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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辽宁省居家养老;物业企业;服务方案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3.028
1 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及可行性
辽宁在1996年先于国家四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统计显示,2014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为4274.5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37.3万人,占总人口19.6%;其中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40.4万人,占总人口的12.6%。辽宁省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5%,比全国老年人口高出4.1个百分点。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养老、保健、精神文化需求日益突出,养老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供需矛盾依然突出。2015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2014年《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物业企业兴办或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于每个小区,对于居住环境和人员更熟悉,对小区设备有一定的管理和使用权,并有安全、清洁、维护等专业服务团队,为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条件,如果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然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物业企业作为小区的管家,离居家老人生活最近,并且有自己的服务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优势明显。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1 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随着辽宁省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养老资源的匮乏也凸显出来。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为构建新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各种养老服务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1.2 降低养老成本,减少社会养老压力
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可以降低社会养老费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养老的压力,弥补社会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足。由于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小区开展工作,有许多服务的方便条件,物业企业通过员工培训和适当增加养老服务人员来提供养老服务,可降低养老成本。
1.3 物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现其社会价值
养老服务是全社会的一个共同问题,不仅是由政府或一些养老机构可以完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物业作为一个服务业,致力于为老年人服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养老事业做出贡献,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充分体现社会价值。
1.4 改善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公司参与养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子女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或他们的子女不在身边,不能经常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让家庭的老人与距离最近的物业的贴心照顾,可以随时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将让业主慢慢改变传统的物业意见,将让业主逐渐接受物业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生活管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养老服务可以改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促进物业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促进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整个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2 方案设计思路
依据前期理论研究和实地调查分析结果,通过分析养老服务开展中的难点问题并尝试解决,并借鉴国内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经验,设计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方案实施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服务对象为物业服务小区内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方案覆盖面广,服务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
3 方案实施主体
方案实施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企业组建专门的养老服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也需要考虑成本效益关系,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物业服务企业会结合现有管理体系的内容,并根据其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所提供服务的定位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地把物业相关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衔接。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组织机构的配置取决于对服务对象的定位:服务于某些特殊群体,如空巢老人群体,这类群体在各小区中人数比例较少,仅需要选派“为人和善、耐心细致,具有很强爱心的”物业管理员专门负责其居家养老服务即可;若将服务群体扩大到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这就需要在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框架内组建一个专门的部门,即养老服务部,并选派和培训服务人员,负责老年业主的入户巡访、照料、活动组织、服务监督等工作,保障老年住户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等需求。专门从事养老服务部门建立初期,需全面掌握服务区域内老年人的情况,专职人员的配备需多一些。后期随着老年人基本资料完善及与各部门在提供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交叉融合,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可将养老服务和部分物业服务部门进行岗位整合,部分职责转移到楼管员、维修员、保安员、会所经营等岗位人员上,即专职和兼职的养老服务人员相结合。人员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陪护人员、医疗护理人员等,根据服务需求动态调整。
4 养老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
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从初期的服务部分特殊群体逐步推广到物业区域内有服务需求的全体老年业主。在养老服务的开展中首要任务是掌握老年群体的基本状况,包括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家庭状况、生活需求等,对服务对象的基本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分级分类。按照各层级的养老群体不同,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重点培育与老年人养老生活紧密相关的服务项目。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主要采取社区养老中心和物业服务相结合方式提供养老服务;对于失独老人,物业派专人提供陪伴服务;对于高龄老人,主要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上门养老服务,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由社区和物业共同提供上门服务,并与专业机构联合,采用医养结合的方式提供生活服务、精神慰藉及医疗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形式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既请老人走出家门到老年服务机构中享受自己所需要的多种服务,也派专业服务人员走进家庭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多种服务,同时为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提供方便条件和贴心服务。
