把矛盾的特殊性加以分析,从中提炼出矛盾的普遍性,概括出学校制度的几个基本性质,使之适用于各个时代学校制度。这个基本性质是什么?现代学校制度有哪些特有的性质、特性是古代学校制度和近代学校制度所没有的?这些需要我们正确把握。所谓矛盾的共性,大致包含文化性、教育性、传承性、人本性。现代学校制度中有一些性质是古代学校制度所没有的,比如开放性、民主性、法制性、内部治理的平衡性等,这些能否算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特性,还有待作进一步充分研究、讨论。

现代学校制度是一个宏伟的教育命题,内容几乎涵盖学校教育制度的全部。我们只有首先抓住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价值追求,方能够更好地把握现代学校制度的全部意义。因此,在当前关于现代学校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我们似乎应该抓住两个重要方面,其一是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即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其二是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如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学生的管理与培养制度等。从学校外部来说,关键是切实落实校长负责制,真正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从学校内部而言,关键是实现人本管理。

现代学校制度,指的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以学校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教育管理专家经营为表征,以学校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及新型的政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校体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学校是主体,社区和家庭是基础,政府转变职能是关键。学校要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依附走向自主,就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关系。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产权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的主体地位问题。涉及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最终激发企业的活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也会涉及公民办体制改革中的产权问题,但不是核心问题。值得关注的是要通过学校法人地位的落实这一途径来明确学校出资人与使用者的权利、责任、义务,使产权人格化。因为只有学校法人地位真正落实,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才能最终推动政府从管理学校的微观层面退出,转向宏观管理,使学校走上自主发展、自主管理、自主约束的良性运行轨道。因此,真正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格局,这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目前我国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进行教育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民主法制的现代学校制度已在教育界引起共鸣,各专家、学者、教师纷纷抛砖引玉,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探讨。借此东风,本刊特约了部分教育理论专家和基层一线的教育管理者,分别从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来探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目的是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能积极参加到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讨和实践中来,力求能够抓住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价值进行深入探讨。

第5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

现代大学制度在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多数学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起源于19世纪洪堡改革。当时洪堡大学提出的大学精神成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精髓。但是现代大学制度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高校自身,也已经跳出校园走向了社会,大学的使命也正一步步在变化。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正在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丰富起来。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出发,大学制度建设已经成为了社会公共事业中的一个部分,服务社会并且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从而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许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新内涵,也是现代大学赋有时代性的表现。

二、现代民办大学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如果政府对于政策和法规制定不健全,民办高校自身管理不规范,往往存在制度缺失。因此从民办高校所处的社会系统来看,政府与民办高校之间有两种不同层次的关系:一是民办高校在政府合理调控和作用下健康繁荣发展;二是由于政府的错位、越位等管理方式的不同束缚住了现代民办高校的发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现代民办高校也正积极寻求解决与政府和谐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的大学章程制度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和创新,也是解决如何建立现代民办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

(一)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体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民办高等院校依然存在着政府在教育管理领域的“越位”和“错位”等现象。政府对于社会管理一般在提供制度建设、社会秩序保障、完善和协调服务机能上发挥作用,对于高等教育管理上也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同时加强了对教育制度的管理和调控,通过财政拨款等措施来为各类教育事业提供经费,现阶段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也投入了更多的经费支持。政府对待民办高等事业管理要正确把握度量,转变管理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将中介机构和组织引入到我国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上来,通过间接管理的方式改善治理关系和方式。积极发挥教育中介组织的作用,对民办高等院校的教育质量进行合理评价,政府从宏观上对民办高等教育实施引导,并不直接进行具体事务的实施和操作。在民办高校的财政资助方面,由于社会大众对民办性质的不理解和不确定性,经济投入和财政支出都相对较少,民办高校能在政策上得到支持,而资金支撑则要依靠学校自身发展。

(二)完善高校自身管理机制,建立现代民办大学制度

现代民办大学制度围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最终建立起来,而民办高校自身的管理体制是限制和制约其发展的关键,民办高等院校的自身实际情况也有所不同。民办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自身的问题,例如民办高校招生问题、收费标准问题、教学质量问题等方面。因此要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稳定的运行机制,现代民办大学制度建设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民办高校要确立“民办”的教育定位,离不开政府的有力引导。现代民办大学的内部制度指的是建立完善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以及促进民办高校内部激励机制这两方面的内容。其次,依据办学体制的不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或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建设,发挥教授、专家在教学、科研决策中的作用。再次,发挥教代会、学代会、教职工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扩大系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系部的作用,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这些措施都很好地促进了民办高校体制机制的创新,并且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三)民办高校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护高校办学自

著名学者E.菲吕博腾和S.佩杰威齐通过产权有关理论文献进行总结,产权主要指由于物的存在而建立起来的使用者们之间相互影响的行为关系,不仅仅指人和物产生的关系。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帮助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预期,从而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的内化为激励。产权也存在着配置不合理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所谓“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形式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谁投资、谁拥有产权”是产权界定的原则。也有些民办高校的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存在着显性投资和隐形投资。例如省市政府的非连续资金投入,依托原先高校的品牌影响、教学与管理的投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无条件支持与配合。如何合理界定这些产权的归属,都是民办高校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省市政府作为主办者和民办高校要进一步明确与其之间的关系,完善科学合理、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建立健全大学章程是现代民办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

政府需要通过对高校的整体规划、制定政策立法、合理评估和资助拨款等方式来实现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依法治校是进一步明确高校与政府的权责关系和范围的重要方式。

(一)制定实施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

现阶段,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理顺政府与高校自身的关系,最根本的是要有治理和管理依据。引入适应现代大学发展的组织管理制度,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根本。当前四个全面中要求要全面依法治国,高等教育事业也是国家建设的一个部分,应该遵循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才能够稳定、健康、长久发展。大学章程正是这样一种法律性制度,是高校自我约束的内部法则。在制定大学章程的过程中,能够全面并完善地分析高校所处的内外部的法理关系,合理处理高校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是民办大学章程制度建设的根本目标,能够起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升民办学校教学水平,帮助其自身良好健康发展。这里谈到的章程建设的主导者并不是政府,但是不能否认政府在对建设大学章程时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单纯地认为大学章程建设仅仅是大学内部自身制度的建设的观点是片面的,我们不仅要分析大学自身发展的内部原因,更要联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存在的外部环境,这里就有政府、国家和社会以及市场经济带来的新的变革。实际上,政府和大学本身才是制定大学章程建设的真正主体,尤其是在民办高等教育中建立合情合理的大学章程是十分重要的。建立健全的大学章程,是政府有效管理民办高等学校的有效途径之一。大学章程制度规定了大学内部治理的结构、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民办高校的发展适应政府、社会、学校自身的需要,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是一种十分理想的法律途径,是对大学内外部治理结构相互连接的具体规定。大学章程在高校内部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高校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大学章程是实现自主办学管理的重要保证

第6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关键词: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175-04

当前,中国高等学校面临着高等教育改革和公共财政改革的双重压力,社会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质量,关注教育经费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规范高校财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关系,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精细理财,发挥财务管理在学校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引导和监管作用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保障。所谓内部财务制度是指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自身运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是用来规范和优化学校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的具体操作性、基础性规则、办法、流程等。其随着高等学校现代大学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办学自的逐步回归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对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立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需求分析

高等学校所建设的内部财务制度应是适应学校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财务制度,是能满足规范内部财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关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需求。为此,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满足以下基本需求。

1.合法性需求。学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制定内部财务制度,满足学校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需求,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来建设内部财务制度。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中,在公共财政不断改革过程中,为了保障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目标,国家和地方先后实施并颁布实施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分类改革“等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教学经费管理、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等具体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全面、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是高校贯彻依法理财的重要要求,也是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的,学校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的规定。