虽然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应该是有偿的,但养老服务从本质上应该属于公共服务或者说福利范畴。因此,对于不同服务内容或不同服务群体应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在确保服务质量和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服务收费。服务包括无偿、低偿和有偿区别对待。如对于低收入、高龄、失能老人一般由政府补贴和企业降低服务收费标准来确保老人享受养老服务,如对于精神层次服务需求可由物业服务人员无偿提供。
5 养老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定期探访服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定期上门拜访老人家,与老人聊天,下棋或进行老人喜欢而探访者又能办到的活动。定期访问,通常每周两次或三次,每次半天,根据老人的要求,增加或减少。为了做好探访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调查,力争派出与老人嗜好“投缘”、“合拍”的探访者,使相聚愉快,探访者需要有一定的服务质量和“技巧”。
(2)生活服务。主要包括室内清洁、洗衣服、做饭,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购买蔬菜和食品等材料。通常是由老人打电话给服务企业,为企业送去的。由于网上购物已经逐步达到了普遍规范的水平,服务公司可以派人帮助老年人代收发邮件。
(3)日常维修服务。物业企业派维修人员或请维修公司及社会服务机构,帮助有需求的老人定期检查维修非公共区域内的房屋、设备、设施等,或按照老人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4)餐饮服务。可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联合经营老年食堂,为老人提供物美价廉,方便可口的餐食,还可为老人提供电话订餐并按时配送到家的服务,减轻老人的厨房劳动。
(5)电话确认健康服务。对孤身老人提供每日电话确认其健康状况的服务。由物业服务人员承担,收取少量服务费或免费服务。频率可以保持每天一次,以免影响老人休息。
(6)医疗服务。物业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系。老人家里安装专门的医疗报警按钮,与物业企业、就近医疗机构相联系。对年老多病的老人实行定期上门探视服务,对于行动不便又不需住院的老人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在家中治疗。服务人员密切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并协助解决医疗服务需求。
(7)外出陪伴服务。力争一年内安排几次外出活动。不需要很长的时间,通常是几个小时。外出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包括购物、购物、到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等地的参观或游玩等。由老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打电话确定,物业服务人员为老人外出安排交通工具,并派人进行全程陪伴服务。
(8)建立老人休闲俱乐部。物业服务企业可利用会所的闲置时间及与社会机构合作,向老年人优惠开放活动场所,设置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项目。定期安排老年人休闲娱乐活动,开办老年大学,丰富老年人生活。
(9)开展老年人咨询服务。对老人了解不多但有所需求问题,例如疾病、生活极其关系,开展老年人咨询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度晚年。聘请各行业精英和专家学者,对老年人进行知识讲授和技能培训,开展涉及法律、科学养生、医疗保健、人际沟通、家庭教育等专题讲座和咨询指导。
物业企业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又适应多数业主“花钱买服务”的各类养老需求,有利于形成社会资源对养老服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6 方案实施步骤和过程
物业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的实施先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1-2个园区试运行,服务内容可以从基本的生活服务开始,服务部分老年人,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总结经验不足,完善后进一步推广。
方案实施过程如下:
组建养老服务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规范――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试开展――养老服务监督检查和评价――养老服务方案改进――养老服务全面开展。
本服务方案只是从理论上对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设计,还有待于实际应用,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日臻完善。
参考文献
[1]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1014)[Z].
[2]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4)[Z].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生活、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办法》顺利实施。重点查处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办法》等乱收费行为,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担任。成员由各区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开发区经贸局分管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总体统筹和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组、检查督查组及七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房地产价格处,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整体方案、拟发相关文件、相关政策执行问题解答、政策培训等综合协调、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组由综合法规处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宣传策划和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工作。检查督查组由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组成,重点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
七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四个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组成,根据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布署、要求,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推进、实施《办法》排查工作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相关工作。市局领导明确专人包联,相关业务处室确定专人配合,督促、检查、协调包联区(开发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第一工作小组由蜀山区物价局组成。张林局长包联,收费管理处、价检局、房价处各确定1人配合。
第二工作小组由庐阳区物价局组成。薛树君副局长包联,价格监测处、价检局、房价处各确定1人配合。
第三工作小组由包河区物价局组成。王磊副局长包联,商品价格处、价检局、房价处各确定1人配合。
第四工作小组由瑶海区物价局组成。刘宾副局长包联,服价处、房价处确定1人、价检局确定2人配合。
第五工作小组由经开区经贸局组成。胡方林副局长包联,价检局确定2人、房价处确定1人配合。
第六工作小组由高新区经贸局组成。钱广玉纪检组长包联,价格投诉受理中心、价检局、房价处各确定1人配合。
第七工作小组由新站区经贸局组成。高永总经济师包联,价格成本监审局、价检局、房价处各确定1人配合。
三、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1.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坚持深入社区,广泛开展调查。对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逐一排查,重点摸清物业服务小区规模、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当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是否公示、是否执行“一费制”等情况,并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加快推进《办法》全面实施。结合排查情况,对符合《办法》及《补充通知》中明确应实施《办法》的住宅小区,全力推进《办法》全面实施;对目前尚不符合实施《办法》的住宅小区,明确具体实施期限,进行跟综落实。到2012年年底,使全市符合实施《办法》的小区按《办法》实施收费管理。
3.着力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市局统一设计明码标价格式,督促各物业服务小区按规定全面公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切实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做到服务标准公开,收费标准透明。
4.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台账。在逐一摸清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台账,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实时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及时科学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纠纷,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5.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办法》等乱收费行为予以重点检查。对在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免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
(二)实施步骤(2012年6月至12月底)
1.组织筹备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基本情况摸底、拟定和印发工作方案、工作通知,市局相关处室明确专人配合区、开发区物价部门。市局和各区、开发区物价部门组织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培训。
2.全面自查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各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各个物业服务小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并认真填写《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调查表》,全面排查掌握区域范围内物业服务小区收费管理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结合全面排查掌握的基本情况,围绕《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办法》以及《补充通知》等政策规定,各工作小组对应执行《办法》的住宅小区加以督促,严格《办法》的落实、执行、实施。对已实施《办法》的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实施《办法》条件、尚未实施《办法》的住宅小区,督促其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对尚未符合实施《办法》的住宅小区进行逐一登记,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和跟踪落实责任人,直至全面实施《办法》。
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配合七个工作小组,对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办法》执行、实施情况,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4、总结处理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底)。各工作小组、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针对检查实施《办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依法处理。
各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交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确因合同期限问题尚未实施《办法》小区进一步明确跟踪督查工作任务。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精心谋划,科学统筹,加强协调。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认清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重要意义,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作为服务百姓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宣扬依法治价的工作举措,作为拓展价格部门工作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抓实抓好。要牢固树立工作大局观念和物价工作“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切实突破部门工作职责局限以及上下级物价部门管理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稳步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方式。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负责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自查、检查工作,确保小区访得全、情况查得清、问题摸得透、措施跟得上。各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要充分发挥基层价格工作优势,加强协调,调动物管、街道、社居委等各方力量,协力推进工作进展。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工作小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坚持把当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矛盾较为突出的小区和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规范对象,把物业服务“一费制”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推进内容,把不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违规收费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全面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现以点带面的效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立足社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依法拓展物业服务覆盖面,切实改善广大群众居住环境和质量,不断推进社区建设和物业服务共同发展,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构建和谐*昌,整体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全区134个社区(名单见附件1)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单位(机构)得到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权责清晰,服务基本到位,居住环境和质量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基本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成立街道物业管理小组,小组人员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社会事务、城管和综治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派出所、社会事务科、城管执法中队、社区居委会、门栋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区房产局: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指导街道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立业主大会制度、居民自治委员会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对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的达标、考评和验收,落实奖励措施;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与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老社区推行物业服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老旧住宅区房屋及配套设施情况并登记造册;划分并确定辖区内物业服务单元,有序推进试点及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建立完善业主大会制度、居民自治委员会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区房产局、民政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化解推进社区物业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加强老社区推行物业服务的宣传发动,引导居民、业主正确认识物业服务,为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区民政局:负责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自治组织的监督、管理;协助街道合理划分住宅区物业服务区域,推荐一批试点社区先行实施物业服务;配合街道办事处、区房产局及其他部门,做好老社区推进物业服务的协调工作。
4、区房地公司:负责老旧住宅区直管公房和售后公房的物业服务及“三无”水箱的清洗工作。
5、区城管局:负责老旧住宅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维修社区内破损道路,加强违章占道、“三乱”整治工作;依法拆除老社区内的违法建设。
6、区建设局:按照年度计划,加强老旧住宅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工作和社区内路灯的协调管理工作。
7、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加强老旧住宅区“四害”灭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和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相关工作。
8、区水务局:负责老旧住宅区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市政排水设施完善,井盖齐全,及时解决渍水问题。