2.适应性需求。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为学校财务管理服务的,不仅要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更要能适应学校内部发展规模、内部组织结构状态、内部财务运行特点等内部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符合学校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能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财务管理问题。如,原来不常见的经济活动变得常见、原来不重要的经济行为变得重要,出现了原来没有出现过的的经济行为等。这时原有的财务制度可能就不适应新情况下的需求,需要进行相关问题的分析,发现不适应的地方,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修订和增补财务制度。

3.整体性需求。高等学校财务活动基本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个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管理必须对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多方位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支出等整个流动过程。因此,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必须覆盖这种全过程财务管理的需求,满足学校各项财务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需求,不留死角,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操作规程由粗向细建设。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既要考虑学校财务管理要素——经费筹集、经费支出、成本与费用、收入与分配以及资产等管理内容,又要考虑财务管理主体—教学、科研、总务后勤、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管理内容。使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互相补充、由粗向细、纵横交错的内部财务制度体系。

4.操作性需求。学校内部财务制度是为财务管理服务的,需要在日常财务活动中得到执行,要具有操作性。因此,高等学校在进行财务制度建设时,必须注意不同制度之间的勾稽关系,注意相同部分的标准和用语的一致;相同制度建设要保证基本概念明确、流程清晰,要保证其可操作性,便于财务人员贯彻执行,也便于经济业务经办人和责任人准确掌握制度规定,提高制度的执行率。为此,制度建设不易过于原则性和模糊性,应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施流程、实施标准等多方面进行连贯规定,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职能涉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内容,涵盖教学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经费、学科经费等各项功能性经费管理。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健全、不精细、不适应、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高校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制约了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导致财务行为异化、经费浪费严重和腐败发生,降低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了学校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1.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健全。目前,高等学校内外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教育经费来源越来越多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很大,教育经费支出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将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艰巨。但高校传统的依附型财务管理理念造成学校不重视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而是过多依靠贯彻执行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高等学校许多具体的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得不到具体的内部财务制度的规范指导和约束控制。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这种不健全性易造成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漏洞,易产生腐败和浪费行为。如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的缺失,导致假借购置办公用品转移资金和谋取小集体福利等;科研耗材出入库制度的缺失导致科研虚购耗材转移资金或通过购置耗材转移资金等。

2.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精细。高等学校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高等学校的各项资金来源和各项支出等经济活动基本上都有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但由于高校经费来源的多渠道,导致高校经费受不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满足不同需求,实现不同目标,往往造成相互之间的不一致和脱节,以及过于原则性规定问题的存在,显得财务制度建设不够精细化,十分粗放。

3.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适应。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包括适应外部经济、教育发展环境和学校内部实际状况两方面。中国高校已建立起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格局,高校不仅从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持,更要从教学市场、科研市场、社会服务市场等通过市场交换规则获得非财政性资金供应。因此,以资金活动为对象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从学校与政府之间扩展到与整个社会。为满足学校适应市场化的资金筹集和支出需求,必须对原先单纯满足政府财政性教育资金管理需求的内部财务制度进行改进,使学校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市场化经济行为管理需求。但同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毕竟是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服务的,相对而言,不同发展规模、不同地域、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发展历史、不同专业构成、不同竞争实力、不同组织架构的高校之间在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上差异较大,其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等也可能不完全一样。所以,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仅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更应充分考虑学校内部教育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增强其适应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

4.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及时。近十多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不断改革创新的时期,也是学校违法案件和资金严重浪费的高发期。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经法规和政策,试图从政府角度加强对高校经费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督促高校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各高校也在不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从财务制度、财务信息化和财务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教育经费内部管理。但在此过程中,高校普遍存在制度建设惰性,一方面表现为简单套用政府财经法规和政策,导致制度执行过于原则性;另一方面制度建设过于陈旧,没有及时进行修正。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几个关系处理

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的财务制度给予保障、监督和管理。针对当前高校内部财务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不足,应理顺和把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财权配置和管理要素三方面关系。