9、区园林局:指导老旧住宅区开展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绿化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10、区环保局:负责老旧住宅区有证经营门点油烟、噪声等扰民问题的治理;创建绿色社区的宣传工作。
11、区文体局:负责老旧住宅区公益性健身器材和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2、区物价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负责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认定工作,加强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13、区劳动局: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中介机构与物业服务人员建立合同制劳务关系;利用掌握的人力资源,向社区物业服务中介机构推荐人才;加强物业服务人员劳动技能的培训。
14、*昌*分局:负责对老旧住宅区的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落实治安联防措施,切实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秩序。
15、*昌工商分局:负责取缔社区内无照经营,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秩序。
16、*昌规划分局:负责查处老社区内批后违法建设,对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管理。
17、区财政局:负责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服务相关资金的筹措。
18、区文明办:负责指导街道、社区抓好老旧住宅区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老社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四、物业服务单元划分及服务运作模式选择
按照老旧住宅区房屋、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的状况等实际情况,将社区内老旧住宅区划分为独立院落型、单位管理型和开放型三种类型的服务单元,每种类型服务单元可按居民自治管理型、街道(社区)管理型和单位管理型等三种基本模式,创造条件,分期分批推进物业服务。
(一)对社区内原规划建设的住宅区或相对独立且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住宅区(院落),可将其划分为独立院落型物业服务单元
街道要指导、协调、督促社区居委会帮助该区域内的业主建立业主大会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由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该单元采取何种形式的物业服务。一是决定对外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依法办理引入物业管理的手续;二是决定将物业服务委托给街道或社区代管的,按街道(社区)管理型的服务模式,业主委员会与街道或社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并执行;三是业主投票决定自治管理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区域内的业主,按本方案第五点规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承担自治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自治管理单元内物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对未能建立业主大会制度的独立院落型单元,街道可组织社区居委会召集房屋管理(产权)单位、专业部门(单位)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参照开放型服务单元推进物业服务工作。
(二)对社区内单位自管住宅区(院落)或直管公房、售后公房比较集中的住宅区(院落),可将其划分为单位管理型物业服务单元,采取单位管理型服务模式
其物业服务工作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和落实。可建立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和专业部门(单位)及业主、使用人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并达成《物业服务协议》,推行单位管理型的物业服务模式。
对房屋管理(产权)单位因改制、破产等原因撤销或注销的,其所管理的住宅区(院落)的物业服务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和落实。
(三)对社区内房屋用途多样,且产权复杂,又难以围墙建院的分散开放型住宅区,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开放型物业服务单元,采取居民自治管理型、街道(社区)管理型服务模式
街道办事处可按照该住宅区的规模、人口密度、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在该单元内建立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房屋管理(产权)单位、专业部门(单位)和业主、使用人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并达成《社区物业服务公约》,通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居民自治委员会、社区物业服务中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为住宅区提供物业服务。该社会组织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针对住宅区内居民需求,有选择地提供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治安秩序维护、工程维修和家政等“菜单式”物业服务,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照服务内容向居民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确保开放型老社区物业服务落实到位。
五、物业服务基本内容及收费形式
老旧住宅区日常物业服务一般包括下列事项:
1、保洁服务;
2、秩序维护服务;
3、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4、绿化养护服务;
5、车辆进出、停泊服务。
以上日常费用标准由物业服务单位(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质量标准,测算管理成本,提出收费标准,结合老城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召开价格听证会,在广泛征求广大业主、使用人和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双方可接受的收费机制,通过合同(协议)约定,报区物价局备案核准后,向使用人按月收取。物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向广大业主公布收入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六、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9年3月)
1、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签订街道、相关部门目标责任书。
2、各街道、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推进方案。
3、各街道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在老旧住宅区张贴公告、发放通知,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各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老旧住宅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底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确定物业服务单元的划分和服务模式选择,并建档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10月)
1、做好试点工作(2009年4月20日—30日)。根据“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各街道在合理划分的物业服务单元基础上,确定各单元的物业服务运作模式,可选择一定比例不同类型的单元先行启动物业服务工作。
4月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实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的单元进行检查,总结前期经验(重点是:单元划分、模式选择、业主大会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或《社区物业服务公约》签订、收费标准确定),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方法。
2、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5月—10月)。各责任单位参照上阶段的工作经验,逐一明确剩余物业服务单元的工作计划,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力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1月)
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达标考核评分标准》,做好全区老旧住宅区推进物业服务工作的迎检准备,并根据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总结全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达标情况,对优秀、达标社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各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对社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保障,务求实效
各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老旧社区物业服务的推行工作。鼓励和支持社区成立社区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介等社会组织主动承接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建立考评奖励制度,区政府将对年终考核达标的社区给予奖励。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服务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充分运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老社区推行物业服务的意义和作用,促进广大业主认识、理解物业服务,争取广大业主、辖区单位的支持、参与和配合。
物业服务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制约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瓶颈。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根据成文的规章制度、依靠职权进行程序化管理,可以利用制度制约、纪律监督等方法进行刚性管理;也可以人为本,讲究人性、讲究熏陶,以培养员工自觉性为主的柔性管理。但只有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刚柔相济,才能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协调有效发展。
二、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刚柔相济
1.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现状
以乌鲁木齐市农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由新疆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投资创建,由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科事业编制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外聘保洁员、维修工具体服务,是为新疆农科院集办公住宅于一体的综合性小区提供服务、具备物业服务三级资质的企业。该公司既存在经营管理模式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又同其他物业服务公司一样,都存在对人员素质较低、对人力资源管理不够重视、员工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问题,因此不仅难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也难以满足职工住户日益提高的物业服务需求。
2.乌鲁木齐市农科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刚柔相济体系建立
针对物业服务行业及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综合人力资源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的各自优势,乌鲁木齐市农科物业服务公司致力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针对员工的岗位、素质的特征进行人性化管理,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有机结合,以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的高效管理。
(1)刚性管理
“刚性管理”以“规章制度为中心”,凭借制度约束、纪律监督、奖惩规则等手段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这基本是20世纪通行的泰勒创立的科学管理模式的核心内涵。乌鲁木齐农科物业公司提出以“全面推进物业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在劳动人事管理、设备物资、组织决策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以“业主满意度”为考核主线,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日常工作状况进行观察、记录、分析并评价,全面、公正、客观、灵活提高考评的有效性,促进企业整体工作绩效的改善,让考核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同时,注重“真诚服务、住户满意”企业文化的构建,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影响,使企业文化渗透到管理制度及员工的行为规范中,并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统一。
(2)物业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的柔性管理
“柔性管理”则是“以人为中心”,依据企业的共同价值观和文化、精神氛围进行的人格化管理,它是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采用非强制性方式,在员工心目中产生一种潜在的说服力,从而把组织意志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乌鲁木齐农科物业公司,树立“员工人人是人才”的观念,在实践中以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为核心,开展人力资源的规划、招聘、培训、晋升等活动,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最大限度挖掘员工工作潜能。针对人才队伍不稳定、流动大的特征,根据物业托管范围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需求结构表、招聘开发方案,注重人才储备,对于引进的新人才,发挥他们的新观念、新思想等优势,培养有潜力、有实力的高素质人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或解决基层员工的工薪问题、休息问题、文化生活问题等,建立起员工沟通机制、员工满意度调查机制、生病员工就医探访管理程序和业余文化活动计划、方案和措施等。公司像对待客户一样对待员工,真正了解员工的疾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凝聚力,带动员工为业主提供品质稀缺而珍贵的服务。
总之,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它的成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所以物业服务企业要把人力资源管理摆在企业发展决策的主要位置,才会成为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公司名称: 广州市信诚物业公司起止年月:2008-04 ~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管理处经理
工作描述: 负责物业管理处的全面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质量定位;
2、策划物业的年度物管方案及管理目标;
3、编制年度收支预算;
4、组织各员工的培训与考核;
5、各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与控制(包括工程、安管、客服、环境等);
6、与开发商、各相关政府部门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7、物管日常风险的控制及管理;
8、各部门计划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管理;
9、各突发事件的控制及管理等工作。
公司名称: 广州番禺雅居乐物业公司起止年月:2006-04 ~ 2008-04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住户服务中心经理
工作描述: 广州番禺雅居乐物业公司是一级资质物业公司,雅居乐花园规划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容积率1.21,绿化率35%;在职时管理占地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别墅1024栋,住宅8000多户,有会所、酒店、商铺等配套设施。
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制定物业前期招投标;
2、协助策划制定物管方案;
3、物业接管验收;
4、制定收楼方案并组织实施;
5、业户投诉接待及处理;
6、物管品质管理;
7、档案资料管理;
8、各种证件办理;
9、组织部门员工对业务及法规知识的培训;
10、部门费用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11、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公司名称: 广州珠岛物业公司起止年月:2002-01 ~ 2006-04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物业部主管
工作描述:
1、负责项目的招投标;
2、前期物业接管验收;
3、物管项目管理方案的制定;
4、监督并按标准实施各项物管业务工作(包括客服、安全、消防、工程、清洁、绿化、培训等);
5、收楼;
6、客户投诉处理;7装修监管;
8、员工培训;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对于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来说,是艰辛与忙碌的一年。我们先后完成了一期项目的前期介入工作;完成了服务中心人员的组建工作;根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顺利完成了一期交房工作以及正常服务工作的开展。以下是我服务中心年度工作的详细总结:
一、前期介入工作的开展
年三月份,公司抽调各部门骨干人员进驻项目,开始接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一期楼宇的接管验收工作,将发现的问题送至项目部,并跟踪问题的整改。
(二)完成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工作。
(三)完成物业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
(四)完成小区的开荒工作。