1.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关系。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参与,必须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贯彻执行。没有业务部门的参与,单纯财务部门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将可能不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上也将受到约束。所以,高校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财务部门必须首先与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充分了解业务活动的规律、业务活动过程,共同分析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具体业务活动过程的财务行为、易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其次应就形成的内部财务制度拟订稿与相关业务部门再沟通、征求意见并最终达成一致。但在此过程中,应保持财务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和全局性,财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综合管理、全面监督职责。

2.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财权配置关系。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体现 [1]。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应合理划分财权,明确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构建清晰的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权配置体系以理顺财务关系。首先,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中应清晰定义财务组织架构和职权,包括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总会计师、财务人员,明确不同层级的职权;其次,在职权明确的财务组织架构建立的基础上,着重对财权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及相关的建议参与权等财权架构进行规范,在具体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把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理配置,包括业务流程中或不同责任部门间的配置。

3.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要素关系。高校财务管理要素可归纳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动力要素和控制要素四个要素 [2]。其中主体要素主要指财务活动中的全体管理人员,重点是财务管理人员;客体要素主要是指财务管理的对象,即学校资金及其运动;动力要素是指激励机制;控制要素主要是对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动力要素进行约束、监督和指导,体现为学校财务管理体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正确把握和贯彻财务管理四要素构成体系,在制度建设中要明确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手段以及适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实践过程建议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是一个理论与实践、政策与实践相互贯通的过程,制度建设者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较深的政策把握能力、全面的学校管理需求洞察能力和未来管理发展的脉搏把握能力,在新的环境下重新审定财务制度,贯彻财务风险控制 [3]。

1.全面整理和分析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合法性基础。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门预算系列管理办法、内涵建设投入政策、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分别涉及学校财权配置、财务事项具体处理程序、财务支出结构、支出控制方面等等。学校要全面收集和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所管理的内容,可通过建立Excel表格形式,将不同制度办法的颁布实施时间、主要规范内容以及执行难点等进行归类整理。一方面方便学校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掌握、贯彻执行;同时也易于发现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的地方,发现学校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方面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的地方。

2.全面整理和分析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及管理需求,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适应性基础。财务制度是为财务管理服务的,是用来规范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为学校经费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导约束的。全面分析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的特点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关键,各项财务活动也是财务制度建设的对象。高校财务活动按财务管理内容分为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成本费用、收入分配等;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又分为水电支出等;按照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可分为教学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后勤经费支出等;按照经费支出的预算责任单位可分为行政部门、院系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后勤保障部门等不同责任单位经费支出。所以,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就是全面分析和把握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这也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必须依靠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因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学校现行各项经济活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规范性、科学性、精细化、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学校所建设的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学校财务管理需要。

3.全面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理论体系框架,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整体性基础。根据学校执行的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学校内部经济活动范围、内容,按照财务管理内容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体系整体架构。

第一部分: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高校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高校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综合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综合执行预算和院系责任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度、高校经费支出审批制度、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校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分析报告制度等方面。

第三部分: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财经领导小组设置与职权制度、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管理制度、高校财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管理制度、高校财会岗位与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四部分:高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网银支付管理制度等方面。(2)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职工暂借款管理制度、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等方面。(3)材料(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基建)材料管理制度、教材(图书)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方面。(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中修项目管理制度、零星小维修项目管理制度等方面。(5)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后勤实体管理制度等方面。(6)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外币业务(外汇)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五部分:负债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借入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付及预收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缴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以及代管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等。

第六部分:经费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实习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实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人员薪酬开支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水电费开支管理制度、学生资助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该部分要严格按照经费支出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进行设计,其中经济分类财务制度设计是基础标准,如招待费的支出审批制度中的招待标准、审批内控、报销票据管理等;功能分类财务制度设计重在结构和程序上,如科研经费中的招待费支出审批重在招待费比例、招待费支出审批流程等方面。

第七部分:收入及结余、基金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学生缴费管理制度、学生奖贷勤助补管理制度、发票及票据管理制度、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管理制度、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制度、捐赠收入管理制度、服务性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事业结余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八部分:财务决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包括综合财务决算制度、项目经费决算编报制度、预算执行报告及分析制度、经费支出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预算执行进度报告制度、水电费用分析报告制度等。该部分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月度、季度、学期和年度展开分析报告,为学校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第九部分:辅助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会人员工程交接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