二、事物工作
(二)装修办理。全年共办理装修报批手续526户。办理入住手续36户。发现违规装修25起,已整改22起。
(四)办理共小区固定车位 23 个,收取临时停车费共计 元。
三、部门管理
(一)物业服务中心下设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综合部,物管部五个部门。在职员工83人,其中保安部39人,保洁部30人,工程部9人,办公室5人。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服务中心根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了各项需要《行政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各部门岗位职责》、《各部门培训教案》等制度材料,同时加大考核力度,使各项工作稳步展开。
四、安全管理
(一)对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谢绝无证人员进入小区。
(二)对带出小区的物品实施放行登记管理,有效控制装修人员私带业主物品现象的发生。
(三)对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管理,引导车辆文明有序停放。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采取“温馨提示”告知的方法,控制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
(四)实行人员定岗定位划分责任区的方法,对场地秩序进行有效管理。
(五)运用电子巡更设备,定时对小区进行巡查。
(七)服务方面
1、每周利用例会的形式组织一次礼节礼貌和文明执勤教育,规范执勤中的言行举止,要求执勤过程中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针对车辆管理当中解释不到位,语言不规范,经常被投诉,并与车主多次发生矛盾服务工作上不去这一突出问题,首先是加强管理制度和收费方案的培训,在对门岗的用人上进行把关,从所有的队员中选派综合素质强,相对优秀的队员到门岗;
(八)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在人员难招,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保安员综合素质偏低的情况下,改进培训措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进行阶段性培训,安排培训班长全面跟踪负责,加强入职引导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思想状况,促进沟通交流,保持队伍稳定。
五、环境管理
(一)卫生清洁工作方面,全体保洁员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出色的完成了的卫生开荒工作,将原来的施工状态转变成现在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二)较好完成了服务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利用每周例会,加强保洁员服务意识的培训。
(四)材料申购和使用:坚决贯彻公司“节支增效”的管理理念,做到按需申购,以旧换新,使材料的不良消耗点降到了最低。
(五)处理水浸事件30余起。
一、 物业宣传工作
(一)举办家属区元旦、春节、劳动节、60周年大庆、抗击甲流等板报黑板报、简报若干期,加强了与内外顾客的联系沟通。
(二)遇到重要情况,张贴“温馨提示”。
(三)寒假暑假开学,书写“迎新联”。
二、 贯彻总公司“质量年”要求
拟定《优质服务方案》、《平安红五月服务方案》提交并协助物管中心实施,推进优质服务工作。制作“交大物业安全优质服务卡”发放教职工。拟定“第一时间第一服务 62652778”标牌贴于各个大楼,便于顾客联系服务。
三、 协助能源中心狠抓水电节约
拟定“节约水电倡议书”以宣传板置于主要大楼,拟定“节电小贴士”、节约水电的标识贴于大楼。
四、 质量管理
(一)坚持每月1-2次物业质量交叉检查,通报,实施改进的工作。
(二)每周到物业工作现场检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部门改进。
(三)积极贯彻夜班、周末白班管理人员工作检查制度。
(四)及时向中心领导、部门经理提示质量工作薄弱环节。
五、 培训工作
(一)对新版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培训2次。
(二)对新版的《gb/t19001--2010》质量管理标准,对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员培训2次。
(三)对各个部门培训工作提出每月一次的具体要求。
六、 文件修订
按照iso质量管理要求,增订“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物管中心工作检查制度”等文件,增订、删除部分部门管理文件。
七、 物业沟通
(一)间周向客户电话征求意见一次。
(二)搞了“11月18日后勤总公司物业客服联系接待日”,广泛征求家属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建议,回答咨询。发放“交大物业安全优质服务卡”。
(三)保持客户服务联系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62652777、62652778),随时处理顾客求助。
(四)认真处理顾客投诉。
综上所述:客户服务工作的成效,表现在物业服务有了一个网络体系,内部各项工作得以联系,内外部信息得以交流,咨询信息得以答复,顾客反映的问题得以处理。客户对客户服务产生了信任感和依靠感。
不足:客户服务部除了经理外,尚无固定员工,难以形成客服工作稳定框架,内部管理体制还未理顺。客户服务部对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要求,个别部门不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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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
一、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现状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市取得物业服务资质证书的企业有460家,其中一级物业服务资质1家,二级物业服务资质4家,三级物业服务资质145家,四级物业服务资质122家,临时级物业服务资质188家,从业人员共2万余人,服务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的范围实现了从单一的住宅区向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等非住宅物业延伸,不少单位的自管房在房改后也逐步实行了物业服务。全市有700个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大厦)、商场、办公楼,实行了物业服务, 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由政府包揽一切的难题,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新体制初步建立。我市物业服务的发展,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和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物业服务已经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社区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市物业服务近几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条件差、意识不强及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物业服务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服务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
1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度、广度不够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于2003年6月8日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两年,市政府及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但是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宣传也不够广泛,物业服务工作还未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2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服务职责不清,前期物业服务矛盾突出
由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目前郑州市新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工作还不规范,还存在垄断经营现象,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大部分是由其属下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由于建设与服务职责不清,物业服务从属、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3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小、收费低、运作不规范,企业人才流失严重
目前,郑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物业收费标准偏低,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规模小、入不敷出,企业运作不规范。有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手段原始,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缺乏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服务中忽视业主的权益,不按合同、制度办事,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差,企业提供服务“缩水”,企业员工缺乏培训、待遇低、素质差,企业人才流失严重.
4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难,物业服务推进缓慢
目前,我市多数旧住宅区,特别是单位自管房院落、家属院等存在配套设施不全,建造档次低,公共活动场所和绿化面积不足等问题,这些旧住宅区,多数存在脏乱差等现象。对旧住宅区进行专项整治,实行物业服务,从根本上改变城市面貌已成为当务之急,但由于资金问题、认识上的问题,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三、提高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对策
我市物业服务工作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加大监督服务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努力解决我市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
采取多形式、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宣传物业服务法律法规,扩大社会知晓面,增强宣传实效性,使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和各项规定,自觉的贯彻执行《条例》。
2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今年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年度考核和日常考评,结合企业信用档案的启动,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合同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加大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大力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查处。
3协调公用事业单位的责任划分、落实“一户一表”
依据《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公用事业单位的责任划分,协调解决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在相关费用的收取、相关管线维修等方面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水电气暖收费协调会精神,将落实“一户一表”视为一项民心工程,督促水电气暖主管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一户一表”改造具体方案,以解决目前的收费矛盾。
4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继续抓好物业服务企业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服务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加强物业服务专业人员管理,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培养一批在行业内具有相当影响力,在物业服务经营管理和理论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较高造诣的本土物业服务专家和高级人才。
5推进旧住宅区物业服务
按照政府、单位、居民合理负担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美化小区环境,加强对旧住宅区的整治改造,通过综合整治改造,使旧住宅区达到“绿、美、静、安”适合物业服务的标准,切实改善我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改变城市面貌。
四、结 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尽快转向真正的业主满意理念,使经营重点转移到以客户服务和提高业主满意度为中心来,并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着眼于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为此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须相互合作、共同设计和执行有竞争力的业主价值传递系统,以满意业主的需要,并由此进一步加强业主的美誉度和忠诚度。业主满意度调查有助于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提升竞争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物业服务行业各种层面上的因素趋向成熟,满意度测评体系将更完善,为物业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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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顾客满意度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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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佚名.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J].中国物业服务,2009(10).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一)科学制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县国土部门要在《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县城建设用地规模内,科学编制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五年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对房地产用地批而不建、批后缓建、闲置土地等行为和不按土地出让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按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由县房产部门牵头,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根据《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我县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五年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及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适度建设高档商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严格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合理建设安置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形成住房梯次供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
(四)严禁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或变相集资建房和居民擅自新建住房。全面禁止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或利用房地产开发资质变相集资建房。县城中心城区内,县国土部门严禁向个人建房或个人合伙建房供地,杜绝自建行为。已出让给单位、个人建房或个人合伙建房的土地,由国土部门采取回购、收储、整合等办法收回,拿出具体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在居民点建设。县城中心城区内经鉴定确系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不得批准自拆自建,统一纳入县城提质改造和土地储备计划,由县人民政府收购后拆除。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阴政办发〔〕40号)规定,实行集中统一安置。
(五)严格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县房产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厉打击挂靠、变相挂靠等违规房地产开发行为。凡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国土、规划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或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六)强化房地产项目规模管理。坚决杜绝零星房地产开发,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低于3万平方米或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供地、立项、报建,应纳入成片统一开发范围。确无法调整合并的,其土地用于城市绿化或其它公益事业建设。其中,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而建筑面积达不到3万平方米的特殊项目,该地块只能按城市规划要求,批准建设高层建筑,严禁个人合伙联建。违规合伙联建的,由县房产部门牵头,监察、国土、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参与,依法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的,依法从严处理。
(七)规范房地产项目设计。新开工的房地产小区,要实行功能单一化设计,从严控制上居下店式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原则上住宅小区临街不得配建商业门面,居住区与商业区要独立分开,营造宜居环境。临街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应根据项目位置,结合城市风貌规划进行形象设计;县城主干道临街面不得设置开放式阳台,不得管网、空调等设备。新建商品住房必须设计空调位,空调机必须安装在空调位内。住宅小区的建筑设计应包含燃气、给排水等管线和排油烟的专用管道设计。新建项目严格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污水排放必须接入县城排污管网。临湖、临河开发项目要做到不推山、不填水,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八)规范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所有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必须有两个以上设计单位拿出3个以上设计方案,由政府主管副县长组织建设、房产、规划、环保、人防、气象、消防、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业内人士对方案进行联合初步评审。设计方案由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建筑美化亮化方案、安防监控方案、绿化方案和停车场位设计方案等组成。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应包含建筑设计风格、消防设施、平面布局、立面效果、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空调位布局、防盗窗(网)风格、穿墙洞孔位置、公共配套设施和项目整体方案符合房地产市场需求状况的情况说明,其中消防设施应包含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等方面的布局和设计,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包含垃圾收集设施、二次供水及加压设备、风雨活动室、信报箱等内容,垃圾收集设施应明确垃圾收集点、收集站布局,风雨活动室要设计备有健身运动器材,小区门卫处要设计信报箱。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应包含物业管理用房的合理配置情况、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情况和物业管理的档次及水平等内容。其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为:3—5万平方米的小区应达到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5—10万平方米的应达到4‰,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达到3‰,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开发项目应当同时明确社区工作用房,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工作用房必须配置合理、适用。建筑美化亮化方案应包含小区内所有建筑的美化亮化灯饰、造型灯饰及临街建筑的特殊美化亮化灯饰等内容,并按照简洁、宁静、美观、和谐的要求,采用三维动画方式进行设计,并提供动画效果图。安防监控方案应包含小区安防监控设施的整体布局、摄像头数量和位置、监控机房设置、门卫岗亭配备和楼宇智能化设计等内容。绿化方案应包含绿化面积、绿地布局、花卉苗木和种类、规格等内容。停车场位方案要在小区人防工程或地下停车场设计的基础上严格根据小区住户数按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到位,有商业铺面的小区还要考虑社会车辆停车需要。