4.全面整理和分析现有内部财务制度成果,寻找差距,发现漏洞,明确制度建设项目和进度,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及时性基础。学校财务部门应重视整理和审核学校现有财务规章制度,能及时根据学校内外部财务环境的改变,对照内部财务制度理论体系进框架,找出现有制度建设成果中存在的不健全、不适应、不精细、不及时问题,明确拟修订、拟废除、拟新增制度建设项目。为此,学校财务部门内部应重视财务制度建设分工,明确具体负责牵头人,支持内部制度建设工作,要将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工作的习惯做法、要求给予制度化、书面化和成果化。

5.财务牵头、分工协作实施制度建设,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组织保障基础。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形成以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实施的制度建设组织模式。首先,财务部门内部根据科室设置和岗位分工,明确相关制度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初步拟订工作;其次,财务部门内部集中讨论已完成的制度建设初稿,在听取制度建设具体负责人就本制度建设文稿解释汇报后,集中讨论确定正式拟订稿;第三,根据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全流程作业管理理念,根据不同财务制度所涉及的不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分别与不同业务部门就财务制度正式拟订稿进行商讨会签,重点就制度执行和效果发挥进行商讨,确定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第四,财务主管校领导审签通过。

总之,中国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存在严重的国家法规政策依附性,主要处于应付和应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阶段,还没有真正从学校内部管理需要出发,系统地进行制度建设。为此,高校应全面把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需求和现状,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财权配置和财务要素三个关系,严格按照制度建设程序进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 乔春华.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论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1,(2):107-111.

[2] 张兵,厉留清.研究型大学财务运行机制的创新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9,(8):11-14.

[3] 蒋延富,曾烨.基于企业财务管理要素的高校财务制度改革趋势分析[J].财会通讯,2012,(1):70-72.

Theory and Practice Institutions of the Internal Financial Syste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YE Qing-song,ZHAO Juan,QIN Xin

(Finance Department,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njing 210009,China)

第7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建设管理;策略

一、实验室的地位和作用

1.实验室对教育教学有重要作用

高校学习有两部分内容,其一是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在教室中进行;其二是实践操作训练,多在实验室完成。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实验教学在促进学生认知结构转化方面具有独特功能。实验教学为理论知识提供感性材料,为疑难问题打通解决渠道,不但可以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还能帮助学生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缜密的做事风格,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世界观。

2.实验室是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课堂

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应该懂应用、会操作,并具有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学习精神,而实验课堂能够让这些能力得到综合锻炼,使学生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二、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策略

1.完善实验教学管理体制

(1)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是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保障。实验室教学管理体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使用制度、仪器维修护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岗位制度、硬件设置申购制度等,这些制度可以根据学校整体规范来执行,也可以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来做合理调整。制度执行要严格到位,确保公平、公正。

(2)档案制度建设。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运行档案。档案是实验室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反映,通过档案资料,管理者可以对历史性工作进行研究分析,也能对当下工作有效把握,便于从中发现管理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3)物资管理制度建设。物资管理是一项繁琐冗杂的工作,以往都是依靠人工来记录管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这项工作逐步转移到计算机系统上。但由于低值、易耗品更换频繁,汇总量大,很多二级学院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仍旧停留在人工账上,管理者难以精准、及时掌控低值、易耗品经费合理使用情况,给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急需建立管理低值、易耗品账目制度并引进管理的微机系统。

(4)安全制度建设。实验室的常见安全隐患主要有:电路设施陈旧、走线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堵塞;空间狭小,各类化学试剂不能隔离存放;缺乏备用供电设施等应急保障系统;缺乏急救设备及药品等。师生安全大于天,实验室安全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关监督考核部门,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优化配置,抓好实验室建设