项目经初步评审后,拿出两个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确定,形成最终设计方案。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修改。房地产企业须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出现审定后方案与报建方案脱钩的现象。规划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开发建设单位1年未动工建设的,原方案须进行再次评审;2年未动工建设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九)加强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除应当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规和其它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物业、社区办公用房和教育、文化、体育、环卫、消防、电信、美化亮化、安防监控、绿化、停车位、停车场等设施外,还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区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所有配套用房、配套设施及幼儿园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进行质量验收,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十)严格实施商品房分户验收及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商品住宅工程在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与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的,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由房产部门组织建设、消防、交警、人防、地税、气象、质监、政务中心、规划、公用事业等部门,对照报建所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逐一进行集中现场验收并签署意见。凡夜间亮化、安防监控、垃圾收集、绿地率等设施、设备指标没有按设计方案配置到位的房地产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签署合格意见,不能通过综合竣工验收。所有部门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认定为综合验收合格。商品住宅在交房时,开发企业必须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一)推广精装房。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新建商品房。
三、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
(十二)强化房地产项目报建管理。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建时,必须将所有报建规费一次性缴纳到位,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才能申请分期报建。报建规费的标准严格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特殊情况确需减免部分报建规费的,须经县长办公会议议决。
(十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县文星镇、建设、城建投、电力、商务、交通、公用事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已竣工投入使用及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城市次干道、供水、供电、商业网点、公交车停靠站点、就近入学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住宅小区与城市中心无缝对接。
(十四)强化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县财办、人民银行要牵头组织县内各金融机构拿出具体措施,增加房地产业贷款。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控,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四、加强房地产企业及从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育
(十五)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备案登记。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中介、工程建设和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十六)加强房地产企业动态管理。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实时记录和公示企业信誉情况,并将其作为资质定级、晋级、年检的重要依据。县房产部门应及时督促房地产企业整改不良行为,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降级或注销其资质。
(十七)培育房地产企业品牌。通过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培育和壮大房地产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整合、兼并、入股等形式进行联合重组,逐步淘汰竞争力不强、规模效益低下的房地产企业,促进房地产企业提质升级。
(十八)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县房产部门应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年度培训任务,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质量;严格实行房地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不断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九)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支持房地产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及时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房地产企业强行摊派和“索、拿、卡、要”,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
五、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十)全面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逐步推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制度。住宅小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房产应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扩大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小区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应严格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的方式进行。新建小区没有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工程不得验收。开发企业在向业主交房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规约。
(二十一)充分发挥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指导作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范畴,文星镇各社区应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其搞好住宅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县房产部门在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级、晋级、变更手续及日常考核时,应当听取社区居委会意见;要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的协作,积极协助调处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为居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十二)严格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保证金制度和物业管理开办费制度。县房产部门要分小区落实并监管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保证金和开发建设单位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开办经费。其中,配套设施保证金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缴纳且全部用于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投入不得在配套设施保证金中列支。
(二十三)严格执行有偿物业服务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服务小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服务,服务费用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确需调整标准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履行缴费义务。
(二十四)严格装饰装修管理。业主装修房屋,其装修方案必须先经房地产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批准。严禁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原则上住宅小区建筑不准安装防盗窗(网)。确须安装的,经房地产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批准后,安装的防盗窗(网)必须内嵌,严禁出现防盗窗(网)凸出墙面及改变或破坏外墙立面形象的装修行为。县房产部门要全面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管理,严格装饰装修施工证的发放,逐步建立健全装饰装修原材料市场准入制度,严防有害劣质装饰装修材料流入市场;加强装饰装修质量、环保监测等服务,培育壮大装饰装修企业,查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营造良好的装饰装修市场环境。
六、优化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二十五)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公示制和服务责任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要求制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示牌,并在项目建设现场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后,相关部门应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销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和服务。
(二十六)建立行政执法联合查处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一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规划、建设、国土、房产、环保、消防、质监、国税、地税、交警、文星镇等部门单位联合查处,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遏制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加强商品房销售和价格管理。县房产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和预售款监管制度,防范房地产企业抽逃资金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要如实申报销售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县房产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指导价的编制工作,杜绝房地产转让、抵押等价格不实现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同时,逐步推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二十八)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预售款和维修资金管理。项目资本金、预售款和维修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缴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