第一,加大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购置投入。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实验学习的必要工具,随着科技进步,各类软硬件设备更新越来越快,很多陈旧设备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教学的需要,部分需要维修升级,部分将被直接淘汰,更换全新设备。第二,扩大实验室建设和使用面积。由于实验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添置,原有的实验室面积也急需扩大。另外,随着学校扩招政策的开展,入学学生数量不断增多,实验室空间显得越来越狭小。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应尽快解决实验室房源紧张问题,快速扩建实验室。

3.打造高素质实验室管理队伍

实验室管理的主体是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相关工作的开展进程与质量。首先,高校要保障相关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并激励他们努力工作,积极推进高校实验室教育管理改革,使得学校科研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其次,要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确保技术人员掌握最前沿的管理理念的专业技术,并鼓励其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打造一支高、精、尖的组织队伍。再次,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增强相关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提升实验室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结语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也不断发生着改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模式早已无法适用。 在新时期,相关工作者一定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创新管理手段,发挥实验室的保障和服务性作用,不断满足创新教育的需要。

参考文献:

第8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建设学校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实施路径。日前,教育部又了《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将现代学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引向深入。在当前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背景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对于促进和保障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推进具有关键

作用。

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学校制度安排。我们通常所提的学校制度是指国家各级各类教育的制度安排,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学校之间的关系,属于“宏观”的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强调的是制度安排的“现时性”,它是一种“好的、先进的、能适应时代要求的”学校制度。当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就是要求改革者根据时展的要求,设计和构建与各方面改革相适应的规则体系。因此,现代学校制度通常是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关注点。

第9篇:学校现代制度建设范文

[关键词]现代大学治理 高校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分类号]G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规定了包括高校在内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必要范围内向相关利益者公开信息;现代大学治理的公开透明理念,也要求高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政府及社会进行大学评估评价的新型绩效指标。

1 现代大学治理之公开透明理念

2008年生效的《条例》,既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并特别把教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范围,其中包括政府投资的高等学校。教育部根据《条例》要求,率先拟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附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基本要求》,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范围、途径和程序,并对监督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的治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机遇。所谓大学治理,指的是高等教育机构被正式组织和管理的方式,它与当权者决策的结构和过程有关,而决策问题对大学内外利益相关者是极其重要的。大学治理关系到大学的存在、特征和发展,是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美国高教研究协会关于21世纪大学治理的研究报告中对大学治理提出了一个比较简洁的定义,即:大学内外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重大事务决策的结构和过程。由于高等学校是一种政府投资的公共产品提供者,从特性上说是一种公共空间,需要既保障学校的利益,也要保护公众的公共利益,因而大学治理需要充分体现公开透明理念。实际上,现代大学治理的一个趋势是复合共治,所谓复合共治是以高校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不同的治理方式相互合作和补充,共同协调治理大学的一种互动机制,其原则之一是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高校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因而,高校信息公开是现代大学治理中公开透明理念的充分体现。

2 高校信息公开之制度体系支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其中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之一是: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因而,大学不能固守于象牙塔,要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与社会进行合作。同时,与现代大学治理有关的教育评估制度、课程改革制度、教育经费投资制度、招生就业制度及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教育公平、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是当前社会及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大学治理中公开透明的关键环节,需要以高校信息公开为重要的实现手段。

高校信息公开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校内和校外公众的知情权得到落实,通过知情权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参与权和监督权,包括全社会的监督。而这种目标的实现,不是简单地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而是涉及到制度建设;同时也不是一种制度就可以实现,而是要构建实现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即制度体系建设。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是实现公众高校信息知情权、促进公众参与高校治理的需要,是满足高校教育服务国际化、市场规律的需要,也是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创建和谐校园的需要。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则是在信息公开制度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信息公开诸多基本制度构成的集合,包括:高校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制度,高校信息公开的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分割制度,高校信息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与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高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监察救济、问责制度、评价反馈制度等。

3 大学评价评估之信息公开绩效

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目的不是为了建立一些条条框框或仅反映在纸面上的规则规范,而是要切实落实在大学的治理与发展中。其中一个途径即是对高校信息公开进行绩效评估,并且将信息公开的绩效作为大学评价评估的新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